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文件(职称评审)

深圳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文件(职称评审)
深圳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文件(职称评审)

核准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核准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事项内容核准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法律依据

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我市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数量及方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

条件(一)申请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经省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或经广东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毕业后,在我市相关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其中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在我市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以上。(二)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的学历资历条件:1.初次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2.初次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1)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业绩。(2)研究生毕业或双学士毕业或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取得业绩。

3.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1)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2)

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核准表》(从网上录入传送并打印出该表格,单位盖公章,提交原件1份);

(二)《深圳市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及出具鉴定意见,提交原件1份);

(三)申请人学历学位证明材料(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

2、学历、学位证书遗失人员提供学校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的学历证明书、学位证明书;

3、取得国(境)外高校学历者提交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或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

(四)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1.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接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交《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深圳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2.由市、区组织、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调入的人员,同时提交:

(1)市、区组织、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原人事或者劳动部门)调令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或已加盖生源地省教委招生办公章的毕业生招生名册(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或者在相关复印件上加盖内地档案保管单位公章,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3.其他人员同时提交:

(1)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相应的文凭所出具的验证证明(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或已加盖生源地省教委招生办公章的毕业生招生名册(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或者在相关复印件上加盖内地档案保管单位公章,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申请表格深圳市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呈报表

申请受理

机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市属单位、驻深单位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申请,各区人力资源局、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受理各区属单位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申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地址: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窗口

决定机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属单位、驻深单位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申请和全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申请的核准,各区人力资源局、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各区属单位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申请的核准。

程序

(一)申报途径:1、申请人工作单位或档案保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已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人事立户,由已办理人事立户单位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2、申请人档案由具人事代理权限的人才中介机构(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可由人才中介机构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3、申请人工作单位或档案保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已在各区人力资源局、新区组织人事局办理人事立户,申请人申报初级职称审核,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局或所在新区组织人事局直接申报;申请人申报中级职称审核,由区人力资源局、新区组织人事局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4、若申请人不符合上述条件,可委托具备人事、职称业务代理等资质的人才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事宜,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二)步骤:1、申请单位进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dd6848995.html,)的“网上申报”栏目,再进入“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页面,已在该页面注册单位在页面右上角输入单位法人代码和登陆密码后进入系统,未注册单位点击“现在注册”进入相应页面注册单位信息后登陆;2、登入系统后,点击“申报初次认定”,再点击左下“新增成员”后,进入信息录入界面按要求进行输入,保存后确认无误,则在申报人员姓名前方框打“√”后点击“上报”按钮,则可以打印相应的表格;3、打印表格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后,申请单位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将所有的书面材料提交深圳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4、正式受理材料三个工作日后,申请单位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前往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知”;5、市人力资源局向广东省人力资源厅报送信息申领证书;6、申请单位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和审批通过人员照片(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前往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咨询电话:12333)

时限

(一)自决定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作出是否同意认定的结论,并对于同意认定的发放深圳市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通知。(二)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核发时间依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证书批准时限确定。

证件名称

及有效期

《广东省X级专业技术资格证》,无有效期限制。

法律效力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收费280元/人(粤价函〔2006〕629号)

年审或年

无年审

X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组建深圳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有关问题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组建深圳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重新发布)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深人社规[2010]2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事局 【发布日期】2010.01.27 【实施日期】2003.05.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我市院校和本市生源的普通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档案管理问题的通知》等4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深人社规〔2010〕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2002年-2006年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人事局、原深圳市劳动局、原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原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2年-2006年期间制定发布及会同其他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做了必要修改。现决定将《关于我市院校和本市生源的普通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档案管理问题的通知》等42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本次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自重新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到期自动失

