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老人入院协议书

五保老人入院协议书

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工作》及《义乌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意见》,本镇(街道)农村五保老人进住敬老院的,必须由所在村两委签订如下协议:

1、每位五保老人入院每年1月份由所在村两委交供养经费500元,生活费在两委换届时,按届一次性收取。

2、五保对象享有村民的一切待遇,应分得一切经济待遇及时交敬老院专户管理。

3、五保老人生病的,住院医疗费、首先在大病医疗统筹中报销,不足部分在个人帐户支出,个人帐户指出不足的由村集体承担。护理费由村集体承担,村无力保障时,报请协同镇(街)解决。百年后的丧事主要由村两委负责。

4、入院老人要遵守敬老院的规章制度,团结互助,不搞特殊化。

5、村委会要妥善保管好五保老人的财产,财产归属由镇(街)另行下文决定。

本协议一式五份,村两委、敬老院、入院老人本人、镇(街)、民政局、各存一份。

附:财产清单。

供养单位(盖章):村委会(党支部)

五保老人(签章):

敬老院(盖章)

院长

年月日

义乌市五保对象投亲靠友协议书

所在地:镇(街道)村(居)委会

甲方(五保对象):地址:

乙方(亲友、邻居):地址:

为切实保障甲方的身心健康和基本生活,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精神和双方意愿,经村两委同意,街道见证,甲、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产地基归甲方所有。旧村改造安置的地基平方米由乙方负责出资建造,甲方在世时享有居住使用权,甲方过世后其产权按要求归乙方所有(具体事项双方可另行协议)。

二、乙方必须每年按时供给甲方粮食、柴草和生活费用等计人民币

万千佰元,¥,以后视生活物价上涨指数,相应提高,保持甲方当地上年度人均收入60%的生活水平,其费用通过银行逐月存入甲方个人帐户。

三、甲方房屋修理、疾病治疗、日常生活护理和丧事后事处理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准将自己的财产转赠他人,原则上甲方财产、遗产归乙方所有(另有协定的按协定办)。

五、甲、乙双方必须接受村委会的管理和监督。双方应提倡互尊、互爱、互敬,和睦相处,共同遵守协议。

六、如有一方违背协议或提出终止供养关系,需在双方协商并妥善解决经济纠葛的基础上,经村、镇(街道)协调解决,才能解除供养关系。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镇(街)同意签字、公证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镇(街)、市民政局各存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见证方、村委会:镇(街):

年月日义乌市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协议书

甲方(供养方):镇(街)村(居)委会

乙方(五保对象):出生年月:

丙方(受委托扶养方):敬老院

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义乌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供养方式:实行集中供养,由甲方委托丙方扶养乙方。

二、供养时间:乙方经体检合格后,自愿于年月日由丙方接

收承担供养照顾。

三、甲方应履行向丙方交纳供养经费500元/年的义务,经费必须在村

委换届时按届一次性缴纳。

四、乙方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待遇,凡经济分配应交丙方管理,存入

乙方个人帐户。

五、乙方入院后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团结互助,主

动配合丙方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对违反规章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不改的,丙方有权解除委托扶养关系。造成后果与甲、丙双方无关。

六、乙方患大病、重病或须住院的医疗费,先从大病医疗统筹中报销,

不足部分从个人帐户中支出,个人帐户支出不足的由甲方承担(含护理费)。甲方如无力承担,应主动申请镇(街)解决。未经甲、丙双方许可擅自外出就医的,医药费由乙方个人自理。

七、乙方现有财产的登记详见所附财产清单。其中房屋、自留地、承

包田及相应的地上附属物交甲方代管,乙方不得自行处理。乙方过世后,遗产归丙方所有。

八、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若达成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

律效力。

九、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村民委员会审核盖章、镇人民政府(街

道办事处)鉴证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审核单位和鉴证单位各存一份,市民政局备案一份。

附:1、《五保供养证书》

2、《财产清单》

甲方:村民委员会(盖章)

乙方:(签字或捺手印)

丙方:敬老院(盖章)

院长(签名)见证单位: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义乌市农村五保户供养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资帮助的权利”的规定和国务院第141号令《农村五保工作条例》及《义乌市农村五保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镇、村实际,为了使五保老人生活得到保障,明确五保人的土地承包与财产遗赠,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五保供养对象

二、已分给五保户的承包土地亩(其中水田亩,旱地亩),自留地亩,自留山亩等。经协商,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除自留地外,土地、山林归还集体。由村民委员会安排好五保人的口粮、柴草,其标准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处理。

2、由五保户委托亲友代耕供养,五保供养经费(粮食、柴草、零用费)由代耕负责解决,由五保户自行安排生活。

3、村民委员会负责落实户代耕,由代耕人按年供给五保户每人稻谷公斤,柴草公斤,村民委员会付给代耕人代耕费全年元。

五保户逝世后,一切土地归集体所有。

三、五保户的口粮、柴草及费用规定。

1、村民委员会负责供给五保人每人每年稻谷公斤,柴草公斤。

2、村民委员会愿承担五保人的零用费,每月元,镇统筹每月补助元,市民政局每月补助元,全年共补助元,按季或半年发给五保人,该项费用包括菜金、零用费、医疗费(生重病时另行处理),冬夏衣、被、帐添置等,包干使用,百年后事由供养单位按照丧事简办的原则处理。

四、由镇、村供养的五保户的遗产,即:房屋、家具、用物、果树等,附清单(孤儿例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归供养所有。

五、本协议书一式五份,五保人、合法代理人或代耕人、供养单位、镇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各一份,签订后生效,其中享受国家补助部分,需报市民政局批准方为有效。

附记:

镇经办人: . .

