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和属下企业。

本制度车辆管理范围包括集团及属下企业的各类非生产性和非经营性的公务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

办公室是集团公务车辆的管理部门。

二、车辆定编及采购

(一)集团及属下企业车辆配置实行内部定编。集团车辆编制数量按省市车辆定编部门下达的编制数量确定。属下企业车辆编制数量,由集团根据省市定编部门下达的编制和属下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审批确定。

(二)集团及属下企业车辆配置定编,应包括配置数量、车型和配置。集团及属下企业车辆定编指标,由办公室会管理部、财务部编制,报集团分管领导和董事长审批后下达执行。

(三)属下企业车辆配置标准,原则上小轿车排气量不超过2400CC,7-12座商务车排气量不超过3000CC,越野吉普车排气量不超过3600CC。在满足工作需求的基础上,车辆采购应以国产车型为主,严禁超标准购车和超豪华装饰车辆。

(四)集团及属下企业车辆配置定编总指标采取一次性审批下达,执行过程中按年审查和调整,各属下企业按年度向集团报批专项采购计划和预算。集团年度车辆采购计划和预算由办公室编制,会财务部后报集团分管领导和董事长审批执行。

集团年度车辆采购计划和预算由办公室编制,会财务部后报集团分管领导和董事长审批执行。

年度车辆采购计划和预算由办公室编制,会财务部后报集团分管领导和董事长审批执行。

采购计划和预算由办公室编制,会财务部后报集团分管领导和董事长审批执行。

计划和预算由办公室编制,会财务部后报集团分管领导和董事长审批执行。

(五)集团及属下企业车辆定编指标执行情况,由办公室按年度进行检查,并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当年审批的车辆购置计划和预算不能延至下一年度使用。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需变更采购计划、车型或预算的,须另行向集团报批。

(六)集团及属下企业车辆采购应向地区一级的车辆代理供应商采购。一次性采购两辆(含)以上同类型车辆的,必须采取招标方式采购并按集团有关制度执行。其它情况可采取多家(不少于3家)询价比价方式采购,询价结果按集团有关制度审批后执行。

(七)各单位在车辆采购过程中,必须认真检查车辆质量、配置和必备资料,并按规定购买各项税费、规费和保险(全保)等,在上述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收车和支付购车尾款。各单位购车后,必须及时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并填写《车辆档案登记表》,报办公室备案。

规定购买各项税费、规费和保险(全保)等,在上述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收车和支付购车尾款。各单位购车后,必须及时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并填写《车辆档案登记表》,报办公室备案。

二、车辆使用及日常管理

(一)集团车辆使用及调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集团领导(含总经理助理)工作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个人上下班交通问题以交通补贴包干形式解决。集团各部门(含中层管理人员及以下员工)在广州市中心区域(以办公室通知范围为准)日常公务活动和外勤工作,原则上不安排公务车辆,以交通补贴包干形式解决公务交通和上下班交通问题。

(二)集团公务用车主要保证公司领导工作用车、公司接待、广州市中心区以外公务活动、公司银行现金存取、公司财务票据业务、公司文件交换和机要件取送、特殊需求的重大公务(商务)活动、公务陪同、公司安排的集体活动和其它特殊紧急公务等。

(三)集团各部门公务用车应填写《用车申请表》,经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和办公室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和记录。

(三)属下企业实行公务交通补贴包干的,可参照上述规定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报集团审批执行;未实行公务交通补贴包干的企业,公务用车由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安排,企业领导不设专车;乘坐企业上下班交通车的企业领导和员工按有关规定收取交通费。

(四)各单位车辆应由固定专职驾驶员驾驶,驾驶人员驾驶车型必须与驾驶证准驾车型相符,违者造成交通事故和损失的,由当事人和相关联

的行政管理部门承担责任。

(五)集团车辆原则上不借给集团以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需临时借给集团以外单位使用不超过三天的,须报发展能集团分管领导批准;外单位长期借用的,最终报集团董事长审批。车辆借用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修费用原则上由借用单位承担,所发生的事故责任及一切损失由借用单位承担。

(六)集团属下企业借用集团车辆,借用不超过七天的,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借用七天以上,一个月以内的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借用一个月以上的报集团董事长审批。有关审批手续及责任按上述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集团车辆原则不借给个人使用。因工作需要借给个人使用的,借用一天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借用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的,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借用一周以上的,报集团董事长审批。有关审批手续及责任按上述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凡未经批准擅自将集团车辆外借的,一律严肃处理。如因此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将一并追究当事人和借用人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集团车辆统一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长途行车250公里以上允许在指定加油站以外的加油站加油,其发票经办公室车管人员审核确认和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车辆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费用按月由办公室专人办理结帐手续。

