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新终稿

关于制定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新终稿
关于制定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新终稿

关于制定(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办学特色,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对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与社会责任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系统谋划、科学安排,明确培养目标,整合课程设置,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实践环节,实施素质教育,构建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1. 需求导向,以学生为本。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培养目标确定、课程体系安排和教学内容选择等方面,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生自身发展和就业的需要。坚持以学生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结合,处理好共性与个性、统一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在全面发展基础上,鼓励学生发展特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2. 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保证专业基本规格。坚持全面、协调、均衡发展的质量观,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专业特点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专业和专业方向进行梳理、分析、论证,从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素质拓展三大部分构建人

才培养方案,从而实现教育目的上的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的统一,教育内容上的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的统一,教育方法上的应用实践与理论研究的统一,教育对象上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统一。按照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核心课程知识领域设置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合理设置专业核心课程,保证人才培养规格。

3. 整合精选,整体优化课程体系。对于同类专业间的共同课程,要加强内容和体系上的统筹与协调。坚持“学为所用、用以促学、学用结合”,强调课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把学习过程作为一个系统进行整体优化和设计,构建满足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需要的课程体系。

4. 强化实践,突出特色。构建应用型实践教学体系,使实践教学贯穿于教学全过程,在保证基本专业规格的前提下,根据不同专业类别、人才培养规格特点、专业办学历史、区位优势和资源条件等,结合行业、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等要求,突出人才培养的专业特色和行业特色。

5.坚持专业规范与专业特色相结合的原则,优化教学内容。培养方案要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要结合教育部2012版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凝练专业主干课程,精炼教学内容,突出专业特色。

三、培养目标与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具备本学科领域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本专业领域从事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的“实基础、适口径、强能力、善应用、高素质”,富

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应用技术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刻苦学习、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具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及开拓创新的精神,具备一定的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具有开展本学科领域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一门外语。

3.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履行建设祖国的神圣义务。

四、总体框架

(一)学制与修业年限

本科各专业的基本学制为四年,在校修业年限为4—6学年。

(二)学期安排

实行每学年两学期制。第一学期19周,其中教学18周,考试1周;第二学期20周,其中教学17周,考试1周,军事理论与训练 2周;第三至第七学期20周,其中教学19周,考试1周;第八学期17周,其中毕业设计14周,毕业实习2周,毕业教育1周。表1为2014年—2018年在校周数与假期计划表。

(三)学时与学分安排

1.四年制本科理论教学周内的教学学时控制在2400学时以内(含实验学时),平均周学时不得超过24学时。

2.依据《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推行高校学分制收费改革工作的通知》(甘价费【2009】286号)文件精神,工科类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170-178学分,文科类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160-170学分;艺术类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165-175学分。工科类专业实践环节不少于总学分的30%,非工科类专业实践环节不少于20%。

表1 2014—2018年在校周数与假期计划表

3.理论教学(含课内实验、独立实验课)每16学时1学分。其中,体育课每30学时1学分,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与训练、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均为1学分。设计类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每周为1学分(计16学时);实习类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除毕业实习每周为1学分(计16学时)外,其余实习每周为0.5学分(计8学时),学分最小单位为0.5学分。

4.学生应通过参加各类第二课堂活动获得课外创新实践相应学分,各专业学生应最低获得2学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4周(暑假进行),计2学分。

5.每学期考试周的考试课程一般安排4—5门;理论课程的学时应为16的整数倍,必修课程门数不超过40门。各类课程(含实践课程)实行归口管理,课程归属部门全面负责课程规划和建设工作。

(四)课程结构及相关说明

1.课程结构

2.有关说明

(1)公共基础课程。公共基础课程是全校各专业均需开设的课程,开设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要求,对学生正确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从业基本要求的训练及专业课程的学习等起到重要的基础作用。包括公共基础必修课、公共基础选修课及实践环节三部分。公共基础选修课包括人文社科、经济管理、理工科技、艺术体育四类,要求所有学生毕业前至少修满6学分,其中工科类专业学生选修人文社科、经济管理、艺术体育不低于4学分。具体安排见表1。

(2)学科(专业)基础课。学科(专业)基础课是各主干学科的基础理论课程,各学科门类应设置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学科(专业)基础必修课是为学科各专业共同开设的基础课程,其设置要体现基础性、支撑性和有效性,要注意精减课程门数、

精炼课程内容,注重课程衔接的合理性,特别是核心课程及其先修课、后续课之间的关系,尽量减少课程内容的重复。同一学科门类下不同专业开设的相同学科基础课应统一组织教学,统一考核。部分学科(专业)基础课程设置要求及归属见表2、表3。

表1公共基础课程设置要求

(3)专业课程。专业课程是为完善学生在本学科专业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而开设的课程,也是最能体现专业特色的课程。此类课程分为必修和选修两类。专业必修课程主要体现各专业对学生专业知识的要求;专业选修课程为拓宽学生的专业视野、增强学生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而设置,应具有前沿性、广泛性、实用性等特点,一般应从第三学年秋季学期后开设,并在培养方案中明确规定学生选修的最低学分要求。

