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施工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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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

DBJ/T XX-XXX-2019

备案号JXXXXX-XXX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施工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of urban utility tunnel engineering

(征求意见稿)

2019-XX-XX 发布2019-XX-XX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前言

感谢你的观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图集制(修)订项目第一批计划的通知》(桂建标[2018]21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程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国家标准和规范,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特点,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程共分12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开挖工程、地基处理、防水工程、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装配式结构工程、附属设施工程、管线工程、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运行维护。

本规范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中建八局南方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中建八局南方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7号文德大厦北20楼邮政编码:530028),供以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组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本标准主编单位:

中建八局南方建设有限公司

广西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本标准参编单位(排列不分先后):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桂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戈祥林、何震华、唐际宇、杨鼎、林忠和、向远鹏、郑丽丽本标准参加起草人(排列不分先后):梁海波、李昌泽、曾宏强、吴剑兵、王鎏恒

、许松宜、李华明、刘玄、陈柯、丁建忠、吴同昌、张皆科、陆仕颖、周东升、李书文

、黄平祖、戚世锋、蓝宇、蒙志成、蒙振华、欧茂武、王建军、解威威、刘卓、刘营本标准主要审查人: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目次1 总则1

2术语2

3 基本规定3

4开挖工程4

4.1 一般规定 4

4.2 明挖工程 4

4.3 暗挖工程 5

4.4 基坑支护工程 8

4.5 地下水控制10

4.6 基坑安全监测 10

5地基处理12

5.1 一般规定12

5.2 处理方法12

5.3 换填地基施工 12

5.4 复合地基施工 13

5.5 桩基础施工13

6防水工程14

6.1 一般规定14

6.2 防水材料14

6.3 细部构造15

7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17

7.1 一般规定17

7.2 模板工程17

7.3 钢筋工程19

7.4 混凝土工程20

8装配式结构工程 24

8.1 一般规定24

8.2 构件制作、运输与存放24

8.3 安装准备27

8.4 安装与连接28

8.5 成品保护29

9附属设施工程30

9.1 一般规定30

9.2 消防系统31

9.3 通风系统34

9.4 供电系统36

9.5 照明系统37

9.6 监控与报警系统40

9.7 排水系统41

9.8 标识系统 (44)

10管线工程 (45)

10.1 一般规定 (45)

10.2 给水、再生水管道 (46)

10.3 排水管 (48)

10.4 燃气管道 (48)

10.5 热力管道 (49)

10.6 电力电缆 (50)

10.7 通信线缆 (53)

11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56)

11.1 施工安全 (56)

11.2 环境保护 (58)

12运行维护 (59)

11.1 基本规定 (59)

11.2 标识系统 (60)

引用标准目录 (67)

条文说明 (67)

1 总则

1.0.1 为在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施工中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工艺合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施工。

1.0.3 本规范为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当设计文件对施工有专门要求时,尚应按设计文件执行。

1.0.4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综合管廊 utility tunnel

建于城镇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镇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2.0.2 干线综合管廊 utility tunnel

用于容纳城市主干工程管线,采用独立分舱方式建设的综合管廊。

2.0.3 支线综合管廊 branch utility tunnel

用于容纳城市配给工程管线,采用单舱或双舱方式建设的综合管廊。

2.0.4 缆线管廊 cable trench

采用浅埋沟道方式建设,设有可开启盖板但其内部空间不能满足人员正常通行要求,用于容纳电力电缆和通信线缆的管廊。

2.0.5 现浇混凝土综合管廊结构 cast-in-siteutility tunnel

采用现场整体浇筑混凝土的综合管廊。

2.0.6 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precast utility tunnel

在工厂内分节段浇筑成型,现场采用拼装工艺施工成为整体的综合管廊。

2.0.7 舱室 compartment

由结构本体或防火墙分割的用于敷设管线的封闭空间。

2.0.8 管线分支口 junction for pipe or cable

综合管廊内部管线和外部直埋管线相衔接的部位。

2.0.9 通风口 air vent

供综合管廊内外部空气交换而开设的孔口。

2.0.10 投料口 manhole

用于将各种管线和设备吊入综合管廊内并满足人员出入而在综合管廊上开设的洞口。

2.0.11 集水坑 sump pit

用来收集综合管廊内部渗漏水或管道排空水等的构筑物。

2.0.12 盾构 shield

盾构掘进机的简称,是在钢壳体保护下完成隧道掘进、拼装作业,由主机和后配套组成的机电一体化设备。

2.0.13 顶管施工技术 pipe jacking

在不开挖地表的情况下,利用液压顶进工作站从顶进工作坑将待铺设的管道顶入的施工技术。

2.0.14 浅埋暗挖 shallow undercutting method

利用土层在开挖过程中短时间的自稳能力,采取适当的支护措施,使围岩或土层表面形成密贴型薄壁支护结构的不开槽施工方法。

2.0.15 安全标识 safety mark

为便于综合管廊内部管线分类管理、安全引导、警告警示等而设置的铭牌或颜色的标识。

3 基本规定

3.0.1 承担综合管廊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相应的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和施工检验制度。

3.0.2 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交底和会审。

3.0.3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并对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订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

3.0.4 施工前,应按照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有关标准要求,根据施工界域内地下管线、构(建)筑物等资料,工程水文地质资料,组织有关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深入沿线调查,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做好施工准备工作。施工前应进行下列调查研究:

1 施工界域内地形、地貌、构(建)筑物、各种管线、其他设施和障碍物情况;

2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气象资料;

3 工程用地、拆迁、交通运输、交通疏导及其环境条件,特别是交叉口部位周边的环境;

4 施工供水、排水、通信、供电和其他动力条件;

5 工程材料、施工机械、主要设备和特殊物资情况;

6 在地表水水体或岸边施工时,应掌握地表水的水文和航运资料;

7 与施工相关的其他情况和资料。

3.0.5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相关单位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3.0.6 施工单位应做好文明施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0.7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施工。对高空作业、井下作业、水上作业、水下作业、吊装等特殊作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3.0.8 在质量检验、验收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必须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承担材料和设备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3.0.9 管廊附属设备安装前应对有关的设备基础、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高程、尺寸等进行复核。

4 开挖工程

4.1 一般规定

4.1.1 综合管廊工程基坑(槽)安全等级划分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 规定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结合基坑本体安全、基坑侧壁地层与荷载条件、环境安全等因素确定。

4.1.2 综合管廊工程基坑(槽)开挖前,应根据围护结构类型、工程水文地质条件、施工工艺和地面荷载等因素确定施工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4.1.3 综合管廊工程基坑(槽)工程设计施工图应按有关规定通过专家评审,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按有关规定通过专家论证。

4.1.4 综合管廊穿越河道、道路、铁路、既有建(构)筑物等应制定相应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4.1.5 土石方爆破和拆除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施工。

4.1.6 土方工程施工前,地下水位较高时应采取地下水控制措施。基坑(槽)内地下水位应降至基底或开挖面以下不小于500㎜。

4.1.7 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情况或者环境条件与原设计不相符合,或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应暂停施工,及时会同设计、勘察单位经过补充勘察、设计验算或设计修改后方可恢复施工。对涉及方案选型等重大设计修改的基坑工程,应重新组织评审和论证。

4.2 明挖工程

4.2.1 综合管廊土方工程的施工与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 51004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的有关规定。

4.2.2 基坑(槽)、管沟开挖前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 基坑(槽)、管沟开挖前,应根据支护结构形式、挖深、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工期、气候和地面载荷等资料制定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监测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2 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方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程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土方平衡调配应尽可能与城市规划和农田水利相结合将余土一次性运到指定弃土场,做到文明施工;

3 土方工程施工前,应对降水、排水措施进行设计,系统应经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时方可开始施工;

4 在挖方前,应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

5 围护结构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

4.2.3 当施工中采用边坡防护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和本规程相关条款的规定。

4.2.4 基坑(槽)、管沟的挖土应分层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基坑(槽)、管沟边堆置土

方不应超过设计荷载,挖方时不应碰撞或损伤支护结构、降水设施。

4.2.5 基坑(槽)、管沟土方施工中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4.2.6 土方开挖应保证施工范围内的排水畅通,并应采取防止雨水等地表积水流入坑(槽)的措施。

4.2.7 土方开挖完成后,应对基底高程、坡度、曲线控制点等进行测量检查。

4.2.8 土方开挖至基底后,应进行地基验槽,并形成记录。

4.3 暗挖工程

4.3.1 暗挖工程常用盾构法、顶管法等施工方法等。

4.3.2 综合管廊浅埋暗挖法的施工与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17、《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有关规定。

4.3.3 暗挖施工场地应做出部署,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对风、水、电等设施应作出统一安排。

Ⅰ盾构法施工

4.3.4 在隧道施工前,应具备下列资料:

1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2 施工沿线的环境、地下管线和障碍物等的调查报告;

3 施工所需的设计图纸资料和工程技术要求文件;

4 工程施工有关合同文件。

4.3.5 盾构掘进施工前,应完成下列主要工作:

1 记录各工作井井位里程及坐标;

2 记录洞门钢圈制作精度和安装后的标高、坐标;

3 进行盾构组装、调试与验收;

4 盾构基座、负环管片和反力架等设施及定向测量数据的检查验收;

5 准备预制管片;

6 准备盾构掘进施工的各类报表。

4.3.6 综合管廊盾构法的施工与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盾构掘进隧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46的有关规定。

4.3.7 盾构组装、调试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按设计的主要功能及验收大纲分系统逐项进行验收。

4.3.8 盾构掘进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盾构掘进施工划分为始发、掘进和接收三个阶段,施工中应根据每个阶段施工特点采取针对性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并应满足质量及环保要求;

2 应在盾构起始段 50~100m 进行试掘进,并根据试掘进调整、确定掘进参数;

3 盾构掘进施工必须严格控制排土量、盾构姿态和地层变形;

4 盾构掘进至一个管片环宽度时,应停止掘进,进行管片拼装。管片拼装时,应采取措施保持土仓内压力,防止盾构后退;

5 盾构掘进过程中必须对成环管片与地层的间隙充填注浆;

6 盾构掘进过程中应保持盾构与配套设备、抽排水与通风设备、水平运输与垂直提升设备、泥浆管道输送设备、供电系统等正常运转,并保持盾尾密封。

4.3.9 管片拼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必须使用质量合格的管片和防水密封条;

2 应根据上一衬砌环姿态、盾构姿态、盾尾间隙等确定管片排序,并应按拼装工艺要求逐块拼装,并及时联结成环;

3 拼装管片时,拼装机作业范围内严禁站人;

4 对管片及防水密封条应进行验收,并应按拼装顺序存放;对上一衬砌环面应进行质量检查;

5 对拼装机具和材料应进行检查;

6 应严格控制盾构千斤顶的压力和伸缩量,并应保持盾构姿态稳定;

7 管片连接螺栓紧固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拼装管片时应防止管片及防水密封条损坏;

8 对已拼装成环的衬砌环应进行椭圆度抽查,确保拼装精度;

9 在曲线段拼装管片时,应使各种管片在环向定位准确,隧道轴线应符合设计要求。

4.3.10 盾构掘进施工,应建立完整的测量和监控量测系统,对地层及临近建(构)筑物进行监测,并及时反馈信息。盾构施工须确保盾构刀盘前方开挖面的稳定,做好掘进方向的控制,确保隧道轴线符合设计要求。

4.3.11 盾构掘进速度,应与地表控制的隆陷值、进出土量、正面土压平衡调整值及同步注浆等相协调。如停歇时间较长,必须及时封闭正面土体。

4.3.12 盾构壁后空隙应充填密实。采用注浆充填时,注浆后应将壁孔封闭;采用同步注浆时,各注浆管应同时注浆。注浆浆液根据地质、地面荷载及变形速度等条件选用,配合比经现场试验确定。

4.3.13 盾构到达前,应做好接收准备工作,盾构到达前100m,必须对盾构轴线进行测量、调整。盾构到达时应按预定的专项方案施工。

4.3.14 盾构调头前,应做好准备工作;盾构调头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观察设备转向状态,避免方向偏离或设备碰撞。

4.3.15 当刀具磨损达到一定程度或地质发生变化时,应进行刀具更换,刀具更换宜分期分批进行。刀具更换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带压更换刀具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并确保作业安全。

Ⅱ顶管法施工

4.3.16 综合管廊顶管法的施工与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和《给水排水工程顶管技术规程》CECS 246的有关规定。

4.3.17 顶管施工应根据土质情况、地下水位、施工要求和管道的埋深等,合理选用顶管施工方案,确定顶管机类型。

4.3.18 顶管施工工作坑的支撑(护)宜形成封闭式框架,矩形工作坑的四角应加斜撑。后座墙的最低强度应保证在设计顶进力的作用下不被破坏,并留有较大的安全度。应使其有充分的强度、足够的刚度。且后座墙表面要平直,材质要均匀。

4.3.19 顶管机安装前应进行调试,安装后必须对分系统进行检查和试运行,并做好记录。

4.3.20 顶管机顶进方向控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制定严格的放样复核制度,并做好记录;

2 开始顶进前必须制定坡度计划,确保顶进方向正确;

3 避免后座墙在顶进时移位和变形,定时复测并及时调整。

4.3.21 在施工中,若后座墙遭到破坏,须立即停止施工。利用已顶进完毕的节段作后座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待顶节段的顶进力应小于已顶节段的顶进力;

2 后座墙钢板与段口之间应衬垫缓冲材料;

3 采取措施保护已顶入节段的接口不受损伤。

4.3.22 顶管机进入土层后的管端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入接收坑的顶管机和管端下部应设枕垫;

2 管道两端露在工作坑中的长度不得小于0.5m,且不得有接口;

3 预制钢筋混凝土管节端部应及时浇筑混凝土基础。

4.3.23 在节段顶进的过程中,若出现方向偏差,应根据测量结果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制定纠偏措施。纠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顶进中采用小角度逐渐纠偏;

2 纠正顶管机旋转时,可采用挖土方法进行调整或采用改变切削盘的转动方向,或在段内相对于机头旋转的反向增加配重的方式进行调整。

4.3.24 长距离顶管施工中,可优先选用注浆法降低顶进阻力。长距离顶管注浆时,可分段增设压浆泵,以保持压力稳定,必要时要增加中继间。

4.3.25 为顺利完成顶管接收工作,宜对洞口土体进行加固。

4.3.26 顶管穿越河道、铁路或公路时,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铁路或公路有关技术安全规定。

4.4 基坑支护工程

4.4.1 管廊基坑支护结构常用的形式有排桩支护、锚杆及土钉墙支护、钢板桩支护、重力式水泥土墙支护等。

4.4.2 排桩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桩墙支护结构可包括灌注桩、预制桩、板桩等类型桩构成的支护结构;

2 钢板桩均为工厂成品,新桩可按出厂标准检验;

3 基坑开挖后应及时支护,每一道支撑施工应确保基坑变形在设计要求的控制范围内;

4 在含水地层范围内的排桩墙支护基坑,应有可靠的止水措施,确保基坑施工及邻近构筑物的安全。

4.4.3 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施工前应熟悉地质资料、设计图纸及周围环境,降水系统应确保正常工作,必须的施工设备如挖掘机、钻机、压浆泵、搅拌机等应能正常工作;

2 应遵循分段开挖、分段支护的原则,不得按一次挖就再行支护的方式施工;

3 施工中应对锚杆或土钉位置,钻孔直径、深度及角度,锚杆或土钉插入长度,注浆配比、压力及注浆量,喷锚墙面厚度及强度、锚杆或土钉应力等进行检查;

4 每段支护体施工完后,应检查坡顶或坡面位移,坡顶沉降及周围环境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采取措施,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5 喷锚作业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具,并应避免直接接触液体速凝剂,接触后应立即用清水冲洗;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喷射混凝土的作业区,施工中喷嘴前严禁站人,并定期应检查输料管、接头的情况,当有磨损、击穿或松脱时应及时处理;

4.4.4 内支撑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内支撑结构的施工与拆除顺序,应与设计工况一致;

2 施工前应熟悉支撑系统的图纸及各种计算工况,掌握开挖及支撑设置的方式、预顶力及周围环境保护的要求;

3 混凝土支撑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

4 的规定;

4 钢支撑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支撑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的规定;

2)钢腰梁与排桩、地下连续墙等挡土构件间隙的宽度宜小于 100mm,并应在钢腰梁安装定位后,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30 的细石混凝土填充密实或采用其他可靠连接措施。

5 对预加轴向压力的钢支撑,施工预应力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支撑施加压力的千斤顶应有可靠、准确的计量装置;

2)千斤顶压力的合力应与支撑轴线重合,千斤顶应与支撑轴线两侧对称、等距放置,且应同步施加压力;

3)千斤顶的压力应分级施加,施加每级压力后应保持压力稳定 10min 后,方可按设计预压力值进行锁定;

4)支撑施加压力过程中,当出现焊点开裂、局部压曲等异常情况时应卸除压力,在

对支撑的薄弱处进行加固后,方可继续施加压力;

5)当监测的支撑压力出现损失时,应再次施加压力;

6 支撑拆除应在替换支撑的结构构件达到换撑要求的承载力后进行。当主体结构底板和楼板分块浇筑构件或设置后浇带时,应在分块部位或后浇带处设置可靠的传力构件。支撑的拆除应根据支撑材料、形式、尺寸等具体情况采用人工、机械和爆破等方法。

7 立柱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柱桩混凝土的浇筑面宜高于设计桩顶 500mm;

2)采用钢立柱时,立柱周围的空隙应用碎石回填密实,并宜辅以注浆措施;