农村分散五保供养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河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第七条规定,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审查、乡镇(办事处)审核、报区民政局审批备案,确定为五保供养对象,三方签订如下分散供养协议: 1、甲方按照《条例》要求,在吃、穿、住、医、葬(教)方面给予物质帮助。 (1)按规定发放给丙方生活费。 (2)丙方是未成年的,应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有了法定赡养人、扶养、抚养义务人,且法定义务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或年满16周岁,已结束在校学习生活,有劳动能力,或重新获得稳定生活来源的,或丙方死亡的,经甲方审核上报后,停止其分散五保供养,收回《五保供养证书》。 (4)监督、检查乙方执行协议。 2、乙方应安排丙方所在的村组义务为丙方承担日常生活照料。 (1)对生活自理有困难的五保户,委托包户扶养,确实找不到包户扶养人的由村委会扶养。 (2)对未成年五保户的个人财产由甲、乙、丙方亲属共同清点、登记造册(财产清册附本协议之后,备查),委托看管,按规定停止五保供养时,丙方个人原有财产及时交还本人。 (3)监督村委托包户抚养人对丙方日常的生活照料。 (4)丙方被委托包户扶养人无正当理由(除死亡、因病、因残等原因丧失扶养能力的)不得终止扶养丙方。包户抚养人确实无能力扶养丙方,应当及时交还丙方个人原有财产。

3、丙方应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服从住地组织的管理,遵守村民公约。 (1)有权向甲方索取规定的生活费。供养费由丙方凭《五保供养证》按季定期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地点领取。 (2)个人财产和承包责任田地,在签订本协议之前,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清点、登记造册。(3)个人财产本人可继续使用,但不得自行处理,个人责任田地由乙方代管,实行转包代租,所得收益由乙方建帐管理,不得挪作它用,主要用于丙方应急开支。 (4)去世后,乙方要即时送到商丘市殡仪馆进行火化。甲方一次性支付丙方原享受的一年供养金给乙方,作为丧葬补助费。其遗产(包括责任田、宅基地等)归社会所有。 4、本协议仅限丙方分散五保供养期内有效,如丙方要求供养形式变更,经甲、乙两方申请、审核上报,区民政局审批后,另外签订相关协议执行。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名、盖章之日生效,到丙方死亡善后事宜处理完毕、重新获得稳定生活来源停止享受分散供养日、丙方供养形式变更之日、年满周岁,已结束在校学习生活,有劳动能力停止享受分散供养时终止。 7、三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需更改协议内容或中途解除协议,应三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受委托包户扶养(看管)人一份,区民政局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签名): 日期:日期:日期:

养老院医疗服务协议书

医疗服务协议书 甲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乙方:*****养老院 为了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积极促进医养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发展,实现五保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尊重和自愿的原则,为在院老人集中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和义务 (一)为在院老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维护。 (二)根据需要提供健康知识教育;免费发放健康教育资料。 (三)提供健康管理服务队,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四)免费提供健康咨询、家庭药箱指导、转诊咨询指导。 (五)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合理要求提供预约服务。 (六)每年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含检验、心电图等。 二、乙方职责和义务 (一)乙方自愿聘请甲方以家庭医生为代表的团队为乙方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并提供家庭医生团队服务,成为甲方的服务对象,配合甲方工作,服从甲方健康管理。享受《芜湖市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项目包》的服务优惠政策。 (二)乙方负责统计和及时更新在院老人信息,并及时通知甲方。 (三)乙方及其家庭成员需尊重和配合家庭医生及相关医务人员

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将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变化或外院就医情况等,及时告知家庭医生,保证沟通通畅,并完善相关健康档案信息。 (四)乙方原则上只能和甲方签约。 三、乙方对甲方服务不满意,可请街道办或社会事业局协商解决,也可申请重新选择家庭医生服务团队。 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必须保护乙方及在院老人个人隐私。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期满后如需解约,乙方需通知甲方,协议终止;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且符合协议规定的,协议自动续约。 六、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街道办备案壹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散居五保供养人员包户协议书

散居五保供养人员包户协议书 甲方:洋口镇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包护人住村(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要求乙方对受护理人方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过 好晚年的幸福生活,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护理要求和报酬标准等,特制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要求乙方对被护理人员要正常了解他们的生活和身体情况, 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在处理过程中,遇有困难的情况下,应及时向甲方汇 报。 二、甲方和五保服务中心负责供给粮草及零用钱,按时发放送到户。 三、五保人员的基本医疗费、药费由甲方负责。 四、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正常了解被护理人员的生活身体情况,对不能生活自理的老人负责帮助其日常生活,不出非正常的意外事故。 五、报酬:(1)受护理人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者,包括人按甲方要求做到甲方付给乙方报酬。(2)受护理人员身体不好、生活不能自理的五保老人按照甲方要求做到,甲方应付给乙方实际用工时间结算工日给乙方,工日单价均按本村公用工平均单价结算,年终兑现。 六、以上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于年月曰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为年,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五保服务中心一份。 甲方:村委会代 乙方:包护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表:

洋口镇五包服务中心散居五保户走访记录

洋口镇五包对象入院集中供养协议书 甲方:洋口镇敬老院 乙方:洋口镇_____________ 村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乙方—组村民______________ ,性别—,年龄— 岁。系五包对象,经个人申请,村集体讨论,镇政府批准到敬老院集中供养。为了确保五包对象安度晚年,同时搞好敬老院建设,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五包对象____________ 从二O 年___________ 月____ 日起为甲方院民享受集中供养待遇。 二、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五包对象入院由乙方向甲方缴纳 入院费兀。从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入院起每年由 乙方向甲方缴纳生活补贴费元,医疗费元,护理费元。其余供养费按规定执行。 三、五包老人入院时自带生活用品。 四、 _____________ 老人入院集中供养,百年以后其后 事由乙方负责处理(或乙方出资由甲方代理)。骨灰盒由乙方负责安置。 五、甲、乙双方按照五包供养《条例》共同配合做好对五包人员集中供养管理工作。五包对象在敬老院应遵守规章制度。乙方有责任协助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五包对象如有严重违纪教育不改现象,经政府同意可由甲方返送乙方安置散养。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镇政府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 关于要求供养申请书 镇政府、村委会:

养老院入住老人家属责任协议模板

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 乙方(老人):_________ :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号:_________ 原单位:_________ 丙方(亲属或本市担保人):_________ 亲属:_________ 与入住人的关系: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_________

协议总则 一、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则》、《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二、各方签约表明: 甲方对乙方已进行体检,确信可以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的宗旨、容、性质、工作流程及责任已充分了解,自愿接收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自主签约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丙方对甲、乙双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方均确认,协议容已仔细了解,对各方的情况均已了解并理解己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情形变迁时,得订立补充协议。 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可订立补充条款。 协议分则 一、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与资质等级相应的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配套。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医疗护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无医务室的应有与其签约的专业医院负责老人疾病的诊治)。老人居室及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使用面积不低于部颁《规》,为老人提供的生活设施和用品须是安全可靠的。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提供住宿条件及日常生活措施,保障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2.生活照料的义务。按照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自理、介助、介护)提供相应的服务,注意营养,根据老人的需要或遵医嘱合理配餐,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要喂水喂饭。要及时清扫房间,保持室洁净。定期帮助老人洗澡、理发,修剪指甲,更换衣物。照顾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实行科学配餐以满足老年人所需的营养均衡; 3.医疗护理的义务。基于保护入住老人生命权和健康权的需要,对偶患疾病或常年卧床的老人要尽到诊治护理的义务,严格执行康复计划。老人突发疾病,须尽快通知其亲属或单位,说明病情,提出治疗方案。对需抢救的,要先行抢救。对介护老人制定护理方案并严格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保障老人生命财产安全,防止老人意外伤害。对于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老人伤害的,养老机构有告知和警示的义务; 4.满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义务。经常组织老人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开展文体活动,对老人进行保健知识教育,帮助

五保供养协议书

五保供养协议 甲方:敬老院 协议双方: 乙方:村委会 为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保障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依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同志申请要求五保,经村民小组评议,村委会审定,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为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现就供养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供养标准:集中供养的五保供养对象每人每年生活补助费1800元(大写:壹仟捌佰元整)直接拨入所在的敬老院帐户,若以后国家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应自新标准执行之日起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拨入所在的敬老院帐户。 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五保对象供养政策的落实。 三、敬老院: 1、为收养入住的人员安排好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的基本生活。 2、为入住人员提供生活起居等方面的照料,组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康复保健等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

3、负责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生病期间的护理。 4、负责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的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等工作。 四、村委会: 1、检查、协调各项五保供养标准落实兑现,确保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 2、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身患传染病、精神类疾病、瘫痪或生活严重不能自理等五保老人不能进入敬老院集中供养。村委会负责五保老人入院前的身体情况调查并组织五保老人入院前体检。入院三个月内如发现五保老人患有上述类疾病,敬老院有权将该五保老人退回其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由村委会协调采取分散供养或亲友供养等形式供养。 五、五保供养对象的财产处理: 根据《继承法》规定,五保户的财产,归本人所有,允许自行处理,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干涉。五保对象死后,其遗产按照谁供养归谁继承的原则处理。(注:(1)死者有遗嘱,按遗嘱的内容办理。(2)死者无遗嘱,属于集体供养的,遗产原则上归集体;属于亲属供养的,遗产原则上归亲友。(3)对于无遗嘱,是集体供养的,如果其亲友尽过赡养义务,可根据具体情况,

