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办理退休工作流程及养老待遇计算办法

企业职工办理退休工作流程及养老待遇计算办法
企业职工办理退休工作流程及养老待遇计算办法

企业职工办理退休工作流程及养老待遇计算办法

一、退休办理条件

(一)正常退休

1、按规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2、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二)特殊工种退休

1、按规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2、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所从事的工种在国家规定的本行业特殊工种名录范围内,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各行业对工种年限另有规定的,按各行业的规定执行)。

(三)职工病退

1、按规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等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退休待遇核准网上申报

企业完成拟退休职工的资格前置审核(包括原固定工工龄预审、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等)后,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输入职工编号,核对职工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视同工龄等基本信息,核对无误后,输入职工的户籍地址、所属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联系电话、代发养老金银行存折帐号等基本信息,网上点击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于次日在网上下载打印《青岛市城镇企业从业人员退休审批表》。

三、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手续工作流程

完成对拟退休职工基本信息、养老待遇的确认后,携带以下材料到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1)《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申请表》(申请表中退休人员基本情况、申请退休类别、代发待遇项目、退休公示等信息需填写完整,同时企业加盖公章、职工签字确认);(2)《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审批表》;

(3)职工档案(市内三区的企业携带原固定职工档案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处审核视同工龄,其它各区、市企业携带原固定职工档案到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视同工龄。);

(4)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5)银行结算账户存折;

(6)其它需提报的材料。

四、办理机构:企业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020年养老金工资标准计算公式

2020年养老金工资标准计算公式 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 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 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 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 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 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 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 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 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况且, 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 划算。 例如: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 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 ×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 ×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 ×3.0)÷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 ×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 ×1.0)÷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 ×3.0)÷2×40×1%=3200元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 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 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 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所谓法定退休年龄,就是指职工退出工 作岗位并有资格领取养老金的年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7日发布消息称,从2014年8月1日起,离退休人员个人基本养老金账户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 (含2500元)的部分免收本行异地取现手续费,而前2笔中每笔超过2500元的部分,以及第3笔之后的金额可收本行异地取现手续费。

北京退休核准多部门流程

退休核准涉及多部门工作流程 注:单位选择提前阅档的,此工作流程中只需将第一、二事项顺序颠倒办理即可,其余事项办理顺序不变。

职工退休资格认定(阅档) 单位提交材料 为最大限度减少办事人员拥堵,为再次申报职工退休留有充裕的补正材料时间,结合我区实际,退休待遇核准可以分为退休资格认定(阅档)、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算数)两步进行。退休资格认定实行档案预审,单位可以提前1个月申报审核档案。 1、基本材料:职工档案(需分类正确、目录齐全、装订整齐)、 户口簿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退休审批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一式三份)。 注: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中需加盖单位章,注明“仅为×××办理退休手续之用”等用途字样。 2、正常退休:基本材料同上、按非管理岗位办理退休的女职工需提供本人退休 申请及劳动合同书、岗位协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其他相关材料。 3、因病提前退休:基本材料同上、《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原件、 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4、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基本材料同上、经备案确认的本单位特殊工种名录一份、 《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一式二份、《特殊工种退休公示表》及公示结论一式二份、个人申请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5、职工档案在外区县公共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及其他存档机构集体存档保管 的,须同时提供保管机构的介绍信、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员工作证或身份证。 6、在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存档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须同时提供单位 营业执照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章、注明用途)。

7、晚于本市统一规定时间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转制单位、行业统 筹单位,需提供本单位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文件复印件。 特别提示: 1、请申报单位将职工档案进行整理和装订,要求分类正确、目录齐全、装订 整齐,确保职工档案的真实、完整。 对于申报的职工档案未按规定整理装订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2、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历年缴费基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 存额以社保中心出具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缴费情况表》为准。 3、职工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中断情况的,城镇职工属应缴未缴的,可按京劳 社养发〔2007〕21号文件“关于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问题办理”;本市城镇户籍人员自愿补缴的,可按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文件办理。 养老保险科咨询电话:66201059 (此须知开始使用日期:2017年1月)

