福田区2009年度纳税“百强”企业名单

福田区2009年度纳税“百强”企业名单
福田区2009年度纳税“百强”企业名单

深圳市福田区2009年度纳税“百强”企业名单

https://www.360docs.net/doc/cc810766.html, 搜房深圳二手房网 2010年 6月 17日来源:搜房业主论坛

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0深圳登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深圳新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2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13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

14深圳市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15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6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17深圳市中汽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8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9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

21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5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8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9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油分公司

3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2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3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4理光(深圳)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35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36深圳市华联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37深业泰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8深圳报业集团

3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0联想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

41深圳市曼妮芬针织品有限公司

42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业部44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45深圳市卓越维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6深圳市怡化软件有限公司

47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8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9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50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

51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52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53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54深圳玛丝菲尔时装有限公司

55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56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7深圳亨得利钟表有限公司

58深圳市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9深国际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6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1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4深圳卓越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5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6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7深圳市东部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8深圳市康年科技有限公司

69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0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71深圳市茂业百货华强北有限公司

72深圳瑞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3深圳南天电力有限公司

74深圳市烟草福田公司

75深圳西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76酷派软件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77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7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79深圳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80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1深圳市金地住宅开发有限公司

82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3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4深圳歌力思服装实业有限公司

85深圳市荣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6麦当劳餐厅(深圳)有限公司

87深圳市邮政局

88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深圳山姆会员商店89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

90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1深圳市茂业东方时代百货有限公司

92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

93风神汽车有限公司

94深国投商用置业有限公司

95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96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97新百丽鞋业(深圳)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98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99深圳三星视界有限公司

100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季度纳税申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综合纳税服务平台系统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季度纳税申报 操作手册 版本 1.0.0

目录 1.申报前的准备 (3) 2.申报流程 (3) 2.1登陆网上办税大厅 (3) 2.2进入申报系统 (4) 2.3填写申报表 (4) 3.缴税 (7) 4.查询 (8) 4.1申报表查询 (8) 4.2缴款情况查询 (10) 5.打印 (10) 6.填报说明 (11)

1.申报前的准备 1)电脑系统要求windows 2000及以上,IE浏览器版本为6.0。 2)电脑安装JAVA虚拟机。 3)上网注册并打印申请表到所属税局开通网上办税。 4) 把https://www.360docs.net/doc/cc810766.html,加入到信任域。 第二步和第四步请参阅操作手册中“第一册”。 2.申报流程 2.1登陆网上办税大厅 1)打开浏览器,登陆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点击进入办税服务大厅。 2)输入“税务登记号”和“密码”点击进入网上办税系统。

3)点击“申报征收”或“纳税申报”菜单链接进入税种选择界面。 2.2进入申报系统 核对对应的申报表类型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后,点击“进入申报”按钮登录进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网上申报子系统。 2.3填写申报表 1)系统弹出对话框。填写税款所属时期起止后,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

【说明】:1、“所属日期起”应填为:税款所属时期的月份或税款所属时期某季、某半年的开始的月份;“所属时期止”应填为:税款所属时期月份或税款所属时期某季、 某半年的结束的月份。 2、月份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即采用二位数,个位数月份前加“0”。如果填写 不合规定,点击“进入申报”按钮,纳税人填写的“所属时期”则不能通过系统审 核。 2)在弹出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中填写申报数据(填写规则与纸质报表相同)。其中数字呈灰色部分的由系统自动计算得出,纳税人不可自行填写。

中国烹饪协会-2016年度中国餐饮百强企业分析

1、发展状况

在整个行业趋稳趋缓的情形下,餐饮业的典范和标杆却一改上年发展速度回落的窘境,逆势上扬,表现出强劲发展动力。 2016年,餐饮百强企业总营业收入2181.7亿元,同比增长7.4%,增速较2015年大幅上涨5个百分点,百强入围门槛水平也提高了0.7%。 餐饮五百强门店总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6%,较上年提升近1个百分点,精品特性依然展露无疑。

