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一、什么是城市总体规划 (一)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二)城市总体规划如何制定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在报请审批之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三)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和范围 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对城市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总体规划中包含近期建设规划,对城市近期的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作出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五年。 城市规划区范围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四)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河湖、绿地系统,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二、重庆历次城市总体规划概况 (一)陪都十年计划 重庆陪都建设计划委员会在1946年4月,完成了现代重庆的第一个城市规划---《陪都十年建设计划草案》,提出了疏散市区人口,降低人口密度,发展卫星城镇的设想,在渝中半岛以外规划了弹子石、沙坪坝、铜元局等12个卫星市,香国寺、杨家坪、新桥等18个卫星镇和五里店、歇台子、九龙坡等12个预备卫星市镇。 (二)重庆城市初步规划 重庆于1960年编制完成了解放后的第一个城市总体规划《重庆城市初步规划》。城市用地继续“大分散、小集中、梅花点状”的布局原则,强调将工业在更大范围内分散,规划了市中区、大杨区、大渡口区、沙磁区、中梁山区、江北工业区、弹子石工业区、南坪工业区、李家沱—道角工业区等9个片区,在外围规划了北碚、歇马、西彭和南桐4个卫星城。

城市总体规划方案修改论证报告

第1章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结论 一、对城市建设起到积极指导作用 1、城市发展方向基本一致 近几年来汉川市基本是按05版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进行建设,即向北以充实完善为主,适当向西;新河开发区主要向南,沿霍城大道和老荷沙公路布局大量工业用地;马口主要发展方向西北,与庙头呈现一体化发展态势;城隍主要向东承接中心城区功能的扩散。超出05版总体规划的发展方向主要位于荷沙一级公路以北区域以及马口镇依托汉宜快速铁路站点及白石湖的开发有向南拓展的趋势。 2、主城空间总体结构框架为城市发展提供了一定指引 六年来,汉川主城区基本按照上轮总规确定的结构框架进行建设。老城关组团逐步实施旧城改造,承担商业、居住、休闲的主导功能进一步凸显;城北组团已成为市级行政办公用地主要集中布局的空间,同时吸纳老城区的人口转移;北桥和华一工业组团是近几年新增工业用地比较集中的区域,主要沿霍城大道两侧集中分布;新河开发区综合组团依据总体规划,编制了汉正工业园规划并进行了开发建设,同时汉川电厂三期扩建、达利、银露等食品加工业相继入驻,为汉川与武汉吴家山产业园区的对接提供平台。 3、将马口纳入城区范围适应了城市经济产业及空间发展的需求 上轮城市总体规划,充分考虑到马口为湖北省著名纺织基地,是汉川襄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96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以来,逐渐成为重点开发的地区,新区包括居住、行政办公、商业服务等各种功能,在建筑、景观等方面均达到了较高的水准,为汉川市民提供了现代化居住、工作、交通等设施和场所。 二、05版总规对某些问题的判断存在失误和不足,导致实施中问题突出 1、对城市发展目标的制定考虑不够长远 在经济发展指标的制定方面未能准确预测汉川近年来的发展速度,导致经济的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城市发展空间需求也突破了上轮总规的预测,城市建设用地

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含规划总图)

