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力与地方税体系的相关度分析——以天津为例

地方财力与地方税体系的相关度分析——以天津为例
地方财力与地方税体系的相关度分析——以天津为例

地方财力与地方税体系的相关度分析——以天津为例

作者:高丽丽

作者单位:天津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天津,300040

刊名:

地方财政研究

英文刊名: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

年,卷(期):2015(4)

引用本文格式:高丽丽地方财力与地方税体系的相关度分析——以天津为例[期刊论文]-地方财政研究 2015(4)

天津市各区地税联系表

天津市各区县地税局负责建筑项目登记科所联系表; 区县地税局名称主管科所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1 和平区地方税务局管理一所 2319.666 2 和平区新兴路52号 300070; 2 河东区地方税务局管理一科 24153728 河东区七纬路99号 300171; 3 河西区地方税务局税管科 23264446 河西区广东路65号 300203; 4 南开区地方税务局征收所 27025000-0729 南开区白堤路96号 300193; 5 河北区地方税务局税管科 24462570 河北区自由道68号 300010; 6 红桥区地方税务局管理一所 87726638 红桥区芥园道8号 300121; 7 塘沽区地方税务局征收所 25861515 塘沽区大连道1698号 300450; 8 汉沽区地方税务局管理二所 25668969 25668980 汉沽区铁狮坨街2号 300480; 9 大港区地方税务局征收一所 63235762 63229839 大港区振兴路6号 300270; 10 东丽区地方税务局税管科 58186020 东丽区跃进路73号 300300; 11 西青区地方税务局税管科 27392478 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43号 300380; 12 津南区地方税务局税管科 28520949 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区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300350; 13 北辰区地方税务局管理一所 86814748 北辰区京津公路348号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地税窗口300400; 14 地方税务局直属局税管科 2328.2745 河西区广东路58号 300204; 15 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征收所 25201568 25201753 开发区宏达街19号开发区管委会 300457; 16 保税区地方税务局征收所 84906558 84906557 空港物流加工区西三道166号 300308; 17 新技术产业园区地方税务局管理所 83716307-601 83719667新技术产业园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 300384; 18 宁河县地方税务局税管科 69115819 69591770 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68号 301500; 19 武清区地方税务局征收所 82120051 武清开发区禄源道7号 301700; 20 静海县地方税务局管理所 28943269 静海县东方红路30号 301600; 21 宝坻区地方税务局税管科 29240944 宝坻区建设路130号 301800; 22 蓟县地方税务局税管科 29130974 蓟县中昌南路58号 301900

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建设问题剖析

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建设问题 公共财政理论认为,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财政有三大职能:一是提供公共产品;二是维护宏观经济稳定;三是保障公平的收入分配。就完成财政职能而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有优势。就提供公共产品这一职能来说,应更多地交给地方政府执行,因为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不同地区居民对公共产品的不同偏好。就维护宏观经济稳定和保障公平的收入分配这两项职能来说,则应由中央政府承担更多的责任。可见,在分级的公共财政体制中,地方政府被认为有更多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责。为了保障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就需要地方政府有规范的地方税体系,使地方财政有连续稳定的收入来源。规范的地方税体系应符合这样的基本要求:(1)主体税种明确,税收收入有一定的规模;(2)税源能够持续增长,税制相对稳定;(3)税收管理权限相对独立,有利于地方因地制宜。按照这些要求衡量,我国现行地方税体系尚有很大差距。因此,分析和研究现行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规范措施,不仅是完善地方税体系的需要,更是我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一、现行地方税体系非规范性的突出表现 (一)地方税主体税种不明确,收入规模小 目前地方税体系中的税种多达18个,但每一税种都不具备对地方财力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和长期稳定增长的特点。除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目前有较好增长势头的个人所得税外,其他地方税则相对零星分散,收入规模小。地方税收入规模过小,使地方政府支出过分依赖中央转移支付和地方非税收入。在目前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方法不够规范和数量不足以弥补地方政府支出缺口时,地方政府只好将目光更多地转向了非税收入,由此造成基金、收费迅速膨胀,扰乱了正常的国民收入分配秩序,给老百姓带来了难以承受的负担。目前,政府收入除税收以外,纳入预算的规范性收入有:企业收入、教育费附加以及其他杂项收入。介于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之间但仍可精确计算的有:预算外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等。纯属制度外且无法加以统计的收入有:由各地方、部门“自立规章,自收自支”的各种收费、罚款、集资、摊派收入等等。上述三个层次的政府收入总计是政府税收收入的2.43倍。由于非税收入大多缺乏规范性,地方政府对此又无自我约束机制,结果出现地方政府收入严重超越地方经济发展基础的现象,削弱了经济增长的后劲,造成未来地方税税源的严重不足。 (二)地方税收缺乏增长机制 税收的规范性之一是具有随经济增长而相应增长的特征,但由于个别税种的特殊性,如

