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体罚

中学生体罚
中学生体罚

一高初中部班主任培训材料(一)我国《教师法》在第八条中规定:“教师不得污辱学生,不得体罚学生。”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也作出了相应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法律规定这样清楚,但是,在我们的学校教育中,防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体罚现象,还时有发生,个别情况相当严重。

案例一

11月4日20时许,重庆某中学初三·三班上晚自习时,数学老师傅光华来到教室。坐在最前排的明明(化名)与其他同学交头接耳。傅多次打招呼,明明没听,后来还高声喧哗,影响了上课秩序。一气之下,傅用穿着皮鞋的脚向明明腰部踢去。明明当即蹲下身子,双手捂着腹部,随即表情痛苦地走出教室。不久,其父领着他来到学校交涉。当晚,家长和老师一道将明明送往医院检查并手术治疗。经诊断,14岁的明明所受的伤为闭合性腹部损伤伴脾破裂,受伤程度为重伤,伤残程度为8级。术后,明明的脾脏被切除。傅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是故意的,是过失犯罪。

但公诉人认为,傅为使学生安静,用脚踢方式体罚学生,虽然在冲动下不能预见后果,但行为的结果却致人重伤,应当按故意伤害罪处罚。学生准备索赔10万。

案例二

据《北方新报》报道,赤峰市敖汉旗育才学校的老师孙某某在上英语课期间,要求学生王某某对不能回答提问的其他学生进行殴打。随后,孙某某发现王某某未用力打人,便责怪他,还从身后将其踢倒在讲台下,致使其受伤。2010年6月9日,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法院判决:因体罚造成学生身心受到损害的教师孙某某赔偿学生王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和部分医疗费。

案例三

2010年12月30日上午燕子同学上数学课时,因为不会做数学题,老师先是拿一根直径约2厘米、长约30厘米的实心木棍连续击打她的后脑勺,后来又

在她腹部踢了一脚,她摔倒在地后又在她腿部踢了几脚。据燕子讲,老师经常打她,惯用手段就是用木棍击打后脑勺。

燕子的爷爷朱国英告诉记者,燕子是一个孤儿,燕子的父亲在燕子出生前一个多月遭遇车祸身亡,母亲在燕子满月后离家出走,至今还无消息,孩子是他们老两口抚养的。12月30日下午放学后燕子一直喊头疼,当天晚上疼得连觉都没办法睡。12月31日上午7时,孩子准备出门上学时突然晕倒在院子里,他仔细查看后才发现孩子身体多处淤血、后脑勺部位有两个鸡蛋大小的肿块,反复询问后才得知是被老师殴打所致。

当天记者在医院采访时,燕子的主治医生告诉记者,燕子送来时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后脑勺头皮下血肿。目前燕子的病情稳定,脑部CT未检查出异常,但还需观察治疗。

案例四

09年1月7日大河网报道,镇平县涅阳第六小学五年级二班学生郑超群因没有及时完成作业,而被教师郭亚彬撕脱脸皮,急救医生缝合了52针才将撕脱并粘在老师手上的一块鸡蛋大的脸皮重新缝在学生的脸上。据镇平县公安局鉴定,郑超群的伤情已构成轻伤。

这起教师在课堂上施暴的事件发生于2008年12月18日下午第二节堂课上。据郑超群讲:“郭亚彬是我们班主任,也是语文老师。当天下午第二节是作文课,上课后郭亚彬老师逐个检查上一周布置的作文是否写完。当检查到我的时候,郭老师问我:…郑超群,你的作文写完了吗?我回答说:…只写了一半。?郭亚彬老师一听十分生气,她二话没说,用双手分别撕拧着我的左右脸,然后将我拎得脚离了地。此时,只觉得一阵刺骨的疼痛,右脚扑通一声落了地。我一看,老师手里捏着一块脸皮,我脸上的血顿时顺着脖子往下流。老师看了很着急,并急忙将粘在她手上的脸皮重修贴在我的脸上,然后用手捂着我的右脸,把我送回了家”。

案例五女生迟到被罚爬进教室班主任和同学全程监督

2005年1月的一天,对于小洁同学来说是个一生都无法忘怀的日子。据小洁回忆,当天早上7时许,小洁匆匆忙忙骑车从位于高升桥的家往学校赶,但还是比班主任丁老师规定的到校时间7时30分晚了两分钟。看见丁老师黑着脸站在教室门口,小洁说:“丁老师,对不起,我迟到了。”丁老师说:“你上次迟到时给我保证过,如果再迟到就要从老师办公室爬进教室,你今天怎么不爬呢?快点爬。”小洁双膝跪地,犹豫了几秒钟后,便躬着身子,双掌着地,一步一步地

往前爬。“大概有10米的距离”。

案例六新绛县一老师逼学生吃屎

8月初的一天,亮亮的妈妈在村里的街上坐着,一直在静静的看着亮亮和班里的一个同学一起玩。两个孩子玩着玩着就吵了起来,亮亮对另一个孩子说:“你吃过屎”。另一个孩子反击“你以为你没吃过?!”亮亮的妈妈顿时一愣,她把亮亮叫回家盘问。亮亮说,去年在上课时,老师发现讲台上有一泡屎。老师很生气,她让当班长的亮亮调查是谁拉的。问了一番后,亮亮也没查出是谁拉的。赵献红非常生气,她说查不出是谁拉的,你们就把屎吃了。

这泡屎的大小和一个馒头大,由于亮亮是班长,赵献红让他第一个吃,其他学生排着队挨个走到讲台前执行赵献红的命令。――吃屎。

学生花花说:“赵老师用教鞭把屎挑起一块。放到了我嘴里,赵老师还

让我闭上眼不许看。”亮亮说:他第一个上去吃,吃掉大约枣那么大的一块。

花花说,当时赵老师说,剩下的屎让最后一个人全吃了。丽丽坐在班里最后一排,她成为最后一个人。同学们说:“数她吃的最多了,吃的屎比核桃还大。”面对记者,丽丽有点呆板,记者问她:“你吃屎了吧?”丽丽只是使劲地点头。

吃完屎后,赵老师让同学们去学校的灶房漱嘴。漱完嘴回到教室,鹏鹏说:“赵老师对同学说,谁把这事情说出去,就打谁的脸。

案例七

2003年10月9日,重庆实验学校15岁女生丁小婷(化名)因上课迟到而遭到班主任老师汪宗惠近一个小时的恶意辱骂,不堪受辱,跳楼自杀。丁小婷的父亲丁志刚将骂死女儿的老师告上法庭,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2004年8月22日,重庆市渝中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以侮辱罪判处被告人汪宗惠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8月25日,丁志刚以一审法院量刑过轻为由,向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此案不日又进行二审。

