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成本明细科目

房地产开发成本明细科目
房地产开发成本明细科目

房地产开发成本明细科目(转载)

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成本一直是消费者心中的一个迷,在暴利的背后还有很多不为人知的,关注房地产就要关注开发成本。(一)、土地获得价款: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土地出让金: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

2、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有关地上、地下建筑物或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净支出,安置及拆迁补偿,农作物补偿费等。

A、土地征用费

B、耕地占用费

C、安置养老费

D、拆迁补偿费

C、土地补偿费

D、其他

3、合作补偿款:补偿合作方地价,合作建房分配的房屋成本和税金。

4、中介费

5、预提

6、其他:含契税、初始登记费等。

(二)、前期工程费:在取得土地开发权之后,项目开发前期的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筹建、“三通一平”等前期费用。

1、勘察设计费

A、勘察及丈量费

B、规划设计费:含景观设计

C、竞标设计补偿费

2、三通一平费

A、临时道路

B、临时用电

C、临时用水

D、场地平整

E、临时设施费

3、可行性研究费

A、可行性研究编制费

B、市场调查费

C、项目建设咨询费

D、其他

4、人防费

5、大市政配套费

6、预提

7、其他

A、招标代理及管理费

B、配套方案征询费

C、测绘费

D、工程保险费

E、环境评估费

F、竣工档案编制费

G、日照分析 H、审图费 I、晒图费 J、其他

(三)、基础设施费:建筑物外红线内。

1、室外给排水系统

A、上水配套费

B、雨污水

C、直饮水

D、热水

E、其他

2、室外电气系统

A、供电配套工程费

B、其他

3、室外燃气系统

A、燃气配套费

B、其他

4、通讯系统: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

5、环卫设施

6、采暖系统

7、预提

8、其他

(四)、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主体内列入预算的各项费用。

1、建筑结构工程

A、基础工程

B、主体结构工程

C、门窗工程

D、公共部位精装修

E、室内精装修

F、样板房:主体内的样板间的设计、装修以及家具等费用。

2、设备及设备安装工程

A、室内水暖气电管线设备

B、室内设备及安装:空调、电梯、高低压配电等。

C、消防系统

D、智能化系统:保安、电信、卫星电视等。

3、室外总体工程

A、道路系统:小区道路、围墙、门卫、标识等。

B、园林环境工程绿化建设、建筑小品等。

C、其他

4、工程管理费

A、工程监理费

B、咨询费

C、施工合同外奖金

D、质监费、验收费

5、预提

6、其他

(五)、公建配套设施费:开发过程中,根据有关法规,产权及其收益权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不能有偿转让也不能转作自留固定资产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

1、会所、物管楼

2、儿童乐园

3、学校、幼儿园

4、游泳池

5、网球场

6、预提

7、其他

(六)、资本化利息:直接用于项目开发所借入资金的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减去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的净额。

1、利息支出

2、利息收入

3、汇兑损益

4、金融机构手续费

(七)、开发间接费:与项目开发直接相关、但不能明确属于特定开发环节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以及与项目推广销售有关但发生在楼盘开盘前的费用支出。

1、工程管理费

A、行政管理费:直接从事项目开发的部门的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等人工费以及直接从事项目开发部门的行政费。五级明细参考“管理费用”明细科目

B、在建工程抵押费:评估费、公证费、抵押登记手续费、财产保险费

C、其他

2、营销费用:项目开盘前发生的广告、策划、样板间、售楼中心建设、售楼书、模型等所有营销推广费用。

A、媒介广告费: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杂志、公交、电子屏、车站、路牌广告。

B、样板间:临时样板间的建造、设计、装修以及清洁、保安、维修费用。

C、其他

3、预提

4、其他

5、结转:项目建设期跨多个年度,反映已经结转的开发成本

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楼部的相关费用应如何账务处理

2010-10-27 11:11:14|

1、售楼处的分类

根据售楼处的来源及其使用完毕后处理的方式,可以分为:

⑴ 单独修建售楼处,待销售完成后,将其拆除;

⑵ 单独修建售楼处,待销售基本完成后,将其转作自用或出租;

⑶ 利用企业自有房屋或商品房作为售楼处,待销售基本完成后,再将该售楼处对外销售;

⑷ 利用企业自有房屋或商品房作为售楼处,待销售完成后,将其转作自用或出租;

⑸ 租用外单位的房屋修建售楼处,待销售基本完成或房屋到期后,归还房屋。当然还存在各种变化情况,如利用物管用房、利用开发单位自己的办公室等等,不管怎么样都可以在上面的分类找出相类似点,所以基本的分类还是上面的五种。

由于分类不同,相关的处理也不同,后面的处理就按照这五种分类方式进行展开。

2、相关规定

根据2006年31号文的规定,开发企业建造的售房部按如下思路处理:

⑴ 凡能够单独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的,可按自建固定资产进行处理;

⑵ 凡不能够单独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的,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

⑶ 售房部装修费用,无论数额大小,均应计入其建造成本。

3、建造时的处理

⑴ 建造

方案一、二,需要重新修建售楼处,可以单独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因此按自建固定资产处理。

方案三、四、五,由于不用重新修建售楼处,不需要相关处理。

⑵ 装修

方案一、二,装修费用随着房屋本身走,继续按固定资产处理;

方案三、四、五,没有无法单独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因此应当通过开发成本处理,装修完毕后转入长期待摊费用(或开发产品)。

4、使用时的处理

⑴ 折旧和摊销

无论采用哪一种方式,也无论在建造过程中按照自建固定资产还是按照开发产品或长期待摊费用,在售楼处使用过程中,计提的折旧和摊销,都要计入“销售费用”。

但在计算折旧和摊销中,分摊的期限需要根据具体的方式进行区分。例如方案五,根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⑵ 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以及根据《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四款: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开发企业的利用商品房、原有住房以及自建售楼处,应自开始使用之次月缴纳房产税。

方案五由于是租用房屋,不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不用缴纳房产税。

5、清理时的处理

⑴ 拆除

方案一进行拆除时,由于修建和装修时按照自建固定资产处理,因此拆除时按照固定资产清理的程序进行。

⑵ 自用或出租

方案二自用和出租时,按照自用固定资产自用和出租处理。

方案四自用和出租时,根据《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的规定,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无论方案二还是方案四,在自用或出租时,须按照资产原值或租金交纳房产税。

⑶ 销售

方案三销售时,其税务处理与一般商品房销售一致,即应该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税金。

⑷ 转为物管用房

转为物管用房或会所的,根据31号文的规定,能够处理成属于非营利性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可将其视为公共配套设施,其建造费用按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⑸ 租赁到期

租赁到期时,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已经摊销完毕,将房屋归还给对方即可。

重要参考:

1、建设售楼中心发生的费用支出,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可以按税法规定的3年摊销,也可以在开发期间内进行摊销。摊销时,计入“销售费用”科目。

2、拆除后,变卖的废旧材料收入,可以冲销销售费用。

2010-05-28 08:10 补充问题

能不能记入周转房存货,以后列入开发成本?

