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

药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
药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

关于印发《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

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和《护理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

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5]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卫生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据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精神,现将《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和《护理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作为评定医疗卫生机构中药学和护理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指导标准。在试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修订完善。

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要,实现卫生工作为人民健康、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目标,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

第三条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具有承担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二章适用范围与申报条件

第四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拟申报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根据药学专业的实际情况,药学专业标准条件按三级学科分为:医院药学和临床药学2个专业类别。

第六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在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期限内,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均为合格。

第七条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相应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一)副主任药师

1、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3、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认定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4、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认定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二)主任药师

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主任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可不受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限制:

(一)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二)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发生医疗事故未满3年的;

(二)发生医疗差错未满1年的;

(三)受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第三章医院药学专业标准条件

第十条副主任药师

(一)专业理论知识

1、基本理论知识

全面掌握药理学、药剂学、生物药剂学、药代动力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天然药化、药事管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对医院药学专业的某个方面有所研究。

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并符合相应专业工作岗位条件:

(1)调剂及药事管理:掌握与常见疾病有关的药物治疗学、临床药理学、病理生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对合理用药、药物相互作用及药品不良反应等方面有较深入了解;熟悉医院药事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程序。

(2)制剂与药检:掌握药剂学、生物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常用仪器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2、相关理论知识

熟悉生物化学、分析化学、微生物学、常见病的基本理论知识。有计算机应用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并符合相应专业工作岗位条件:

(1)调剂及药事管理:熟悉医学统计学、药物经济学知识;充分了解《药品管理法》及相关医院药事管理法规。

(2)制剂与药检:熟悉医院制剂生产质量控制程序和操作方法;了解建立质量评价与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掌握常用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和保养知识。

3、学识水平

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外文期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术,并用于实践。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医院药学工作

(1)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

担任主管药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

(2)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

具有协助上级药师进行科室业务技术管理的能力,参与组织对临床用药的业务指导,并符合相应专业工作岗位条件:

a.调剂及药事管理:熟练掌握药品供应、调配、制剂配制、质量检验等药剂科日常工作;具备解决日常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能力。

b.制剂与药检:熟练掌握制剂生产各环节工作规程,具有解决制剂生产过程中关键问题和疑难问题的能力;熟悉医院制剂生产的质量保证体系、各种剂型生产技术要求和医院制剂管理规范;具有控制药检质量的能力;能根据检验结果发现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3)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圆满完成单位交给的日常技术工作,每年为临床服务时间不少于本专业工作时间的2/3,并符合相应专业工作岗位条件:

a.调剂及药事管理:指导下级药师从事调剂工作,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处方和医嘱中出现的各种不合理用药现象,有组织初、中级药师的教学与培训的能力;经常参与本专业课题研究;开展新业务、使用新技术不少于1项,并取得良好效果。

b.制剂与药检:组织医院制剂的生产和检验,对改进制剂生产关键环节及提高制剂生产质量进行评价;考察医院制剂的临床疗效,了解临床对制剂需求情况;积极参与新制剂的研究与开发;主持制剂质量标准的制定;参与新制剂研究开发项目或主持制定制剂质量标准不少于1项。

2、带教

具有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对本专业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

每年为下级药师及临床医师开展与医院药学相关的新技术、新知识专题讲

座或授课不少于2次;能完成医院安排的相关教学任务;有带教下级药师

不少于2名或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名的经历。

3、科研

能根据本专业工作需要提出科研课题,完成课题设计,组织实施,撰写总结报告;具有参与本专业涉及的相关领域课题研究的能力;能承担与本专业相关的理论或技术研究任务;担任主管药师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第十一条主任药师

(一)专业理论知识

1、基本理论知识

在全面掌握药理学、药剂学、生物药剂学、药代动力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天然药化、药事管理学的理论知识基础上,对医院药学专业的某个方面有深入研究。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并符合

相应专业工作岗位条件:

(1)调剂及药事管理:掌握药物治疗学、临床药理学、病理生理学知识;对医院开展合理用药的理论与实践有深入的研究;熟悉各种医院药事活动的组织管理。

(2)制剂与药检:掌握药剂学、生物药剂学、药物分析、分析化学知识;对医院制剂与药检方面的理论与实践有深入研究;熟练掌握分析仪器等有关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2、相关理论知识

掌握生物化学、分析化学、微生物学、常见病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的新进展。并符合相应专业工作岗位条件:

(1)调剂及药事管理:熟悉医学统计学、药物经济学知识;深入了解并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相关医院药事法规。

(2)制剂与药检:熟悉制剂生产质量评价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医院制剂质量管理规范及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有关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性能和操作规程。

3、学识水平

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外文期刊,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跟踪世界先进水平;对医院药学专业的某个方面有深入研究和专长;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本专业实践和研究中。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医院药学工作

(1)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

担任副主任药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35周。

(2)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

主持开展有符合本专业发展方向的新技术、新业务或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不少于1项,取得明显成绩,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具有协助科室领导全面负责本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能力,对下级药师起到较强的指导作

用。并符合相应专业工作岗位条件:

a.调剂及药事管理:全面掌握药剂科日常工作程序与要求,具有较强的药物评价能力。能组织、指导下级药师解决日常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b.制剂与药检:全面掌握制剂生产各环节的关键问题;具有建立和维护医院制剂生产质量保证体系的经验。能组织、指导下级药师解决制剂生产中的疑难问题。

(3)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组织、指导下级药师开展日常工作,圆满完成单位交给的日常技术工作,能制定本专业中长期工作规划,每年为临床服务时间不少于本专业工作时间的1/2。并符合相应专业工作岗位条件:

a.调剂及药事管理:能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具有培养下级药师发

2.相关理论知识

熟悉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医学伦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与医、护、患沟通的能力和较好的文字水平。

有计算机应用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3、学识水平

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外文期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术,并用于实践。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临床药学工作

(1)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

担任主管药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

(2)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

a.熟练掌握临床所用药品的药理与适应症、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程序与监测方法;能参与制定临床药物治疗方案;积极参与并建议临床科室有效、合理用药。

b.具有协助上级药师进行科室业务技术管理的能力,参与组织临床用药的业务指导。

(3)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a.参与制定组织药物治疗方案,对临床用药结果作出准确分析,及时提出临床用药调整意见;对治疗药物监测结果作出科学报告,并依此提出个体化给药方案。

b.每年为临床服务时间不少于本专业工作时间的2/3;每年参与临床治疗工作,为医、患提供合理用药咨询,指导医、患合理用药,进行药物干预等工作记录,不少于400例次。.

c.开展新技术、新业务不少于1项,并取得良好效果。

2.带教

具有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对本专业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每年为下级药师及临床医师开展与临床药学相关的用药新进展、新知识专题讲座或授课不少于5次;能完成医院安排的相关教学任务;有带教下级药师不少于2名或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名的经历。

3、科研

能根据本专业工作需要提出科研课题,完成课题设计,组织实施,撰写总结报告;具有参与本专业涉及的相关领域课题研究的能力;能承担与本专业相关的理论或技术研究任务;担任主管药师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第十三条主任药师

(一)专业理论知识

1、基本理论知识

在全面掌握药理学、药剂学、生物药剂学、药代动力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事管理学、药物经济学、医学统计学、药物治疗学、临床药理学、病理生理学、微生物学、免疫学、中毒与解救的理论知识基础上,对临床药学专业的某个方面有深入研究。熟悉常见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掌握临床用药的基本特点。掌握本专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2、相关理论知识

掌握所从事专业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医学伦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的新进展;熟悉本专业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有较强的医、护、患沟通能力和良好的病案阅读及文字总结能力。

有计算机应用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3、学识水平

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外文期刊,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跟踪世界先进水平;对临床药学专业的某个方面有深入研究和专长;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本专业工作实践和研究中。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临床药学工作