案例八

某地一初中女生性格内向、自尊心强,有写日记的习惯。一次课间偶然的机会,一女同学无意中发现其书包里的日记,好奇地翻看,并将日记中记录其爱情心理活动的一段文字摘抄下来,汇报给了班主任。第二天,班主任老师将日记

中的有关内容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读出来,并斥责说考试在即却不好好学习、作为女生不思检点等。当该生失声痛哭时,老师将此视为对自己的不尊重,说学生“要哭出去哭,知道要面子就别写那样的日记”。消息传开,学校中到处有人对该生指指点点、说三道四,该生觉得再也无脸见人、前途无望,回家后服毒自杀。案例九

据《南方周报》报道:某中学的一位初三女生,由于参与议论教师,被该教师和班主任一再要求检讨认错,停学反省两天,这位女生自认没错,但迫于班主任和家长的催逼,在割腕自杀未遂的情况下,又跳楼自杀,导致终身与病床和轮椅为伴。

案例十

《新华网》也曾披露:小学三年级学生周某,数学单元测验因粗心大意得了个49 分,老师十分生气,为警告他,在评讲试卷之前,叫周同学手捧试卷围着全班同学转了三圈,周同学从此变得寡言少语,最终落了个精神抑郁。一位小学生因为写错了17个生字而被老师惩罚倒立30分钟,此后几天一直觉得头疼、恶心,经常呕吐,然而却什么也不对家长说,怕的是老师加倍惩罚他。其母亲这样描述儿子的变化,“原来淘气出了名,现在蔫的像变了个人,一个暑假都很少找伙伴玩,总爱躺着。”

作为教育工作者,教师不仅要教授学生知识,更要教会他们做人。学生就是个孩子,哪有不犯错的,教师应该走进学生的心灵,心平气和地和其沟通交流,循循善诱、春风化雨,这样才会收到好的效果。动用暴力进行体罚不仅会伤害学生的身体,更会伤害他们稚嫩的心灵。受到体罚的学生可能会因此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产生厌学情绪,甚至不敢迈进学校的大门,也可能“上行下效”,日后也用暴力手段去解决问题,这对其成长无疑是很不利的。

爱是教育的真谛,教书育人更是一门高深的艺术,来不得一点简单粗暴。希望每一位教师都能从以上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训,真正做到为人师表,给予学生更多的关心和呵护,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健康幸福地成长。

襄城一高初中部管理中心

2011年4月6日

论教育中的体罚

Theory Research 学★★理★★论 收稿日期:2010-07-10 作者简介:曾巧智(1985-)男,福建漳州人,硕士研究生,从事教育管理研究。 论教育中的体罚 曾巧智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广州) 摘要: 众所周知体罚自古以来就与教育形影相随,无论是国内外皆是如此。在古代阶级社会中,缺少儿童的权力保护意识,又无相关的法律条文来保护受教育者的相关权益,人们往往把体罚当做教育的一种方式和手段,或者把两者模糊笼统地混为 一体。在中国出现过“棍棒出孝子”“儿子不打不成材”等耳熟能详的有关体罚的话语,而在古埃及、古希腊、斯巴达的教育中体罚也是司空见惯。时至今日很多国家法律都明文规定教师不得体罚学生,然而体罚在现代的教育教学中也还是偶尔可见。关键词: 教育;体罚;影响中图分类号: G 40-012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0)24-0226-03 一、中国教育中的体罚现象与历史发展 中国古代的教育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时期,主要是成年人对未成年人进行的生产、生活方面的技能、习惯和氏族部落中的思想道德规范的传授。在商朝时期出现的文字中,其反映教育活动的“教”字,左边是“孝”,右边是“支”。在《说文解字》中,说“支,小击也。”在古代由于氏族、部落中思想道德规范是其重要教学内容,因此在商朝文字中的“教”这个字其最初的本意是用棍棒来迫使孩子尽孝。 到了西周,周王朝在城郊设立了大学,是一种军事学校。大学环境像一个打猎场,但在这里面并不是为了打猎,也不是为了生产,而是为了军事教学。周朝天子定期会在辟雍中举行大典,而在举行祭奠之前要先行射礼,其中除了演习祭祀礼仪外主要是进行射箭比赛选拔武士,大学生也参加,这就相当于教学中的考试一样。比赛时“司射”腰悬挂木棒,先做出表演示范,称为“诱射”,然后分组依次比赛,学生射法不中程式要受体罚[1]。到了战国末期关于教育理论和实践有了一定的发展,儒家学派在前人所提供的丰富教育资料的基础上,对教育作了全面的总结,它集中表现于《礼记》中的《大学》、《乐记》、《学记》、《中庸》等篇章中。在《学记》中提出分段进行考查和教育方面的礼仪要求,并称为“教之大伦”。教之大伦的七件事情主要是对教师的教学所提的要求,其中第七件事就是“应备好教鞭、戒 尺等体罚用具使学生视而生畏,谨而循章……”[2] 。 汉朝开始,儒学成为正统思想。儒家一贯提倡尊师重道的思想,把教师提到了“天、地、君、师”的地位。教师成为 权威,老师对学生的体罚不仅不会遭到反对,还受到追捧。直到清王朝末期,教育过程中还是允许使用体罚的。例如,在1902年颁布的《钦定初等小学堂章程》提出:“夏楚只可示威,不可轻施,尤以不用为善。” 在中国的教育历史长河中,体罚伴随着教育而来。直到1952年,我国的教育部发布了明确的指示废止对学生施行体罚或变相体罚。改革开放以后,1986年《义务教育法》及1992年的《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199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1993年《教师法》等一系列法律文件才明文规定:禁止教师体罚学生。 二、国外教育中的体罚现象与历史发展 在西方的教育中,教育也是与体罚形影相随的。“整个古代,从苏格拉底到奥古斯丁甚至更远,整个地中海地区从埃及到波尔多,从迦太基到安条克,体罚是学校生活中一个 再平常不过了的现象。”[3]143 在古代埃及的学校里纪律是非 常严格的,学生如果违反了学校的纪律、怠忽职责是要加以镣铐,处于关进寺庙或者学校的监狱的,而在家里鞭挞也是家常便饭。古埃及有句谚语:“儿童的耳朵长在他的背上,你打他就听话了。”他们认为,男孩子必须像马或驴子一样加以训练和制服。这种信念在西方人的思想中一直延续至今。 在古希腊的斯巴达,孩子在满七岁后便被送入“国家教育场”,孩子们在这里被编入一个团队,受到极其严格的训练和监督。在教育场内,教官通常被称为“鞭打者”。鞭打者可随时惩处孩子们。被鞭打的孩子还要表现得高高兴 226