外国地方税体系的比较分析

外国地方税体系的比较分析 地方税体系是指由多种地方税种组成的,具有一定的收入规模,明确的税权划分,相对独立的征收机构的统一体。因而,地方税体系由地方税种、收入规模、税权划分和征收管理机构等四部分组成。尽管这四因素在地方税体系中的地位和影响不同,但它们是密切联系的完整统一体,对一个科学合理有效的地方税体系是不可或缺的四要素。文章将从四个方面出发,对国外地方税体系进行比较分析。 一、外国地方税税收权限的比较分析 一般来讲,完整意义上的税收权限应涵盖四个方面的内容:①税收立法权,即税法的制定、颁布和税种的设立权。税收立法权在税收权限中处于核心地位。②税法解释权:即依据税收基本条例,对基本法进行补充规定和制定实施细则的一种权限。③征收管理权:包括税种的开征与停征权,以及对税收稽征过程中产生的若干争议问题进行裁决的权限、征收机构的权限。④税收调整权:具体包括增加或减少征税品目,调整征税比率,减少税负等方面的权限。 税权划分是分级体制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各级税收体系协调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当我们论及地方税税收权限问题时,实际上讨论的是税收权限在中央与地方之间集中与分散的程度,而不是绝对的中央集权或绝对的地方集权。具体

则是指以上四种权限中中央集什么权、地方分什么权的问题。从国外地方税体系的情况看: 1.强调中央税权的主导地位是各国税权划分上的共性。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单一制国家,还是联邦制国家,无论是实行集权式分权模式的国家还是实行分散式分权模式国家,各国大致上都将中央税权置于地方税权之上,使地方税权受到中央税权的制衡。比如,尽管美国地方政府有高度自治权,但在税权上仍然存在着“双重制约”,即联邦对州和地方以及州对地方在税收权限上的制约。 2.从税权集中与分散的程度看,税权划分有三种模式: ①分散型:分散型的特点是各级政府都被赋予很大的税收权限,最典型的代表是美国。美国联邦、州及地方政府均各自行使相对独立的税收权限,包括立法权、解释权、开征停征权、调整权和优惠权等,这是形成统一的联邦税制与各异的州与地方税制并存这一独特格局的根本原因。这一模式的优点在于保证各级财政尤其地方财政自主地组织和支配财源,实现各自的财政职能和财政目标,但同时它对各级税权关系的协调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②适度集中、相对分散型:指将某一部分税权划归中央,其余部分归地方,如立法权集中、执行权分散,这一类如德国与日本。在德国,绝大部分税种的立法权集中在联邦,各州在联邦尚未行使其立法权的范围内有一定的立法权,但州

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国际借鉴研究

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国际借鉴研究 地方税制是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着一个国家的税收职能的发挥起到决定性因素。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政府承担的公共支出规模不断扩大,追求地方税制最优化,一直是世界各国政府共同关注的目标。我国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对于加强中央宏观调控,有效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财权关系,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地方税制结构也显现出一些问题,需要不断加以解决。本文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主要探讨完善我国地方税制的国际比较及对策建议。提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我国地方税制的构想。 一、当前我国地方税制结构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1994年之前,我国实行的是地方政府收支包干的财政体制,为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发展,在1994年我国进行了以分税制为特征的财政体制改革,确立了地方税制结构。经过20年的实践,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地发展,各级政府所承担的责任义务亦有较大的变化和日益规范的趋势,但由于地方税制的改革滞后,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地方税收收入规模与地方政府责任不相适应。相对于西方一些实行分税制的国家来说,我国地方政府承担的职能相对要多,不仅承担维持本地区机构运转所需经费,而且还要承担本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所需的资金,但地方税收收入规模

不够。由于地方税收收入规模难以满足地方事权的需要,一些地方政府便通过征收基金、收缴费用等手段扩大收入来源,出现了不规范、不统一甚至不合法的收费现象,导致出现纳税人虽然在税收负担上相对较轻,但在综合税费负担上却较重的现象。 (二)地方税制优化改革滞后。1994年分税制改革是在确保中央财政基础上进行的改革,后又于2002年将所得税划为共享税以确保中央财政的收入,但地方税体系的改革滞后,虽然提出了一系列修订老税种开征新税种的计划,但由于种种原因,除土增值税在艰难中出台外,其他新税种均没有出台而老税种也没有得到及时修订,使一些适合地方税配制的税种没有及时完善起来,如《房产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修订以及社会保障税、遗产税等随呼很高但始终没有开征的税种。 (三)税种划分及征管交叉影响了征管效率。我国实行的分税制是在确保中央财政前提下实施的,由于过多考虑确保中央财政,因此在税种划分及征管上出现一些混乱,如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名义上划为地方税,但其中又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部门(行业)、行为或收入项目将一部分划为中央税,使划分标准较为繁杂混乱。企业所得税在分税制的初期,是按照多层标准来划分收入和征管,改为共享税后,又增加了按新老企业和主体税种作为划分国地税征管的标准,征管交叉造成政策执行不统一,实际上是给地方税务机关在征管上和纳税人遵从上带来了极大不便。 (四)税权过于统一。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是在政府职能尚

