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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重点反事故措施

1.现场全封闭硬隔离措施

1.1施工区域应隔离完整,出入口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并布置在不同方向,数量不应少于2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一个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通道。

1.2施工现场出入口应使用电子门禁系统,实现指纹或人脸识别,并设专人管理,动态掌控进出现场人员信息。

1.3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制备等功能区域应相对独立布置,防火间距符合要求。

1.4高空作业下方区域应采取全封闭隔离;悬挂“闲人免进”、

“禁止通行”警示牌;高空作业下方区域有运行设备时,运行设备、系统应做好安全防护、物理隔离措施。

1.5作业区域内有运行设备时,应将运行设备与作业区更多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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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完全隔离并设置运行人员检查安全通道,安全通道上方应搭设双层防护棚,做好防火措施。

1.6垂直交叉作业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1.7施工现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牌、指令标志牌应符合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规范要求。

2. 防止高处坠落事故

2.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后方可上岗,登高架设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2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在牢固物件上,防止脱落;在高处作业必须穿防滑鞋、设专人监护;高处作业不具备挂安全带的情况下,应使用防坠器或安全绳。

2.3吊篮应使用经检测合格的提升机,吊篮所用的构配件应是同一厂家的产品;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操作吊篮升降;吊篮内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人,吊篮内作业人员应将安全带使用安全锁扣正确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专用安全绳上,安全绳直径不小于6mm;吊篮上应设置急停按钮、安

全锁,且定期检定。

2.4 登高作业应使用两端装有防滑套的合格的梯子,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cm,并在距梯顶1m处设限高标志;使用

单梯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左右,梯子有人扶持,以防失稳坠落。

2.5 爬梯或软梯的架设应指定专人负责,爬梯、软体与更多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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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架及构筑物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2.6 高处临边或构架上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或水平安全绳,下方设置安全网,且支撑牢固、可靠;作业立足点面积要足够,跳板进行满铺及有效固定。

2.7 登高用的支撑架、脚手架材质合格,并装有防护栏杆、搭设牢固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严禁超载;

2.8 基坑(槽)临边应装设由钢管Φ48mm×

3.5mm(直径

×管壁厚)搭设带中杆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上除警示标示牌外不得拴挂任何物件;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铺设严密、采用定型卡带进行固定。

2.9 构架梁(管)上作业必须装设水平安全绳(钢丝绳),水平安全绳两端应固定在牢固的构架上,贯穿于构架梁(管),且用钢丝绳卡固定,绳卡数量应不少于3个,绳卡间距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固定高度为1100-1400mm,每间

隔2000mm应设一个固定支撑点,钢丝绳固定后弧垂应为

10-30mm;水平安全绳必须有蓝、红鲜艳清晰的颜色;

2.10 洞口应装设盖板并盖实,表面刷黄黑相间的安全警示线,以防人员行走踏空坠落,洞口盖板掀开后,应装设刚性防护栏杆,悬挂安全警示牌,夜间应将洞口盖实并装设红灯警示,以防人员失足坠落。

2.11 对强度不足的作业面(如石棉瓦、铁皮板、采光浪板、装饰板等),人员在作业时,必须采取加强措施,以防踏空

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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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无可靠安全防护固定装置,且高度在6米以上的改造

工程、构架安装、使用脚手架等高处作业,应使用安全网。安全网的质量规格、搭设、验收、使用、维修、保养、拆除必须符合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网搭设使用管理的相关要求》要求。

2.12.1待使用的安全网必须经国家指定的监督检验部门鉴定为合格产品;旧网按GB5725-86规定进行全面检查,应无

破损或其他影响使用质量的问题,并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12.2第一道平网张挂在离地3~4m高度,然后每隔6~8m 高再挂一道安全网,最大间距不得超过10m;平网与其下方(或地面)物体表面距离不得小于3m。平网安装时不宜绷

得过紧,应外高内低,以15°为宜。网的负载高度在5m以内时,网伸出建筑物宽度2.5m以上,10m以内时网伸出建

筑物宽度最小3m。

2.12.3立网从离地1.5m以上高处作业临空侧(与固定墙面间隙大于15cm)开始装设,并装设在管排内侧;立网挂设必须拉直、拉紧。

2.12.4 安全网搭设完毕后,由业主方相关部门、监理方、总包方、搭设方的专业人员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使用。

2.12.5 安全网在使用中必须每周进行一次外观检查,杂物及时清理。高处作业前,应检查下方安全网是否完好。

2.12.6 当受到较大荷载冲击后,应及时更换新网或及时进行检查,无严重变形、磨损、断裂、连接部位脱落等,确更多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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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完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2.12.7清理安全网杂物时,地面应加设围栏,围栏外设专职监护人,禁止人员入内。清理前先检查安全网的质量,支杆必须牢靠;清理时应一手抓住网筋,一手清理杂物,禁止人站立安全网上,双手清理杂物或往下抛掷。

2.13 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雷电、冰雹、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特殊情况下,确需在恶劣天气进行抢修时,应组织人员充分讨论必要的安全措施,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3. 防止起重伤害事故

3.1起重信号工、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

卸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

3.2指挥人员应站在使操作人员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并着醒目服装。

3.3起重机械司机上岗时一律不得携带个人手机及娱乐设施。

3.4各施工作业现场所有吊装的指挥联络、通讯用语必须使

用普通话,严禁使用方言。

3.5存在以下问题的起重机械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属国家明

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无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3.6在大风、大雾(霾)、雷电、雨(雪)等恶劣气候禁止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无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更多精品文档.

好资料学习-----工方案未完成审核、备案流程的不准进行安装、拆卸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单位)3.7组织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

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塔吊基础应采取防水措施;塔吊基础周边应

设挡水3.8

埂,塔吊基坑应设排水设施;塔吊悬臂禁止打地锚。起重

作业区域应进行完全隔离、设置警戒线,设专3.9台及以上起重人监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起吊作业区域;2机械在同

一区域使用,可能发生碰撞时,应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变

形,裂纹、3.10 起吊重物之前,应检查吊索具无锈蚀、吊钩止脱装置完好可靠,检查钢丝绳无扭结、压扁、弯折、断股、断丝、笼状畸变。起吊重物之前,必须清楚物件的实际重量,严禁以3.11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承力点;利用构筑物或设备的构件作为承力点时,应经核算。钢丝绳绳夹数量足够、布置方法正确。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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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吊索的绳环或两端的绳套应采用编插接头,编插接头的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8股头吊索两端的绳套可根据工作需要装上桃形环、卡环或吊钩等吊索附件。

