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技术标

b) 主要勘查方案

第一节工程概况

河北省武安市燕山西部铁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位于武安市西寺庄乡中寨村北大约2km处。

主要包括中寨铁矿、燕山铁矿和一些群采小矿山的开采区,以及遭受以上矿山开采影响的区域,勘查范围为1.42km2+1.36 km2;治理面积为1.42 km2。

第二节勘察技术要求及遵循的规范

一、本次详细勘察的主要任务

《河北省武安市燕山西部铁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勘察招标文件》要求本次详细勘察的主要任务是:

1、地质勘查:地形测绘、查明崩塌危岩、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以及崩塌、采坑、渣堆、废弃矿井、采矿平台、群采区破坏地貌的成因、进行稳定性分析、提出治理措施,查明地裂缝的规模、分布,提出治理措施;

勘查深度要求:

对区域内的失稳边坡、地面塌陷、裂缝、挖损、占压土地、破损植被等地质灾害项目逐一做出详尽的勘查方案数据,提出具体处理措施。

2、评估:依据地质勘查资料、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进行评估,实现项目投资控制性

治理工程勘查。达到地质灾害治理、土地资源恢复和生态环境修复三方面达到国家、省、市规范要求。

二、勘察技术要求

根据有关规范确定本次勘察技术要求如下:

(1)详细查明区域内地质、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条件。提出详细的岩土勘察资料和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为设计提供依据。

(2)查清地层成因年代及分布规律,提供各层土的物理力学指标,并对各层土进行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3)查明场地有无不良地质作用,确定其成因、分布范围、对场地稳定性的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并提供防治工程所需的基本设计资料。

(4)查清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判定地下水对砼及砼结构中的钢筋的腐蚀性,提供浅层地基土的渗透性。

(5)对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段、特殊地段或有施工特殊要求的区段,进行重点勘察,并应提出评价和处理方案。

(6)依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结合设计及施工方法的要求,提出设计及施工方法所需要的技术参数。

(7)对区域内的失稳边坡、地面塌陷、裂缝、挖损、占压土地、破损植被等地质灾害项目逐一做出详尽的勘查方案数据,提出具体处理措施。

(8)查明并提供各层土的承载力特征值,满足设计要求。提供基坑开挖所需的各项参数。

三、勘察遵循的主要规范

根据《河北省武安市燕山西部铁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勘察招标文件》,结合工程性质、场地条件,本次勘察遵循的主要技术规范如下: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99)

(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4)《建筑地基基设计规范》(GB50007-2002)

(5)《工程物探勘探规程》(TB10013-98)

第三节勘察工作总要求及注意事项

根据《河北省武安市燕山西部铁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勘察招标文件》,本次勘察工作总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1)勘察前与设计人员充分协商,明确设计要求及所需参数,确保成果报告中所提参数充分性和适用性。勘察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及技术操作规程的要

求进行。

(2)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要求,针对各工点的拟定施工方法、埋置深度,确定钻孔平面位置及深度,确定应提供的设计、施工所需

要的地质剖面图和地质参数,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准确、全面的资料。

(3)在勘察实施前,由招标人、勘察人、勘察监理人、技术咨询协调人等一起对勘察布孔方案进行研究,并在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和落实,形成实施方案后进

行勘察。

(4)勘探孔编号本着从小里程~大里程、从线路左侧~右侧的原则。钻探孔编号

从ZX-0001开始,勘探孔编号如下:钻孔ZX-0001~ZX-0800;水文孔编号

从SA01开始,依次为SA02、SA03……。

第四节工作量布置

一、工作量布置依据

根据《河北省武安市燕山西部铁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勘察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布孔方案制定的主要依据有:

(1)招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

(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3)其他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规范、规程和标准。

二、工作量布置原则

1.严格执行上述规范及《河北省武安市燕山西部铁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勘察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采取工程地质测绘、钻探、目力鉴别、取样、水样、标准贯入试验、动力触探、波速测试、抽水试验、水分析等多种方法,全面分析,综合评价。在工作量的布置中,遵循以最优的工作量达到最大效益的原则。

三、工作量布置

根据上述原则,按有关规范布置工作量。

1、1:500地形测量1.147KM

2、1:200地形测量0.3 KM2,1:500断面测量68.29KM、1:200断面测量6.4KM,1:200立面测量1.15KM;