(1)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

担任副主任药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35周。

(2)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

a.全面掌握临床所用药品的特点,有较高水平的重大类别疾病用药评价推荐项目不少于1项;能独立制定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能有效地建议临床科室合理用药;对新药有较高的评价能力。

b.主持开展符合本领域发展方向的新技术、新业务或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不少于1项,取得明显成绩,并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c.具有协助科室领导全面负责本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能力,对下级药师起到较强的指导作用。

(3)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a.组织下级药师制定药物治疗方案;指导下级药师开展治疗药物监测、药品不良反应监察等合理用药工作。

b.每年临床服务时间不少于本专业工作时间的1/2;带领下级药师参与会诊、推进临床科室合理用药,每年为医、患提供合理用药咨询,进行药物干预等工作记录,不少于300例次。

2、带教

有较强的教学组织和领导能力,具有对本专业中、高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每年为下级药师及临床医师开展与临床用药相关的用药新进展、新知识专题讲座或授课不少于10次;有带教主管药师或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名的经历。

3、科研

担任副主任药师期间,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本专业需要提出研究课题或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案,并写出课题设计或实施意见,组织实施,撰写总结报告或论文;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凡申请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人员,必须具备申报条件和相应专业学科的标准条件。本标准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与能力均为担任主管药师或副主任药师期间进行和完成的工作。

第十五条本规定第六条是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第十六条本标准条件中的基本理论知识和相关理论知识及学识水平,可通过考试或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查;从事专业工作能力应通过实际工作业绩考核及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查。

第十七条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本条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卫生部备案后,组织实施。

北京市工程技术等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6号)和《关于北京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34号)文件精神,从2005年开始,对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档案专业试行以考代评的评价方式,申报人员参加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取得《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地质勘探与矿山、测绘、冶金等28个专业试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申报人员参加以上28个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参加相应系列专业的评审,通过评审后取得相应的《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一、报考条件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自主申报参加相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三)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四)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五)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六)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七)中专毕业后,从事农业技术及农田水利、水利建筑施工、农村能源、水产、林业等工程技术工作满15年。 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二、2008年度考试专业与考试科目对照表

5个科目中任选1个科目 22 林业 《林业专业基础与实务》 《果树专业基础与实务》 《园林绿化专业基础与实务》 3个科目中任选1个科目 23 水务 《水利专业基础与实务》 《城市给排水及水处理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个科目 24 食品《食品专业基础与实务》 25 环境保护 《环境污染与防治专业基础与实务》 《环境检测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个科目 26 标准化与 计量 《标准化专业基础与实务》 《计量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个科目 27 水产《水产专业基础与实务》 28 农作物《农作物栽培育种专业基础与实务》 29 畜牧兽医 《畜牧专业基础与实务》 《兽医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个科目 30 新闻《新闻专业基础与实务》 31 文物博物 《文物鉴定专业基础与实务》 《博物馆专业基础与实务》 《考古专业基础与实务》 3个科目中任选1个科目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附件: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申报条件 为加快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教师队伍,推动我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条件。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主要适用学院教师系列及实验系列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基本原则:客观公正,师德、能力、业绩、贡献并重,有利于激励广大教师认真教书育人、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全面提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申报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职称外语水平符合四川省有关政策规定。具体条件为: 1.申报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且2005年及之前通过职称外语考试须确认后取得《成绩确认通知书》。 2.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等级设置按A、B、C、D四个等级划分,各等级适用人员详见《四川省专业技术职称外语考试等级与适用人员对应表》(附件1)。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可免予外语考试: (1)任现职以来经组织批准出国(有二外要求的应到使用二外的国家)留学、进修1年以上; (2)取得硕士学位晋升中级职称;取得博士学位晋升副高级职称(含无正副之分的高级职称); (3)在非涉外岗位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时距国家法定退(离)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含符合国家和省政府有特殊规定的人员); (4)参加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取得资深翻译资格;参加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取得一级口译、笔译翻译资格,晋升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参加全国翻译