五保户入住敬老院合同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五保户入住敬老院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为了维护农村五保对象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五保供养政策,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镇敬老院的义务 1、镇敬老院要保证被供养人吃饱、穿暖,保证被供养人一年四季需用的衣服、被褥等。 2、镇敬老院要保证被供养人住房安全,室内有必要的生活用具。 3、镇敬老院及其负责人不得歧视、虐待和遗弃被供养人。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要追究镇敬老院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镇敬老院除承担被供养人的物质需要外,还应竭力从精神上关怀他们,要做到平时有照顾、节口有慰问,并发动社会力量为他们做好事、送温暖,尽力改善他们的文化生活。 5、被供养人去世后,镇敬老院要妥善处理好后事。 二、被供养人及其村街的义务 1、被供养人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正确保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2、被供养人在享受五保待遇的基础上,做一些力所能及有益于社会的事情,搞好团结互助。 3、被供养人开始进院时要携带区医院的体检健康证明,进院后要服从院长的领导,遵守院内规章制度,对不服从院长的领导或严重违反院内规章制度的被供养人由其原所在村、街领回并办理退院手续。 4、被供养人在被供养期间得病需到医院治疗的,必须经敬老院院长同意后,方可外出治疗,费用由敬老院和被供养人原所在村、街各负担________%。 三、镇人民政府系履行本协议的监督机关,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各方存在的问题。 四、本协议经当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被供养人(签字): 被供养人原所在村街党支部(盖章) 被供养人原所在村街村委会(盖章) 被供养人原所在村街支部书记(签字) 被供养人原所在村街村主任(签字) 镇敬老院(盖章) 镇敬老院院长(签字)

五保供养合同协议书范本

五保供养合同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 _____ 月 ____ 日 编号 号: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保障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依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同志申请要求五保,经村民小组评议,村委会审定,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 政局审批,为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现就供养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供养标准: 集中供养的五保供养对象每人每年生活补助费元(大写:元整)直接拨入所在的敬老院帐户,若以后国家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应自新标准执行之日起按照调整后 的标准拨入所在的敬老院帐户。 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五保对象供养政策的落实。 三、敬老院: 1、为收养入住的人员安排好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的基本生活。 2、为入住人员提供生活起居等方面的照料,组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康复保健等 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 3、负责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生病期间的护理。 4、负责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的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等工作。 四、村委会: 1、检查、协调各项五保供养标准落实兑现,确保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 2、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身患传染病、精神类疾病、瘫痪或生活 严重不能自理等五保老人不能进入敬老院集中供养。村委会负责五保老人入院前的身体情况调查 并组织五保老人入院前体检。入院三个月内如发现五保老人患有上述类疾病,敬老院有权将该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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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老人退回其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由村委会协调采取分散供养或亲友供养等形式供养。 五、五保供养对象的财产处理: 根据《继承法》规定,五保户的财产,归本人所有,允许自行处理,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干涉。五保对象死后,其遗产按照谁供养归谁继承的原则处理。(注:(1) 死者有遗嘱,按遗嘱的内容办理。(2) 死者无遗嘱,属于集体供养的,遗产原则上归集体;属于亲属供养的,遗产原则上归亲友。(3) 对于无遗嘱,是集体供养的,如果其亲友尽过赡养义务,可根据具体情况,从遗产中给其适当的照顾。)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此协议一式三份,乡镇、村委会、敬老院各执一份。以上协议,希共同遵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农村集中五保供养协议

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协议书 甲方:敬老院 乙方:五保对象姓名 丙方:村民委员会 丁方: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河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第十六条和《河南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审查、乡镇(办事处)审核、报区民政局审批备案,同意 ,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入住敬老院。为更好地保障四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吃、住、穿、医、葬(教)等方面的工作,并按照河南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规定提供相关服务内容,定期向丙、丁方沟通供养对象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 2、负责乙方五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区民政局拔付的标准,专款专用,保证全部用于五保供养对象。其中甲方每月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元的零用钱。今后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政策的调整逐步提高供养标准和供养水平。 3、实行民主管理,文明办院,建立健全各类人员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乙方的日常管理,为乙方提供良好服务。为乙方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为乙方检查身体。 4、组织乙方适当参加各种有益的活动和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并给予适当的报酬。 5、如乙方的个人财产需敬老院代管,甲方应妥善代管,并填写《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个人财产清单》。 6、本着丧事简办的原则,五保对象去世后,要及时送到商丘市殡仪馆进行火化。如乙方亲友有其他要求的,费用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7、乙方去世后,其房产及其他活动财产归甲方所有,责任田和宅基地由丙方收回。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入院自愿,出院自由。 2、乙方的个人财产,其本人可以继续使用。其需要代管的财产,可以交甲方或丙方代管。 3、入院后,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必须听从丙方的管理和教育。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工作,不遵章守纪,经多次教育不改,由丙方负责接回代管。 4、入院后,吃、穿、住、医、葬(教)均实行供给制。 5、室内物品必须做到悬挂有序,保持整洁,不准堆放杂物,生产工具交甲方统一保管。讲究个人卫生,常换衣,常剪指甲,常理发,按时睡觉起床。外出要向当班工作人员或院长请假,走亲访友须经院领导同意,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6、供养人员之间要加强团结,说话和气,互帮互助,不准闹不团结,更不能打架骂人,