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发展现状及对策探讨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发展现状及对策探讨 英文题目: 学生姓名: 院系: 届别: 专业、班级: 学号: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 二0 一年月

摘要 地方税体系是“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是我国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税,税种以及点多面广,如果治理不善,就会造成使用人力较多,消费时间较长,征收的成本高。因此。合理安排地方税就显得格外重要,针对不同的税种,采用不同的分类方法,因地制宜,并且利用合理的管理方法,高效的完成征税任务,完善征税体系。对于我国目前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找出导致其结果的根本原因,并且从中得出治理其问题的有效方法,提出一些操作建议。 关键词:地方税;体系;完善

Abstract The local tax system is the inevitable result of the reform of the tax system, and i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national tax system in China. Local taxes, taxes and over a broad area, if poor governance, it will cause more human and consumption for a long time, the cost of collection. Therefore in the local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tax on different and different sectors of the same tax, adjust measures to local conditions, using various management methods, improve the quality and efficiency of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and achieve the tax, tax stipulated in the law, improve local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efficiency. In view of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urrent local tax system, combined with the actual work, it puts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improve the division of local tax power, tax structure design and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Key words: local tax; system; perfect

地方税体系现状

地方税体系现状 2013年,当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时,有测算显示,全部试点地区企业在2013年减轻的负担约为1200亿元,这项测算的时间跨度仅为4个月。测算同时显示,如果“营改增”推广到全国所有行业,减税规模应该在4000-5000亿元。 面对这样的减税规模,有地方财政部门向记者表示,“虽然这项改革暂时对地方影响不大,不过我们有顾虑,一方面是因为营业税确实在地方税体系中所占比重较大,‘营改增’意味着地方的主体税源或者说收入的支撑没有了。另一方是今后到底怎么做,我们地方财政部门现在也正在探索。” 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所传递的财税改革信号,有观点认为,房地产税和资源税有望构成中国地方税体系的支柱,东中部大体以房地产税为支柱,西部大体以资源税为支柱。这种观点是否符合现下实际? 房地产税可行? 东部地区某市一位财政工作者说:“在我们市,前几年地方税收增量的70-80%是房地产带来的,后来减少到30-40%。现在一方面要严控‘土地财政’,另一方面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采取调控措施,房价下来后,围绕房地产产

生的营业税、建设税等等又要少一大块。这些减少的收入,仅仅依靠房地产税是补不回来的。” “东部地区以房地产税为支柱,我个人认为,目前来说不现实,而且可能不一定可行。”长期从事地方财政研究的余丽生研究员表示。他说:“首先,从重庆和上海进行的房产税试点情况来看,将来如果要通过房地产税给地方带来大的收入来源有难度。其次,现在房地产税要先经过人大立法程序,将来即使推出来,可能国家也是更多的把它作为调节分配关系的手段。而且由于国情不同,我国的房地产税跟西方国家有所不同,以公有制为基础,实际上国家已经通过土地出让金的形式把房产70年的收入征收了,如果再普遍征税,预计会有一定的社会阻力。” 而来自西部资源型地区的陕西省财科所所长武永义同时表示,“对于经济发展比较滞后,城镇化率比较低的地区,房地产税或许不能成为主体税种。”在他看来,地方税体系中的主体税种不一定是一个,也可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种形成的复合主体。由于东中西部资源禀赋存在巨大差异、市场化进程和经济、财源结构不同,将来西部地区可能以资源税和消费税为主体税种,东部地区则以消费税和房地产税为主体税种。 根据记者了解,地方财政部门目前普遍认为,房地产税不足以成为地方主体税种,支撑起地方税体系,原因主要

建立和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探讨_1

建立和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探讨 提要:我国地方税设立并已运行多年,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和完善现行地方税体系变得越来越重要。本文认为,我国现行地方税制存在的主要是税权划分不清、主体税种不明确、税种老化、内外税制不统一。作者通过对国外一些国家地方税的税权、税制结构和税收比重现状的,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税收合理分权、设立11个地方税种、培养主体税种和统一征管机构、完善征管手段的初步设想。一、对我国现行地方税制的评价可以说,我国现行的地方税制与按照分税制原则建立的地方税体系还有相当大的差距。1994年的税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但基本上没有触动地方税制。实行分税制的目的,在于重新划分中央和地方的分配关系,保证中央和省级政府正常运行所需要的财力。统计数字显示,税制改革以来,税收收入连年大幅度增长,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中央税收收入占整体税收收入的比重逐年攀升。特别是近两年,税收收入已经连续两年增收2000亿元以上,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已经由1996年的10%上升到2001年的15%以上。2001年总体税收(不含关税和农业税)已经突破15000亿元大关,比上年增收近2500亿元。通过税制改革增强中央政府可调控财力的目的基本实现,中央税收体系得到了加强。与之相比,地方税制改革严重滞后,大部分税种滞后于的,而且部分税种缺失,地方政府无法通过规范的渠道取得行使其职能所必需的资金。2001年国税系统组织的税收收入已经超过10000亿元,而地税系统组织的收入尚不到5000亿