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一、规划编制的背景 1996年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一直是徐州市规划建设的基本依据,在指导徐州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推动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江苏省城市化总体发展战略的实施、市行政区划的调整以及新形式、新问题和新机遇的出现,迫切需要对原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根据省建设厅的意见和建设部办公厅建办规函[2003]332号《关于同意修编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的精神,我市开展了新一轮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2000年至2002年,我市着手进行了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由省建设厅组织编制的《徐州都市圈规划(2001-2020)》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提供了区域空间环境和政策框架。由省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编制的《徐州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为徐州市的城镇化发展、城镇体系布局和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基本依据。在清华大学吴良镛教授亲自指导下完成的《徐州城市发展概念规划的研究》,对徐州的城市定位、定性、空间格局、文化环境、重大基础设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论证。这些前期准备工作为高效、科学合理地编制徐州城市总体规划奠定了基础。2002年初,我市成立了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并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具体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 1.面向21世纪,以现代化为目标,从更大的范围来研究徐州的战略地位、发展方向及发展动力,从区域的角度论证城市发展的技术经济基础和发展条件,在省、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的指导下,拟定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城市发展的战略目标。 2.对徐州市域确定城市合理的发展形态、布局和规模,研究并确定全市域范围内各城镇的发展体系,建立适合于全市整体协调发展的城镇发展结构。加强以徐州中心城区为核心的徐州都市区规划,特别是对中心城区的整合和优化,提高中心城市的聚集功能,增强辐射能力,为实现全市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打好基础。 3.突出城市性质,体现城市特色,贯彻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原则。按2010年市域基本实现现代化这一目标,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建设用地布局,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名城景观和园林绿化,提高能源、交通及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 4.确定城市发展规模,优化城市发展方向,积极主动调整行政区划,建立新的城市发展空间形态,合理确定未来城市的布局结构。 5.协调市区内老城、经济开发区、新区合理发展的关系。调整城市中心区的布局,加快新区建设,保证徐州市经济稳定协调发展。 6.弘扬历史文化,体现出“两汉文化”的鲜明地方特色。充分考虑城市周围山、水、林等环境要素,建设拥有完善的城市绿化体系,城市与自然有机统一的山水园林城市。大力发展旅游事业,采用先进的规划手段,使城市具有较强的现代感,成为一座设施先进、环境优美、极具活力的现代化旅游城市。 8.大力加强市域交通、水利、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域城镇建设的步伐。重视市区城市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适应能力和现代化水平。 9.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要求,强调规划的宏观引导功能。规划既要体现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思想,又要贯彻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重视和突出对城市基本空间框架的建立,使本规划在规划期内既有相对的稳定性,又有足够的应变能力。分阶段、分时序稳步实现徐州市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三、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地位和作用 《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导本市发展和建设的法定性文件,也是实施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的基本依据。在本市进行的各项建设活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近期计划、分区规划、区(县)域规划、详细规划、各专项规划等,均应执行本规划。 (二)、规划期限 近期建设规划:2007-2010年。 远期规划:2011-2020年。 远景展望到本世纪中叶。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 强制性内容的思考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 强制性内容的思考 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利用土地,进行工程建设必须依法取得城市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方能进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土地利用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对符合城市规划的项目颁发规划许可,这是我国城市规划实施的基本制度。 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都是法定规划,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上位规划和下位规划的关系。下位规划是对上位规划的深化、细化和具体化,下位规划应服从上位规划。上位规划是下位规划编制的依据。从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性质、作用、内容来看,城市总体规划是属于战略性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属于战术性的(操作性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我国法定城市规划体系中的重要层次是城市规划科学的巨大进步。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成为城市具体规划与建设实施之间从战略性控制到实施性控制的核心层次和重要手段,是引导和控制城市建设发展最直接的法定依据,也是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规划管理最为直接的法律依据。 从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控制性详

细规划在编制中调整城市总体规划特别是调整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具有一定普遍性。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城市人民政府必须组织论证,就调整的必要性向原规划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年8月29日建设部颁发),这一规定基本上没有得到执行落实。从国家到地方(省主管部门)对此有着不同的看法和认识:一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是违规,问题突出,必须查处;二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应区别对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科学的角度,应坚持实事求是,本人更倾向于后者。 一、应当允许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予以适当调整,这个裁量权应当是地方政府的。 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城市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第一,城市总体规划属于战略层面,其内容、深度的规定有很多是概括性的要求,很多内容做不到具体指导实施、引导和调整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达到这种要求和深度只能是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去深化、具体化和实现。第二,由于小比例尺地形图的限制,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也难以对各类性质用地边界具体确定,包括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城市用地性质(包括用地兼容)、用地

