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2019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2019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较多的优惠政策,那何为高新技术企业,怎么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下面来看看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国科发布的【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下称《认定办法》,或32号文)第2条规定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基本准则,即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八大行业: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认定办法》第11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具体准则,即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总结,《认定办法》从8个方面认定,主要包括:(一)年限;(二)知识产权;(三)主要产品(服务);(四)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五)企业科技人员占比;(六)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八)安全质量和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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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评分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 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 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 分,综合得分达到70 分以上(不含70 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 见下表: 序号指标分值 1知识产权≤30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 3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 4企业成长性≤20 1.知识产权(≤ 30 分)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 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序号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分值 1技术的先进程度≤8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8 3知识产权数量≤8

4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6 (作为参考条件,最多加 2 分)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2技术规范的情况 ( 1)技术的先进程度 A. 高(7-8分) B. 较高( 5-6 分) C. 一般( 3-4 分) D. 较低( 1-2 分) E. 无(0分) (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 强(7-8分) B. 较强( 5-6 分) C. 一般( 3-4 分) D. 较弱( 1-2 分) E. 无(0分) (3)知识产权数量 A.1 项及以上(Ⅰ类)(7-8 分) B.5 项及以上(Ⅱ类)( 5-6 分) C.3~ 4 项(Ⅱ类)(3-4分) D. 1 ~ 2 项(Ⅱ类)(1-2分)

E. 0 项( 0 分) (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 有自主研发( 1-6 分) 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 分)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 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 过 30 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 可。 ) A.是( 1-2 分) B.否( 0 分)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 分)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 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 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 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八大条件和四项指标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八大条件和四项指标八大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四项指标): 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 1. 知识产权(≤30分)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1)技术的先进程度 A. 高(7-8分) B. 较高(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低(1-2分) E. 无(0分) 解读:注重考查企业技术的含金量,专家的主观判断性增强了,扣分也会是最严重的。如果有发明专利、在发达国家获得PCT专利、科技成果鉴定报告、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奖等,则更有说服力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 强(7-8分) B. 较强(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弱(1-2分) E. 无(0分) 解读:知识产权要帮助企业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60%的高新收入要有自主知识产权来支撑。 (3)知识产权数量 A. 1项及以上(Ⅰ类)(7-8分) B. 5项及以上(Ⅱ类)(5-6分) C. 3~4项(Ⅱ类)(3-4分) D. 1~2项(Ⅱ类)(1-2分)

(完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docx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 企业名称 企业是否注册成立 □是□否 一年以上 企业是否获得符合条件的 □是□否 知识产权 核心技术是否属于《技术领域》□是□否 规定的范围(若“是”,请填写3 级技术领域标题或编号) 科技人员占比是否符合要 □是□否 求 研发活动核定数核除研发活动编号近三年 研发费用核定总额其中:境内核定总额 (万元)(万元) 近一年高产品(服务) 核除产品(服务)编号 新技术产核定数 品(服务)收入核定总额 收入(万元) 1. 知识产权(≤ 30 分)得分: 技术的先进程度(≤ 8 分) □ A. 高( 7-8 分)□ B. 较高( 5-6 分) 得分:□ C. 一般( 3-4 分)□ D. 较低( 1-2 分) □ E. 无(0 分)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8 分) □ A. 强( 7-8 分)□ B. 较强( 5-6 分) 得分:□ C. 一般( 3-4 分)□ D. 较弱( 1-2 分) □E. 无(0 分) 知识产权数量(≤ 8 分) □A. 1 项及以上(Ⅰ类)(7-8 分) □ B. 5 项及以上(Ⅱ类)(5-6 分)得分: □C. 3~4 项(Ⅱ类)(3-4 分) □D. 1~2 项(Ⅱ类)(1-2 分) □ E. 0 项(0 分)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6 分) 得分: □ A. 有自主研发(1-6 分)