3)立柱的定位和垂直度宜采用措施进行控制,对结构柱、H 型钢柱,尚应同时控制转向偏差。

4.4.5 重力式水泥土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重力式水泥土墙应通过试验性施工,并应通过调整搅拌桩机的提升(下沉)速度、喷浆量以及喷浆、喷气压力等施工参数,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完成后应检测墙体连续性及强度;

2 水泥土搅拌桩机运行过程中,其下部严禁站立非工作人员;桩机移动过程工中非工作人员不得在其周围活动,移动路线上不应有障碍物;

3 重力式水泥土墙施工遇河塘、洼地时,应抽水和清淤,并应采用素土回填夯实;在暗浜区域水泥土搅拌桩应适当提高水泥掺量;

4 钢管、钢筋或竹筋的插入应在水泥土搅拌桩成桩后及时完成,插入位置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施工时因故停浆后,应在恢复喷浆前,将搅拌机头下沉或提升,与停喷前的桩体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0.5m;

6 水泥土搅拌桩搭接施工的间隔时间不宜大于 24h;当超过 24h 时,搭接施工时应放慢搅拌速度。若无法搭接或搭接不良,应作冷缝记录,在搭接处采取补救措施。

4.5 地下水控制

4.5.1 地下水控制应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基坑周边环境要求及支护结构形式选用截水、降水、集水明排方法或其组合。

4.5.2 当降水会对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造成危害或对环境造成长期不利影响时,应采用截水方法控制地下水。截水方法可选用水泥土搅拌桩帷幕、高压旋喷或摆喷注浆帷幕、地下连续墙或咬合式排桩等。

4.5.3 基坑降水可根据土的渗透系数和降水深度选用轻型井点、多级轻型井点、喷射井点、电渗井点以及深井井管等形式,并进行井点的合理布置。

4.5.4 地下水控制过程中应注意绿色施工及降水回收利用。

4.6 基坑安全监测

4.6.1 开挖深度大于等于 5m、或开挖深度小于 5m 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

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监测的基坑工程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4.6.2 基坑工程监测的内容应包括监测项目、监测频率和监测报警值等。

4.6.3 基坑工程施工前,宜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须经建设方、设计方、监理等认可,必要时尚需与基坑周边环境涉及的有关管理单位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4.6.4 施工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相结合的方法,用于监测的仪器应按测量仪器有关要求定期标定。

4.6.5 基坑施工和使用中应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安全监测,对有特殊要求或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应根据基坑现场施工作业计划制定基坑施工安全监测应急预案。

4.6.6 综合管沟基坑工程监测内容包括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变形、基坑水平位移、基坑竖向位移、深层水平位移、倾斜、裂缝、支护结构内力、土压力、孔隙水压力、地下水位、锚杆及土钉内力、土体分层竖向位移等。

4.6.7 具体监测要求应符合《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 的规定。

5 地基处理

5.1 一般规定

5.1.1 综合管廊地基基础施工前,应有详细的地质勘探资料,并掌握地表、地下的情况,了解施工区域内相应的地方政策,对影响施工的重要因素应提前做好策划应对。

5.1.2 地基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调查核对,当设计方案现场无法实施时,应及时进行设计变更。地基处理大面积开工前,应进行工艺试验。

5.1.3 地基处理需与主体结构的施工顺序相协调,根据地基处理方法、设备类型、支护方式、场地条件等因素合理安排地基处理的施工顺序。

5.1.4 地基处理完成后,应及时组织监测和验收,并填写相应的施工和验收记录。

5.2 处理方法

5.2.1 综合管廊常用地基类型主要有换填地基、复合地基、刚性桩地基等形式。

5.2.2

综合管廊跨越地裂缝、穿过河道、穿越铁路等特殊地段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项设计。

5.3 换填地基施工

5.3.1

换填法适用于浅层软弱地基处理。换填的材料可采用砂石、灰土、矿渣等,换填之前应

将材料送检。送检合格后,方可进行换填,换填之后的压实度、承载力等物理力学指标

应符合相应的设计要求。

5.3.2

当采用原状土作为持力层时,管廊基坑开挖时应尽量避免扰动基底土。机械开挖至距离

基坑底面线30cm时,采用人工开挖。

5.3.3

换填施工时,应排干基坑内的积水,并使得地下水位在基坑开挖地面线以下不小于50cm 。

5.3.4

换填填料应分层铺填,逐层压实,分层回填碾压的每层铺填厚度及压实遍数宜通过试验

确定。填筑宽度宜与基坑同宽。

5.3.5

换填的施工质量检验应分层进行,并应在每次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设上层。

5.4 复合地基施工

5.4.1 对散体材料符合地基增强体应进行密实度检验;对有粘结强度复合地基增强体应进行强度及桩身完整性检验。

5.4.2

复合地基承载力的验收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静载荷载试验,对于有粘结强度的复合地基

增强体尚应进行单桩静载荷载试验。

5.4.3 旋喷桩复合地基,采用喷射注浆法处理软土地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旋喷注浆法施工的主要机具、工艺和参数,宜通过现场试验或工程经验确定;

2 水泥浆液的水灰比宜控制在1.0~1.5范围内;浆液的搅拌应采用机械搅拌,随拌随用,不得超过初凝时间;

3 旋喷注浆完毕,应及时拔出喷射管。为防止浆液凝固收缩影响桩顶高程,应采取冒浆回灌或二次注浆的措施;

4 施工中应详细记录实际施工参数、浆液配比、实际孔位、孔深和钻孔内的地下障碍物、洞穴、涌水、漏水及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不符等情况;

5.4.4 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采用水泥土搅拌法处理软土地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土搅拌桩施工的主要机具、工艺和参数,宜通过现场试验或工程经验确定;

2 水泥土搅拌桩湿法施工时喷浆量及搅拌深度应采取经国家计量部门认证的检测仪器进行自动记录;干法施工时应配置经国家计量部门确认的具有能瞬时检测并记录出粉体计量装置及搅拌深度自动记录仪;

3 水泥搅拌桩的施工时水泥掺量不应低于相关规范的规定值;

4 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宜在基础和桩之间设置褥垫层;

5 水泥土搅拌桩宜配合基坑支护施工。

5.4.5 采用素混凝土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处理软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素混凝土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应通过试验确定成桩可靠性高的施工工艺及相关工艺参数;

2 淤泥层中施工素混凝土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应选择有护壁功能的施工工艺,桩间距较小时宜隔桩跳打。当采用长螺旋或振动沉管工艺时,应严格控制拔钻和拔管的速度;

3 素混凝土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桩顶宜设置桩帽和褥垫层,褥垫层与路肩土之间设置过渡层。

5.5 刚性桩施工

5.5.1 刚性桩基础包括预应力桩、钢筋混凝土灌注桩等,其施工除应符合本节相应要求外,尚应符合《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等规范的相关规定。

5.5.2 预制桩可采用锤击法或静压法沉桩。采用锤击法时,桩锤的选择可根据地质条件、桩长及桩截面尺寸等因素确定;采用静压法时,预应力桩可采用焊接接头或机械接头。5.5.3 混凝土灌注桩可采用钻孔、旋挖或冲击成孔,钢筋笼制作、吊运、焊接应符合相应规定。

5.5.4 大面积开工前,应进行工艺试验。穿厚度较大淤泥层,宜选用具有护壁功能的工艺。

6 防水工程

6.1 一般规定

6.1.1 防水工程施工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的要求,并符合《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和《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的相关规定。

6.1.2 防水材料及其配套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必须与设计一致,并且符合国家或行业产品标准要求。防水施工应优先使用国家推广应用的新材料、新技术,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材料。

6.1.3 防水工程施工应建立“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施工和验收记录。工程隐蔽前,应按有关规定形成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道工序未经检查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1.4 地下综合管廊进行防水施工时,必须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工程底部以下,必要时应采取降水措施。对于采用明沟排水的基槽,应避免基槽积水并保持作业面干燥。严禁带水作业。

6.1.5 防水工程不得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以上时施工;防水材料施工环境气温应符合相应防水材料施工环境气温条件的相关规定。

6.1.6 综合管廊防水等级标准不应低于二级,且应满足结构安全性、耐久性和使用要求。

6.2 防水材料

6.2.1 地下防水工程部分宜采用自防水混凝土,其抗渗等级不低于P6。

6.2.2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40。处于侵蚀性介质中的防水混凝土,其耐侵蚀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和《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 50476的关规定。

6.2.3 防水混凝土的水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品种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2 在受侵蚀性介质作用下,应按照侵蚀性介质的性质选用相应的水泥品种。

6.2.4 防水混凝土中各类材料的氯离子、碱含量、外加剂等含量和掺量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防水混凝土结构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预埋件等的设置和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2.5 卷材防水层宜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所选用的基层处理剂、胶粘剂、密封材料等均应与铺贴的卷材相匹配。

6.2.6 涂膜防水层应采用耐久性、耐腐蚀性及耐菌性良好,无毒、耐燃、低污染的无机防水涂料或有机防水涂料。涂料防水层施工前应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施工。