(1)如果售楼处不拆除,计入“固定资产”,需要拆除,计入“长期待摊费用”。(2)周转房科目,核算公司安置拆迁居民周转使用的房屋的实际成本。它是从开发产品科目中转出的,不可能再列入开发成本的。

房地产企业单独修建的售楼部等营销设施费,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如何扣除?

2010-8-25 房地产企业单独修建的售楼部等营销设施费,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如何扣除?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问:房地产企业单独修建的售楼部、样板房等营销设施费,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如何扣除?

答:房地产企业单独修建的售楼部、样板房等营销设施费,应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小区内、主体外修建临时性建筑物作为售楼部、样板房的,其发生的设计、建造、装修等费用,应计入房地产销售费用扣除。售楼部、样板房内的资产,如空调、电视机等资产性购置支出不得在销售费用中列支。

二、房地产企业在主体内修建临时售楼部、样板房的,其发生的设计、建造、装修等费用,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

三、房地产企业利用规划配套设施(如:会所、物业管理用房),发生的售楼部、样板房的设计、建造、装修等费用,按以下原则处理:1.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2.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3.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热点问题答案谨供参考,具体执行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重要参考:

房地产企业为了扩大影响,便于接待客户,使其充分了解开发产品的性质和结构进而达到销售的目的,一般都会在不同区域设立售楼部、样板房以及其他项目营销设施。房地产企业的营销设施应用模式不同,相关会计处理、税务处理也有不同。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相关规定,对房地产企业目前比较通用的营销设施模式下的会计和税务处理进行分析。

项目营销设施的应用模式

房地产企业的项目营销设施包括售楼部、样板间、接待中心、展台、展位等不同类型,根据其建设与使用的特点,可以分为以下4种模式:

1.利用开发完成或部分完成的楼宇内的商品房装修、装饰后作为项目营销设施使用,项目销售完毕,作为开发产品销售处理以及转为企业自用或出租。

2.利用开发小区内楼宇之外的引人瞩目的位置,建造临时设施,例如售楼部、样板间作为项目营销设施使用,项目销售完毕即行拆除或转为企业自用或出租。

3.利用开发小区内的配套设施(例如会所)装修、装饰后,作为项目营销设施临时使用;项目销售完毕作为开发产品销售处理以及转为企业自用或出租,或者移交物业公司,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4.在开发小区之外的人口活跃密集区租入或自建销售网点,项目销售完毕,转为其他项目使用或出租、销售处理。

不同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1.利用开发完成或部分完成的楼宇内的商品房装修、装饰后使用的营销设施的会计处理。

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的规定,计入开发间接费用核算的营销设施建造费,包括项目小区楼宇之内的装饰、装修费用和楼宇之外的售楼部、样板间等营销设施的建造费用。将楼宇之内的商品房临时作为售楼部、样板间使用,因其本身就属于特定的成本对象,所以其建造成本按照正常的开发产品核算,其装修、装饰费用若不能判断未来是否可以随同商品房主体一并出售,应归属于开发间接费用核算。

例如:A房地产企业在开发的B小区某栋楼宇间开设样板间,建造成本50万元,装饰、装修后对外开放,样板间装饰、装修支出30万元。

(1)建造成本50万元计入该套样板间的“开发成本”,对于装饰、装修的费用30万元,如果能够判断未来随同该套商品房一并出售,则可以计入该套样板间“开发成本”,反之,则计入“开发间接费用”核算。

(2)“开发间接费用”归集的成本费用按期结转到“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科目。

(3)当样板间与其他商品房一起竣工验收时,从“开发成本”转入“开发产品”科目。

(4)当样板间销售,结转收入和成本时,其成本从“开发产品”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5)当样板间转作自用时,其成本从“开发产品”转入“固定资产”。

(6)当样板间未来出租时,其成本从“开发产品”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开发间接费用”应当按照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于共同成本和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间接成本,按受益的原则和配比的原则分配至各成

本对象,具体分配方法包括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直接成本法、预算造价法,企业根据需要可以自行确定。

另外,房地产企业由“开发产品”转入“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的商品房之后又销售的,需要注意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即企业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其实际使用时间累计未超过12个月又销售的,不得在税前扣除折旧费用。

2.利用开发小区内楼宇之外的明显位置建造临时设施(例如售楼部、样板间)作为营销设施使用的会计处理。

作为售楼部、样板间使用的临时设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其发生的建设成本及装修费用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完工后,其成本从“在建工程”转入“开发间接费用”,如果非自用或出租,也可以按照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的规定,直接计入“开发间接费用”核算。

3.利用开发小区内的配套设施(例如会所)装修、装饰后作为营销设施临时使用的会计处理。

房地产企业除利用开发的商品房、临时建筑作为营销设施之外,比较多见的还有利用开发小区之内的规划建造的会所、物业场所在销售阶段作为项目的营销设施使用。这种类型的营销设施其最终用途是小区规划设计已经确定的,即便临时作为项目营销设施使用,也不可以直接计入“开发间接费用”核算,而需要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会所、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等配套设施,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属于非营利性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可将其视为公共配套设施,其建造费用按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属于营利性的,或产权归企业所有的,或未明确产权归属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以外其他单位的,应当单独核算其成本。除企业自用应按建造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外,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

例如:A房地产企业在开发的B项目小区中心位置,按照规划建造会所一座,装修后暂时作为售楼部使用。

售楼部利用会所作为营销设施,会计和税务处理的原则就是要根据以上规定,区分该会所的建造性质,分别适用不同的方式:

(1)如果该会所属于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符合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例如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则该会所的建造费用计入公共配套设施费进行会计处理。

(2)如果该会所属于未来出售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符合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则将该会所视为独立的开发产品和成本计算单位,按照开发成本的具体成本项目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销售时,按销售不动产征收相应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

(3)如果该会所属企业自用,则成本通过“在建工程”归集,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科目。会所自用,相应要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出租使用的话,则要征收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4.开发小区之外的人口活跃密集区设置的销售网点等营销设施的会计处理。

房地产企业除在项目小区内设置建造的营销设施外,还有可能在项目小区之外的人口活跃密集区设置项目展示区、接待处、售楼部等。这些设施有可能是房地产企业租入使用,也有可能为自建行为。在项目小区之外的营销设施销售环节中发生的成本费用,无论税务处理还是会计处理,都应当通过“营业费用”或“销售费用”反映,如果属于企业自建构成的固定资产,由此计提的折旧,计入“营业费用”或“销售费用”处理。

税官你好!我房开公司利用自己开发的营业房(已预售)暂做“售楼部”目前装修工程已完工。其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否一次性结转当期“损益”。如要计入“待摊费用”应该如何摊销?