在经济发展增速换挡、动能转换、结构优化的新常态下,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和效

率、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的政策方针指导下,餐饮行业的领军群体不断尝试调整,探索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和培育品牌的内生动力。 2016年餐饮百强企业和五百强门店中,快餐、火锅、餐馆酒楼依然是发展主力业态,而快餐还未完全摆脱颓势,消费者在要求餐饮“快”的同时,也对产品质量有较高的需求,这也是快餐亟待突破的地方。 西餐、休闲餐饮的共同表现都已成为亮点,休闲餐饮更是极具发展空间。

2016年餐饮百强企业主要分布于21个省区。 企业数在10家以上的省区有4个;上海、北京、重庆三大直辖市在企业数和营收占百强比重方面不仅都位列前三甲,而且营收占百强比重总和还达到了67%。 因经济优势,东部地区百强企业营收占到百强总营收的七成左右,同时发展方式也要率先向纵深方向深挖。 中部地区发展潜力较大,企业营收同比增速较高。西部地区拥有战略优势,百强企业营收比重超过五分之一。2016年餐饮五百强门店分布于25个省区,有六成集中在北京、上海、江苏、山东4个餐饮产业大省,四大直辖市则占到了48%。

2016年,餐饮百强企业不断进行战略调整,转变经营方式,近30%的企业采取全部直营的方式,还有17%的企业拓展了食品加工业务,建立食品加工基地。 为了增强对产品和服务的管理控制力度,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与效率,除餐馆酒楼外,各业态都在不同程度上降低了直营店与加盟店的比重,就连将加盟视为扩大连锁规模重要方式的火锅也适度调低了加盟店比重。 2、发展特点

061001022《汇总纳税企业增值税分配表》

061001022《汇总纳税企业增值税分配表》 汇总纳税企业增值税分配表 税款所属期起:年月日税款所属期止:年月日填表日期: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表单说明: 1.本表为按照销售分配比例和按照固定比例分配比例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纳税申报时报送。 2.总机构固定预缴比例为按照先按固定比例再按销售分配比例计算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填报。 3.总机构分配比例计算公式: 当纳税人申报纳税方式为“6.2.4.7汇总缴纳方式代码”中“20按销售收入比例分配应纳税额预缴”和“31按固定比例分配应纳税额预缴(总机构参与再次分配)”时,等于总机构销售收入(产量)÷总分机构销售额(产量)合计 当纳税人申报纳税方式为“6.2.4.7汇总缴纳方式代码”中“32按固定比例分配应纳税额预缴(总机构不参与再次分配)”时,等于0。 4.总机构分配税额计算公式: 等于应补(退)税额×总机构固定预缴比例+应补(退)税额×(1-总机构固定预缴比例)×总机构分配比例 5.分支机构分配比例计算公式: 当纳税人申报纳税方式为“6.2.4.7汇总缴纳方式代码”中“20按销售收入比例分配应纳税额预缴”和“31按固定比例分配应纳税额预缴(总机构不参与再次分配)”时,等于分支机构销售收入(产量)÷总分机构销售额(产量)合计 当纳税人申报纳税方式为“6.2.4.7汇总缴纳方式代码”中“32按固定比例分配应纳税额

预缴(总机构不参与再次分配)”时,等于分支机构销售收入(产量)÷分支机构销售额(产量)合计。 6. 分支机构分配税额计算公式: 等于应补(退)税额×(1-总机构固定预缴比例)×分支机构分配比例

江苏纳税百强企业名单

江苏纳税百强企业名单 08纳税百强企业名单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徐州卷烟厂 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南京卷烟厂 无锡锡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江苏中烟工业公司淮阴卷烟厂 东盛科技启东盖天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南京苏逸实业有限公司 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 宜兴市三弦实业有限公司 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洋河酒业有限公司 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 南京天华百润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江苏省电力公司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华新国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南京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苏州金澄实业有限公司 昆山市顺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置地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苏州市新吴城集团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江苏吴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鑫圆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市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扬州广源集团有限公司 海力士-恒忆半导体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 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原常熟开关厂)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华鹏变压器有限公司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绿地集团(昆山)置业有限公司 常州火炬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江阴市支行 无锡广盈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江苏锡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万科置业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表(精)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 息备案表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