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条件

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条件 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条件 一、专业技术职称资格首次认定 1、对象:全日制正规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 2、时间:每年6至9 3、手续:①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 ②填写《专业技术审核表》一式三份 ③填写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 ④出示毕业证原件 4、条件:①中专毕业满一年认定员级 ②大专毕业满三年、本科满一年认定助理级 ③硕士毕业满三年认定中级 5、程序:①初级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由单位报区级职改部门审定, 报市职改办审批、验印; ②中级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由主管部门报市职改办审批、验印。 二、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 1、对象:已获得初、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及全日制的大专毕业生 2、时间:每年5至7 月 3、手续:①填写《辽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初级一式二份,中、高级一式三份

②写《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 ③毕业证、职称证、计算机证、外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④表明主要业绩成果的获奖证书和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原年及复印件 ⑤主要论文、著作。发表刊物、出版物原件 ⑥其它有关材料、荣誉证书、学术(衔一)称号和其它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⑦破格申报人员须打印《破格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审核表》 一式三份。 ⑧以上有关材料复印件按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表材料目录顺序装 订成册。 4、条件:①中专毕业后工作满一年晋升员级之后工作满四年晋升助理级 ②大专毕业后工作满三年晋升助理级 ③本科毕业后工作满一年晋升助理级 ④大专或本科毕业满四年且助理满四年晋升中级 ⑤本科毕业满五年且中级满五年晋升高级 5、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资格 审核表〉一式五份,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区职改部门审定,由各区职改部 门统一将有关材料报市职改办。市职改办根据主管部门呈报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按照任职条件进行资格核实,审核合格后由各主管部门送各有关评委会进行评审。 三、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破格条件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 办理部门 卫东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股 联系电话 7208718 办事依据 《河南省人事厅关于深化职称改革的若干意见》豫人[2004]98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职 [2003]24 号;《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 准等问题的通知》豫价字[1997]13号;《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认真落实评审通过人员异议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职[2000]3号; 申报材料 1、“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软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1式3份; 2、考核情况证明1份,全日制正规院校毕业生初定用国家人事部印制的“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式2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系列(专业)要求的培训证书原件; 4、与服务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须盖人事或劳动部门鉴证章)原件或就业报到证; 5、有关论文、业绩材料原件;

6、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中的“其他评价方式管 理”->“录入其他评价信息”->“直接认定”录入信息并上报生成的电子文本(.txt文件); 7、1寸免冠照片2张。 办事程序 1、个人自主申报,准备要求的各种表格、材料; 2、用人单位在相关的表格、材料上加盖公章证明其真实性; 3、评价中心受理申报人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4、评价中心组建认定委员会开展认定工作; 5、市人事局职称管理部门对认定结果予以确认; 6、公布认定(初定)结果并下发任职资格证书。 办事时限 坚持热情、负责、圆满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程序,材料齐全的事项做到随到随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符合条件,手续不齐全的,要耐心解释,说清情况,待手续完备后即可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认真做好说服工作,讲明政策。 办事纪律 严格遵守工作原则和规定,执行政策,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 办事结果 将职称评聘的政策、参评对象予以公开,对来信来访者及时调查处理,对重大问题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由局领导决断。

XX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XX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和选拔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根据我省实际,制定XX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学历、年限 1、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单位考核能胜任副高级职务,可转正定职,确定本专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2、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4、高校教师、中专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以外的其他系列,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5、高校教师、科研人员、中专教师、高中教师、技校理论课教师以外的其他系列,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少数民族州(含州)以下和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允许申报评审小范围有效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论文 任中级职务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在1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教材中撰写3万字以上,可视为已达到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要求。刊物级别认定按照《XX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XX 职改办[2004]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外语 外语要求按《关于印发〈XX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的通

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附件1 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申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等的评审,其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政治条件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修养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三)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部门之一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1)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2)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热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1)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

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三、学历、资历要求 技术员: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助理工程师: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 四、破格晋升工程师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以上,或现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不满4年(必须满3年),其学历在大专及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在符合政治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下列六项条件中的二项者,可不受学历、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与管理

