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

《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
《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汽车运价规则》

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价格管理,促进道路运输健康发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六月十九日

汽车运价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国道路运输价格计算办法,维护旅客、货主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计算汽车运费的依据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道路运输经营

者和旅客、货主,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规定的汽车运价包括汽车旅客运价和汽车货物运价。

第四条制定汽车运价应当反映运输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根据不同运输条件实行差别运价,合理确定汽车运输的比价关系。

第二章旅客运价

第一节计价标准

第五条运价单位:

(一)计程运价:元/人千米、

(二)计时运价:元/座位小时

(三)行包运价:元/千克千米

(四)国际道路旅客运输涉及其它货币时,在无法折算为人民币的情况下,可使用其它自由兑换货币为运价单位。

第六条计费里程

(一)里程单位:旅客运输计费里程以千米为单位,尾数不足1千米的,四舍五入。

(二)里程确定:

1、营运线路公路里程按交通运输部核定颁发的《中国公路营运里程图集》确定。《中国公路营运里程图集》应当每三至五年修订一次。《中国公路营运里程图集》中未标明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实际里程确定。

2、城市市区里程按照实际里程计算,或者按照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市区平均营运里程计算,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3、国际道路旅客运输属于境内的计费里程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定的里程为准,境外的里程按有关国家(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有权认定部门核定的里程确定。

(三)里程计算:

1、班车客运的计费里程按旅乘车出发地至到达地的区间里程计算。

2、计程包车客运的计费里程,包括运输里程和调车里程。运输里程按客车驶抵载客地点起至下客地点止的实际载客里程计算;调车里程按客车由站(库)至载客点加下客点返回至站(库)的空驶里程的50%计算。

第七条计时包车客运计费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起码计费时间为2小时;使用时间超过2小时的,按实际包用时间计算。整日包车,每日按8小时计算;使用时间超过8小时的,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时间尾

数不足半小时的舍去,达到半小时的进整为1小时。

第八条行包讲费重量以千克为单位。起码计费重量为10千克;计费重量超过10千克的按照实际重计费,尾数不足1千克的,四舍五入。轻泡行包按3立方分米折合1千克计重。

行包计费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节计价规定

第九条旅客运价依据车辆类别、等级、车型等计算。

车辆类别的划分:

(一)座席客车按舒适程度和等级划分为:普通、中级、高一级、高二级、高三级五档。

(二)卧铺客车按舒适程度和等级划分为:普通、中级、高级三档。

如需按客车大小分类及其它计价类别进行定价的,可参照《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条国际道路旅客运价按照双边或者多边汽车运输协定,根据对等原则,由经授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客运车辆通过收费公路、渡口、桥梁、隧道所发生的通行费用,按营运车辆平均实载率测算计入票价。

第十二条成人及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票。身高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身高1.2—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车分别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购买优待票。儿童票和优待票按照具体执行票价的50%计算。

第三节旅客运费(票价)计算

第十三条客运票价构成:

客运票价=客运车型运价(含2%的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旅客计费里程(营运线路公路里程+城市市区里程)+旅客站务费+车辆通行费+燃油附加费+其它法定收费。

客运车型运价是指对不同类型、等级的客运车辆所制定的每位旅客每千米的运输价格,由运输成本、合理利润、税金等构成。

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格的客运车型运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规定合理确定。

燃油附加费是指各地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建立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用于补偿成品油价格上涨造成道路客运成本增支的费用。

第十四条运费单位:

(一)旅客票价单位:每张客票起码票价1元。票价1元至10元的,尾数不足0.1元的四舍五入,尾数为0.1、0.2元的舍去,尾数为0.3、0.4、0.5、0.6、0.7元的变为0.5元,尾数为0.8、0.9元的进整为1元。票价超过10元,尾数不足1元的,四舍五入。

(二)行包运费单位:以元为单位,每张运单费用合计尾数不足1元的,四舍五入。

第三章货物运价

第一节计价标准

第十五条运价单位:

(一)整批运输:元/吨千米;

(二)零担运输:元/千克千米;

(三)集装箱运输:元/箱千米;

(四)包车运输:元/吨位小时;

(五)国际道路货物运输涉及其它货币时,在无法折算为人民币的情况下,可使用其它自由兑换货币为运价单位。

第十六条计费重量:

(一)计量单位。

1、整批货物运输以吨为单位。

2、零担货物运输以千克为单位。

3、集装箱运输以标准箱为单位。

(二)重量确定。

1、一般货物:无论整批、零担货物计费重量均按毛量计算。整批货物吨以下计至100千克,尾数不足100千克的,四舍五入。零担货物起码计费重量为1千克,重量在1千克以上,尾数不足1千克的,四舍五入。

2、轻泡货物:指每立方米重量不足333千克的货物。

装运整批轻泡货物的高度、长度、宽度,以不超过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规定为限度,按车辆核定载质量计算重量。

零担运输轻泡货物以货物包装最长、最宽、最高部位尺寸计算体积,按每立方米折合333千克计算重量。

轻泡货物也可按照立方米作为计量单位收取运费。

3、包车运输按车辆的核定质量或者车辆容积计算。

4、货物重量一般以起运地过磅为准。

5、散装货物,如砖、瓦、砂、石、矿石、木材等,按重量计算或者按体积折算。

第十七条计费里程:

(一)里程单位:

货物运输计费里程以千米为单位,尾数不足1千米的,四舍五入。

(二)里程确定:

1、货物运输的营运公路里程按交通运输部核定颁发的《中国公路营运里程图集》确定。《中国公路营运里程图集》未核定的里程,由承、托运双方共同测定或者经协商按车辆实际运行里程计算。

2、货物运输的计费里程按装货地至卸货地的营运里程计算。

3、城市市区里程按照实际里程计算,或者按照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市区平均营运里程计算,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4、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属于境内的计费里程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定的里程为准,境外的里程按有关国家(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有权认定部门核定的里程确定。