元。地方税税制不健全,管理不顺畅,矛盾日益突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一)税权划分不清现行分税制只是将某些税种以及共享税的部分收入划归地方,其收入安排、使用权属于地方,但税收立法权、开停征权、政策管理权却属于中央。即使给予地方一些税权,也是散见于其他、税收条例和规范性文件之中。究竟按照什么原则,哪些税权属于地方,没能借鉴国际惯例,进行合理地界定。财权、税权的不统一,势必抑制各级地方政府支持税收的力度,甚至会干扰税务机关正常执法行为。(二)地方税主体税种不明确现行由地方税务机构组织征收的税种中,税收收入规模较大、调节力度强、调节面较大、起主导作用的只有营业税、所得税(含外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含居民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3个税种。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收入均已超过税收总收入的10%以上,个人所得税收入也已接近1000亿元大关。但这3个税种,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地方税,而且有的税种随着改革的推进,还有可能成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逐步纳入中央税收体系。真正属于地方税体系的“十税一费”,虽然总的收入规模已经超过1000亿元,但单一税种收入规模能达到二三百亿元以上的也仅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房产税。确切地说,地方税主体税种尚不清晰且缺乏长远的发展规划。(三)税种老化、内外税制不统一现行地方税中,有几个税种还是20世纪50年代初由当时的政务院颁布实施的,如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房地产税,时间最近的也是20世纪80年代和20世纪90年代制定的。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迅猛发展,国民经济

天津地税CA证书使用说明及常见问题解决办法

天津地税CA证书使用说明及常见问题解决办法 一、使用说明 1、功能说明: 天津地税CA证书(蓝色免费钥匙)功能与网银U盾类似,是在天津地税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过程中进行身份验证的设备(仅支持地税登录,不支持社保登录),钥匙初始密码为8个8。另请注意:报税系统登录之前以及输完钥匙密码登录成功后的问题与钥匙无关:如地税网站瘫痪、财务报表不显示、税种不全、银行扣款、报税页面异常、天津地税纳税人客户端、个所税代扣代缴客户端的使用、税目如何申报等均由地税负责,请咨询地税热线12366 2、首次使用及更换新电脑后驱动程序安装方法: (1)、插入钥匙,进入我的电脑(或计算机),双击CD驱动器:CA证书盘符, 或右键点击此盘符,选择打开,双击setup运行安装程序 (2)、按安装向导提示点击下一步,点击完成,结束安装(注意:此程序为蓝色免费钥匙通用驱动,一台电脑仅 需安装一次即可,如有多个蓝色免费钥匙在同一台电脑使用,无需重复安装,可以直接使用) (3)、安装完成后桌面上会出现CA证书安全套件图标(暗黄色四角图标),同时开始菜单—所有 程序中会有CA证书—Ukey安全套件—用户工具菜单项,此菜单项和桌面图标为同一程序,作为启动CA证书管理工具的快捷方式,用户需牢记此图标和菜单项位置,使用钥匙报税前需先确认此程序是否已经运行,如未运行请先运行此程序,程序启动后,在桌面右下角会有同样暗黄色四角图标显示 (4)、确定右下角暗黄色四角图标启动后,请使用IE浏览器登录天津地税网上申报系统,钥匙初始密码为8个8 二、常见故障诊断思路 如使用过程中出现无法登录报税页面的情况,请按如下条目逐条检查并尝试: 1、桌面右下角小图标中是否有暗黄色四角图标运行,如无此图标,请双击电脑桌面CA证书安全 套件图标或点击开始菜单—所有程序—CA证书—Ukey安全套件—用户工具,确保右下角已存在图标后再次尝试登录报税系统