效。原深圳市人事局、原深圳市劳动局、原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原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2年-2006年期间制定发布及会同其他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此次清理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机构名称和职责调整的,遵照《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9〕100号)有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我市院校和本市生源的普通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档案管理问题的通知(深人发〔2002〕40号) 2.关于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的实施办法(深人发〔2002〕70号) 3.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发〔2002〕80号) 4.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市场管理处罚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发〔2002〕84号) 5.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交流会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发〔2002〕85号) 6.关于转发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对考取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实行聘任若干问题的通知 (深人发〔2002〕87号) 7.关于转发《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管理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管理 字体:】 1、专业技术资格由哪个部门审批发证?发哪一种证书? 答:目前,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参加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认定、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等形式取得,一种是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 通过第一种途径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高级的由山东省人事厅审批发证;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市人事局审批发证。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统一印制的资格证书。 参考文件:人事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综合管理的通知?(人职发[1994]15号)。 2、取得执业资格由哪个部门发证?发哪一种证书? 答:目前,取得执业资格的途径主要是通过参加全国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其次是通过国家认定和特许取得。取得执业资格人员由省人事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统一印制的执业资格证书。 参考文件:人事部?关于印发〖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5]6号)。 3、什么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重新确认?为什么要对外地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确认? 答: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的专业技术职务,经批准在哪个范围内评聘的,则在哪个范围内有效。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或变更工作专业,应按拟新聘职务的管理办法和任职条件要求,重新考核、评审或确认任职资格、经过试用考察,按工作岗位需要聘任适当的职务,并按新聘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重新确认就是对外地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原单位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的审核确认。

“哪里评哪里有效”是由聘任制的原则和基本内容决定的。从1986年开始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以后,只能是哪个地方哪个单位想聘任某个专业技术人员时,才将这个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对他是否具备担任拟聘职务的条件进行评审。这个省评的某个人调到另一个省,另一个省自然要按照本省的情况确认或重新评审这个人是否具备新聘任职务的条件。那种认为只要一旦评上就全国有效、永远有效的观点是对聘任制的误解。因为各地区经济、文化、教育发展不平衡,岗位情况和人员情况不同,甚至差异很大,对各系列的试行条例中任职条件的理解和执行,在掌握上不可能宽严一致,因此,应该是哪里评的哪里有效。 参考文件: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人职发〔1991〕11号) 4、军队转业、外地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如何更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指评审或确认的职称证书)? 答:军队转业、外地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换证须持原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和《调转入人员确认职称表》由县(市)区人事局、市直主管部门统一到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后换证,并在编号末尾注上(换)字样。 参考文件:?济南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发放办法? 5、我市专业技术职务作任职资格证书是如何发放的? 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发放,按资格的评审和审核权限,分别由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和审核部门办理。初级职务资格证书由各县(市)、区及市直主管部门发放。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工程系列副高级、中学系列高级、卫生系列副高级的资格证书由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填写《发放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登记卡》(一式两份)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后,办理资格证书的发放。资格证书由评委会办事机构到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购买。由省里评审的高级职务的资格证书,由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统一到省人事厅办理。 参考文件:同上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丢失后如何补办?

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及要求

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2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一式6份; 3 、破格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6份; 4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原件1份; 5 、单位推荐意见原件1份; 6 、身份证复印件1份; 7 、学历及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原件、复印件1份; 8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9 、劳动合同或聘书原件、复印件1份; 10、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11、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等,其它能证明申报人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12、论文、论著原件、复印件2份; 13、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14、职称转换和确认的其他相应表格原件3份。 二、表格填写及印制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1、单位:填写单位全称(以单位公章为准); 2、出生年月:****年**月**日,例如1975年02月03日; 3、参加工作时间:****.**,例如1975.06; 4、身体状况: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5、最高学历: (1)毕业时间:****.**,例如1975.06(以毕业证时间为准); (2)学校:填写毕业院校全称(以毕业证公章为准); (3)专业:填写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 (4)学制:*年,例如:2年;2.5年。 (5)学位:填写学位(按照学位证书为准)。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时间:填写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以劳动合同或聘书为准);例如:工程师2013.03。 7、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现在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 8、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填写专业技术职务、批准时间、批准机关(以职称证书为准,填写全称);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 办理部门 卫东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股 联系电话 7208718 办事依据 《河南省人事厅关于深化职称改革的若干意见》豫人[2004]98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职 [2003]24 号;《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 准等问题的通知》豫价字[1997]13号;《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认真落实评审通过人员异议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职[2000]3号; 申报材料 1、“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软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1式3份; 2、考核情况证明1份,全日制正规院校毕业生初定用国家人事部印制的“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式2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系列(专业)要求的培训证书原件; 4、与服务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须盖人事或劳动部门鉴证章)原件或就业报到证; 5、有关论文、业绩材料原件;