员工退休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员工退休管理办法 第一条员工退休是指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到一定的工作年限和规定的年龄或因病退出生产或工作岗位养老休息的劳动法律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在职员工在年龄、缴费年限或身体状况符 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可以办理退休,由社会保险中心按规定的标准按月计发退休费,直到本人去世时止。 第三条员工办理退休的年龄条件: 新中国建立以来,工人的退休条件、退休待遇和领取退休费的办法,最早见于1951年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现在执行的员工退休年龄条件的规定,是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1978年6月2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一、正常退休年龄条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 二、特殊工种退休年龄条件: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三、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鉴定合格,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可以办理病退;达不到病退年龄的可以办理退职。 第四条员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现在执行的是1998年4月2日北京人民政府第2次常 务会议通过,自1998年7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 一、1998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0年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的;(1998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计发基本养老金时合并计算。)按月领取养老金。 二、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的,按月领取养老金。 三、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占地农转工人员除外)不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五条员工办理退休后养老金的组成及标准: 一、1998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0年以上的,基本养老金由四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 (1)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按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20%计发; (2)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其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按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15%计发;在此基础上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增加1%。 2、个人帐户养老金 按缴纳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的一百二十分之一计发。 3、过渡性养老金 以1992年至1997年本人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本规定实施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乘以1%,再乘以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1997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 4、综合性补贴 按北京市原规定发放的各项价格补贴和生活补贴及过渡性补贴147、5元计发,禁食猪肉的少数民族按149、5元计发。 二、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以上的,基本养老金由二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养老金计发办法 河南养老金计发办法2007-09-09 16:36 一、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参保人员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后按月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用公式表示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U+Va)÷2×N×1% U——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Va——参保人员退休时计算基础养老金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N ——参保人员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用公式表示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J÷y J——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 y——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3、计发月数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执行,详见下表:(见表) 4、参保人员退休时,其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应使用与本人被批准退休当月已满周岁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三、参保人员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有视同缴费年限,符合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参保人员退休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3%的乘积。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视同缴费年限×1.3% =Vb×n1×1.3% Vb——参保人员退休时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n1——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 四、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 参保人员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指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统筹范围)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小数点后保留四位,第五位4舍5入。下同)的乘积。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内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当年缴费工资指数是指参保人员本人当年月平均缴费工资与上年度当地(统筹范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 1、计算参保人员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公式为: Va= Vn-1×t1 t1——参保人员退休时计算基础养老金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计算基础养老金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分段计算。实际缴费年限的每年缴费工资指数为参保人员实际缴费年限内历年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与上年当地(统筹范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其视同

员工退休管理规定

河南省XX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退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河南省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员退休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员工退休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退休条件、时间认定 第四条: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办理退休手续: 1、达到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即:男员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办理退休手续;达不到退休年龄的,可以办理退职手续。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退休条件。 员工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办理退休手续: 1、员工向公司借款尚未还清的。 2、给公司造成损失或重大损失尚未赔偿的。 第五条:员工退休时间的认定,以出生时间为准。对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员工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员工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第三章退休程序 第六条:员工符合退休条件的,由人力资源部提前90天启动退休审批流程。对公司负有债务清偿义务、损失赔偿责任的员工,应自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之日起30日内履行其义务。员工逾期未完成债务清偿、损失赔偿的,公司将通过诉讼实现其权利。 人力资源部提前60天填写《员工退休审批表》,经财务部、法务部确认无异议后,交员工所在部门领导会签,人力资源部经理确认,报公司行政副总经理审核,交由总经理办公室填写意见,最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完成《员工退休审批表》审批流程后,提前30天向员工发出《员工退休通知单》。员工根据通知单要求办理退休手续。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在员工退休次月,停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第四章退休待遇 第九条:参加社会保险的员工,应协助人力资源部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员工自退休次月起可根据国家规定领取养老金。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实行。 第十二条:已满足本规定退休条件的在岗职工,自规定实行后办理退休离岗手续。