谢谢!请给予解答!

回复内容:

开发企业建造的售房部,凡能够单独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的,可按自建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售房部装修费用,无论数额大小,均应计入其建造成本

房地产公司销售费用一般包括销售前期费、销售推广费、合同交易费等、销售代理费和其他费用。单独设立销售机构的销售机构的费用也计入销售费用。

销售前期费:核算与销售相关的一些前期费用,主要分不能出售的样板房装饰费用(包括硬装饰和软装饰)、售楼处建造与装饰和其他。售楼处建造与装饰费用分为两块,售楼处建造部分指的是临时搭建的售楼处,在房屋销售完毕后要拆除的那种建筑所需花费的建造费用,如果利用会所、商场或住宅来暂做售楼处用的,其建造费用在开发成本中反映,不在此处反映。售楼处装饰部分为售楼处

的内部装修工程费用。其他为和房屋销售相关的一些其他前期费用,如样板房、售楼处的物业维护费等。

销售推广费:主要是与销售相关的媒体广告费、广告制作费、展位费及展台搭建费、户外发布费、围墙彩绘费、宣传费、灯箱制作费、展板制作费和楼书印刷费等。

合同交易费等: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交易时开发公司所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用,而非代收代付客户部分的交易费。另外还包括付给交易中心的网上服务备案费等。

销售代理费:该项费用是销售费用中的主要费用之一,是开发公司委托代理公司进行销售所支付的佣金,一般开发商均和所指定的代理公司签订相关代理协议,根据合同上的有关条款支付销售代理费,该科目核算按代理合同计算的应付代理费,包括已付和已计提尚未支付的部分。

房地产企业成本费用类科目设置及分类一览

房地产企业主要成本费用类科目明细设置及分类一览 一、管理费用应设置以下明细项目: (1)职工薪酬:企业管理服务人员的职工薪酬。 (2)修理费:企业管理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修理费用。 (3)物料消耗:企业管理服务耗用材料、用品的费用。 (4)低值易耗品摊销:企业管理用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含一次性耗用与多次摊销)。(5)办公费:指开发企业各管理服务部门发生的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印刷、邮电、通讯、书报、烧水和集体取暖用煤等费用。 (6)会议费:是指企业召开各种会议的费用支出,包括会议房租费(含会议室租金)、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根据规定,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7)招聘费:企业招聘人员的猎头费、招聘广告费、招聘展位费等。 (8)差旅费:指职工因工出差的差旅费、出差补助费、市内交通和误差补助费、劳动力招募费等方面的费用。 根据规定,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9)车辆使用费:企业管理用自有车辆的油燃料费、养路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等。(10)固定资产使用费:企业管理用固定资产等折旧费、维护维修费等。 (11)房租及物管费水电费:企业租赁管理用房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设备使用费。(12)劳动保护费: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企业管理服务人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13)董事会费:指企业董事会或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为执行职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成员津贴、差旅费、会议费等。 (14)聘请中介机构费:指企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查账、验资、资产评估、税务清算、法律尽职调查等发生的费用。 (15)咨询费、顾问费:是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时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16)诉讼费:指企业向法院起诉或应诉而支付的费用。 (17)业务招待费: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外资企业的“交际应酬费”也包括在内。 (18)税金:指企业自有资产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印花税等。这里的土地使用税是企业自用房屋、土地应该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开发产品过程中应该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应该在“开发间接费用”核算。 (19)技术转让费:是指企业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的费用。 (20)研发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21)无形资产推销费:是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 (22)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指企业对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在不少于3年内),包括开办费摊销、按大修理间隔期平均摊销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等。

生产成本的明细科目

生产成本的明细科目 一、制造成本是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成本。制造费用包括产品生产成本中除直接材料和直接工资以外的其余一切生产成本,主要包括: 1.车间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生产车间管理人员、辅助后勤人员等非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的人员工资;一线直接生产人员非生产期间的工资也计入本项目,非一线生产员工提供直接生产时,其相应的工资应从本项目转入生产成本中的直接工资项目。 2.职工福利费:按第一项所定义的生产管理人员工资的14%提取。 3.交通费:是指企业为车间职工上下班而发生的交通车辆费用,主要指汽油费、养路费等。 4.劳动保护费:指按照规定标准和范围支付给车间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保健饮食品(含外购矿泉水)的费用和劳动保护宣传费用。 5.折旧费:是指车间所使用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的折旧费。 6.修理费:指生产车间所用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包括大修理费用支出。 7.租赁费:是指车间使用的从外部租入的各种固定资产和用具等按规定列支的租金。 8.物料消耗:指车间管理部门耗用的一般消耗材料,不包括固定资产修理和劳动保护用材料。 9.低值易耗品摊销:是指车间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 10.生产用工具费:是指车间生产耗用的生产用工具费用。 11.试验检验费:是指车间发生的对材料、半成品、成品、仪器仪表等试验、检验费。 12.季节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是指因生产的季节性需要而必须停工,生产车间停工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13.取暖费:是指车间管理部门所支付的取暖费,包括取暖用燃料、蒸汽、热水、炉具等支出。 14.水电费:是指车间管理部门由于消耗水、电和照明用材料等而支付的非直接生产费用。 15.办公费:是指车间生产管理部门的通讯费用以及文具、印刷、办公用品等办公费用;政府部门的宣传经费,包括学习资料、照相洗印费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报刊订阅费等。 16.差旅费:是指按照规定报销生产车间职工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住宿费、助勤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贴;按规定支付职工及其家属的调转、搬家费;按规定支付患职业病的职工去外地就医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等。 17.运输费:是指生产应负担的厂内运输部门和厂外运输机构所提供的运输费用,包括其办公用车辆的养路费、管理费、耗用燃料及其他材料等费用。 18.保险费:是指应由车间负担的财产保险费用。 19.技术组织措施费:是指生产工艺布局调整等原因发生的费用。 20.其他制造费用:除前述1~19项所列的,零星发生的其他应由车间负担的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构成明细科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构成明细科目》 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由开发成本费用、期间费用、税金、依法应当缴纳的其他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和利润构成。 (一)开发成本费用 下列项目可列入住宅开发成本费用: 1.土地使用权取得费 土地使用权取得费,为开发经营者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时,所交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税费、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费用。 可列入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的项目有: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地价评估费,土地补偿费,地上物补偿费,坟墓迁移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助费(统筹金),房屋拆迁管理费,房屋拆迁服务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农田水利设施补偿费,征地事务管理费,土地使用权注册登记发证费,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场地清理费。 2.前期工程费 前期工程费,为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环境评估,临时水、电、路、场地平整费等支出。 可列入前期工程费的项目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勘察费,设计费,招投标交易服务费,招投标代理服务费,钉桩放线费,环境评估费,临时水、电、路、场地平整费。 3.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房屋主体部分的土建(含桩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发生的费用。 可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项目有:建安工程费,建设工程许可证执照费,临时占路执照费,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费,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工程建设监理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施工噪声扰民费。 建设、安装工程费按照国家及各省市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计算。

