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表

企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016年

用工单位填报:

补充资料:1、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年末人数人,其中:已统计在本单位从业人员中的人数人。

2、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全年平均人数人。

3、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劳动报酬千元,

其中:已统计在本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内千元。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

劳动工资报表表式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基层年报表) 表号:I102-1 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组织机构代码 66956409-4 文号:国统字(2011)82号 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其中:工程技术人员(41) 人 其中:一级建造师(42) 人 其中:现场施工人员(43) 人 其中:持证上岗人员(44) 人 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45) 人 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其中:工程技术人员(46) 人 其中:现场施工人员(47) 人 补充资料2:(限非一套表法人单位填报) 本表数据包含的单位数(48) 个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分机号:报出日期:20年月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及“三上”私营企业,其中:①除“三上企业”以外的非私营法人单位免填“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及其分组指标和补充资料1部分;②“三上企业”(包括私营单位)免填补充资料 2。“三上企业”为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 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填报单位次年2月10日前填报,“三上企业”同时网上填报。 3.审核关系: (1)01>02 (2)01>03 (3)01>04 (4)01=05+06+07 (5)08=09+10+11 (6)12=13+18+19 (7)13=14+15+16+17 (8)20=12/08×1000 (9)21=13/09×1000 (10)22=18/10×1000 (11)23=19/11×1000 (12)01>41 (13)01>42 (14)01>43 (15)43>44 (16)01>46 (17)01>47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2018)

○I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 (简明版本) (2017年统计年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 2017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 1 -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年报表式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 (4)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102-2表) (5)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102-3表) (6) (二)综合年报表式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1-1表) (7)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1-2表) (8)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1-3表) (9)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1-4表) (10)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3表) (11) 四、指标解释 (12)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 2 - 一、总说明 (一)为及时、准确地搜集、整理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及工资总额等方面的资料,为政府监测、调控工资分配格局、进行宏观决策提供数据,为国民经济核算和社会保障制度提供可靠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统计局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下同)在劳动工资统计方面的综合要求,各地区应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原则,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三)调查对象 本制度的统计调查对象是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 (四)统计范围、内容及原则 1.统计范围 年报统计范围为城镇地区的全部法人单位,包括非私营法人单位和私营法人单位。 2.调查内容 本制度的统计调查内容是法人单位中的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等情况。 3.统计原则 本报表制度以“谁发工资谁统计(劳务派遣人员除外)”为基本原则,劳务派遣人员按照“谁用工谁统计”的原则统计。法人单位在本地区以外的产业活动单位其人员和工资应包含在法人单位中。 (五)调查方法 年报城镇非私营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城镇私营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六)数据汇总 年报城镇非私营规模以上法人单位数据通过联网直报平台直接汇总,其他城镇非私营单位由基层统计机构通过综合表的形式逐级报送,在此基础上汇总全国数据。年报城镇私营法人单位总体数据由各省区市统计局进行推算,以综合表形式报送,在此基础上汇总全国数据。 (七)数据发布 年度数据通过国家统计局外网、统计年鉴或其他统计资料等形式对公众发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制度的报送时间、报送方式、填报方法及其他有关事项,请按照制度中各项具体说明和规定执行。 报表中从业人员指标以“人”为计量单位,工资总额指标以“千元”为计量单位,平均工资指标以“元”为计量单位,均保留整数位。

年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单位基本情况表 01.组织机构代码: 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3.单位详细名称: 04.行政主管部门: 05.详细地址:潜江市镇(处、区、场)村(社区) 06.通讯号码: 07.主要业务活动(或产品):1. 2. 3. 18.注册登记类型:(从下方代码中选择一个) #内资:110国有120集体130股份合作141国有联营 142集体联营143国有与集体联营149其他联营 151国有独资公司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股份有限公司320中外合作经营330外商独资 190其他内资 #港澳台商投资:21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230港澳台商独资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90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310中外合资经营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90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12.执行会计制度类别:2 (从下方代码中选择一个) 1企业会计制度2事业会计制度3行政会计制度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9其他 19.控股情况:(从下方代码中选择一个) 1国有绝对控股2国有相对控股3集体绝对控股 4集体相对控股9其他 09.隶属关系:(从下方代码中选择一个) 10中央20省40市州50县(市区)61街道63乡(镇)71居委会90其他 备注:《单位基本情况表》也是必填项目,不要漏填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号:I102-2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15)63号 单位详细名称:2015 年有效期至:2017年6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分机号:报出日期:20年月日 说明:审核关系: (1)01>02 (2)01>03 (3)01=05+06+07 (4)08=09+10+11 (5)12=13+18+19 (6)13=14+15+16+17 指标说明: 03.单位详细名称:与公章一致 04.行政主管部门:潜江市教育局 07.主要业务活动:教育教学(二级单位根据各单位职能填写)18.注册登记类型:110