第十八条计时包车货运计费参照第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节计价类别

第十九条载货汽车按其用途不同,分为普通货车、专用货车两种。专用货车包括罐车、冷藏车及其它具有特殊构造的专门用途的车辆。

第二十条货物安其性质分为普通货物和特种货物两种。特种货物分为大型特型笨重物件、危险货物、贵重货的、鲜活货物四类。

第二十一条集装箱按箱型分为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三类,其中国内标准集装箱分为1吨箱、6吨箱、10吨箱三种,国际标准集装箱分为20英尺、40英尺箱两种。

第二十二条道路货物运输根据营运形式分为道路货物整批运输、零担运输和集装箱运输。

第三节计价规定

第二十三条运价:

(一)整批货物运价:指整批普通货物在等级公路上运输的每吨千米运价。

(二)零担货物运价:指零担普通货物在等级公路上运输的每千克千米运价。

(三)集装箱运价:指各类标准集装箱重箱在等级公路上运输的每箱千米运价。

第二十四条在计算货物运价时,应当考虑车辆类型、货物种类、集装箱箱型、营运形式等因素。

第二十五条运费计算:

整批货物运费=整批货物运价×计费重量×计费里程+车辆通行费+其它法定收费

零担货物运费=零担货物运价×计费重量×计费里程+车辆通行费+其它法定收费

重(空)集装箱运费=重(空)箱运价×计费箱数×计费里程+车辆通行费+其它法定收费

包车运费=包车运价×包用车辆吨位×计费时间+车辆通行费+其它法定收费。

第二十六条运费以元为单位。运费尾数不足1元的,四舍五入。

第二十七条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价格按双边或者多边汽车运输协定,根据对等原则,由经授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商确定。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汽车客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规则由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

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则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1998年交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汽车运价规则》(交公路发〔1998〕502号)同时废止。

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运输价格管理,保护旅客、货主及其他消费者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运输价格管理以及道路运输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道路运输价格管理政策,指导各地道路运输价格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以上价格管理工作。

第二章价格制定

第四条道路班车客运主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竞争充分的线路可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价格管理权限,根据市场供求情况确定。

农村道路客运实行政府定价。

加班车客运价格按照班车客运价格执行。

第五条定线旅游客运价格按照班车客运价格执行。非定线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承托运双方根据里程、车型、车辆等级等商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非定线旅游客运、包车客运价格管理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货物运输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七条国防战备、抢险救灾、紧急运输等政府指令性旅客、货物

运输实行政府定价。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以下权限管理道路运输价格:

(一)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价格,确定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管理形式,制定国防战备、抢险救灾、紧急运输等政府指令性旅客、货物运输的价格,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道路客运车型运价,并核定客运票价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基准价、浮动幅度或上限票价;

(二)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客运价格,经省级人民政府授权,可以确定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管理形式,制定国防战备、抢险救灾、紧急运输等政府指令性旅客、货物运输的价格,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道路客运车型运价,并核定客运票价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基准价、浮动幅度或上限票价。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承担相应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道路运输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第八条的规定以及当地实际情况拟定

价格方案,经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道路班车客运政府指导价可以采取制定基准价及上、下浮动幅度,也可以采取制定上限票价及下浮幅度的方式,具体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第八条规定确定。

第十一条在春运及节假日期间,道路班车客运票价不得在正常的政府指导价浮动范围或者政府定价水平以外实行特殊的加价政策。

第十二条制定或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道路客运运价,应当对方案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论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经营情况的调研和监测,综合考虑各种车型、运输成本、比

价关系、供求关系、道路运输行业平均利润率、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客运车型运价及核定客运票价。

第十三条跨省份班车客运运价,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客运线路起点、终点省份运价水平协商确定。同一条班车客运线路上的相同车型、等级客车的票价水平应当基本一致。

第十四条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扶持农村道路运输事业发展,对农村道路客运实行低票价政策,执行与城市公共交通相同的相关税费优惠和政府补贴。

第十五条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国内成品油价格变化情况及对客运成本的影响程度,制定运价油价联动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价格的监测。当道路运输价格出现异常上涨时,可以报请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措施,保持道路运输价格基本稳定。

第十七条道路班车客运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者可以在政府规定的票价浮动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执行票价。

具体票价执行前,经营者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八条规定,向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具体执行票价的备案制度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八条道路班车客运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的,除政策性调价外,经营者变动运价应提前2周公布。

第三章价格行为管理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价格主管部门应当维护公平竞争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持运价水平的合理与稳定。客流量较大的客运线路鼓励2家以上不同市场主体进行竞争。

第二十条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者不得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实行票价上浮或加成。

第二十一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为旅客、货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不得进行价格欺诈。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倒卖客票。因故不能乘车的旅客,可以按规定向汽车客运站或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退票。

第二十三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客货运站、客车等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实行明码标价。

第二十四条班车客票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式样执行,应当标明具体执行票价、车辆等级等相关信息。

第二十五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汽车客运站应当对身高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实行免票,对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身高1.2米至1.5米的儿童按照具体执行票价的50%售票。

对享受优待票、免票、儿童票的旅客,道路客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载。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道路运输价

格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处罚:(一)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

(二)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实行票价上浮或加成的;

(三)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

(四)不执行政府规定的客运票价优惠政策的;

(五)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

(六)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八条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汽车客运站经营收费按照《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交公路发【1996】263号)执行。

第三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价格进行管理。

第三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

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1987年交通部、国家物价局制定的《公路运价管理暂行规定》(【87】交公路字681号)同时废止。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 的管理制度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及其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包方能满足我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范行动,特制本制度。 二、总承包对分包队伍进场要求 1、要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章,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2、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地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 以放意外伤害发生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3、分包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 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必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工程师资格证书。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总承包上交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老的证书。 4、进场的劳务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其中包 括电工、电气焊工等。 5、各专业包包单位进场后天内需向总承包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各类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2)业主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 3)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4)安全协议书; 三、总承包对施工进度的管理 1、施工进度计划管理 总承包依据亿包单位招标工期时间编排合理的总进度计划,对生产线诸要素(人力、机具、材料等)及各工种进行计划安排,在空间上按一定的位置,在时间上按先后顺序,在数量上按不同比 例,合理地组织起来。 2、施工进度与计划后而不采取有效措施者,项目部有权视具体 情况进行处罚。 四、技术质量管理 1、施工方案 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专业施工方案,负责方案的落实工作,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交底工作,并需将交底书面上报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倍查。 1.1设计变更、洽商