3.14 起重机械不得带病运行,运行中发现不正常时,必须停止作业,待排除故障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15 禁止工作人员利用吊钩载人。

3.16 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十不吊”。

3.16.1 不明起重物重量、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不吊。

3.16.2 偏拉斜吊不吊。

3.16.3 捆绑不牢或起吊物棱角处未加防护不吊。

3.16.4 电铃、吊钩、限位器等有缺陷时不吊。

3.16.5 重物上有人、起重臂下或回转范围内有人不吊。

3.16.6 指挥信号不明,无指挥旗、口哨或对讲机不吊。

3.16.7 光线不良、照明不足不吊。

3.16.8 起吊索具不合格不吊。

3.16.9 大风、大雾(霾)、雷电、雨(雪)等恶劣气候的露天吊装不吊。

3.16.10起重机械最大高度处风力大于10米/秒时不吊。3.17 吊运散件物时,应用铁制的料斗。料斗应设专用吊点,装料高度不得超过上口边,散粒状的物料应低于料斗上口边线100mm;严禁吊物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的物体,严禁吊物从人的头顶越过或停留,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起吊作业区更多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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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

3.18 当作业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4.电火焊作业、防腐作业防止火灾事故

4.1 从事焊接、切割的人员应经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

4.2 焊接、切割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专用防护要求的劳动防

护用品(应穿帆布工作服、工作鞋,戴安全帽、手套,上衣不应扎在裤子里,口袋应有遮盖,脚面应有鞋罩)。

4.3 电焊机的二次线必须完好,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电焊机工作零线必须在焊件就近固定、形成工作回路,严禁用钢丝绳固定焊件施焊。

4.4 现场使用的氧、乙炔气瓶应直立放置,且固定牢固,距离不得小于5米;乙炔气瓶应装设防回火器;禁止将氧气、乙炔瓶放置吸收塔、烟道等有限空间内。

4.5 气瓶橡胶软管完好,无鼓包、老化裂纹,且不得沾染油脂;氧气管为蓝色;乙炔、丙烷、液化石油气管为红色?橙色;氩气管为黑色;严禁气管混用。

4.6高处施焊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止焊渣掉落、火花溅落措施,对下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理,动火作业点应采取敷设防火布、放置接火盆(或接火桶)等措施,动火作业点下方区域应进行铺垫或采取其他的防护措施,并设置监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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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严禁对悬挂在起重机吊钩上的工件和设备等进行焊接与切割;在金属容器内不得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作业。

4.8 焊接作业结束,作业人员必须清理场地,包括焊条头、消除焊件余热、切断电源,检查作业场所周围及防护设施,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4.9 在风力超过五级时禁止露天进行焊接或气割;风力在五

级以下,三级以上进行露天焊接或气割时,必须搭设挡风屏以防火星飞溅引起火灾。

4.10 脱硫系统动火作业专项防火措施

4.10.1严格执行“防腐不动火、动火不防腐”管理要求。4.10.2 动火作业点下方必须采取敷设防火布、接火盆、接火桶等措施,动火区域应设置一名专职监护人,随时监视焊渣、火星走向,杜绝明火。

4.10.3 吸收塔改造或检修作业,照明灯具应使用防爆、冷源型,如LED冷源照明灯;照明灯应远离内部防腐层1米以上;除雾器未拆除期间,喷淋层及以上照明电压等级应不大于12V。

4.10.4 在除雾器上方进行动火作业,动火点与除雾器之间必须设置一层彩钢板和防火布硬隔离;吸收塔有负压情况下,在除雾器下方2米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动火点上方应搭设隔离防护棚或围挡。

4.10.5 应在吸收塔除雾器及喷淋层人孔门外侧平台配置不

少于一组自救式消防水喉的消火栓箱,或设置固定式消更多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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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管,安装压力表,消防水用水位置压力应控制在

0.2-0.5Mpa。

4.10.6 应在吸收塔及烟道作业层内部、外部各设置不少于5具、ABC型、4Kg及以上灭火器。

4.10.7 湿式电除尘、烟囱防腐作业期间,吸收塔与湿式电除尘、烟囱之间应采用脚手架侧面固定彩钢板和防火布等形式设置硬隔离。

4.10.8 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衬胶管道、PVC管道、法兰等部件,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进行动火作业。

4.10.9 脱硫系统动火作业间断、终结时,作业人员撤离现场之前,应清理现场,杜绝残火遗留,必要时对焊渣堆积点实施淋水处理,消除热源。

4.11吸收塔防腐作业专项防火措施

4.11.1 应优先采用不燃、难燃防腐材料。

4.11.2 防腐作业前应组织专项检查验收,确认防火措施落实到位。

4.11.3 防腐原材料禁止放置在吸收塔、烟道等有限空间内,应入库储存、分类存放,设置“严禁烟火”防火标志,配置不少于2具灭火器,灭火器应选用ABC型,每具灭火器应不小于4Kg。

4.11.4 在吸收塔、烟道、事故浆液箱等内部进行防腐作业,应使用不超过12V的防爆照明灯、便携式手提灯或头灯。吸收塔、烟道防腐作业应在隔离区外远方设置投射照明。

4.11.5 吸收塔、烟道、事故浆液箱等内部防腐作业前,更多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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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全封闭物理隔离,设置唯一进出口,在

隔离护墙周围悬挂“防腐施工,严禁烟火”等明显的防火警示牌。

4.11.6 吸收塔、烟道、事故浆液箱等内部进行防腐作业前,应开启人孔门通风,不能自然通风时,至少应设置2台防爆型排风机进行强制通风。

4.11.7 吸收塔、烟道、事故浆液箱等内部防腐作业前,除了人员进出的人孔门,所有已打开人孔门、管口均用铁丝网封堵,此措施保留至防腐完成并晾干后。

4.11.8 湿式电除尘、烟囱动火作业期间,吸收塔与湿式电除尘、烟囱之间应采用脚手架侧面固定彩钢板和防火布等形式设置硬隔离,并对与动火点相邻的吸收塔人孔门、烟道口、管口、膨胀节等部位进行全封闭式封堵。

4.11.9 吸收塔、烟道、事故浆液箱内部防腐作业前,吸收塔内、烟道内、吸收塔外壁及连接件、烟道外壁、事故浆液箱内外壁的动火作业应全部结束。

4.11.10 吸收塔、烟道、事故浆液箱等内部防腐作业前,其上面的电焊机、氧气气瓶、乙炔气瓶、电源盘等必须全部撤离至0米警戒线之外;吸收塔上非12V照明灯电源全部停电;接在吸收塔壁、烟道壁或外部平台上的电焊机搭铁线、接地线必须全部切断。