第二十三条 车辆长途行驶500公里以上或大客车、中巴车长途行驶

400公里以上的,原则应安排2名专职驾驶员出车,避免长途疲劳驾驶,保证行车安全。

第二十四条 集团车辆使用完毕、班后或节假日期间,必须统一停放在公司指定的车辆停放点。因工作需要,车辆在班后或节假日期间需在公司指定停放点以外场所临时停放的,须经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同意。车辆临时停放,应选择正规的车辆保管场所停放,并索取正规车辆保管发票。

第二十五条 集团及属下企业必须为车辆按期购买全保保险险种以及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按期办理车辆的年审工作并自行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第四章 车辆保养与维修

第二十六条 新车上路行驶,须严格遵守转动部件磨合期最高时速限制,经常检查机油清洁度和部件性能情况并做好情况记录。

第二十七条 运行的车辆每5000公里原则上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和保养,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报车辆管理人员,按程序批准后及时予以排除。

第二十八条 车辆应定期清洁、打腊、吸尘,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原则上每周进行一次车辆清洗、吸尘和除菌,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车辆打蜡保养,每年进行一次车内清洁和除味;对外接待用车时,应提前进行车辆清洁;长途用车和雨天后应及时清洁车辆;不得在车内放置配置外的个人无关杂物,车内前后玻璃不得张贴与年审标识无关的贴纸类或悬挂装饰物。

第二十九条 集团车辆必须在公司指定的维修厂进行保养和维修。车辆在使用和保养过程中,一旦发现故障和损坏,驾驶员必须及时报告车辆

管理员并说明原因,由车辆管理员提出维修意见,按程序批准后及时安排维修。

(一)车辆常规保养和单次维修费用在200元(含)以内的一般性维修项目,由车管人员鉴定和安排维修。

(二)单次200元以上的保养及维修项目,由车管人员提出鉴定意见后,按集团财务审批制度规定的程序及权限审批。

(三)车辆在长途行车途中或远离指定维修点出现突发故障时可就近维修,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及时电话报办公室领导批准。正常情况下,凡未经批准送维的费用不予报销。

(四)车辆进行常规保养和维修,原则上需事先填写申请表,按程序报批后,由车辆管理员统一安排维修。

第三十条 集团车辆指定保养维修点必须具备车辆各级保养和大修的资质,并通过市场比选方式选择确定。原则上办公室每半年对维修点的维修和服务质量考核检查一次,一年进行一次综合项目市场比选,确定继续指定或另行选择。

第五章 车辆调配及报废

第三十一条 集团车辆调配和报废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按集团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执行。

第三十二条 车辆调配是指集团及属下企业因工作需要和资产调整,对车辆产权和使用权进行的相应调整。集团对属下全资子公司车辆可直接

进行调配。属下企业需在集团范围内调配车辆的,须向集团提出专项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办理。车辆调配的同时,应相应办理有关资产划拨和产权变更手续。

第三十三条 集团及属下企业车辆报废应根据车辆的实际情况并符合政府规定的报废年限和条件。属下企业车辆报废应上报集团并经办公室鉴定后,按集团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报废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专项审批手续。凡到达规定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得办理调配和转让。

第三十四条 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所属企业可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情况进行调配、转让或拍卖,但须报经集团审批。

第三十五条 车辆办理报废和拍卖转让后,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车辆管理部门应及时做好原有车辆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

第六章 车辆行驶及安全

第三十六条 驾驶人员由于车辆乱停乱放或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原则上不予报销。由于车辆突发故障等特殊情况导致违反交通规则而被罚款的,需经单位车管人员核实,最终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后方予报销(属下企业需经分管领导审批)。

第三十七条 不得将车辆交给本单位无《机动车驾驶证》或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人员驾驶,由此发生交通事故和经济损失由借车人和驾驶人各承担责任50%,并视情况作严肃处理;擅自将车辆交给外单位无证人员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和经济损失,由借车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视情况作严肃处

理。

第三十八条 每天出车前,必须提前发动车辆并检查车辆的机械及安全状况,连续行车超过4小时的,应每4小时停车休息检查一次,确保车辆行驶安全。发现故障应及时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应及时报告车管人员。

第三十九条 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交警,听候处理,同时向单位车管人员报告;交通事故中有人员伤亡的,应采取积极措施救治并向单位车管人员或部门领导报告,严禁逃逸;驾驶人员应如实向交警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第四十条 车管人员接到驾驶人员或他人对交通事故的报告后,必须迅速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并报告部门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联系现场堪察,做好善后与理赔相关工作。

第四十一条 严格执行交通事故报告制度。一般事故应及时向本单位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人员轻伤或车辆损坏较重的,除立即向本单位行政管理部门和分管领导报告外,应同时上报集团有关部门及领导(包括: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和集团分管领导),并在两天内向集团呈交书面报告;有人员重伤、死亡或车辆严重损坏的,必须同时报至本单位主要领导和集团主要领导,并在24小时内向集团呈交书面报告。属于安全生产管理范围的交通事故,同时向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发生交通事故隐瞒不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第四十二条 交通事故结案后,相关单位(部门)应根据交警部门的