6.2.7 防水涂料基层表面必须坚实平整、清洁,不得有积水、结露、凸角、凹坑及起砂现象。

6.3 细部构造

6.3.1 变形缝处防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变形缝处应设置不少于2道防水措施;

2 变形缝处中部应采用钢边橡胶止水带等具有变形功能的防水材料,止水带埋设位置应准确;

3 密封材料嵌填施工时,缝内两侧基面应平整、干净、干燥,并应刷涂与密封材料相容的基层处理剂,嵌缝底部应设置背衬材料,嵌填应密实连续、饱满,并应粘结牢固;

4 在缝表面设置外贴式卷材或涂刷涂料前,应在缝上设置隔离层;

5 变形缝内侧宜设置收集渗水的措施。

6.3.2 施工缝处防水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缝防水构造形式宜按图6.3.2-1所示。外墙迎水面可采用防水卷材加强层、外贴式止水带、防水涂料等材料;外墙施工缝中部位置可采用止水钢板、中埋式橡胶止水带、中埋式钢边橡胶止水带、遇水膨胀止水条(胶)等材料。施工时外墙迎水面和外墙施工缝处,应同时采用两种以上构造措施有效组合。

图6.3.2-1 施工缝防水构造

1—先浇混凝土;2—止水带;3—后浇混凝土;

4—结构迎水面防水

2 施工缝宜水平留置,留置的位置距离底板顶面不宜小于30cm;

3 水平施工缝继续浇筑混凝土前应凿毛、清理、冲刷干净,然后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再浇筑混凝土;

4 外墙施工缝中部位置止水材料应居中放置。

6.3.3 后浇带处防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的有关规定。后浇带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浇筑,其抗渗及抗压等级不应低于两侧混凝土。

6.3.4 穿墙管件应设置伸出墙体两侧不小于200mm的套管,套管与墙体间应有聚硫密封

膏或其他材料密封,套管周围应设置防水加强层。穿墙套管两端应设置管套防止泥水进入。

6.3.5 预埋件处防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埋件端部或预留孔(槽)底部的混凝土厚度不得小于250mm;当厚度小于250mm 时,应采取局部加厚或其他防水措施;

2 埋设件应位置准确,固定牢靠,并应进行防腐处理;

3 用于固定模板的穿墙螺栓应采用三段式止水螺杆等具备止水功能螺杆。

6.3.6 预制拼装综合管廊拼缝防水应采用预制成型弹性密封垫为主要防水措施,弹性密封垫的界面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弹性密封垫的形式和尺寸应与沟槽形式、截面尺寸相匹配。

6.3.7 顶管施工中,当采用T形钢套环橡胶圈防水接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节段表面应光洁、平整,无砂眼、气泡;接口尺寸应符合规定;

2 橡胶圈的外观和断面组织应致密、均匀,无裂缝、孔隙或凹痕等缺陷,安装前应保持清洁,无油污,且不得在阳光下直晒;

3 钢套环接口无疵点,焊接接缝平整,肋部与钢板平面垂直,且应按设计规定进行防腐处理;

4 木衬垫的厚度应与设计顶进力相适应。

6.3.8 顶管施工中,当采用橡胶圈密封的企口或防水接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粘结木衬垫时,凹凸口应对中,环向间隙应均匀;

2 插入前,滑动面可涂润滑剂,插入时,外力应均匀;

3 安装后,发现橡胶圈出现位移、扭转或露出段外,应拔出重新安装。

6.3.9 盾构管片或砌块密封剂防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缝管片或砌块渗漏时,应采用密封剂堵漏;

2 密封剂注入口应无缺损,注入通道应通畅;

3 密封剂材料注入施工前,应采取控制注入范围的措施。

6.3.10 盾构管片或砌块螺栓孔密封圈防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螺栓拧紧前,应确保螺栓孔密封圈定位准确,并与螺栓孔沟槽相贴合;

2 螺栓孔渗漏时,应采取封堵措施;

3 不得使用已破损或提前膨胀的密封圈;

4 复合式衬砌的内层衬砌混凝土浇筑前,应将外层管片或砌块的渗漏水引排或封堵。

6.3.11 综合管廊各类孔口、防水保护层、阴阳角处的构造措施及施工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的有关规定。

综合管廊年终总结之施工技术篇

综合管廊年终总结之施工技术篇 正在执行的技术规范 一、规章制度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015)《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城市综合管廊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体系》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98)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07)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 50294-199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95)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91)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5221-2005)《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07)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通信管道与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373-2006)《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CECS45:92)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318-2000)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 50413-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1998) 二、强制规定 根据《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的规定,有以下强制性条文: 3.0.2 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应以综合管廊工程规划为依据。 3.0.6 综合管廊应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并应满足管线的使用和运营维护要求。 3.0.9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应包含总体设计、结构设计、附属设施设计等.纳入综合管廊的管线应进行专项管线设计。 4.1.4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应集约利用地下空阔,统筹规划综合管廊内部空间,协调综合管廊与其他地上、地下工程的关系。 4.2.2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应结合城市地下管线现状,在城市道路、轨道交通、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等专项规划以及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的基础上,确定综合管廊的布局。 4.3.4天然气管道应在独立舱室内敷设。 4.3.5热力管道采用蒸汽介质时应在独立舱室内敷设。 4.3.6热力管道不应与电力电缆同舱敷设。 5.1.7压力管道进出综合管廊时,应在综合管廊外部设置阀门。

综合管廊工程施工设计方案

中心城市青堡路A2标综合管廊(沟)工程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书 鹏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青堡路A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目录 第一章施工组织综合说明 一、编制说明 二、工程概况 三、工程目标 四、项目管理策划 第二章专项施工方案 一、主要材料用量及要求 二、总体施工工艺 三、各施工工序专项施工方案 1、施工前准备 2、平整场地 3、测量放样 4、基坑开挖及边坡支护 5、地基处理 6、综合管廊底面防水处理 7、综合管廊钢筋砼浇筑 8、变形缝及施工缝的处理 9、墙身及顶板防水处理 10、基坑回填 11、总体质量要求 12、进度计划表 13、人员、材料、机械计划表 14、临时设施布置及施工用水、用电情况第三章保证措施 一、质量保证措施 二、安全保证措施 三、工期的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四、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五、检测监控措施 六、雨季施工保证措施 七、环保保证措施 八、应急预案 第四章工程交验后的服务措施 一、工程交付 二、服务及保修

第一章施工组织综合说明 一编制说明 1.1根据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设计的《中心城区青堡路道路综合管廊(沟)工程施工图》编制。 1.2根据市万润水利电力勘测设计提供的《中心城区青堡路道路工程岩土勘察报告》编制。 1.3根据施工现场场地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1.4相关技术规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GB50838-2012)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TGJ107-2003)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GB 50108-200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08-201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2-2009)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4-2011)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CJJ1-2008) 二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中心城区青阳组团片区,青堡路设计为城市I级主干道,路基标准宽度50米,综合管廊设置在道路中央分隔带下,全线长5545.0米,其中A2标境起止桩号为:K0+-010.00~K1+780.00,长度为1790.0米。综合管廊为矩形双仓断面,其中西侧为电力仓,标准段净宽高尺寸为1.4m×2.3m,东侧为综合仓,标准段净宽高尺寸为2.2m×2.3m。总净宽高尺寸为4.85m×2.3m。 综合管廊平面位置布置在道路中央分隔带下,综合管廊顶面距路面约1.5米,综合管廊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采用现浇施工,混凝土为C30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P6。 综合管廊平面线形基本上与所在道路平面线形一致。对于圆曲线半径,满足收纳管

城市综合管廊施工方法

5.管廊主要施工方法 (1)施工测量 1)测量工作的基本原则 ①严格执行测量规范;按照先整体后局部的工作程序,先确定平面控制网,后以控制网为依据,进行各每条管廊轴线的定位放线,最后是管廊分项工程的施工测量配合。 ②必须严格审核测量原始数据的准确性,坚持测量放线与计算工作同步校核的工作方法。 ③定位工作执行自检、互检合格后再报检的工作制度。 ④测量方法要简捷,仪器使用要熟练,在满足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力争做到省工省时省费用。 ⑤明确为工程服务,按图施工,质量第一的宗旨。紧密配合施工,发扬团结协作、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 2)准备工作 ①学习设计文件和相应的技术标准,全面了解设计意图,认真熟悉与审核图纸。 ②施测人员通过对总平面图和设计说明的学习,了解工程总体布局、工程特点、周围环境、建筑物的位置及坐标,其次了解现场测量坐标与建筑物的关系、水准点的位置和高程。根据管廊的结构形式、埋深以及设计要求的施工精度,在了解总图后认真学习综合管廊施工图,及时校对构筑的平面、立面、剖面的尺寸、形状、构造,它是整个工程放线的依据,在熟悉图纸时,着重掌握轴线的尺寸、标高。 ③测量放样之前,测量人员首先熟悉图纸结构物的总体布置图、细部结构设计图。根据整体到局部的原则,以控制网作为放样依据,找出主要轴线和主要点的设计位置以及各部分之间的几何关系,再结合现场条件和控制点的分布,采取适宜的放样方法。施工测量贯穿整个施工过程,是保证施工质量的一个方面。 3)控制网测设流程

