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商铺电费通知单

小区商铺电费通知单

**业主交费通知单

注意事项:请于本月 29 日前到我物业服务处交清电费,逾期未交清电费的按其电费总额日累计加收电费违金,标准为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三收取,总额不足一元按一元收取,对不按时缴费经催缴仍未缴纳者停止供电,并依法追缴所欠电费。如果某月收不到电费通知单,请到我物业服务处查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