6、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中的“其他评价方式管 理”->“录入其他评价信息”->“直接认定”录入信息并上报生成的电子文本(.txt文件); 7、1寸免冠照片2张。 办事程序 1、个人自主申报,准备要求的各种表格、材料; 2、用人单位在相关的表格、材料上加盖公章证明其真实性; 3、评价中心受理申报人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4、评价中心组建认定委员会开展认定工作; 5、市人事局职称管理部门对认定结果予以确认; 6、公布认定(初定)结果并下发任职资格证书。 办事时限 坚持热情、负责、圆满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程序,材料齐全的事项做到随到随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符合条件,手续不齐全的,要耐心解释,说清情况,待手续完备后即可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认真做好说服工作,讲明政策。 办事纪律 严格遵守工作原则和规定,执行政策,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 办事结果 将职称评聘的政策、参评对象予以公开,对来信来访者及时调查处理,对重大问题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由局领导决断。

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的通知

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人力资源部 发布时间:2015-6-16 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公司2015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条件 (一)申请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经省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或经广东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毕业后,在我市相关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其中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在我市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以上。 3、参加过公司举办的新员工培训,有培训记录; 4、已通过本公司试用期。 (二)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的学历资历条件: 1.初次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

请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初次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业绩。 (2)研究生毕业或双学士毕业或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取得业绩。 3.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2)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使用原件扫描为JPG格式图片,300K以内,图幅大小适中,在系统上传。以下提及的相关材料均按此要求扫描上传),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 2、学历、学位证书遗失人员提供学校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的学历证明书、学位证明书; 3、取得国(境)外高校学历者提交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或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 (二)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满足公司持续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的要求,同时为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司的职业提升提供明确的晋升通道,进而形成动态的、竞争性的以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提高公司内部职位晋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充分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评定标准以专业技能为主,知识与综合能力为辅;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称升降与业绩评估的紧密结合。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第四条评定范围:研发中心、技术部、生产部、质量部及其它部门中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 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助理、技术员、见习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深工程师、首席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十一个级别。第五条具体评定条件及要求(参见附表一): 第六条入职职称评定 1.对新参加工作的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公司本专业或接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直接确定为相应的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如下: a).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技术员级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员级技术职 称满一年后,可确定为见习工程师级任职资格。 b).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见习工程师级任职资格。 c).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d).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工作满半年的,可确定为初级师级任职资格。 e).全脱产、半脱产或不脱产的在职人员参加自学考试或成人教育(如电大、函大、职

完整版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doc

交通部办公厅文件 厅人劳字[2002]293号 关于印发《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现将《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交通部人事劳动司或交通部海事局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章) 二○○二年七月十六日 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根据《<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航运船舶实施办法》(交人劳发[2002]2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交通部和人事部联合印制,印制时间和数量由交通部人事劳动司商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确定。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接受交通部人事劳动司、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的具有船员适任证书签发权的海事 机构具体负责相应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办理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分为初级证书和中级证书,初级证书包括员级和助理级。 第五条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船员应参加适任证书考试和评估,经考试和评估合格并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后,方可向适任证书考试发证海事机构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取得有效适任证书的船员,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的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第六条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与船员适任证书的对应关系见附件一。 第七条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船员所在单位或本人向适任证书原发证机关申请。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必须持有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 第八条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向海事机构提交下列资料:

土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土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一、个人述职报告 需提供5份(可在职称评审材料中装订一份,其余4份不装订)。 二、论文 需提供任现职以来发表的专著或论文原件1本(或专业技术分析研究总结) 三、《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需提供2份,不装订。 四、业绩佐证材料 个人工作、成果及业绩情况证明文件应是能有效证明申报人在任职期间工作、成果及业绩的时间、角色和效果的项目技术过程资料。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业绩佐证材料。其中项目业绩材料需提供能证明本人任职(角色)的相关材料;获奖情况需提供标注了本人姓名的相关证书材料。 五、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六、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八、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材料(此项没

有可不提供)。 九、精简评审材料 申报高级职称(副高)的评审材料仅限1袋。

封面: 职称评审材料申报专业技术职称: 姓名: 单位名称:

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 技术职称述职报告 申报人姓名: 工作单位: 申报专业: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年月日

一.基本情况

1、申报人任现职来学习和执行国家各项法规、政策情况; 2、申报人任现职期间遵纪守法,恪守职守,遵守职业道德等情况。 三、学识水平(识) 1、申报人任现职来专业学术领域里新知识、新技术学习情况;目前专业和综合技术知识情况; 2、申报人取得的技术专业资格、注册执业资格、技术能力认定资格情况及任职或执业情况; 3、申报人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4、申报人任现职来专业技术论文发表情况以及主要内容摘要; 5、申报人接受聘任担任专业技术社会职务情况、参加专业技术社会工作情况; 6、申报人目前专业学识及相关专业技术学识水平的自我评价。 四、业务能力(能) 1、申报人任现职来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情况: 2、申报人担任技术管理岗位职务、行政管理岗位职务情况; 3、申报人任现职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岗位、技术管理岗位工作的主要内容、工作效果情况; 4、申报人任现职来完成的科研成果以及验收鉴定情况; 5、申报人任现职来推广应用本专业科技新成果、新技术情况; 6、申报人任现职来获奖情况; 7、申报人目前专业技术工作能力的自我评价。 四、主要业绩描述 申报人将任工程师以来承担的某一项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进行简单描述,主要反映出项目情况和完成过程,担任角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一、材料要求 (一)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专业理论笔试成绩单或综合合格成绩保留证明(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打印)。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现有职称证书复印件。 4、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 6、任现职称以来的聘书(文)复印件(包括首聘、后续聘用)。 7、破格申报证明材料。 8、《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县、乡)医院服务登记表》复印件。免下基层服务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任现职称以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10、《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11、所在工作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12、本人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书、聘用单位出具受聘者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仅限于非事业单位类别人员提交)。 b5E2RGbCAP (二)职称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两份(不装订)。 2、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用人单位评分表(不装订)。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4、个人述职报告。 5、符合科研成果奖项加分的证书复印件。

6、符合行政性综合奖项加分的证书复印件。 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 (三)整理申报材料应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2、所有申报材料应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名称、申报专业、 申报职称、单位类别,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档案袋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 p1EanqFDPw 3、所有申报材料中除两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用人单位评分表》 不装订外,其他材料均要按材料目录要求装订成册。DXDiTa9E3d 4、综合合格成绩保留人员只需要提供综合成绩保留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所在工作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个人述职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RTCrpUDGiT 二、资格审查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职称申报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上须有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凡未按要求加盖公章和签 名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5PCzVD7HxA 2、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到2018 年 11 月 22 日(含),其后取得的外语、计算机、学历证书、 继续教育证明、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业绩成果等,一律不能作为2018 年度高级职称申报的有效材料。jLBHrnAILg (二)年度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最近连续 5 年(硕士学历申报副高职称 4 年、博士学历申报副高职称 2 年)年度考核结果均要求“合格”及以上等级,军转干部(专业技术士官)在部队工作期间未进行年度考核者, 需提供团以上部队政治部门(士官由司令部)相关证明材料。因2018 年度考核还未进行,2018 年