兰州市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

兰州市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 一、前言 二、《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草案) 前言 兰州是甘肃省省会,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交通、信息中心;也是我国重要的重化工基地和西北地区主要的商贸集散中心;甘肃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新时期,兰州市城市发展和建设面临许多新形势、新环境、新问题,现行总体规划已经难以适应城市发展的客观需要,需要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所以,住建部于2009年1月发函《关于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有关问题的函》(建规函[2009]1号),同意兰州市人民政府开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 2009年5月,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市长为组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及市规划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为副组长、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兰州市城乡规划局具体组织总规修编工作。项目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与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就城市定位、空间、产业、生态、气象、交通、地质、兰白统筹等重大专题聘请北大、清华、中科院、北京气象中心等相关单位的专家共同进行研究。2008年10-11月,2009年7-8月,中规院项目组多次来兰进行了现场调查,与40多个单位和部门进行了面对面座谈,向70多个单位和部门(包括大中型企业)收集了资料,并与八个县区政府及县区各部门分别进行了座谈和资料收集工作。 2009年6月14日,省委书记陆浩及省上四大家领导亲临兰州调研听取了兰州市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构想汇报。2009年7月31日,市政府召开了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动员大会。2010年3月、4月,中规院项目组先后向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和市上四大家主要领导汇报了《兰州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兰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战略研究》等各项前期研究成果。2010年8月13日,袁占亭市长专题听取了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汇报。2010年10月中规院项目组向陆武成书记和袁占亭市长汇报了总规纲要初步成果,并就总规纲要初步成果向市上各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11月2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的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编制,以及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建设的,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 临时建设、城镇房屋解危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在本市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重庆市平面坐标系统和国家高程基准,并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 ―1 ―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四条(用地分类)本市城市建设用地的分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其详细规划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附表一)和远郊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附表二)的规定。 第五条(用地功能混合)鼓励居住用地(R)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功能混合布局。用地性质编号排在首位的为主要用地性质,其后的为次要用地性质。 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明确建设地块中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非居住用地不得用作住宅功能; (二)居住为主要用地性质与其他性质混合布局的用地,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0%; (三)商业服务业设施(B)等为主要用地性质与居住混合布局的用地,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0%。 第六条(零星用地)城市建设用地应当符合集约利用、整体实施的原则。零星用地应当与周边用地整合使用。不具备整合条件的零星用地,禁止实施经营性居住、公建项目,可以实施解危改造、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鼓励实施绿地、广场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实施其他建设项目的,应当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依据―2 ―

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

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 为了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对报经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程序和内客进行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报经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修改适用本工作规则。其他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本工作规则制定。 二、城市总体规划修改,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促进城市经济社会与生态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城市总体规划: (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三)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国务院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四、拟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人民政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结合城市发展和建设的实际,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报告要明确原规划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论证修改的必要性,提出拟修改的主要内容,以及是否涉及强制性内容。 五、拟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涉及强制性内容的,城市人民政府除接规定实施评估外,还应就修改强制性内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专题论证,编制专题论证报告。 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一)规划区域范围; (二)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 (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四)水源地和水系; (五)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 (六)环境保护控制性指标; (七)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范围; (八)城市防灾减灾设施用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修改城市总体规划,应按下述程序进行: (一)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向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要求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经审查同意后,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报送要求修改规划的请示。直辖市要求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向国