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设置。 2.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 3.总分机构类型:分类标准为总机构、分支机构、分总机构(注:在分支机构之下再设分支机构)。 4.分支机构层级:分类标准为二级、二级以下。 5.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备案机构为总机构的填写,分类标准为按实预缴、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月平均额预缴、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季平均额预缴。 6.就地分摊缴纳类型:二级分支机构填写,分类标准为就地预缴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分支机构。 7.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原因: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2级分支机构填写。 分类标准为:(1)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

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3)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4)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8.各栏目填写规则: (1)所有备案纳税人,均需填写“备案机构信息”; (2)备案机构为总机构的,均需填写“下级分支机构信息”; (3)备案机构为分支机构的,均需填写“总机构信息”,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还需填写“上一级机构信息”; (4)备案机构为分总机构的,均需填写“总机构信息”、“下级分支机构信息”,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还需填写“上一级机构信息”。 9.纳税人除首次年度备案外,可只填写备案机构信息与需变更的信息,但应当在纳税人签章栏空白处做出简要说明。 (注:表格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只是收取少量整理收集费用,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上海百强纳税集团公司

2012年上海企业集团汇总纳税百强企业名单 序号集团母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 1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超 2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胡茂元 3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徐乐江 4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徐建国 5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张玉良 6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徐征 7 上海东浩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戴柳 8 大华(集团)有限公司金惠明 9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皋玉凤 10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滕一龙 11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杨祥海 12 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杨小明 13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金明达 14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孙童 15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张立平 16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郭广昌 17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吴念祖 18 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倪建达

19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葛俊杰 20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应名洪 21 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王正华 22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刘家平 23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车建兴 24 上海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冯燮 25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姚时忆 26 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蒋耀 27 上海房地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陈力 28 上海金外滩(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王政 29 上海东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车建强 30 上海由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佳明 31 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庄国蔚 32 上海奔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刘建国 33 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俞卫中 34 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舒榕斌 35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大庆 36 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戴智伟 37 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席时平 38 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王均金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推荐下载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 报(2014) ? 功能概述 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纳税人自 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 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 额和本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 报表(A 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 策,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申报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本模块为核定为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申报 ? 操作步骤1.进入方式:1)【系统菜单】—【申报】—【一般申报】—【企业所得税申 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2014)】,点击菜单进入统一 受理界面。2 )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在初始化受理界面中,录入纳税人识别号,根据纳税人的不同性质,可分为 一般企业,金融企业和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三种。根据企业的不同性质来进 行受理页面进行勾选。当纳税人为一般企业时,表单勾选必须包括《A101010一般

企业收入明细表》和《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当纳税人为金融企业时,表单勾选必须包括《A10102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和《A10202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当纳税人为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时,表单勾选必须包括 《A10300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纳税人不能兼有两种企业性质。 3.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表页面。

填写企业信息:

“东方优品”杯第四届中国团餐大会暨中国饭店协会团餐委员会换届大会

“东方优品”杯第四届中国团餐大会暨中国饭店协会团餐委 员会换届大会 (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活动名称 “东方优品”杯第四届中国团餐产业发展大会暨中国饭店协会团餐专业委员会换届大会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18年12月5-7日 (二)地点 北京市 (三)初步日程 5日全天报到,5日晚上团餐委换届筹备会(含用餐) 6日上午:团餐委换届大会 6日下午 论坛一:团餐供应链论坛 牵头人:安宗原爱玛客(中国)供应链总监 论坛二:团餐智慧食堂论坛 牵头人:待定 拟邀请合作单位:北京正奇晟业、杭州雄伟科技、成都易科士、上海左雄科技、北京美餐科技、南京乐牛、西安鼎顺餐饮科技等。 6日晚上:招待晚宴(团餐百强榜单发布) 7日上午 论坛三:学生营养餐论坛 负责人: 陈民:云南民泽投资董事长 窦大海:山东松乔餐饮董事长 刘超:山东新天地餐饮总经理