责任裁定,将事故经过、善后处理、原因分析、对当事人的处理意见以及交警部门签发的交通事故责任裁定书,向集团作专题报告。

第四十三条 集团执行公务出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交警部门结案书裁定的责任划分和保险公司的赔偿情况,由办公室会财务部门提出当事人承担经济损失责任的处理意见,报集团分管和主管领导审批执行,并对当事人及时进行教育。当驾驶员对交通事故负全责时,超出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并计扣其当月工资400元;当交通事故双方均负有责任时,超出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50%,并计扣其当月工资200元;当对方对交通事故负全责时,驾驶员不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四条 驾驶员未经批准擅自出车或因私事用车发生交通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扣罚当月工资1000元。情节严重者,还将进行记过、停职、降级或开除处理。

第四十五条 高速公路行车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和高速高速功利型车管理规则。乘车人员不得以赶时间为由,要求驾驶员违章超速行驶,不得在车内大声谈笑分散驾驶员注意力,并对驾驶员安全行车起监督作用。凡执行高速公路及长途行车任务的驾驶人员,出发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各部位,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严禁带故障行车。

第四十六条 车辆临时停放或定点保管场所必须是正规的车辆保管场所。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必须及时锁好方向盘、防盗锁、车窗和车门,做

好检查并随身携带车辆证件和钥匙使。发生车辆被盗案件应保护现场和立即报案,及时报告单位车管部门、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并应在24小时内将事件经过和处理情况书面报办公室。无法破案追回车辆以及超出保险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将根据责任以及集团《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与高值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同时,相关单位及部门应在事件结案后形成书面文件报集团。

第七章 驾驶人员管理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持有经公安部门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方可驾驶相应的车辆。

第四十八条 驾驶人员和乘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公安部《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广东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交通法规以及集团的车辆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 驾驶人员要自觉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和培训的义务,所属单位有强制驾驶人员参加交通安车辆;长途行车到达目的地和回到公司后,应向车管人员报告;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驾驶人员负责。

第五十一条 当驾驶员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时,所在单位和部门除积极采取措施处理事故外,应根据驾驶员实际状态对其作临时停岗处理,保证行车安全。在事故处理完毕和确定责任后,视情况安排驾驶员重新上岗。

第五十二条 驾驶员执行出车任务前和出车期间,应保持良好精神和身体状态,禁止饮酒、熬夜和服食带有兴奋或催眠、镇静作用的药品。驾

驶员发现身体不适不易开车,应及时报告车管人员作人员调整,确保驾驶安全。

第五十三条 驾驶人员在执行出车任务期间主动参与抢险、救死扶伤、协助公安机关缉拿案犯有立功表现,为公司赢得荣誉的给予重奖。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上述集团车辆使用、管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经办人填报,经车管人员审核后,按集团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审批报销。办公室车辆管理员负责按月做好费用统计分析工作。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由发展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集团原车辆管理制度相应废除,其它制度规定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1.集团车辆编制审批表

2.集团车辆编制下达表

3.集团车辆采购审批表

4.集团车辆档案登记表

5.集团车辆维修审批表

6.集团车辆事故报告

7.集团工作用车申请表

8.集团车辆保险档案登记表

9.集团车辆理赔情况统计表

10.集团车辆费用统计

11.集团车辆驾驶人员备案表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XXXXX公司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驾驶公务车员工。 第三条车辆管理 (1)公司公用车辆的管理、调度、保养、维护、费用核算,以及车辆的证照保管、年审及保险办理等均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 所有公用车辆的钥匙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保管或由办公室指定的车辆管理负责人保管。 (2)车辆调度实行急事、特事优先使用、先申请先用、外出同路并用的原则。尽力保证各部门工作需要及急事急办者的必要用车。目前公司有三辆公务车,公务车的各类证照由车队的直属上级统一保管,各种稽核事务由车队上报直属上级后派人员办理,车队队长负责监管维修、检验、清洁等。 (3)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派车。如不按规定办理申请,禁止派车。 (3)使用公务车须填写《用车通知单》,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和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加邮费、过路费、维修保养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办公室每

月统计整理并不定时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并给予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次犯错者应给予处罚,并停止其使用权利。第四条车辆使用 (1)公务车严禁私自租借给非本公司人员。公司以外单位或客户个人借调公司车辆,须由行政办公室调度,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借用。(2)公务车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如司机不在,驾车员必须持有合法驾照。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4)驾驶员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5)驾驶员禁止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罚款(经公司特许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7)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门,防止车辆被盗。 (8)驾驶员应文明驾车,严禁疲劳开车,严禁酒后驾车。 (9)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维护车辆的清洁干净。恶意破坏车辆机件、外观者,给予重罚。 (10)为私人目的借用公务车也须填写《用车通知单》,注明“私用”,并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才可使用。 (11)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全部由使用