4.基础设施建设费 基础设施建设费,为经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住宅小区用地规划红线以内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照明、园林、绿化、环卫、排污、排洪等工程发生的费用。 此项费用按照政府的城市规划定额指标,依据批准的详细规划和施工图预(决)算造价按住宅面积和营业性面积所占比例分摊计入。 可列入基础设施建设费的项目有:基础设施工程费,供用电建设承发包管理费,居住小区路灯维护费,地下水资源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供电贴费,建设项目共用电力设施代维护费,绿化补偿费。 5.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为居住小区服务的公共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的建设费用,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市政公用设施。凡是进行商业性经营的,要按有偿使用的原则执行,不能计入居住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用。可以计入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的项目,应依据详细规划和施工图预(决)算造价按住宅面积和营业性面积所占比例分摊计入。 6.开发间接费 开发间接费,为开发经营者直接经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项支出。开发间接费,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并据实列入开发成本。 (二)期间费用 商品住宅开发期间费用,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与住宅开发项目有关的支出。 管理费用,为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管理费用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并据实列入开发成本。 财务费用,为开发经营者为筹措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益、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资发生的其它财务费用。贷款利息与开发经营者预收购房款发生的存款利息相抵,两者的净值进入商品住宅成本。发生的其它财务费用据实列入。

房地产开发成本明细科目

房地产开发成本明细科目 一、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1、土地款 2、大配套费 3、土地出让金 4、土地契税 5、土地交易费(拍卖手续费) 6、办理土地证费 二、前期工程费 1、三通一平 (1)临电工程费 ①红线外 ②红线内 (2)临水工程费 ①红线外 ②红线内 (3)临路工程费 (4)填土及平整场地费 (5)临时设施 2、规划管理费 3、规划设计费 (1)咨询费 (2)方案设计费

4、施工图设计费 (1)方案设计费 (2)施工图设计费 5、环境方案设计费 (1)方案设计费 (2)环境施工图设计费 6、综合管网设计费 7、人防费 8、招投标费 (1)招标监督服务费 (2)代理费 9、墙改费(新型建筑材料专项基金) 10、地名费 11、施工图审查费 12、勘察放线费 (1)地质勘察费 (2)测绘费 (3)地基测量费 (4)人防物探费 13、产权登记费 14、销售许可证及面积测量费 15、房屋交易手续 16、分户土地登记费 17、地籍地形图、核地

18、合同审查费 19、水泥专项基金 20、环境影响评估费 21、避雷检测费 22、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 三、建安工程费 1、地基处理 (1)桩基础工程费(2)桩检测费用 2、住宅土建、安装(1)土建安装工程费(1.1)土建工程费(1.2)安装工程费(1.3)甲控、甲供材(2)电梯 (3)消防 (4)排气通风 3、工程预算编制费 4、土建监理费 5、沉降观测 6、质量监督费 7、人防设施 (1)人防监理费 (2)人防设施费

8、变更及签证 9、示范小区奖 10、成品房装修 11、其他(外装费用) 四、基础设施费 1、供电 (1)工程费 (2)小区管网 2、供水 (1)自来水工程费(2)水表费 3、燃气 4、通讯线路安装费 5、电视 (1)电视线路安装费(2)电视外网工程费 6、智能化 7、区内路灯 8、环卫 9、邮政 10、环境工程 (1)绿化 (2)道路 11、排水

建筑行业常用会计科目以及明细科目

建筑行业常用会计科目以及明细科目 (一)工程施工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设置“合同成本”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在合同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1)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2)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3)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4)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5)分包成本(项目/部门核算)(6)间接费用间接费用下设下列明细科目:管理人员工资(项目/部门核算)职工福利费(项目/部门核算)固定资产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低值易耗品摊销(项目/部门核算)办公费(项目/部门核算)差旅费(项目/部门核算)财产保险费(项目/部门核算)工程保修费(项目/部门核算)排污费(项目/部门核算)劳动保护费(项目/部门核算)检验试验费(项目/部门核算)外单位管理费(项目/部门核算)材料整理及零星运费(项目/部门核算)材料物资盘亏及毁损(项目/部门核算)取暖费(项目/部门核算)其他费用(项目/部门核算)2、工程施工——毛利核算工程毛利,具体的设置根据企业需要选择,不一定非要设置这些会计科目。特别是间接费用,有些不需要的可以不予以设置。(二)机械作业该科目主要是针对建筑企业有单独的设备管理部门为各项目提供设备发生的费用及内部结算的台班的核算。相当于制造待业的“辅助生产成本”科目。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针对本公司的设备设置单机核算,准确核算每台大型或者主要设备每个台班的耗用成本。通常情况下,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工资及附加(部门/设备核算)燃料及动力(部门/设备核算)折旧费(部门/设备核算)配件及修理费(部门/设备核算)间 接费用(部门/设备核算)(三)应收账款 2、应收销货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施工企业应收产品销 售货款3 置有到期日。(四)应付账款1、应付购货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购货款、设备款等。2、应付分包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工程款3、暂估应付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暂估入账的款项(包括材料暂估入账及分包工程款的暂估入账)。4、应付质保金 (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单位的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六)主营业务收入(手工账可不用以下明细科目,只需按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即可)1、目标成本目标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1)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2)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

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及科目设置

精心整理 地产开发成本核算及科目设置 1.目的:加强成本管理,规范集团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正确计算开发产品成本,便于成本资 料的比较和分析。 2.范围:适用于集团内全资、控股及受托非控股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3.职责: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本规范的推行、解释、修改并检查执行情况; 集团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严格按照国家以及集团成本管理的要求,正确组织成本核算工作,建立成本核算责任制,完善成本核算基础工作,改进成本核算办法,合理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正确归问题,馈。 4.4.14.1.14.1.24.1.3 4.1.44.1.54.1.64.1.74.1.84.24.2.14.2.1.14.2.1.2便于成本费用的归集; 4.2.1.3利于成本的及时结算; 4.2.1.4适应成本监控的要求。 4.2.2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方法 各公司可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成本核算对象。 4.2.2.1成片分期(区)开发的项目,可以以各期(区)为成本核算对象。