4.11.11 吸收塔、烟道、事故浆液箱内部防腐作业前,其内部脚手架应搭设完成,禁止防腐期间对脚手架进行大规模搭

设或改动;防腐期间脚手架进行小范围改动时,脚手架更多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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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脚手架板、扣件等应轻拿轻放,禁止敲击扣件。

4.11.12 吸收塔、烟道动火或防腐作业期间,应保持除雾器冲洗水泵至少有一台处于备用状态,或设置临时消防水箱,加装消防水泵;在作业层设置不少于5个装满水的水桶,水桶容量应不小于15L,并分别设置水瓢,或在水桶里浸入抹布。

4.11.13 防腐作业区域10米范围及其上下空间内禁止动火。在吸收塔防腐作业期间,禁止在原烟道内部或外部动火作业。

4.11.14 吸收塔、烟道、事故浆液箱等内部防腐结束并晾干后,除了人员进出的人孔门,所有已打开人孔门、管口均用彩钢板或防火布严密封堵。

5. 防止脚手架坍塌事故

5.1 从事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的架子工必须是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做到持证上岗。

5.2 脚手架搭、拆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5.3 脚手架搭、拆、使用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不得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的禁忌症。

5.4 脚手架搭设前,应组织对钢管、脚手板、扣件等材料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5.5 新脚手架管要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表面平直光滑,不能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应涂有防锈漆,严禁打孔;旧脚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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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管应每年进行一次锈蚀检查,表面锈蚀深度不大于

0.18mm,钢管弯曲变形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5.6 新购置的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并进行防锈处理。扣件在使用前要逐个检查,有裂纹、变形、不完整、螺栓螺纹滑丝的严禁使用。

5.7 钢脚手板入厂时要进行验收,不得有裂纹、开焊与硬弯,有防滑措施,表面涂防锈漆;木脚手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宽度应为200mm-300mm,两端用直径不小于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不得使用扭曲变形、劈裂、腐朽的木脚手板;竹脚手板应采用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片宽度不应小于30mm,厚度不得小于8mm。

5.8 脚手架、承重平台搭拆前,应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或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

5.9 脚手架载荷一般不超过270kg/m。承重平台、特殊2形式脚手架或载荷大于270kg/m时,应经专门设计、审批。25.10 在建(构)筑物上搭设脚手架、承重平台,应先对支

撑架体的建(构)筑物结构承载强度进行验算。

5.11 脚手架搭设区域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和高处落物伤人。

5.12 在土质或不牢固基础上搭设脚手架,应先根据所受荷载、搭设高度及土质情况,对基础进行加固施工,使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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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在运行设备场所或带电设备附近搭设脚手架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并在电气专业人员监护下方可进行搭设工作。

5.14 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者垫板。垫板应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于200mm的木垫板;立杆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在格栅板上搭设脚手架时,立杆底座应生根在底部有钢梁的部位上或横跨钢梁的垫板上。

5.15 脚手架高于3m时,应设置连墙件或与现场的立柱、钢梁等结构架相连接,且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

5.16 单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应超过24米;双排脚手架不应超过50米。超过50米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分段搭设等措施。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

5.17 作业层脚手板应设置在三根小横杆上并铺满、铺稳、铺

实,不应有空隙和探头板,与墙面距离不大于150mm。

5.18 脚手架应装有人行和材料运输的斜道或牢固的梯子。梯阶间距不应大于40cm。

5.19 高度在6米及以上的改造工程、构架安装等场所使用脚手架时,应同时搭设使用安全网。

5.20 脚手架不得钢、木、竹混搭,不同外径的钢管严禁混合使用。在有限空间内、有高温热源或有可能产生明火的作业场所搭设脚手架,不得使用竹、木材料的脚手板。严禁更多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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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人或工具、材料的情况下移动门式脚手架。

5.21 禁止使用现场的管道、支吊架、护栏、格栅板、花纹钢板、电缆架、仪表箱及设备本体等设施等作为脚手架的主要受力点,并避免出现人员不易上下和强迫体位的结构。

5.22 搭设好的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严禁使用;脚手架及其地基应在基础完工后或每搭设完6-8米高度后进行一次阶段验收。

5.23 脚手架的外形、结构损坏进行过处理,或加建、改建之后,或使用时间达到一个月的,应重新履行验收手续。

5.24 验收合格的脚手架,每次作业前,应由使用负责人进行整体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验收标识牌上进行记录。

5.25 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不得擅自改动。在脚手架使用期间,

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及连墙件。如需改动应由搭设脚手架的专业人员进行,并重新履行检查、验收手续。

5.26 使用直立爬梯高度超过3米时,应使用攀登自锁器或

防坠器。高度超过10米的脚手架,必须严格控制作业人数,同时作业人数不得超过9人。

5.27 脚手架高处作业地点下方,应根据作业高度对应的坠落半径设置安全防护隔离区,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止落物伤人。

5.28 脚手架上临时堆放的零星物件,必须做好防坠落和更多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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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滑措施。应使用绑上安全绳的工具,不用时放在工具袋内用绳索吊送,严禁上下抛掷。

5.29 严禁利用脚手架悬挂起重设备,严禁超过规定载荷承载工器具、材料等。严禁在脚手架承重平台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必须进行时要采取可靠安全技术措施。

5.30 如遇六级强风及以上风、浓雾、雨或雪天气时应停止露天脚手架作业。

5.31 停止使用的脚手架,应在一周之内由专业人员及时拆除;

拆除后有遗留下的空洞、栏杆不完整等情况,必须做好临时防范措施,同时立即安排做好补缺工作。

5.32 拆除脚手架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同层杆件和构造件必须按先外后内的顺序拆除。剪刀撑、斜撑杆等加固杆件和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脚手架拆除区域内,禁止与该项工作无关的人员逗留。

6. 防止触电事故

6.1 施工用电设施应由电工作业人员进行安装、运行、维护,电工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6.2施工用电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应编制临时用电组织涉及并经所在企业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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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接在所在企业指定的开关柜上,临时用电设施应设专人负责。

6.4 室外配电盘柜及配电箱应采用密闭防雨型,应加锁、设警告标志,附近应配备适用、适量的消防器材;配电箱正面应有二次隔板和防水操作门,操作门应有自动闭合功能;盘、

柜内插座电压等级、开关负荷名称应标示清楚。

6.5 电源箱必须装自动空气开关、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接线柱或插座,专用接地铜排和端子、箱体必须可靠接地。

6.6 用电设备集中布置时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用电设备分散使用时,每台用电设备应配置独立控制箱,做到“接地、接零标识应清晰,做到“一机一闸一保一箱”。

6.7 每台电动机械与电动工具应配置独立的负荷开关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移动式电动机械应使用橡胶软电缆,严禁一个负荷开关接2台及以上电气设备。

6.8 用电设备电源引线长度不得大于5m,距离大于5m时应设便携式开关箱,便携式开关箱至固定式配电盘柜或配电箱之间的引线长度不得大于40m,且应使用橡胶软电缆。

6.9 电源线如需放置在地面时,必须采用槽钢或专用设施进行防护。

6.10 电源线路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脚手架上时,应加更多精品文档.