中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构想10页

中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构想地方税体系是现代公共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组织结构问题具体体现。地方税是由中央或地方立法、地方征收管理、收入归地方分配使用的税,地方税体系的特征,就是在立法、执法、收入分配等方面地方的参与度明显。可见,地方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和结果。地方税体系有其特殊重要的地位,中央税体系与地方税体系之间比较,具有税源同一性、税种相对独立性、税权平行和交叉性、税收管理相互渗透性关系。因此,无论中央和地方,在立法时相互沟通,在征管上加强联手,在税源建设上共创税源,这才是基本选择。这不仅符合国际一般经验,也是现代组织管理理论的现实要求。本文就目前中国地方税体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做些探讨。 一、中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 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国综合国力保持明显上升势头,财政收入占GDP 比例不断上升,地方收入也在持续增加。财政部统计数据显示,1994-2000年间,地方收入增幅达89%。但是在此过程中,出现了财权重心上移而管理权重心下移的现象,基层财政困难日益凸显,虽然中央转移支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方面的矛盾,但并未根本解决。另外,这几年在资源制约条件下,不动产对整个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与此有关的对“土地财政”的指责之声不绝于耳,很多讨论认为是由于分税制导致地方财政收入不足,使得地方政府把更多兴趣放在办企业、搞建设项目、抬高地价增加土

地批租收入等短期行为上。这些体制方面的不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和基本事实是,中国地方税体系改革滞后,没有形成真正的分税制。 (一)税收立法权过于集中,不利于地方行使职能 目前,中国在地方税体系建设上缺乏基本依据和规范,对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立法权和管理权、地方税种开征及调节范围等重大问题上没有做出权威的、具体的规定。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目前世界上有超过130个国家和地区有房地产税或类似税种,大多数国家或地区对房产、土地不分设税种,房地不分割,统一征收房地产税或财产税。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房地产税作为地方税,地方政府或议会都有确定税率和计税依据等方面的自主权。 另外,从统计数据看,中国2001--2006年地方政府预算收入占全国各级政府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5,1%~47,7%,而地方财政支出占全国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69,5%~75,3%。这种比例的失衡,也揭示了地方政府税权与事权的不平衡。 (二)地方税收收入规模较小,与地方财政支出需要有差距 税制改革以来,除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几个共享性质的税种以外,大部分地方税种收入规模小、税源分散、征收难度大。这种格局的突出表现是,地方税收收入占整体税收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均偏低。据统计数据显示,1995-2006年全国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为33,1%~38,8%,远远低于国际70%~80%标准水平。而在现实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又承担了大量的发展重任,比如辖区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道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

建立和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探讨

内容提要:我国地方税设立并已运行多年,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和完善现行地方税体系变得越来越重要。本文认为,我国现行地方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税权划分不清、主体税种不明确、税种老化、内外税制不统一。作者通过对国外一些国家地方税的税权、税制结构和税收比重现状的分析,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税收合理分权、设立11个地方税种、培养主体税种和统一征管机构、完善征管手段的初步设想。 一、对我国现行地方税制的评价可以说,我国现行的地方税制与按照分税制原则建立的地方税体系还有相当大的差距。1994年的税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但基本上没有触动地方税制。实行分税制的目的,在于重新划分中央和地方的分配关系,保证中央和省级政府正常运行所需要的财力。统计数字显示,税制改革以来,税收收入连年大幅度增长,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中央税收收入占整体税收收入的比重逐年攀升。特别是近两年,税收收入已经连续两年增收2000亿元以上,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已经由1996年的10%上升到2001年的15%以上。2001年总体税收(不含关税和农业税)已经突破15000亿元大关,比上年增收近2500亿元。通过税制改革增强中央政府可调控财力的目的基本实现,中央税收体系得到了加强。与之相比,地方税制改革严重滞后,大部分税种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部分税种缺失,地方政府无法通过规范的渠道取得行使其职能所必需的资金。2001年国税系统组织的税收收入已经超过10000亿元,而地税系统组织的收入尚不到5000亿元。地方税税制不健全,管理不顺畅,矛盾日益突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一)税权划分不清现行分税制只是将某些税种以及共享税的部分收入划归地方,其收入安排、使用权属于地方,但税收立法权、开停征权、政策管理权却属于中央。即使给予地方一些税权,也是散见于其他法律、税收条例和规范性文件之中。究竟按照什么原则,哪些税权属于地方,没能借鉴国际惯例,进行科学合理地界定。财权、税权的不统一,势必抑制各级地方政府支持税收的力度,甚至会干扰税务机关正常执法行为。(二)地方税主体税种不明确现行由地方税务机构组织征收的税种中,税收收入规模较大、调节力度强、调节面较大、起主导作用的只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含外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含居民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3个税种。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收入均已超过税收总收入的10%以上,个人所得税收入也已接近1000亿元大关。但这3个税种,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地方税,而且有的税种随着改革的推进,还有可能成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逐步纳入中央税收体系。真正属于地方税体系的“十税一费”,虽然总的收入规模已经超过1000亿元,但单一税种收入规模能达到二三百亿元以上的也仅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房产税。确切地说,地方税主体税种尚不清晰且缺乏长远的发展规划。(三)税种老化、内外税制不统一[!--empirenews.page--] 现行地方税中,有几个税种还是20世纪50年代初由当时的政务院颁布实施的,如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房地产税,时间最近的也是20世纪80年代和20世纪90年代制定的。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迅猛发展,国民经济高速增长,GDP从2000年开始已经突破10000亿美元大关,相形之下,地方税的税种、税率、税额却还停留在20世纪80年代甚至20世纪50年代的水平。2001年12月11日,我国已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世贸组织中一个重要规则就是实行国民待遇,而我们现在仍实行内外两套税制:内资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则适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房地产税,适用税种不同,税收优惠不同,税负水平也不同。不利于创造一个公平税负、平等竞争的投资环境和税收环境,不利于我国税制与国际税制接轨。上述情况表明,地方税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越来越重要,情况越来越清楚,时机日益趋向成熟,有必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改革地方税体系的各种问题,为地方税改革做好理论准备。二、国外地方税体系的基本情况在分析我国地方税体系现状的基础上,借鉴一些国家建立地方税体系的经验和教训,有利于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国外许多地域辽阔的国家都采用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相应地建立了地方税体系。但是,