朱良忠:上海神农氏董事长 论坛四:养老驿站餐食解决方案专题论坛 牵头人:王晓芳 7日中午:团餐委员会二届一次理事会(含用餐) 7日下午 代表返程 三、组织机构(拟邀) (一)指导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加工局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二)联合主办 中国饭店协会 东方集团(具体名称待定) (三)赞助单位 (征集中) (四)协办单位 中国校园团餐联盟、中国营养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营养食品分会、中国食品包装产业联盟、佳选超级供应链协同平台 (五)支持单位 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团餐委员会、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团膳配送专委会、广东省团餐配送行业协会、河北省团餐与饮食行业协会、安徽省团餐配送行业协会、安徽省餐饮行业协会团餐专业委员会、山东省团餐行业协会、湖北省团餐行业协会、北京集中供餐企业协会、河南省餐饮与饭店行业协会团餐委员会、浙江省餐饮行业协会团餐委员会、辽宁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团餐专委会、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协会团餐分会、福建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团餐专业委员会、重庆市烹饪协会团快餐专业委员会、重庆市餐饮行业协会团餐专委会、北京烹饪协会团餐专委会、天津市烹饪协会团餐专业委员会 (六)承办单位 中国饭店协会团餐专业委员会 中国饭店协会餐饮食品工业化指导委员会

A06612《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四、表单说明 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设置。 2.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 基础项目: 1.总分机构类型:分为总机构、分支机构、总机构项目部、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 2.分支机构层级:分支机构适用,分为2级、2级(有下级)、3级及3级以下、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选择有下级的需维护上级机构和下级分支机构,选择2级、3级及3级以下则只需维护上级机构。 3.跨地区转移类型:分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非跨地区税收转移”。 4.汇缴企业类型:分为“按应纳税额比例”、“按税率比例”、“按应税收入比例”三种。 5.分支机构是否继续分配:分为“是”、“否”。 6.不同税率地区标识:分为“是”、“否”。 7.就地缴纳标识:分为“是”、“否”。

8.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在0—100%之间。 9.参与年度汇算清缴标识:分为“是”、“否”。 特殊规则: 1.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的,不同税率地区标识、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2.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非跨地区税收转移”的,汇缴企业类型、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3.总分机构类型为分支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的,分支机构层级、不同税率地区标识、就地缴纳标识、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分支机构是否继续分配”在分支机构层级为“2级(有下级)”、“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时则需选择录入,否则为“否”;“不就地缴纳原因”在“就地缴纳标识”为“否”时则必须录入,否则不可录入;其他项目不可录入。 4.总分机构类型为分支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的,分支机构层级、不同税率地区标识、就地缴纳标识、汇缴企业类型、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不就地缴纳原因”在“就地缴纳标识”为“否”时则必须录入,否则不可录入;“参与年度汇算清缴标识”在“就地缴纳标识”为“是”时则需选择录入,“就地缴纳标识”为“否”时则“参与年度汇算清缴标识”也为“否”;其他项目不可录入。

纳税信用等级常见问题解答2017

纳税信用等级常见问题解答2017 目前,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已启动。你对纳税信用等级了解吗? 下面是yjbys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纳税信用等级的知识,欢迎阅读。 1 四个等级直接反应企业纳税信用状况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是税务机关根据采集的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相关规定,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状况所进行的评价,评价结果分ABCD 四级。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制,根据最后得分确定级别)和直接判D 级方式。A 级:纳税信用为年 度评价指标得分90 分以上(含90 分)的;B 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 分以上不满90 分的; C 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 分以上不满70 分的; D 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 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2 评价对象不涵盖所有纳税人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即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范围是: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临时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独立核算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查账征收是指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此外,纳入信用管理范围的企业还分为参评企业和不参评企业。 3 五类企业不参评,其中3 类可申请补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参加本期的评价: (1)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被D 级或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关联的企业不受此限制,直接判D 级); (2)本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生产经营业务收入是指