公司企业车辆管理规定

公司企业车辆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公司、企业车辆管理 制度范本 拟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修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则 第一条目的: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行驶、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责: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先向综合管理部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综合管理部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细则 第四条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使用,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批准,综合管理部备案。

综合管理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出车登记表》,将每次 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由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后,由综合管 理部发放《调车单》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调车单》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 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第五条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 提前向综合管理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 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综合管理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第六条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车辆 使用后超过晚上21点除外)。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 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第七条车辆用油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购买,综合管理部办理加油卡,并根据《车辆登记表》信息,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票给 车辆驾驶员进行加油。 第八条公司车辆一律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综合管理部建立车辆的用油台帐,每月核算一次,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第九条建立奖节罚超制度,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每月耗油量在定额之内,按实际节约数提取10%~15% 做为奖金。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车辆在外加油 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条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日常车辆管理制度

北仑宁润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日常管理 1.公司公务车日常管理、证照验审、加油等事务统由行政部负责管理,并定期指派专人负责钥匙保管、车辆加油、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行政经理申请调派,并登记“出车登记表”(表格格式附后),记录清楚出车人、出车/返厂时间、行驶里程、出车事由等,出车登记表由行政订本保管,司机每次出车前必须填写,行驶里程数在回厂后由行政查看后补填;行政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 3、行政主管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对于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去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二、车辆日常使用要求 1.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且严守交通规则。 2.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使用者在车辆回厂后应将车辆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及时将钥匙上交行政部;对于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使用者赔偿损失。 5.在不影响公务情况下,酌情满足员工因私用车要求。私人目的借用公

车应在“出车登记表”中进行登记,备注中注明“私用”,并经过总经理签字后行政部方可提交钥匙放行;所有私用费用均由个人承担,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私人负担。使用者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并加油后按照规定时限返还给公司。 三、车辆用油管理 行政部应建立车辆的用油台账(台账格式另附),严格核算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发现异常及时向行政经理汇报,并做好与财务的定期核对工作,确保数据无误; 1、公司油卡由行政部专人保管并负责定期油卡的充值,发票开具、台账登记等工作; 2、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允许现金加油,公司车辆一律凭卡指定加油站加油。对于如油卡坏了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电话请示行政经理后方可特事特办; 3、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并在加油后及时提交行政部进行台账登记;行政部应当将每次的加油小票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后,每个月将加油小票连同车辆加油发票及附件一起上报财务审核。 四、车辆保养管理 1. 驾驶人员要爱护车辆,精心保养,使车辆保持良好状况。如需维修,由行政部按照货比三家,选择质量好价格低的汽修厂进行修理或在公司指定的维修点修和更换汽车零配件,并做到提前电话汇报。在支付维修费用的同时,应要求维修点必须开具 17%的增值税发票,并提供相对应的零配件明细

生产车辆管理制度

生产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生产车辆管理,确保公司各单位的生产用车,实现生产车辆管理的安全、高效、低耗、快捷,特制定公司生产车辆管理制度。 一、定义 本制度所指的车辆为:厂区内用于生产使用的铲车、自卸车、叉车、四不像、污泥车、接铁车。 二、车辆明细 目前厂区现有生产用车39辆,其中铲车11辆、自卸车7辆、四不像8辆、叉车4辆、接铁车6辆、污泥(水)车3辆。 三、车辆管理职责 1、车队为生产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驾驶,及生产常用车辆的安排工作; 2、调度中心负责临时用车的调度工作,应急状态下,有权调度生产常用车辆; 3、生产单位为车辆的使用单位,必须明确兼职人员负责内部常用车辆的调配工作,确保驻厂车辆的合理使用。 四、生产用车计划管理 生产用车计划提报:用车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分为长期用车计划、日常用车计划、临时用车计划、紧急用车计划,用车计划分为月、日、临时、紧急四种计划,由使用单位提出,分别报至车