【完整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一、总则 (一)编制背景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五)规划区 都市区的规划区范围与都市区范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二、城市性质、发展目标 (一)城市性质 重庆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二)发展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等机遇,把重庆加快建成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一)城镇化发展方针 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着力建设都市区,加快培育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和有条件的建制镇,推进城镇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规划至2010年,全市总人口3000万人,城镇人口161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3.8%;至2020年,总人口3100万人,城镇人口216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 (三)区域协调发展 1、市内三大区域协调发展 构建“一圈两翼”的区域空间结构,即以都市区为中心的一小时经济圈,以万州为中心的三峡库区核心地带为渝东北翼,以黔江为中心的乌江流域和武陵山区为渝东南翼。分别发挥三大区域各自的优势,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解读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9年9月25日经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条例相关规定作如下解读: 一、《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出台背景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属性。温家宝总理指出,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镇和乡村规划工作,我市先后出台了《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对推动城乡建设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这两个地方性法规制定时间较早,诸多内容已难以适应当前新形势的需要。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强调了城乡规划在引导城镇和村庄健康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在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方面作了很多新规定,亟需通过地方性法规予以落实,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的一些授权性和原则性规定进行细化。 此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加快建设“五个重庆”,对新时期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直辖以来,我市根据特殊市情实施的城乡总体规划的制定、

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一系列实践经验,也迫切需要在地方性法规中作进一步规范。 重庆市规划局作为《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起草部门,从2005年开始进行相关调研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经全国人大批准公布后,于2008年6月起草完成了《条例》(送审稿)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在市政府法制办主持下,经过近一年的反复论证、修改,《条例》于2009年5月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09年5月、7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分别对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2009年9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并于9月25日审议通过。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包括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城乡规划的实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七章八十一条。 (一)第一章总则 1、紧扣城乡规划协调城乡空间布局的本质,突出体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先规划后建设等原则,凸显城乡规划的综合性。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创新城乡规划体系,以城乡总体规划统揽全局,各层次、各类别规划层层落实、逐步深化。明确了在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必须纳入规划管理。实现宏观把握、中观控制、微观管理。涉及条款:第一条为了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第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编制目的 为了全面推进江津区域经济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生产力合理布局,特编制《重庆市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区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三条规划原则 (一)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加强提高土地利用率,发挥土地的最大综合效益。 (二)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深入研究江津区的发展环境和条件,合理进行产业空间布局,全方位促进江津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原则。充分利用江津区的人文和自然景观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突出山水园林城市的风貌特色,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 (四)有利于规划实施的原则。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又照顾现实的发展要求和近期实施的可行性,又好又快推进城市健康发展。 第四条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四)《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五)《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六)《重庆市江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七)《江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八)《一小时经济圈江津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7—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规划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六条规划范围 区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江津区的行政辖区,面积3219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几江街道办事处、德感街道办事处、支坪街道办事处和双福镇的全部行政辖区,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约343平方公里。 第七条规划适用范围 在重庆市江津区行政辖区内从事各项城市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和各种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本规划。文本中带有下划线和加黑字体的内容为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1--5节) 第二章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规划目标及发展战略 第八条区域发展目标 至2020年使江津成为“1小时经济圈”增长极核的重要组成部分,重庆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能源基地、物流基地和“1小时经济圈”辐射川南和黔北地区的重要节点,对外实现区域协调,对内实现城乡统筹,成为经济发达、社会和谐、人居环境优良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近期201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万元,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大体健全和均衡,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就业服务、公共安全、公共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一、规划策略 1、经济、社会、人口、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策略 2、生态空间发展策略 3、“多中心组团式”发展策略 4、集中紧凑发展策略 5、新区拓展与旧城更新相结合策略 6、交通适应及引导发展策略 二、城乡协调发展与城市空间结构 (一)城乡协调发展 构筑都市区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格局,加快城镇化进程,缩小城乡差异;加强郊区小城镇建设,提升小城镇对郊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和服务功能,形成聚集效应,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保护郊区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城镇空间布局与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逐步形成分工合理、高效有序的网络状城镇空间结构。加强农村居民点的整合和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二)都市区空间层次 都市区在空间上分为主城区和郊区两个部分。主城区为集中进行城市建设的区域,范围为2737平方千米,其中,中心城区位于中梁山、铜锣山之间,是主城建设的主要区域和旧城所在地,范围为1062平方千米。郊区范围为2736平方千米。 (三)城市主要拓展方向 城市拓展的主要方向为内环线以北、中梁山以西以及铜锣山以东。 (四)城市空间结构 城市空间结构为“一城五片、多中心组团式”。 主城由中部、北部、南部、西部、东部五大片区组成。多中心包含一个城市中心和六个城市副中心。主城城市建设用地分为十六个组团和八个功能区。 三、城市规模 (一)人口规模 规划至2010年,都市区总人口73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60万人;规划至2020年,都市区总人口98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30万人。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520万人;规划至2020年,城市人口635万人。 (二)用地规模 规划至2010年,都市区城镇建设总用地为580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88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镇建设总用地为865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93平方米。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总用地为401平方千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77.1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市建设总用地为520平方千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81.89平方米。 四、城市功能布局 (一)片区 以片区为格局有机组织城市人口和功能,各片区具有相当的人口规模,城市功能完善,既相对独立,又彼此联系,相互协调发展。每个片区包含若干组团和功能区。 中部片区为中梁山以东、铜锣山以西,长江和嘉陵江环抱的区域。主要为现状建成区。重点加强和提升城市中心品质,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逐步疏解人口和功能,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用地布局,大力发展以金融、商贸、现代物流以及都市区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以重钢搬迁为契机,提升大渡口的城市功能,分担杨家坪城市副中心的部分职能。 北部片区为嘉陵江以北,中梁山和铜锣山之间的区域。以北部新区、江北城现代商务区为重点,