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考核和管理 一、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 药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过硬的社会竞争力,个性与人格健全发展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通过专业培养使其系统地掌握药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药事管理的法规、了解现代药学的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不同层次的药学技术人员,做到人尽其才,合理使用。 (一)适当轮转,全面熟悉,相对固定,定向使用 即对主管药师及高级职称的药师按专业(调剂、临床药学、中药等)根据各自特长,定向使用,让他们对各自的专业有长期的打算、计划、担当起提高药剂科水平的重担,成为业务上的骨干。对高年药师和药剂士,结合他们的特点,相对固定,在药剂科日常工作中挑起重担,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根据需要和发展,逐步定向,对年轻的药剂士,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地让他们在各室轮转,使他们逐步熟练掌握药学的各项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计划培养,择优使用。 (1)知识结构 1.掌握生物学、化学、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 掌握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化学和药物分析等药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掌握主要药物质量控制、药物与生物体相互作用、药效学和药物安全性评价等基本方法和技术。 4. 熟悉药事管理的法规、政策基本知识。 6. 了解现代药学的发展动态。 7.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2)能力结构

(3)素质结构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职业道德。 2. 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 具有符合规范的人际交往能力,养成良好的人际交往习惯。 4.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进取心和敬业精神。 5. 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创新精神,以及具有英语和计算机的基础应用能力。 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 按职要求,分级考核 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 为了激发药学专业人员的活力,开发各人的潜能,将建立各种有利于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的机制:动力机制;竞争机制;约束机制;运动机制。

完整版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doc

交通部办公厅文件 厅人劳字[2002]293号 关于印发《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现将《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交通部人事劳动司或交通部海事局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章) 二○○二年七月十六日 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根据《<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航运船舶实施办法》(交人劳发[2002]2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交通部和人事部联合印制,印制时间和数量由交通部人事劳动司商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确定。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接受交通部人事劳动司、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的具有船员适任证书签发权的海事 机构具体负责相应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办理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分为初级证书和中级证书,初级证书包括员级和助理级。 第五条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船员应参加适任证书考试和评估,经考试和评估合格并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后,方可向适任证书考试发证海事机构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取得有效适任证书的船员,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的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第六条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与船员适任证书的对应关系见附件一。 第七条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船员所在单位或本人向适任证书原发证机关申请。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必须持有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 第八条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向海事机构提交下列资料:

专业技术资格专家评审表如何填写范文

篇一:《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填表模版》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 红色字体标注需要特别注意填写方式,按举例的模版填写 姓名 工作单位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现任专业 技术资格取得职称证书(如工程师) 申报专业 技术资格本次申报资格(如高级工程师) 申报资格 专业方向如建筑、交通运输、机电 填表时间年月日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制表 填表说明 本表供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使用。《诚信承诺书》之前部分须由被申报人员填写,填写内容应经人事组织和纪检部门审核认可; 本人填写部分一律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 “出生日期”和“参加工作时间”均须填写到具体日期,如19712; “基层单位意见”由所在单位和区县主管部门填写;“呈报单位意见”由区县职改部门、市级主管部门填写;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学习培训经历 工作经历 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篇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填写样表(以申报工程师为例)》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单位 xxxxx公司 姓名 XXX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助理工程师 申报专业 技术资格工程师 填表日期年月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1-6页由申报人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7-10页由基层单位、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和评审机构分别填写,如填表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16开白纸)。 二、为使内容全面、具体、准确,应注意每表下栏的说明。三、此表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基本情况 批单位以及聘任时间。 二、如经批准免试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分别在考核结果、考核 结果栏目中填写免试。 工作简历 继续教育经历 (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 篇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填写样表(以申报工程师为例)》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关于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评定实行以考代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24 来源:深圳市人事局 各区人事局、光明新区人力资源办,市属和驻深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标准化战略的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开始对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评定实行以考代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评定办法适用于深圳市标准化专业从事标准化(含条码、代码)技术研究、应用研究、国内外动态和发展研究、标准化技术咨询和技术开发、标准化管理、标准及标准化技术法规的制(修)订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二、资格名称 本文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标准化助理工程师)和中级资格(标准化工程师)。高级资格(标准化高级工程师)评定办法继续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领导和分工 市人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的综合管理;负责会同市标准化主管部门组织评委会专家审定考试大纲和试题。 市标准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评委会专家起草考试大纲;负责受理初、中级专业考试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对申报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报送市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市考试指导中心负责根据考试大纲,组织建立考试题库及抽签确定考试试题,并负责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 四、考试内容和科目 考试内容以《深圳市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计划于2009年3月出台。具体的考试科目为: (一)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标准化基本理论与综合应用(初级)》。 (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标准化基本理论与综合应用(中级)》。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6月,具体时间由市考试指导中心另行通知。 六、报考条件 (一)初级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 具本市户籍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已签订聘约,并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居住证为准)及以上的非深圳户籍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之一的,可参加标准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广东省人事厅规定,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当年8月31日): 1.中专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及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 4. 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标准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二)中级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 具本市户籍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已签订聘约,并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居住证为准)及以上的非深圳户籍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之一的,可参加标准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广东省人事厅规定,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当年8月31日): 1.中专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者;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和选拔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根据我省实际,制定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学历、年限 1、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单位考核能胜任副高级职务,可转正定职,确定本专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2、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 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4、高校教师、中专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以外的其他系列,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5、高校教师、科研人员、中专教师、高中教师、技校理论课教师以外的其他系列,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少数民族州(含州)以下和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允许申报评审小范围有效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论文 任中级职务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在1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教材中撰写3万字以上,可视为已达到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要求。刊物级别认定按照《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外语 外语要求按《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7]18号文件)执行。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文件)执行。 (五)年度考核 担任中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均应达到“称职”或“合格”以上。 (六)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达到我省规定继续教育学时,并在《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要求

(一)评审范围和评审对象 1、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条件,均可向所在(任职)单位提出评审各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申请;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人,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中专毕业学历后,在对口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在番禺区的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从番禺外到番禺区工作,行政人事关系尚未调入番禺,但已与我区企、事业单位签订两年以上聘约,实行了聘任管理,并在应聘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所规定的学历、资历等条件,均可到番禺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代办)手续后,申报评审(或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3、机关行政单位暂不开展职称评定工作。 TOP (二)申报评审的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任现职期间,年度和期满考核须称职或优秀。 2、学历、任职资历条件 (1)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所具备的学历、任职资历 学历——指一个人受教育的经历,一般表明其具有的文化程度。 任职资历——指从事某一专业技术工作或受聘担任某一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年限。 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必须具备一定的学历和相当的专业技术工作任职资历。一般对学历、任职资历的要求见下表(依据:穗人职[2003]42号文)。

任职资格学历资历条件 以上是基本的要求,不同的专业系列对学历、资历的要求不尽相同。各系列仍按规定的本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对学历、资历的具体要求执行。 (2)任职资历的计算

药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

关于印发《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 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和《护理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 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5]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卫生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据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精神,现将《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和《护理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作为评定医疗卫生机构中药学和护理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指导标准。在试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修订完善。 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要,实现卫生工作为人民健康、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目标,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 第三条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具有承担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二章适用范围与申报条件 第四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拟申报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根据药学专业的实际情况,药学专业标准条件按三级学科分为:医院药学和临床药学2个专业类别。 第六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在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期限内,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均为合格。 第七条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相应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一)副主任药师 1、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3、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认定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4、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认定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二)主任药师 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主任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可不受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限制: (一)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二)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发生医疗事故未满3年的; (二)发生医疗差错未满1年的; (三)受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第三章医院药学专业标准条件 第十条副主任药师 (一)专业理论知识 1、基本理论知识

