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讲_第七章考情分析、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税务管理

第41讲_第七章考情分析、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税务管理
第41讲_第七章考情分析、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税务管理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本章基本情况

在最近3年的机考中,本章分值在6分左右。本章分为5个单元,共计20个考点。本章考点不多,大多数考点需要考生准确理解,部分考点需要死记硬背,考生需要过数字关。复习本章需要4个小时左右。

2020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新增了“征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2)删掉了“涉税专业服务”的全部内容;

(3)对“发票管理”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4)对“逃税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重大调整;

(5)新增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的内容。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税务管理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

税务行政复议

税收法律责任

第一单元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征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纳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考点1】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P291)

1.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征管法》。具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房产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环境保护税等税种。

2.由海关负责征收的关税以及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点2】征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P292)

1.征税主体的权利

(1)税收立法权(包括参与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提出税收政策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发布关于税收征管的部门规章等)

(2)税务管理权(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和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等)

(3)税款征收权(包括依法计征权、核定税款权、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权、追征税款权等)

(4)税务检查权(包括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询问权、责成提供资料权、存款账户核查权等)

(5)税务行政处罚权

(6)其他职权(包括对纳税人的减、免、退、延期缴纳的申请予以审批的权利;阻止欠税纳税人离境的权利;委托代征权;估税权;代位权与撤销权;定期对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予以公告的权利;上诉权等)。

2.征税主体的义务

(1)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2)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守秘密,为检举违反税法行为者保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税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4)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

(5)税务人员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不得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6)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利害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7)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管理制度。上级税务机关应当对下级税务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进行监督。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对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廉洁自律准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考点3】纳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P293)

1.纳税主体的权利

(1)知情权

(2)要求保密权

(3)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

(4)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5)申请延期申报权

(6)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7)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8)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9)委托税务代理权

(10)陈述权、申辩权

(11)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

(12)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13)税收法律救济权

(14)税收监督权

2.纳税主体的义务

(1)按期办理税务登记,及时核定应纳税种、税目

(2)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

(3)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

(4)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5)按期、如实办理纳税申报的义务

(6)按期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义务

(7)接受税务检查的义务

(8)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9)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如纳税人有歇业、经营情况变化、遭受各种灾害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征税机关说明等)

(10)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如企业合并、分立的报告义务等)

【例题1?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纳税人义务的是()。(2014年)

A.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B.接受税务检查

C.按期办理纳税申报

D.依法设置账簿

【答案】A

【解析】(1)选项A:属于纳税人的权利;(2)选项BCD:属于纳税人的义务。

【例题2?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人权利的有()。(2014年)

A.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B.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C.要求保密权

D.知情权

【答案】ABCD

【例题3?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人义务的是()。(2015年)

A.申请退还多缴税款

B.宣传税收法律

C.按期办理纳税申报

D.税款征收

【答案】C

【解析】(1)选项A:属于纳税人的权利;(2)选项B:属于征税主体的义务;(3)选项C:属于纳税人的义务;(4)选项D:属于征税主体的权利。

【例题4?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务机关权利的是()。(2015年)

A.税务管理

B.税务检查

C.税款征收

D.宣传税法

【答案】D

【解析】选项D:属于税务机关的义务。

第二单元税务管理

账簿和凭证管理

发票管理

纳税申报

【考点1】账簿和凭证管理(★★★)(P295)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账簿。

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3.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例题1?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该期限是()。(2019年)

A.7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答案】C

【例题2?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法定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内,按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2015年)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答案】A

【例题3?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除另有规定外,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一定期限,该期限为()。(2017年)

A.10年

B.15年

C.20年

D.30年

【答案】A

【考点2】发票管理(★★★)(P296)

1.发票适用的范围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3)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增值税发票领用分类分级管理(2020年新增)

(1)对于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纳税人,按需供应发票。

(2)对于税收风险程度中等的纳税人,正常供应发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3)对于税收风险程度较高的纳税人,严格控制其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3.发票的开具

(1)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3)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①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②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③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4.发票的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1)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3)拆本使用发票;

(4)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5)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例题1?判断题】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款项时,应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2013年)

【答案】√

【例题2?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未按照规定使用发票的有()。(2015年)

A.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B.拆本使用发票

C.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D.转借发票

【答案】ABCD

5.发票的保管

(1)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2)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相关链接】除另有规定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例题1?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的保存期限是()。(2018年)

A.3年

B.5年

C.10年

D.15年

【答案】B

【例题2?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财务资料中,除另有规定外,至少要保存10年的有()。(2017年)

A.完税凭证

B.账簿

C.发票的存根联

D.发票登记簿

【答案】AB

【例题3?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发票开具和保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14年)