分包单位对施工中出现的图纸问题及施工难度较大确实需要改动做法的事事项应时向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反应以变办理洽商,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对于各类设计变更项目技术质量部会在第一时间内以文字形式传达给分包方。 1.2材料管理及施工试验 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材料计划及施工计划,并报项目技术质量部备案,材料的规格、品种。生产产家等必须经我项目部确认后方可进场,进场后必须认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试 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质量管理 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建立方质量管理系统,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管理和管理程序,并报项目部认可后组织施工。分包单位质检员必须严格按标准规范和本单位编制的质量目标进行自检验收,自检各格报项目验收。 1.4资料管理 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全面实施各种验收规范, 各单位严格按监理单位规定执行资料报验。 1.5管理例会制度 本工程举行定期例会,分包单位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五、安全、环境、文明施工 1.1安全管理 1)分包单位现场成立安全文明施工小队,切实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专业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过程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过程。” 3)认真坚持安全自检制度,搞好隐患整改,度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4)特种作业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 5)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安全帽,高出专业系安全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品。 6)施工现场的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供电设施中特种电工操作,严禁非电气工人乱接乱动。 7)一切机械设备和超重机械的安全防护剂保险装置必须齐全,严禁非机械人员随意开到机械设备。

第07讲:第二章-第五节-招标投标争议及处理及第六节-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2013新版)

第2章招标投标概述 大纲要求 1.6熟悉招标投标的特性、原则、范围和作用,招标、合同之间的关系;了解我国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对规范招标投标制度的不同作用,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方向。 1.7掌握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货物、服务招标的方式、特点和适用范围,分析判别必须招标、免予招标和重新招标的情形。 1.8熟悉招标组织形式和运用条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能力要求、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 1.9掌握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货物、服务招标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实施条件和基本程序。 1.10掌握招标投标争议类型、表达方式及相关主体,争议的预防,争议解决的方式、程序要求和应当注意的问题。 1.11熟悉招标投标主要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判别。 主要内容 2.5招标投标争议及处理 2.5.1招标投标常见争议的主要类型 招标投标争议是指招标投标当事主体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因招标投标程序、人身财产权益或其他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对抗冲突。 招标投标当事主体民事主体 主要是指招标人和投标人(含利害关系人,下同),如果招标人委托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投标民事主体还包括招标代理机构 行政主体 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的国家机关及 其授权机构 招标投标争议民事争议招标投标民事主体之间的争议 行政争议招标投标民事主体与行政主体之间的争议 2.5.2招标投标民事争议的表达和解决 (1)招标投标民事争议的表达方式 招标投标民事争议包括招标文件争议、招标程序争议、评标结果争议、中标结果争议和招标过程其他民事侵权争议等。 表达招标投标民事争议的主要方式有异议(质疑)、投诉、提起仲裁、举报(检举、控告)、提起民事诉讼以及其他方式。 1)异议(质疑,下同)。异议是指投标人(含利害关系人,下同)认为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下同)、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疑问和主张权利的行为。 《招标投标法》其实施条例--异议,《政府采购法》--质疑。在本质意义上没有区别。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总承包管理制度

总承包管理制度 一、施工进度计划控制 1计划安排。总包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各分包队伍施工计划的编制并集中深入讨论,汇总后列入总体进度计划,总体进度计划一经确立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变更或影响其执行。总体控制计划制定后,各分包队伍再逐日、逐周、逐月排订各自计划,并于每月28日向总包提供下月进度计划及本月进度小结,每周六向总包交付下周工作计划及本周工作总结,以便周一例会上通过执行。 2建立例会制度。总包每周定期召开计划会议,会议由结合本工程已有实际情况,拟与星期一甲方进度协调会统一举行,会议由总包、各分包方主管生产的负责人。主要是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采取措施。 3下达施工任务指令。施工任务指令原则上由总包经理协助甲方签发,主要是针对一些新出现的的施工项目,利用签发指令的形式,取得短平快的效果,其次是针对有些在穿插施工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影响下道工序的施工项目(关键工序)。对不能按照总包指令完成施工任务的分包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4工程进度分析。总包方计划管理人员定(总工办、工程部)定期进行进度分析,掌握指标的完成情况是否影响目标实现要求、劳动力和机械设备的投入是否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等,通过

分析不同的施工阶段,确定不同的施工重点,对关键工序进行优先协调,积极创造施工工作面,确保各专业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1 总包方及各分包队伍均应设立专职内业资料人员,各专业工程资料,包括质保资料、质评资料、设计文件、往来文件等均应按照天津市统一表格、统一格式进行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并在各自施工段内留足图片资料和音像资料。总包方将根据现场工程的分部分项部位进行检查,并与每月月末进行定期的资料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各专业队伍工程完工离场前应按照市档案馆要求将各自资料原件一份报总包归档。对不能按时提供工程资料或资料不合格而又不能及时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建议业主停付该专业队伍的工程款。 3建立收发文记录档案,业主对分包队伍的来往文件应由总包单位做统一发放、收集登记,以备查考。 4协调、指导、监督各分包方的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力保工程各方面资料动态齐整。 三、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是工程之本,总包方将积极配合现场监理进行各项工程质量的控制。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管理思想,坚持“样板引路”的制度,重点突出“精”、“细”和“严”,点点处处按规范、标准