我国地方税收体系建设探讨

作者简介:耿剑锋(1981-),男,汉族,山西晋中人,安徽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政和税收。 我国地方税收体系建设探讨 耿剑锋 (安徽大学,安徽合肥230039) 摘 要:地方税收体系是一国政府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组织地方财源,保证地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还可以配合中央政府的特定宏观调控目标,引导地方资源合理配置,发挥地方特色,促使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因此,地方税收体系的建设意义重大,要与时俱进,持续创新才能保证地方经济的活力和繁荣。从我国税收体系的现状出发,浅显地分析了我国的税收体系建设的切入点,及建设高效税收体系的意义。 关键词:税收体系;主体税种;财政分权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 3198(2008)12 0306 02 1 现阶段我国地方税收体系的现状 (1)地方事权与财力不匹配,地方税收入总体规模过 小。按照国际惯例,在实行分税制的国家,地方税占GDP 和税收总额的比重一般在7%和40%以上,而我国所占的比 重仅为4.69%和35.8%以下,总量过小。而地方政府承担 的事权中,也就是财政支出并没有随财政收入的下降而下 降,一直稳定在70%左右的支出水平波动,使得分税制改革 后的地方财力大幅度下降,加剧了地方财政困难,使得一些 地方政府不得不采取一些收费、基金等形式。来筹措地方 财源,损害地方经济的运行效率。 (2)地方税收入占地方财力比重较小,地方税的财政功 能日趋弱化。一般来说,地方税收是地方政府的主体财政 来源,具有强制、无偿、固定的特定,取众人之财,办众人之 事,但是我国运行的实际是地方税对地方财政的支撑力逐 年下降,只能服务于吃饭财政,没有多余的财力来为地方提 供高质的公共服务,地方税收入的主体地位下降,地方税的 财政功能日渐弱化,不利于政府整体的运行效率。 (3)税收对经济增长反应滞后,地方税收入弹性较弱。 税收是政府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是实现财政稳 定经济和合理配置资源职能的杠杆工具。但是当前地方的 税收体系缺乏弹性,不能实现税收的经济职能,也不能有效 地引导市场行为,直接后果就是带来地方税收收入的下降, 增强了对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依赖,以及开征基金、增加收 费项目侵蚀地方税税基,从而进一步缩减地方税收入规模, 扰乱正常的国民经济分配秩序。 (4)地方税征管成本过高,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不 符。主要体现在管理缺位、稽查偏位、执法错位、征收变位 等方面。2 地方税收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分析(1)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尽管分税制改革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进一步发挥了税收组织财政收入、调控宏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提高了 两个比重 的改革初衷,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基本确立,世界范围内的减税趋势,以及加入WT O 所面临的国际竞争挑战,我国需要为市场营造更加统一、规范、公平、透明的税收制度环境,因此,在新世纪掀起了以 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 为基本原则的新一轮税制改革。而作为税收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地方税制,也要作出相应的变革,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国内外新形势,按照公平与效率的原则,拓展税基,涵养税源,降低税率,完善地方政府宏观调控体系,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一个有竞争性的市场税收环境,既要保障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需要,同时也要符合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实际国情,为地方经济持续、快速、良性发展提供长期、可靠的保障。(2)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分配关系,实现地方政府事权支出的需要。地方税收体系本质上是以地方政府为主体运行的税收体系。分税制改革的目的,也是为了规范各级政府权责,达到行为规范、办事效率提高的目的。但是事权的实现需要有相应的财力做保障,而税收作为稳定、可靠、强制、无偿、固定的收入来源,对地方政府至关重要。但是由于现行税制下的地方财力相对薄弱,不能保证地方事权的有效支出,也就失去了地方税收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中央政府划归地方的税种,大都是涉及面广、税额小、零星分散、难以管理的小税种,都不能称之为地方的主体税种,实际上也就是间接否认了地方的经济独立主体地方,不利于地方政府事权与财力的统一,也不利于地方政府利用税收杠杆去调控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必然促使地方政府依赖于中央的转移支付和优惠政策,背离了分税制改革的初衷。(3)地方税收体系建设能够充分利用地方资源,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财政关系的核心是利益分配。明确事权的目的也是为了合理划分财权。但是分税制改革的实践,却出了地方政府事权支出不断增加,而财权收入不断下 降的局面,地方财政困难日益加剧,支出缺口越来越大,一 些地方政府日常运转难以为继。但是,中央财政不能无限 制地向地方资组,需要承担更大范围内国计民生的重大事 项,以及在国际社会中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唯一的解决办 法,只能是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利用地方所特有的环境 资源,改革税制,加强税收体系建设,掌握和完善地方财源,! 306!