4.2.2.2同一项目有裙楼、公寓、写字楼等不同功能的,在按期(区)划分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上,还 应按功能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4.2.2.3同一小区、同一期有高层、多层、复式等不同结构的,还应按结构划分成本核算对象。4.2.2.4根据核算和管理需要,对独立的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的配套设施,不论其支出是否摊入房 屋等开发产品成本,均应单独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对于只为一个房屋等开发项目服务的、应摊入房屋等开发项目成本且造价较低的配套设施,可以不单独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发生的开发费用直接计入房屋等开发项目的成本。 C、红线外市政设施费:红线外道路、水、电、气、通讯等建造费、管线铺设费、接口补 偿费。 D、拆迁补偿费:有关地上、地下建筑物或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净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 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 4.3.2.2开发前期准备费: 指在取得土地开发权之后、项目开发前期的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筹建、“三通一平”等前期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勘察设计费

费用明细科目培训资料

费用明细科目

期间费用、制造费用、研发费用明细科目 管理费用: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工资薪金:行政管理部门员工的工资、加班费、奖金、津贴及年终加薪等。 2.福利费:指支付员工的生活、住房、保健、交通等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员工伙食费、餐厅用厨具、液化气,职工体检费、工伤医疗、探亲路费,行政行政管理部门的活动经费、医疗卫生费、职工慰问金、误餐补助,租房补贴,节日礼金、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体育用品,司机保安餐费补助及夜班补助。税前列支限额为当年职工工资总额的14%。 3.办公费: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办公用品、书报费、消耗用品费、年检/认证等。 (1)办公用品:包括笔、打印纸、笔记本、便签纸、信封、计算器、订书机、文件夹、电话机、电脑耗材以及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用色带、墨盒、墨粉等; (2)书报费:购书、订报刊杂志的费用; (3)消耗用品费:咖啡、茶叶、纸杯、纯净水、矿泉水、纸巾、洗手液、消毒液、手纸等; (4)印刷/复印费:指印名片、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公司内部报纸等; (5)年检/认证费:指企业参加工商联合年检、工商税务变更费、ISO认证费等; (6)其他:包括邮箱年费、刻章费、购发票费、财务报表、财务账本和封皮等。 4.培训费:公司为员工实际支付的各项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费用。税前列支限额为当年职工工资总额的2.5%。 (1)讲师费:聘请讲师的酬金、住宿费等; (2)资料费:购买培训材料的费用; (3)餐费:培训期间公司员工发生的餐费、食品费用; (4)其他:培训期间的场地使用费及其他杂费; (5)职工教育经费可列支内容包括《财建[2006]317文》:1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5.网络通讯费:公司所有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网络费用、行政管理部门员工按规定报销的手机话费。 6.邮政报关费:邮寄包裹、信件费用以及EMS费用等,进口报关费(通关费、商检费、其他通关费用)。 7.差旅费:行政管理部门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费用。 (1)交通费:员工因公异地出差乘车、船、飞机等发生的往返交通费用(包含乘客保险费、机场建设费等)、租车费用、在出差地市内交通费以及市内办事人员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等; (2)住宿费:员工因公异地出差期间发生的住宿费用(包括住宿保险费和按规定准予报销的住宿杂费

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指导书

LEVETT&BAILEY 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指导书 4. 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成本核算的一般步骤依次如下: 4.1.1 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和项目特点,确定成本核算对象。4.1.2 设置有关成本核算会计科目,核算和归集开发成本及费用。 4.1.3 按受益原则和配比原则,确定应分摊成本费用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 的分配方法、标准。 4.1.4 将归集的开发成本费用按确定的方法、标准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4.1.5 编制项目开发成本计算表,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总成本。4.1.6 正确划分已完工和在建开发产品之间的开发成本,分别结转完工开发产品成本。 4.1.7 正确划分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由主管部门划分提供),根据有关规 定分别计算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应负担的成本,正确结转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成本。 4.1.8 编制成本报表,根据成本核算和管理要求,总括反映各成本核算对象 的成本情况。 4.2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4.2.1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 4.2.1.1 满足成本计算的需要; 4.2.1.2 便于成本费用的归集; 4.2.1.3 利于成本的及时结算; 4.2.1.4 适应成本监控的要求。 4.2.2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方法 各公司可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成本核算对象。 4.2.2.1 成片分期(区)开发的项目,可以以各期(区)为成本核算对象。

4.2.2.2 同一项目有裙楼、公寓、写字楼等不同功能的,在按期(区)划分成 本核算对象的基础上,还应按功能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4.2.2.3 同一小区、同一期有高层、多层、复式等不同结构的,还应按结构 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4.2.2.4 根据核算和管理需要,对独立的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的配套设 施,不论其支出是否摊入房屋等开发产品成本,均应单独作为成本 核算对象。对于只为一个房屋等开发项目服务的、应摊入房屋等开 发项目成本且造价较低的配套设施,可以不单独作为成本核算对 象,发生的开发费用直接计入房屋等开发项目的成本。 4.3 成本费用项目及核算内容 4.3.1 成本费用项目 开发产品成本核算应视开发产品的具体情况,按制造成本法设置成本项目。成本项目一般包括下列八项: 4.3.1.1 土地获得价款 4.3.1.2 开发前期准备费 4.3.1.3 主体建筑工程费 4.3.1.4 主体安装工程费 4.3.1.5 社区管网工程费 4.3.1.6 园林环境工程费 4.3.1.7 配套设施费 4.3.1.8 开发间接费 4.3.2 各成本项目的核算内容 4.3.2.1 土地获得价款 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政府地价及市政配套费: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开发费,向政 府部门交纳的大市政配套费、交纳的契税、土地使用费、耕地占 用税,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 B、合作款项:补偿合作方地价、合作项目建房转入分给合作方的 房屋成本和相应税金等。