江苏纳税百强企业名单

08纳税百强企业名单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徐州卷烟厂 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南京卷烟厂 无锡锡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江苏中烟工业公司淮阴卷烟厂 东盛科技启东盖天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南京苏逸实业有限公司 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 宜兴市三弦实业有限公司 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洋河酒业有限公司 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 南京天华百润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江苏省电力公司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华新国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南京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苏州金澄实业有限公司 昆山市顺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置地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苏州市新吴城集团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江苏吴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鑫圆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市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扬州广源集团有限公司 海力士-恒忆半导体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 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原常熟开关厂)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华鹏变压器有限公司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绿地集团(昆山)置业有限公司 常州火炬置业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2012年12月27日 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等文件的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收管理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有邮政企业(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直属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包括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包括滞纳金、罚款)为中央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青岛纳税百强名单

附件: 青岛市纳税百强企业名单 山东中烟工业公司青岛卷烟厂 青岛海尔集团 青岛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青岛烟草有限公司 青岛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供电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凯旋地产有限公司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 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黄岛发电厂 青岛即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青岛颐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圣元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鲁信置业有限公司 南车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百通城市建设集团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青特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 青岛四方-庞巴迪-鲍尔铁路运输设备有限公司山东石大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分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 青岛商业网点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天泰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青岛捷能集团

一汽解放青岛汽车厂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永旺东泰商业有限公司 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康大外贸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焦化制气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国际商务中心有限公司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鲁能仲盛置业(青岛)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青岛星洲世源置业有限公司 山东海丰国际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青岛国际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青岛万科银盛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青岛汉缆集团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 青岛泰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青岛隆海集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

B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 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B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 (B类,2018年版)》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此外,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 二、表头项目 (一)税款所属期间 1.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正常情况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税款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在首次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税款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按照正常情况填报。年度中间发生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终止经营活动当期纳税申报时,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不再填报。 2.年度纳税申报 正常情况填报税款所属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在首次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以后年度纳税申报时按照正常情况填报;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终止经营活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当年1月1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年度中间开业且当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纳税人名称 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核定征收方式 纳税人根据申报税款所属期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方式选择填报。 (二)行次说明 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收入总额的)”的纳税人填报第1行至第17行,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成本费用总额的)”的纳税人填报第10行至

2020年零售连锁药店三年发展战略规划 3篇

2020年零售连锁药店三年发展战略规划3篇规划,意思就是个人或组织制定的比较全面长远的发展计划,是对未来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思考和考量,设计未来整套行动的方案。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0年零售连锁药店三年发展战略规划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0年零售连锁药店三年发展战略规划 1 2019年,药品零售市场销售额增速3.9%,2020年初受疫情影响,第一季度同比增速仅为0.6%,第二季度随着防疫物资供应逐步恢复正常及复工复产的需求增加,增速升温至2.8%。 连锁率不断提高 2010年,我国连锁药店数量占比仅为34.34%,2019年增长到55.34%,逐年提升的原因有两个方面,第一是从政府监管来看,监管会继续趋严,惩罚会增加中小药店成本;带量采购等政策影响下,中小药店议价能力弱,同店增速甚至为负。第二是连锁零售企业一般具备资本实力强、精细化管理和议价能力强的竞争优势,在执业药师、资金、厂家资源、供应链能力方面领先于其他中小药店。 竞争愈发激烈 最近几年,由于药品零售行业的快速发展,药店设立门槛较低,药店门店数量迅猛增长,导致单店服务人数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市场竞争进入相对白热化的阶段,单店服务人次总体呈现下降趋势,2018-2019年店均服务人口同比分别下降6.79%、6.38%,分别为2854人次/店和2672人次/店。 专业人才供给不足 截至2020年7月,我国注册于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达到50万人,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仅为3.9人,仍处于较低水平,实际执业药师配备率不足75%,存在注册人数不足、县及县以下地区人才缺乏、学历资质参差不齐的问题。 从各省市来看,由于各省配备政策不一,各省市执业药师数量差距较大,其中,广东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为5.9人,位列第一,除广东外还有辽宁、吉林、内蒙古等10个省市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超过4人,其他较多省市则处于较低水平。 毛利率和净利率下滑