劳动工资统计改革

劳动工资统计改革 编者按:本文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存有的主要问题;存有问题的原因 分析及改革思路;这两方面对劳动工资统计的问题与策略 进行了阐述,其中劳动工资统计存有的主要问题有范围定义不清,制 度规定难以掌握;指标设置陈旧,不能满足社会需求;调查方式单一,统计力量薄弱,填报人员素质不高;难以保证数据质量;部门衔接不够,口径不一数出多门;改革思路中讲述了在扩大劳动工资统计范围 的思路上,要打破“不包括乡镇企业、规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统 计范围限制,从而形成涵盖全社会所有劳动现象的统计,才能全面、 真实地反映全社会劳动就业的分布与构成以及劳动报酬的收入与分配,较好地满足各级政府和部门及社会对劳动工资统计数的需求和利用其次,建立完善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统计指标体系。按照科学发展观 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突破城乡地域、所有制形式和职工 身份的限制,完善和制定全面反映我国各类企业和单位职工就业、流 动和工资收入情况,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统计指标体系。同时,还应 注意统计指标的口径与其他部门劳动指标的口径衔接。建立以普查为 基础,以抽样调查为主的劳动工资统计调查方法。以建立完善的基本 单位名录库为前提,以经济普查为基础,反映不同行业职工就业、流 动和工资收入等方面情况的抽样调查制度,通过抽样调查来获取不同 行业职工就业、流动和工资收入水平等方面的统计数据信息。最后, 增强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执法与监督等到改革思路,本文对劳动工资 统计的问题与策 的研究有重要参考价值。 【摘要】本文针对目前劳动工资统计工作存有的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提出改进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的必要性和主要改革方向,探索建立一套 具有地方特色、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符合国民经济核算要求的劳动工 资统计制度。 【关键词】劳动工资改革策略

交通运输行业劳动工资统计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交通运输行业劳动工资统计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1 、单位从业人员:各单位的从业人员是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2、非全日制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人员指以小时计酬为主,且其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从业人员。 3、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4、长期职工:指用工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职工。包括原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长期临时工以及国有单位使用的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的人员和其他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原计划外用工。 5、临时职工:指用工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职工。包括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招用的,签订一年以内的劳动合同或使用期不

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各单位的长期职工与临时职工之和为该单位全部在岗职工。 6、专业技术人员: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且已在1983 年以前评定了专业技术职称或在1984 年以后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指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科研人员(含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及实验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教学人员、船舶技术人员、经济人员、会计人员、统计人员、翻译人员、图书资料、档案、文博人员、新闻、出版人员、律师及政工人员。 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具体指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企业、事业单位下设的职能机构、企业的生产车间和辅助车间中从事生产、技术、经济管理和政治工作的人员。 按照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统计为专业技术人员。 7、其他从业人员:各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指劳动统计制度规定不作职工统计,但实际参加各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但不包括在单位中工作并领取劳动报酬的在校学生、兼职人员和从事第二职业的人员。单位其他从业人员与在岗职工之和为该单位从业人员。 8、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指由于各种原因已

浅谈如何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工作劳动统计(又称劳动工资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劳动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反映劳动和工资等劳动经济现象的数量及构成和分配使用等方面情况的统计资料。工资水平的高低与消费水平、消费的构成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搞准劳动统计数据对各级领导在经济工作中的准确决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就近几年来基层劳动统计工作而言,实际情况却难如人愿。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再加上一些主观客观原因,劳动统计数据收集的难度越来越大,与客观上对劳动统计成果的需求形成较大差距。 1.当前劳动工资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1领导对劳动工资统计认识的偏差 领导对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的认识不到位是制约劳动统计工作发展的首要问题。随着事成经济的逐步发展,企业各级领导和部门对劳动统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大,对劳资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有了明显提高。但仍然有一些领导,对劳资统计工作的认识存在较大偏差,对劳资统计信息的作用不以为然,特别是相当部分的基层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存在严重不足,表现在很少听取统计人员的工作汇报和为统计人员解决具体困难,特别是一些单位根本没有明确领导分管统计工作,至今仍有人认为统计师“软工作”、“统计只是加加减减、填填写写的事,是估计加统计”,只要得个大概数就行了,多点少点无所谓。 1.2劳动统计人员素质偏低 基层统计人员大多缺乏统计专业知识,工作开展较困难。由于一些