2016年度深圳市职称考评结合专业知识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6 2016年度深圳市职称考评结合 专业知识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问1:是不是报名参加了考试,成绩合格了,就相当于取得了相应的职称? 答:不是的,该专业考试仅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条件之一。考试成绩合格后,还需符合广东省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有关文件的要求,并在职称申报系统上申报。具体可点击此处查询相关政策:https://www.360docs.net/doc/dd6848995.html,/ztfw/zyjszg/ 问2:是否有考试用书? 答:没有考试用书,请点击此处查阅考试大纲:http://183.62.205.77/ksyweb/ShowMessage?Id=1000014 问3:我今年不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今年可以提前报名参加考试? 答: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名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作废。 问4:今年不发放《考试合格证》,我如何确认考试结果,申报职称评审时评委会如何认可我的考试成绩? 答:今年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会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时会将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提供给各相关评委会,作为各评委会审核受理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的依据。职称申报系统“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成绩”中“合格

证号码”栏目填报准考证号即可。 问5:我已通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包括其他类似的职(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职称评审时是否可免考该专业考试? 答:不可以免考。 问6:我是非深户,也未在深圳缴交社保,是否可以报名考试。 答:不符合报名条件。 问7:在深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在内地,是否可以在深圳报名职称考评结合专业知识考试? 答:在深工作并有缴交社保的专业技术人员,不管人事档案是否在深圳,均可以报名考试。 问8:非深户人员报名考试是否有社保、来深工作年限的要求? 答:非深户人员要求在深工作一年以上。一般情况下以在深圳的社保缴交情况为准。 问9:公务员是否可以报名考试? 答:不可以。 问10:我准备报名建筑专业知识考试,请问对我所在单位的性质有无有要求? 答:个人报名职称专业知识考试与所在单位性质没有关系,但与个人现工作岗位和从事专业要一致。 问11:报名考试有无国籍限制?对于境外人员有没有特别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有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有关要求 各部门: 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在需申报职称时反映不清楚平时需收集哪些材料,表格不知如何填写,现将职称申报要求公布如下,供大家在平时工作中收集材料、申报填表时参考,各专业技术人员在填写时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不可照搬。 技术人员准备申报材料时可参照上一年各类职称申报表格使用,实际申报时若上级部门文件规定有变化,以新要求为准,请经常关注网站信息更新。 下文以国家系列职称为基准公布,乡镇系列可参照表格的填写办法。 人力资源部

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初聘材料(毕业后首次聘任职称时用) (1)初聘表一式2份 (2)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须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审核章)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备用照片1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填表说明: “基本情况”如实填写 “见习期工作情况”须按时间(部门)分段填写 主要工作成绩和奖惩情况“若无可不填” “工作小结”由本人根据见习期间工作表现简要总结,包括德、能、勤、绩几方面,重点是专业技术工作方面的情况。