A.不得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

B.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3年

C.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D.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

【答案】ACD

【例题4?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发票开具和保管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2015年)

A.销售货物开具发票时,可按付款方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B.经单位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可拆本使用发票

C.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保存期满后,开具发票的单位可直接销毁

D.收购单位向个人支付收购款项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答案】D

【解析】(1)选项A: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2)选项B:禁止拆本使用发票;(3)选项C:保存期满,应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才可以销毁。

6.发票的检查

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1)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

(2)调出发票查验;

(3)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4)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解释1】税务人员进行发票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

【解释2】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换票证。发票换票证与所调出查验的发票有同等的效力。税务机关需要将空白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开具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及时返还。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发票管理权限的有()。(2018年)

A.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

B.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C.调出发票查验

D.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答案】ABCD

【考点3】纳税申报(★★★)(P298)

1.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2.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3.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4.纳税申报的方式

(1)纳税申报方式包括自行申报(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和其他方式。

(2)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3)数据电文申报的申报日期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收到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

(4)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方式申报纳税。

【解释】简并征期,是指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款和纳税期将纳税期合并为3个月、6个月或者1年申报纳税,从而达到便利纳税的目的。

【例题1?判断题】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可以不办理纳税申报。()(2018年)【答案】×

【例题2?判断题】个体工商户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2019年)

【答案】√

【例题3?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纳税申报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19年)

A.纳税人享受免税待遇的,在免税期间无须办理纳税申报

B.纳税人享受减税待遇的,在减税期间无须办理纳税申报

C.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D.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在纳税期内无须预缴税款

【答案】C

【例题4?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纳税申报方式中,符合规定的有()。(2018年)

A.甲企业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自行到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办税服务大厅申报

B.经税务机关批准,乙企业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通过邮局交寄

C.经税务机关批准,丙企业以网络传输方式申报

D.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丁个体工商户,采用简易申报方式申报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属于自行申报;(2)选项B:属于邮寄申报;(3)选项C:属于数据电文申报;(4)选项D: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方式申报纳税。

【例题5?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申报方式的有()。(2019年)请务必加微信miaomiao080313更新有保障!精准押题加微信!

A.邮寄申报

B.数据电文申报

C.自行申报

D.简易申报

【答案】ABCD

财税-最新税收征管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即财税政策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做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 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做好本地区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支持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并组织有关部门实现相关信息的共享。 第五条税收征管法第八条所称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保密的情况,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应当制定税务人员行为准则和服务规范。 上级财税审计机关发现下级税务机关的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下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上级税务机关的决定及时改正。 下级税务机关发现上级税务机关的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

告,避免造成财税风险。 第七条税务机关根据检举人的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所需资金列入税务部门年度预算,单项核定。奖励资金具体使用办法以及奖励标准,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制定。 第八条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四)近姻亲关系; (五)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害关系。 第九条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所称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 国家税务总局应当明确划分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避免职责交叉。 第二章税务登记 第十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对同一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应当采用同一代码,信息共享。 税务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第十一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向同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定期通报办理

《税务管理》教学大纲

《税务管理》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税务管理》 适用专业:会计(税务会计方向) 总学时:60学时讲课学时:40学时实验学时:20学时学分:4分 一、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 《税务管理》是会计(税务会计方向)的主要专业业务课。本课程以经济学理论、管理学理论、法学理论为基础,介绍和阐述了税务管理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主要内容包括税务管理的基础理论、税务管理的基本方法、税务管理的基本形式、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税务管理人员的配备与职责界定、税收征收管理的主要内容(税务登记管理、会计账簿与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纳税检查管理、税收行政处罚、税务行政纠纷处理——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等。税务管理课程必须是学生在学习了《税法》、《税务会计》等课程的基础上进行教学,本课程注重实务教学。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税收事业不断发展壮大,同时税务管理也不断地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税收法律制度不断健全完善,税务管理的技术手段越来越现代化,因而税务管理也显得日益复杂,税务管理的技能也日益增强。这就要求税务管理人员以及社会中介机构的税务代理人员、企业的办税人员的税务管理技能相应提高。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将培养学生掌握现代税务管理的基本理论,熟悉税务管理的基本制度和业务规程,能较为熟练地运用税务管理的基本技能方法,能胜任未来涉税管理工作。 二、教学基本要求 1、科学设计安排课程教学内容体系。既要有必要的税务管理基本理论,更要强化学生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要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实务操作练习,并且努力进行实训课程的建设,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实训。因此,要将原本用于讲授的教材增加实训内容,一方面,要准备必要的实训材料;另一方面,对原教材体系进行讲解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 2、准备必要的实训材料,使其既要密切联系实际工作需要,又要体现万变不离其宗的核心技术。由于税务管理实践在飞速发展,税种性法规、税务管理制度、相关法制、税务管理的技术手段在不断地、大量发生变化,所以要求本课程教学中及是根据新的理论、制度法规,调整、充实教学内容,把学生带往学术和改革前沿,掌握最新的税务管理知识技能。 3、对相关课程知识给予足够的关注和补习。本课程对会计知识、诉讼法规知识、计算机网络知识等课程的知识有较强的相关性,所以要教学中,要不断温故这些在前几个学期教学而在本课程教学时已有所忘记的课程知识,以便学生更好地学习掌握本课程知识。 三、教学内容及要求 第1章税务管理概述 [教学内容] 1.1 税务管理导论 1.2 税务管理体制 1.3 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及要求 1.4 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教学要求] 本章的内容是本课程的起步与入门环节性的基础知识。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税务管理的概念,