城市总体规划设计中一的些规范

总体规划设计 一.总体规划的地位 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体系中最具权威的规划,主要作用是发挥规划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作用,重点解决城市发展的重大问题,从全局的高度确定城市发展的空间布局,具有政策性引导,又有物质空间的控制。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图 二.规划分析与预测 < 一> .发展背景分析 1?区位分析: 区位条件对城市发展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地理位置,交通,经济, 文化,信息等相互作用,密切联系而发挥作用的。 区位因素:自然区位因素(经纬度位置,海陆位置,相对位置,

所在地形区,气候区,植被区,土壤区等),人文经济区位(邻近区域的人文经济状况),交通区位(区域连接性),战略区位(长远的全局性部署建设地位以及相关的国防安全)进行分析。 2.区位分析的主要方法 综合分析,主导因素分析,辩证分析,发展分析,双层次模式分析 三.初步方案构思 <一>.分析现状 1.总体布局的分析<1>.城市总体布局是否正确反映城市的性质与特色<2>.城市各功能体系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城市用地之间的内在联系是否合理,他们之间还存在哪些矛盾<3>.城市现状的用地分布同自然环境是否协调以及对城市环境产生的影响等 2.城市规模的分析城市规模包括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两个方面。 3.交通现状的分析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城市对外交通和城市道路交通现状的分析。 4.生活设施的分析 一般来说,城市生活设施及其他用地在城市各组成要素中所占比重最大。城市各项生活设施是指居民生活所需要的住宅和公共服务设施。对现有的生活设施的分析主要从他们分布,配套,数量,质量水 平及土地利用等方面来加以考虑。 <二>.分析用地用地条件关系到城市的总体布局和用地规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城市总体规划主要是城市用地布局的规划。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7月7日九龙坡政府便一口气推出34宗近7000亩土地 【重庆市政府网】本文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cd8142704.html,/today/news/417076.htm 引用或转载本网站内容请明确标注“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cd8142704.html,/experience05/experience05090922035_all.htm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2009年07月31日来源:网络 总则 (一)编制背景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大中小城市总体规划案例分析报告