2、1:500工程地质测绘1.147KM2、1:200工程地质测绘0.3 KM2;

3、工程地质勘察工作量布置,共布置各类勘探孔35个;总进尺273M;浅井21个,总进尺105M;探槽土石方160M2。

4、水文地质勘察工作量布置,本次共布置9个抽水孔,同时利用沿线21个工程地质钻孔作为观测孔,另布一个专门水文地质观测孔。

5、物探瞬变电磁法3条剖面,182个物理点;

6、变形监测50个点;

7、土样18件。

四、原位测试及室内土工试验目的:

1.标准贯入试验:确定地基承载力,判断液化等;

2.动力触探试验:确定地基承载力,变形模量等;

3.波速测试:提供剪切波速值,划分场地土类型,计算场地卓越周期等;

4.常规物性:提供比重、天然含水量、重力密度、孔隙比以及粘性土的液限、塑限、砂土的颗料级配等物理性指标;

5.直剪快剪、直剪固结快剪:提供C、φ值等;

第五节工程勘察技术方案

一、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

1、经充分收集与分析已有的地质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1999)结合场地实际情况,确定本标段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的范围、主要内容如下:

(1)研究地貌的基本特征,划分地貌基本成因类型和成因形态类型。

(2)调查可液化土层及新、老堆积土、特殊土工程地质特征。

(3)调查地表水及河床演变历史,搜集主要河流的最高洪水位、流速、流量、淹没范围等。调查地下水类型、基本特征、补给来源和排泄条件,以及地下水动态变化与地表水系的联系。

(4)调查地下古河道、暗浜、含沼气地层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形成、规模、分布、发展趋势及其对工程建设的影响。

(5)调查区域内已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地面沉降的范围、原因及其发展趋势。

(6)搜集当地水文、气象、植被及土的冻结深度资料。

2、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的原始资料应准确可靠、图文相符。对工程设计、施工有影响

的工程地质现象,拍彩色照片并附文字说明。

3、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提交的成果包括:

1、1:500地形测量1.147KM

2、1:200地形测量0.3 KM2,1:500断面测量68.29KM、1:200断面测量6.4KM,1:200立面测量1.15KM;

2、1:500工程地质测绘1.147KM2、1:200工程地质测绘0.3 KM2;

二、勘探孔位置

(一)勘探孔位置确定原则

(1)在施工前进行定点放孔,每孔孔位严格用坐标控制。勘察探前进行调查访问,并采用管线探测仪对孔位进行探测,必要时进行槽探,深度不小于2.5m。

(2)确认孔位处有地下埋藏物之后,在满足勘察精度的条件下可适当移位,移位距离一般控制在2m范围内,不得不超过2m时,应征得业主同意,移位后

的钻孔也要测量其坐标。

(3)以市设统一水准点为基准,对所有勘探孔进行孔口高程测量,回路闭合差满

足测量精度要求。

第六节钻探及取样

一、钻探

(1)岩土定名、描述、围岩分类及土、石可挖性分级执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规定。

(2)钻探现场描述按回次进行,对于厚度大于0.5m地层必须单独分层,并取样及测试。

(3)钻探采用普通合金钻头,初见地下水位以上干钻或采用冲击钻具以锤击方式钻进,量测初见水位后,采用单管泥浆护壁反循环钻进或双重管、三重管正(4)循环钻进,终孔孔径不小于108mm。严禁采用单管正循环和跟管冲击抽筒取芯方法钻进。

(5)除取样段外,全孔连续取芯,按回次顺序整齐排放于岩芯箱中,钻孔验收合格后,将岩芯排成彩色照片留存。

(6)钻探按作业任务书进行,每孔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搬迁施工下一勘探孔。

若钻孔位置处于基坑范围或隧道穿越区域时,终孔后及时用素混凝土封堵;