4)施工测量方法 ①控制测量 A平面控制系统的建立 a开工前,对业主或设计部门提供的施工区平面控制起始坐标点(应不少于三个点)采用全站仪按多边形导线网或四等导线测量的技术要求和精度指标进行联测复核(此项测量工作进行时,最好与专业监理工程师联合测量以避免增加不必要的外业工作量)。若发现标志不足、不稳妥、被移位或精度不符合要求时,将进行补测、加固、移设或重新测校,并通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联测点复核完成并经内业平差计算,测量精度指标达到相应的技术要求后,按工程监理部规定报表格式填写联测复检成果报告,报送工程监理部专业测量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总监签认,否则不得进行后序测量工作。 b起始平面控制坐标网点经联测复核合格并经工程监理部签认后即可进行平面控制坐标点加密测量。 c加密控制网的布设形式及布点埋石:鉴于该工程的特点,其加密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在与综合管廊走向平行的一侧。 d平面控制点加密导线测量采用全站仪,按《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规范中精密导线测量的技术要求和精度指标进行。 e平面控制加密导线点外业测量完成,并经内业计算满足技术要求后,应填写测量成果报验单,连同加密导线计算表一同报送工程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证,如监理工程师

国家十个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的综合管廊情况

试点城市 1、包头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102.56公里 包头市是全国首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示范城市之一,共有两个综合管廊,即北梁棚户区腾空区和新都市区。依据《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包头市已于2014年编制完成《包头市城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4-2020)》。包头市城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结合近远期规划了102.56公里,近期在新都市区规划了26.4公里,北梁棚户区规划了8公里;远期在昆北改造区规划了16.81公里,结合旧城道路改造设计(民族西路)规划了5.7公里;远景结合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了45.65公里。 2、沈阳:今年新建运河和铁西新城两条地下管廊 沈阳成国家首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 今年年初以来,根据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沈阳市建委在学习借鉴国内其他城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试点城市申报工作,包括沈阳在内全国共有34个城市申报2015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沈阳市最终以94.64的高分和排名第一名的成绩进入2015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范围,成为国家首批地下综合管廊10个试点城市之一。 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可获专项资金补贴

按规定,中央财政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省会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三年建设两大管廊试点项目采用PPP模式 按照沈阳市提报的地下综合管廊实施方案,自2015年至2017年,沈阳市计划在老城区南运河段和新城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建设 一个管廊试点项目,建设总里程33.828公里。其中,南运河段综合管廊建设里程12.828公里;铁西综合管廊建设里程21公里。两个项目全部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PPP模式)建设。今年5月,沈阳市在组织地下综合管廊设计、施工专家对运河综合管廊建设方案进行反复比选论证、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最终拟定了运河综合管廊项目建设总体方案。入廊管线包括:电力电缆、通信、给水、中水、供热、天然气。目前正在组织开展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工作。 运河综合管廊途经五大公园 运河综合管廊西起南京南街,东至善邻路。管廊沿砂阳路、文艺路、东滨河路、小河沿路和长安路敷设,途经南湖公园、鲁迅公园、青年公园、万柳塘公园和万泉公园。项目总投资约31.99895亿元(不含管线入廊资金)。管线入廊资金由管线权属单位承担。力争年内开工建设,计划在2017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使用。 铁西新城综合管廊九月份开工 铁西新城综合管廊建设里程约21公里,一期管廊二十五号路(浑河15街-浑河26街)路段管廊全长约9公里,二期管廊沈辽路及浑河

城市综合管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城市综合管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主体结构部分

1.总则 (3) 2、术语 (3) 3、基本规定 (3) 3.1施工基本规定 (3) 3.2质量验收基本规定 (3) 3.3其他 (3) 4、模板工程 (3) 4.1一般规定 (3) 4.2模板施工及支架安装 (3) 4.3质量验收标准 (3) 5 钢筋工程 (3) 5.1 一般规定 (3) 5.2 钢筋连接 (3) 5.3 钢筋安装 (3) 5.4 质量验收标准 (3) 6、混凝土工程 (3) 6.1一般规定 (3) 6.2混凝土的配合比、搅拌、运输 (3)

6.3混凝土输送 (3) 6.4混凝土浇筑与振捣 (3) 6.5混凝土养护 (3) 6.6现浇混凝土质量验收 (3) 7 防水工程 (3) 7.1一般规定 (3) 7.2 水泥砂浆防水层 (3) 7.3 卷材防水层 (3) 7.4 涂料防水层 (3) 7.5 防水工程细部构造 (3) 7.6 质量验收标准 (3) 1.总则 1.1 为适应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和发展,规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施工和质量验收管理,保证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可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制定本规。 1.2本规适用于本企业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结构和附属工程

的施工质量验收管理。 1.3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1综合管廊utility tunnel 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2.2现浇混凝土综合管廊结构cast-in-siteutility tunnel(GB50838) 采用现场整体浇筑混凝土的综合管廊结构本体。 2.3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precast utility tunnel(GB50838) 在工厂分节段浇筑成型,现场采用拼装工艺施工成为整体的综合管廊结构本体。 2.4浅埋暗挖法管廊施工Construction of pipe tunnel with shallow buried excavation method 浅埋暗挖法是在距离地表较近的地下进行各种类型地下洞室暗挖施工的一种方法,适用于软弱地层的地下工程设计、施工方法。 2.5预制顶推法管廊施工Construction of prefabricated jacking pipe gallery 利用顶进设备将预制的箱形构造物或圆管沿综合管廊线位逐渐顶入,以构成综合管廊本体的施工方法。 2.6集水坑sump pit 用来收集以便排除综合管廊结构渗漏水或入廊管道排空水等的构筑物。

(完整版)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之顶管施工法全解析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之顶管施工法全解析 顶管施工 顶管施工就是非开挖施工方法,是一种不开挖或者少开挖的管道埋设施工技术。顶管法施工就是在工作坑内借助于顶进设备产生的顶力,克服管道与周围土壤的摩擦力,将管道按设计的坡度顶入土中,并将土方运走。一节管子完成顶入土层之后,再下第二节管子继续顶进。 其原理是借助于主顶油缸及管道间、中继间等推力,把工具管或掘进机从工作坑内穿过土层 一直推进到接收坑内吊起。管道紧随工具管或掘进机后,埋设在两坑之间。 它的技术要点在于纠正管子在地下延伸的偏差。特别适用于大中型管径的非开挖铺设。具有经济、高效,保护环境的综合功能。 这种技术的优点是:不开挖地面;不拆迁,不破坏地面建筑物;不破坏环境;不影响管道的 段差变形;省时、高效、安全,综合造价低。 该技术在我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广泛用于城市地下给排水管道、天燃气石油管道、通讯电缆等各种管道的非开挖铺设。它能穿越公路、铁路、桥梁、高山、河流、海峡和地面任何建筑 物。采用该技术施工,能节约一大笔征地拆迁费用、减少对环境污染和道路的堵塞,具有显 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常见4种顶管施工技术 1、刃口推进工法

2、泥水推进工法 3、土压式推进工法

·通过向切削仓内注入一定比例的混合材料,使得充满泥仓的泥土混合体平衡正面土压以及地下水压力。 ·无需泥浆泵等后部配套装置,整机造价低廉。 ·无需泥浆处理,施工成本低。 4、泥浓式推进工法

可以不加破碎的排出孔径约为顶管机直径1/3的砾石 ·采用了二次注浆方法,大大的减少了磨阻力,适合长距离顶进 各种顶管机型的优缺点 1.敞开式掘进机 当顶进管道轴线附近可能存在大的石块,桩基等不明障碍物时,可采用排障方便、成本低廉的敞开式掘进机。地下水位较高的话可采取井点降水等辅助施工方法。另外,对于含水量较少并且N值大于18的黄土和强风化岩,也可采用敞开式掘进机顶进。敞开式掘进机在类似于农田对地面沉降要求不严格的情况下也可采用。 缺点:顶速慢、遇到流沙土层难以控制出土量。 2.多刀盘土压平衡式顶管机 多刀盘土压平衡顶管掘进机把通常的全断面切削刀盘改成四个独立的切削搅拌 刀盘,尤其适用于软粘土层的顶管。

