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防雷设施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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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防雷设施验收规范

建设工程防雷设施验收规范

建设工程防雷设施验收规

篇一: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条文

3.2.3 除设计要求外,兼做引下线的承力钢结构构件、混凝土梁、柱内钢筋与钢筋的连接,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或螺丝扣的机械连接,严禁热加工连接。

5.1.1 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3 建筑物外的引下线敷设在人员可停留或经过的区域时,应采用下列一种或多种方法,防止接触电压和旁侧闪络电压对人员造成伤害:

1)外露引下线在高2.7m以下部分穿不小于3mm厚的交联

聚乙烯管,交联聚乙烯管应能耐受100kV冲击电压(1.2/50μs波形)。

2)应设立阻止人员进入的护拦或警示牌。护拦与引下线水平

距离不应小于3 m。

6 引下线安装与易燃材料的墙壁或墙体保温层间距应大

于0.1m。

6.1.1 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物顶部和外墙上的接闪器必须与建筑物栏杆、旗杆、吊车梁、管道、设备、太阳能热水器、门窗、幕墙支架等外露的金属物进行电气连接。

篇二:防雷接地规范防雷接地验收规范防雷接地施工规范

本技术指导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设备及机

房。

: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设备和机房的接地及防雷应做到确保人身和通

信设备的安全以及通信设备的正常工作。:机

房及设备防雷接地应执行下列技术标准和条例:

YDJ26-89《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范》(综合楼部分);

YD2011-93《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5068-98《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5078-98《通信工程电源系统防雷技术规定》;

YD过5098-2001《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GA371-2001《计算机信息系统实体安全技术要求》;

GB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J57-83《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YD5003-94《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

《通讯机房静电防护通则》;

以上标准是为了解决综合通信大楼、交换局、数据局、模块局、接入网站、I

P网站、移动通信基站、卫星地球站、微波站、监测监控机房及设备等因雷电

感应通过电源线、信号线、网络数据线、天馈线、遥控系统、监控系统引入的雷

害,确保通信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而编制的。

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安装的防雷产品应当符合国务院防雷接地规范.防雷接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避雷接地规范.防雷工程接地规范.建筑防雷接地规范

..气

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场(站)、机房所

建防雷设施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从事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防雷工程的企业,应当持有国务

院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

证》;工程设计、施工人员应当持有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

格证》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证》。工程完工后,应将设计施工单位及个人

的资质资格证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资料等存档备查。

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防雷工程实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制度。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将防雷工程设计方案报送当地气象主管

机构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交付施工。工程竣工后,须经法定防雷检测机构

检测合格并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证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1)计算机机房应采用四组接地,即:

交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值≤4欧姆;

安全保护接地PE,接地电阻值≤4欧姆;

计算机直流接地TE,接地电阻值≤1欧姆;

防雷接地,接地电阻值≤4欧姆;

(2)计算机机房宜采用四种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值≤1欧姆。

:机房使用低压电力电缆的三根相线及零线在进交流屏之

前,应分别就近

对地加装避雷器;电力变压器低压侧的每根相线应分别就近对地加装避雷器。交

流屏输入端、自动稳压稳流的控制电路,均应有雷电浪涌过电压防护装置。

:防雷接地应符合下列安全技术要求:

(1)无线通信天线塔上应设避雷针,塔上的天馈线和其他设施都应在其保护

范围内。

(2)避雷针的雷电流引下线应专设,引下线应与避雷针及塔基接地网相互焊

接连通。

(3)天线塔上的天线支架、框架、航空标志灯架、馈线走线架都应良好接地;天

线馈线及塔灯控制线的金属外护层应在塔顶及进机房入口处的外侧就近接地;防雷接地规范.防雷接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避雷接地规范.防雷工程接地规范.建筑防雷接地规范..经