领导对劳资统计认识不足,工作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统计人员形同打杂,要兼顾多项工作,劳资统计职能算是附带性的工作,且大部分的精力是放在其他方面,致使劳资统计人员不能专心搞好统计,造成多数的统计人员虽然在统计岗位上工作多年,仍是对统计业务一知半解,不能熟练掌握搞好统计必需的知识,难于按要求完成统计工作,更不用说要对数据的准确性进行评估,对当年单位经济核算运行情况做出恰当的分析了,加上统计人员变动频繁,大部分劳资统计人员在统计岗位上工作都不会超过三年,并且刚换上来的统计人员往往是临时变换,没有参加过任何统计业务培训,统计工作没有交接好就匆忙上阵,做起统计工作来,不知从何着手。只能模仿以前的报表,随意找几个数字,就当做是统计数据,上报了事,这必然会出现差错,甚至会造成统计失实。 1.3统计制度不健全或不具执行力 通过每季度的人事劳资统计检查,发现大多数单位原始记录齐全,建立了统计台账及相关统计报表制度,劳资统计数与财务账目核对清楚。但仍有一些单位原始记录不全,未建立统计台账,致使账目不清,统计指标无从查起,造成统计数据的不真实;基层劳资统计人员更换频繁,统计人员没有持证上岗等,这些都是由于缺乏统计制度、制度不健全或不具执行力造成的。 2 影响继承劳动工资统计准确性、及时性的原因 2.1基层统计人员兼职多,专职少 在基层站队极少有专门从事劳动工资统计的人员,大多是站队的办事人员兼职他们的工资待遇、工作态度,也直接决定了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填报流程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填报流程 一、搜集原始数据(记录)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主要从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取得。是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注意从业人员不包括: 1、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2、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3、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4、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工资总额主要从财务账上获取,无论是计入工资科目还是其他科目,只要符合劳动报酬性质的都应统计在工资总额中。 注意: 1、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 2、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3、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二、形成统计台账

需要将收集来的数据按月录入统计台账中,并登记成册,该环节是单位填报数据前提。单位可选择人力资源管理和工资统计信息系统或自身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等程序平台建立台账。 注意企事业单位内部岗位与电子台账岗位匹配性,可参考如下: 1、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包含单位负责人(以单位自身为判断标准)和下一级的单位管理人员(如部门负责人),“双肩挑”领导按拿什么工资定什么岗位的原则,拿技术或技能工资就归到技术或技能人员。中层以下领导拿行政职务工资都归到管理人员,跟从事一般行政事务的人员一样。事业单位如医院或学校,单位内部岗位分为三块:专技、管理、后勤。专技(专业技术岗位)---技术;管理:拿什么工资定什么岗位的原则;后勤:根据具体岗位定为:技能、办事人员、服务人员、其他岗位工作人员等。 2、会计、出纳、统计、审计、编辑、公证员、老师、教练、医生、科研人员、实验员、馆员、化验、药剂、护士、助产士、银行柜员、技术人员、研究人员、设计人员、校对、记者、翻译、律师、播音、艺术人员、工程师、造价、项目经理等——专业技术岗位(注意:A、持有国家技术等级证书,按证书实际填报;B、无国家技术等级证书,按本岗位工作实际年限就高原则填报相应的等级)。 3、保卫科、消防科、总务科内部人员等——办事人员。 4、行政事务——管理人员。 5、商场、超市营业员、仓储人员、购销人员、饭店客服部、前台、总台、办证大厅、保洁、保安、宿舍管理、加油员、售后服务、运输服务、娱乐服务、宾馆饭店服务员等——商业人员和服务业人员。 6、导游、维修工、驾驶员、配电工、泥工、木匠、电工、管道工、锅炉工、厨师、施工员等——技能岗位(注意:A、持有国家技能等级证书,按证书实际填报;B、无国家技能等级证书,按本岗位工作实际年限就高原则填报相应的等级)。 7、其他在工业生产技术操作岗位上工作——技能岗位。 8、工业生产的辅助生产人员——辅助生产人员。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新)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指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从业人员不包括: (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2)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 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 指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非全日制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人员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其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的人员。非全日制人员不包括不定时工作制人员,如:老师、编辑等不坐班人员。 管理人员 指在单位中行使管理职能、指挥或协调他人完成具体任务的人员。如在企业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包括:企业董事、企业经理、企业综合职能部门经理或主管。在建筑业中管理人员包括行政管理人员、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一般为单位中层及以上人员。 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指具有中专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包括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研究生、大学本科、大专、中专毕业生及大学专科以上肄业人员。 无学历有职称人员 指中专以下学历,并已评定了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工人技师在内。 在岗职工 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