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合同

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合同 本合同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己有能力负担全部或部分费用,但需要丙方提供担保的入住老人。此种情况下,丙方既是付款义务人,同时也是乙方指定的监护人和联系人,由丙方代乙方签订的本合同视同乙方签订并生效。 甲方(XXXXXXXXXXXXXXX )乙方(入住老人) 名称:姓名:性别: 地址:出生年月: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家庭/单位地址: 丙方(监护人、付款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入住老人的法定赡养义务人、其他亲属、原单位或其他自愿担任入住老人担保人的单位或个人) 姓名/单位名称:性别: 与乙方关系:身份证: 家庭/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XXXXXXX是依法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能够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服务等一系列养老服务; 2、乙方、丙方经实地考察甲方,自愿入住甲方开办的XXXXXXXXXXXX ,接受甲方提供的专业养老服务,并愿意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3、乙方指定丙方在紧急情况下为自己的代理人,代理处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丙方对此表示同意。 4、丙方自愿与乙方共同担负乙方在入住期间的一切相关费用。 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行业及地方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条件及程序 1、入住条件:乙方无精神病、无传染性疾病、不参加任何邪教组织,生活能自理(自费人员)。 2、入住程序:

孤寡老人(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协议书

孤寡老人入住敬老院协议书 街道办事处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协议书 甲方(供养方) XX街道办事处村委会 乙方(五保对象): 丙方(受委托扶养方): XX街道办事处敬老院 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市、区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供养方式:实行集中供养,由甲方委托丙方扶养乙方。 二、供养时间:乙方经审察合格后,自愿于年月日由丙方接收承担供养照顾。 三、甲方应履行向丙方交纳为本村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每人每年提供生活费 x 元。并于每年12 月31日前交乙方。 四、乙方享受经济分配应交丙方管理,存入乙方个人帐户、不计入供养经费。 五、乙方入院后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团结互助,主动配合丙方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对违反规章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不改的,丙方有权解除委托扶养关系。造成后果与甲、丙双方无关。 六、丙方为五保老人提供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保障。 七、乙方现有财产其中房屋、自留地、承包田及相应的地上附属物交甲方代管,乙方不得自行处理。乙方过世后,遗产归甲方所有。 八、出实行请假制度,乙方外出时须经丙方批准方可离院。入住人私自离院后在院外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或意外,其后果由入住人员及家

属自己负责。 九、乙方的家属(送养人)或单位遇有特殊情况,须及时通知院方,以便重新签订或变更入住协议。 十、乙方病故各种费用由家属或单位承担,凡入住敬老院、光荣院的军烈属、老复转军人、“五保”老人所在村组耕地、经济林、牲畜由甲方协同村组出租、出售,所得款项统一存入入住者名下,用以弥补平时零用和去逝后入葬费用。乙方病故后的三日内其家属或单位应将其生前物品带走,院方不负责保管。 十一、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若达成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村民委员会审核盖章。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民政所备案一份。 甲方:村民委员会(盖章) 乙方:(签字或捺手印) 丙方:敬老院(盖章) 院长(签名) 见证单位: XX街道办事处民政所 年月日

福利院老人休养协议书(协议模板)

YOUR LOGO 福利院老人休养协议书(协议模 板) The agreement concluded by both parties after friendly negotiation, which stipulates the obligations and rights that must be performed between each other.

专业协议书系列,下载即可用 福利院老人休养协议书(协议模板) 说明:本协议内容的主要作用是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订立的协议,规定了相互之间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当享有的权利,如果您有需要可以下载修改或直接打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福利院向社会各界50岁以上,具有合法公民身份的老年人提供有偿服务。根据乙方要求,_________同志,男(女),现年 _________岁。自愿进福利院自费休养,经双方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本着福利为社会献爱心,福利为老人尽孝心的宗旨,为休养老人提供起居饮食,护理方面的优质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被褥勤洗勤晒,房间天天清扫,定期消毒;工作人员语气亲切,态度和气,保证决不发生和老人争吵动手的现象。 二、福利院原则上不接收高血压,脑血栓,心脏病(老年痴呆症,传染病患者一概不予接收),如亲属子女强烈要求寄居或隐瞒病情,老人在院内因病出现的各种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三、老人在院内因自身原因(如滑倒,摔倒,因病)发生任何意外,福利院负责及时送往医院并通知其亲属,其余事项概不负责。 四、老人在院居住,进出自由,外出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福利院概不负责。老人外出时,须告知工作人员,并说明归院时间,

敬老院五保户集中供养服务协议

敬老院五保户集中供养服务协议 为了维护农村五保对象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五保供养政策,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敬老院的义务 1、敬老院要保证被供养人吃饱、穿暖,保证被供养人一年四季需用的衣服、被褥,并给予一定的零花钱等。 2、敬老院要保证被供养人住房安全,室内有必要的生活用具。 3、敬老院及其负责人不得歧视、虐待和遗弃被供养人。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要追究敬老院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敬老院除承担被供养人的物质需要外,还应竭力从精神上关怀他们,要做到平时有照顾、节口有慰问,并发动社会力量为他们做好事、送温暖,尽力改善他们的文化生活。 5、被供养人去世后,镇敬老院要妥善处理好后事。 二、被供养人及其所在村委会的义务 1、被供养人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合理的保障本人的合法权益。 2、被供养人在享受五保待遇的基础上,做一些力所能及有益于社会的事情,搞好团结互助。 3、被供养人开始进院时要携带区医院的体检健康证明,进院后要服从院长的领导,遵守院内规章制度,对不服从院长的领导或严重