关于税收征管法修改的说明

关于税收征管法修改的说明

[2009]全国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会议讨论材料 关于税收征管法修改的说明 一、税收征管法修改的背景 现行税收征管法自2001年修订施行以来,对于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市场体系不断健全,宏观调控继续改善,政府职能加快转变,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国家整体法治水平的提高,税制的不断改革和调整,税收征管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党和国家对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税收征管实践也出现了诸多现行税收征管法没有解决的热点、难点甚至盲点问题,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与税收征管工作实际需要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主要表现在:未确立完整的纳税人权利体系、在信息化条件下税收征管方面存在法律真空、不适应主要税种改革的需要、税收法律责任制度不合理、税收管理的程序制度设计不完善、税收行政协助制度不健全、税收管辖权的规定有空白、缺乏对新征管措施法律地位的界定。近年来,广大纳税人、社会各界代表和税务系统以多种方式纷纷要求修改税收征管法。一些纳税人通过各种渠道表达修改税收征管法的意见,北大财税法研究中心2008年曾对修订税收征管法做评估报告,并提交人大有关机构;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国务院要求清理法律时,税务系统在清理过程中也呼吁修改税收征管法;本届全国人大两次会议代表共提出7个修改税收征管法议案。为解决税收征管法上述问题,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经我局争取及各方努力,税收征管法修订被列入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修改税-2-

收征管法工作正式启动。总局成立税收征管法修改工作小组,多次组织召开专家专题论证会和税务系统修法研讨会,分专题做修改报告,对税收征管法从章节体例安排到具体条款进行了全面修改,并形成税收征管法修改初稿。 二、税收征管法修改的指导思想及原则和目标 税收征管法修改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法治、服务、和谐、效率的要求完善税收征管法律,为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税收征管法修改的原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的精神,总结我国税收征管实践,借鉴国际经验,坚持三个基本原则:一是要按照现代法治社会对税收征管工作的要求规范征纳关系;二是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税收管理要求优化税收征管机制;三是要符合税收征管规律引入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 税收征管法修改的目标是:以“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为总体目标,按照建设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的要求,引进税收风险管理,进一步确立纳税人为自主申报纳税主体法律地位并为以此为基础建立的征管模式提供法律框架。一方面在税收征管法中明确规定纳税人依法自主申报的权利、及时准确缴纳税款的法定义务和未按规定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在税收征管法中明确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规定为维护国家税权而对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进行监控核实以及风险管理的权力、为纳税人提供宣传税法、优化申报纳税系统等确保纳税人顺利有效完成自主申报纳税提供服务的义务和因侵害纳税人权益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次修改税收征管法,着重要解决的问题是:“确定纳税人在征管法中的申报主体地位”、“为纳税服务提供法律保障”、“强化税务机关的风险管理能力”,“在税务机关内部进一步理清岗位、职责、流程的关系”、“为确 -3-

税务管理基础知识概述

税务治理概述 本章属于考虑的重点章,在以往的考试中出过单选、多选,也不止一次的出过简答题,本章分值一般在15分左右,考点分散繁琐,考生要注意在本章第二节“税收征收治理程序及要求”中今年新增加了审核评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治理这两方面的新内容,一般新增内容出题机率比较大,应特不注意。 按考试大纲的要求: 一、了解我国分税制财税治理体制,熟悉我国现行国税、地税税务治理机构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 二、掌握税务治理的差不多规程,熟悉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差不多方法,税务检查的差不多形式,掌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熟悉在征纳关系中税务机关的权利、义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义务 第一节税务治理体制 一、税务治理体制概述(了解)