统计报表模板

统计报表

4.1.10 节假日销售对比分析 4.1.10.1 促销节假日维护 ( 1) 界面: ( 2) 功能描述: 用于设置商场促销节假日的定义。 ( 3) 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 A.促销节假日包括: 节日名称、开始日期、结束日期、促销活动内容等。 4.1.10.2 节日部门销售对比 ( 1) 界面:

( 2) 功能描述: 用于节假日期间部门销售对比。 ( 3) 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 A.对比内容包括总销售、总毛利、交易客数、客单价等; 4.1.10.3 节日类别销售对比 ( 1) 界面: ( 2) 功能描述: 用于按商品类别进行对节假日期间销售的对比。 ( 3) 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 A.对比内容包括总销售、总毛利、销售增长比等; 4.1.10.4 节日供应商销售对比 ( 1) 界面:

( 2) 功能描述: 用于按供应商进行节假日期间的销售对比。 ( 3) 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 A., 对比内容包括总销售、总毛利、销售增长比等; 4.1.10.5 节日重点商品销售对比 ( 1) 界面: ( 2) 功能描述: 用于按重点商品节假日期间的销售对比。 ( 3) 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 A.对比内容包括总销售、总毛利、销售增长比等;

4.1.10.6 节日期间最好卖商品记录 ( 1) 界面: ( 2) 功能描述: 用于统计促销节假日期间最好卖的商品信息。 ( 3) 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 A.统计内容包括商品品称、售价、销售数量、进价、销售金额、折扣金额、销售毛利等信息; 4.1.10.7 节日期间最不好卖商品记录 ( 1) 界面: ( 2) 功能描述: 用于统计促销节假日期间最不好卖的商信息。

混凝土企业统计报表格式文档

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统计 2013 年报表)
东莞市 XX 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
1/7

目录
一、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 表)…………………………………………………………………………1 二、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102 表) ………………………………………………………………………3 三、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103 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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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2010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 01 法人单位代码
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 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 02 法人单位名称:
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0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表 号: 101-1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0)185 号

04 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
单位位于:
省(自治区、直辖市) 乡(镇) 街道办事处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05 联系方式
区号 电话号码 分机号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网址
06 行业类别
1
2
3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
品)



07 登记注册(或批准)情况(如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为多个,请复选) 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 机关级别 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 编制部门 3 民政部门
9 其他(请注明批准机关)
机关级别:1 国家,2 省,3 地(市),4 县(市) 登记注册号
08 登记注册类型
内资 110 国有 120 集体 130 股份合作 141 国有联营 142 集体联营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49 其他联营 151 国有独资公司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 股份有限公司 171 私营独资 172 私营合伙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
190 其他
308 中外合资经营
港澳台商投资
320 中外合作经营
208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30 外资企业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30 港澳台商独资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09 控股情况(限企业填报) 1 国有控股,2 集体控股,3 私人控股,4 港澳台商控股,5 外商控股
10 隶属关系
10 中央,20 省(自治区、直辖市),40 地(区、市、州、盟),50 县(区、市、旗),61 街道, 62 镇,63 乡,71 居委会,72 村委会, 90 其他
11 开业(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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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资统计的思考