招投标异议和政府采购质疑存在十大差异

招投标异议和政府采购质疑存在十大差异 发布时间:2013/4/20信息来源:中国财经报网 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过程中,投标人(供应商)、潜在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自身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招标投标中称为异议,政府采购中称为质疑)。异议或质疑作为法律明确规定的招标采购人具有的维权手段,对于在基本不影响效率的情况下维护投标人或供应商的权益,减轻后序行政监督部门受理和处理投诉的工作压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两法不一”的问题,异议和质疑存在一定的差异。 1.称谓差异 1999年出台的《招标投标法》在第65中提出了异议的概念,但是在配套的部门规章中并没有对异议的内容进行充实,客观上造成了招标投标中的异议制度长期处于实质性缺失状态。2002年出台的《政府采购法》提出了质疑的概念,并从立法之初就对质疑的程序作出了详尽的规定。 实际上异议和质疑两者是一个概念,只是称谓不同而已。2011年出台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第22条、第44条、第54条、第60条中对异议的具体操作以作出了规定,体现了借鉴《政府采购法》的立法思路。 2.有权提出主体差异 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第22条、第44条、第54条规定中可以看出,有权提出异议的主体包括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需要注意的是,不同阶段的主体是不同的: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有权提出异议的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开标阶段有权提出异议的主体仅为投标人;对于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有权提出异议的主体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而《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制度规定,有权提出质疑人为供应商。对于供应商的概念,《政府采购法》第21条界定为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相比之下,招标投标中异议提出的权利主体“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比政府采购中质疑提出的单一权利主体“供应商”,范围更广,定义更为准确。 3.前序维权手段差异 质疑或异议毕竟是一个较为正式的法律流程,对于招标投标这种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是否允许投标人或供应商在这一法律流程前有其他非正式的维权手段,《招标投标法》及其下位法并没有规定,而《政府采购法》第51条明确规定: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很明显,政府采购允许供应商在质疑前先行

施工现场总包管理制度-施工队伍进场要求

关于施工队伍进场要求 嘉定信义嘉庭工程项目各施工单位: 本工程系常州市重大工程,作为总承包单位,我公司已在工地建立了一套的管理体系,对所有进场的施工队伍也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如:宿舍的管理;人员安全、文明、健康状况等的管理;与分包单位的施工合同及安全协议;并要求分包单位在进场之前,向我市场部上报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外地施工单位需有施工许可证、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名单,外地施工人员需持有身份证办理三证(健康证、务工证、暂住证)等资料,进场后报二十冶项目部市场部,由综合办公室和工程部给予办理进场手续(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并交工本费)。 在施工将进入交叉作业的高峰时期,此期间是安全事故多发阶段,无论哪一方面发生事故,对各方多是不利的,也将给我总包及业主方造成无法弥补的影响。 请所有专业施工单位进入莱蒙都会工程现场,均得事先通知我项目部的市场部,并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否则我项目部将拒绝其进场。 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 二○○五年九月二十日

施工单位进场申请表 说明: 1.后附本单位企业资质、营业执照、进常州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经 营手册及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2.企业职工应办理健康证、务工证、暂住证、一线证; 3.所有施工人员花名册,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四张。 4.以上资料上报综合办公室。 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 二○○五年九月二十日

办理进出场证的要求 一、提出书面办证申请。 各施工单位对进场人员严格进行政审,严防在逃犯、通缉犯混入场区。 二、填写进厂施工人员登记表,并附每个人的身份证、暂住证(外地户口)、从业资格证、健康证、特种行业操作证及建设工程一线生产操作人员培训证等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三、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一份,尚无合同者可先提供甲方准许提前进场文件,待合同签订后再补交。 四、每人交工本费五元,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五、出入场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伪造和冒用,对违反者将没收其证件并对其所在单位予以200元罚款。 六、施工单位应由专人负责集体办证,个人办证不予受理。 七、证件损坏经申请,交工本费五元后,可以换发。 八、证件丢失交罚金100元后,可以补发。 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 二○○五年九月二十日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的发展趋势分析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的发展趋势分析 1当前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技术的特点 通过对机械行业的生产技术情况了解发现,目前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技术得到了大面的应用,传统的机械设备多数都在进行技术升级和改造,机械行业已经对自动化技术引起了足够的重视,在技术应用中注重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技术的引进。目前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技术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技术在机械行业中得到了重视 基于机械行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降低劳动强度的需要,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技术在机械行业中得到了普遍重视。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的应用不但能够完成产业升级,还能够发挥技术设备优势,极大的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机械加工精度,考虑到这些优点,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技术在机械行业中得到了重视。 2)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技术在机械行业中的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技术对机械行业而言非常重要,该技术不仅

仅可以实现设备的改造,提高设备的加工效率和精确度,还能为机械行业未来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基于这些优点,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技术在机械行业中的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日益成为机械制造的主要技术之一。 3)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技术在应用中实现了技术升级 正是由于对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技术的重视,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技术根据机械行业的实际产业状况,结合自身技术特点,逐渐完成了从初级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技术向高级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技术的过渡,实现了自身的技术升级,为机械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2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技术在锅炉制造方面的应用 由于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技术具有明显的优势,在机械制造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经过分析可知,在锅炉制造方面,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技术主要应用在以下几个方面: 1)锅炉制造的焊接环节重点应用了自动焊接技术 在锅炉制造过程中,由于锅炉属于承压设备,因此焊接是锅炉制

供应商投标人质疑、异议和投诉流程

供应商(投标人)质疑、异议和投诉流程 一、工程招标投标的异议流程 1、确定可以提出异议的事项 (1)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 (2)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3)对开标有异议的; (4)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2、掌握提出异议的时间、地点 (1)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3、受理机构:招标人或者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4、提交异议书,异议书应包含如下内容: (对开标有异议的,可以在开标现场口头提出)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事项;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提出异议的事实根据;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提出异议的法律依据 5、招标人答复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二、工程招标投标的投诉流程 1、确定可以投诉的事项 (1)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2)已经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 2、把握提出投诉的时间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投诉。 依法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明确受理机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铁道、商务、民航等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 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受理投诉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含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已经收到的,应当通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再受理。