-----好资料学习绝缘防护;跨越道路或过通道时应架空或采取防护措施(架,跨越道路应大于,室外应大于4m空高度室内应大于2.5m 。6m)严禁将电线直接勾挂在刀闸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6.11

使用。镀锌钢管,施工现场垂直接地体应采用热镀锌506.12 ?扁钢不得采用螺纹钢;人工水平接地体应采用热镀锌40*4或10的圆钢;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接地线;接地体?的顶面埋设深度不应小于600mm;严禁利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液体管道、金属构架等作为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体,接地线应引至接地网。

6.13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及管道内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应有防护罩,其电源线应使用橡胶软电缆;严禁用220V的灯具作为行灯使用。

6.14 长期停用或新领用的电动工具应用500V兆欧表测量

其剧院电阻值大于2兆欧,对正常使用的电动工具应每半年进行绝缘电阻检测。

6.15 应每天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接地装置进行检查,每周对防雷措施进行检查、测量,记录应齐全。

6.16 调试及试运行区域应设警戒区,悬挂警示标识;各配电室、带电盘柜应加锁并悬挂警示标识;应严格执行调试方案和工作票、操作票,严禁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在设备上作业。

7. 防止有限空间作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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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作业前,必须对作业负责人、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交底,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内存在

化学反事故措施

化学反事故技术措施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化学技术监督规定》和《。。。电力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办法》、《。。。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规定,发电分公司特制定油、气化学反事故措施。 1油务防范措施 1.1油罐区及油系统防火的防范措施 1.1.1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的各项要求。油区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有关规定。油罐区内油罐壁间的防火间距和易燃油、可燃油的储罐与周围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规定标准。 1.1.2.。。。各水电站内应划定油区。油区照明应采用防爆型,并挂有“严禁烟火”等明显的警告标示牌,动火要办动火工作票。运行中巡回检查路线,应包括油系统母管管段和支线。 1.1.3油区管理制度必须上墙,用油应进行严格登记;进入油区应交出火种,不准穿钉有铁掌的鞋子。 1.1.4油区的一切电气设施(如开关、刀闸、照明灯、电动机等)均应为防爆型,电力线路必须是暗线或电缆,不准有架空线。 1.1.5油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油污,不准储存其他易燃

物品和堆放杂物。 1.1.6油区内应有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油区内的消防栓数量和布局符合消防标准,同时配备有沙箱,消防锨,移动式泡沫灭火器,和消防水喷淋装置以及烟雾灭火器。 1.1.7油区接地线和电气设备接地线应分别装设,油系统应有明显的接地点,油管道法兰应用金属导体跨接牢固,每年须认真检查,并测量接地电阻。 1.1.8油区内一切电气设备的维修,都必须停电进行。 1.1.9到油区工作的人员,应了解油的性质和有关防火防爆规定。对不熟悉的人员应先进行有关油的燃点安全教育后,方可参加油设备的运行和维修工作。 1.2充绝缘油、透平油设备的防范措施 1.2.1新充入投运前的变压器油质及运行中变压器油质按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检验。 变压器油质标准

反事故措施预案

金昌市中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关于反事故措施的预案 批准人:———— 审核人:———— 编制人:———— 年 月 日 目录 前 言 ............................................... 一、标准编制说明 ...................................... 二、突发事件应急总预案 ................................ 1突发火灾应急处理方案 ................................ 3防大风应急处理方案 .................................. 4防蛇、毒虫应急处理方案............................... 5 防止紫外线辐射、防中暑应急处理方案 .................. 6触电应急处理方案 .................................... 7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方案 ................................ 8雷击应急处理方案 .................................... 9全厂厂用电中断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 宋体、3号 宋体、3号

前言 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是光伏电站管理的基础,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体系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必然要求。为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意外事件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努力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由公司发电运营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顺风光电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受控管理 本标准于2013年12月1日第一次发布 起草人: 薛超曹建井茂良 审核人:文庭荣 批准人:孔原 本标准由发电运营部负责解释 一、标准编制说明 1、范围 本标准划定了全厂各类突发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本标准制定了各类突发事故的预防措施; 本标准明确了各类突发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原则; 本标准明确了相关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各运营公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5834标点符号用法 国务院国发{200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DL/T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二、突发事件应急总预案 1、组织结构

二十五项反措重点措施实施细则

江苏省电力公司反事故斗争二十五条重点措施实施细则(一)认真贯彻《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省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完善责任追究制度。1、领导层要做到:熟悉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和制度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和落实;亲自研究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重大、全局性问题,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证;组织制定本单位的重特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深入基层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随时掌握职工队伍的思想动态。2、管理层要做到:掌握安全生产规程规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监督与管理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制订、完善有关规程制度,并组织落实;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与预控、设备运行分析等工作,对事故隐患清楚,并采取应对措施;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工作,落实各项反事故措施。3、执行层要做到:熟知自己的安全职责,清楚工作任务和分工;清楚本职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工作标准,具备工作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技能;熟知工作中的危险点并采取防范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和工作质量。4、公司系统各单位对国家和国家电网公司、华东电网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反事故措施等必须严格贯彻执行。5、上级颁发新的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设备系统变动时,各单位应及时对现场规程进行补充或对有关条文进行修订,书面通知有关人员。在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时,不得与

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低于上级规定的标准。(二)强化生产现场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省公司《关于安全生产中违章记分,试岗、离岗、 1 内部待岗的规定》,各生产单位每年组织一次安全规程的考试,要求参考率百分之百、考试合格率百分之百,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者,停岗脱产学习一个月再行补考,仍不合格者作下岗处理。2、公司坚持每两年进行一次对所属单位党、政、工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规程、规定的考试,考试成绩在公司系统通报。3、开展标准化作业,加强“两票”的考核,要求票面规范,操作正确。重要操作安监、生技部门到场监督指导,切实做到“安规”要求百分之百执行,操作正确率百分之百实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措施百分之百落实,标准化作业百分之百到位。(三)建立安全监督与管理体系,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创新激励约束机制。 1、深入开展以“零违章”为目标的安全管理,防范人身事故和人员责任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稳定局面。加大对“安全生产奖惩规