劳动工资统计的思考 1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存有的主要问题 1.1统计力量薄弱,人员素质不高 大多数基层单位没有专人负责劳动工资统计工作,一般都是身兼数职,很难把较多的精力投入到劳动工资统计中,对统计工作的积极性、主 动性远不及专职人员,没有系统学习过统计理论。在实际工作中,统 计人员调动还比较频繁,交接工作粗糙,往往凭经验或运用不准确、 不恰当的统计方法进行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和加工,因此很难按 要求完成统计工作,也谈不上对上报数据进行分析评估,业务水平难 以保证。 1.2异地单位劳动工资统计困难 随着集团公司战略调整,初步构建了新疆、陕甘、贵州三大异地煤炭 生产基地。以C/S模式自主研发的劳动工资统计系统需在局域网内运行,且运行状况一直非常好。而集团公司局域网尚未覆盖异地单位, 致使系统不能在异地单位使用,造成异地单位的工资统计工作难以开展。 1.3数据质量难保证 劳动统计数据来源于基层单位,对基层单位缺乏监控,没有形成科学 的统计规范,造成部分填报单位的统计信息失真。同时,受统计人员 素质、统计方法、劳动用工制度、分配政策等因素的影响,难以保证 劳动统计数据的质量。 2劳动工资统计改革具体策略 2.1经营者重视统计工作 增强企业的统计工作,企业领导就必须从自身做起,真正从思想上和 行动上重视统计工作,消除重财务轻统计的观念,真正提升统计地位,

使企业经营者认识到统计工作在对企业进行科学管理、提升企业活力、制定企业战略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影响和意义。 2.2科学设置和完善报表指标体系,规范企业劳动 工资统计工作设置一套与新时期相适应的全新的统计报表和指标体系。比如针对“三线表”异地办矿人员进行细化;以“三线表”为基础进 行扩展,将多表信息集中于一表填报,去掉无用的统计指标,减少统 计人员的工作量等。在具体设置和完善劳资统计指标体系时尽可能做 到直观、易懂,便于填写,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 2.3提升统计人员素质,增强培训 劳资统计人员经常调动,目前往往以年报会议代替专业培训,培训走 过场。因此,要增强企业基层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使他们更加全面、系统地了解《统计法》,劳动工资统计的统计口径范围,计算方法和 数据来源等,从源头上提升劳动工资统计报表质量。 2.4异地单位劳动工资全面纳入统计 解决集团公司异地单位及流动办公用户访问集团公司劳动工资统计系 统的问题,做到异地单位劳动工资统计信息的本地化管理,同时要企 业减少线路租用投资,降低远程访问的复杂水准,达到节约成本、保 证数据安全传输。基于这一要求,应结合现有网络条件,利用VPN技术,实现劳动工资统计系统在上述两种类型用户中的应用。 2.5依靠统计制度和方法,规范统计工作 强化制度对实现统计工作程序和岗位责任的规范化,管理方法的科学 化的重要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增强 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指导,增强基础统计工作质量检查,做好责任追究 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提升统计数据的可靠性、准确性、科学性 和及时性。 3结语

劳动工资统计调研报告书_调研报告.doc

劳动工资统计调研报告书_调研报告 一、劳动工资统计制度的历史沿革 劳动工资统计从上世纪50年代初开始,1952年国家统计局成立,随即进行了一次城乡劳动力就业情况调查,之后劳动工资统计历经一系列变革,统计对象的范围不断扩大。 (一)50年代到80年代劳动工资统计范围为城镇集体以上单位,主要统计全民和城镇集体职工人数和工资;1990年-2004年国家统计局把统计范围扩展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其统计对象为全民、集体、其他所有制经济单位(内资: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二)2005年-2007年,劳动工资统计范围除城镇非私营单位外,增加了“三上”私营企业(即规模以上工业,资质以上建筑业、房地产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中的私营企业)。2007年开始增加其他私营单位:19人及以下的单位采用典型调查,20人及以上的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三)2008年以后,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分为两种: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非私营单位调查范围不变,私营单位调查范围采用以下方式调查:企业一套表单位(即“四上”企业,统计范围是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国家重点服务业和省级服务业)全面调查。其它非一套表私营单位按

就业人员分类,100人以上全面调查,20-99人抽样调查,19人以下典型调查。但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分别实施,数据没有合并使用,且抽样的数据县级没有代表性,不能推算总体,不能对外公布使用。目前劳动工资统计实行网上直报,劳资报表告别纸介质上报方式(除了视同法人的银行等产业活动单位仍延续纸质报表)。 二、劳动工资统计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统计范围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随着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2013年非国有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6.1%。而现行劳动工资统计主要偏重反映城镇非私营和“四上”私营企业的劳动情况,规模较小的私营、个体工商户和乡镇企业并不包括在内,这样统计出来的数据不反映或不能切实地反映已逐渐成为吸纳就业主体的私营、个体等经济性质的劳动用工情况和工资水平,统计范围带有明显的局限性。正是由于这种落后于目前经济结构的统计规则,导致了本应给予高度重视的大多数较低工资收入的企业职工没有纳入统计范围,目前已统计的恰恰都是有较高工资收入的人员,在一定程度上拉高了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导致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不能被普通百姓接受。以为例:城镇非私营企业绝大多数属于垄断行业,工资水平居高不下,影响全县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水平明显偏高。2013年全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3848元,分别高出全国、全省和全市12374元、7277元和4065元,而2013年人均GDP仅为39705元,分别低于全国、全省和全市2204元、28757元和6678元,工资水平与经济发展明显不匹配,不能真