健全地方税体系方案建议

健全地方税体系方案建议 发现问题: 从2002年至2015年,营业税占地方税收的比重一直保持在首位,并保持在30%以上。随着2012年“营改增”政策的逐步实施,营业税的占比由32.8%逐渐降低至30.6%,但国内增值税的增幅速度却没有很大的上升。全面“营改增”后,地方政府丧失营业税这一主要税种,形成了地方收入的单面缺损,会使地方缺乏改革的积极性,对地方经济增长带来反作用。因此应当尽快培养新的主体税种来支撑地方税收收入,同时健全地方税费体系。 分析问题: 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应当具备以下几点标准:税基宽,税源广,收入总量大;税收收入具有稳定性;具有长期增长性和较强的地区经济影响力;具有较强的政府影响力。基于以上标准进行分析发现,我国目前地方税种中没有一个税种是可以不经过改革就能替代营业税成为主体税种的。但可以考虑构建以财产税、资源税等直接税为主体税种,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环境保护税等为辅助税种的地方税收体系。 解决问题: (1)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为依据: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将资源税收入纳入地方财政收入;赋予地方税收管理权。另外建议在对资源税改革推行全面从价计征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资源税税率,增加税收收入。 (2)完善以房产税为主的财产税,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建议加快推进房地产立法工作,在对自然人不动产登记制度逐渐成熟的情况下,将居住用房纳入征税范围,扩大征收范围。建议将现有房地产税制重新设计,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土地增值税等房地产开发、交易和保有各环节、各税种的改革和整合。 (3)开征环境保护税,推进社会保险费改税。2016年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环境保护税法》,遵循“费改税”思路,税负平移,将排污费征收管理制度向环境保护税制度平稳转移。针对社会保险费,建议先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社会统筹部分改征社会保险税,将来条件许可时可加上其他四项基本社会保险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从而形成统一的社会保障税,实行全国统一税率。这两种税种由地方政府征管比较便利,因此建议均纳入地方税收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2009-07-15 【背景颜色:】【关闭窗口】 第一条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防止税款流失,确保国家税收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印花税核定征收是指地方税务机关以纳税人销售(营业)收入、业务支出等的一定比例为计税依据,对印花税进行计算征缴。 第三条印花税核定征收的应税凭证范围是印花税暂行条例中所列举的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十一种应税凭证。 第四条印花税核定征收办法的适用对象是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调查核证,对相应的应税凭证核定征收印花税。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的(附件1); 虽然建立了登记簿,但不能完整、准确、及时登记的,不能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实际缴纳的印花税额与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应税行为所记载的计税金额明显不一致的。 (二)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为简化手续也可以实行核定征收办法。 (三)主管税务机关认为其他应核定征收印花税的情形。 第五条核定征收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企业类型、应税凭证的性质、核定应税比例确定。核定应税比例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实际销售(营业)收入、业务支出以及以往各期印花税缴纳情况,在印花税核定应税比例幅度(附件2)内确定。 第六条按比例核定征收印花税的计算公式: 核定期应缴印花税税额=核定期销售收入(业务支出)x核定比例x适用税率 第七条适用核定征收办法的纳税人,应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印花税核定征收申请审批表》(附件3),经审核批准后,发予《印花税核定征收通知书》(附件4)。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1.2.0版本常见问题解答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1.2.0版本 常见问题解答 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1.2.0安装程序的获取方式?答:1、天津财税政务网提供下载 2、地税局大厅提供 二、下载的压缩包中文件如何处理? 答:压缩包中共有三个文件,用户只需要安装运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exe和个税代扣代缴系统V1.2.0天津CA驱动.exe 三、数据库迁移在什么时候进行操作? 答:只能在第一次系统安装成功后进行“数据库迁移”操作,且不可点击“上一步”按钮 四、进行数据库迁移时,在现“原系统处理方式”界面应如何操作? 答:有两种选择,“备份原系统数据”和“自动卸载”。其中系统默认的“自动卸载”会将原代扣代缴系统删除 五、系统迁移后,会在桌面生成“企业信息.txt”,有何用途? 答:在注册时,填写信息如税务登记证号、企业名称等必须与“企业信息.txt”中情况一致 六、初始用户名和密码是什么? 答:默认用户名是“admin”,初始密码是“123456”