2020年爱的教育比体罚更有效

爱的教育比体罚更有效 N多年以前,我还在念初中的时候,某次班级活动是小规模的辩论,我趴在网上扒拉辩题,发现一个挺有意思的,爱的教育比体罚更有效VS体罚比爱的教育更有效。这个辩题在当时有相当深刻的现实意义,因为我们的老师基本可以壁垒分明地分为两派,一部分是主张高压政策信奉强权管理的,可以称之为体罚派;另一部分是主张和风细雨润物无声的,可以称之为爱的教育派。结果没有意外,这场小规模的辩论几乎演变成了班内同学票选“最喜爱的老师”的活动。 平心而论,就直接的教学效果来看,凶神恶煞的体罚派老师显然占据了压倒性的优势,但是,就长远的教育成果来看,爱的教育派的老师显然在同学们心中留下了更加深刻和美好的印象,有的甚至成为一生的师友。 突然想起这件事,是因为最近在网上注意到一本书,《所以,北大兄妹》,封面上有一句噱头的宣传语,“中国‘狼爸’,狠狠教你上北大”,下面是两排联袂推荐的名单,再下面赫然是“上海三联书店”!——哎,就因为这本书,三联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基本一落千丈不得翻身了,可惜可叹啊!幸好那群推荐人里没有我喜欢的,不然让我情何以堪! 我觉得,且不论书里的教育理念如何,单是其自我证明合法性的方式就有很大的问题。你要怎么证明你的教育方式是合法的?因为是成功的。那么又怎样证明是成功的呢?因为孩子考上了北大。这是什么逻辑?考上北大=人生成功=教育成功?

这都什么年代了,别说北大早已不是蔡元培的北大,就算是蔡 元培的北大,也不是每个念北大的人都足以自证为教育成功的。今年北京市文科并列第一的三个女生,均被北大小语种专业录取,但是都没去,去了香港,这说明什么呢?虽然无数国内大学都将“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梦话写在文件里,但是现实是残酷的,即使是当之无愧中国最好的大学的北大,顶到头也就是个“中国一流”(这还得是在不包括港大、港中、台大之类的情况下)的大学,无论从哪个方面说,她和那些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名校,都还有着巨大的差距。 北大每年在中国大陆地区录取数千名本科生,其中不乏各省市 的高考状元,而这些人中的大多数,在进入北大之后,就发现其实北大也没传说中的那么牛掰,他们中的大多数,经过四年的雨雪风霜,最终还是成了普通人——当然,是比较优秀的普通人。这里涉及到一个问题,什么样的教育是成功的教育?给人以幸福,这个美好的理想即使通过最好的教育,也很难在普罗大众之中广泛实现。成为比较优秀的普通人,在某种意义上说,已经可以说是教育的成功了,问题来了,成为比较优秀的普通人,和上北大有啥关系?不管是啥关系,肯定不是正相关的线性关系。这个不需要统计,举个简单经验就可以证明,我们人民大学的毕业生,大多数最终也都成了比较优秀的普通人,这些人在当年的高考中肯定是没有考上北大的人牛掰的,那又怎样呢?这些人的教育是不成功的么?我看未必,人大毕业生的通达和务实,是出了名的受用人单位欢迎。——没有王婆卖瓜的意思。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

文武实验学校学师德师风建设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教师违法犯罪管理制度 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营造一个稳定详和的教学秩序;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职员工依法施教意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杜绝有偿家教和有偿补课现象,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师法》、《教育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体罚和变相体罚: (一)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认定 1. 教师与学生有身体的接触,或借助其它物体接触到学生身体,或因物体发生变化而没有接触到学生身体。 2.罚学生长时间站立,罚做作业、罚抄、罚跑、罚劳动,该上课停学生的课,该休息不让学生休息,该吃饭不让吃饭等。 3.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学生承受能力,对学生进行不当批评,甚至呵斥、挖苦等. 4.唆使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以上行为。 (二)体罚的分类: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种情况。

情节较轻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了伤害,有人举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到学校反映,经调查属实的。 情节较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明显的伤害,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吵闹,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情节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导致学生或学生家长到教务处、教育局或其他部门上告,造成严重后果及较坏的社会影响。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特别严重的伤害,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构成了违法犯罪,影响极其恶劣。 (三)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事实调查清楚之后,按下列规定处理: 1、情节较轻的,在本人年终考核中扣分;在学校教师例会上检讨。 2、情节较重的,由学校给予处分,并上报中心学校在全团通报批评;由本人在学校例会上检讨,年终考核中评定为基本合格。 3、情节严重的,由学校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所需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由学校给予处分通报,学校例会公开检讨,年终考核中评为不合格或不予考核。

关于对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治理方案

万州区中心小学 关于对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治理方案 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营造一个稳定详和的教学秩序;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职员工依法施教意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体罚的危害 体罚是不民主、不科学、有害的惩戒儿童的方法,是以损伤人体,侮辱人格为手段的处罚方法。将体罚与变相体罚作为一种教育手段,是教育者教育水平、教育方法极其单一、低下、粗暴的表现,也是教育者的失败,更是非法行为。1986年我国颁布的《义务教育法》以法律形式规定禁止体罚学生。因为这种教育手段不仅违背了教育规律,有损教育与教师的形象,而且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教师体罚学生,实际上是在为学生提供简单、粗野的攻击性榜样,教学生以蛮横霸道的方式处理与同伴的关系,这将影响学生的良好品质的形成,给学生的成长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必须加强师德建设,制定措施,提高教师的修养,杜绝一切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出现,在社会上树立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 二.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认定 1、教师与学生有身体的接触,或借助其它物体接触到学生身体,或因物体发生变化而没有接触到学生身体。

2、罚学生长时间站立,罚做作业、罚抄、罚跑、罚劳动,该上课停学生的课,该休息不让学生休息,该吃饭不让吃饭等。 3、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学生承受能力,对学生进行不当批评,甚至呵斥、挖苦等. 4、唆使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以上行为。 三、体罚的分类: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种情况。 情节较轻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了伤害,有人举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到学校反映,经调查属实的。情节较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明显的伤害,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吵闹,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情节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造成严重后果及较坏的社会影响。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特别严重的伤害,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构成了违法犯罪,影响极其恶劣。 第四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事实调查清楚之后,按下列规定处理: 1、情节较轻的,诫勉谈话,在行政会上通报批评。 2、情节较重的,由学校给予处分,并在全校通报批评;由本人在学校大会上检讨。 3、情节严重的,由学校上报区教委、镇政府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大会公开检讨,最后按区教委文件处理。