施工总承包项目部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制度 二、项目部请销假制度 三、会议制度 四、月评比和奖罚制度 五、质量会签制度 六、现场检查制度 七、质量挂牌制度 八、质量管理制度 九、标准管理制度 十、文档管理制度 十一、项目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十二、变更设计制度 十三、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十四、工程日志制度 十五、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十六、安全管理制度 十七、建筑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十八、原材料仓库管理制度 十九、现场材料堆放及领用制度二十、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作息时间制度: 1、上下班时间按照公司统一规定制定(待定)。 2、按公司规定员工每月可以休息天,因项目大部分管理人员家在外地,建议可以累计假期,等工程不忙的时候,项目部可以根据项目实际进展状况,根据考勤出勤时间安排大家倒休。 二、项目部请销假制度: 为加强项目部日常管理,严格组织纪律,确保人员在岗在位,保证项目施工任务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1、所有人员离开施工区域,必须请假并填写请假条交予办公室备案。经项目部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离开;按时返回工地并及时去办公室销假,否则按超假处理,超出时间计入下次请假时间。 2、请假必需严审批程序,逐级上报。部门负责人请假由项目经理批准,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3、请假一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的由项目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 4、项目管理人员正常请假每月不超过天,施工紧张期,不能离开的特殊岗位人员,不得请假。 5、施工期未请假或少请假的人员,项目部根据考勤予以表扬及奖励。 6、凡未办理请销假手续或手续办理不全而擅自离岗的,按事假考勤。多次私自离开项目未请假的,按照项目部管理办法,将违反规定者退回公司总部。

机械制造自动化技术的发展

机械制造自动化技术的发展 摘要 制造业特别是机械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现代制造业正在改变着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经营管理模式乃至社会的组织结构和文化。由于中国潜在的巨大市场和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世界的制造业正在向中国转移,中国正在成为世界的制造大国。因此,机械制造自动化在中国的机械制造业中的显得尤为重要。机械制造自动化,主要是指在机械制造业中应用自动化技术,实现对加工对象的连续自动生产,实现优化有效的自动化生产过程,加快生产投入原料的加工变换和流动速度,节约人力资源。机械自动化技术的应用与发展,是机械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和进步的主要手段,是未来机械制造业技术发展的主要方向和核心。科技的进步发展,是不断开发、应用、实践的结果。大力推广科技成果,加快科学技术商品化,正确判断、识别并坚持机械自动化技术的发展走向,对于机械自动化技术的发展至关重要。随着我国机械制造业的快速发展,对于机械自动化技术的发展至关重要。回顾我国机械自动化技术近些年的发展,是一项理论课题,也是一项实践性课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总结了几个方面着重介绍我国近些年来机械自动化技术发展历程中出现的一些经验。 【关键词】:机械自动化发展技术发展

目录 摘要 (1) 1 如何发展机械制造自动化技术 (4) 1.1实用机械自动化技术 (4) 1.2低成本机械自动化技术 (4) 1.3现代机械自动化技术 (5) 1.4配套发展机械自动化技术 (6) 2机械制造技术的特点 (7) 2.1机械制造技术是一个系统工 (7) 2.2机械制造技术是一个综合性技术 (7) 2.3机械制造技术是市场竞争要素的统一体 (7) 2.4机械制造技术是一个世界性技术 (8) 3 机械自动化在我国的特点及作用 (8) 3.1机械自动化的特点 (8) 3.2机械自动化的作用 (8) 4 机械自动化的产生 (9) 5 机械自动化的现状 (9) 5.1管理方面 (9) 5.2设计方面 (10) 5.3制造工艺方面 (10) 5.4自动化技术方面 (10) 6 机械自动化的发展历程 (10) 7 机械自动化的发展趋势和方向 (11) 7.1机械自动化的发展趋势---农业自动化 (1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本科毕业论文

液压传动系统的故障分析与排故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液压传动系统的常见故障,并对其常见故障进行分析,从而得出有效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液压系统;故障分析;排除故障。 Hydraulic system failure analysis and troubleshooting Abstrast:This paper mainly intrduces the common fault of the Hydraulic System,and analyses its commen fault,so it reaches effective solution methed. Keywords: Hydraulic System;fault analysis;Troubleshooting 1.前言 液压传动是以液压油为工作介质进行能量转换和动力传递的,它具有传送能量大、布局容易、结构紧凑、换向方便、转动平稳均匀、容易完成复杂动作等优点,因而广泛应用于工程机械领域。但是,液压传动的故障往往不容易从外部表面现象和声响特征中准确地判断出故障发生的部位和原因,而准确迅速地查出故障发生的部位和原因,并及时排除。压系统产生故障的实质就是系统工作参数的异常变化,因此当液压系统发生故障时必然是系统中某个元件或某些元件有故障,也就是说某个参数已偏离了规定值。需维修人员马上处理。 机械设备的技术维护是指为了保持设备的正常技术状态,最大可能地延长其使用寿命所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包括机器日常保养(预防故障)和及时的修理(排除故障)。良好的技术维护对于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停工损失和维修费用、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工程机械的使用中管理和维修中是十分重要的。 2.液压传动系统故障概述 在相对运动的液压元件表面、液压油密封件、管路接头处以及控制元件部分,往往容易出现泄漏、油温过高、出现噪音以及电液结合部分执行动作失灵等现象。液压系统

异议处理办法

异议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招投标代理中异议处理流程,降低公司法律风险,根据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异议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异议、招标文件异议、开标异议、评标异议。 第三条 异议处理由公司总经理统一管理,最终处理意见必须由公司统一发文。 第四条 无论什么渠道收到异议,相关人员应当及时将异议交予文书(开标现场收到的异议按本办法第八条执行,并应于事后报文书备案)。文书按收文管理第一时间登记,交由总经理签署责任部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能隐藏,也不能以电话或短信方式简易处理。 第五条 责任部门应当按下述要求检查异议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一.检查提出异议的主体是否合法合规。包括:提出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要包括有意参加资格预审或者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特定分包人和供应商、组织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不是拟投入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二.检查异议提出事由是否实质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证据是否充分。 三.检查异议提出的时间是否符合要求。包括: 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 日前;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日前;