(一)税务治理体制的概念 税务治理体制是指在中央与地点,以及地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税收治理权限的一种制度,是税收治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治理权限包括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治理权两个方面。 1.税收立法权 税收立法权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据法定程序给予税收法律效力时所具有的权力。税收立法权包括:税法制定权、审议权、表决权和公布权。 2.税收治理权 税收治理权是指贯彻执行税法所拥有的权限,它实质上是一种行政权力,属于政府及其 职能部门的职权范围。税收治理权包括:税种的开征与停征权;税法的解释权;税目的增减 与税率的调整权;减免税的审批权。 (二)分税制下的税务治理体制 1.分税制的概念 分税制是指在划分中央与地点政府事权的基础上,按照税种划分中央与地点财政收入的一种财政治理体制。 2.分税制的内容

(1)合理划分中央和地点政府的事权范围。 (2)合理划分税种,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点收入。将国家开征的全部税种划分为中央税、 中央与地点共享税和地点税。属于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为中央税; 属于与经济进展紧密相关的要紧税种划为中央与地点共享税;属于适合地点征管,有利于调 动地点积极性的税种划为地点税。 (3)分设国家税务局和地点税务局两套税务机构。国家税务局直属中央政府,负责中央税、中央与地点共享税的征收和治理;地点税务局隶属于地点各级政府,负责地点官税的征收和治理。 二、我国税务治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熟悉) (一)税务治理机构的设置 国家按税种分设了国家税务局和地点税务局,分不负责中央税、中央与地点共享税和地点税的征收治理工作,从而形成了国家税务局和地点税务局相对独立的税收治理组织体系。国家税务总局是我国税务治理工作的最高职能机构,代表国家实施税务治理的职能。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治理体制。国家税务总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国家税务局;各省、自治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务管理概述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务 管理概述 一、税务管理概述 税务管理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和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等方面的内容。 二、税务登记管理 (一)税务登记的概念与范围 1.税务登记的概念: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 2.税务登记范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①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②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除外; ③扣缴义务人: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提示: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例题·判断题】企业在外地设立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2011年)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都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例题·判断题】下岗职工赵某开办了一个商品经销部,按规定享受一定期限内的免税优惠。他认为既然免税就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登记的相关规定。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均应办理税务登记。

【例题·多选题】下列组织和人员中,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有( )。 A.国有企业 B.某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 C.出版社 D.在集贸市场流动卖菜的农村菜农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凡是从事生产经营、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凡是从事生产经营、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均应办理税务登记。选项D是属于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因此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3.税务登记证件及使用 (1)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①开立银行账户;②领购发票。 提示:两个时间: ①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②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2)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①申请减税、免税、退税;②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③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④办理停业、歇业。 (3)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的是( )。 A.开立银行账户 B.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C.领购发票

关于税收征管法修改的说明

[2009]全国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会议讨论材料 关于税收征管法修改的说明 一、税收征管法修改的背景 现行税收征管法自2001年修订施行以来,对于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市场体系不断健全,宏观调控继续改善,政府职能加快转变,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国家整体法治水平的提高,税制的不断改革和调整,税收征管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党和国家对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税收征管实践也出现了诸多现行税收征管法没有解决的热点、难点甚至盲点问题,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与税收征管工作实际需要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主要表现在:未确立完整的纳税人权利体系、在信息化条件下税收征管方面存在法律真空、不适应主要税种改革的需要、税收法律责任制度不合理、税收管理的程序制度设计不完善、税收行政协助制度不健全、税收管辖权的规定有空白、缺乏对新征管措施法律地位的界定。近年来,广大纳税人、社会各界代表和税务系统以多种方式纷纷要求修改税收征管法。一些纳税人通过各种渠道表达修改税收征管法的意见,北大财税法研究中心2008年曾对修订税收征管法做评估报告,并提交人大有关机构;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国务院要求清理法律时,税务系统在清理过程中也呼吁修改税收征管法;本届全国人大两次会议代表共提出7个修改税收征管法议案。为解决税收征管法上述问题,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经我局争取及各方努力,税收征管法修订被列入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修改税收征