队、调度中心。 五、计划用车内容 1、长期用车计划:指相对固定的生产车辆,长期使用。计划提报方式:采取按月提报,每月23日前上报至生产技术部。 2、日常用车计划:指根据公司各项生产任务、设备检修、重点工作所需生产车辆的情况,有计划的提报生产用车计划。计划提报方式:当日16:00前申报次日及以后用车计划。 3、临时用车计划:指无生产作业计划临时发生的生产用车计划提报方式: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填写计划单上报。 4、紧急用车计划:各用车单位因生产任务急需,可采用电话提出需求,由调度中心组织安排车辆,24小时内补报用车计划。 5、调度中心针对各单位提报的用车计划,根据现有的车辆资源情况,按合理调配、节约高效的原则,统一安排车辆,长期、日常计划于当日下班前给予回复,临时、紧急用车计划于接到计划后10分钟内给予回复。 六、生产车辆日常管理 1、车队要强化外租车辆及内部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公司内部生产车辆做好日常的使用、维护、保养和大中修等工作,按专业的要求组织好备件、消耗品的管理,确保车况良好,满足用车单位需要; 2、各用车单位要严格按照调度中心批复的生产用车计划,

私营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私营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强化和规范管理,明确责任,方便工作,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安全隐患,提高办事效率,根据目前车辆使用现状,特制定公司公用车辆管理规定(试行稿)。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车辆为公司使用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车辆档案管理 (一)车辆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按车号登记备案。 (二)车辆的保险、验车、牌照等手续,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建立车辆档案,即一车一档案。 第四条公务车辆调配管理 (一)公司员工因公务用车时,需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向行政主管申请出车,并说明所去目的地。 (二)车辆调配主要业务范围 1、财务人员的银行现金支取业务。 2、接送公司宾客。 3、其他紧急和特殊情况的用车。 (三)正常车辆调配由行政人事部专管车辆调度。有下列情况者须经上级审批。 1、单独一人特殊情况去市内公务业务请车的,须行政人事部主管批准。 2、私人用车须经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手续和交清费用。

3、紧急突发事情时,为争取时间,可先派车事后向领导汇报。 第五条派车程序 (一)用车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向行政部申请用车理由。 (二)驾驶员要认真填写派车单(见附表一)。 (三)员工特殊情况私人用原则上不予批准,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四)私人用车经领导批准后采取收费的方式从个人当月工资中扣除。用车标准按照0.7元/公里计算,于用车人当月工资中扣除此费用。 第六条车辆费用及报销程序 (一)公司公务车和部门专用车,每年每台车设定400元洗车费用。司机要根据天气和季节变化合理调整好洗车次数和频率。 (二)专用(固定)车辆的燃油费在大连市内办事(不包括北三市)车补为1000元/月,其他实报实销。 (三)公务车燃油费、过桥费等费用的报销程序由公务车司机保存整理,填写好出车费用理由和派车单一起逐级上报审批报销。 (四)专用(固定)车辆由本人驾驶在大连市内(不含北三市)因公办事用车,每月按确定标准发给车补,超出此地区范围行车工作的(高速公路起点到终点间的往返里程为增加车补的里程),按其车型百公里油耗标准及行车公里数折算后增加车补费用。例如:某车百公里油耗为10升,跨区域行车往返200公里路程应为20升油,每升油为6.76元,集团应给该车增加报销车补6.76元×20升=135.20元,其外出行车的过桥费和存车费据实报销,同时要填写好出车费用理由和派车单按流程报销。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办法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业务部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1.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公司统一负责管理。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综合部填写《派车单》申请调派,综合部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3.每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等。填写完整的《派车单》交由综合部备案。 第二条车辆使用 第三条 第四条 1.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 2.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5.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9时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车辆保养 1.车辆应由公司指定地点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者,

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2.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14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违规与事故处理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1)无照驾驶。(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2.违反交通规则,第一次提示注意,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后个人负担罚款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 宁夏喆睿工程机械贸易有限公司 一、基本原则 1、公司车辆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2、公司有关车辆的购置费、保险费、汽油费、维修保养费等费用均由行政部向总经理办公室报批后统一办理。 3、驾驶公司车辆外出须经过部门经理同意后可以外出,否则将按违规处理,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严禁无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 5、公司车辆无总经理批准严禁外借车辆。

最新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范例12篇)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范例12篇)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一): 一、用车原则 车辆使用坚持为工作服务、为急需服务和统一凋配的原则,淡化用车意识,加强车辆调度,保证车辆安全,提高用车效率,节俭车辆开支,严禁公车私用。 二、用车 1.局领导不设专车。根据需要可酌情接送。 2.科室下基层工作,属机关统一安排或急需者,视车辆情景,予以安排

车辆。 3.短途用车实行送达再接制度。 4.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实行出车在登记薄和小黑板上登记制度,平衡司机工作量,避免疲劳驾驶。 5.司机负责填写;出车登记簿;。出车登记簿分为里程、地点、用车人、油票数量等项目,由司机本人如实填写,一天一登记、一月一小结,交办公室主管人员审核后,做为司机领取补助及年底考核司机的依据。 三、开车 1、司机和办公室主管人员通讯工具要24小时坚持畅通。办公室主管人员和司机的通讯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司机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司机必须坚守岗位,随叫随到。