劳动工资报表说明模板

劳动工资报表说明 1

劳动工资报表说明 第一部分统计范围 根据劳动统计改革的要求,当前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劳动统计报表范围逐步扩大的计划, 劳动统计年报城镇以上单位范围将依然与一样扩大到规模以上私营企业。 城镇以上单位范围: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以及中央和地方所属的各级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国有经济、城镇集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其它经济单位。( 不包括个体和私营经济单位和乡镇企业局管理的企业) 规模以上私营企业范围: ( 1) 指年产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私营工业企业( 2) 具有专业资质等级的私营建筑业( 3) 具有专业资质等级的私营建筑业( 4) 房地产开发企业( 5) 年主营业务收入在万元及以上的私营批发业企业( 6) 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私营零售业企业( 7) 年营业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私营餐饮业企业( 8) 具有住宿业星级等级的私营住宿业企业。 第二部分统计报表 劳动工资报表包括年报《劳动情况》I101-1表和季报《劳动情况》I102-1表。其中年报上述所有单位均须填报。而季报私营企业无需填写,

只由城镇以上单位填写。 年报: 年报表的”一、在岗职工”项下新增了”临时职工”项。 在补充资料中, 新增”在岗职工受教育培训人数”一项指标。 第三部分指标解释 人数统计 单位从业人员各单位的从业人员是指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 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兼职人员和从事第二职业的人员。 使用的农村劳动力在国有经济、城镇集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其它经济单位的从业人员中, 现仍保留农村户籍关系的人员。使用的农村劳动力是单位从业人员的其中项。 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职工。包括由单位派出学习、劳务及病伤产假且仍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受聘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 5、持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创造专利。按照公务员管理或参照

罗湖区2017 年从业人员劳动工资情况分析

罗湖区2017年从业人员劳动工资情况分析 2017年,罗湖区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和条件,积极扩大就业机会,不断提升民生福祉。辖区劳动就业市场总体平稳,工资水平继续保持稳步上升的态势。 一、从业人员和劳动工资基本情况 2017年末,纳入罗湖区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的法人单位1 (不含规模以下私营企业及个体户)2885个,从业人员51.0万人,全年工资总额509.2亿元。 2017年末,罗湖区城镇非私营单位1673个,从业人员37.5万人,同比下降6.9%;全年从业人员工资总额426.2亿元,增长4.5%;年平均工资114072元,增长11.7%。其中,在岗职工34.7万人,下降6.6%;年平均工资118451元,增长12.6%。 2017年末,规模以上企业2139个,从业人员41.4万人,增长3.6%;全年从业人员工资总额335.7亿元,增长13.1%;年平均工资81989元,增长9.5%。其中,规模以上私营企业1212个,从业人员13.5万人,年平均工资63303元,增长13.9%。 二、从业人员和工资情况主要特点 (一)城镇从业人员工资稳步增长 1.当前纳入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的法人单位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城镇非私营单位:纳入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的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既有规模以上企业,也有规模以下企业。二是来自“一套表”规模以上企业的劳动工资报表,其中包括规模以上私营单位、也包括规模以上非私营单位。两者之间存在重叠部分,就是规模以上城镇非私营单位,在计算2885个总数时,剔除重叠部分。 纳入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规模以上法人单位的标准: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企业,重点服务业——全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期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重点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含下属产业活动单位的数据)。 - 1 -