对开标的异议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对评标的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四.检查异议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包括: 是否为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纸质载体、传真、电子邮件(相关文件扫描件)但不包括电话、短信和微信。 提出异议的利益主体是否盖章、签字。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的需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由组织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出具投标人证明其是本单位组织投标的负责人)签字。 是否有单位固定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及公司邮箱。 第六条 符合受理条件的异议由总经理(或委托的副总经理)第一时间召集相关部门人员(不限于项目涉及部门)提出拟处理意见(格式详见附件 )。由部门负责人将拟处理意见 与招标人和相关监管部门沟通。沟通成果应及时汇报总经理(或委托的副总经理)。若招标人和相关监管部门意见实质上不合理,公司拟处理意见按正常流程发文,分管副总经理持公司发文继续与招标人和相关监管部门沟通,表明异议处理程序结束,转投诉程序。 第七条 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异议应在收到异议后 日内答复。异议内容涉及文件修改或澄清的,按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修改或澄清程序进行。 第八条 开标异议应当在现场答复,答复的内容以是否能开标为准,不解决评标的问题,也不解决开标前的问题。开标现场答复原则上在所有投标文件开启后再进行,

建筑集团公司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规定定稿版

建筑集团公司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规定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目录 第一章前言2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 3 第一节. 总承包方和分包方主要管理人员责任3第三章总承包方管理体系4 第一节. 总承包方管理制度体系4 第二节. 总承包方管理体系5 第四章分包方组织管理体系 6 第五章总承包方管理实施办法7 第一节. 进场管理7 第二节. 现场施工管理8 第三节. 施工总平面管理10 第四节. 安全管理14 第五节. 质量管理19 第六节. 技术管理21 第七节. 文明施工管理23

第八节. 治安保卫管理25 第九节. 消防安全管理27 第十节. 后勤生活管理29 第十一节. 临电管理制度30 第十二节.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34第十三节. 物资管理35 第十四节. 工程工期管理制度36第十五节.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40第六章考核、奖罚机制41 第七章其它42 附件一:43 附件二:45 附件三:49 附件四:54 附件五:55 附件六:58

表一64 表二66 表三67 表四68 表五69 表六70 表七71 表八72 表九73 前言 **项目共包含*栋超高层(*栋000米五星级酒店、*栋00层公寓式酒店、*栋00层高级住宅)、3层地下车库(局部4层)及5层大型综合商业与配套设施,建成后将成为城市新高度和地标。 工程结构形式较复杂、机电专业系统多、分包方多,二次设计工作量大;精装修阶段,各专业立体交叉作业,相互影响,总体施工协调难度比较大。施工总承包方管理是全面“总承包方总管”。面对不同专业,不同分包方队伍,不同

机械制造自动化技术—课后习题答案

1-1什么就是机械化与自动化?它们有什么区别(见复习题)? 当执行制造过程的基本动作就是由机器(机械)代替人力劳动来完成时称之为机械化。若操纵这些机构的动作也就是由机器来完成时,则就可以认为这个制造过程就是“自动化”了 1-2机械制造中的工序自动化、工艺过程自动化与制造过程自动化的区别与联系就是什么?1)工序自动化:在一个工序中,如果所有的基本动作都机械化了,并且使若干个辅助动作也自动化起来,而工人只就是对这一工序作总的操纵与监管 2)工艺过程自动化:一个工艺过程通常包括着若干个工序,如果不仅每一个工序都自动化了,并且把它们有机地联系起来,使得整个工艺过程(包括加工、工序间的检验与输送)都自动进行,而工人仅只就是对这一整个工艺过程作总的操纵与监督,这时就形成了某一种加工工艺的自动生产线。 3)制造过程自动化:一个零部件(或产品)的制造包括着若干个工艺过程,如果不仅每个工艺过程都自动化了,而且它们之间就是自动的有机联系在一起,也就就是说从原材料到最终成品的全过程都不需要人工干预,这时就形成了制造过程的自动化。机械制造自动化的高级阶段就就是自动化车间甚至自动化工厂。 1-3机械制造自动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机械加工自动化技术:包含上下料自动化技术、装卡自动化技术、换刀自动化技术、加工自动化技术与零件检验自动化技术等 2)物料储运过程自动化技术:包含工件储运自动化技术、刀具储运自动化技术与其它物料储运自动化技术等 3)装配自动化技术:包含零部件供应自动化技术与装配过程自动化技术等 4)质量控制自动化技术:包含零件检测自动化技术、产品检测自动化技术与刀具检测自动化技术等 1-4机械制造自动化的作用 1)提高生产率2)缩短生产周期3)提高产品质量4)提高经济效益5)降低劳动强度6)有利于产品更新7)提高劳动者素质8)带动相关技术的发展 1-5自动化系统组成 1)加工系统2)工件支撑系统3)刀具支撑系统4)控制与管理系统 1-6机械制造自动化的类型与特点 自动化的分类: 1)按制造过程分:毛坯制备过程自动化、热处理过程自动化、储运过程自动化、机械加工过程自动化、装配过程自动化、辅助过程自动化、质量检测过程自动化与系统控制过程自动化。 2)按设备分:局部动作自动化、单机自动化、刚性自动化、刚性综合自动化系统、柔性制造单元、柔性制造系统。 3)按控制方式分:机械控制自动化、机电液控制自动化、数字控制自动化、计算机控制自动化、智能控制自动化。 特点: 1)刚性半自动化单机:就是一种除上下料外可以自动地完成单个工艺过程加工循环的机床。 特点:适合产品品种变化范围与生产批量都较大的制造系统,但加工质量较差 2)刚性自动化单机:就是在刚性半自动化单机的基础上增加自动上下料装置而形成的自动化机床。 特点:这种机床实现单个工艺过程的全部加工循环。适用于品种变化很小,但生产批量特别大的场合 3)刚性自动化生产线(简称刚性自动线):用工件输送系统将各种刚性自动化加工设备与辅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重要知识点知识讲解