管法工作正式启动。总局成立税收征管法修改工作小组,多次组织召开专家专题论证会和税务系统修法研讨会,分专题做修改报告,对税收征管法从章节体例安排到具体条款进行了全面修改,并形成税收征管法修改初稿。 二、税收征管法修改的指导思想及原则和目标 税收征管法修改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法治、服务、和谐、效率的要求完善税收征管法律,为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税收征管法修改的原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的精神,总结我国税收征管实践,借鉴国际经验,坚持三个基本原则:一是要按照现代法治社会对税收征管工作的要求规范征纳关系;二是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税收管理要求优化税收征管机制;三是要符合税收征管规律引入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 税收征管法修改的目标是:以“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为总体目标,按照建设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的要求,引进税收风险管理,进一步确立纳税人为自主申报纳税主体法律地位并为以此为基础建立的征管模式提供法律框架。一方面在税收征管法中明确规定纳税人依法自主申报的权利、及时准确缴纳税款的法定义务和未按规定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在税收征管法中明确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规定为维护国家税权而对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进行监控核实以及风险管理的权力、为纳税人提供宣传税法、优化申报纳税系统等确保纳税人顺利有效完成自主申报纳税提供服务的义务和因侵害纳税人权益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次修改税收征管法,着重要解决的问题是:“确定纳税人在征管法中的申报主体地位”、“为纳税服务提供法律保障”、“强化税务机关的风险管理能力”,“在税务机关内部进一步理清岗位、职责、流程的关系”、“为确立现代高效科学的征管体制提供法律支持”、“税收征管工作要适应税收管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在以往的考试中,涉及分数不多,2005年的分值仅为3分,而且以选择题、判断题为 主要题型,有时在简答题或综合题中会涉及一些关于征收管理及处罚的小考点。2007年教材体系变化后,本章地位提升,成为重点章节,2007年试题中分值高达21分,唯一的一道10分 综合题出自本章。 最近三年本章考试题型、分值分布 本章主要内容包括(节): § 1.税收征收管理概述 § 2.税务管理 § 3.税款征收 § 4.税务检查 § 5.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2008年经济法基础第七章大纲(与2007年一致): (一)掌握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的有关规定 (二)掌握税款征收方式、税款征收措施的有关规定 (三)熟悉税务检查的规定、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熟悉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五)了解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本章主要考点 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概述 一、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注选择题)

()。 【例题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职权的有 (2003 年)

A. 税务检查 B. 税务代理 C. 税务处罚 D. 税款征收 【答案】 ACD 【解析】税务机关的职权包括: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税务处罚。 【例题 2】在税款征收过程中,纳税人依法享有一定权利。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人权利 的有( )。( 2004 年) A. 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情况保密 B. 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C. 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D. 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 ABCD 第二节 税务管理 一、税务登记管理 (一)概述: 1. 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①开立银行账户;②领购发票。 2. 两个时间:(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 1 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 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 2)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 l5 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并登报声明 作废。 (二)税务登记内容: 包括设立(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 复业登记等。 1. 开业登记: (1) 时间:是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 (2) 办理时应出示的证件和资料: ① 工商营业执照; ②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③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④ 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2. 变更登记:自工商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 【提 示】变更登记是先工商变更,再税务变更。 3. 注销登记 【提示】注销登记是先税务变更,再工商变更。 二、账簿、凭证管理 (一)账证设置: 1.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 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2.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 度或者财 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提示】注意区分不同时间长短、起点(如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 起)。 注销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以及停业、 30 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30 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5 日内,按照 15 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

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六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第七条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

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概述知识分享

第一章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概述 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演变 世界各国税收征管的立法体系不尽相同,大致可以分为“综合立法”和“分税立法”两种形式。“综合立法”是指将各个税种之全部或共通的实体事项、稽征管理和救济程序都纳入一部法律中。“分税立法”是指个别税目单独制定税法,在各个税法中对实体事项、稽征管理等程序均进行规定。“分税立法”有助于单个税法的制定和修改,但在税法中容易形成对同一事项的重复规定,从而造成规定的分歧和矛盾,不利于纳税人纳税和征管的实施,因此各国大多采取“综合立法”的形式。 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制度是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其制度的演变经历了一个从分到合的过程,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财政实行统收统支,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被忽视,税收法制极不健全。1950年1月,政务院颁布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统一的税收法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该要则规定了高度统一的税收管理体制,税收的立法权和税种的开征、停征、税目与税率增减调整的权力都归中央,税收的减免权大部分由中央政府掌握,各级税务机关受上级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在此之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都没有制定专门的税收征管法,有关税收征管的规定散见于各单行税收法规之中,原则性较强且相对来说比较简单。 在这期间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实施的这种税收征管体系太过于分散。一直以来,我国没有一个专门的税收征管法律。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迫切要求建立一个完善的税收征管体系。为了健全法制,改变税收征管制度分散和不规范的状况,国务院于1986年4月发布了《税收征管暂行条例》,并于同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该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税收管理制度开始单独立法,初步实现了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相对分离,对于促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监督管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综合立法的基本雏形已经建立。 我国于1986年颁布的《税收征管暂行条例》在一段时期内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征管的完善起到促进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该条例慢慢暴露出来一些缺陷,主要有:税收征管法律规范不统一、不规范;对纳税人的权利保护不足;立法层次低,征管手段软化;内外税分别适用两套征管制度,缺乏公平性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制改革的推进,《税收征管暂行条例》已经明显滞后于客观形势的发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在宪法等法律的规定范围内,在原《税收征管暂行条例》的基础上,于1992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税收征管法》,并于199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第02章税务管理概述