SB155《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SB155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1.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设置。 2.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 基础项目: 1.总分机构类型:分为总机构、分支机构、总机构项目部、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 2.分支机构层级:分支机构适用,分为2级、2级(有下级)、3级及3级以下、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选择有下级的需维护上级机构和下级分支机构,选择2级、3级及3级以下则只需维护上级机构。 3.跨地区转移类型:分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非跨地区税收转移”。 4.汇缴企业类型:分为“按应纳税额比例”、“按税率比例”、“按应税收入比例”三种。 5.分支机构是否继续分配:分为“是”、“否”。 6.不同税率地区标识:分为“是”、“否”。 7.就地缴纳标识:分为“是”、“否”。 8.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在0—100%之间。 9.参与年度汇算清缴标识:分为“是”、“否”。 特殊规则: 1.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的,不同税率地区标识、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月(季)度预缴预算级次、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2.总分机构类型为“总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非跨地区税收转移”的,汇缴企业类型、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3.总分机构类型为分支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跨地市”、“跨县区”的,分支机构层级、不同税率地区标识、就地缴纳标识、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分支机构是否继续分配”在分支机构层级为“2级(有下级)”、“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时则需选择录入,否则为“否”;“不就地缴纳原因”在“就地缴纳标识”为“否”时则必须录入,否则不可录入;其他项目不可录入。 4.总分机构类型为分支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跨地市(比例预缴)”、“跨县区(比例预缴”的,分支机构层级、不同税率地区标识、就地缴纳标识、汇缴企业类型、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科目、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预算级次、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不就地缴纳原因”在“就地缴纳标识”为“否”时则必须录入,否则不可录入;“参与年度汇算清缴标识”在“就地缴纳标识”为“是”时则需选择录入,“就地缴纳标识”为“否”时则“参与年度汇算清缴标识”也为“否”;其他项目不可录入。 5.总分机构类型为“分支机构”,且跨地区转移类型选择为“非跨地区税收转移”的,分支机构层级、就地缴纳标识、汇缴企业类型、月(季)度就地预缴比例、年度就地预缴比例、参与年度汇算清缴标识、有效期起则需选择录入,有效期止为非必录;“不就地缴纳原因”在“就地缴纳标识”为“否”时则必须录入,否则不可录入;其他项目不可以录入。 6.“维护(备案)区”允许多条,但只能一条无有效期止的信息,多条信息中有效期起、止不得交叉。“上级机构信息”只能一条。“分支机构信息”可以多条,但其纳税人识别号不得相同。 7.分支机构维护时,其相关信息以“总机构”、“2级(有下级)”或“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维护其分支机构信息自动带出,如“就地缴纳标识”。若分支机构维护在先,“总机构”、“2级(有下级)”或“3级及3级以下(有下级)”维护分支机构在后或调整维护信息的,校验维护的分支机构信息是否与分支机构维护一致,不一致给出提示。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申报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功能描述 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包括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和本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操作步骤 按【税费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顺序进入本功能模块。(如“图-企业基础信息表”所示) 图-企业基础信息表 步骤一:录入纳税人相关信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填报表单选择页面,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页面勾选需要填报的表单。