在学校教育中实施惩罚与体罚的区别

在学校教育中实施惩罚与体罚的区别 一、什么是惩罚:惩罚不等于体罚。惩罚是一种常规的教育手段,是对学生问题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纠正行为,是在学生身心完全能够承受的前提下采取的教育措施,对学生能够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体罚是个别教育者对违反纪律的学生所实施的身心上的严重伤害,有背于伦理道德。 二、惩罚在教育中的作用 教育不能没有“惩罚”,没有批评和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不曾受到批评,那他将来很难面对挫折与失败。而人在一生中,肯定会遇到许多挫折与失败。所以,一个人在学生时代,有了缺点或错误,就要正确地面对,接受处罚和教育,从思想深处认识到自己的缺点与错误,进行反思和借鉴,以便今后可以避免再犯类似的错误。这是一个人一生中的宝贵财富,是不可替代的,也是学不来的,只能自己积累。 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曾经语重心长地告诫我们:合理而恰当的惩罚教育(也就是今天人们广义的"挫折教育")不仅是合理的,而且也是非常必要的。常言道:没有规矩难成方圆。古人尚未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先饿其体肤,乏其筋骨......",实质上就是我们说的"挫折教育"。众所周知,系统的教育是离不开"挫折教育",它对于培养受教育者自己对自己负责的健全心理,加大其受挫的承受量,提高其耐挫能力,帮助其健康成长是大有补益的。但实施"挫折教育"应当警惕慎重和认真严肃的。 “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负责任的教育。”这是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孙云晓副主任的话,非常中肯。我们知道:教育的核心是培养一种健全的人格,未来社会需要的是心理健康的人才。让孩子为自己的错误负责,就是让孩子负担由于自己的过错而造成的不良后果,接受惩罚。这其实也就是教育孩子养成一种拿得起放得下的责任心,一种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 1、惩罚可以使学生懂规矩、辨是非。要想让学生知道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可以通过说教、示范等方式。但不可否认纪律和惩罚也是达到行为目的的途径,惩罚可以让他们更加主动地了解行为界限、明确是非观念及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惩罚教育比赏识教育更重要四辩

1 惩罚教育比赏识教育更好(四辨) 尊敬的主持人、评委、对方辩友、在座的各位老师大家好: 我从以下四个方面再一次总结惩罚教育比赏识教育更好。 一、历史告诉我们惩罚教育巩固江山的法宝 1、每一朝代的第一任皇帝都要建立本国的法律制度,并实施对应的惩罚来维护自己的统治,用以教育自己的丞民什么事情不能做,应该做好什么事情。没有惩罚教育,江山不稳。 2、西游记中没有观音的紧箍咒,只凭唐生磨磨唧唧的赏识教育,怎能应付了聪明极顶,神通广大,叱吒风云的孙悟空。惩罚教育是领导管理的法宝。 3、那一日曹操派大将夏侯淳和于禁攻打新野,诸葛亮派关羽、张飞迎战,关羽张飞不满。孔明严肃地说:主公宝剑再次,违抗命令者,斩。 二人不服气地走了。诸葛亮等大家都走了,就开始命人准备庆功宴,功劳簿,在城中等候。进行赏识教育要有惩罚教育做保障。 二、社会告诉我们惩罚教育是治国的法宝 1、中国红军因为有了三大纪律八项纪律,对侵害人们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惩罚,如对逼婚杀妻的身经百战的红军旅长黄克功处于极刑。群众异口同声称赞:共产党、八路军公正无私,纪律严明,真是了不起。因为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惩罚教育,共产党赢得了民心。 2、我去过许多地方旅游,其中台湾对我印象最深是那里的环境无论是宾馆、街道、超市、居民小区看不到垃圾,怀着好奇心我问导游,导游告诉我:有两个原因一是乱丢垃圾要罚1200-6000元的罚款。二是乱丢垃圾,会被认定是没有公德心的人,很丢脸的。我想若只有赏识教育哪能有台湾人的高素质。 三、学校告诉我们惩罚教育是培养接班人的法宝 1、我曾经工作过的现代双语学校,学生一进门,就让家长和学生共同签订一份合同,就是学生在校三大高压线(1)不能在校谈情说爱(2)不能打架(3 )不能与老师顶嘴;违者,把你的孩

关于教师体罚学生的案例分析

关于教师体罚学生的案例分析 其实,对学生实施体罚更是与国家法律相违背。其中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即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而这项法律的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也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此外,我国教师法第八条第五款也规定“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在第三十七条第二三项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将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便如此,一些教师仍然我行我素,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实在与其漠视法律相关,应该说,体罚教育有百害而无一利,它是一种极端愚昧、变态的非正常行为。因此,当务之急是尽快强化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法制意识,切不可做出让人遗憾终生的事! 因为,体罚存在着极大的不科学性和危害性。从学生方面看: 首先,体罚会对学生造成生理伤害。中小学生正处在身体发育时期,很容易受到伤害,而伤害一旦产生,便容易给学生造成终生的影响。在中小学教育中,这样的事情绝非杜撰:狂怒的老师一巴掌抡向学生,于是学生再也听不到了大自然美好的声音和父母亲切的呼唤;暴怒的老师拧起学生的耳朵,试图将他拉出教室,用力之下,他手里捏的只是学生娇嫩的耳垂;因为学生的调皮,教师拂袖而去……所有这些,难道还不够我们惊心吗?教育者为社会培养的是全面发展的人,而不是废人!

其次,体罚压抑了学生的聪明才智。学生畏于教师的体罚,只得囿于教师规定的框框之中,学生的智慧难以萌发出来,学生的聪明才智不敢发挥,久而久之,学生自甘于平庸听话,我们的教育便很难培养出具有创新意识的人才。伟大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得好:“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瓦特、牛顿、爱迪生们如整天处于教鞭的威慑之下,他们的聪明才智怎样去发挥?又怎能发挥? 再次,体罚严重伤害了学生自尊心。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伤害,往往是学生走下坡路的开始。有些学生经常受到粗暴的训斥、体罚,自尊心、自信心丧失,自暴自弃,变成了破罐子破摔的“老油条”。过度体罚的结果,只能使孩子消极适应环境,产生逆反心理,结果事与愿违。有些学生遭体罚后觉得无脸见人,干脆不再到校学习,有的甚至为此逃学离家,以至在一些不良外因的引诱下走上犯罪道路,有的甚至过早地为自己年轻的生命划上了句号。 最后,体罚影响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形成冷漠孤僻、敌视和心理闭锁等畸形变态心理。经常受到打骂的学生,平时谨小慎微,提心吊胆,唯恐被教师体罚。长此以往,就会形成自卑胆孝撒谎的性格。这正如马卡连柯所说:“打骂和过分的严厉只能让儿童说谎,变成怯懦的人,同时养成儿童的残忍性。”从教师方面看:体罚不仅降低了教师的威信,而且当教师实施体罚之时,正好表明了他的失助与无能。一个教师,简单地以体罚管教学生,是把教育过程、教育手段简单化,它往往铸成一种错误的行为模式,其消极影响是难以消除的。库宁等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师德教育活动