违反院内规章制度的被供养人由其原所在村委会领回并办理退院手续。 4、被供养人在被供养期间得病需到医院治疗的,经敬老院院长同意后,可外出治疗,治疗、护理由敬老院和被供养人原所在村委会安排处置。 5、五保对象入院后,其所有土地收益归五保户个人所有,所在村委会协助做好土地租赁、流转,土地收益存入五保对象个人存折或由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代为存储,以备五保对象患大病等其他特殊事项支出。 三、乡镇人民政府系履行本协议的监督机关,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各方存在的问题。 四、本协议经当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被供养人(签字): 被供养人原所在村委会(盖章) 村委会主任签字 敬老院院长(签字)敬老院(盖章) 年月日

五保老人入院协议书样本

五保老人入院协议书样本 五保老人入院协议书五保老人入院协议书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工作》及《义乌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意见》,本镇(街道)农村五保老人进住敬老院的,必须由所在村两委签订如下协议: 1、每位五保老人入院每年1月份由所在村两委交供养经费500元,生活费在两委换届时,按届一次性收取。 2、五保对象享有村民的一切待遇,应分得一切经济待遇及时交敬老院专户管理。 3、五保老人生病的,住院医疗费、首先在大病医疗统筹中报销,不足部分在个人帐户支出,个人帐户指出不足的由村集体承担。 护理费由村集体承担,村无力保障时,报请协同镇(街)解决。 百年后的丧事主要由村两委负责。 4、入院老人要遵守敬老院的规章制度,团结互助,不搞特殊化。 5、村委会要妥善保管好五保老人的财产,财产归属由镇(街)另行下文决定。 本协议一式五份,村两委、敬老院、入院老人本人、镇(街)、民政局、各存一份。 附附:财产清单。 供养单位(盖章):村委会(党支部)五保老人(签章):敬老院(盖章)院长长年年月日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义乌市五保对象投亲靠友协议书所在地:镇(街道)村(居)委会甲方(五保对象):地址:乙方(亲友、邻居):地址:为切实保障甲方的身心健康和基本生活,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精神和双方意愿,经村两委同意,街道见证,甲、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产地基归甲方所有。 旧村改造安置的地基平方米由乙方负责出资建造,甲方在世时享有居住使用权,甲方过世后其产权按要求归乙方所有(具体事项双方可另行协议)。 二、乙方必须每年按时供给甲方粮食、柴草和生活费用等计人民币万千佰元,¥,以后视生活物价上涨指数,相应入提高,保持甲方当地上年度人均收入60%的生活水平,其费用通过银行逐月存入甲方个人帐户。 三、甲方房屋修理、疾病治疗、日常生活护理和丧事后事处理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准将自己的财产转赠他人,原则上甲方财产、遗产归乙方所有(另有协定的按协定办)。 五、甲、乙双方必须接受村委会的管理和监督。 双方应提倡互尊、互爱、互敬,和睦相处,共同遵守协议。 六、如有一方违背协议或提出终止供养关系,需在双方协商并妥善解决经济纠葛的基础上,经村、镇(街道)协调解决,才能解除供养关系。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镇(街)同意签字、公证后生效。

上海市养老机构老人入住协议书

上海市养老机构老人入住协议书 甲方(养老机构): 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住养老人): 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 住所地(户口所在地) 丙方(近亲属/或乙方的原工作单位或居委会): (近亲属)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 现住地址 与乙方关系联系电话 (原单位或居委会)名称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入住甲方养老一事,本着协商的原则,同意签订下列服务协议: 一、甲方为取得上海市养老机构执业证书和法人资格证书的养老服务机构。乙方自愿要求入住甲方,接受甲方提供约定的养老服务。丙方同意为乙方入住甲方期间应承担的付费义务及因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保证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丙方应当承担的其它义务。 二、本协议不约定有效期限,如无本协议终止情况/或无解除协议的条款出现,即可无期适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入住的健康状况及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确定护理等级。并根据乙方入住期间上述变化,及时通知丙方变更护理等级、调整入住时的房间和床位。 2、根据上海民政局颁布的养老护理分级护理标准,为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

3、在乙方入住期间应对其做好疾病的预防工作并定期组织基本健康检查(或通过挂钩的医疗机构完成)。如病重或认为应当送医院就诊的,应及时通知丙方带其外出就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送乙方至医院治疗。上述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4、对乙方外出就诊时所配置的生物制品、化疗针剂、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及非乙方就医配出的药物,甲方均按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5、如乙方/丙方需委托甲方发放药物,乙方需签订委托书并有交接手续(如甲方接受委托,见附件“委托发放药物约定”)甲方按乙方最近一期医嘱执行。乙方使用药物后如出现异常反应,甲方有权紧急处理但不负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6、有权拒收乙方/或丙方交来的非医嘱的零星散药。 7、乙方因疾病或其他原因出现精神异常,可能会伤害自身或他人时,可先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约束性措施,并立即通知丙方携其外出就医。丙方如拒绝处理按本协议第九条第二款以除协议处理。 8、乙方在甲方入住期间,如非甲方护理不当而造成的意外(如自杀、摔伤、突发猝死等)事故,甲方不予负责。 9、为乙方制作个人信息卡,内容包括姓名、年龄、主要疾病、联系方式等,供乙方外出时使用。 10、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本协议约定,按月向乙方收取托管费(含床位费),护理费等和其他必要费用。 11、为乙方提供贵重物品的委托保管,存取自由。如不予委托,一旦遗失甲方不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后果(如甲方接受委托,见附件“委托保管贵重物品约定”)。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入住甲方时,应如实陈述近期的健康状况、曾经患有的疾病和目前的用药情况,不得隐瞒有关病史。 2、有权依据养老护理等级,获得甲方提供的相应服务。并按时向甲方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3、如外出就医需要留院观察治疗时,自行要求出院或擅自归院,则后果自负。 4、入住期间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的管理,应与共同居住的其他老人和睦相处。 5、贵重物品不宜带入院内,如自行保管遗失自负。 6、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带入家用电器。 7、如需外出应办妥相关手续并带好个人信息卡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协议