第一节税务管理体制 一、税务管理体制概述 (一)税务管理体制的概念 税务管理体制是指在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一种制度,是税收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立法权和税收管理权两个方面。 税收立法权包括:税法制定权、审议权、表决权和公布权。 税收管理权包括:税种的开征与停征权、税法的解释权、税目的增减与税率的调整权、减免税的审批权。 (二)分税制下的税务管理体制 分税制是指在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基础上,按照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分税制的内容: (1)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 (2)合理划分税种,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 (3)分设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套税务机构。 二、我国税务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

例题:下列属于税收立法权的有()。 a.税法审议权 b.税率调整权 c.税法制定权 d.税法解释权 【正确答案】ac 第二节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及要求 一、税务登记管理 (一)税务登记的概念 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就有关纳税事宜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的一种法定手续,它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首要环节。 (二)税务登记的内容

注意:改变经营住所和经营地点,仍由同一主管税务机关管辖的作变更登记。改变经营住所和经营地点,涉及不同主管税务机关管辖的作注销登记,再到新址办理税务登记。 (三)税务登记的管理 1.税务登记证使用范围 (1)开立银行账户 (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4)领购发票 (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6)办理停业、歇业 (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2.税务登记的审验 (3)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具体是指,纳税人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 二、账簿、凭证管理(掌握)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记忆口诀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一、税收法律关系 1.税务机关的权利 (1)法规起草拟订权 (2)税务管理权(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和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管理)(3)税款征收权(包括依法计征权、核定税款权、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权、追征税款权) (4)税务检查权(包括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询问权、责成提供资料权、存款账户核查权) (5)行政处罚权 (6)其他权利(对纳税人的减、免、退税及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依法予以审批的权力、阻止欠税纳税人离境的权力、委托代征权、估税权、代位权与撤销权、定期对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予以公告的权力、上诉权等) 2.纳税人的权利 (1)知情权 (2)要求保密权 (3)享受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和出口退税优待权 (4)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请求权 (5)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 (6)陈述权、申辩权 (7)要求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权 口诀:税务机关:先起草再管理,征收检查加处罚,保证权利的行使。 纳税人:关键维护自身利。 二、税务登记 1.税务登记证件 (1)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①开立银行账户; ②领购发票。 (3)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办理手续,包括: ①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②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③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④办理停业、歇业。 口诀:开户领票是提供,减免退延是出示,外出停歇也出示。

第十三章税收管理体制与分税制习题

第十三章税收管理体制与分税制 本章重点难点 1中国现行税收管理权限有哪些,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如何划分 2如何理解分税制 3我国分税制改革的原则和内容 学习目的 1 掌握税收管理体制与税制 2 能分析我国分税制改革的原因、内容和具体做法 一、单项选择题 1、下面属于民族自治区的管理权限的是() A、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税收,可以根据全国统一税法规定的原则,因地制宜的制定本地区的税收方法,并报国务院备案 B、个别纳税单位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因生产经营价格等发生较大变化,按照税法规定纳税有困难的,可给予定期的减免税照顾 C、工业企业利用“三废”和废旧物品作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按照税法规定纳税有困难的,可给予定期的减免税照顾 D、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县办“五小”企业,在开班初期纳税有困难的,可减半或免征工商税一年 2、下面不属于制定税收管理体制的原则的是() A、节约原则、经济原则 B、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C、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 D、同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财政体制、保持一致的原则 3、下面不属于国务院的管理权限的是() A、制定边境地区小额贸易税收规定 B、税法的颁布和实施 C、税种的开征或停征 D、税收政策的指定或改变 4、下面不属于财政部的管理权限的是() A、制定边境地区小额贸易税收规定 B、指定涉外税收的有关规定 C、规定实施细则和解释说法 D、税种的开征或停征 5、税收立法权全部集中在() A、中央 B、地方 C、财政部 D、中央银行 6行业性的减免税,较大范围内对某种产品的减免税,管理权集中在 () A、中央 B、中央银行 C、国家税务总局 D、地方政府 单项选择题参考答案 1、A 2、A 3、A 4、D 5、A 6、A 二、多项选择题 1、下面属于税收管理权限的是() A、税收立法权 B、税收法律、法规的解释权 C、税种的开征活停止权 D、税收的调整权