时集中学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开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师德教育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全体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施教,认真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 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让全体教师更进一步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基本前提,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素养的基本规范,是教师依法执教的基本要求。各校要充分认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重要性,将防范和杜绝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纳入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引导教师加强学习,进一步掌握教育发展和学生成长的规律,采取正确的途径、恰当的方法,坚持正面教育,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加强学校管理,严格依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我校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严格依法规范教职工从教行为。 (一)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引导教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定正确的育人方向。加强师德培训,将师德教育列为中小学教职工政治学习和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围绕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

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加强对优秀教师事迹的宣传和学习,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和激励作用。 (二)增强教师法制意识。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使用讽刺性、污辱性、恐吓性、训斥性的语言教育学生。教师要做学生思想道德的引领者和健康成长的保护者。 (三)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水平。我们一贯关心教师的工作、生活和发展,注意减轻教师的心理压力,帮助教师调整心态,使教师能保持轻松、稳定的心理状态,以旺盛的精力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此外好教育教师要善于自我调节情绪,以平和心态从事教育事业。 我校建立健全了管理长效机制,建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并进行巡查和学生座谈,及时发现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不规范从教行为,及时处理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违规违纪行为,使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形成常态、取得实效。 通过严格的管理和教育,我校教师没有一例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我们会进一步进行教育和管理,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快乐学习,用实际行动诠释我校的教育理念:阳光教育,快乐成长!

惩罚(体罚)教育在各国

反弹琵琶——教育过程中不能缺少惩罚 焦作市许衡实验学校郜卫军 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焦作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再次强调的时候,我斗胆提出这样的观点有些不合时宜了。可是回顾参与教育几十年来的见闻,我感觉惩罚(记忆更深的是体罚)总是存在于教育的角角落落,甚至对为师者的处罚乃至刑罚都未能使之决断。究其原因,还是大家(注:精通教育之大家)都未能静下心来、深入进去揣度一下教育到底该怎样做?惩罚教育到底应不应该存在于学校教育的过程中?——当然,“惩罚”作为社会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活灵活现的体现在实施“惩罚”的犯了错的教师身上。 ——写在前面的话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自18世纪末19世纪初开始,刑罚中对罪犯的惩罚方式逐渐发生了变化,即由注重对肉体的报复逐渐转变为对灵魂的改造。当今教育领域以学生人权为中心,对惩罚方式进行的改革也让我们看到了这种变化的影子。但教育的这次改革在追求人的全面发展,体现人类教育理念进步的同时,废除了教育者的惩罚权。 面对当今教育领域中对惩罚改革的矫枉过正现象及其产生的负面影响,如何在尊重学生人权的同时又能恰当地实施惩罚,是我们每个人都应思考的问题? 教育领域并不存在是否需惩罚的问题,惩罚的存在对维护规范、建立秩序还是很有必要的,教育惩罚是符合教育心理学原则的。美国教育家布鲁纳称之为“负强化”。教育惩罚分精神类和行为类两类。精神类有扣品德操行分、责令做公开检讨、警告、记过等。行为类就更多,针对不同的具体事件会有不同的具体行为:罚面壁思过,罚做体力活,罚抄写单词…… 合理的惩罚既是天经地义的伦理常情,也是教育常规手段。前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明确指出:“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力,而且是一种义务。”没有惩罚的教育势必滋长恶的本性,同时也就削弱了善的力量。惩罚会让学生知道是非曲直,让学生知道犯了错误就要承担责任,让学生受到民主精神、法治观念的教育,这有助于学生形成坚强的性格,培养正义感和抵抗恶的诱惑

体罚教育方案

小学弟子规教学计划 一、活动目的: 1、通过诵读《弟子规》,让学生能够弘扬国学文化,传承国学精髓,与圣贤为友,形成健康的人格,构建良好的班风。 2、通过诵读《弟子规》,培养学生广泛的阅读兴趣,扩大阅读面,增加识字量、阅读量,多读书,读好书,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3、通过诵读《弟子规》,让学生了解中国灿烂的古文明,增长见识、增加涵养、吸取智慧,培养学生优雅性情和敦厚人格。 4、通过诵读《弟子规》,用传统中国文化的精神,对校园、家庭、社会产生潜移默化、净化心灵、熏陶品质的作用。 二、教学理念: 1.诵读化。即诵读为主,理解为辅。《弟子规》应真正贯彻“以读为本”的理念,上承传统教育之优秀经验,下接现代教学理论的“活水”,采用各种形式的读,在读中理解、感悟、体验、积淀。小学生正处于人生记忆的黄金年龄,在这一时期让学生诵读记忆《弟子规》的精华内容,他们将会终生受益。因此,应让学生诵读中直面经典,与课文真心接触,自己读解,自己感悟,自己体会,教师巧设台阶,引导学生逐步领悟,有效发挥诵读的功能。读法要多样:齐读、个别读、小组赛读、男女生赛读、对读…… 2.情境化。情境化就是用优美的古典音乐,富有情趣的画面,生动有趣的故事,喜闻乐见的表演活动,从而创设氛围把学生引入国学的情境,使学生身处古典文化的情境与韵律中,诵国学,学国学,身心受到陶冶,激发他们对国学的热爱。让学生在书声、音乐与表演中,入其境悟其理,享受诵读的快乐。 3.故事化。故事化的教学方法就是用经典小故事来诠释古文深奥的哲理,帮助学生理解原文的主旨,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理解课文,受到教育。《弟子规》读本所选故事,是历代名人故事,基本吻合《弟子规》相应的内容。教学时可把故事引入课堂,用小故事来帮助学生领悟文章的含义,突破教学难点。这样,深入浅出地设计教学,不仅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而且化难为易,化繁为简,达到了预设的教学目的。 4.生活化。是指《弟子规》的教学要贴近学生的生活。我们教育的最终目的是教会学生学会做人处事,学会思考运用。为了实现学以致用的教学理念,增强教学的实效性,教学中可以设计联系生活实际谈感受的环节,把学国学与学做人联系起来。这样,拉近了古今文化的距离,使遥不可及的古代文化走入了学生的生活。在生活化的同时,教师也要引导学生批判性学习。引导学生用现代人的观点了解古训要求人们做什么,如果是不符合现代道德文化要求的内容,我们就引导学生去批判,培养他们不迷信书本,不拘泥古训条文,弘扬人文个性,促进健康人格的形成。