风电场二十六项反事故措施

风电场二十六项反事故措施 实施细则 批准: 审核: 编制: 2020年01月01日

目录 一、目的 ...................................................... - 3 - 二、适用范围................................................... - 3 - 三、编制依据................................................... - 3 - 四、具体措施................................................... - 5 - 1、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 - 5 - 2、防止交通事故措施........................................... - 15 - 3、防止误操作事故措施......................................... - 17 - 4、防止电气设备火灾事故措施................................... - 18 - 5、防止风电机组倒塔措施....................................... - 20 - 6、防止风电机组火灾措施....................................... - 24 - 7、防止机舱、风轮和叶片坠落事故措施........................... - 29 - 8、防止风电机组超速事故措施................................... - 30 - 9、防止风电机组雷击事故措施................................... - 32 - 10、防止风电机组大规模脱网事故措施............................ - 33 - 11、防止全场停电事故措施...................................... - 36 - 12、防止变压器(含箱式变压器)和互感器损坏事故措施............ - 40 - 13、防止开关设备事故措施...................................... - 43 - 14、防止电气设备雷击事故措施.................................. - 48 - 15、防止继电保护事故措施...................................... - 51 - 16、防止直流系统事故措施...................................... - 55 - 17、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措施.................................. - 58 - 18、防止风电机组电缆绞断事故措施.............................. - 59 - 19、防止接地网事故措施........................................ - 60 - 20、防止污闪事故措施.......................................... - 61 - 21、防汛事故措施.............................................. - 62 - 22、防暴风雪措施.............................................. - 64 - 23、防止风力机发电机损坏事故措施.............................. - 66 - 24、风电场防寒防冻措施........................................ - 68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调考用电检查专业试卷试卷A汇编

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调考用电检查专业试卷 一、填空题 1.临时性重要电力客户,是指(需要临时特殊)供电保障的电力客户。 2.一级重要电力客户具备(两)路电源供电条件。 3.对于不能满足重要客户允许中断供电时间要求的供电电源,要及时进行(技术改造)使其切换时间及切换方式满足重要客户的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 4.重要客户新装自备应急电源(投入切换装置)技术方案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所接入电力系统安全要求。 5. 供电企业要根据重要客户(重要性等级),结合电网实际,合理配置重要客户供电电源点,避免由于供电电源点配置不合理、可靠性低等原因造成重要客户停电事故。 6.当物业管理区域公用电电费回收产生风险后,应进行舆论引导,避免将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焦点转移到(供电企业)。 7.公用电单独计量,尽量实行(卡表购电)。 8.制定电费违约金管理办法,依法对违约客户收取(电费违约金)。 9.现场带电更换电能表时,若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将产生(高电压)危及人身与设备安全。 10.在现场装接互感器、电能表、终端等工作时,如果未断开线路上的所有电源隔离点,会存在向作业地点(倒送电)的可能。 11.供电企业应对重要电力客户配置的自备应急电源进行(定期检查)。

12.在作业现场内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地点,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并宜设全警示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1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配备充足的、经国家认证认可的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14.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落实好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并按要求规范填写两票内容,确保安全措施(全面到位)。 15.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与无功平衡是保证(电压质量)的基本条件。 16.电网主变压器最大负荷时高压侧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5)。 17.开展汛前检查工作时,应明确防汛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制订科学、具体、切合实际的(防汛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汛演练,对汛前检查及演练情况应及时上报主管单位。 18.防汛备用电源汛前应进行(带负荷)试验,特别确保地处河流附近低洼地区、水库下游地区、河谷地区排水畅通,防止河水倒灌和暴雨造成水淹。 19.(快速切除故障)是提高系统稳定水平和输电线路输送功率极限的重要措施。 20.供电企业应编制(重要客户)入网管理制度,按照反措条目要求确定制度中应包含内容并予以认真执行。 21.重要客户自备应急电源与电网电源之间应装设可靠的(电气或机械闭锁)装置,防止倒送电。 22.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主动向被检查的客户出示(《用电检查证》),并要求客户有人随同检查。

“三跨”输电线路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

架空输电线路“三跨”重大反事故措施 (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

目录 1 总则 (1) 1.1 目的 (1) 1.2 适用范围 (1) 2防止倒塔事故 (1) 4 防止绝缘子和金具断裂事故 (3) 5 防覆冰舞动事故 (3) 6 防止外力破坏事故 (4) 7 其它 (4)

1 总则 “三跨”是指跨越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和重要输电通道的架空输电线路区段。 本措施是对《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国家电网生…2012?352号)(以下简称“十八项反措”)的补充和深化,“三跨”除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相关文件及十八项反措外还应执行本措施。 1.1 目的 为防止“三跨”发生倒塔、断线、掉串等事故,防止发生因“三跨”导致较大的公共安全和电网安全事件,指导“三跨”设计、建设和运检管理,编制本反事故措施。 1.2 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110(66)kV及以上新建、改建及在运的架空输电线路“三跨”区段,跨越电气化铁路、重要线路可参照执行。 2防止倒塔事故 2.1线路路径选择时,应尽量减少“三跨”数量,不宜连续跨越,且不宜在一档中跨越3回及以上线路;跨越重要输电通道时不宜在杆塔顶部跨越。 2.2“三跨”应采用独立耐张段,杆塔均采用全塔防松、防盗。

2.3“三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沿线已有线路的运行经验,杆塔结构重要性系数应不低于 1.1,且跨越线路设计条件应不低于被跨越线路。 2.4“三跨”应尽量避免出现大档距和大高差的情况,跨越塔两侧档距之比不宜超过2:1。 2.5新建“三跨”与铁路交叉角不应小于45°,且不宜在铁路车站出站信号机以内跨越;与高速公路交叉角一般不应小于45°;与重要输电通道交叉角不宜小于45°。线路改造,路径受限时,可按原路径设计。 2.6对覆冰区“三跨”,导线最大设计验算覆冰厚度应比同区域常规线路增加10mm,地线设计验算覆冰厚度增加15mm;对历史上曾出现过超设计覆冰的地区,还应按稀有覆冰条件进行验算。 2.7“三跨”交叉档距大于200m时,导线弧垂应按照导线允许温度进行计算(一般取+70℃、+80℃)。 3 防止断线事故 3.1“三跨”导线、地线应选择技术成熟、运行经验丰富的产品,不应采用ADSS光缆。 3.2“三跨”地线宜采用铝包钢绞线,光缆宜选用全铝包钢结构的OPGW光缆,“三跨”耐张段OPGW光缆单独设计,耐张段两端设臵接线盒。耐张段内导、地线不允许有接头。 3.3“三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导、地线外观检查和弧垂