大、中、小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分析—— 以广西柳州、陕西宝鸡、四川绵竹广济镇为例 Parti.大城市案例一柳州 概述 柳州,又称龙城,是广西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广西工业名城、历史名城、文化名城、旅游名城。全市辖6县4区。作为广西最大的工业城市,柳州工业总量约占广西的三分之一。柳州是一座底蕴浓厚的历史名城和文化名城,也是一座充满风情的旅游名城。柳州的民族风情独具神韵,壮族的歌、瑶族的舞、苗族的节和侗族的楼,堪称柳州“民族风情四绝”。柳州市是一个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北部的城市,史称“龙城”,地形为“三江四合, 抱城如壶”,亦称“壶城”。■日H 日1EE泊匚

柳州风貌区位关系图 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规划: 1.城镇体系现状及规划结构 现状:从整体上看,属于“大城市+小城镇”的二元结构模式;中心城市是典型的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城市化;其它城镇发展的主要动力是农村市场建设和乡镇企业发展“自下而上”的;第三产业日益成为城市化的又一强大动力。 规划:由“大城市+小城镇”的模式向“特大城市+小城市” 发展模式转 变;由“自上而下”型城市化向“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多元复合型城市化转变;由市域低水平均衡型城镇化向相对极化型城镇化转变。 总体思路:规划构成“一圈一带二走廊”的城 融安——融水城镇带为次中心,沿湘桂线、枝柳' 柳州 都市圈:以柳州为核心,拉堡、柳城、穿 ' 口沙埔、雒容 ‘即以柳州 寨等 镇,以产业空间为核心,形成基础设施紧密联系的都市圈,作为市域城镇体系组织结构的核 心 。 融安——融水城镇带:以长安、融水为基础,以融安县浮石镇为结合点,构筑基本连片的城镇带。以此为基础,远景组建组团式结构的带形城市。 城镇发展走廊:湘桂线城镇发展走廊;枝柳线城镇发展走廊;其它次要城镇发展走廊。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总体规划 (一)编制背景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围为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五)规划区 都市区的规划区围与都市区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三章建筑间距 第四章建筑退让 第五章空间形态 第六章公共空间 第七章市政及管线 第八章特别规定 第九章附则 附录1名词解释 附录2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附录3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 附表 附图 ― 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以下统称详细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以及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外实施建设的,其有关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总平面图的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 临时建设、城镇房屋解危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本市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的重庆市平面坐标系统和国家高程系统。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四条(用地分类及指标)本市城市建设用地的分类按照― 2 ―

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其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附表1)和其他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附表2)的规定。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应当符合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表(附表3)的规定。 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在有利于城市空间形态、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的前提下,符合以下原则的,相邻多个地块的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指标,可以进行总体平衡,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程序修改: (一)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增加,各类计容建筑面积不突破; (二)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公园绿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不减少,且符合相关专业专项规划; (三)不突破附表1、附表2 的要求。 第五条(规划用地兼容性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可以对规划用地性质作出兼容规定。兼容分为选择性兼容和混合性兼容两类。 选择性兼容的,应当明确兼容性质对应的规划指标,并在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选定一项用地性质及其对应的规划指标进行管理。 混合性兼容的,用地性质编号排在首位的为主要用地性质,其后的为兼容用地性质,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兼容性质的选择应当符合规划用地混合性兼容规定表 ― 3 ―