2018年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经济法基础考前试卷 一、单选题 1.下列公民中,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A.赵某,8岁。系某小学学生 B.王某,15岁。系某高级中学学生 C.张某,13岁。系某初级中学学生 D.李某,17岁。系某宾馆服务员,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2.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 A.买卖房屋 B. 订立遗嘱 C. 台风登陆 D. 租赁设备 3.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原始凭证的金额有错误时,应当采取的正确做法是() A.由出具单位重开 B.由出具单位更正并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C.由接受单位更正并加盖接受单位印章 D.由经办人员更正并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4.在我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 A.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 B.本单位的会计人员 C. 本单位的会计机构 D.本单位的经济活动 5.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需要在开启5个工作日到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的是() A.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B.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C.基本存款账户 D.临时经营活动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 6.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规定,关于国内信用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可用于支取现金 B.开证申请人可以是个人 C. 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9个月 D. 国内信用证为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7.下列各项中,应按照“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税目计缴增值税的是() A.文化创意服务 B.车辆停放服务 C.广播影视服务 D.旅游娱乐服务 8.某化妆品厂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含税收入46.8万元,收取手续费1.5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1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15%。以下有关该化妆品厂本月应交消费税的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A. 46.8×15%=7.02(万元) B. 46.8÷(1+17%)×15%=6(万元) C.(46.8+1.5)÷(1+17%)×15%=6.19(万元) D.(46.8+1.5+1)÷(1+7%)×15%=6.32(万元) 9.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免税项目的是() A.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B.装修公司提供的装饰服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及程序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及程序 一、任职条件 (一)、学历 1、初级(员级、助理级) 具有工程系列中专及以上学历,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实践,可以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其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以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技术员;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助理工程师。 具有工程系列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任职资格4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助理工程所任职资格。 2、中级 具有工程系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工程师;获博士学位者,当年即可考核确定为工程师。 具有工程系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10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具有工程系列大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具有工程师系列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 3、副高级 具有工程系列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从事一定年限的专业技术工作,可以通过评审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至少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博士学位获得者,应至少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4、正高级 获博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评审时间及有关具体要求以省职改办文件通知为准。 (二)、外语 评审中级以上职称,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50岁以上的评审高级职务或1980年前参加工作,评审中级职务者外语成绩不及格不作为否决条件)。评审中级职务,应参加理工B类考试;评审高级职务,应参加理工A 类考试。职称外语每年只考一次,成绩合格有效期为4.5年。 (三)、计算机 评审中级以上职称,应参加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且成绩合格(1980年前参加工作,评审中级职务者计算机成绩不及格不作为否决条件),每年3.5.7.9月报名,4.6.8.10月考试,有效期3年。 (四)、论文 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有两篇独著的公开发表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的论文。评审中级职称,应拟写一篇学术论文。 (五)、考核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 1、对象和要求: (1)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申报助理级职称; (2)大专、中专、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申报员级职称; (3)大专、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助理级职称; (4)中专或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员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助理级职称; (5)人事关系未正式调入我区,但与企业签订2年以上工作合同,在顺德工作满1年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适用以上条件。 申报评审初级职称,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申报当年的8月31日。 2、工作程序: 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先通过该网上申报系统申报评审(网上申报指南可查阅https://www.360docs.net/doc/d05719258.html,/hrss/page.php?Aid=2&Bid=7《关于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初级评审表格(申报评审表(一)—(八)及申报人、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申报评审表(评审信息录入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账户信息登记表及填报注意事项可参考查阅https://www.360docs.net/doc/d05719258.html,/hrss/page.php?Aid=2&Bid=7→填表并准备好资料后向上级主管单位申报→申报顺德区评委会的材料由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有关资格申请、盖章,集中报送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审核(申报其他评委会的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审核,再自行提交至相关部门)→评委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审批服务科审核评审结果,拟发有关文件,