教师体罚学生之后引起的风波

教师体罚学生之后引起的风波 【事故经过】 某校是一所普通中学,近几年通过治理、整顿,学校教学秩序井然,教学质量逐年提高。 一天,初中二年级3班第三节是张老师的地理课,上课刚开始王某同学把书打开,脸藏在书后。这时张老师叫王某放下书本,注意听讲,但王某像没有听见似的,仍用书本挡着脸。张老师把王某叫到面前,见他嘴里嚼着饼干,张老师叫他把饼干吐出,但王某没听仍吃着。张老师火冒三丈,大声训斥后,仍觉得不解渴,用手打了王某几个嘴巴,王某不服,课后张老师把王某叫到办公室进行训斥,王某仍觉得委屈不服,这时张老师又打了王某几个嘴巴,当天家长找到校领导,问老师为什么要打孩子,要求领导处理张老师,校领导耐心的做家长工作,并向家长赔礼道歉,还派一名主任同家长一起给孩子看伤,校领导又几次到学生家看望。 最后此事得到家长的谅解,但就领导怎样处理张老师却发生了不同的意见。学校意见:张老师要全部赔偿学生的医疗费;向全校做检查;半年不能评先进教师和文明职工等处分,如果张老师对自己问题认识上不去,那么给予行政处分。但一部分教师认为:学校领导是小题大做,叫张老师下不了台,这样偏袒学生,老师的尊严没了,什么思想教育不是万能的,虽然体罚重了一些,但是应该理解的。违纪就惩罚,学校跟张老师说一说就算了,何必兴师动众等等,争论风波还在进行着。后来校领导进行了正确的引导,对全体教职工进行了有关法规的学习,使全体教师的法制观念增强了,认识提高了,还是按着学校的意见对张老师进行了处理,争论的风波也平息下来了。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由于学生上课不遵守纪律,老师对学生进行体罚而引起的学生被打事件。张老师应对其不当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理由如下: 一、体罚学生侵犯了学生的健康权身体权。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以保持其身体机能安全为内容的权利。健康包括肉体组织和生理及心理机能三方面,无论对哪一方面的侵害都构成对自然人健康的侵害。所谓身体权,是指以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性为内容的权利。健康权和身体权是每一个人都拥有的基本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98条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育的关键阶段,保护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尤为重要的意义。我国不少法律都规定,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的义务包括“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对于不听话,学习不上进的,教师应当耐心教育、帮助,而绝不能粗暴的采用打骂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健康权、身体权属于公民基本权利之一,我国法律规定,对侵犯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或者其他民事责任。 二、体罚学生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人格尊严受我国宪法的保护,《宪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同时,我国《民法通则》也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体罚学生也是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我国有关教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有专门规定禁止体罚学生的具体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6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在本案中,学生王某上课吃东西,教师张某让他把东西吐出来,王某不听,这时张某就应对其进行耐心的说服和教育,晓知以理,动之以情,表现出一个文明教师的风范。可是张某没有这样做,而是打了王某几个嘴巴。课后把王某叫到办公

关于教育中的体罚

关于教育中的“体罚” 一、什么叫做教育中的“体罚” 体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行为。 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变相体罚指对身体不进行直接的伤害,但对心理、对人的功能进行摧残. 二、常见体罚与变相体罚现象分析 1、殴打(打耳光、刮脸、下蹲等)。教师对不同个性的学生采取不同的处罚方式。如果说谩骂、侮辱不足以体现教师地位优越的话,那么对学生打耳光,就表现出教师地位的至高无上了。 例如某地一所完全初中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教师在上课时,有位调皮的学生自由讲话,这位教师走到该同学的前面,不问青红皂白,就是一个响亮的耳光,本想来个“杀鸡儆猴”。使其他同学望而生畏,偏偏这位同学不是等闲之辈,他也回敬了老师一个耳光,这可激怒了这位教师,他又给学生来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个更有力度的耳光,直到学生跪地求饶为止。此时,教室一片混乱,喧闹异常。这个教师本以为打耳光是处罚调皮学生最安全的课堂控制方法,不料不仅没达到这种效果,还招致社会的谴责和学校的处分。 2、罚站。相对而言,罚站是教师普遍采用的一种体罚方式。从学生习以为常的表情来看,罚站绝不是一种偶然现象。有教师认为:我既不打学生耳光,又不拉学生头发,更不殴打学生,罚站学生,根本不算体罚。同时,罚站也很少招致社会、学校、家长批评,学生又承受得了。因而,只要是学生违规就随时可以罚站他。甚至有些教师把罚站这一招称之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频频使用,屡屡得手。但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王某是某小学的一位年轻教师,他在上课时,发现有位后进生在玩小游戏机,于是大吼一声:“你要打游戏就站到教室外面去打!”学生无奈,在教室外站着,过了半小时,其家长来校送衣服,发现其儿子站在外面。于是怒气冲冲地闯进校长室,发问道:“我儿子是到学校来接受教育的,不是来学校站岗放哨的,我儿

体罚问题与教育策略研究

体罚问题与教育策略研究 第1章绪论 1.1研究背景、问题及意义 1.1.1 研究的背景 教育界开始反思以往应试教育的种种弊端,各级教育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条例。提出“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思想,区别于传统教育的“师道尊严”,强调教师要以平等姿态与学生交流,给学生宽松自由的学习环境,倡导激励教育、赏识教育,使学生成长的内在驱动力得以更大的激发。但是激励和赏识是否意味着不能批评和处罚,社会舆论大力鞭挞教育中极少数的不良体罚或变相体罚事件,甚至有人提出“教育,拒绝惩罚”的观点。在这样的环境下,教师不敢正常的批评和惩罚犯错误的学生,学校小心翼翼的对待犯错误的学生,唯恐招致学生和家长的投诉,甚至社会舆论的谴责。这些年青教师因为批评、惩罚学生被告上法庭甚至丢掉饭碗名誉扫地的大有人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四十六条分别在公民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和受教育的权利、义务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也都规定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义务和禁止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由此可以看出,宪法是义务教育法制定的渊源,义务教育法是宪