养老保险退休工资计算公式

养老保险金计算公式 1、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 J =(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 2、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 G = G同+ G实 其中:G同= C平×Z同指数×N同×1% G实= C平×Z实指数×N实98×1% 3、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中有关指标解释 (1)J 为“基础养老金”; (2)C平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保留两位小数); (3)Z实指数(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X n /C n-1 +……+X1993/C1992+X1992/C1991)/N应缴; (4)X n , ……,X1993, X1992为被保险人退休当年至1992年相应年度各月本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5)C n-1,……,C1992, C199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至1991年相应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见附表2),其中C n-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

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当年的应缴费月数,C1991为1991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3; (6)N应缴为被保险人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 (7)C平×Z实指数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8)N实+同为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之和; (9)G 为“过渡性养老金”; (10)G同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11)Z同指数(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1; (12)N同(视同缴费年限)为实行个人缴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13)G实为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14)N实98 为被保险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 以上涉及的缴费年限,均计算到月,保留两位小数。 以上涉及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计算,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退休办理工作流程

退休办理工作流程 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

退休办理工作流程 一、退休材料准备(女员工年满50周岁,男员工年满60周岁) (1)发书面通知(次月将要退休的员工,需于本月25-30日发出通知),通知材料包括: 1、《退休养老金审批表》 2、《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表》 3、《职工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审批表》 4、《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 5、《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档案)移交名册》 6、《杭州市离退休(供养)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申请表》 (2)员工准备材料 1、一寸照2张(近照彩色) 2、身份证复印件3份 3、户口本第一页及本人页复印件3份 4、居住证明(需要本人至所在社区开具) 5、1200元差旅发票(可用月票抵用) 二、社保申报退休手续(当月必须上报审批) 1、到商业片总经办倪欣处拿退休员工档案(填写《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移交单》;

2、员工个人档案、《职工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审批表》、《退休养老金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窗口办理退休;(备注:女职工退休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3、《职工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审批表》、《退休养老金审批表》审核完后至退休待遇窗口处连同《杭州市离退休(供养)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申请表》一起提交。 三、领取审批核定表: 《退休养老金审批表》领取时间为当月退休,次月15日以后,并拿取退休证。 四、退休人员移交社区(次月15以后办理上月退休的人员) 2、将《退休养老金审批表》、《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表》、《职工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审批表》、《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档案)移交名册》、个人档案交至该员工所在街道。

XX公司退休管理办法

XX集团员工退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1、目的:为优化对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规范集团员工的退休操作流程。 2、政策依据: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3、适用范围:本发办法适用于与集团及各子分公司、指挥部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4、管理部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员工退休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退休条件 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符合下述年龄条件的,须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1、正常法定退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员工年满50周岁,干部年满55周岁。 2、因病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并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且男员工年满50周岁,女员工年满45周岁。

3、从事国家规定特殊工种(详见国家相关规定)退休:男员工年满55周岁,女员工年满45周岁。 第三章退休程序 1、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人力资源部应在其达到退休年龄的前60天启动退休审批流程,填写《员工退休审批表》,交员工所在部门和分管领导会签,报人力资源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2、员工在达到退休年龄前30天内,人力资源部向员工发出《员工退休通知单》,员工按通知单要求办理退休手续,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按照通知要求30天内与所在单位办理工作交接、财务交接、办公设施设备交接、车辆交接等交接手续,保证内外工作接续顺畅,无遗留问题。 4、各子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岗位上退休的员工由纪检监察部进行审计,并向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提交审计报告。 5、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后的一个月内办完有关手续,停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再列入在编人员。 员工退休,人力资源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工会,由工会为退休员工举办欢送仪式,发放纪念品。

赔偿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方法

赔偿养老保险待遇纠纷案 案情摘要:2007年2月,冯某某开始在重庆市江津区某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上班。2007年11月9日至2012年8月15日,某某机械公司先后三次与冯某某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未为冯某某缴纳养老保险费。2012年7月5日,冯某某以某某机械公司未给其参加社会保险为由,向某某机械公司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某某机械公司于次日收到该通知书。此后,冯某某提起仲裁、诉讼,要求某某机械公司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 法院审判:《最咼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冯某某在某某机械公司工作期间,某某机械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故某某机械公司应承担冯某某在其单位工作时间年限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赔偿数额应当以上年度统筹区域社会平均养老金为标准,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与以统筹区域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计算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限的比例进行计算。重庆市江津区2011年度社会平均养老金标准为1515.33元/月,重庆地区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5.7岁,冯某某在某某机械公司的工作时间为 5.33年,故某某机械公司应当支付冯某某养老保险待遇损失101442.51元