税收管理与纳税检查课后习题答案

第一章税收管理概述 【名词解释】 1、管理一般:管理是有关的职能部门或个人,为达到一定的目的,运用各种手段,对某一 领域的人、财、物、信息等进行组织、协调和控制的一项活动,也就是管理者未达到既定的目标对管理对象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活动。 2、税收管理:就是国家的财政、税务、海关等职能部门,为了实现税收分配的目标,依据 税收分配活动的特点与规律,对税收分配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 3、税收立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颁布、实施、修正、废止税法的一系列活动。 4、税收司法:是国家的有关机关(如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对违反税法的案件,按照法律 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判决的一系列活动。 5、税收业务管理:是以税款征收入库为中心的管理活动。 6、税收计划管理:就是征收机关根据国家的经济政策、税收法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以及客观经济情况,对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的税收收入、税务经费、税收成本等进行测算、规划、组织、协调与控制的活动。 7、税收票证管理: 8、税收征收管理:主要是稽核税额和征收税款过程的管理活动,是征收机关行使征税与管 理税收权力的日常征收管理工作。 9、税收会计管理:是征收机关对税收计划执行和征收活动过程及其结果,系统地、连续地 进行核算,反映监督的活动。 10、税收统计管理:是征收机关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和法规制度的要求,对税收分配过程 中涉及的税源、税款和税政等方面进行统计、整理、分析的活动。 11、税务机构管理 12、税收管理体制:是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税收收入和税收管理权限的一项制度。 13、税收管理权限 14、税收收入归宿 15、分税制:是分级财政管理体制的一种形式,也是税收管理体制的一种形式。它是在 中央和地方以及地方与地方的各级政府之间,格局各自的职权范围划分税种或税源,并以此为基础来确定各自的税收权限、税制体系、税务机构和协调财政收支的一种制度。 16、分享税种式分税制:是全国所有开征的税种由中央统一制定,对既定的税种及其收 入在中央与地方之间不重复征收的前提下,确定中央与地方各自的管理权限和收入归属。 17、分享税源式分税制:是指中央与地方都有相对独立的税收管理权限,中央与地方可 以对同一税源课征相同性质的税收。或者说,对每一项课税,不论是隶属于中央或者地方,也不论纳税人的行政隶属关系,中央与地方政府都可以从这一项税源中取得收入。 18、依法治税原则 19、效率原则:税收管理的效率原则是以较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较好的管理效果。 20、税收成本:是指税收管理过程中的耗费。它包括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反映税收成 本的指标主要有税收成本率=税收成本/税收总收入额*100% 税收净收益率=(税收总收入额-税收成本)/税收总收入额*100% 【简答】 1、税收管理及其内容 税收管理就是国家的财政、税务、海关等职能部门,为了实现税收分配的目标,依据税收分配活动的特点与规律,对税收分配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的一种

税收管理复习题.docx

简答题关于税收保全、权利义务第二章不重要 考点:时间期限、性质细节、方法程序、责任义务 第一章税收管理概述 ?税收管理就是国家的财政、税务、海关等职能部门,以法律为依据,为了实现税收分配的目标,依据税收分配活动的特点与规律,对税收分配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 ?税收管理的内容:税收立法、计划、征收、行政、管理其他管理 ?税法国家税收分配活动的准则和规范是国家税收制度的核心,是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 ?税收征收管理的内容: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税务票证管理、税务信息管理/纳税申报、纳税评估、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反避税管理、税收分析 ?税收行政管理又称税务组织管理,是对税务机关内部的组织形式、机构设置、工作程序以及税务人员等进行的管理。 ?税收管理的原则:法治、公正、效率 ?税收管理的作用:保证税法的贯彻和执行,监督征纳双方的履行各自的义务,有利于 ?有利于政府的财政收入得以实现 ?有利于税收调节经济的功能得以发挥 ?有利于保证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全社会的整体纳税意识 第二章税收立法与税收计划 ?税收立法即税法的制定,是国家立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依照一定的程序,制定、修改、废止税法的一种专门性管理活动。 ?税收立法的原则:税收法定主义公平主义效率主义实质课税原则 ?税收法定主义:税收法律主义、法定性原则。所有税收活动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双向: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课税只能在法律的授权下进行,超越法律的课税是无效的、违法的 ?税收法定原则的内涵:课税要素法定原则、课税要素明确、依法稽征 ?税收公平主义:税收负担必须依照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同的,税负相同(横向公平),税收负担不同的,税负不同(纵向公平) ?税收效率原则:经济效率原则——税收超额负担最小化;管理费用最小化——行政费用最小化,奉行费用最小化 ?实质课税原则: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其实税负,而不能仅仅考核其表面上是否符合课税要求。实质重于形式 ?税法适用原则:法律优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现行税法体系的构成:税收实体法(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税收程序法;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以税收立法形式; ?我国现行税收法规的特点:税收规范性文件成为我国税收规范的主要表现形式,数量上占绝对优势。 ?中国税收立法程序:提议审议通过颁布 ?税收计划税务机关在现行的税收制度条件下,根据国民经济计划及其发展变化的趋势,结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财税政策的调整变化情况,对未来一定时期内的税收收入进行测算而编制的收入计划,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收计划的作用:有利于调动各方完成税收目标的积极性;有利于国家筹集资金保证国家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利于考核和检查税收管理的水平; 第三章税收管理基础(税务登记、账簿管理、发票管理、税收信息管理、税收票证管理) ?税务登记亦称纳税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开业、变更、歇业等基本情况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制度。《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04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是税收征管的第一个环节 ?凡有应税收入、应税财产和应税行为的纳税人,都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除国家机关、个人(自然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扣缴义务人在发生扣缴义务的时候应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

