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拟申报和初定中初级职称

关于2018年拟申报和初定中初级职称

情况摸底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

为顺利开展2018年洪泽区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近期对拟申报和初定中初级职称情况进行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工作按照教师个人申报、学校审核汇总、公示上报的程序进行,逾期不报者,将视为无人申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如因宣传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按工作单位统计上报,帮办教师由编制单位负责统计上报,幼儿园单独填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三、摸底范围:申报中级职称和初定中、初级职称人员(分开填报)。

四、纸质表(签字、盖章)连同申报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于9月17日-18日(具体报送时间安排见后)报组织人事科安思懿处审核,电子表以“XX学校2018年职称中初级申报调查表”命名发至邮箱:om 。

无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单位请纸质表零报告。

五、报送时间安排

附件:1.2018年中初级职称申报基本条件

2.2018年中初级职称调查表

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

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

人社发〔2016〕202号)

淮安市洪泽区教育局

2018年9月11日

附件1

2018年洪泽区中初级职称申报基本条件(一)学历、资历要求

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考核合格者,可初定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学前教育中专学历后,在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4年,可初定三级教师。

(2)获得专科学历后,在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本科学历后,在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可初定二级教师。

获得学前教育专科学历后,在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学前教育本科学历后,在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可初定二级教师。

(3)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在中小学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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