防止电力系统重大事故25项反措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电发【2000】589号) 国电公司印发《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进一步提高电力安全生产水平,国家电力公司通过总结分析近年来发供电企业发生重大事故的特征,在原能源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制订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并于9月28日以国电发[2000]589号印发系统各单位。 国电发[2000]589号文说,做好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条件,是制造、设计、安装、调试、生产等各个单位的共同任务。因此,各有关方面都应认真贯彻落实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本重点要求并不覆盖全部反事故技术措施,各单位应根据本要求和已下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分别是: 1.防止火灾事故; 2.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3.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 4.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

5.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6.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 7.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8.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 9.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 10.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轴瓦烧损事故; 11.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 12.防止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事故;13.防止断电保护事故; 14.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15.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 16.防止开关设备事故; 17.防止接地网事故; 18.防止污闪事故; 19.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 20.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事故; 21.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 22.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23.防止全厂停电事故; 24.防止交通事故; 25.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热控专业反事故措施

方案名称:青海昆仑碱业15MW 25MV机组热电工程 热控专业反事故措施 方案编号:QYK-KLTS fe控01-2011-04 出方案日期:2011 年04月 保管年限:长期 密级:一般 试验负责人:张建平____________ 试验地点:青海昆仑碱业15MW 25MW热电站 参加试验人员:张建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试验单位:青海电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工业设备安装集团工程公司、达华工程管理(集团)公司、迪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 责任公司 试验日期:2011年04月 打印份数:3份

1 编制目的 (2) 2编制依据 (2) 3 系统概述 (2) 4具体措施 (2) 4.1分散控制系统(DCS配置的基本要求 (2) 4.2分散控制系统(DCS反事故措施 (3) 4.3数据采集系统(DAS系统反事故预想措施? (3) 4.4炉膛安全监控系统(FSSS反事故措施. (5) 4.5顺序控制系统(SCS反事故措施. (5) 4.6模拟量控制系统(MCS反事故措施. (6) 4.7数字电液控制系统(DEH反事故措施. (6) 4.8主机监测系统(TSI)反事故措施. (7) 4.9主机危急遮断系统(ETS反事故措施. (7)

4.10机组整套启动期间的安全措施..................

1编制目的 分散控制系统(DCS 是发电厂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完成对生产过程的监视、 控制、记录等功能,一旦分散控制系统(DCS 失灵、热工保护拒动将会造成严重后果, 酿成事故。为了防止分散控制系统(DCS 失灵、热工保护拒动造成的事故,针对青海 昆仑碱业2X 15MW/25M 机组现场设备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2编制依据 3系统概述 中盐青海昆仑碱业工程15MW 25MV 机组,其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组分别由济南 锅炉集团公司、武汉长江动力公司制造。该工程由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建设,中 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机组由重庆设备安装公司安装,达华公司监理。 青海昆仑碱业工程分散控制系统(DCS )采用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的 MASCV5.23SP 系统,其功能涵盖了数据采集系统(DAS )、模拟量控制系统(MCS )顺序控 制系统(SCS )、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FSSS )等各项控制功能,是一套软硬件一体化的 完成 《火力发电厂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 (DL/T 655—1998) 《火力发电厂汽轮机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 (DL/T 656—1998) 《火力发电厂模拟量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 (DL/T 657—1998) 《火力发电厂顺序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 (DL/T 658—1998) 《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 (DL/T 659-1998) 《单元机组分散控制系统设计若干问题技术问题规定》 (电规发(1996) 214号)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电发(2000) 589号 《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规定》 (国电安运(1998) 483号)

十八项反措保护重点要求西北实施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 STATE GRID CORPORATION OF CHINA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要求”西北电网实施细则(讨论稿) 西北电力调度(交易)中心 2006年1月

前言 依据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文件调继〔2005〕222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文《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组织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以下简称《重点要求》)。《重点要求》是在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基础上,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等文件,汇总近年来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经验制定的。《重点要求》强调了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的原则和重点要求,但不是以往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的全部内容。西北电网公司在遵循《重点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紧密结合本地区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实施细则。该细则在编制过程中征求了西北电网公司各(省)市供电局、电厂、设计、基建继电保护部门的意见,邀请了各单位多年从事继电保护工作的人员予以会

审、商讨后制定的。该细则仅对原《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进行了部分诠释和补充,以便于指导现场具体实施。 本细则适用于西北电网公司各省(自治区)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公司、运行公司、发电公司(厂),各级保护专业部门均应遵照执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执行。编制之中难免存在遗漏错误之处,望多加指正。

配电反事故措施要求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配电反事故措施要求(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90503配电反事故措施要求 Anti-accident measures for power distribution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第一部分防止触电伤亡事故措施 防止人身事故的组织措施 布置作业前,必须核对图纸,勘察现场,彻底查明可能向作业地点反送电的所有电源,并断开其开关、刀闸。 对大型作业、较为复杂的施工项目,有关人员必须在施工前深入到现场,对现场周围的带电部位,行走路线和工作位置,以及对施工构成障碍的物体等核查清楚。以便确定可行的施工方案和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制定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对设备缺陷的处理工作,必须在工作前将缺陷发生的原因、处理方式以及处理工作时对现场条件的要求,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等核查清楚。 对大型作业,带电作业等较为复杂的施工项目,应按公

司有关规定编制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并需组织全体作业人员结合现场实际认真学习。 对常规的一般维护性作业,班组长要在班前班后会上将人员的任务分工,危险点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交待。 选派的工作负责人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并熟练地掌握所承担工作的检修项目和质量标准。 选派的工作成员需能在负责人指导下安全、保质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严格执行安全作业“六项纪律”,开展安全标准化作业,做好“危险点重点控制”工作,杜绝习惯性违章。(安全作业六项纪律:①执行工作票、监护制;②登高作业绑安全带、戴安全帽;③登木杆作业先检查杆根;④停电作业必须验电和挂地线;⑤带电作业要严格保持安全距离;⑥严禁无操作证人员操作电气作业。) 防止人身触电措施 严格执行“两票”和“工作监护”制度。 设备标志齐全正确,严格执行“四对照”制度。防止误