(1515.33元阴X 12 月/年X 15.7 年X 5.33/15 年) 裁判要旨: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致使其不能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由,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养老保险待遇损失应当以上年度统筹区域社会平均养老金为标准,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与以统筹区域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计算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限的比例进行计算。

北京市办理正常退休工作流程

具体操作流程 a ) 社保中心打印《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 要求 1、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 2、退休当月15号左右打印退休人员的《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 b )计算养老金并填写表格 要求:1、按北京市有关规定计算养老金。 2、填写以下表格并加盖公章; (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五份); (2)《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四份); (3)《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一式二份); (4)《北京市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登记表》(表十七)(一式二份); c )养老退休科审批养老金 要求:1、时间:当月20号前办理; 2、递交材料: (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五份); (2)《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四份); (3)《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一式二份); (4)《北京市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登记表》(表十七)(一式二份); (5)《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 (6)退休人员档案。 d )医保中心审批医保年限并减员 要求: 1、时间:退休科审批退休后随后办理。 2、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四份);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八)(只限中断医保缴费人员); (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九)(一式二份); 3、到医保中心办理审批、减员手续。 4、经审核,不够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作补缴,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二份。 e ) 养老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二次减员 要求:1、时间:于退休审批科、医疗中心审批后随后办理。 2、材料:《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及复印件一份。 到养老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减员。 f ) 到社保中心转往街道窗口办理退休转移手续 要求:

员工退休审批工作流程

员工退休审批工作流程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XX农村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员工退休审批工作的流程和控制要点,旨在规范员工退休审批管理,为本行员工依法正常退休提供制度保障。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劳动合同制员工。 3定义、缩写与分类 3.1定义 员工退休审批:是指本行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届满法定退休年龄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协助社保经办机构正常办理员工退出工作岗位的各种手续。 3. 2缩写 无 3.3分类 员工退休审批按参保类型不同,可分为参保省行业统筹退休审批和参保地方统筹退休审批。 1)省行业统筹退休审批:是指在省社保局参加行业统筹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由省社保局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2)地方统筹退休审批:是指在本行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参加地方统筹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由地方社保局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4职责与权限

5原则与基本规定 5. 1原则 1)到龄退休原则:本行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必须办理退休手续,无故不得提前或延迟退休。 2)实事求是原则:本行办理员工退休申报审批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故意虚报员工退休资料、隐瞒不报到龄退休人员。 5. 2基本规定 1)本行员工申报退休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2)本行在省行业统筹参保员工的退休申报工作,由省联社人力资源处统一组织集 中审核申报,按照省社保局有关规定要求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在地方统筹参保员工的退 休申报工作,由本行人力资源部门按地方社保经办机构有关规定要求办理退休审批手 续。 3)本行男职工满60周岁,女职工满50周岁(管理岗位工作女职工满55周岁),办理到龄退休手续;本行管理岗位职工是指现任领导班子成员(不含已经退出领导班子的原领导班子成员),除此之外皆属业务岗位职工。 4)本行在省统筹参保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需提前退休的,经省级

员工退休管理流程图

员工退休管理流程图

员工退休审批表

员工退休通知单 尊敬的先生(女士): 至年月日,您将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为您办理退休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退休手续办理 请于年月日前提交以下资料至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并协助办理退休手续。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公司将于年月前为您办妥退休手续,并根据国家规定于退休次月停缴您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交接 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将于年月日终止,请您于年月日前做好工作交接,并办理离职手续,对您为公司做出的贡献深表谢意。 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签收人:

退休员工返聘申请表

附件4 退休人员返聘协议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为退休人员,不具备法律上的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的对象 乙方系(单位)退休人员,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聘用乙方,乙方愿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为甲方提供服务。 第二条:聘用协议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服务岗位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在(公司)从事(岗位)工作。 第四条:劳务报酬 甲方根据乙方返聘的工作岗位确定薪酬,乙方的工资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实行年薪制的,以《聘用通知书》相关薪资内容执行,加班 工资不另行计发。 2.实行月薪制的,月工资为元,其他工资按甲方制度执行。 3.实行计件工作制的,按照合理制定的计件单价计算工资。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的情况,依法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乙方遵照执行。 (二)甲方有权在国家法律政策范围内,确定、调整乙方的工作、休息时间;有权根据企业的业务经营状况和实际需要聘用乙方。 (三)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相应职位,提供相应的报酬;并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情况,调整相应的职位以及相关福利待遇。 (四)聘用期间,若乙方因工作过失或错误,导致甲方重大损失的(指经济、声誉等方面之损失),甲方有权根据所造成的后果,部分或全部取消乙方本应获得的报酬或福利待遇,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集团公司退休管理办法

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退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退休管理工作、优化管理流程,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公司办理退休手续的所有员工及在册的退休人员。下属子公司可参照执行,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关退休管理办法。 第二章分工管理 第三条退休人员主要由人力资源部及党群工作部负责管理。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以下工作: 1.制定退休人员管理的相关办法和细则; 2.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员工退休手续; 3.负责管理及发放固定的有明确标准的货币化津贴及福利; 4.退休时人事档案在公司的,退休后人事档案仍由人力资源部管理。 (二)党群工作部负责以下工作: —1—

1.协助人力资源部制定退休人员管理的相关办法和细则; 2.负责对退休人员进行节日慰问等。 第三章退休条件及办理 第四条退休时间以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为标准,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以国家政策为准。 第五条在员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由人力资源部发《退休离职通知》给员工所在单位及员工本人,便于及时安排离职交接手续。 第四章其他规定 第六条员工应在退休时,按照公司的规定与所在单位办理完工作移交、财务清退、办公设备交接、无遗留问题。是党员的原则上需按规定将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党组织。 第七条员工从退休的次月起由社保机构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不再享受在职员工的薪酬福利待遇。 第八条按照国家政策在当年正常退休的员工,有年度绩效考核成绩的,其当年年度绩效,以当年标准的年度绩效金额为基数,按照实际在岗月数进行折算。 第九条达到退休年龄的领导干部有兼职的,严格按照中国电子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由于历史原因尚在执行的退休人员有关待遇政策,—2—

企业养老保险计算方法.doc

2019年企业养老保险计算方法企业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企业养老保险相关规定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和《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部发布的规章、文件确定的。主要包括:覆盖范围、缴费基数和费率。 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一些地方将自由职业者也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企业养老保险计算费率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应逐步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缴费全部由自己承担,缴费比例一般为20%,其缴费基数可以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一个缴费基数档次。

由于每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都不一样,在此小爱就不一一演示企业养老保险计算结果了,大家只需用自己的工资乘以缴费费率即可知道自己每个月所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 2018年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多少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其缴费比例如下: 1、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2003年为7%,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到8%)。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2、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 1、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 2、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如今城镇企业职工都要求购买养老保险,其缴纳费用一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而另一部分则由职工个人承担。职工一般按照核定缴费基数的18%进行缴费,通常都是由用人单位从职工每个月的工资中扣除的。