2.司机行车时应坚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心不适随时报告,严禁疲劳驾驶。 3.车管人员和司机要坚持车况良好,严禁派、开病车,消除事故隐患。 4.司机不准私自用车和酒后开车、让他人开车,否则,后果自负。情节严重者,另行研究处理。 5.机关所有工作人员不准私自开车,否则,需写出书面检查。 四、车辆停放 1.市内工作时间以外一律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将钥匙和存车牌随身携带;

2.市外停车,应交有关人员看管,或司机本人看护,不准将小车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否则出了问题按濮综治办(1994)12号文件精神,除追究有关人员职责外,还要对直接职责人实行经济处罚。 五、油料管理 1.车辆燃料实行定点加油。加油时凭车管人员开具的加油批准单,司机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加油后2个工作日内将加油站工作人员签字的回执联经车管人员登记后交计划财务科留存。 2.长途出车途中加油,可由司机掌握适量购买,用车人审签后及时报办公室主管人员登记报销。 3.车管人员每月将油料购置、使用情景盘点一次,在办公室主任碰头会上通报情景。每辆车的行驶里程、耗油情景,半年统计一次,将统计结果送领

车辆日常管理制度

车辆日常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日常管理,杜绝违规现象、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各项工作正常、高效运转提供便捷、有效服务,特制定车辆日常管理制度如下: 1.市所公务车辆由综合办统一调度;全所公务、业务车辆根 据综合办统一加油、维修。 2.车辆实行定部门和租车制度。由食品中心管理,由建轻 化中心管理,车辆产生的费用(车辆保险、保养维修费除外)计入各中心的运行成本;其他车辆均按租车制度执行。各部门租车要填写《租车申请单》。《市区内租车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和领车人签字,《市区外租车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领车人签字。市区外租车应提前一天将租车申请单送交综合办,以便统筹安排。车辆使用按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特任务、后其它事项的原则安排。 3.租用车辆办完公务后,必须及时返回综合办,完整、准确 地填写行驶净里程和用车时间,经综合办负责人、驾驶员核定后签字。租车申请单结算表存根由租车部门保存,下联由综合办存放,作为列支依据。 4.租车费用。市内租车费按时计算。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计 算,超过半小时不满小时按小时计算。费用的具体运算方式是:驾驶员工资元小时保险元小时燃料元小时出车补助元小时维修费元小时折旧元小时养路费元小时=元小时。市外租车费按公司计费:元公里数。 5.综合办将各部门租用车辆情况逐月汇总考核,报所分管领 导,交财务室。 6.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不得转交、借给他人驾驶。部门 负责人不得擅自开车。

7.所有车辆下班后和节假日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停放。否则,按不归位处理;同时,锁好车门窗,防止车辆被盗。 8.综合办负责建立车辆归位和日常使用情况督查制度,严查未按时归位及擅自出私车现象。 9.车辆出市必须向综合办报告,对外出所产生的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由综合办审核后方予报销。 10.各部门要全程监控车辆的去向及工作线路,合理安排工作线路、程序,提高与车辆配套的驾驶人员的技术水平,以最大限度节省开支。 11.驾驶员要如实向分管领导和综合办报告车辆里程、工作量及车辆状况。 12.所领导出差后,车辆由综合办统一保管。 13.车辆维修按《车辆维修制度》执行。 14.车辆用油按《车辆燃油管理制度》执行。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车辆使用管理 一、职责 1、管理中心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配送车辆由营销部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各部门综合办公外出需填制《车辆出车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配送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登记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3、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管理中心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4、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

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中心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5、驾驶人员下班车辆自行保管。务必保证车辆的安全,如有损失责任自负。 三、物流配送车辆使用管理 1、由公司营销部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3、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4、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西宁市路况、路名。 5、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6、送货车辆驾驶人员应填制《车辆派遣登记表》,与库房、工地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清点、交接工作。否则出现货物不符情况将根据《车辆派遣登记表》交接签字确认责任人并付全责。 7、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车辆用油管理 一、职责 1、公司管理中心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 2、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公司员工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公司员工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含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停放管理,维护区域秩序,营造公司和谐氛围,深入开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 本规定。 一、员工车辆的管理 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各部门及时更新车主、牌照后以书面形式交物业管理部备案,获准后方可停放车辆。 2、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免费停放使用,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不负责车辆保管。如停车区域发生被盗、车损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进入公司后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4、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一车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停放在车位上车辆,车头向外依次停放,停放公司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车辆,须沿道路右侧顺序停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若有违规停放,经查获或举报核实,物业管理部将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5、员工车辆严禁停放在小巴停车场,大吧停车场优先保障客用车辆停放,在客用车辆较多或公司举办赛事活动时禁止停放。 6、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管理人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7、进入停车区域内的车辆,如对公司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请勿在停车区域内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8、严禁装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区域,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