七、在设置向导中,运行参数和网络参数如何设置? 答:为系统默认设置,无需设定 八、如何修改注册信息? 答:在单位信息里,点击“注册”按钮可以进行修改,修改后点击“保存”按钮 九、扣缴义务人编码和扣缴义务人名称如何填写? 答:扣缴义务人编码为八位微机编码。扣缴义务人名称需与税务登记证一致 十、如何获取税务局信息? 答:有两种方式“网络下载”和“介质导入”,默认为“网络下载”,现在系统暂不支持“网络下载”方式,需采用“介质导入”方式获得。 十一、纳税人基础信息详情中,“状态”一项如何选择?答:状态正常的现有员工选择“正常”,其余情况(如退休、调离、解聘等)为“非正常” 十二、纳税人基础信息详情中,纳税人类型如何选择? 答:在1.2.0版本中,“个人借款”与“股东/投资者”不得同时选中;如选其一还需填写“个人股本额”,且金额应小于“公司总股本” 十三、如何获取可导入文件模版? 答:在“帮助”中选择“附录二”点击“excel模版文件下载”

天津市地税国税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地税企所〔2010〕5号)

天津市地税国税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地税企所 〔201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通讯费的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通讯补贴,应纳入职工工资总额准予扣除,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二、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的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发放的冬季取暖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防暑降温费,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按职务或职称发放的集中供热采暖补贴应纳入职工工资总额,准予扣除。 三、差旅费的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可以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对能够提供证明差旅起止时间、地点等合法凭证的,按差旅费管理办法发放的差旅费,准予扣除。 四、职工住宿租金的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为职工提供住宿而发生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及合法凭证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五、工资薪金的税前扣除问题 凡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或协议的,其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工资支出必须是实际发生,提取而未实际支付的,在当年纳税年度不得税前扣除。实行下发薪的企业提取的工资可保留一个月。 六、资金拆借利息的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向非金融企业、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暂按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凭借款合同及合法凭证,准予扣除。 实行统贷统还办法的企业,集团公司与所属子公司应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子公司按照协议实际占用资金支付给集团公司的利息与集团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一致的部分,准予扣除。 七、职工交通补贴的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应纳入职工工资总额,准予扣除,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八、租赁交通工具税前扣除问题 (一)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租入其他企业或具有营运资质的个人的交通运输工具(含班车),发生的租赁费及与其相关的费用,按照合同(协议)约定,凭租赁合同(协议)及合法凭证,准予扣除。 (二)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向具有营运资质以外的个人租入交通运输工具(含班车),发生的租赁费,凭租赁合同(协议)及合法凭证,准予扣除,租赁费以外的其他各项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九、装修费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对房屋、建筑物进行装修发生的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若实际使用年限少于3年的,凭相关合法凭证按照实际使用年限摊销。 十、职工食堂经费的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纳入职工工资总额,准予扣除。

天津地税纳税人客户端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天津地税纳税人客户端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1.系统安装和启动 用户在“我的电脑”中打开“天津地税纳税人客户端管理系统.exe”,即可开始安装。接下来将详细介绍整个过程。 1.1.系统安装 1、打开安装文件后,进入安装过程的第一步,点击继续安 装,如图1-1所示。 图 1-1 欢迎进入安装程序 2、选择备份文件的存放目录。该界面有两个选项,如果用户选择 “是”,系统在安装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与正在安装的文件同名文件,会将原文件进行备份;选择“否”,会直接覆盖同名文件。建议选择“是”,进行下一步操作。如图1-2所示。

图 1-2 选择备份文件路径 3、“开始安装”的步骤,直接点击即可,如图1-3所示。 图 1-3 准备安装 4、选择安装客户端软件的目标目录,点击进行选择,选择 完毕后点击继续,如图1-4所示。

图 1-4 选择安装路径 5、所有步骤完成之后,安装过程开始,如图1-5所示。 图 1-5 正在安装 安装结束后点击按钮即完成全部安装过程,如图1-6所示。

图 1-6 安装完成 安装完成后,用户可点击“开始”菜单-> “程序”-> “天津地税纳税人客户端管理系统”,则进入系统登录界面,如图1-7所示。 图 1-7 登录界面 1.2.初始化文件的导入 对于初次使用本系统,或因企业纳税限定信息发生变化,需要到地税局重新进行初始化的企业,在进行纳税申报之前,需要首先导入初始化文件。初始化文件的获取有两种方式,纳税人可以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获取初始化文件,另外,对于网上报税纳税人,可直接从网上报税系统下载初始化文件。初始化文件名称格式为“8位企业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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