其他钻孔及时有粘性土回填。

(7)水文地质试验用孔的成孔方法见本标书第五节第14条:水文地质试验。二、取样

(1)取样孔自地面以下1.5m开始分层取样,取样间距一般为1.5~2.0m,层厚大于0.5m的地层必须取样。粘性土用薄壁取土器采用静力压入法采取I级取

样,每个样的有效长度不小于25cm;砂类土需采取I级样时,采用内环刀取

砂器。

(2)取土、砂器提出地面之后,小心地将取样从取土、砂器中取出,立即密封,贴好标识签,直立放于设有防震、防晒、防水措施的样箱中,并于24小时

之内送土工试验室分析。为避免长途运输对取样的扰动,勘察现场设计临时

土工试验室。

(3)粘性土和砂Ⅰ级样试验前,试验人员对试样质量进行检验,开封时若发现有析水或变形现象或长度(数量)不能满足试验项目要求者,及时通知钻探部门

重新取样。

第七节室内土工试验

一、室内土工试验目的

室内土工试验包括物理性质指标试验、力学性质试验、室内渗透试验。

室内土工试验目的主要用于土层定名、土层划分、工程力学性质评价,为地基土承载力计算、沉降量估算及盾构和基坑等提供必要的地基土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第九节勘察成果

一、岩土工程参数的分析和选定

确定岩土参数时,按下列内容评价其可靠性和适宜性:

(1)取样、试验操作等因素对测试成果的影响。

(2)采用的测试方法及取值标准。

(3)测试方法与分析评价方法的配套性。

(4)必要时采用多种方法测试,进行分析比较。

按岩土单元、区段和层位分别统计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计算其平均值标准差及变异系数。

勘察报告中提供岩土参数的平均值、最小值、最大值、标准差、变异系数及子样数。

二、勘察报告的基本要求

1.报告满足施工图设计对支护计算、地基计算、涌水量和降水计算及其它设计计算的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1)详细划分地层,提供各项设计需要的岩土参数。

(2)详细划定各地段的围岩类别。

(3)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规律,提供含水层的渗透系数,以及地下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作出评价。

(4)对土压力进行分析评价,对地基基础方案、支护方案、降水或截水方案、不良地质及特殊地质的治理提出建议。

(5)对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地质问题进行预测,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2.对明挖法施工的分析评价包括下列内容:

(1)土压力的计算参数,对土压力大小、特点的评价。

(2)岩土透水性或隔水性的评价,对施工排水或截水方案的建议。

(3)基坑开挖引起岩土体移动对邻近工程影响的分析评价,并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3.对矿山法施工的分析评价包括下列内容:

(1)指出冒顶、边墙失稳、洞底隆起、围岩破坏的可能形式和围岩稳定的薄弱部

位,提出防治措施。

(2)对可能出现高地应力地段,进行地应力对工程影响的分析,并建议进行地应力观测。

(3)指出可能涌水地段和突水地段,提出防治建议。

4.分析评价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包括下列内容:

(1)基坑开挖或隧道掘进,引起地面下沉、隆起或水平位移,可能导致对邻近建筑物及地下管线的影响。

(2)施工降水导致地下水位变化,出现区域性的降落漏斗,水源枯竭、水质恶化、地面固结沉降、生态失衡的预测并提出防治措施建议。

(3)隧道建成后,在其上部及两侧一定范围内,对新建建筑物、大面积地面超载及其它影响隧道安全施工活动的评价。

(4)工程建成后造成的环境问题的评价。

三、勘察报告预计提交的内容

在对勘察原始资料进行整理、分析的基础上,对拟建场地结合拟建物性质进行评价,最终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预计提交的主要内容有:

(一)前言

1.勘察目的、任务及要求、拟建物概况、勘察方法及工作量布置。

2.场地地形、地貌的描述与评价。

3.引用的水准点位置及高程。

(二)场地土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1.地层的分布规律及土质特征。

2.地基土均匀性评价,特殊土层及岩土变化较大时进行工程地质分区,必要时提供

等值线图、立体图。

3.地基土物理力学指标统计,岩土参数的分析及选用评价。

4.提供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如变化较大分区提供)。

(三)场地水文地质条件

1.提供地下水埋藏条件及地下水位年变幅、地下水类型、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渗透系数、影响半径等水文地质参数等。

2.场地地下水水质及对砼、钢筋砼中的钢筋及钢结构的腐蚀性评价。

3.浅层地基土的渗透性。

(四)预测分析场地地震效应

1.场地抗震设防烈度。

2.场地内饱和粉土、砂土地震液化可能性判定及评价,液化时确定液化指数及液化等级。

3.提供结构抗震设计所需的场地类别等资料。

(五)主要成果附件

1. 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2.工程地质柱状图

3.工程地质剖面图

4.室内试验成果表

5.地球物理勘察成果图表

6.勘察点测量成果表

7.岩芯照片

四、勘察报告的提交

资料汇总分析及报告编写过程中,由项目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对各中间成果进行自检,项目总工抽检。