乙方集中供养协议书 甲方:(供养机构) 乙方:五保对象 丙方:村民委员会 丁方: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14号文件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6】2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审查、乡镇(办事处)审核、报市民政局审批备案,同意,性别,住 址,身份证号码,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根据本人意愿和村委会意见,由 提供集中供养。为更好地保障四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吃、住、穿、医、葬(教)等方面的工作,并按照《山东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规定提供相关服务内容,定期向丙、丁方沟通供养对象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 2、负责乙方五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民政部门拔付的标准,专款专用,保证全部用于乙方,满足乙方的基本生活标准。今后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政策的调整逐步提高供养标准和供养水平。

3、实行民主管理,文明办院,建立健全各类人员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乙方的日常管理,为乙方提供良好服务。为乙方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为乙方检查身体。 4、组织乙方适当参加各种有益的活动和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并给予适当的报酬。 5、如乙方的个人财产需甲方代管,甲方应妥善代管,并填写《乙方救助供养对象个人财产清单》。 6、医疗护理的义务。按照乙方自理能力的评估等级配备护理照料人员进行日常照料,对乙方偶患疾病要尽到诊治护理的义务,乙方突发疾病,须尽快通知其亲属或单位,对需抢救的,要先行抢救,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 7、本着丧事简办的原则,乙方去世后,由甲方负责丧葬事宜,享受政府基本殡葬减免待遇,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存放等4项基本服务。要及时送到殡仪馆进行火化。如乙方亲友有其他要求的,费用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入院自愿,出院自由。 2、乙方的个人财产,其本人可以继续使用。其需要代管的财产,可以交甲方或丙方代管。 3、入院后,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工作,不遵章守纪,经多次教育不改,由丙方

精选最新五保老人入驻敬老院协议书3篇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协议订立方: 甲方:zzzz托老院(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入住老人(简称乙方):姓名:年龄:性别:身体状况: 身份证号:生活来源:原工作单位: 丙方:入住人员家属或本市担保人(简称丙方) 亲属(担保人)姓名:与入住老人关系:身份证: 工作单位:常住地址: 常用电话:紧急电话: 为解决日常生活起居和护理上的困难以安度晚年,乙方及丙方特委托甲方给予托老院入院护理和服务。现甲方同意乙方入住磐石市夕阳红托老院,为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互相配合,经三方自愿协商,特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月收费标准及结算方法 入住费用为每月元整(人民币),包括床位费、伙食费和护理费。按乙方、丙方要求增加的特护费用及其他附带费用不包括在内。 结算方法为每半年交费一次。即乙方在入住时一次性交清六个月所需的全部费用,以现金或打卡形式均可。 入住时间按天计算,如有病事假超过5天按每天每人返还7元伙食费。床位费、护理费不予退还。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二、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的要求,为入住人员提供生活、起居、膳食、康复护理及所需的服务,并视老人的身体状况和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生活。 2、乙方入住时,甲方免费为乙方进行身体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根据乙方的身体状况、自理能力确定护理等级,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护理等级随着乙方身体状况的变化而科学的调整)。 3、乙方入住后,乙方因新患疾病或原有疾病病情变化需要临床治疗时,甲方直接为乙方提供住院等医疗服务,并不再收取医药费。 4、乙方入住后,甲方发现并确认乙方(或丙方)所述乙方的病情严重不符,或确认乙方有其他传染病、癔病等精神障碍方面的疾病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的进行。如乙方隐瞒上述病情,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及丙方负责。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为乙方办理退院和结算手续,最迟不超过三天,如丙方接到通知后超过三天仍未为乙方办理退房手续,甲方可将乙方送至丙方并扣除所需费用。 5、乙方病情加重,甲方认为需要转院治疗时,乙方(或丙方)应积极配合,因配合不及时耽误乙方治疗,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和丙方自行承担。 6、如乙方或丙方不能按时交纳有关费用,甲方在经多次催促无效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的执行,并不再承担对乙方的护理义务。 7、如乙方入住后不服从甲方规章制度及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如:睡觉时从床上摔下,丙方确认乙方能自理的老人在房间、楼梯、走廊、厕所、浴池等地方摔伤,或外出病事假造成走失伤亡等,后果均由乙方(或丙方)负责。 8、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人身伤害(如殴打工作人员,殴打其他入住老人)和财产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连带清偿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如实反映入院前所患病症及病情,并提供相应的诊断及治疗资料,不得隐瞒病情。 3、按期交纳所需的费用。逾期(三天)不交者,按乙方自动离院处理,甲方不再提供任何服务。