走线架上塔的天线馈线,应在其转弯上方0.5~1m范围内作良好接地;在进机

房入口处,天线的馈线应对地加装馈线避雷器,塔灯控制线的每根相线均应分别

对地加装氧化锌无间隙避雷器,零线直接接地。

(4)天线塔位于机房建筑物旁边时,天线塔的接地网与机房地网之间,至少

应有两处(间隔3~5m)相互焊接连通;当天线塔位于机房建筑物屋顶时,金属支

承杆和雷电流引下线应至少在两个不同方向与屋顶的避雷带可靠连接。

(5)机房屋顶应设避雷带和避雷网。避雷网的网格尺寸宜满足要求,并应与

避雷带一一焊接连通。

(6)建筑物的雷电流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其间距不应大于18m;该引下线

可利用机房四角柱内两根以上主钢筋,上端与避雷带、下端与地网可靠焊接连通。机

房屋顶上的其它金属设施亦应就近与避雷带焊接连通。(7)避雷网的网格、城区内的基站、控制中心或山顶上的基站、控制中心屋

顶装有天线、天线塔、烟囱、风管或其他突出物时,应在其上部安装避雷针或架

空防雷线,使屋顶上所有物体都在其保护范围内。

(8)由屋顶进入机房的馈线,应采用具有金属外护层的电缆,其金属外护层

在进机房入口处,应就近与屋顶避雷带焊接连通,电缆内的芯线应在入口处一一

就近对地加装保安器。

(9)机房内所有通信设备及供电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分、通信设备所设

防雷保安器的接地端以及其他金属构件均应作保护接地,严禁作接零保护。

:所有进机房的交流总电源需安装交流稳压器。

:机房内所有设备(包括配电系统、通讯设施)应安装相应防雷设施。防

雷设施一般包括机房避雷网、办公楼接地体和地阻、通信电源三级避雷等方面。

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系统雷击防护范围包括:设立该系统的建(构)筑

物直击雷防护系统;雷击电磁脉冲防护系统(天馈系统、信号系统、电源系统、接地系统、等电位连接系统、屏蔽系统等)。

(1)直击雷的防护主要通过安装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网来实现,它可以

有效地防止雷击损害建筑物,并大大降低了雷电直接击中网络传输线和网络设备防雷接地规范.防雷接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避雷接地规范.防雷工程接地规范.建筑防雷接地规范

..及

电源线的可能性,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网络防雷的作用。(2)电源系统属于与外界有直接联系的通路,也是计算机网络设备易遭受雷

电损害的重要途径之一,电源防雷的主要作用是防止雷击过电压,从电源供入端

进入设备,保障设备以及数据传输的畅通无阻。

(3)机房内具有大量的数据线,控制电路等,它们传输的电平低,速度

高。在雷击发生时,网络线路感应到过电压也会影响网络的正常运行,甚至导致

整个网络瘫痪。因此,对它们进行有效的保护又显得尤为重要。局域网和广域网

为了保护网上的计算机等设备,在局域网和广域网的专线电路上必须安装计算机

数据线避雷器。

:机房防雷的基本设计和要求:

1、综合楼中心机房机房采用共用接地方式,即机房所有接地:如电源PE

线、独立地线(信息系统接地)、SPD(电涌保护器)接地、防静电接地、光缆

金属加固线及金属防护层、金属管(槽)、门窗、防静电

地板及金属吊顶等就近

与汇集排连接,接地线采用6~10mm2多芯软铜线,接线均应作到短、平、直

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机房配电箱内,安装三相电源SPD(电涌保护器),就

近与汇集排连接。安装于配电机房内,其前端应加装空气开关保护,让非雷

电脉冲事故发生时自动隔离主电路和防雷器。

2、网络中心总配电房:安装三相电源SPD(电涌保护器),SPD就近与

PE线连接。

3、等电位处理:对于计算机系统的保护除了做好防雷设施和处理好接地问

题外,要求进入机房内的电源线、信号线、设备外壳、金属门、窗、管道、静电

地板等进行等电位处理。

:机房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所选用的电涌保护器应符合国家标准及通信

行业标准或参照IEC、ITU-T-K系统等国际相关建议,经信息产业部认可的检测

部门测试合格的产品。

:电源线路的雷电过电压防护,应采取多级保护、层层设防。第一级电

源防雷器可选用最大通流量为60KA(8/20μs)的限压型产品,安装在交流电源

入线端;第二级电源防雷器可选用最大通流量为40KA (8/20μs)的限压型产品,防雷接地规范.防雷接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避雷接地规范.防雷工程接地规范.建筑防雷接地规范

篇三:新建建筑物防雷设计审核、验收和施工要求

新建建筑物防雷设计审核、验收和施工要求

1 防雷设计审核

1.1 应提供的资料(防雷设计图纸一式两份,审核合格后一份退回建设单位,一份留防雷所验收存档)

1.1.1 防雷设计说明(包括分类依据及设计方案);

1.1.2 基础防雷平面图;

1.1.3 天面防雷平面图;

1.1.4 高层建筑物防雷均压环设计图;

1.1.5 立面图;

1.1.6 防雷设施施工大样图;

1.1.7 规划报建审核书、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1.2 上述设计资料若属分段设计,办理防雷设计审核时,必须提交设计说明、基础防雷平面图,并保证按施工进度提前