劳 动 工 资 统 计 年 报

20 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 表号:I 1 0 2 - 1表 制表机关:国家统计局 企业(单位)法人代码: 企业(单位)详细名称:年 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实际 甲乙丙1 一、单位从业人员年末人数人01 其中:女性人02 其中:非全日制人03 (一)在岗职工人04 (二)其他从业人员人05 二、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年末人数人06 三、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人07 (一)在岗职工人08 (二)其他从业人员人09 四、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年平均人数人10 五、单位从业人员变动情况——— (一)增加人数人11 1.从农村招收人12 2.从城镇招收人13 3.录用的退伍军人人14 4.录用的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人15 5.调入人16 其中: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调入人17 6.其他人18 (二)减少人数人19 1.离休、退休、退职人20 2.开除、除名、辞退人21 3.终止、解除合同人22 4.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人23 5.死亡人24 6.调出人25 其中:调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26 7.其他人27 六、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元28 (一)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元29 (二)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元30 七、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生活费元31 八、单位数个32 用工单位填报: 补充资料:1、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年末人数人,其中:已统计在本单位从业人员中的人数人。 2、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全年平均人数人。 3、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劳动报酬千元, 其中:已统计在本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内千元。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年月日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单位基本情况表 01.组织机构代码: 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3.单位详细名称: 04.行政主管部门: 05.详细地址:潜江市镇(处、区、场)村(社区) 06.通讯号码: 07.主要业务活动(或产品):1. 2. 3. 18.注册登记类型:(从下方代码中选择一个) #内资:110国有 120集体 130股份合作 141国有联营 142集体联营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 149其他联营 151国有独资公司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股份有限公司 320中外合作经营 330外商独资 190其他内资 #港澳台商投资:21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230港澳台商独资 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90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310中外合资经营 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90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12.执行会计制度类别: 2 (从下方代码中选择一个) 1企业会计制度 2事业会计制度 3行政会计制度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9其他 19.控股情况:(从下方代码中选择一个) 1国有绝对控股 2国有相对控股 3集体绝对控股 4集体相对控股 9其他 09.隶属关系:(从下方代码中选择一个) 10中央 20省 40市州 50县(市区) 61街道 63乡(镇) 71居委会 90其他 备注:《单位基本情况表》也是必填项目,不要漏填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号:I102-2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15)63号 单位详细名称:2015 年有效期至:2017年6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分机号: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说明:审核关系: (1)01>02 (2)01>03 (3)01=05+06+07 (4)08=09+10+11 (5)12=13+18+19 (6)13=14+15+16+17 指标说明: 03.单位详细名称:与公章一致 04.行政主管部门:潜江市教育局 07.主要业务活动:教育教学(二级单位根据各单位职能填写) 18.注册登记类型:110 19.控股情况:不选

劳动工资统计自查报告

XX公司2010年劳动工资统计自查报告 县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县劳动工资统计专项巡查的通知》(泾统[2012]42号)文件下发以后,我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劳动工资统计自查工作,按文件要求,逐项自查,现将我公司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自查 我公司按统计法法律法规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上报真实完整的统计资料,无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事件发生。 (一)劳动统计基础工作情况:我公司统计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人事科,设置1名专人负责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按规定建立了统计台帐并存有劳动统计原始记录。 (二)主要统计数据情况:2010年上报的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人数、劳动报酬等指标数据上报数与自查数基本相符。 二、自查主要内容 1、统计人员尚无《统计从业资格证》; 2、统计人员按规定设置和保存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 3、自觉支持和配合各种统计调查和统计执法检查; 4、能够及时向本地统计机构上报真实、准确、完整的统计资料,无迟到、拒报统计资料行为;

5、未接到当地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要本单位提供不实统计数据的要求。 三、自查情况 我公司能够学习和贯彻《统计法》,没有发生有关机构和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情况;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行为失察和阻挠、限制或干扰统计执法检查;不存在擅在自开展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的行为;没有发生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漏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的行为;我公司设立统计机构,并设置统计人员、指定统计负责人;能够及时、准确、真实和完整地向统计机构报送统计资料。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统计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无统计资格证书。我公司将要求统计人员参加相关的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确保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符合统计有关要求。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五日