生产成本的明细科目

生产成本的明细科目 制造成本是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成本。制造费用包括产品生产成本中除直接材料和直接工资以外的其余一切生产成本,主要包括: 1.车间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生产车间管理人员、辅助后勤人员等非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的人员工资;一线直接生产人员非生产期间的工资也计入本项目,非一线生产员工提供直接生产时,其相应的工资应从本项目转入生产成本中的直接工资项目。 2.职工福利费:按第一项所定义的生产管理人员工资的14%提取。 3.交通费:是指企业为车间职工上下班而发生的交通车辆费用,主要指汽油费、养路费等。 4.劳动保护费:指按照规定标准和范围支付给车间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保健饮食品(含外购矿泉水)的费用和劳动保护宣传费用。 5.折旧费:是指车间所使用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的折旧费。 6.修理费:指生产车间所用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包括大修理费用支出。 7.租赁费:是指车间使用的从外部租入的各种固定资产和用具等按规定列支的租金。 8.物料消耗:指车间管理部门耗用的一般消耗材料,不包括固定资产修理和劳动保护用材料。 9.低值易耗品摊销:是指车间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 10.生产用工具费:是指车间生产耗用的生产用工具费用。 11.试验检验费:是指车间发生的对材料、半成品、成品、仪器仪表等试验、检验费。 12.季节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是指因生产的季节性需要而必须停工,生产车间停工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13.取暖费:是指车间管理部门所支付的取暖费,包括取暖用燃料、蒸汽、热水、炉具等支出。 14.水电费:是指车间管理部门由于消耗水、电和照明用材料等而支付的非直接生产费用。 15.办公费:是指车间生产管理部门的通讯费用以及文具、印刷、办公用品等办公费用;政府部门的宣传经费,包括学习资料、照相洗印费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报刊订阅费等。 16.差旅费:是指按照规定报销生产车间职工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住宿费、助勤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贴;按规定支付职工及其家属的调转、搬家费;按规定支付患职业病的职工去外地就医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等。 17.运输费:是指生产应负担的厂内运输部门和厂外运输机构所提供的运输费用,包括其办公用车辆的养路费、管理费、耗用燃料及其他材料等费用。 18.保险费:是指应由车间负担的财产保险费用。 19.技术组织措施费:是指生产工艺布局调整等原因发生的费用。 20.其他制造费用:除前述1~19项所列的,零星发生的其他应由车间负担的费用。 制造费用一般是间接计入成本,当制造费用发生时一般无法直接判定它所归属的成本计算对象,因而不能直接计入所生产的产品成本中去,而须按费用发生的地点先行归集,月终时再采用一定的方法在各成本计算对象间进行分配,计入各成本计算对象的成本中。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成本核算科目明细表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成本核算科目明细表 土地获得价款开发前期准备费主体建筑工程费主体安装工程费社区管网工程费园林环境工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 程费 A 、政府地价及市政 A 、勘察设计费:( 1) A 、基础造价:包括土 A 、室内水电管线设 A 、室外给排水系统 A 、绿化建设 A 、在开发小区 A 、工程管理费:( 1)支付给配套费:支付的土地勘测丈量费:包括初石方、桩基、护璧(坡)备费:( 1)室内给费:( 1)室外给排水费:包括公共内发生的不会聘请的项目或工程监理单位 出让金、土地开发勘、详勘等。主要有工程费、基础处理费、排水系统费(自来系统费:主要包括小绿化、组团宅产生经营收入的费用( 2)预结算编审费:费、向政府交纳的大水文、地质、文物和桩基咨询及检测费。水 /排水 /直饮水。区内给水管道、检查间绿化、一楼的配套设施支支付给造价咨询公司的预结 市政配套费、交纳的地基勘察费、沉降观( 2)室内采暖系统井、水泵房设备及外私家花园、小出算编制、审核费用。( 3)行政契税、土地使用费、测费、日照测试费、费( 3)室内燃气系接的消火栓等费用。区周边绿化支管理费:直接从事项目开发部耕地占用税、土地变拔地钉桩验线费、复统费( 4)室内电气( 2)雨污水系统费出。门的人员工资、奖金、补贴等更用途和超面积补线费、定线费、施工工程费:包括楼栋用。人工费以及直接从事开发部交的地价放线费、建筑面积丈及单元配电箱、电门的行政费( 4)施工合同外量费等( 2)规划设表箱、户配电箱、奖金:赶工奖、进度奖( 5) 计费,规划费:方案管线敷设、灯具、工程质量监督费:建设主管部 招标费、规划设计模开关插座、含弱电门的质监费( 6)安全监督费: 型制作费、方案评审工程管、盒预埋。建设主管部门的安监费( 7) 费、效果图设计费、工程保险费 总体规划设计费。设 计费:施工图设计 费、修改设计费、环 境景观设计费等。其 他:可行性研究费、 制图、晒图、赶图费, 样品制作费等( 3) 建筑研究用房费:包 括材料及施工费 B 、合作款项:补偿 B 、报批报建增容费; B 、结构及粗装修造 B 、室内设备及安装 B 、室外采暖系统费: B 、建筑小品:B、在开发小区 B 、营销设施建造费:( 1)广合作方的地价、合作( 1)报批报建费:价:主要包括砼框架费:( 1)通风空调主要包括管道系统、雕塑、水景、内发生的根据告设施及发布费:车站广告、项目建房转入分配包括安检费、质检(含独立桩基和条基系统:包括空调设热交换站、锅炉房费环廊、假山等法规或经营惯路牌广告( 2)销售环境改造合作方的房屋成本费、标底编制费、交等减基础)、砌体、找备及安装费用、空用。例经营收入归费:会所、推出销售楼盘(含及相应的税金易中心手续费、人防平及抹灰、防水、垂调管道、通风系统于经营者或业示范单位)周围等销售区域销报建费、消防配套设直运输、脚手架、超费用。( 2)电梯安委会的可经营售期间的现场设计、工程装饰

生产成本明细科目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明细科目核算内容 1、生产成本科目核算的内容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材料:指产品生产过程中,形成产品的各种原材料;本科目中的材料,主要指直接发放到产品上的各种材料。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人工:指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员工的工资、绩效工资、各种补贴及津贴。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福利费:指的是按参加产品生产员工的福利费。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指的是从当月制造费用科目余额中转入的成本。 2、制造费用明细科目核算的内容 制造费用-办公费:指的是生产车间耗用的文具、印刷、邮电费、报刊杂志、资料费等费用。 制造费用-差旅费:指的是车间职工因公出差而发生的差旅费用。 制造费用-运输费:指的是铁路托运,不能进入原材料成本的运杂费。 制造费用-修理费:指的是修理生产使用固定资产的费用,包括大修理和经常修理费用,以及各项低值易耗品的修理费用。 制造费用-工资:指的是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绩效工资。 制造费用-福利费:指的是按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绩效工资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福利费。 制造费用-会议费:指的是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参加会议的费用。 制造费用-劳保费:指的是生产车间发生的各种劳动保护费用。指的是工作服、工作鞋以及包括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安全装置、卫生设备、通风设备等劳保用品支出的费用。 制造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指的是指生产车间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包括家具备品、计量工具、小型工具等费用。 造费用-通讯费:指的是生产车间的电话费、所内的通讯费、生产车间管理人员每月的手机话费。 制造费用-折旧费:指的是与生产有关的固定资产按规定提取的折旧费用。 制造费用-水电费:指的是生产车间由于消耗水电(日常用水、照明用电)而支付的费用。制造费用-停工费:指的是生产车间或某个班组在停工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停工期间发生的原材料费用、工资及福利费和制造费用。 一、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工资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成本和利润详细表