补交相应的图纸。

1.3 经审核合格后,凭市防雷设施检测所签发的《广东省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

2 工程验收

2.1 隐蔽部分的验收

为保障建筑物防雷设施施工质量,在以下环节必须通知市防雷设施检测所到现场进行检

测、验收。施工过程应作好隐蔽工程施工记录(一式三份),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2.1.1 桩筋与承台钢筋焊接完成并在浇注混凝土之前;2.1.2 完成承台浇注,焊接完地梁钢筋时;

2.1.3 有裙楼的建筑物,裙楼顶防雷设施施工完毕时;

2.1.4 完成层板浇注,开始驳接柱钢筋时;

2.1.5 每次均压环焊接完

成时;

2.1.6 转换层防雷设施施工完毕时;

2.1.7 最顶层绑扎板筋,焊接完天面避雷网格时;

2.1.8 焊接完天面避雷带、避雷针时(暗装的,应在封装之前);

2.1.9 均压环与外墙金属门窗或玻璃幕墙等大的金属物体相连接完尚未填封时;

2.1.10 对已发出整改通知的,在整改完毕后;

2.2 工程总验收

2.2.1 防雷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市防雷设施检测所进行综合检测、验收。若验收合格,领取《广东省防雷设施合格证》;若不合格,限期整改。

2.2.2 建设单位持《广东省防雷设施合格证》到有关部门办理建筑工程综合验收手续。 3 注意事项

3.1 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施工均必须按此规定严格执行。下列行为可导致建筑物防雷能力先天不足,留下永久性的雷击隐患:

3.1.1 防雷设施设计未经市防雷设施检测所审核合格,擅自开工的;

3.1.2 建筑物没有防雷设计或未有防雷设计先开工;

3.1.3 不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和其他防雷设计规范设计;

3.1.4 不按防雷设计图施工;

3.1.5 隐蔽部分未经验收便进入下一道工序;

3.1.6 不按整改通知及时整改;

3.1.7 防雷设施未经市防雷设施检测所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3.2 属于第3.1.1条和3.1.7条的将按《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

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处以3000~15000元的罚款。

3.3 新建建筑物为综合性建筑物,涉及到通信、计算机等弱电设备的安装,其防雷设计将涉及气象、供电、通信、计算机等多个专业的技术规范,设计单位应同建设单位到市防雷设施检测所进行咨询,确定设计方案,以避免人力和财、物力的浪费。

4 施工要求

4.1 接地装置(埋入土壤中或混凝土基础中作散流用的金属导体)

一般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基础内的钢筋作为防雷接地装置,当不能利用其钢筋混凝土基础作为接地装置时,应围绕建筑物四周敷设成环形的人工接地装置。电气、电子设备等接地装置宜与防雷接地装置共用接地体,并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此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若与防雷接地装置分开,两接地装置的距离一般情况下不应小于3m;电子设备不应小于20m。

4.1.1 自然接地装置

利用建筑物的基础结构钢筋作防雷接地装置。把周边地梁上部的两条钢筋(如只有承台而没有地梁的,必须用两条≥Φ16的镀锌圆钢)通长焊接作水平接地体;利用每根桩内两条钢筋(如没有桩筋的,必须在承台底或地梁底补装人工垂直接地体)与承台钢筋焊接作垂直接地体(用作垂直接地体

的承台数不少于总承台数的25%)。

4.1.2 人工接地装置

4.1.2.1 垂直接地体用∠50*50*5*2500mm的镀锌角钢,每一接地极的间距一般为5m,不小于3m。

4.1.2.2 水平接地体用-50*5镀锌扁钢或≥Φ16的镀锌圆钢。

4.1.2.3 接地装置应围绕建筑物四周敷设,并按≤18m的间隔与建筑物的地梁筋连接。埋设深度应大于0.5m,一般取0.8m。

4.2 引下线(连接接闪器与接地装置的金属导体)

4.2.1 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周边均匀或对称布置,并应以最短最直路径接地,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引下线间距不应大于12m;第二类不应大于18m;第三类不应大于25m。

4.2.2 尽可能设置多一些引下线,减小电磁脉冲强度和提高电子设备在室内的有效使用面积。

4.2.3 建筑物的主要阳角位置应尽可能设置引下线,因为这些部位最容易遭受雷击。

4.2.4 从柱筋引出天面的引下线必须是直径≥Φ10的镀锌圆钢。

4.2.5 在有金属管道进出处、总电源进线处、或有电气、电子设备等需要接地的地方,其附近的引下线应在距地面30cm处,用≥Φ12镀锌圆钢或-40×4镀锌扁钢焊出10cm,作为这些设备的接地连接处。