国家能源集团电力二十五项重点反事故措施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二十五项重点反事故措施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目录 1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 1.1防止触电事故 (1) 1.2防止机械伤害事故 (3) 1.3防止灼烫伤害事故 (5) 1.4防止中毒与窒息伤害事故 (7) 1.5防止高处坠落事故 (9) 1.6防止电梯、起重伤害事故 (10) 1.7防止物体打击事故 (12) 1.8防止液氨泄漏、爆炸伤害事故 (13) 1.9防止电力生产交通事故 (16) 1.10防止其他伤害事故 (17) 2防止火灾事故 (19) 2.1加强防火组织与消防设施管理 (19) 2.2防止电缆着火事故 (20) 2.3防止汽机油系统着火事故 (22) 2.4防止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着火事故 (23) 2.5防止制粉系统爆炸事故 (24) 2.6防止氢气系统爆炸事故 (25) 2.7防止输煤皮带着火事故 (26) 2.8防止脱硫、湿除系统着火事故 (26) 2.9防止氨系统着火爆炸事故 (27) 2.10防止天然气系统着火爆炸事故 (28) 2.11防止风力发电机组着火事故 (30) 3防止电气误操作及机组误上电事故 (33) 3.1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33) 3.2防止机组误上电事故 (34) 4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36)

4.1 电源 (36) 4.2网架结构 (37) 4.3稳定分析及管理 (38) 4.4二次系统 (39) 4.5无功电压 (40) 5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 (42) 5.1防止机网协调事故 (42) 5.2防止风电机组大面积脱网事故 (47) 6防止锅炉事故 (50) 6.1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50) 6.2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 (56) 6.3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63) 6.4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 (67) 6.5防止锅炉承压部件失效事故 (71) 7防止压力容器等承压设备爆破事故 (83) 7.1防止承压设备超压 (83) 7.2防止氢罐爆炸事故 (84) 7.3防止压力容器失检 (85) 7.4加强压力容器使用管理 (86) 8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事故 (87) 8.1防止汽轮机超速事故 (87) 8.2防止汽轮机轴系断裂及损坏事故 (90) 8.3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事故 (92) 8.4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轴瓦损坏事故 (96) 8.5防止燃气轮机超速事故 (98) 8.6防止燃气轮机轴系断裂及损坏事故 (100) 8.7防止燃气轮机燃气系统泄漏爆炸事故 (103) 8.8防止燃气轮机叶片损坏事故 (106) 8.9防止燃气轮机燃烧热通道部件损坏事故 (106)

风电场反事故措施

风电场反事故措施 批准: 审核: 编制: 2018-1-10发布2018-1-15实施XX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一、目的....................................................... - 3 - 二、适用范围................................................... - 3 - 三、编制依据................................................... - 3 - 四、具体措施................................................... - 5 - 1、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 - 5 - 2、防止交通事故措施........................................... - 15 - 3、防止误操作事故措施......................................... - 17 - 4、防止电气设备火灾事故措施................................... - 18 - 5、防止风电机组倒塔措施....................................... - 20 - 6、防止风电机组火灾措施....................................... - 24 - 7、防止机舱、风轮和叶片坠落事故措施........................... - 29 - 8、防止风电机组超速事故措施................................... - 30 - 9、防止风电机组雷击事故措施................................... - 32 - 10、防止风电机组大规模脱网事故措施............................ - 33 - 11、防止全场停电事故措施...................................... - 36 - 12、防止变压器(含箱式变压器)和互感器损坏事故措施............ - 40 - 13、防止开关设备事故措施...................................... - 43 - 14、防止电气设备雷击事故措施.................................. - 48 - 15、防止继电保护事故措施...................................... - 51 - 16、防止直流系统事故措施...................................... - 54 - 17、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措施.................................. - 58 - 18、防止风电机组电缆绞断事故措施.............................. - 59 - 19、防止接地网事故措施........................................ - 60 - 20、防止污闪事故措施.......................................... - 61 - 21、防汛事故措施.............................................. - 62 - 22、防暴风雪措施.............................................. - 64 - 23、防止风力机发电机损坏事故措施.............................. - 66 - 24、风电场防寒防冻措施........................................ - 68 -

严格执行二十五项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规定示范文本

严格执行二十五项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规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严格执行二十五项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规 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进一步落实“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 安全生产”的要求,完善各项事故技术措施,更好地推动 电力安全生产,有目标,有重点地防止电力生产重大恶性 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电力公司制定的《防止电力生产重 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有关规定,结合我厂实 际,就安泰电厂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工作作如下规 定: 1、根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 求》和我厂生产实际,电厂确定的重大事故内容包括:防 止火灾事故,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防止锅炉承压部件爆 漏事故,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

事故,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轴瓦损坏事故,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防止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事故,防止继电保护事故,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防止开关设备事故,防止接地网事故,防止污闪事故,防止全厂停电事故,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防止交通事故等。 2、按照电厂现行的管理模式,上述反事故技术措施分别在电厂以下制度,文件中得以规定,具体为:《锅炉车间作业指导书》中对防止锅炉回管爆漏,防止锅炉尾部烟道复燃,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以及防止锅炉汽包缺水和满水事故的现象,原因是现场应急处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汽机车间作业指导书》中对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轴瓦损坏事故,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的现象,

电力生产中的反事故措施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361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电力生产中的反事故措 施标准版本

电力生产中的反事故措施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继电保护 1、充分发挥继电保护专业管理的职能作用,明确责任、权限和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防止由于保护不正确动作而引起系统稳定破坏和电网瓦解、大面积停电等事故的发生。 各级领导应重视继电保护队伍建设,加强继电保护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培训,建立培训制度,保持继电保护队伍相对稳定,并不断培养新生力量。 2、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应贯穿电力工业的全过程。在发、输、配电工程初设审查、设备选型、设

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阶段,都必须实施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专业归口的原则实行技术监督、报告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度。 各网、省调度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技术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发、供电企业和用户做好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和运行管理工作。各发供电企业(特别是独立发电企业)、电力建设企业都必须接受调度部门的技术监督和专业管理,应将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和专业管理以及相应的考核、奖惩条款列入并网调度协议中,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3、继电保护新产品进入电网试运行,应经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意后,报上级调度部门批准、安监部门备案,并做好事故预想。 不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相关标准的以及未经技术