房地产项目的投资成本详细目录 一.征地补偿费 (一).土地出让金 1.计算方法:土地出让金基准价*容积率修正系数* 年限修正系数*用地面积 2.上交部门: 市财政局 3.依据: (1)京政发[1993]34号文.(2)京政发[1994]43号文. 4.说明: (1) 各区类地价取值详见附件; (2) 城近郊区土地出让金的60%返还区财政; (3) 远郊区县地区土地出让金全部由区县留用; (4) 市属各局,总公司所属企业和在市计划单列的企业集团,在已取得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或低价征用的土地上进行开发,利用,经营,应补交土地出让金, 其中的60%返还企业, 由留用企业专项用于开发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 (5) 在使用《基准地价表》时,由于地区分类是按照区县划分,不同区县的同类地区差别很大, 而且周围环境至关重要,所以把同类同种用途地类的地价区间等分为

十级.在实际操作中,首先判断土地的区类,然后评定地价的级别,最后选定基准地价,使地价测算更为合理,规范. 同时考虑到说明(2),(3),(4), 在测算地价时加入" 操作系数"概念,以准确测算必须交纳的土地出让金比例. 附件: (1) 1-10 类地区土地出让金标准价; (2) 土地出让金修正系数表 (二).征地及拆迁补偿费: 详见附资料一: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开支范围. 说明:(1)测算时亦可依据《基准地价表》,计取"土地开发及其它费用"的数据. 二.前期工程费:(取值在40-120元/平米) 1.临时水,电,路,场地平整费 依据:1992年建安工程定额; 标准: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 说明:施工现场千差万别,通常按建筑面积5-15元 /平米,或建安工程费的1%. 2.规划,测量,勘察,设计费: 依据:原国家建委(79)建发设字第315号文, 国家 计委计字(1984)596号文,建设部(1991)第150,316,425号文;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 标准: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的区别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的区别 1、生产成本科目核算的内容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材料:指产品生产过程中,形成产品的各种原材料;本科目中的材料,主要指直接发放到产品上的各种材料。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人工:指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绩效工资、各种补贴及津贴。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福利费:指的是按参加产品生产工人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指的是从当月制造费用科目余额中转入的成本。 2、制造费用明细科目核算的内容 制造费用-办公费:指的是生产车间耗用的文具、印刷、邮电费、报刊杂志、资料费等费用。 制造费用-差旅费:指的是车间职工因公出差而发生的差旅费用。 制造费用-运输费:指的是铁路托运,不能进入原材料成本的运杂费。 制造费用-修理费:指的是修理生产使用固定资产的费用,包括大修理和经常修理费用,以及各项低值易耗品的修理费用。 制造费用-工资:指的是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绩效工资。 制造费用-福利费:指的是按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绩效工资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福利费。 制造费用-会议费:指的是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参加会议的费用。 制造费用-劳保费:指的是生产车间发生的各种劳动保护费用。指的是工作服、工作鞋以及包括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安全装置、卫生设备、通风设备等劳保用品支出的费用。 制造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指的是指生产车间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包括家具备品、计量工具、小型工具等费用。 制造费用-通讯费:指的是生产车间的电话费、所内的通讯费、生产车间管理人员每月的手机话费。 制造费用-折旧费:指的是与生产有关的固定资产按规定提取的折旧费用。

房地产开发成本科目设置明细

成本"明细科目一览表——成本全透视 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成本一直是消费者心中的一个迷,在暴利的背后还有很多不为人知的,关注房地产就要关注开发成本,嘘,,,,,,,,,谁看谁知道! (一)、土地获得价款: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土地出让金: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 2、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有关地上、地下建筑物或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净支出,安置及拆迁补偿,农作物补偿费等。 A、土地征用费 B、耕地占用费 C、安置养老费 D、拆迁补偿费 C、土地补偿费 D、其他 3、合作补偿款:补偿合作方地价,合作建房分配的房屋成本和税金。 4、中介费 5、预提 6、其他:含契税、初始登记费等。 (二)、前期工程费:在取得土地开发权之后,项目开发前期的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筹建、“三通一平”等前期费用。

1、勘察设计费 A、勘察及丈量费 B、规划设计费:含景观设计 C、竞标设计补偿费 2、三通一平费 A、临时道路 B、临时用电 C、临时用水 D、场地平整 E、临时设施费 3、可行性研究费 A、可行性研究编制费 B、市场调查费 C、项目建设咨询费 D、其他 4、人防费 5、大市政配套费 6、预提 7、其他 A、招标代理及管理费 B、配套方案征询费 C、测绘费

D、工程保险费 E、环境评估费 F、竣工档案编制费 G、日照分析 H、审图费 I、晒图费 J、其他 (三)、基础设施费:建筑物外红线内。 1、室外给排水系统 A、上水配套费 B、雨污水 C、直饮水 D、热水 E、其他 2、室外电气系统 A、供电配套工程费 B、其他 3、室外燃气系统 A、燃气配套费 B、其他 4、通讯系统: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 5、环卫设施