托养人员入住福利院协议书(协议示范文本)

( 协议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托养人员入住福利院协议书(协 议示范文本) Constrain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gether, and clarify the obligations that both parties need to perform within the time limit

托养人员入住福利院协议书(协议示范文 本) 入住号:_____ 接收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送住方:_____(监护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入住方:_____(以下简称丙方) 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描述的项目内容,以及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的精神,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和丙方已了解甲方提供托养服务的基本情况,自愿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将丙方送交甲方托养。 甲方同意接收丙方并按有关规定为其提供托养服务。

乙方是丙方在甲方托养期间的监护人,监护单位。 第二条按约定的时间入住。 第三条丙方必须按甲方的规定,只准带个人生活必需品入住,不准带家具家私等杂物入院,特殊情况要经甲方批准。 第四条乙方必须按以下规定准时、足额,交清以下各项费用:4.1 入住前按入住标准交清相应“一次性设备购置费”;并预交1或2个月的“入住费”(包括床位费、水电杂费、护理费、伙食费)。伙食费按月标准足额预交,每月按实际就餐数结算一次,结余转入下月。 4.2 以后入住费可采取逐月预交,或按季度预缴,即每月除节假日向甲方财务预交下个月或下季度的入住费,同时结清上期拖欠的各项费用。 4.3 丙方在托养期间,如有病需要入住甲方的住院部治疗者,要执行住院交费规定,预交“医疗按金”每期_____元,住院后按实际开支结算,当医疗按金不足时,要补预缴医疗按金。 4.4 遵照民政部规定,丙方每体检一次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五保集中供养协议(最新修订)

崇州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协议书 甲方:敬老院 乙方:五保对象 丙方:乡(镇)人民政府 丁方:村民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审查、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享受五保供养待遇;并经 医院检查无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医院诊断证明附后),同意入住敬老院。为更好地保障四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负责乙方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的工作,甲方定期向丙、丁方沟通供养对象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 二、甲方负责乙方五保供养金的使用和管理,按民政局拨付的标准,专款专用,保证全部用于五保供养对象。其中甲方每月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元的零用钱。 三、丙方、丁方应主动与甲方联系,了解、掌握五保供养对象的身体和生活情况,积极配合做好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协调工作。 四、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外出。乙方外出探亲访友,必须报甲方批准。 五、乙方入住敬老院后,其财产交丁方代管,丁方不得擅自处理,待五保供养对象去世后,其财产由方处置。 六、乙方入住敬老院后,如经专业医院诊断患精神病或传染性疾病不适宜集中供养,由甲方报民政局批准后实行分散供养,由民政局通知丙方做好相关接收工作,由甲方依据医院诊断证明向丙方办理移

交手续。 七、乙方去世后,由甲方办理火化事宜后,由丁方负责安葬。 八、乙方在供养期间,如出现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身亡,丧葬、赔偿等所有善后事宜由甲方负责处置,丙方、丁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九、乙方在供养期间,因违反院规、不服从管理、严重妨碍其他供养对象正常生活,影响敬老院正常生活秩序的,经敬老院三分之二以上供养对象讨论通过,由甲方报丙方作退出处理或由甲方上报民政局,由民政局调整到其他敬老院。 十、乙方在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期间家庭状况发生变化(如有生活来源等),不再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不告知管理机关,继续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由甲方向丙方报告,丙方审核并报市民政局批准后,停止乙方五保供养待遇,并由丙方追回乙方领取的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和物资。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 2、 3、 十二、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五份,其中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市民政局留存一份。 附:1.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申请书 2.五保对象个人财产清单 甲方:盖章年月日 乙方:指纹留样年月日 丙方:盖章年月日 丁方:盖章年月日

养老院入住(五保)协议范本

养老院入住(五保)协议甲方(养老服务机构):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入住老人)姓名: 性别 家庭住址 丙方(乙方监护人):姓名: 性别: 与乙方关系: 住址: 手机号: 丁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姓名(法定代表人): 戊方(所在村委会): 姓名(负责人): 手机号

鉴于: 1、甲方是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能够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服务等一系列养老服务; 2、乙方经实地考察甲方,自愿入住甲方,接受甲方提供的专业养老服务,并愿意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3、丙方同意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付款义务的连带责任保证人。 4、乙方指定丙方在紧急情况下为自己的代理人,代理处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丙方对此表示同意。 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条件及程序 1、入住条件:乙方无精神病、无传染性疾病。 2、入住程序: (1)乙方向甲方提供包括乙方既往病史情况、目前是否患有疾病、心理和精神状况、自理能力等内容。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一个月内在本县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包括:精神健康状况、传染性疾病)。 (3)自理能力测评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健康状况、体检报告及对乙方的身体状况进行综合测评,确定乙方为(在以下三种情况中选择一种): ①生活自理的老人②生活半自理的老人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 第二条服务地点 1、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地点为: 第三条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 1、甲方提供个人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安全保护、环境卫生等服务。 2、乙方如选择其他服务项目,或因乙方的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 更服务项目,由三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合同确定。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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