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风电场内部准驾管理制度

XX风电场内部准驾管理制度
XX风电场内部准驾管理制度

XX公司

内部准驾许可管理制度

X X公司发布

目录

内部准驾许可管理制度(试行) (1)

第一条目的 (1)

第二条适用范围和责任人 (1)

第三条机构及职责 (1)

第四条内部准驾许可管理 (1)

第五条处罚与奖励 (3)

第六条本办法由风电场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4)

附件: (4)

内部准驾许可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XX风电场的车辆使用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车辆及安全管理制度,按《XX 公司车辆使用及内部准驾许可管理暂行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结合风电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和责任人

公司范围内持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车辆驾驶人员(包括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及临时雇用人员),适用本管理制度。公司车辆使用及内部准驾许可管理实行分级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和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车辆使用和内部准驾许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机构及职责

(一) XX公司成立准驾许可评审小组,负责风电场准驾许可的审批。由分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分公司及项目公司相关领导、分公司综合管理部(含车辆管理员)、分公司安全生产部组成(名单见附件)。其中:

1、主管安全的领导负责批准《准驾制度》和批准发放内部《准驾证》;

2、分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准驾制度的制定及完善,负责组织评审、审核、监督并推动准驾评审流程,核发内部准驾证。

3、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准驾许可审批流程的具体工作,同时根据申请人员驾驶车辆记录,为准驾许可证的发放提供基础数据。

4、分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车辆准驾许可管理的安全检查及监督。

(二)达坂城风电场综合管理部负责风电场人员的准驾许可驾驶员的申请、审定、备案和年度复审,负责建立车辆准驾许可驾驶员档案;

(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通过分公司准驾评审小组的审批后,方可驾驶与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相一致的公司车辆。

第四条内部准驾许可管理

(一)准驾许可驾驶员的申请条件

1、持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2、公司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

3、实际工作需要;

4、具备驾龄满2年以上且具有安全行驶1万公里以上驾驶经验。

(二)准驾许可驾驶员资格的审批流程

1、风电场聘用的专职驾驶员,由综合管理部进行考核测试后,填写《机动车准驾资格(专职)审批表》(附表2),交分公司车辆管理员,由分公司车辆管理员提交准驾许可评审小组审定,批准后由分公司综合管理部核发准驾许可证,并进行备案,具备内部车辆准驾许可驾驶员资格。

2、非专职驾驶员由本人填写《机动车准驾资格(非专职)审批表》(附表3),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风电场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实地现场驾驶操作及笔试(现场驾驶及笔试考题由分公司综合管理部制定统一,综合管理部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考题),考试成绩合格者,综合管理部将其审批表统一交分公司车辆管理员,由分公司车辆管理员提交准驾许可评审小组审定,公示批准后,由分公司综合管理部核发准驾许可证,并进行备案,具备内部准驾许可驾驶员资格。

3、准驾许可驾驶员实行年度审验。专职驾驶员准驾许可随其驾驶证审验时间一起进行。非专职准驾许可驾驶员年度审验在每年1月15日到2月15日进行。“准驾资格”复审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向风电场综合管理部申报,由风电场综合管理部组织具体申请、考核,审验合格者由综合管理部进行登记备案,即通过年度审验,并上报分公司综合管理部。审验不合格或未进行准驾许可审验人员,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三)准驾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各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为每位取得“准驾资格”的专职、非专职驾驶员建立准驾档案,档案应记载以下内容:

1、准驾级别(分为:试用、风电场区域、市(县)、长途四种);

2、姓名、年龄;

3、服务单位;

4、驾驶证复印件;

5、准驾车型(分为:中客、大货、小货、小客、三轮摩托车);

6、准驾档案右上方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加盖公司印);

7、准驾资格评定人信息。

风电场车辆管理员要将车辆准驾许可驾驶员档案及时交分公司车辆管理员进行备案。

第五条处罚与奖励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对相应驾驶员下发批评处罚通知单。

1、不服从车辆管理员派车、不遵守劳动纪律,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及考试;

2、所驾机动车安全系统不合格、车容不洁;

3、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准驾证的人员驾驶;

4、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证不相符的车辆;

5、疲劳驾车;

6、公车私用、私自用车;转卖、转借、转送公司车辆燃油;

7、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8、车门、车厢未关好时驾车;穿拖鞋、高跟鞋和打赤膊驾车;

9、在驾驶车辆时抽烟、接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10、驾驶员自己未发现,但在综合管理部不定期检查时发现车辆安全隐患的。

(二)年内受到给予批评处罚通知单达二次或受到交警部门下达违章通知书二次的驾驶员,视情节情况,取消“准驾资格”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并视情节扣除当月20%-50%的绩效工资。

(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但未发生交通事故的,永久取消“准驾资格”,并视情节扣除当月50%-100%的绩效工资;

(四)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要按事故的不同性质和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的不同责任对应不同的吊扣“准驾资格”处罚。在一个月内发生3起主要责任及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视情节扣除当月50%-100%的绩效工资,累计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

1、未取得公司内部“准驾资格”,擅自驾驶公司车辆视为严重违章。经教育批评,仍不改正,继续驾驶公司车辆的,一旦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2、违反规定,同意非驾驶员或无“准驾资格”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3、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六)专职驾驶员以季度为周期,季度内未受过上述(一)-(五)项处罚的,下季度每月增发100元通勤交通费;

(七)非专职驾驶员根据出车记录,以安全行驶公里数为依据,每半年为周期,在半年内未受过上述(一)-(五)项处罚的,按照公里数的10%为标准在下一个半年的第一个月发放;

(八)全年未受过(一)-(五)项处罚的专职、非专职驾驶员,年终有资格参评“优秀驾驶员”,被评上的获得相应奖励。

(九)凡退休、工作调动以及其它原因离开本单位者,其所具有

的公司内部“准驾资格”自离开单位之日起失效。

第六条本办法由风电场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新疆分公司准驾许可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2、《机动车准驾资格(专职)审批表》

3、《机动车准驾资格(非专职)审批表》

附件1

附件2

机动车准驾资格(专职)登记表

附件3

机动车准驾资格(非专职)审批表

单位名称:填写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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