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费用估算表

费用项目计费标准与依据总价单价 一.土地费用1.土地出让地价款2.征地费3.拆迁安置补偿费4.土地转让费5.土地投资折价6.土地租用费 二.前期工程费 1.地质勘测测绘费设计概算的0.5%左右元2.规划设计费建安工程费的3%左右3.可行性研究费占总投资的1%-3%4.道路费5.供水费6.供电费7.土地平整费 三.基础设施建设费1.供电工程2.供水工程3.供气工程4.排污工程5.小区道路工程6.路灯工程7.小区绿化工程8.环卫设施 四.建安工程费1.单项工程多层800 2.单项工程小高层1300 3.单项工程高层1800 五.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1.居委会2.派出所3.托儿所4.幼儿园5.公共厕所6.停车场 六.开发间接费 七.管理费用约为前五项的3%左右 八.销售费用销售收入的4%-6% 九.财务费用年贷款40%,贷款利率% 十.开发期间税费1.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2.土地使用税3.市政支管线分摊费4.供电贴费5.用电权费6.分散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7.绿化建设费8.电话初装费 十一.其他费用1.临时用地2.临建图3.施工图预算或标底编制费4.工程合同预算或标底审查费5.招标管理费6.总承包管理费7.合同公证费8.施工执照费9.工程质量监督费10.工程监理费11.竣工图编制费12.工程保险费 十二.不可预见费前十项之和的3%-7%合计上述十二项之和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及融资方案编制一种编制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融资方案、项目建议书的方法与技术,这种方法集方便、快速、速成、安全等优点的房地产可行性研究或融资软件:房地产经济评价可行性研究及概预决算管理系统:房地产投资分析软件(房地产投资估算软件、房地产投资专家系统、房地产项目评估软件、房地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与分析决策软件)可实现房地产项目投资成本分析、房地产投资收益分析、房地产投资经营分析、房地产经济分析与评价、房地产项目投资决策分析与评价、房地产投资可行性分析与评价、房地产项目投资风险分析与决策,包含投资成本测算、经营成本测算、经营收入测算(销售收入、租赁收入)、投资计划(含分期投资计划、投资分类计划)、资金筹措计划(融资分析)、房地产项目财务分析和房地产项目财务评价(销售收入与经营税金及附加表、租赁收入与经营税金及附加表、还款付息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本来源与应用表、资产负债表、投资分类损益表)、非土地拍卖和土地拍卖多方案经济分析、临界点分析(含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概率分析快速电算化,并可撰写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房地产项目建议书和房地产商业计划书,为房地产开发或固定资产置业投资企业(单位)的项目投资决策,房地产预可行性研究、预项目实施过程中成本核算、成本控制和项目竣工后的财务决算、房地产项目后评价提供依据,是实现房地产项目管理中的投资分析、房地产项目投资决策分析、房地产投资项目评估,编制房地产项目策划书(报告)、房地产项目投资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房地产项目建议书(报告)、房地产项目评估书(报告)、房地产项目贷款评估书(报告)及土地拍卖土地报价研究报告的好助手,也是房地产市场分析的不可缺少的工具,也可方便使用于投资领域的房地产行业分析。是房地产项目投资咨询师、房地产策划师的助手。目前该系统已形成三大版本(标准版、专业版、企业版),为了合适大众化需要开发的标准版并以几百元/套超低价格入市,并附送正版光盘及成功的操作方案并包教会初学者编制房地产可行性研究报告。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明细科目说明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明细科目说明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明细科目核算内容 1、生产成本科目核算的内容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材料:指产品生产过程中,形成产品的各种原材料;本科目中的材料,主要指直接发放到产品上的各种材料。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人工:指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员工的工资、绩效工资、各种补贴及津贴。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福利费:指的是按参加产品生产员工的福利费。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指的是从当月制造费用科目余额中转入的成本。 2、制造费用明细科目核算的内容制造费用-办公费:指的是生产车间耗用的文具、印刷、邮电费、报刊杂志、资料费等费用。制造费用-差旅费:指的是车间职工因公出差而发生的差旅费用。 制造费用-运输费:指的是铁路托运,不能进入原材料成本的运杂费。 制造费用-修理费:指的是修理生产使用固定资产的费用,包括大修理和经常修理费用,以及各项低值易耗品的修理费用。 制造费用-工资:指的是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绩效工资。 制造费用-福利费:指的是按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绩效工资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福利费。 制造费用-会议费:指的是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参加会议的费用。 制造费用-劳保费:指的是生产车间发生的各种劳动保护费用。指的是工作服、工作鞋以及包括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安全装置、卫生设备、通风设备等劳保用品支出的费用。 制造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指的是指生产车间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包括家具备品、计量工具、小型工具等费用。 造费用-通讯费:指的是生产车间的电话费、所内的通讯费、生产车间管理人员每月的手机话费。 制造费用-折旧费:指的是与生产有关的固定资产按规定提取的折旧费用。 制造费用-水电费:指的是生产车间由于消耗水电(日常用水、照明用电)而支付的

房地产开发成本估算一览表完整版

房地产开发成本估算一 览表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房地产开发成本估算一览表 一.土地费用 1.土地出让地价款 2.征地费 3.拆迁安置补偿费 4.土地转让费 5.土地投资折价 6.土地租用费 二.前期工程费 1.地质勘测测绘费设计概算的0.5%左右 1.32元 2.规划设计费建安工程费的3%左右 3.可行性研究费占总投资的1%-3% 4.道路费 5.供水费 6.供电费 7.土地平整费 三.基础设施建设费 1.供电工程 2.供水工程 3.供气工程 4.排污工程 5.小区道路工程 6.路灯工程 7.小区绿化工程 8.环卫设施 四.建安工程费 1.单项工程多层800 2.单项工程小高层1300 3.单项工程高层1800 五.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1.居委会 2.派出所 3.托儿所 4.幼儿园 5.公共厕所 6.停车场 六.开发间接费 七.管理费用约为前五项的3%左右 八.销售费用销售收入的4%-6% 九.财务费用年贷款40%,贷款利率6.12% 十.开发期间税费 1.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2.土地使用税 3.市政支管线分摊费 4.供电贴费 5.用电权费 6.分散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 7.绿化建设费 8.电话初装费 十一.其他费用 1.临时用地 2.临建图 3.施工图预算或标底编制费 4.工程合同预算或标底审查费 5.招标管理费 6.总承包管理费 7.合同公证费 8.施工执照费 9.工程质量监督费 10.工程监理费 11.竣工图编制费 12.工程保险费

十二.不可预见费前十项之和的3%-7% 合计上述十二项之和

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明细科目

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明细科目 一、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指因房地产开发而征用土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契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土地拍卖价款及佣金等。) 1、政府地价及市政配套费 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开发费,向政府部门交纳的大市政配套费、交纳的契税、土地使用费、耕地占用税,土地变更用途与超面积补交的地价。 2、合作款项 补偿合作方地价、合作项目建房转入分给合作方的房屋成本与相应税金等。 3、红线外市政设施费 红线外道路、水、电、气、通讯等建造费、管线铺设费、接口补偿费。 4、拆迁补偿费 有关地上、地下建筑物或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净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 5、其她 如土地拍卖手续费、佣金等 二、前期工程费 (指在取得土地开发权之后、项目开发前期的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筹建、“三通一平”等前期费用。) 1、勘察设计费 (1)勘测丈量费 包括初勘、详勘等。主要有:水文、地质、文物与地基勘察费,沉降观测费,日照测试费、拨地钉桩验线费、复线费、定线费、放线费、建筑面积丈量费等。 (2)规划设计费: 规划费方案招标费、规划设计模型制作费、方案评审费、效果图设计费、总体规划设计费。 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修改设计费等。 其她:可行性研究费、制图、晒图、赶图费等。 2、报建费 (1)报批报建费 包括安检费、质检费、标底编制费、交易中心手续费、人防报建费、消防配套设施费、散装水泥集资费、白蚁防治费、墙改基金、建筑面积丈量费、路口开设费等、规划管理费、新材料基金(或墙改专项基金)、教师住宅基金(或中小学教师住宅补贴费)、拆迁管理费、招投标管理费等。 项目整体性批报建费:项目报建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报批 (2)增容费 包括水、电、煤气增容费 3、“三通一平”费: (1)临时道路 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道路的设计、建造费用 (2)临时用电: 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用电规划设计费、临时管线铺设、改造、迁移、临时变压器安装及拆除费用。 (3)临时用水 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给排水设施的设计、建造、管线铺设、改造、迁移等费用。 (4)场地平整 场地清运费、旧房拆除等费用。 4、临时设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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