□ 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 分) (加分项,≤ 2 分)企业是否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 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得分:□ A. 是( 1-2 分)□B.否( 0 分)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 分)得分: □A. 转化能力强,≥5 项( 25-30 分)□ B. 转化能力较强,≥4 项( 19-24 分)□C. 转化能力一般,≥3 项( 13-18 分)□ D. 转化能力较弱,≥2 项( 7-12 分)□E. 转化能力弱,≥ 1 项( 1-6 分)□F. 转化能力无,0 项( 0 分)3.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20 分)得分: 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得分: 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 6 分) 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 得分: 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 6 分) 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 得分: 新创业平台(≤ 4 分) 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 得分: 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4 分) 对企业技术创新能 力的综合评价 合计得分专家签名:年月日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加如下: 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凡2016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19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三)高新被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认定申请。企业应按照《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7]6号)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更名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资修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申报批次及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常年中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集中受理各市、县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中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8日,7月31日和8月30日,申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企业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企业申请村料以及参与本企业认定审计或鉴证工作的中介机构的资质条件证明材料。 (二)网上申报 1.企业首先通过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210.73.128.81/)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村料提交系按”,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行注册),并选择所属地区科技部门作为注册机构提交。科技部门负责对其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受理动通过,受理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高新技木企业辅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分标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分标准 企业在申请高新认定时通不过的原因有很多,而达不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分标准就是其中之一。那么问题来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分标准是什么呢?企业能否对照该标准进行自我评定呢?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分标准为: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占30分 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 1.由专家对企业申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否符合《工作指引》要求进行评判。 2.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 3.若知识产权的创造人与知识产权权属人分离,在计算知识产权数量时可分别计算。 4.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 5.企业不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6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1个发明专利或者6个实用新型专利。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占30分 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需五项以上 1.同一科学技术成果(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一项。 2.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 3.此项评价可计入技术诀窍,但价值较小的不算在内。从产品或工艺的改进表现来评价技术诀窍等的价值大小(企业可以不披露具体内容)。 4.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12个技术开发合同或者12个技术服务合同或者12个销售合同(分别针对不同产品) 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占20分 (1)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 (2)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3)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 (4)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 (5)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符合哪些认定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符合认定条件 答:一个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六个方面的认定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企业的产品(服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评价时采用百分制打分,其中:知识产权占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占30分,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占20分,企业成长性占20分。四项指标合计得分须达到70分以上。

什么是科技人员和研究开发人员? 答:《认定办法》所说的科技人员是指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研究开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研究人员,是指企业主要参与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加研究开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熟练技工。 什么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答:《认定办法》所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所形成的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所获得的收入与企业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技术性收入主要包括(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2)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净收入;(3)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用户提供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4)接受委托科研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二十一、对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如何进行评价? 答:对知识产权的评价,主要考核企业获得知识产权的情况。包括企业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的数量等。

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体评分规则 - 副本

2019高新技术企业评分标准细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体评价方法:(须70分以上,不包含70分) 序号指标赋值 1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0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 3 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20 4 成长性指标20 合计100 Ⅰ类: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Ⅱ类: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Ⅱ类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企时,仅限使用一次) 知识产权(≤30分)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1)技术的先进程度 A. 高(7-8分) B. 较高(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低(1-2分) E. 无(0分)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 强(7-8分) B. 较强(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弱(1-2分) E. 无(0分) (3)知识产权数量 A. 1项及以上(Ⅰ类)(7-8分) B. 5项及以上(Ⅱ类)(5-6分) C. 3~4项(Ⅱ类)(3-4分) D. 1~2项(Ⅱ类)(1-2分) E. 0项(0分)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 有自主研发(1-6分) 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A. 是(1-2分) B. 否(0分) 解读 首先,明确对知识产权情况采用Ⅰ、Ⅱ类分类评价方式,摒弃了过去不分类别只做数量要求的操作方式,同时在知识产权数量的评分上,若不具备Ⅰ类知识产权,则无可能获得数量评价的满分(8分),故,对一般企业而言,授权发明专利对于高新认定的意义进一步提高。 其次,由于新的管理办法取消了对知识产权获得时间的要求,故指引中明确了Ⅱ类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时只能使用一次,即认定时使用后,复审不能再次使用,或复审时使用过,重新认定时不能再次使用。而Ⅰ类则无此限制。 再次,明确了授权通知书+缴费收据可作为授权证明手续使用,亦体现了新政策的宽松倾向。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