表2 部分学科(专业)基础课程设置要求

(4)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含入学教育与军事训练)。这类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开设,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多种实践教学活动,加强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使学生得到必要的专业训练。军事理论与训练课程2学分,第二学期末开设。由学生处制定军事理论与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表3 本科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归属部门

(5)专业实习和生产实习是在学生学习专业课程后,以实习项目管理方式、以较严密的组织形式、在仿真或实际工作环境中,使学生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系统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6)金工实习的设置由各学院自定。

(7)毕业实习(2周)是学生在学习全部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之后、毕业之前,在实际工作环境中完成的实践教学环节。学生在完成实际工作过程中全面总结专业知识、巩固专业能力、融入职业环境,为走上工作岗位打好基础,同时为完成毕业设计提供实践条件,为学校检验、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参考依据。

(8)创新教育

创新教育分为三大类:一是创新课程,二是开放实验,三是创新项目。创新教育课程按实践教学安排进程计划。创新教育学分是本科生获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占2学分。学生通过必修

创新课程、开放实验或参加创新项目可获得创新教育学分。

(五)课程名称与编码

1.课程名称

凡一门课程跨学期上课需在课程名称后标注阿拉伯数字,并用括号表示,如:大学英语(1)、大学英语(2)、大学英语(3)、大学英语(4)。

公共必修课根据不同学科门类,由开课单位提出分层次课程设置方案,由相关专业选择开设,其名称为在课程名称后标注英文字母,如高等数学A、高等数学B、高等数学C、高等数学D。跨院开设的学科课程或专业类必修课或实践环节亦采用同样做法。

2.课程编码

课程编码为五位,各位的含义如

下:

(1)院部中心代号

代号代表部门

符代代表部门

号号号

I 01机电工程学院A09人文社会科学

学院

02电气工程学院B10艺术设计学院J 03软件工程学院C11会计金融学院K 04土木工程学院D12基础学科部L

E13体育部M 05电子信息工程

学院

06汽车工程学院F14工程训练中心N 07管理学院G15材料工程学院O 08外国语学院H16招生就业处P

17图书馆R (2)课程性质

1—公共基础必修课程; 2—学科(专业)基础必修课程;

3—专业必修课程; 4—专业选修课程;

5—公共基础选修课程; 6—实践教学环节。

(3)课程序号

依照各院部中心课程简介的顺序进行排序,对于多学时课程和多学期课程,要连续排列编号。

(4)本科专业课程编号前B。如B01221。

五、制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要求

1.各学院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一定要认真学习文件,将学校总体要求与各专业建设思路相结合,科学定位,体现专业特色及专业优势。在制定过程中,要进一步更新教育思想,关注市场需求,充分展开调研工作,结合专业发展特点及特色,认真制定切合本院实际情况的、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方案。

2.各学院应建立由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教研室主任、学科带头人、专业骨干教师(也可适当吸收学生代表)参加的制定培养方案的专门工作组,在集思广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论证,以确保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合理性。

3.为保证各专业教学与社会需求结合更紧密,培养方案定位更准确、更科学、更具特色,各学院要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分委员会,委员会由5—9名委员组成,成员可为教育专家、生产管理一线的行业专家、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校友、本院骨干教师

等。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要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过程,指导人才培养工作的开展。

4.制定的培养方案应做到“三个符合”,一是培养目标和质量规格符合社会需求与学校实际;二是课程设置符合培养目标和质量规格要求;三是课程内容符合课程设置要求。

5.课程设置时,应注意开课顺序和学生每学期课时负担的大致均衡,合理确定课程的开课学期。处理好课程的前后接续关系,避免先行课与后续课同步或颠倒开课的现象(包括理论课之间、理论课与实践课之间)。

6.基础学科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学院、体育部要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提出公共基础课程的具体改革方案,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

7.各本科专业要提出认识实习、金工实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四类实习的具体实施方案,修订实习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任务书、指导书。

六、工作程序

(一)教务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提出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经审批后下发各教学单位。

(二)开设专业的教学单位根据原则意见要求,组织调研专业需求,论证专业培养目标和质量规格,设计专业课程体系,拟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主管教学院长审定签字,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汇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建专家组进行论证。

(四)开设专业的教学单位根据专家组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并报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审批。经批准后的人才培养方案即为学校法定文件。

附件:

1.兰州工业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和格式

2.兰州工业学院本科专业公共选修课程一览表

附件1:

兰州工业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和格式

(提交时以上删除)

XXXX(代码)

(英文名称)

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具备(¨¨¨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等部门/领域/岗位)从事(¨¨¨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

二、培养要求

参考2012年本科专业目录P423。

三、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列出1—3个主要的一级学科】

核心课程:【根据专业特点,列出10—15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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