机械制造基础重要知识点 影响合金充型能力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1.合金的流动性 2.浇注条件 3.铸型条件 简述合金收缩的三个阶段 液态收缩:从浇注温度冷却到凝固开始温度的收缩即金属在液态时由于温度降低而发生的体积收缩 2.凝固收缩:从凝固开始温度冷却到凝固终止温度的收缩即熔融金属在凝固阶段的体积收缩 3.固态收缩:从凝固终止温度冷却到室温的收缩,即金属在固态由于室温降低而发生的体积收缩。 热应力:是由于铸件壁厚不均,各部分收缩收到热阻碍而引起的。 简述铸铁件的生产工艺特点 灰铸铁:目前大多数灰铸铁采用冲天炉熔炼,主要采用砂型铸造。 球墨铸铁:球墨铸铁是经球化,孕育处理而制成的石墨呈球状的铸铁。化学成分与灰铸铁基本相同。其铸造工艺特点可生产最小壁厚3~4mm的铸件,长增设冒口和冷铁,采用顺序凝固,应严格控制型砂中水分和铁液中硫的含量。 可锻铸铁:可锻铸铁是用低碳,低硅的铁液建筑白口组织的中间毛坯,然后经长时间高温石墨化退火,是白口铸铁中的渗碳体分解成团絮状石墨,从而得到由絮状石墨和不同基体组织的铸铁。 蠕墨铸铁:其铸造性能具有比灰铸铁更高的流动性,有一定的韧性,不宜产生冷裂纹,生产过程与球墨铸铁相似,一般不热处理。 缩孔的形成:缩孔通常隐藏在铸件上部或最后凝固部位,有时在机械加工中可暴露出来。缩松的形成:形成缩松的基本原因坏人形成缩孔相同,但条件不同。 按模样特征分类: 整模造型:造型简单,逐渐精度和表面质量较好; 分模造型:造型简单,节约工时; 挖沙造型:生产率低,技术水平高; 假箱造型:底胎可多次使用,不参与浇注; 活块造型:启模时先取主体部分,再取活动部分; 刮板造型:节约木材缩短生产周期,生产率低,技术水平高,精度较差。 按砂箱分类: 两箱造型:操作方便; 三箱造型:必须有来年哥哥分型面; 脱箱造型:采用活动砂箱造型,合型后脱出砂箱; 地坑造型:在地面沙坑中造型,不用砂箱或只有上箱。 铸件壁厚的设计原则有哪些? 壁厚须大于“最小壁厚”在砂型铸造条件下,各种铸造金属的临界壁厚约等于其自小壁厚的三倍,铸件壁厚应均匀,避免厚大断面。 第三章压力加工 塑形变形的实质是什么? 晶体内部产生滑移的结果,滑移是在切应力的作用下,晶体的一部分相对其另一部分沿着一定的晶面产生相对滑动的结果。

招投标法规解读及投诉质疑解决方案

招投标法规解读及投诉质 疑解决方案 内容简介

2015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正式颁布生效,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后,我们在招投标领域的法规体系又进一步完善,那么,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我们如何能有效的运用这些法规更好地规避风险,为我所用呢? 首先,法务将对相关法规的核心内容进行解读,在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法规的内容和调整范围后;再针对招投标实践中常见的违规现象进行归类、剖析并一一告知对应的解决方案。 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商务实践法务将招投标违规分为2大类(政府采购招投标和非政府采购招投标)共15小类(详见目录);然后针对每一小类问题分4个方面(法律依据、法律解读、解决方案和备用模板)进行讲解,其中“解决方案”一栏分别给出5种备选方案(询问、质疑/异议、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供大家选择适用,同时告知大家选择解决方案的方法、适用的期限、形式、主体,当然,如大家在使用中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法务。 希望我们的工作能给你带去实实在在的便利,能真正为公司的招投标项目加油助力;同时衷心希望您能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也欢迎大家随时反馈法律需求,最后,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能使公司的投标项目在有效规避法律风险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效益!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目录 第一部分政府采购招投标法规解读与投诉质疑解决方案 (6) 一、招标人违反代理商计数规则 (6) 解读 (6) 法律依据 (6) 解决方案 (6) 附件:文书模板 (7) 二、招标人有倾向性采购行为 (11) 解读 (11) 法律依据 (11) 解决方案 (11) 附件:文书模板 (12) 三、招标人违反评审回避制度 (16) 解读 (16) 法律依据 (16) 解决方案 (16) 附件:文书模板 (17) 四、其他供应商有欠缴社保记录 (21) 解读 (21) 法律依据 (21) 解决方案 (21) 附件:文书模板 (22) 五、其他供应商缺乏独立民事能力 (26) 解读 (26) 法律依据 (26) 解决方案 (26)

机械制造自动化技术—课后习题答案

1-1什么是机械化和自动化?它们有什么区别(见复习题)? 当执行制造过程的基本动作是由机器(机械)代替人力劳动来完成时称之为机械化。若操纵这些机构的动作也是由机器来完成时,则就可以认为这个制造过程是“自动化”了 1-2机械制造中的工序自动化、工艺过程自动化和制造过程自动化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1)工序自动化:在一个工序中,如果所有的基本动作都机械化了,并且使若干个辅助动作也自动化起来,而工人只是对这一工序作总的操纵和监管 2)工艺过程自动化:一个工艺过程通常包括着若干个工序,如果不仅每一个工序都自动化了,并且把它们有机地联系起来,使得整个工艺过程(包括加工、工序间的检验和输送)都自动进行,而工人仅只是对这一整个工艺过程作总的操纵和监督,这时就形成了某一种加工工艺的自动生产线。 3)制造过程自动化:一个零部件(或产品)的制造包括着若干个工艺过程,如果不仅每个工艺过程都自动化了,而且它们之间是自动的有机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从原材料到最终成品的全过程都不需要人工干预,这时就形成了制造过程的自动化。机械制造自动化的高级阶段就是自动化车间甚至自动化工厂。 1-3机械制造自动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机械加工自动化技术:包含上下料自动化技术、装卡自动化技术、换刀自动化技术、加工自动化技术和零件检验自动化技术等 2)物料储运过程自动化技术:包含工件储运自动化技术、刀具储运自动化技术和其它物料储运自动化技术等 3)装配自动化技术:包含零部件供应自动化技术和装配过程自动化技术等 4)质量控制自动化技术:包含零件检测自动化技术、产品检测自动化技术和刀具检测自动化技术等 1-4机械制造自动化的作用 1)提高生产率2)缩短生产周期3)提高产品质量4)提高经济效益5)降低劳动强度6)有利于产品更新7)提高劳动者素质8)带动相关技术的发展 1-5自动化系统组成 1)加工系统2)工件支撑系统3)刀具支撑系统4)控制与管理系统 1-6机械制造自动化的类型与特点 自动化的分类: 1)按制造过程分:毛坯制备过程自动化、热处理过程自动化、储运过程自动化、机械加工过程自动化、装配过程自动化、辅助过程自动化、质量检测过程自动化和系统控制过程自动化。 2)按设备分:局部动作自动化、单机自动化、刚性自动化、刚性综合自动化系统、柔性制造单元、柔性制造系统。 3)按控制方式分:机械控制自动化、机电液控制自动化、数字控制自动化、计算机控制自动化、智能控制自动化。 特点: 1)刚性半自动化单机:是一种除上下料外可以自动地完成单个工艺过程加工循环的机床。 特点:适合产品品种变化范围和生产批量都较大的制造系统,但加工质量较差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排名