劳动工资统计调研报告.pdf

一、劳动工资统计制度的历史沿革 劳动工资统计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1952年国家统计局成立,随即进行了一次城乡劳动力就业情况调查,之后劳动工资统计历经一系列变革,统计对象的范围不断扩大。 (一)50年代到80年代劳动工资统计范围为城镇集体以上单位,主要统计全民和城镇集体职工人数和工资;1990年-2004年国家统计局把统计范围扩展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其统计对象为全民、集体、其他所有制经济单位(内资: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二)2005年-2007年,劳动工资统计范围除城镇非私营单位外,增加了“三上”私营企业(即规模以上工业,资质以上建筑业、房地产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中的私营企业)。2007年开始增加其他私营单位:19人及以下的单位采用典型调查,20人及以上的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三)2008年以后,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分为两种: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非私营单位调查范围不变,私营单位调查范围采用以下方式调查:企业一套表单位(即“四上”企业,统计范围是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国家重点服务业和省级服务业)全面调查。其它非一套表私营单位按就业人员分类,100人以上全面调查,20-99人抽样调查,19人以下典型调查。但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分别实施,数据没有合并使用,且抽样的数据县级没有代表性,不能推算总体,不能对外公布使用。目前劳动工资统计实行网上直报,劳资报表告别纸介质上报方式(除了视同法人的银行等产业活动单位仍延续纸质报表)。 二、劳动工资统计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统计范围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随着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2013年非国有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6.1%。而现行劳动工资统计主要偏重反映城镇非私营和“四上”私营企业的劳动情况,规模较小的私营、个体工商户和乡镇企业并不包括在内,这样统计出来的数据不反映或不能切实地反映已逐渐成为吸纳就业主体的私营、个体等经济性质的劳动用工情况和工资水平,统计范围带有明显的局限性。正是由于这种落后于目前经济结构的统计规则,导致了本应给予高度重视的大多数较低工资收入的企业职工没有纳入统计范围,目前已统计的恰恰都是有较高工资收入的人员,在一定程度上拉高了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导致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不能被普通百姓接受。以为例:城镇非私营企业绝大多数属于垄断行业,工资水平居高不下,影响全县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水平明显偏高。2013年全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3848元,分别高出全国、全省和全市12374元、7277元和4065元,而2013年人均GDP仅为39705元,分别低于全国、全省和全市2204元、28757元和6678元,工资水平与经济发展明显不匹配,不能真实反映整体的就业情况和劳动力价格水平。 2.统计指标设置不尽合理 (1)统计指标设置复杂且缺乏实用性。一是统计指标设置复杂。复杂的指标设置只会影响数据的准确性。基层统计人员变动频繁,对指标解释理解不深,指标涵义仅凭自己的理解去填写。比如“单位负责人”这个指标,大部分人一看就觉得是法人代表,但是其实指标解释是包括单位中层的;再比如就业人员下面的按人员类型分的三个指标,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其他就业人员,且不说各自的指标解释,单说其中的区别就让人头痛,挂职锻炼的人员属于原单位在岗职工,要按照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而劳务派遣的人员又要统到实际用工单位,不能按照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劳务派遣工的界定又是一系列的说明,县级专业人员也要仔细研读指标解释才能确定界限,基层单位的统计人员可想而知大部分是根据自己的理解填个数据而已。还有在岗职工的工资分类指标,晦涩难懂,使基层统计人员极易产生歧义,如“绩效工资”机关单位误以为只是事业人员工资单上的绩效工资,而实际的指标解释却是奖金性质的工资,机关人员也有此项目。二是统计指标缺乏实用性。一直以来,反映劳动工资水平的指标主要有就业人员期末人数、就业人员平均人数、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其实用性和灵活性很大程度上已落后于社会需求,反映各级政府决策、企业需要及社会焦点问题的指标显得尤为不足。如当前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大学生就业问题、农民工就业情况、行业用工需求、下岗再就业等社会保障热点,在这些指标群上,劳动工资方面仍是空白。 (2)反映就业人员工资水平的指标单一化。在现行的劳动工资统计中,仅有本单位全部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一项指标。平均工资是一个整体的概念,它的数据及涨幅代表的都是整体的水平。简单的平均所带来的问题,是掩盖了平均下的不平均。一方面,掩盖了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之间的不平均。从2013年劳动工资年报来看,最高行业平均工资为最低行业平均工资的6.3倍。另一方面,掩盖了单位内部的不平均。现在企业老总和普通员工的工资差距越拉越大,相差几十倍、上百倍的也不在少数。而仅仅提供一个单位的平均工资,无法解释更多的不平均。从工资分布来看全社会各群体工资水平呈“偏态”分布,工资高的人数占少数,工资低的占大多数,现有的资料又无法反映这些情况。因为指标的单一,解释不清深层次的原因,老百姓是从自身的角度去理解这些数据,因而在向社会公布平均工资这项数据时,造成公众对数据的质疑,也带来统计服务质量不高的现象。 3.统计任务繁重,但数据利用率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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