4.2.6 可直接利用建筑物构造柱内的两条对角主筋(≥Φ12)作防雷引下线,其上端与

接闪装置(避雷带、网、针),下端与接地装置通长焊接连通。中间环节应利用箍筋(每层至少一个)设置短路环。

4.2.7 明装引下线(≥Φ10镀锌圆钢)应安装在人员不常接触到的地方。

4.2.8 暗装引下线(≥Φ12圆钢)应安装于外墙批荡层内。

4.2.9 烟囱上的引下线应采用≥Φ16镀锌圆钢或截面积≥160mm2且厚度≥4mm的镀锌扁钢,当烟囱高度≥40m时,应设置两根引下线。

4.2.10 金属构架、金属烟囱或消防梯等金属构筑物在一般情况下可利用其作防雷引下线(易燃易爆场所另有规定)。4.3 均压环

高层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确定其防雷类别。当高度超过临界高度(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分别为30m、45m和60m)时,应采取防侧击雷和等电位的保护措施。

4.3.1 从上述临界高度开始每隔一层将建筑物外侧圈梁上部两条主筋通长焊接,并与所经的引下线连通形成闭合通路(即均压环)。当该建筑为综合性建筑物时,可根据需要从首层直至最顶层设置均压环。

4.3.2 从上述临界高度开始,每一层外墙上的栏杆、金属门

窗、幕墙支架等较大的金属物与均压环连接(每一构件不少于两处)。

4.4 接闪器(直接截受雷击的避雷带、避雷网格、避雷针以及用作接闪器的金属屋面和金属构件等)

4.4.1 避雷带、避雷网格的安装

4.4.1.1 避雷带(≥Φ10镀锌圆钢)安装在建筑物屋面(或女儿墙顶)的外侧(距建筑物外沿不大于15cm),屋面梯屋顶、水池顶四周以及屋脊、屋角、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

4.4.1.2 明装避雷带安装高度以15~20cm为宜。如采用暗装避雷带形式,则非金属覆盖物不应超过2cm,同时每隔5m 装设一根短避雷针(Φ12*600),以弥补暗装避雷带防雷效果的不足。

4.4.1.3 避雷带支持卡的间距以80~100cm为宜,拐弯处为30cm。

4.4.1.4 避雷网格宜利用屋面板筋焊接而成。具体做法是利用屋面板筋(或梁筋)焊接成10m*10m或12m*8m的网格(网格越小越好),所有网格应与就近的圈梁钢筋或避雷带连接。

4.4.1.5 金属屋面或金属烟囱等构筑物在一般情况下宜利用其本身的金属物作接闪器(易燃易爆场所另有规定)。

4.4.2 避雷短针的安装

在建筑物天面安装了避雷带的前提下,必须在建筑物阳角拐弯处的避雷带上安装短避雷针(Φ12*600),以加强易受雷

击部位的防雷效果。

4.5 等电位措施

4.5.1 埋地进入建筑物内的各种线路、金属管道,在入户端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金属线管与接地装置连接。

4.5.2 供电线路应埋地引入,埋地长度不小于15m。

4.5.3 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雷接地装置相连。低压架空线在入端

处装设低压电源避雷器。

4.5.4 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如电梯井导轨等)的底端和顶端与防雷接地装置连接。

4.5.5 电缆井每层预留接地端子。

4.5.6 玻璃幕墙龙骨(金属支架)与均压环相连,连接点按防雷网格尺寸布置。

4.5.7 平衡敷设的金属管道、构架等,其净距离小于10cm时应每隔30m采用金属线跨接一次。交叉净距离小于10cm时,其交叉处亦应跨接。

4.6 材料的焊接

4.6.1 实心圆材、方材均应采用双面搭接连续焊,焊缝长度不小于6cm,焊缝外观应良好(单面焊接长度不小于12cm)。

4.6.2 扁钢、角钢宜采用三棱边连续焊,焊缝长度为所用材料宽度的2倍。如采用对口焊接时,应在焊口处增焊一段金属物跨接(圆钢为12cm,扁钢为8cm)。

4.6.3 金属管材宜采用管对焊接,但管内应设置合适的衬管,衬管外径应与被连接管内径相吻合,衬管长度不应小于其外径的4倍。

4.7 防雷装置材料

防雷装置所用金属材料一般为热镀锌钢材、不锈钢材和铜材。下表为基本要求规格:

4.8 安装工艺

避雷带(针)及引下线等应横平竖直,牢固可靠;无倾斜,无弯曲和高低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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