公司车辆日常检查维修保养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公司车辆日常检查维修保 养管理规定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5412公司车辆日常检查维修保养管理规 定 Company vehicle daily inspection and maintenance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公司车辆日常检查、维修及保养管理规定 (一)车辆保养由小车班负责人按月出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实行车辆保养定人、定位、定项目、定工具,并根据维修保养项目的大小、费用等情况向财务部报预算,待财务部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各驾驶员负责自己驾驶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由驾驶员申请,经小车班负责人协调同意后方可执行。当班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正常工作,未当班驾驶员跟踪修理厂所维修保养的项目。(注:跟踪的目的在于确认修理的项目、换件、修理时间无拖延,确保按时取车,保证正常工作的调度运行。)

(三)各驾驶员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清洁工作。 (四)小车班负责人每周不定期检查车辆的保养、清洁和维护工作。对一次保养清洁不到位者提出口头警告,对两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处理。 (五)小车班负责人需每月向行政部负责人汇报一次月工作总结,包括各驾驶员工作情况、车辆情况、出车情况等。 (六)驾驶员在行驶中,如发现车辆有异常,应马上选择安全的地方停车检修。若不能解决,应即设法向小车班负责人讲明情况,由小车班负责人派专人处理。 (七)检查细则: 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瓶液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清除嵌在轮胎内间及表面的杂物。 3.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检查方向机、转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公司内部的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的车辆管理制度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要求: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其他支出等事项统一由综合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总经理委托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综合部申请调派,综合部应事先得到总经理批准,综合部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4)、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5)、费用报销 a.公务车油料费由司机通过加油票及里程数登记实报实销。即每加一次油则在综合部登记一次里程数,综合部根据里程数及出车情况审核,审核无误后交分管领导及财务部报销。 (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附加服务事先应向总经理及时报告。

(7)、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综合部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8)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分管副总或者总经理批准。 (9)、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0)、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1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1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综合部、以及相关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13)、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文档.doc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文档1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1.2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2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3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 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2.2.4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2.2.5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6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2.3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2.3.1公司配送部、备件库、售后部均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3.2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2.3.3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保养、维修、使用等细节规定

盛世基建车辆管理规定 目录 一、车辆基本信息管理 1、车辆基本信息 2、档案管理 二、日常管理及使用规则 1、车辆卫生 2、车辆保养及其他费用缴纳 3、安全驾驶 4、车辆出入、加油、维修操作流程 三、私人用车规定 1、申请及油费负担规定 2、费用计算及收取 四、公司借用员工车辆规定 1、费用计算 2、费用发放 五、公司车辆外借制度 六、车辆事故处理规定 附:车辆使用安全协议

一、车辆基本信息管理 1、西青公司车辆基本信息如表所示: 此表可根据各分公司实际情况调整 (1)车辆管理人员主要负责车辆的卫生、保养、日常维护,并定期检查有无异常声响,加玻璃水,加油等; (2)车辆按所属部分划分使用权限及费用报销归类(即管理人≠使用人);部门之间借用车辆,需经被借部门负责人同意。 2、档案管理 (1)档案存放规则: 1)档案包括购车发票、保险单、备用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税完税证、保养手册、用户手册及《车辆保养记录表》、《车辆事故记录表》等。 2)一车一盒一表:每辆车档案单独存放到一个文件盒内,保养记录、事故记录表单每辆车单独登记。车动,则档案动,避免因车辆调动导致档案丢失,实现历史可追溯。

(2)保管人:前台接待 (3)借阅规则:借阅人到前台完整填写《车辆档案使用登记表》 二、日常管理及使用规则 1、车辆卫生标准 (1)车辆外观(含牌照)无灰尘、无污渍、玻璃清晰干净;(2)车内卫生经常擦洗,无烟灰、尘土、垃圾纸屑,保持车内空气清新,无卫生死角; (3)车辆后备箱整齐、干净。 2、车辆保养 (1)汽车保养小常识 ●机油滤清器:5000-10000公里更换 ●空气滤清器:5000公里清理---20000公里更换 ●汽油滤清器:10000公里更换 ●空调滤清器:8000---10000公里更换 ●火花塞:30000公里更换正时皮带 ●正时皮带:60000---80000公里更换 ●传动三角皮带:40000公里更换 ●雨刮片:1年左右检查更换 ●空调机干燥罐:80000公里或3年更换 ●减震器出现漏油检查更换 ●轮胎胎纹深度低于1.6毫米或达到磨损指示标记更换 ●刹车片30000公里---60000公里检查更换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照其他单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 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 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四、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 第三条 集团综合部为集团及下属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 车辆的使用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需要因公用车的,必须填写《派车申请单》,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乘车人数、出车地点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送交集团综合部安排派车。 第五条 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报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补签《派车申请单》,交综合部存档。 第六条 综合部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 第七条 车辆驾驶人员按综合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第八条 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驾驶人员负责。 第九条 分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每次出车信息由驾驶人员填写,乘车人签字确认;综合部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里程表和行驶记录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数扣驾驶员绩效考核分。 第十条 车辆使用人在办理公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车单中所规定的时间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致电综合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第十一条 车辆使用人不得向驾驶人员提出违反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部门用车管理制度(范文)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部门用车管理制度(范文)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91462部门用车管理制度(范文) Departmental vehicle management system model text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下列制度。 一、车辆管理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 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 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 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