十八项反措(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 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 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 目录 1 总则 (1) 2 规划、设计与配置 (1) 3 线路保护 (2) 4 母线与断路器失灵保护 (3) 5 变压器与发变组保护 (4) 6 二次回路与抗干扰 (6) 7 运行与检修 (8) 8 与相关专业的配合和要求 (9) 附录:《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相关专业条款摘录 (12) 1 总则 1.1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技 [2005] 400号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以下简称《重点要求》)。 1.2 《重点要求》是在《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基础上,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等反事故措施文件,汇总近年来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经验制定的。 1.3 《重点要求》强调了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的原则和重点要求,但并未涵盖全部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也不是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应有的全部内容。有些内容在已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有关内容再次重复列出。因此,在贯彻落实《重点要求》的过程中仍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 1.4 《重点要求》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中继电保护相关专业条款摘录附后。 1.5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重点要求》。对变电站、发电厂已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改进,其余的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更新或改造,不能满足要求的应结合设备大修加速更换。而对不满足上述要求又不能更改的,应组织设计、制造和运行等单位共同研究、解决。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及已投入运行的变电站、发电厂可参照《重点要求》中相关的技术原则予以解决。 1.6 各有关部门都应在遵循《重点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实施细则。认真对本单位的各项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制定适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的执行计划。 2 规划、设计与配置 2.1 继电保护是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发、输、配及重要用电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应纳入电网统一规划、设计、运行、管理和技术监督。 2.2 在一次系统规划建设中,应充分考虑继电保护的适应性,避免出现特殊接线方式造成继电保护配置和整定计算困难,为继电保护安全、可靠运行创造良好条件。 2.3 继电保护的配置和选型应符合《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及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应优先采用取得成功运行经验的保护装置,未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检测或鉴定的保护装置不允许入网运行。 2.4 继电保护的制造、配置和整定计算都应充分考虑系统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尽量避免在复杂、多重故障的情况下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同时还应考虑系统运行方式变化对继电保护带来的不利影响;当遇到电网结构变化复杂、整定计算不能满足系统运行要求的情况下,应按整定规程进行取舍,侧重防止保护拒动,备案注明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2.5 继电保护配置的原则要求 2.5.1 应根据电网结构、一次设备的接线方式,以及运行、检修和管理的实际效果,遵循“强化主保护,简化后备保护和二次回路” 的原则进行保护配置、选型与整定。 2.5.2 保护双重化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每套完整、独立的保护装置应能处理可能发生的所有类型的故障。两套保护之间不应有任何电气联系,当一套保护退出时不应影响另一套保护的运行。 2)两套主保护的电压回路宜分别接入电压互感器的不同二次绕组。电流回路应分别取自电流互感器互相独立的绕组,并合理分配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避免可

反事故技术措施总结

反事故技术措施总结 篇一:2009年反事故技术措施总结 呼和浩特供电局大用户管理处2009年反事故技术措施工作总结 二00九年十二月 大用户管理处2009年反事故技术措施工作总结 2009年结合我处实际工作情况,根据上级要求,对我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分析,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详细的反措管理措施,针对反措工作并把反措纳入到绩效考核当中,力争从各个方面不断完善我管理处反措管理工作,有效的保证了电网的安全运行,改善了职工劳动条件,有效的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从而使安措做到有预见、有重点、有计划地消灭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消除电力生产中存在的各种不安全因素,保证安全生产;这就达到了我处全年安全工作的方向。我们主要从反措的两个大的方面进行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方面: 1、1-3月落实了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完成了防止安全事故责任书签订。 2、每月按时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和即时组织安全日活动。

3、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电网公司、内蒙电力公司及呼市供电局的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规章和制度。班组控制轻伤和障碍。 4、落实完成了班组每月一次技术问答,每季度一次事故预想及应对方案。 5、严格按照“安规”执行落实了《两票管理制度》,有效的防止了人身伤亡事故等重要措施,确保了“两票”合格率。 6、及时整改了我部不符合要求的标示牌、警示牌和遮栏。 7、即时检查了各班组所属库房、办公场所的防火措施。 8、认真进行了作业前的危险点分析和班前班后会。 9、按照要求深入地开展了“紧急救护法”的培训。特别是触电急救和创伤的培训,85%的员工已基本熟练掌握。 10、认真定期检查安全工用具并组织对其进行预防性试验。 11、定期组织了“安规”、《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十项重点措施》、《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现场运行规程的学习,并进行了考试。 二、反事故措施方面: 1、组织有关人员结合我部工作情况,制定了反事故措施管理制度。 2、即时组织安全员对各个班组职工进行了防止交通事故措施的学习,并不断的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 3、即时的对所属的车辆进行了安全抽查,有效的防止了人员及

反事故措施实施细则

反事故措施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对反事故措施实施的需要,依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重点措施补充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红叶二级电厂反事故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反事故组织管理 第三条厂各级负责人是本厂、部门、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和集团公司规定,履行安全职责,分管并支持安全监察部门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月度安全例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亲自部署、推动、检查和评价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生产副职协助正职有效开展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健全技术监督和管理网络和体系,促进安全生产执行、监督和考核各层面层次清晰,职责明确,严格按照标准和规定开展工作。 第五条各级部门必须全过程地贯彻落实本实施细则,制定和落实技术监督计划和措施。 第六条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落实全员责任,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生产。 确保机组安全生产科学合理投入,避免因投入不足导致设备失修

引发事故。安全性评价查出问题要加强投入、及时整改。机组安全设施要按照集团公司颁布的《水电机组安全设施配置标准》配置到位。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各项工作应进行作业安全风险分析,坚持深入、实效制定和落实安全监控措施。制定和落实各级领导到位监护制度,加强作业期间安全监督和管理,杜绝违章作业。 加强对外包、外协队伍的管理,严格资质审查和安全业绩考核,加强工作过程中的安全监护和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坚持安全性评价经常化。必须对照《水力发电安全性评价标准》,及时整改相关问题。应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安全性评价自查工作。 第七条针对异常天气等自然灾害,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健全防汛等应急组织,落实物资和队伍保障,加强演练,做好及时响应,有序有效组织救援,确保生产安全。 第八条坚持“四不放过”,切实做到举一反三,严格事故查处。 第三章防止火灾事故 防止电缆着火措施 第九条重要回路如直流油泵电源、消防水泵电源及蓄电池直流电源等线路应采用满足GB12666.5-90A类耐火强度试验的耐火型电缆(耐火温度可达1000℃)。 第十条发电机和变压器,应按单元机组或变压器设计划分各自独立的电缆通道。 第十一条重要公用回路如直流电源、消防水泵电源、事故照明电源等电缆宜尽量分开敷设并充分考虑电缆间距的要求,并采取防火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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