法内容的具体化。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就是——对学生的权利予以应有的重视。基于此,本文将从宪法学的角度,阐述教育教学中体罚的问题及其应对的策略,正确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以便更好的管理学生和教育学生,避免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损害学生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 1.1.2 问题的提出 在我国的传统教育中,体罚一直被视为一种有效的教育方式而被广泛地使用着。直到今天,尽管有关教育法律己经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但教育的现实并非如此,体罚作为一种与现代教育文明极不和谐的现象还普遍地存在于学校教育中,在报刊、互联网上常常会有关于体罚学生并造成伤害的事件的报道。在实施素质教育和走进新课程的时代背景下,教师的角色应是平等的首席,使学生体验到平等、民主、尊重与理解,让学生在表扬与鼓励的阳光下快乐健康地成长。随着教育民主化进程的加快,体罚这样的教育方法已经越来越为人们所否定与批判。在现代教育理念看来,体罚学生己经被认定为现代社会最不文明、最不科学、最不人道的教育手段之一,特别是在由于教师的体罚而产生了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媒体的揭发与抨击、社会各界人士的不满、教育权威的谴责与控诉,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共鸣。 1.2 研究目标、内容和方法 1.2.1 研究目标

体罚学生案例

一名教师体罚学生的案例分析 丹阳市华南实校一名教师体罚学生 镇江新闻网讯日前,丹阳市华南实验学校的一名老师体罚学生,对学生身心造成了一定伤害。 10月2日,网友“深情泡泡”在丹阳翼网论坛发帖称:2010年9月30日,我的孩子在中午自习课时,因一个小问题和同桌小声讨论,被班主任老师赶出教室,孩子觉得不服气,与老师僵持不愿意出去。班主任老师走上来拉住孩子的衣领,抬起脚对着孩子的下身就踹。踹完把孩子拉进教室还觉得不解气,对着孩子前脑门又是一拳…… 昨天下午,记者与这名学生家长取得了联系。她告诉记者,学校已经对此事提出处理意见,但家长与校方还在沟通中。面对记者的采访,丹阳市华南实验学校汤老师承认对学生进行了体罚,同时对自己的过激行为表示后悔。汤老师说,当时心里比较急躁,在对学生推拉过程中,“下意识地踢了一脚”,然后又用“握着的手朝学生额头上顶了一把”。过后,他自己觉得行为过激,当面向学生赔礼说:“今天老师真的做得不好,对不起!”事后,他还带着家人两次登门向学生及其家长道歉,并愿意作出相应的赔偿。汤老师表示,希望得到学生本人、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原谅,并愿意接受学校的任何处分。 校长张锁荣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张锁荣介绍说,当天,校领导得知此事后,在第一时间展开了调查和处理工作,严肃批评了汤老师的错误行为,并及时与家长联系,会同家长一起先后将学生郭某带到丹阳市人民医院和省人民医院做CT、B超、泌尿、心理等检查,诊断结

果为大腿上部内侧青紫,无其他问题。校领导和汤老师事后多次登门慰问、道歉和沟通。 张锁荣说,校长室开会研究并作出如下决定:当事教师停课反思,向家长及学生赔礼道歉,和家长协商,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写出检查书,并在教师会上公开检讨。学校根据事实情况,提出给予当事教师党纪处分的建议,并报上级组织审批;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扣除当事教师绩效考核津贴。同时,学校向学生、家长、社会表示歉意,并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对教师教育行为的教育、引导和管理。 对华南学校体罚学生事件的分析其实,对学生实施体罚更是与国家法律相违背。其中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即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而这项法律的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也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此外,我国教师法第八条第五款也规定“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在第三十七条第二三项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将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便如此,一些教师仍然我行我素,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实在与其漠视法律相关,应该说,体罚教育有百害而无一利,它是一种极端愚昧、变态的非正常行为。因此,当务之急是尽快强化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法制意识,切不可做出让人遗憾终生的事!因为,体罚存在着极大的不科学性和危害性。从学生方面看:9首先,体罚会对学生造成生理伤害。中小学生正处在身体发育时期,很容易受到伤害,而伤害一旦产生,便容易给学生

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责任书

豫添小学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责任书 2011-11-22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振兴中华的重任将来要落在他们的肩上。学校承担着教书育人的重任,是学生获取知识健康成长的地方,作为教师是实施教育行为的主体,教师的教育方法直接影响着学生行为意识和价值观,因此教师应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正确的教育手段开展各项工作。 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已纳入法律条文,成为教育的禁区,尽管学校三令五申,但仍有少数教师因思想认识不够,教学过程中还存在如:殴打(揪耳朵、脚踢、打手心、打屁股、打嘴巴)、罚站、下蹲、罚跪、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体罚行为。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当众脱裤子等变相体罚行为。给学校教育带来了极坏的影响。 根据教师法第八章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以到地方政府去起诉他。 鉴于以上原因,我校与全体教职员工签订该责任书。如下: 一、认真贯彻实施党的教育方针,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三、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教师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歧视学生,不得有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四、加强师德建设,对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解聘相应的教师职务。 五、教师要强化个人的法制意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师不仅应当教育学生遵纪守法,自己尤其要学法、懂法,成为学生的楷模。