城市地下市政综合管廊施工方法探讨

城市地下市政综合管廊施工方法探讨 发表时间:2019-06-26T10:43:29.820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1期作者:王飞 [导读] 摘要:城市建设过程中,地下空间的开发已经成为当下的主流内容,为了更好地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地下市政综合管廊工程,引起的讨论和关注度不断增加。 浙江金华兴达建设有限公司浙江金华 321000 摘要:城市建设过程中,地下空间的开发已经成为当下的主流内容,为了更好地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地下市政综合管廊工程,引起的讨论和关注度不断增加。相对而言,城市地下市政综合管廊的施工,在难度上较高、影响因素多、地下开发空间较大。但是,该项工程的建设,必须从多个角度来完善,对于施工体系积极改进,努力引进先进技术,从而促使工程自身的可靠性、可行性大幅度提升。文章针对城市地下市政综合管廊施工方法展开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城市地下;市政综合管廊;施工方法 从客观的角度来分析,城市地下市政综合管廊施工过程中,应坚持在方案上有效组织,对于施工动态因素良好把控,提高技术和设备的搭配能力。有些地方对该项工程虽然较为重视,但并没有采取较高的实践水平,有些工作的开展,还是停留在传统的层面上,这种现象的发生,很容易导致城市地下市政综合管廊施工陷入到被动状态,应坚持在未来工作中进行良好的革新,从而促使未来工作的前进,不断取得更好的成就。 1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概述 1.1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优势与不足分析 目前,城市地下管廊工程的发展已经超过 100 年,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基本上已经形成了完善的体系,它能够将城市各类基础设施的管线集中布置到管廊内部,一方面减少了城市近地空间的线缆、电线杆等基础设施,另一方面又避免了反复开挖对城市道路交通造成的不便。此外,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能够为各类基础设施管线提供良好的保护,尤其是针对一些灾害事故,由于各类管线的分布较为集中且处于地下,因此有效避免了电线杆折断、倾倒等可能对城市居民带来的损害。虽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具有以上多项优势,但其存在的各项不足也不同忽视,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中包括了大规模的混凝土构筑物,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其次,地下综合管廊在防水、防潮方面的要求较高。 1.2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类型分析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做出不同的分类。例如,以功能作为分类标准,可以将地下综合管廊分为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干支线综合管廊、缆线综合管廊等。如实按照施工方法进行分类,可以将地下综合管廊分为明挖式地下综合管廊和暗挖式地下综合管廊。需要注意的是,采用前一种施工方式,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外部地面环境的影响进行充分的考虑。 2 城市地下市政综合管廊施工方法 2.1 明挖法 明挖法综合管廊的利用需要重视 SMW 工法桩或拉森钢板桩对基坑的支护,需要采用双孔复搅施工方式,采用插一跳一的方式进行,而且需要随挖随撑,合理地安排施工周期,做好坑内和坑外的防水工作,在土方开挖之前就需要了解地下水位的降低情况,需要保证地下水位低于坑面 2cm以下,这样才能满足施工要求,而且在施工的过程中,也需要加强对雨水的监控,避免强降雨对施工的影响,在基坑开挖中,需要加强对挖掘机的控制,避免其与钢支撑结构碰撞。在围护周围需要进行人工开挖,开挖半径为 4cm。开挖后,基底需要敷设防水层和保护层,之后进行混凝土浇筑。对管廊主体结构进行施工,需要在底板混凝土浇筑数节后搭设满堂支架,施工侧墙和顶板需要进行混凝土浇筑,之后进行施工作业防水层,完成后将基坑填埋,最后恢复路面。施工期的安排中,侧墙及顶板钢筋施工时间为 3d,侧墙及顶板模板施工时间为 5d,其他需要的工期约为 1d。 2.2 暗挖法 暗挖法是首先施工的地点为发井和接收井,在这周围进行基坑围护结构和钢支撑结构的构建,之后开挖,进行主体结构混凝土施工,之后采用盾构机或是顶管机进行施工,直到接收井,实现贯通,该区段施工完成,这样才能促进施工工作顺利进行。暗挖法无法实现多个工作面同时进行工作,也无法实现梯队流水作业,所以需要的时间比较长。而且施工需要按照流程进行,如顶管机进行暗挖的过程中每隔100m 就需要设计端头井,之后还需要调节管节的位置,再次以接收井为目标进行挖掘,最终才能实现贯穿,实现综合管廊建设。 2.3 顶管法 顶管施工的切入点在于管廊的各个边长,通过运用开挖与顶进相结合的手段来实现施工处理。具体在开挖管廊时,应当能够适度延长现有的管道,以便于顺利实现后期的管廊预埋处理。因此可见,顶管法具备突显的施工优势,其能够显著简化整个操作进程并且耗费了较少的设备投入。此外,运用顶管施工还能妥善规避地面影响。在现有的顶管施工流程中,关键在于预先进行切槽处理。在遇到图软弱土层时,技术人员还需运用相应的方式来规避土层沉降。 2.4 矿挖法 矿挖法也可以称之为盾构法,这是由于此类施工方法具备自动化的显著特征,因此有助于简化施工流程并且加快了整个施工进度。具体在施工时,如果选择了盾构法那么通常不会涉及返工或者再次修复。运用矿挖法可以凭借机械挖掘的方式予以施工处理,此项举措有助于减少地面沉降。因此应当注意,如果选择了矿挖法或者盾构法那么还需关注周边地质,最好选择矩形断面进行全过程的施工操作。 2.5 各类截面施工方法 在进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施工的过程中,施工单位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施工技术方法。例如,针对各类截面应该选择不同的施工技术。如对于圆形截面,应该选择预制装配式的开槽施工工法或是顶进施工、盾构施工等不开槽的施工工法。对于矩形截面,则应选择预制装配式现浇施工或是盾构施工。对于异性截面形式,则应选择顶进施工浅埋暗挖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预制装配式施工法受断面尺寸的限制较大,起重量最好控制在 20t 以下。 2.6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主体结构施工方法 首先,在进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主体结构施工前,要制定完善的施工计划,尤其是对于侧壁、顶板、底板等管家部位,必须制定合理的处置方案。对于埋深较深的部位,要对厚度进行合理设置。对于特殊节点部位,必须考虑到各类管线穿插的空间需求。此外,要选择具

城市地下市政综合管廊施工方法

城市地下市政综合管廊施工方法 一、城市地下市政综合管廊分析 (一)概述 城市地下市政综合管廊是城市建设的一项基础设备,是将电力、燃气、热力、排水等管线集中布置在一个地下空间内,并且在这个地下空间内设置检修口和监测系统,主要是便于后期的及时维护和检测。同时,城市地下市政综合管廊工程实行同一管理的模式,为城市稳定、安全的运营,提供了基础性的保证。 另外,城市地下市政综合管廊主要包括: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缆线管廊等方面。其中,干线综合管廊主要是将城市主干管线进行容纳,并且是以独立分仓的方式展开建设;支线综合管廊主要是容纳城市配给工程管线,并且以单舱施工为主。但是,在施工的时候,需要根据情况,若是情况需要可以选双舱施工的方式;缆线管廊通常是以浅埋管沟道施工的方式为主,并且应当在其表面设置开启盖板,并且高盖板需要呈现自由的状态。但是,缆线管廊的空间较为狭小,给施工人员行动带来不便,所以一般是用于电力承载以及通信电缆等方面。 (二)特点 1、城市地下市政综合管廊施工主要是通过对管道集中布置,这样可以避免管线随意布置的情况产生,提升对地下空间的利用效率。 2、城市地下市政综合管廊可以有效降低管线重复开挖,以及管线挖断等现象的产生,为其它工程的建设,提供了相对便利的条件。 3、城市地下市政综合管廊的稳固性较好,可以抵抗一定范围内的冲击荷载,进而起到预防灾害现象的产生。 4、城市地下市政综合管廊的使用寿命相对较长,一般情况下是可用50年,这样可以避免反复施工,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二、常见的施工方法 为了确保城市地下市政综合管廊的施工质量,采取合理是、有效的施工方式是非常必要的。下面针对城市地下市政综合管廊常见的施工方式,展开了分析和阐述。

综合管廊工程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XX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XX新城南部地区综合管廊工程-黄河路施工图设计及技术人员现场勘察而编制。 执行规范及标准: 1、《建筑结构荷载》 GB50009-2001(2006年) 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0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4、《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 6、《地下工程发给谁技术规范》 GB50108-2002 7、《切题结构设计规范》GB50007-2001 8、《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50191—93 9、《建筑地基出路技术规范》 JGJ79-2002 10、《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50069-2002 11、《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 GB50332-2002 12、《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2008 13、《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032-2003 14、《给水排水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变形缝设计规程》 CECS 117:2000 15、《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程》 CECS 138:2002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XX新城区,为西北-东南走向;起点为滨江大道黄河路跨线桥,重点为荷花路(K0+200~K2+400),位于道路西侧,管廊全长22000m。综合管廊为单层结构,共1个仓室:电力、电信管仓(标准断面尺寸为2.4*3.1m)。XX新城区黄河路综合管廊土建工程包括:管廊主体标准结构段、管廊与其它道路管廊交叉、电缆井、通风井、投料口等。 三、施工前准备 1、熟悉图纸,认真领悟设计意图和使用功能。 2、做好钢材、钢筋、水泥、砂石等材料的相关试验工作,做到先试后用。 3、施工用水由甲方指定用水点。