石家庄年城市总体规划

石家庄年城市总体规划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石家庄2010-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出炉长城网石家庄3月11日讯(记者冯素琴通讯员李亚楠)记者从石家庄市规划局了解到,省会2010-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出炉,规划分市域、都市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总体规划将优化都市区布局,落实城市北跨战略,强化正定组团功能,建设滨河新区、承担部分省会功能,统筹产业发展,完善产业聚集区布局。同时依据“规模不变、调整用地发展方向和布局”的原则对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进行调整。? 据了解,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于2006年底上报国务院,在待批期间,正值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区域发展格局发生重大变化时期。在新形势下,市委市政府积极组织编制了新一轮石家庄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明确了城市新的发展目标和空间发展策略,并经省会规划委员会讨论通过。? 2009年12月,市政府提请省政府呈报国务院申请总体规划调整,2010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复函省政府同意我市对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目前调整工作已经完成。? 此次规划调整以进一步明确城市发展定位、落实城镇化发展战略为核心,以调整产业结构、完善省会职能、拓展城市空间、强化生态建设、突出城市特色为重点,并充分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 省会后十年城市规划:三区定乾坤? 按照国务院要求,本期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规划分市域、都市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市域:包括市区及17县市,面积15848平方公里,市域总人口达到1060万,城镇化水平达到65%。? 都市区:包括市内五区及正定、鹿泉、藁城、栾城四县市,面积2657平方公里,区域总人口538万。? 中心城区:规划建成区,居住人口300万,面积287平方公里。? 省会后十年城市定位:京津冀都市圈第三极? ——京津冀都市圈第三极。随着国家发展战略调整,京津冀区域正成为引领中国经济新一轮发展的增长极。亟需以石家庄为核心,推动冀中南一体化建设,构建与京津良好的分工协作关系,使石家庄成为京津冀都市圈第三极。? ——京津向中西部辐射的“第一中枢”。石家庄位于京广与陇海复线发展走廊交汇要冲,随着区域经济交流的进一步加强,亟需石家庄利用“东出西联、承南接北”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以商贸物流、信息服务为主的现代服务业,使其成为京津向中西部辐射的“第一中枢”,全国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基地之一。? ——河北省对外竞争、交流的第一平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会发展,将省会城市建设作为提升全省竞争力的战略举措。亟需石家庄做强、做大,担负起展示整个河北财富创造力、文化竞争力、社会发达程度的重任,对外竞争、交流的第一平台;特色鲜明、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的省会城市。? 省会后十年城市空间布局:统筹兼顾? ---市域城乡布局。?

城市总体设计规划编制标准

城市总体规划 第一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有两个阶段,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和城市总体规划。第二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确定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作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成果包括文字说明和必 要的示意性图纸。 第三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1、简述城市自然、历史、现状特点; 2、分析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 发展优势与制约因素,初步划出城市规划区围; 3、原则确定规划期的城市发展目标、城市性质,初步预测人口规模、 用地规模; 4、提出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和布局的初步方案; 5、对城市能源、水源、交通、基础设施、防灾、环境保护、历史文化、 遗产保护、重点建设等主要问题提出原则规划意见; 6、提出制订和实施城市规划重要措施的意见; 7、专题研究报告:对城市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视情况选定)。 第四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图纸 1、区域城镇关系示意图,标明相邻城镇位置、行政区划、重要交通设 施、重要工矿和风景名胜区等。图纸比例为1/10万—1/50万; 2、城市现状示意图,标明城市主要建设用地围、主要干道、各类保护 区以及主要的基础设施。图纸比例为1/25000—1/50000; 3、城市规划示意图,标明城市规划区和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大致围,标

注各类主要建设用、规划主要干道、河湖水面、生态和历史文化保 护区、重要的对外交通设施等。图纸比例为1/25000—1/50000; 4、规划方案的结构示意图。 第五条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 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第六条城市总体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件和规划图纸。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各项目标和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 第七条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1、前言:说明本规划编制的依据; 2、城市规划基本对策概述; 3、市(县)域的城镇发展。包括城镇发展战略及总目标,预测城市化 水平,城镇职能分工,发展规模等级,空间布局,区域性交通设施, 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区,风景旅游区的总体布局,有关城镇发展 的技术政策; 4、城市性质,城市规模和规划期限,城市规划区围,城市发展方针与 战略,城市人口现状及发展规模; 5、城市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 (1)确定人均用地和其他技术经济指标,注明现状建成区面积, 确定规划建设用地围和面积,列出用地平衡表; (2)城市各类用地布局,不同区位土地使用原则及地价等级的划 分,市、区级中心及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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