体罚的教育更有效

引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认识和主见,对于同一问题(话题)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思维理解,引出此文,不一定令你信服,就当是抛砖引玉,但需要看看别人是怎么说的,然后你会怎么想。 看完后,请同学们评价!如:刘达(顶)或刘达(不顶)——在本纸页的边角处签名表示。 开篇立论:大家好,也许当今社会提倡爱的教育是主流,但是没有哪个老师家长是完全摒弃体罚的。 体罚的范围很广,我们所说的体罚是指孩子犯错之后,加以说明道理和孩子达成协议的一种体罚,可以选择的方法很多,不是指伤害孩子健康的体罚! 第一,体罚是对身体的惩罚,是相对于口头教育而言的,包括跑步、俯卧撑、罚站、打手心等。我们和对方辩友一样不希望对我们祖国的未来做出过度的身体惩罚,然而体罚作为一种教育方式,一直出现在我国几千年的教育之中,其效果在于让孩子用身体的感受,记忆所犯错误,以避免再次犯错。体罚能起到一种警戒的作用,孔子所描述的“不贰过”,正是在遇到同样的错误时候,能提前想到当时所犯错误带来的后果,如果后果只是“爱的教育”,那么必然不能足够警示孩子。 第二,如今孩子多是独生子女,生活条件良好,受到夸奖较多,溺爱不少,很少吃苦,因此在犯错后受到的都是“爱的教育”了,根据边际效应,显然是体罚更有效。 第三,孩子还在人格的形成阶段,很多孩子并没有形成完整的价值观,知识也有限,例如在客人来临的时候偷吃给客人的糖果,在孩子看来并没有什么错,你就是再怎么“爱的教育”,他们也不会服气,而放任则可能让孩子养成不良习惯,这时候进行适当的体罚,能够中止孩子养成坏习惯,待孩子长大后也不会为自己当年养成的习惯而后悔。 第四,所谓当头棒喝,所谓棍棒底下出孝子,所谓严师出高徒,不是没有道理的,严厉的管理往往能让孩子更好的成长,而溺爱往往阻碍孩子成长。 体罚也是理性的体罚,不是愤怒的体罚,是讲究方法的体罚. 体罚是通过适度的肢体性的惩罚来达到教育孩子的手段,这要与虐待分开,并且要强调一个度的问题,过度的话,体罚就会就变成一种变相的伤害孩子。 实际上“爱的教育”和“体罚的教育”要对立起来看很难区分,爱的教育中教育者温和体贴,但在应用体罚的同时教育者未必是不近人情的;爱的教育的施行者会耐心解释,体罚教育的施行者未必不会,那么最基础的变化就是严厉程度和是否应用体罚了。适度的惩罚,包括适度的体罚,对未成年人而言,有一个其他教育方式不可替代的价值,就是树立他们的规则意识。也许有人会说,体罚有可能激起学生更大的反叛心理,一定程度上会使他们走向更恶的一面.但是我们需要强调的是掌握适度原则。教育不能没有体罚,因为体罚是另一种形式的教育。没有体罚的教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负责任的教育。古人说:“玉不琢,不成器”。爱的教育只是一种劝诫,一种引导。而体罚,则是警告。人,具有惰性,体罚往往更具有效率。所以我方坚持认为体罚比爱的教育更有效! 对方可能提出的体罚反人性的反驳:事实上任何教育的发展都是离不开对已存在事物的推翻和再定义的。教师需要教鞭不仅仅是真的因为他们要体罚学生,更重要的是他们要树立威信才能教导好学生,对于一群太过叛逆的孩子仅仅温柔的言传身教是远远不够的,无法在根本上取得成效。对于家长来说面对孩子的束手无策难道不是正好证明了所谓的爱的教育是无效的吗? 对比爱的教育和体罚:不知道大家在学校用的是什么网。我想铁通和网通之类的宽带服务大概就相当于是所谓的爱的教育,不温不火,网速温柔的没话说,但是中国电信就像是我们的体罚教育,一针见血,却有效率的多。如果是对方辩友的话,请问你们会选择哪种宽带服务来教育我们的电脑呢? 对比爱的教育和体罚:你玩没玩过电子竞技游戏?当你被对方秒杀了,你是不是会吸取教训下一次避免在同一个地方失策呢?反之如果你的对手一直对你说你很棒你很强,你会不会目中无人认为其他选手都是浮云呢?没有经历过苦痛和伤疤的人怎么会体会到胜利的快乐呢?一直生活在糖果世界里的孩子怎么可能会经受得了往后遇到的更大的危险、困难,诱惑和压力呢? 反驳体罚无用且有害:这里有没有玩dota 的玩家?请问你们给冰女加血是有用的吗?还不如把她拖回家对不对?爱的教育既然没有效,我们何不试试体罚呢? 适当体罚不会引起孩子逆反心理的举例:西方和中国的教育环境差别很大,做到西方的平等的师生关系,教师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效果也肯定不明显。现阶段,教育学上的理论,看上去很好,但实践下来,结果是怎样的,每一个从事教育行业的人都是明白的。 体罚的效果举例:当我们告诉孩子烛火烫人时,他常常是要试一试的,我们不是厉声斥责,就是赶紧将他拉走。可是,常常在我们不在场、不注意时,孩子被烫伤了,可能是很严重的烫伤。于是,我想,不如在他试图摸烛火时,先告诉他烫人,摸不得,如果他非要摸,就让他试一下,当然,家长的责任是注意尽量减少伤害。这一次疼痛的经历一定会让他铭记终身的,一同铭记的还有一个观念——不听父母的告诫是要吃亏的!初看起来,父母好像是狠心的,可是这个狠心是为了孩子有正确处世观念,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 反驳体罚使犯罪率上升:对方辩友请注意。如果老师家长要具有《大话西游》中唐僧的说功,要能说得学生五体投地、不得不服。这年头一个比一个叛逆心强,你所谓的“爱的教育”很可以被他们理解成大话西游里的那个婆婆妈妈的唐僧。同样是逆反心理,难道这样就不会使犯罪率上升吗? 对辩友提出的孔子和仁的反驳:孔子提出仁的思想,那属于政治范畴.他在教育上的准则是有教无类而非爱的教育.同为儒家的荀子有这样的著名言论,即人之初性本恶.不错,爱的教育的确可以使人由恶转为善,但与体罚相比其效果显然是略逊一筹的.难道所有冠以仁爱字眼的就全是爱的教育吗?那么请问,对于仁爱妇科医院你们有作何解释呢? 说明爱的教育无效的举例:儒家所说的“知耻近乎勇”的勇是勇于改过。这里把羞耻和勇敢等同起来,意思是要人知道羞耻并勇于改过是一种值得推崇,夸耀的品质。是对知羞改过的人的这种行为的赞赏。但是如果你一味的进行爱的教育,怎么可能从根本上让孩子知道什么是耻辱什么是不对的呢?所以说体罚的效果在于让孩子用身体的感受,记忆所犯错误,以避免再次犯错。反驳对方说体罚使自尊心受损:鲁迅说过,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一生沉浸在所谓的爱的教育里面的人,怎么可能会有承受外界压力和打击的能力呢? 反驳对方说爱的教育使孩子更加的听话:如果你的妈妈让你不要喝啤酒,实际上你就是个酒鬼,那么就算她说一千遍一万遍也是没有用的啊! 反驳成功的西方的爱的教育实例:西方和中国的教育环境差别很大,做到西方的平等的师生关系,教师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效果也肯定不明显。现阶段教育学上的理论,看上去很好,但实践下来,结果是不言而喻的。 关于对方可能说体罚也属于爱的教育:对方辩友请注意,如果爱的教育有效的话,也就不会出现体罚和惩罚教育是不是? 体罚的效果实例:韩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可以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实施体罚。美国也有老师以板子或棍子体罚学生的传统,并且被认为是合法的。但是,体罚有严格的执行程序,学生可以申请用为学校做好事的方式来代替体罚、弥补过错。虽然世界上反对的声音不少,但是韩国依然根据自己民族的特点确定了体罚在教育中的地位,我觉得这是一种实事求是的精神。我们知道,人的本性中有恶的一面,教育的一个很重要的功能就是抑恶扬善,告诉他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而且,让他们知道,做了不该做的要受到相应的惩罚。这样,惩罚的诫惧效应,使得当事者明白了这个社会有一种规则必须遵守,否则就要付出代价。这种规则意识会使他们终身受益,使社会受益。我想,韩国教育体罚的积极意义也正在于此。 提问环节:请问对方辩友,让孩子抄作业,围着操场跑一圈,就是对他们的一种人身伤害吗?你只需要回答是或者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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