探究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节点设计

探究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节点设计 发表时间:2018-07-05T13:36:48.857Z 来源:《建筑模拟》2018年第6期作者:刘建斌 [导读] 在进行管廊节点设计的时候,需要全面分析建设期间存在的不足,从整体出发,合理展开规划,以此提升城市管廊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推动城市稳定发展。 中铁十五局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 110000 摘要: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逐渐加快,人口数量有了明显增加,在此情况下,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性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其中,城市综合管廊是城市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对于城市稳定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论述了城市综合管廊,研究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重要节点设计情况。 关键词:综合管廊工程;优势;重要节点设计 城市综合管廊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重要组成成分,它在运行管理中和人们日常生活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在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和设计过程中,应在遵循城市综合管廊设计原则,掌握相关操作技术上进行,重点加强城市综合管廊重要节点的设计工作,合理的组织,以此将城市综合管廊功能发挥到最大化。 城市综合管廊的论述 城市综合管廊,主要是在城市地下建设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和附属设施,这些构筑物和附属设施能够将电力、通信等市政管线统一综合到一起。一般来讲,都是先对综合管廊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确保合理之后,再开展施工,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相关维护工作,使其符合管线使用要求。当前,社会经济水平不断提升,从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城市发展,在我国城市管线中,主要包含三种类型,分别为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和缆线管廊,这三种管廊自身特征是一样的,只是含有的设施不一样。①干线综合管廊,这一管理主要是采取浅度埋深沟道的方法建设,存在可开启的盖子,但是这一管廊具有一定的缺点,它无法满足实际通行要求,仅仅容纳通信、电力电缆的管廊。②支线综合管廊;该管廊适用于城市配给管线中,采取双舱、单舱的方法进行建设。③;缆线管廊,这一管廊是容纳于城市相应干线的管道中,一般来讲,它主要是利用相对独立的分舱方法进行建设。 目前,在进行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设计的时候,主要包含两种设计方法。首先,明挖法,在道路浅层空间综合管廊中,经常采用这一方法进行施工,它分为明挖预拼装和明挖现浇工艺两种。再者,暗挖法,在挖掘深度较深或者城市中心地带的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时候,经常使用该种方法,它是由盾构施工和顶管施工两种设计方法形成的。 城市综合管廊设计优势 2.1可以提升经济效益 在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初期的时候,需要以充足的资金为基础,投入大量的成本,等到完成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工作以后,便可以省去较多的维护资金,因此,从整体情况来看,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整体经济效益还是比较明显的。 在更新、补充不同类型管线的时候,不用挖开已经修建好的路面,这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成本反复投入,降低了管线施工对城市交通带来的不利影响,与此同时,还可以避免道路开挖对周围树木造成的损坏,节省大量的修复费用。 如果采取以往传统的管线埋设方法,那么在管线设计过程中,很难有效找出管线埋设和安装的实际位置,因此,对所有管线进行埋设的时候,必须挖开路面,可是,这种方法会对城市交通产生不利的影响。所以,引进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能够防止此种现象的出现,不管管理何种类型的管线,还是在维修过程中,这种方法都可以将其控制在有效范围内,从一定程度上预防管道开挖带来的损失,减少成本过度输出。 在开挖期间,由于地下地质环境复杂多变,如果将管线放在地下,便会对管线产生很大的腐蚀性,对此,可以把城市管线放在城市综合管廊中,以此保护管线性能,降低成本,增加管线的使用期限。 2.2提升了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率 当前,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城市土地资源日益缺乏,可以使用的的空间越来越少。因此,为了提升现代化城市的形象,相关部门将各种线路逐渐埋设在了地下,可是此种方法存有一定的弊端,使得城市地下管线越积越多,呈现相对交错的复杂状态,对此,采取城市综合管廊设计方式可以有效缓解这一现状,它能够规范的布置各种各样的管线,以此提升城市地下空间的使用效率。 2.3实现了市政管线的统一管理 在城市综合管廊中,涉及到多方面的管线,它在城市规划监督下,实现了统一管理,从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城市管线管理水平,保证了质量。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重要节点设计 3.1节点类型 在进行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节点设计过程中,与之相关的节点类型比较多,比如吊装口、排放口、人员进出口等。对工程节点建设的时候,需要从工程实际开展情况入手,加大管廊交叉节点、监控中心连接通道的分析力度,确保在同一规划管线的基础上,增强企业经济效益。 3.2综合管廊和监控中心连接通道 在设计综合管廊连接通道的时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要想使电力线缆和监控电缆施工更加方便,可以在综合管廊中间设置连接通道。 在对综合管廊连接通道进行尺寸设计的时候,要从监控中心通行楼梯、线缆数目以及类型入手,一般情况下,楼梯宽度应当保持在1.5m左右。 从实际情况来看,可以将连接通道分为两种类型,分别为下人式、上人式。设计期间,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通道类型,在土层较浅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下人式,土层较厚,则选择上人式。 在设计连接通道的时候,要重点考虑对管线敷设施工和人员正常通行是否产生影响,如果产生影响,应适当的提升综合管廊的断面宽度,将影响降到最低。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完整版)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试行) 二〇一五年六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 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ZYA1-12(10)-2015)(试行),(以下简称《指标》),自2015 年7 月1 号执行。《指标》的制定发布将对合理确定和控制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满足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需要起到积极作用。 本《指标》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负责管理,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认真总结经验,将有关意见及时反馈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指标》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北京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城建设计 院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电力工程定 额管理总站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定额质 监中心北京市燃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总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 号),满足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前期投资估算的需要,进一步推进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制定《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试行)(以下简称本指标)。 一、本指标以《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相关的工程设计标准、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有关定额指标为依据,结合近年有代表性的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相关资料进行编制。 二、本指标适用于新建的城市综合管廊工程项目。改建、扩建的项目可参考使用。 三、本指标是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前期编制投资估算、多方案比选和优化设计的参考依据;是项目决策阶段评价投资可行性、分析投资效益的主要经济指标。 四、本指标分为综合指标和分项指标。综合指标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基本预备费;分项指标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和综合费用组成。直接费由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组成。综合费用由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 (二)设备购置费依据设计文件规定,其价格由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组成,设备运杂费指除设备原价之外的设备采购、运输、

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全过程要点汇总

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全过程要点汇总城市综合管廊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其不仅可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还极大方便了电力、通信、燃气、供排水等市政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因此,做好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十分重要。 综合管廊设计要点 1、城市综合管廊设计必须与城市用地规划保持一致性,结合城市的市政管线规划进行设计,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地面以下空间的利用情况,最大程度地与其他开发活动保持协调,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结合各个管线的布设情况统筹安排建设时机,将城市近期规划与长期建设纳入到设计之中,保证管廊的建设与城市建设时序的协调性。

3、结合城市用地规划和管线规划,从市中心以及交通枢纽等区域进行扩散蔓延,结合市政管线的规划情况对供水、供暖管道等管线的位置、走向、布设范围进行明确。 4、进行城市综合管廊防水设计时,应按照防、排、截、堵的原则,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制订合理有效,符合防水标准和使用要求、技术经济指标,且操作方便的防水方案,同时应以结构自防水为根本,施工缝、变形缝等接缝防水为重点,并利用防水加强层进行防水,从而形成完善的地下防水体系,有效保障城市综合管廊的防水安全性。 5、管廊建设不能忽视附属设施,应综合考虑建设周边环境,与其协调配合,合理确定控制中心、变电所、投料口、通风口、人员出入口等配套设施规模、用地和建设标准,并设计消防、通风、火灾警报等防御系统,做好桥架支架等附属系统,减少对路面、地下空间的影响。 综合管廊加固要点 土体加固要点 1、采取注浆加固处理,基础边缘外起的一定范围内对称梅花状布孔,孔深根据地质情况确定。通过用振动法(或钻孔法)将注浆花管击至设计灌浆加固深度,将普通硅酸盐水泥,拌成的稠浆注入地基土中。即用有一定限度的压力,使水泥稠浆向地基的孔隙、空隙和空洞灌注。 2、灌浆时,浆液所受阻力较小,易于渗透充填。浆液的渗流是哪里薄弱,就往哪里钻,形成不规则脉状、网状和窝团状浆液流体;浆液流体包围和胶结土粒及碎石,固化后形成有一定强度的网络状结石,与四周被挤密的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完整版)

精品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试行) 二〇一五年六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 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ZYA1-12(10)-2015)(试行),(以下简称《指标》),自2015 年7 月1 号执行。《指标》的制定发布将对合理确定和控制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满足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需要起到积极作用。 本《指标》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负责管理,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认真总结经验,将有关意见及时反馈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指标》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北京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城建设计 院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电力工程定额 管理总站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定额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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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 号),满足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前期投资估算的需要,进一步推进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制定《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试行)(以下简称本指标)。 一、本指标以《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相关的工程设计标准、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有关定额指标为依据,结合近年有代表性的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相关资料进行编制。 二、本指标适用于新建的城市综合管廊工程项目。改建、扩建的项目可参考使用。 三、本指标是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前期编制投资估算、多方案比选和优化设计的参考依据;是项目决策阶段评价投资可行性、分析投资效益的主要经济指标。 四、本指标分为综合指标和分项指标。综合指标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基本预