排名学校名称等级排名学校名称等级排名学校名称等级 1 上海交通大学a 14 燕山大学a 227 合肥产业大学a 2 西安交通大学a 15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a 28 北京交通大学a 3 清华大学a 16 华南理工大学a 29 华东理工大学a 4 浙江大学a 17 西北产业大学a 30 西安理工大学a 5 哈尔滨产业大学a 18 天津大学a 31 太原理工大学a 6 吉林大学a 19 同济大学a 32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a 7 华中科技大学a 20 上海大学a 33 河北产业大学a 8 西南交通大学a 21 北京科技大学a 34 东南大学a 9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a 22 中南大学a 35 北京产业大学a 10 重庆大学a 23 湖南大学a 36 广东产业大学a 11 大连理工大学a 24 武汉理工大学a 37 哈尔滨工程大学a 12 东北大学a 25 江苏大学a 38 南京理工大学a 13 北京理工大学a 26 山东大学a 9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a b 等(60 个) : 四川大学、兰州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大连交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湖北产业大学、长春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邮电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浙江产业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南昌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太原科技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中北大学、福州大学、长安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沈阳产业大学、郑州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河南科技大学、西华大学、贵州大学、西南石油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上海理工大学、陕西科技大学、广西大学、沈阳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华侨大学、河海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武汉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厦门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长春产业大学、河南理工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新疆大学、兰州交通大学、湖南科技大学、辽宁产业大学、西安科技大学、大连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北方产业大学、湘潭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天津产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北京林业大学 b 等(59 个) : 江南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南京产业大学、沈阳航空产业学院、安徽产业大学、西安工程大学、扬州大学、南华大学、内蒙古产业大学、天津科技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济南大学、江西理工大学、苏州大学、重庆工学院、西安石油大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南昌航空产业学院、西安产业大学、鞍山科技大学、华

招标采购活动的异议、质疑与投诉的区别 (1)

招标采购活动的异议、质疑与投诉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疑问、主张权利,按照法律规定的渠道寻求救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规制我国公共采购领域的两大法律中,《招标投标法》体系将这种由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救济方式称为“异议”,《政府采购法》体系则称之为“质疑”。 一、异议和质疑的联系与区别 一般认为,从《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来看,异议和质疑本质上没有太大区别,都是招标投标当事人之间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1](编者按:此处应该是“都是招标投标当事人之一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向招标人或采购人维权的一种手段”,因为异议和质疑都是单向的,而争议往往是指双向的。) 从立法层面来看,异议(质疑)制度的设置,有助于招标投标当事人之间进行直接沟通与协商,有利于友好、高效、妥善地解决争议。从实践层面来看,异议、质疑也是招标投标当事人之间极为常见的一种处理争议的有效方式。尽管异议、质疑都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一种救济手段,但在《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中,异议和质疑仍有一些差异。曾有业内学者对“异议”和“质疑”进行过详细比较,提炼出“两法”对于异议和质疑在提出主体、提出时限、提出方式、答复期限等方面的不同。[2]但对于异议、质疑在适用情形上的区别,以及异议、质疑与投诉的关系等方面,尚缺乏较为深入的研究。 二、《招标投标法》体系中的异议 在《招标投标法》中,仅有第六十五条提及“异议”一词。《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从该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招标投标法》赋予当事人提出异议的适用条件,仅限于在招标投标活动违背《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的情形。 2012年正式实施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对异议的提起、答复等方面作了完善、细化和补充。《实施条例》涉及异议的规定共有4个条款。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其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

施工总承包对各分包管理制度

施工总承包对各分包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我公司担任总包角色的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我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进入我们项目管理现场内的任何一家分包单位。 二、进场须知 1. 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我项目经理部所签发的入场许可证,方可进场。 2. 办理入场许可证的条件: 2.1持有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2.2提供以下资料: 办理入场许可证提交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2、参与本工程的组织机构表及通信联络表 3、入场人员花名册 4、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5、进场施工机械一览表 6、进场安全物资一览表 三、组织管理规定 1. 在施工中分包商必须按合同及所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提交组织机构图。 2.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责。 3.现场管理必须设置项目经理、安全员、质量员。 4.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

5.分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 6.分包的人力、物资、机器设备进退场应该提前与总包联系,批准后方可办理进出场手续。 7.对于我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小时之内回复,并补充至月、周、日计划中。 8. 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它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组织并做好事后的处理,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 四、现场管理规定 1.所有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佩戴统一安全帽. 2.施工现场布置、分包单位所建的临时现场料场必须符合我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要求,施工前须先得到我项目工程部的批准,按总包要求进行布置,不得私自更改。 3.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符合有关规定,违者罚款50元/人.次。 4.不在现场吸烟。 5.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 7.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 8.现场的临水、临电设施,分包在使用时要爱护。对临水临电的改动应报总包批准后进行,不得私自改动水管、乱拉电线。违者将处以罚款。 9.现场临时道路由总包进行统一维护,分包在使用中要保护道路,若有损坏,相应分包要立即恢复,总包依情节情况将处以经济处罚。分包在道路上遗撒杂物,分包要及时清理,同时不得将垃圾、杂物遗撒在场外。 五、施工及计划管理规定 1.任何一家外网单位施工前都必须报施工计划于总包项目部,否则不得开工,若强行施工,一切损失自负。 2. 所有管线施工都必须按照我项目规定的程序进行。 3. 由于各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生产要素配备不及时、不足,完不成总包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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