报告初稿完成后,由项目总工组织有关人员及专家进行会议评审。

会审合格后,报送工程监理人审查。审查合格后,正式由发包人委托的单位进行审查,不合格时保证及时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工作,直到合格,造成的一切影响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承担。

根据发包人、监理人、技术咨询协调人审查结果,若为不合格资料,首先分析产生不合格的原因,针对原因重新勘察或资料整理,并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所发生的费用及影响设计的后果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承担。

第十节质量保证体系

我单位是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单位,外业勘察方案由院总工及专业总工审定,外业施工由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现场严格控制,土工试验全部采用自动采集,勘察报告须经三级审核才能出院。另外,下一道程序对上道程序进行严格验收也是质量保证的一个重要因素。

针对本工程,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保证严格按国家、沈阳市有关规范进行内、外业各项工作,项目总工、专业总工及院总工对工程质量直接把关、负责。按质、按期提交详细、完整的勘察成果,保证满足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并做好以下工作:

(1)针对本工程成立项目组,委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体负责,确保勘察工作顺利进行。

(2)服从甲方指定的监理人的监督、检查和对进度拨款支付等的初步认定管理。

(3)及时向监理人通报勘察情况,当遇到重大原则问题时,及时与监理、甲方协商解决。

(4)做好现场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按规程操作,做好现场记录,按现场监理要求将现场记录上报。

(5)服从甲方指定的技术咨询协调人(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的技术咨询和指导意见,按统一标准编写工点报告资料,接受技术咨询协调人对成果资料的验收,按验收意见进行修改。

为了充分理解目的任务,明确业主明示的和隐含的期望,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总工程师、生产副院长分别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对招标文件、合同进行评审,编制详细的《质量计划》,从文件控制、记录控制、管理职责、合同评审、人员培训、采购、生产和服务提供、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产品防护、监视和测量控制、不合格品控制、数据分析、持续改进等方面进行控制,保证为业主提供100%的合格产品。

一、文件控制

(1)完成本项勘察除了需要业主提出的技术要求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外,还需要《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

(2)除上述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外,还需要院作业文件《岩土工程勘察外业作业指导书》、《圆锥动力触探、标准贯入试验作业指导书》、《物探作业指导书》、《工程测量作业指导书》等作业指导文件及专门为本项工程而制定的《质量计划》、各勘探孔的《单孔技术方案细则》。

(3)技术质量科负责提供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院作业文件,并确认版本的现行有效性,加盖受控章,现以备齐。项目经理部负责制定该工程的《质量计划》及《单

孔技术方案细则》。

(4)《质量计划》及《单孔技术方案细则》由技术质量科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发包人及监理人审查同意后实施。

(5)项目总工持有并使用全部技术性文件,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持有并使用相关的专业技术文件,机(组)长持有并使用相关作业文件。

(6)《质量计划》及《单孔技术方案细则》在执行过程中,遇新情况需修改时,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质量策划文件修改申请表》,经原审查、批准人审查批准后修改实施。项目负责人将更改情况及时通知持有部门和执行人。

二、记录的控制

(1)钻探、原位测试、工程测量、物探、土工试验等各种原始记录均由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填写,资料由专业技术负责人每天晚上统一收集汇总,交由项目项目总工统一安排内业人员整理、分析。

(2)记录填写要求字迹清晰、真实准确、内容全面,责任人须亲笔签名;记录不得涂改,但可勘误。记录格式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3)设专人负责记录的保管,建立《记录索引台帐》。记录贮存在防火、防潮、防盗处,以防损坏变质和丢失。

(4)记录随成果报告归档,永久保存。

(5)业主要求提供记录时,派专人随时送达。

三、管理职责

(1)现场设项目经理部,设项目经理一名、项目总工一名。下设财务部、设备部、技术部。

(2)项目经理根据院长授权的范围、时间和内容,对项目自开工到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3)项目总工负责技术协调、资料汇总、技术工作总体安排。

(4)财务部负责预算、资金收支、成本核算、劳动分配等工作。财务部下设计划统计员一名负责各类统计报表。

(5)技术部负责现场技术管理和质量检验工作,设质量员七名、七个专业组。专业组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6)设备部负责材料的采购、管理、工具管理、机械设备的配置、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设备部下设安全员一名,为文明施工、生产安全总负责人。