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 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 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 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 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司机必须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车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根据矿领导安排,结合王家塔煤矿实际情况,特对出入井车辆及人员乘车作以下规定,望各单位及所有员工认真执行。 第一条运输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 和《王家塔煤矿车辆运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非防爆车辆禁止入井。 第三条车队是运输车辆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全矿车辆的运行管理。其职责: 1、负责健全各项车辆管理制度以及各个岗位的岗位责任制,以及车辆管理工作的资料整理。 2、负责所有车辆的派遣和日常管理,包括车辆日常运行、完好检查、维护保养、备件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维护保养。 3、负责对所有车辆和司机的技能培训和行车路线的制定,并及时绘制和更换行车路线图,包括对司机的监督管理和违章处罚。 4、负责矿属所用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车辆的运行成本,是辅助运输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单位。对违规车辆和违规单位有处罚权,是辅助运输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单位。 第四条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C证以上(C证只允许驾驶皮卡车),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防爆无轨胶轮车司机资格证》后方可驾驶车辆。驾驶车辆时司机必须携带驾驶证复印件和防爆无轨胶轮车司机资格证原件。

第五条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及规范操作的检查。提高驾驶水平及安全知识,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带病上岗,确保上岗人员精神状态良好。 第六条新聘用驾驶员由车队组织进行车辆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跟车、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车队队长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第七条入井车辆驾驶员必须证件齐全,身体健康,思维敏捷,操作熟练,严格遵守车辆管理制度,做到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第八条驾驶员必须配戴自救器、安全帽和矿灯,穿工作衣,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带烟火入井,严禁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用。 第九条车辆在井下巷道运行时,发生突发故障或撞坏井下设施管线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积极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严禁肇事逃逸。 第十条驾驶员在井下行车时,前方道路存在安全隐患,如巷道顶板冒顶、片帮、地裂、积水较深、路面结冰等危险情况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室并严禁通行。 第十一条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前应认真检查车辆完好情况,若车辆存在问题应及时向车队汇报维修,严禁驾驶不完好车辆入井。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辅助运输管理办法,认真驾驶以防将车辆蹭、刮、碰伤。损坏车辆将按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所有出入井车辆,司机必须向调度室汇报:车辆使用单位、车号、司机姓名、用途。 第十三条车辆行驶路线规定:

行政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及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车辆实行统一派车制度,司机接不到办公室的通知不得擅自出车(如遇特殊情况,可经领导批准直接出车,事后通知办公室)。局领导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或下乡由办公室安排车辆。其他人员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下乡需要用车时,应提前一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区内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除外。司机不按指定路线行驶或执行非领导交派任务的,期间发生事故,一切费用和后果均有司机自负。 三、车辆实行定点加油。所有车辆一律凭所购买的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长途加油例外(300公里以上),否则,油款一律不予报销。 四、司机每天提前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迟到或领导安排出车而不能及时出发的扣发当天考勤费。下班后及节假日期间,要将车辆锁好入库,坚决杜绝私自将车辆开出。否则,期间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司机自负。 五、坚守工作岗位,有事要请假,严禁无事到其他办公室聊天。 六、司机在执行任务期间,杜绝饮酒,杜绝酒后驾车。违者一次罚款三十元,期间若发生不良后果,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七、司机要坚持“保修并重”、“预防为主”和“保养重于维修”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好自己车辆的保修工作,禁止该修不修和以修代保、只修不保的错误做法。因使用不当或不按制度规定保养车辆而支出维修、罚款等一切费用由司机本人承担。所有维修项目要先打报告,500

元以上的维修需报局长办公会批准,500元以下的维修经办公室审核备案,局长批准,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修理,办公室统一结算。 八、司机应对本人所驾驶车辆认真负责,精心爱护,并经常保持车辆整洁、卫生。 九、禁止非驾驶人员驾驶车辆。驾驶员私自让其他人驾驶车辆,或私自出车,如发现一次,对非驾驶人员和该车驾驶员各罚款50元,若发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十、驾驶员要自觉遵守规章管理制度,严禁私自出车。一经发现私自出车罚款50元,造成不良影响或责任事故者除批评教育外,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一、减少私人用车,严禁打着公事旗号办私事用车。特殊情况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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