职工退休办理流程

办理职工退休流程 一、正常退休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持退休员工本人身份证,到社保中心缴费窗口打印养老保险缴费对账单,并由本人签字,当月20日之前携带以下材料到退休窗口办理: 1、《某某年退休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核定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养老手册及个人账户结转单; 4、职工个人档案; 5、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7、1寸彩照一张; 8、退休(工伤)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户口所在地出具); 9、大连银行或者邮政储蓄的卡或存折。 二、特殊工种退休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持退休员工本人身份证,到社保中心缴费窗口打印养老保险缴费对账单,并由本人签字,当月20日之前携带以下材料到退休窗口办理: 1、《某某年退休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核定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养老手册及个人账户结转单; 4、职工个人档案; 5、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7、1寸彩照一张; 8、单位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工作认定表》(一式三份),上面附有审批印章,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9、退休(工伤)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户口所在地出具); 10、大连银行或者邮政储蓄的卡或存折。 ※企业如何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 1、企业持本人原始档案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资格。(2)企业将经认定人员的姓名、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的名称、从事特殊工种累计年限等在本单位张榜公示,公示后,由企业劳资部门负责人和法人在登记卡上签章、装入本人档案;(3)企业持公示后退休人员档案、登记卡,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经审核符合退休条件的,在登记卡上加盖经办人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验讫印章后,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核准部打印《企业职工(个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明细单》,填写《职工退休审批表》。(4)区、市、县属企业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手续;市属以上企业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2、失业人员在企业从事过特殊工种,在个人档案中有记载,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达到退休年龄时,由所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

退休人员管理办法计划方案

安徽安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退休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维护和谐员工关系,规范员工退休管理,明确有关事宜,结合安徽安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退休办理流程 第三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男60周岁,女55周岁)须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在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45日,按照《退休审批表》(附件1)中的内容,在EHR系统中填写退休员工基本信息后,发起退休审批,按程序报批。 第五条退休审批完成后,人力资源部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主要办理流程为:退休公示→退休员工档案整理→退休手续办理→退休待遇享受。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于员工退休当月5日前,在公司范围内对员工退休信息进行公示,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工种)、参加工作时间、退休时间、退休类别、退休时社保累计缴费年限等。

第七条退休公示后,人力资源部对员工档案进行归类整理,并 填写员工退休申报资料,即《用人单位职工退休公示登记表》(附件 《合肥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情况信息表》(附件3)、2)、 《职工退休申报表》(附件4)、《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审核表》(附件5)。 第八条员工需同时提供办理退休所需的其他资料,包括所获的 职业及职称证书原件、个人照片等。 第九条资料完备后,人力资源部于员工退休当月8-24日至合 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员工自退休手续办理 完毕的次月开始按照有关规定按期享受退休待遇(养老及医疗待遇)。 第十条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须及时梳理公司人员情况,员工达 到法定退休年龄,需提前两个月在EHR系统中发起退休审批,在履行 子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审批。 第三章工作交接 第十一条退休员工必须做好工作、实物等交接工作,完成交接 手续后方可正式离岗,如未完成有关交接及手续即离岗,视作旷工,并 依据公司有关制度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退休员工持有公司股份的,应按职工股管理规定办理 备案或减持手续。人力资源部在员工退休审批结束后,填写《职工退休 备案通知》(附件6),向职工股理事会通知员工退休事宜,由职工股理 事会安排员工股份备案或减持手续。 第十三条退休员工的年度剩余绩效奖金在当年度清算结束后一

集团员工退休工作流程

集团员工退休工作流程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集团员工退休工作流程 (讨论稿) 退休是指职工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制度是指国家通过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给予退休者物质帮助和补偿,使其安度晚年的制度性规定。 一、退休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等有关规定: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累计8年以上),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3)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此外,1997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个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个人。 二、操作程序 集团本部员工在退休前二个月,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集团领导研究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有关手续;集团直属二级公司副

总经理(含)以上职务人员在退休前三个月,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集团领导研究批准后,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有关手续。 (一)正常退休手续的办理 缴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养老保险清算个人账户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区县社保机构及委托代办机构根据《申请表》打印出《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单》(以下简称《清算单》),单位持《清算单》及本人档案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审批退休,批准后,缴费单位凭《清算单》和《北京市退休职工审批表》----填写《登记表》报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将《登记表》记入退休人以数据库,从批准退休的次月开始支付养老金。 (二)非正常退休手续的办理 1.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人员办理退休 经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鉴定,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1至4级)》规定,符合1至4级条件的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手续 (同正常退休手续的办理) 2. 因工负伤人员办理退休 经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因工致残符合评残标准,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到达退休年龄时应办理退休。退休手续(同正常退休手续的办理) 3.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办理退休 经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核准。退休手续(同正常退休手续的办理)