(7)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收集和传递有关信息和要求,随时与项目经理和有关部门进行联系,项目经理保持经常与业主和供方的联络,保证信息传递的顺畅。

(8)每天晚上召开各部门负责人碰头会,对当日工作进行总结,发现不当之处,及时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

四、合同评审

(1)获得招标文件后,由经营管理科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充分了解招标要求,对存在的疑问及时与顾客沟通达成共识,组织技术质量科及相关公司、处室技术人员查阅资料,了解勘察场地的“三通一平”及交通情况,核对是否与招标文件相符,对院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价。

(2)正式合同签订前,经营管理科组织合同评审工作,其他参加部门有:技术质量科、劳动人事科、财务科、安全保卫科以及有关专家等。

(3)合同评审内容包括:

a)顾客规定的产品要求(包括交付及交付后活动的要求),以及顾客虽然没有明示

但规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必须得到满足的要求是否得到明确识别并得到

确认;

b)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是否明是确;

c)工作量、工期、工程额及结算方式是否合理、明确;

d)院是否有能力满足顾客的质量、工艺方法、工作安全、工期、工程额等方面的

要求;

e)与以前信息的不一致是否得到解决。

(4)合同的变更:因各种原因,生效过程中的合同需变更时,由原合同经办人填写《合同变更申请表》,甲方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报经营管理科,重新评审与审批。

需签订补充合同或重新签订合同时,按新合同对待。

(5)由合同变更引起的文件更改,由合同经办人及时通知执行合同的有关部门和人员。

五、培训

(1)开工前由劳动人事科组织有关专家对参与该项目的技术人员及钻探工人进行专门

培训,着重培训地铁勘察与常规勘察的不同点及新要求、新方法和注意事项。

(2)项目进行过程中若有新进人员或人员更换,也按上一条要求进行培训。

(3)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总工及专业技术负责人随时了解人员工作情况,不妥之处给

予及时纠正。

六、采购控制

(1)所要采购的物资按院《物资采购控制程序》规定从合格供方或经评审合格临时增加的供方处采购。

(2)对所有采购的物资进行验证,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验证不合格的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处理。验证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在供方货源处或物资进入指定地点后进行。

七、生产和服务提供

(1)在勘察实施前,由招标人、勘察人、勘察监理人、技术咨询协调人等一起对勘察布孔方案进行研究,并在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和落实,形成实施方案后进行勘察。

(2)工程开工前由负责项目总工向所有专业组技术负责人进行总体工程技术交底,详细说明工作任务、目标、工作总要求等。

(3)在施工前进行定点放孔,每孔孔位严格用坐标控制。

(4)各单孔或单项工作开始前由专业技术负责人向所有人员进行单孔(单项工程)技术交底,详细说明工作内容、方法、应完成的工作量、应取得的参数及注意事项等。(5)设备、设施和工作环境的配置、使用等按《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相关规定执行,保证过程能力。

(6)现场施工按照质量策划文件、作业指导书、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按《记录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各种记录;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规定做好各种产品的标识工作,填写相应的可追溯性记录;

(7)特殊过程制定作业文件并按照相关作业文件要求进行控制。

(8)粘性土样用薄壁取土器采用静力压入法采取,每个样的有效长度不小于25cm;砂类土I级土样采用内环刀取砂器。

(9)为保证水样质量,拟在抽水试验孔中采取水样,采取后立即封好瓶口,并由技术人员做好采样记录,贴好水样标签。水试样采集数量:简分析水样取1000ml;分析侵蚀性二氧化碳的水样取500ml,并放2~3g大理石粉。

(10)水试样及时化验,清洁水放置时间不超过72小时,稍受污染的水不超过48小

时,受污染的水不超过12小时。

(11)每个钻孔结束前,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再搬迁施工下一个钻孔。

(12)在勘察过程进行中及时对取得的资料进行整理。报告初稿完成后,由技术质量科组织有关人员及专家进行会议评审。

(13)院内会审合格后,报送工程监理人审查。审查合格后,正式由发包人委托的单位进行审查,不合格时保证及时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工作,直到合格,造成的一切影响由联合体各成员共同负责。