江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 赣科发[1997]3号 第一条为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国务院国发[1991]12号文件,国家科委国科发火字[1996]018号文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本办法认定。 第三条省科委归口管理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省科委工业处(火炬计划办公室)是省科委负责该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 第四条开发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按国务院国发[1991]12号文件精神,参照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从严掌握。 第五条国家科委根据世界科学技术发展现状,划定高新技术范围如下: (一)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 (二)空间科学和航空航天技术 (三)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 (四)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 (五)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 (六)能源科学和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 (七)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 (八)地球科学和海洋工程技术 (九)基本物质科学和辐射技术

(十)医药科学和生物医学工程 (十一)其它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本高新技术范围将根据国内外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由国家科委进行补充和修订,本办法也将随之补充修订。 第六条高新技术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下列各项条件:(一)从事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二)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已有三年以上的营运期,运行机制良好。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 30% 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 10% 以上。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研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 以上。 (五)年总收入在 2000 万元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在 10 万元 / 人.年以上,年人均利税在2万元以上,并有与期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 技术性收入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50%以上的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年总收入可限定在1000万元以上。(六)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每年总收入的3%以上。 (七)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70%以上。 (八)有明确的企业章程和严格的技术、财务管理制度。 (九)企业的注册经营期在十年以上。 第七条

(word完整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四)建设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

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填报指南【模板】

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 填报指南 一、受理功能调整 (一)结合各地申报书受理工作实际情况,对于有收件窗口服务的,系统在受理前增加收件环节。收件窗口收到纸质材料后,线上标记为“已收件”,然后进入受理环节。 (二)在收件前,企业可自行撤回申报材料;收件后,企业须向受理机构提交撤件申请,由受理机构将申报材料退回企业。 二、高企申报材料填写 (一)企业注册登记表 在上传的附件中增加“企业注册登记表”栏目,数据从企业信息完善表中自动获取,随申报书一起打印。添加企业简介,包含:产品范围、主营业务、涉及技术领域及行业信息等内容。 (二)主要情况表 主要情况表中的知识产权数量、企业人力资源情况、研究开发费用总额、高新产品(服务)收入等无需填写,而是在填写知识产权汇总表(__ 表)、人力资源情况表、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__表)、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__ 表)后,由系统自动计算数值并显示。 (三)知识产权汇总表 增加“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文件上传,要求每个知识产权上传一

个___ 文件证明,文件包含知识产权证书、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其他证明文件等。 当知识产权为系统自动获取时,无需上传知识产权证书。 ______省认定机构具体要求: “知识产权证明材料”(__)部分需上传的附件材料及要求如下: 1.知识产权证书(已发放)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等;通过转让、受赠、并购获得的知识产权或企业名称发生变更,还需提供知识产权专管机关出具的权属变更证明。 2.每个知识产权做成一个___文件分别上传。 (四)人力资源情况表 增加“人力资源证明材料”文件上传,文件包含企业纳税证明单、职工情况说明等材料。 ______省认定机构具体要求: “人力资源证明材料”部分需上传的附件材料及要求如下: 1.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 2.科技人员名单:应包括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职称、职务、所在部门、身份证号码。 3.做成一个___文件上传。 (五)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 根据研发活动的具体情况,每项研发活动对应一个附件,该附件由以下一个或多个文件汇总成一个___,包括:立项报告、中期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表及细则最新版4.doc