公司员工退休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退休管理 办法 年月日()人字 第号 第一条本公司为鼓励职员长期服务于公司,为了维护退休职员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工作达到一定期限的一般职员,订有一年以内期间的雇用契约者除外。 第三条退休种类分为: (一)正常退休——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 1、服务满25年以上。 2、早期退休——服务20年以上,年龄满50岁。 3、延期退休——符合正常退休条件后,经总经理认为必要时予以核定,可延长服务期间,至年龄满60岁为止。 (二)命令退休——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 1、年龄满60岁。 2、在延期退休中,因心神丧失或因身体残废不能胜任职务。 第四条退休金分一次退休金和一次退休金及年金两种。 服务15年以上者,退休职员可以选择一种方式领取退休金,确定后中途不得变更。服务5年以上未满15年者仅可采用第一种。 基数——以退休职员最后6个月的薪津,包括底薪及职务津贴的总数,以该期间总日数乘以50,为一个基数。服务满5年者,给付10个基数,每增1年加付2个基数。满15年时,给付30个基数,满15年至满25年止,每增1年加付15个基数。满25年以后每增丨年加付1个基数,最高以10个基数为限。对于延期退休期间,其年资满40年以后,每增1年加付1个基数。 年金——采用一次退休金及年金时,除给付一次退休金15个基数外,另给付年金。服务满且5年者,年金之月额按1个基数的16%计算,以后逐年增加。

早期退休——在达到正常退休年龄以前,每提前一年减少基数4%。 第五条退休职员在服务期间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而功绩昭著者,可经总经理拟定提请董事长及副董事长核定,加发退休金。 第六条服务年资系按进入公司的月份起至退休之日止计算。退休之日以职员退休的月份为准。未满一年的尾数,其为6个月以上者以1年计算,不满6个月者以半年计。 属于下列各项期间,不予计人职务年资:属于一年以内期间的劳动合同期间;停职期间,但非因公伤病,请假在二个月以内者,不受此限。 第七条年龄的认定以户口本所记载的资料为准。 第八条一次退休金于职员经核准退休,办妥离职手续后即予给付。 第九条本公司调整职员薪津时,年金亦比照底薪部分调整。 职员早期退休者须经总经理室指定或经申请核准。未经核准而离职者,以辞职或解聘论,其退职金依照本公司“职员退职金给付规则”的规则给付。 第十条退休职员支领年金的权利不得转让他人,退休职员支取年金者,于本公司因故未能继续经营或转移其他公司经营时,依其服务年资,并按本规则第四条第2项的规定换算一次退休金基数,对已领的一次退休金及年金应全额扣除。 第十一条支领年金之退休职员死亡时,其支领年金的权利应即停止。 第十二条退休职员服务最后一日历年的奖金仍予给付。如为上半年内退休者,其一季奖金按实际服务月数比例给付;如为下半年内退休者,其冬季奖金亦按实际服务月数比例给付。服务月数按十足计算,即未满一个月的部分不计。奖金给付时间与本公司在职职员者相同。 第十三条本规定实施后本公司“职员退职金给付规则”仍属有效,但不适用于职员退休。 第十四条本规定经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同。

养老金计算方法(公式)

附注1: 1、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 J =(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 2、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 G = G同+ G实 其中:G同= C平×Z同指数×N同×1% G实= C平×Z实指数×N实98×1% 3、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中有关指标解释 (1)J 为“基础养老金”; (2)C平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保留两位小数); (3)Z实指数(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X n/C n-1 +……+X1993/C1992+X1992/C1991)/N应缴; (4)X n , ……,X1993, X1992为被保险人退休当年至1992年相应年度各月本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5)C n-1,……,C1992, C199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至1991年相应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见附表2),其中C n-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当年的应缴费月数,C1991为1991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3; (6)N应缴为被保险人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 (7)C平×Z实指数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8)N实+同为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之和;

(9)G 为“过渡性养老金”; (10)G同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11)Z同指数(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1; (12)N同(视同缴费年限)为实行个人缴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13)G实为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14)N实98 为被保险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5.75 以上涉及的缴费年限,均计算到月,保留两位小数。 以上涉及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计算,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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