(14)根据发包人、监理人、技术咨询协调人审查结果,若为不合格资料,我院首先分析产生不合格的原因,针对原因重新勘察或资料整理,并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所发生的费用及影响设计的后果由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承担。

(15)为保证土样、水样的及时试验分析,同时为避免长途运输对土样的扰动,设立现场实验室。

八、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要求

(1)土样经技术人员检验,检验合格贴标识并填写可追溯性记录。检验不合格的,不予保留,按要求补采,直至合格为止。每个土样均应由技术人员填贴标签,标签上下应与土样上下一致,并牢固地粘贴于容器外壁。

(2)土样标签应记载下列内容:工程名称或编号、孔号、土样编号、取样深度、土类名称、取样日期、取样人姓名。

(3)所有中间成果资料及单项成果均逐一标识,标识内容为工程名称、工程编号、流水序号等,各级责任人签字作为检验合格标识。

(4)岩芯按回次设置岩芯牌进行标识,标识内容为:工程名称、钻孔编号、回次序号、回次深度、岩土名称、岩芯采取率等。明确规定可追溯性要求的范围和程度,如

何标识有关的产品;

(5)最终成果——勘察报告封面、扉页及所附各种图表均注明工程名称、工程编号作为唯一性标识。

九、顾客(业主)财产的控制

(1)本工程中可能使用的顾客财产包括:顾客提供的用于生产、检验的设备和仪器,顾客的知识产权,包括图样、专利技术、独有的技术资料等。

(2)当顾客要求我院使用其提供的财产进行施工和检验时,由合同经办人负责与顾客沟通,明确顾客提供财产的种类、数量、用途、使用要求等,按《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的有关要求签订合同。

(3)顾客财产进入指定位置,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按合同中规定的内容以及有无缺失、损坏和不适用等情况对其进行验证,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填写《顾客财产验证单》。

(4)验证合格后,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有关要求进行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验证不合格时,由合同经办人负责及时向顾客说明情况,商定处理办法。

(5)顾客提供的财产应用于顾客指定的用途,未经顾客书面同意不得挪作他用或做其他不适当的处理。

(6)顾客提供的设备、仪器,验证合格接收后由专人负责其保管、使用,并按顾客要求进行维护。

(7)顾客提供的知识产权,按顾客委托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规定使用。

(8)若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保管人或使用人填写《顾客财产异常情况报告》,上报使用部门负责人,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上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及时与顾客沟通,达成处理意见。

十、岩土防护的要求

(1)Ⅰ、Ⅱ、Ⅲ级土样采取后应妥善密封,防止湿度变化,并避免曝晒或冰冻。土样密封采用下列方法之一:

A 将上下两端各去掉约20mm,加上一块与土样截面面积相当的不透水圆片,再浇灌蜡液,至与容器齐平,待蜡液凝固后扣上胶皮或塑料保护帽;

B 用配合适当的盒盖将两端盖严后,将所有接缝用纱布条蜡封或用粘胶布封口。(2)严格实行试样交接制度,以防试样丢失、损坏:

采样人将试样按规定包装密封后,交由现场工程技术员贴标识同时填写可追朔性记录;试样在运输之前的装箱、防护由现场工程技术员负责;试样在运输时由工程技术员本人(或委托他人)负责防护与送交实验室,填写送样委托单,实现与实验室的交接;实验室验明接收后,负责试样的防护。各阶段的防护内容主要包括:防震、防倾倒、防破碎、防晒、防水、防冻,试样丢失损坏由各阶段相应人员采取补救措施。

(3)防震、防倾倒、防破碎:

试样(特别是土样)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受到撞击、震动可能产生严重扰动,甚至破碎。为了避免这种情况,首先要将试样妥善装箱(试样箱可以是木制、铁制、塑料制的),土样放进土样箱之后,所有空隙均应填塞软质材料(如泡沫塑料、棉絮、稻草等),以免相互挤压、撞击。每箱土样不能装载过多,以人力能较容易搬动为宜,以便在装卸过程中实现轻拿轻放,避免碰撞。运输土样宜采用平稳而少颠簸的车辆。试样贮存时,应放在明显的、不易被人误触及的地方,避免遭受挤压、撞击,以防倾倒、扰动、破碎。(4)防晒、防水、防冻:

应将试样置于高于地面之阴凉处,以防水浸及曝晒。降水时不得使试样处于露天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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