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表及细 则(最新版)4 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表及细则(最新版) 解读:60%高新收入,是由知识产权支撑的,知识产权转化的产品为主营业务,可以得A分。 (3)知识产权数量 A.1项及以上(Ⅰ类)(7-8分) B.5项及以上(Ⅱ类)(5-6分) C.3~4项(Ⅱ类)(3-4分) D.1~2项(Ⅱ类)(1-2分) E.0项(0分) 解读: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新药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为Ⅰ类,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为Ⅱ类,通常情况下都会有6项,加重发明专利的权重。(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自主研发(≤6分) B.受让、受赠和并购等(≤3分) 解读:鼓励自主研发。 (5)企业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

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A.是(1-2分) B.否(0分) 解读:此项针对例如知识产权管理认证体系,这样的认证项目。 认定条件里针对知识产权还有规定,1,合作开发有明确的规定:在申请高薪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2,Ⅱ类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30分)的评分变化,以前是20分,现在变为30分,此项成为企业能否通过高新的关键。 (1)定制了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帐;(≤8分) 解读:提供研发管理制度,核算体系,研发费用辅助账。 (2)设立了内部科技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7分) 解读:提供研发设备清单,产学研协议。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6分)、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八大条件及四项指标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八大条件和四项指标 八大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 重环境违法行为。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四项指标): 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 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1)技术的先进程度 A. 高(7-8分) B. 较高(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低(1-2分) E. 无(0分) 解读:注重考查企业技术的含金量,专家的主观判断性增强了,扣分也会是最严重的。如果有发明专利、在发达国家获得PCT专利、科技成果鉴定报告、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奖等,则更有说服力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 强(7-8分) B. 较强(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弱(1-2分) E. 无(0分) 解读:知识产权要帮助企业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60%的高新收入要有自主知识产权来支撑。 (3)知识产权数量 A. 1项及以上(Ⅰ类)(7-8分) B. 5项及以上(Ⅱ类)(5-6分) C. 3~4项(Ⅱ类)(3-4分) D. 1~2项(Ⅱ类)(1-2分) E. 0项(0分)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 有自主研发(1-6分) 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 解读:如果只是转让、受赠、并购等获得只能得1-3分。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四)建设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每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负责将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要求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通过备案的企业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负责挑选参与认定工作的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并加强监督管理; (四)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复核申请及有关举报等事项,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出的整改建议; (五)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最新申请条件及优惠政策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也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深圳地区的科技型成长型企业,也可申请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企业申请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或者深圳高新企业认定超过三年时间,可以进行申请高新复审。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1类知识产权(含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件以上;B、2类知识产权(含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6件以上,其中外观专利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

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工业设计。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再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评分办法

第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第二、高新技术企业评分办法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 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

序号指标 1 技术的先进程度 2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3 知识产权数量 4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5 (作为参考条件,最多加2分)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3.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结合以下几项评价,进行综合打分。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 (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4. 企业成长性(≤20分) 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

最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流程

最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流程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一年: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注意: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有效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以申请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在申请高企认定及高企资格存续期内,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知识产权包括: Ⅰ类: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Ⅰ类知识产权可多次使用) Ⅱ类: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外观设计专利须为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Ⅱ类知识产权仅限使用一次)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八大领域: (1)电子信息 (2)生物与新医药 (3)航空航天 (4)新材料 (5)高技术服务

(6)新能源与节能 (7)资源与环境 (8)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科技人员: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需签订有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当年: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不低于5%;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不低于4%;2亿元以上的企业,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一、需要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注意啦!历年的申报时间都在年 中7月左右,由于上报的为上一年度数据,及早对账调整才是顺利通 过的上策,下面介绍下国高申报的基本条件和所需材料。 二、申请资格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6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三、准备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报告; 3、产品技术标准、质量性能测试报告,(开发软件的企业需提供: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该产品的软件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报告、用户手册、测试大纲、测试报告和用户试用报告等材料); 4、银行贷款卡和信誉等级证明; 5、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或入网证。对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高新技术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行业规定许可生产、销售的必备文件的复印件; 6、专利证书或查新报告;(以上材料必须具备); 7、用户使用意见相关材料; 8、科技成果登记证书以及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材料; 9、若环境污染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上述书面材料装订成册,并含完整申报信息的软盘一张(注明申请单位名称),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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