图-勾选需要填报的表单 步骤二:点击【下一步】进入主附表填写页面,根据企业真实情况在“附表树”中选择各个附表,录入附表数据。 图-附表树中选择各个附表 步骤三:选择对应的附表,录入附表数据后,点击【确定】按钮,会将附表数据带入主表相应栏次。

图-数据带入主表相应栏次 步骤四:确认附表数据填写完毕,并且正确带入主表后,点击【申报】按钮。 图-数据写入主表 步骤五:点击主表【申报】按钮,系统提示,申报成功,提示是否进行网上扣款。点击【是】跳转到【税款缴纳】—【网上纳税】页面进行缴税。

注意事项 申报完毕,可进入“税款缴纳-网上纳税”进行征收纳税。 对于申报错误,如果尚未扣款,可以通过“税费申报-申报作废”查询出申报进行申报作废;如果已经完成扣款,需要到大厅进行申报错误更正。 如果纳税人处于注销状态,要先重新办理税务登记。 如果纳税人处于非正常户状态,要先进行非正常户状态解除。 本属期已做过该税种的申报,不能重复申报,如需更正需通过申报错误更正业务处理。 纳税人属于“居民企业”的,才能填写本申报表。 纳税人的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 完成申报属期年度内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才能进行年度申报。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填报说明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适用本表。 二、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次的填报 1.第一部分,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 其中: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行至第17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2.第二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计算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4行。 其中:第19行至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

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19行至第24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3.第三部分,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6行。 其中:“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额;“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四、各行次的填报 1.第1行至第26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 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4行。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6行。 2.第27行至第33行,由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填报。其中: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在填报第1行至第26行基础上,填报第28行至第31行。汇总纳税企业二级分支机构只填报本表第30行、第32行、第33行。 五、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一)按实际利润额预缴 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收入。本行主要列示纳税人营业收入数额,不参与计算。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

全国纳税企业500强广东企业上榜54家数量居首.doc

全国纳税企业500强广东企业上榜54家数 量居首- 昨天(9月11日)笔者从省地税局获悉,本月初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05年度中国纳税500强中,我省有54家企业上榜,上榜数量位居全国各省市首位。 广东企业纳税额占500强9.4% 据介绍,这次排出的全国纳税500强企业,其纳税总额为6313.77亿元,占当年全国税收总收入的20.46%.而广东上榜的54家企业,主要分布在广州(24家)、深圳(15家)、湛江(4家)、东莞(3家)等地。按行业分,这54家企业主要分布在烟草、石油、电力、移动、电信、银行等行业,其年度纳税总额达到593.2594亿元,平均纳税10亿元以上,占当年全国纳税500强企业纳税总额的9.40%.其中在排行榜前30位纳税大户中,广东电网有限公司、广东卷烟总厂、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广东企业名列榜上,分别位居21名、24名、25名、30名。 深圳华为代纳个税第一

这次公布全国纳税500强的同时,也公布了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全国百强。广东上榜企业22家,名列第二,排在北京(29家)之后。其中,深圳华为以6.11亿元蝉联第一,代扣代缴个税总额比上一年度增长42.76%;第二名是总部位于北京的IBM中国公司,其代扣代缴个税为1.6亿多元。 据省地税局有关人士称,这次排出的个税百强情况与前两个年度相比,广东上榜企业明显增加。2003年、2004年广东分别有16家、14家上榜。而这次增加至22家,而且全国百强中首次“露脸”的3家房地产企业,广东便占了2家。 税务界人士分析指出,近年来,个税百强榜中,由于没有房地产业而备受关注。最大的质疑就是,不少房地产企业的老板们陆续登上富人榜,而他们的企业却纳税不多,形成强烈的反差,被人们称作为“财富的巨人,纳税的侏儒”。而今年的排行榜中,终于有3家房地产企业首次进入纳税500强的行列,其中广东就有2家,分别是深圳万科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增城市碧桂园物业发展公司,纳税额分别是13. 24亿元、2.85亿元。 广东10家私企上百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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