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施工技术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ce1794763.html, 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施工技术研究 作者:赵义 来源:《科技风》2017年第18期 摘要:在二十一世纪中,其城市的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工作已经是成为了衡量一个城市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标志,因此在本文之中,主要是针对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施工技术做出了全面的研究分析,并且在这个基础之上也是提出了下文当中的一些内容,希望能够给与在同行业之中进行工作的人员可以提供出相应的参考。 关键词: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施工技术;分析 针对于城市的地下综合管廊而言,主要是为通过电力以及通讯、给水、制冷和燃气等真空管道的两种以上的管线集中的进行设置到道路之下相同的一个空间,从而可以形成一个集约化一会科学化的城市基础设施,并且也是有效的去解决了城市在进行发展过程中各种各样管线进行维修和扩容所导致出现的“蜘蛛网”等方面的问题,十分有效的对城市的形象进行了一定的提高,并且对于创建和谐的城市生态环境也是具有着重要的一个作用。 1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施的布局分析 对于地下综合管廊而言,可以按照收容管线的不同,将其有效的分为三种综合管廊,一是干线综合管廊;二是缆线综合管廊;三是支线综合管廊。一般情况下线缆的综合管廊主要埋设在人行道下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供电力或者通信等相关一系列终端用户,由于断面尺寸相对来说比较小,并且埋设不深,所以不管在维护上,还是管理上都非常简单。干线综合管廊是埋在道路中央的下方,提供自来水以及燃气等直线综合管廊的配送,还有一些干线综合管廊具备雨水以及污水等收纳功能,断面尺寸比较大,输送的过程中具有稳定新,并且安全新相对比较高。直线综合管廊属于干线和终端用户相互连接的通道,一般都会将其埋设在人行道的下面,能进一步提供自来水以及电视等直接服务管线,对于支线综合管廊而言,尤其断面矩形很多,施工过程中的费用不高,所以存在较高的安全性。 2 地下综合管廊的施工方法分析 2.1 关于明挖现浇法的分析 对于这种方法而言,主要是现场进行施工过程中使用最为频发的一种方法,通过对这种方法进行利用可以大面积的去进行施工的活动,将其一个工程可以划分成为多个施工的标段,这样也是有利于工程可以得到快速的施工。在此之外,这种施工方法的技术难度比较小,工程的造价也是比较低廉,此外也是能够更好的去保证施工的质量,但是其缺点则是采用这种方法进行施工中需要暂停交通,在一些地势比较平坦的地区,四周并不存在着其他需要进行保护的建筑物可以进行施工。此外在对道路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则是需要开挖铺设管道,从而使用大开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施工测量方案

海东市地下综合管廊施工测量方案 编制人: 审核: 审批: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海东地下管廊项目经理部 二零一六年八月

目录 一、编制依据 (1) 二、工程概况 (1) 三、施工部署 (2) 3.1组织工作 (2) 3.2施工测量放样工艺流程图 (3) 四、施工测量的基本要求 (3) 4.1施测原则 (3) 4.2准备工作 (4) 4.3测量仪器的选用 (4) 4.4、测量人员培训 (5) 4.5、仪器设备检定和日常检校 (5) 五、控制网测设 (5) 5.1总平面控制 (5) 5.2施工平面控制网测设 (5) 5.2.1平面控制网布设原则 (5) 5.2.2 施工平面控制网的布设 (6) 5.3高程控制网的布设 (6) 5.3.1 高程控制网的布设原则 (6) 5.3.2 高程控制网的等级及技术要求 (7) 5.3.3 水准点的埋设及观测技术要求 (7) 六、施工测量放样 (8) 6.1、测量资料收集与放样方案制定 (8) 6.2、基础开挖测量放样 (9) 6.2.1、前期测量准备工作。 (9) 6.2.2、实施放样 (9) 6.3管廊施工放样要求 (11) 七、测量劳动组织 (12) 八、仪器要求 (13) 九、设备机具配置 (13) 十、质量控制及检验 (13) 十一、安全及环保要求 (14) 11.1、安全要求 (14) 11.2、环保要求 (14)

一、编制依据 1.1 海东市地下综合管廊《施工图设计文件》; 1.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GB50007-2002); 1.3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1.4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5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91); 1.5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二、工程概况 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地下综合管廊西起三合大道(古瓦公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K0+000,东至东园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K4+931,全长4.931公里(见管廊分布示意图)。管廊布置于平安大道机动车道正下方。管廊施工采取基坑明挖、结构现浇等工艺。管廊断面采用干支混合型的形式,满足管线安装敷设和运营维护要求,断面型式设计为双舱、三舱和四舱形式,入廊管线种类有高压电力、给水、中水、电力、通信、燃气等,结构全宽分别为7.75m、10.4m、13.05m,结构高度为4.45m,结构断面详见图示。综合管廊顶部覆土厚度2.5米~3.0米,断面净高3.5米~6.1米,基坑一般深度约7-8m,下穿河道的局部段落基坑深度在10m以上。 平安大道为平安区城区主干道,路面全宽约16m;除两端交叉口外,沿线共有15个支路交叉口;沿线主要为平安区政府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商铺、餐馆的聚集地,交通较为繁忙,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施工技术

- 115 - 工 程 技 术 0 前言 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城市化建设的脚步也在不断迈进。随着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也变得越来越频繁,为了有效地提升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率,同时也避免各类工程管线之间的冲突,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十分必要。该文将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优势、分类、不足等方面入手,进而对其施工技术进行详细阐述。 1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概述 1.1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优势与不足分析 目前,城市地下管廊工程的发展已经超过100年,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基本上已经形成了完善的体系,它能够将城市各类基础设施的管线集中布置到管廊内部,一方面减少了城市近地空间的线缆、电线杆等基础设施,另一方面又避免了反复开挖对城市道路交通造成的不便。此外,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能够为各类基础设施管线提供良好的保护,尤其是针对一些灾害事故,由于各类管线的分布较为集中且处于地下,因此有效避免了电线杆折断、倾倒等可能对城市居民带来的损害。 虽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具有以上多项优势,但其存在的各项不足也不同忽视,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中包括了大规模的混凝土构筑物,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其次,地下综合管廊在防水、防潮方面的要求较高。 1.2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类型分析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做出不同的分类。例如,以功能作为分类标准,可以将地下综合管廊分为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干支线综合管廊、缆线综合管廊等。如实按照施工方法进行分类,可以将地下综合管廊分为明挖式地下综合管廊和暗挖式地下综合管廊。需要注意的是,采用前一种施工方式,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外部地面环境的影响进行充分的考虑。 1.3 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积极性分析 通过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能够为城市空间的整体协调发展提供保障,它能够实现对城市地下空间的合理应用,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减少无规划的基建工作施工,使城市保持健康良好的发展态势,提高城市地下空间利 用率,降低了管线维护对城市道路交通以及居民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此外,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还实现了城市防灾抗灾能力的提升。 1.4 现阶段我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中面临的普遍问题 结合我国近年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实践来看,其中比较常见的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系统规划设计中存在风险。由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是一次性的,因此在工程建设前必须要对城市未来发展规划进行科学的预测,综合考虑未来城市发展状况完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规划设计。一方面要严格控制浪费现象,另一方面又要保证其符合城市发展的需求,如此才能保证综合管廊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然而再精准的预测都无法做到完全准确,这就为综合管廊的规划设计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其次,资金方面的压力。由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需要一次性建成,因此在工程建设初期需要投入大规模的资金,而这类基础设施通常需要依赖政府财政或是相关融资政策,故而经常会因资金方面的限制出现问题。 最后,我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和标准体系仍旧不健全。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产权、成本等方面的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以至于综合管廊建设以及运营中出现的许多问题都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另一方面,由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标准不健全,导致具体建设施工缺乏必要的规范,引发了质量等方面的问题。 1.5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施工的具体流程 在进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施工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标准的施工流程并保证每一个工序的规范性,如此才能确保施工活动的安全高效的实施。按照先后顺序,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施工流程如下:首先,定位测量。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测量定位坐标、高程控制点进行综合管廊的定位和搞成控制。其次,制定方案。制定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各项施工方案。其三,土方开挖,依据施工方案对土方的放坡尺寸进行确定,之后分层进行土方开挖。其四,验槽。在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由地勘、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完成验收。其五,整层及主体结构施工。根据设计图纸对地下综合管廊的垫层和主体结构进行施工。其六,防水保湿施工。同主体结构进行科学的衔接施工。其七,土方回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施工技术 师 煜 任宇宁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 100022) 摘 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将城市地下的各类管线,如电力、通信、给排水、供热等集中在统一的隧道空间内,进行统一的规划、设计、建设以及管理,这样做的目的是避免各类管线之间的冲突。目前,地下综合管廊已经成为保证城市正常运行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之一。该文将就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施工技术进行详细的探讨研究。关键词: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施工技术;优势中图分类号:TU990.3 文献标志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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