工程专业技术正高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资料讲解

工程专业技术正高、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工程专业技术正高、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应用研究员(正高) 一、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后任高级工程师职称;获得博士学位任高级工程师两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任高级工程师四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任高级工程师五年以上。上述人员在任高级工程师以来业绩突出,能指导其他高级工程师的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及其他国家级奖励的主要研究人员,其成果已应用于生产实践,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其成果已应用于生产实践,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获得四项以上专利(其中至少一项为发明专利),或取得六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并已应用于生产实践,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人员; 4.获两项以上国家设计金质奖、银质奖、部一等优秀设计奖、

部一等优秀勘探设计奖,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工程设计项目的主持人员或主要设计人员; 5.主持或为主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获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人员; 6.在省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设计、施工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高级工程师(副高) 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后学历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从事该专业工作3年以上。 农业专业技术正高、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推广研究员(正高) 一、评审范围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定范围严格限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中从事农学、种子、园艺、土肥、植保、农垦、畜牧、兽医、中兽医、水产、农业机械化专业的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湖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湖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湘人专〔2006〕351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湖南 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暂行规定》(湘委办〔2004〕75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是指评价机构组织同行专家对申 报对象一定时期内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 平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活动。 第三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一般每年开展一次。人事行 政部门按照评审权限制定年度评审计划,及时向社会发布 评审相关信息。 第四条在本省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 工作的人员,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 术资格。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岗位职数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 比例的限制。 第五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或人 事代理机构核实材料,经当地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逐级向 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 无主管部门的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等按属地原则,经当 地人事行政部门指定的申报渠道逐级向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无主管部门的省级企业直接向相应的评价机构申报。 第六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供能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材料。一般应包括以下 内容: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二)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务总结报告; (三)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获奖、专业技术项目 完成情况、科研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 面的材料; (四)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等材料;

(五)学历、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年度考核、继续教育、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申报高、中级专业 技术资格还需提供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 试成绩; (六)本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七)评价机构要求的其它材料。 申报的有关材料应在本单位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 间一般不少于7天。 第七条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 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 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八条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 动或需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转评或兼评现岗位所需的 相同级别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原专业技术资格予以保留。第九条由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调入企事业单位3年内,可以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 条件以及水平能力、工作业绩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在国家机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时间 可以计算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3年后按正常条件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条取得国家执业资格,聘任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一条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由评价机构负责。对不符 合申报条件的,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未在规定时间内 补充完整的,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由省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审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分别由各设区市人事行政部门、省 系列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经资格审查同意后,由相应的评 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第十三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一般需经下一级评审委员 会推荐。实行考评结合系列的评审委员会、设在设区市的 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仅限本单位人员的评审委员会评审 的对象可不经下一级评审委员会推荐。

基层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表

编号: 基层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认定表 主管部门 单位 姓名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评审认定 任职资格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年月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 2、表内1—7页由申报人员填写,8—10页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填写内容须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认可。 3、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用钢笔填写或计算打印均可。 4、“最高学历”的“毕(肄、结)业时间”中,应将非选择项内容用笔划去。 5、“申报专业”应按二级学科填写,如“土木工程”、“道路桥梁”、“工商管理”等。 6、“学习经历”填写中专及以上学习经历。 7、“认定年限内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任职期内历年考核结果情况和任职期满考核结果。 8、“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栏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9、“基层单位岗位情况及意见”栏,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情况、空岗人数及推荐意见。 10、本表应用A4纸张双面印制,胶装。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性别 民族 相片 曾用名 出生 日期 年 月 日 出生地 标准 工资 参加工作时间 身体状况 最高学历 毕(肄、结) 业 时 间 学 校 专 业 学 制 学 位 现专业技术职务 及获得时间 现从事何专业 技术工作 现任专业技术 职务聘用时间 申报专业 懂何种 外 语 外语考 试情况 国家级合格 省内合格 免试 当年参考 计算机考试情况 国家级合格 省内合格 免试 当年参考 现(兼)任行政职务 及任职时间 何时加人中国共产党 (共青团)任何职务 何时何地参加何种 民主党派任何职务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 何种职务有何社会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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