税收管理教学大纲

《税收管理》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概述 课程性质:必修 计划时数:50学时 学分:2.5学分 教学对象:税收专业学生 《税务管理》是税务专业与财政专业的主要专业业务课。本课程以经济学理论、管理学理论、法学理论为基础,介绍和阐述了税务管理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主要内容包括税务管理的基础理论、税务管理的基本方法、税务管理的基本形式、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税务管理人员的配备与职责界定、税收征收管理的主要内容(税务登记管理、会计账簿与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纳税检查管理、税收行政处罚、税务行政纠纷处理——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等。税务管理课程必须是学生在学习了《财政学》、《中国税制》等课程的基础上进行教学,其后续课程是《纳税检查》,因此本课程的教学既是满足学生掌握我国税务管理制度的需要,同时也将为后续的《纳税检查》课程教学打好基础。 二、教学内容描述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税收事业不断发展壮大,同时税务管理也不断地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税收法律制度不断健全完善,税务管理的技术手段越来越现代化,因而税务管理也显得日益复杂,税务管理的技能也日益增强。这就要求税务管理人员以及社会中介机构的税务代理人员、企业的办税人员的税务管理技能相应提高。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将培养学生掌握现代税务管理的基本理论,熟悉税务管理的基本制度和业务规程,能较为熟练地运用税务管理的基本技能方法,能胜任未来涉税管理工作。 教学要求是组织实施教学、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守则。依据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正反学生培养目标,根据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根据本课程在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上下游课程的关系, 第一章税收管理概述 本章教学目的与要求: 本章的内容是本课程的起步与入门环节性的基础知识。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税务管理的概念,理解税务管理在整个税收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了解税务管理的基本内容,了解现行税务管理体系的构成,理解税务管理的原则。 [本章主要内容] (1)税收管理的客观必然性 (2)税收管理的内容 (3)税收管理体制 (4)税收管理的原则 教学重点: 本章的重点是理解税务管理概念的不同层次的含义,初步掌握税务管理体系(程序)中有哪些环节的内容构成,研究现行税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改革完善的途径。 教学难点: 本章的难点是观察发现现行税务管理体制存在问题,并借鉴国外的经验探讨完善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教学方法:讲授 学生自学要求: 在学习本章过程中,学生应学习相关的其他课程的知识,如管理学的一般原理,财政学中的关于财政收入管理体制等内容,以作为理解本章内容的学科基础。

第06讲_税务管理概述(3)

【考点6】税款征收 【例题7】当需要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下列资产中,不能纳入税收保全范围的是()。 A.被执行人拥有的唯一一辆机动车 B.被执行人自有的金银首饰 C.被执行人新购入的价值4000元家具 D.被执行人名下的别墅 【答案】C 【解析】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能纳入税收保全范围。 【例题8】(2018年)在规定的纳税期前,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首先应()。 A.核定其应纳税额 B.扣押其商品 C.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额 D.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答案】C 【解析】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前责令纳税人限期缴纳应纳税额,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例题9】(2018)关于纳税人欠税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税务机关依法对欠税企业行使代位权的,可免除欠税企业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 B.抵押权人、质权人可以要求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有关欠税的情况 C.税务机关清收欠税时,税收优先于所有抵押权、质权执行 D.欠税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E.税务机关可按规定对欠税的纳税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答案】BDE 【解析】选项A,税务机关按照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选项C,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税款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执行。 【例题10】(2017年)某公司拖欠2016年度增值税42万元,催缴无效,经县级税务局局长批准,2017年3月,税务机关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扣缴所欠税款,这一行政行为属于()。 A.提供纳税担保 B.税收保全措施 C.强制执行措施 D.税务行政协助 【答案】C 【解析】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考点7】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税务机关的权利 1.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权,税收规章的制定权。 2.税收管理权。 3.税款征收权。 (1)依法计征权 (2)核定税款权 (3)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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