“所在部门考核鉴定意见”是指该同志工作的部门对其见习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简要鉴定,如政治思想、遵章守纪、能否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二、评审材料(含高、中、初级)(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及不符合初聘条件需评审时使用) 1、评审表一式3份(国家高级需手工填写,其它可打印,不得复印) 填表要求:封一、封二中填“××”系列“××”专业,如“工程”系列“建设”专业等。 第1页“基本情况”如实填写完整,其中行业准入资格是指有些行业须有准入证,目前仅有“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有执业资格证的可填上,没有的行业可不填,“奖惩情况”若无可不填。 第2页“继续教育情况”是指本人参加的各类专业进修、培训、学习情况。“计算机”初级不作要求,可不填;“职称外语”现不作要求,可不填。 第3页“工作经历”按个人实际工作情况照实填写,多个单位(岗位)分别填写。 第4页“业绩登记”中有项目的照实填写,若技术工作未立项可按技术工作内容填,如“××年××月~××年××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结果”,本人承担(主持、独立、参加)其中的何工作,起何作用(须附证明材料)。内容较多时填主要的,4~5项即可。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 1、对象和要求: (1)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申报助理级职称; (2)大专、中专、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申报员级职称; (3)大专、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助理级职称; (4)中专或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员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助理级职称; (5)人事关系未正式调入我区,但与企业签订2年以上工作合同,在顺德工作满1年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适用以上条件。 申报评审初级职称,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申报当年的8月31日。 2、工作程序: 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先通过该网上申报系统申报评审(网上申报指南可查阅https://www.360docs.net/doc/dd6848995.html,/hrss/page.php?Aid=2&Bid=7《关于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初级评审表格(申报评审表(一)—(八)及申报人、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申报评审表(评审信息录入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账户信息登记表及填报注意事项可参考查阅https://www.360docs.net/doc/dd6848995.html,/hrss/page.php?Aid=2&Bid=7→填表并准备好资料后向上级主管单位申报→申报顺德区评委会的材料由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有关资格申请、盖章,集中报送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审核(申报其他评委会的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审核,再自行提交至相关部门)→评委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审批服务科审核评审结果,拟发有关文件,

深圳市职称评定流程及所需材料

核准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内容纠错]信息提供日期:2013-02—21 事项内容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卫生技术人员系列除外) 事项类别 其她事项 法律依据 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得通知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得通知》 关于印发《深圳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实施办法》得通知 条件 (一)申请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得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经省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或经广东省组织得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得中专以上学历得毕业生。 2、毕业后,在我市相关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得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其中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在我市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以上。 (二)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得学历资历条件: 1.初次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初次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业绩。 (2)研究生毕业或双学士毕业或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取得业绩。 3、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得,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2)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得,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使用原件扫描为JPG格式图片,300K以内,在系统上传、以下提及得相关材料均按此要求扫描上传),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 2、学历、学位证书遗失人员提供学校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得学历证明书、学位证明书; 3、取得国(境)外高校学历者提交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2010年3月前办理《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得需提交,2010年3月以后办理得可通过证照信息得共享查询,可不提供原件、复印件)或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得海外学历学位认证、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 (二)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1、由市、区组织、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调入得人员,同时提交:

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附件1 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思想道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为我省建设事业发展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 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 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三)担任工程师职务,根据从事专业的不同,应掌握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和能力,取得相应的专业工作业绩,发表相应的专业论文论著,具体条件详见《浙江

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1?275号)有关规定。 三、学历、资历要求 技术员: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助理工程师:取得第2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在取得最后1个学位或毕业后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2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4年以上。 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四、破格晋升工程师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以上;或者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不满4年的(必须满3年),具备下列条件的3项以上,可以破格申报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深圳职称申报说明

1单位用户与个人用户管理 1.1单位用户注册 专业技术资格申请系统的单位用户账号,基于人才引进系统的单位用户来进行管理,如果要登录专技单位审核子系统,必须在人才引进系统存在用户。 人才引进系统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dd6848995.html,/rcyj/,在首页如图: 填写单位的基本信息,系统校验通过后则单位的管理员用户注册成功。如图:

单位管理员注册成功后,回到专技申报系统的引导页面,点击单位审核系统入口,如图: 单位管理员登录专技单位审核系统,如图: 登录系统后,即可以进行资格评审等业务的评审与创建资格评审申报者账户。如图:

1.2申报者用户创建 单位的管理员登录单位审核子系统后,点击新增申报人员,可以为本单位的资格评审的申报者新增和维护账号及基本信息,如图: 点击新增申报人员后,填写申报者的基本信息,如图: 输入的申报者基本信息必须是用户同意平台已经注册的用户,否则保存失败,单位需通知个人先到统一用户平台注册个人用户再创建。

2申报者登录 2.1登录 单位管理员创建申报人员后,个人申报人员通过专技申报系统的引导页面,选择个人申报系统入口,进入系统登录的页面,如图: 个人申报子系统登录:

2.2选择业务类型 个人申报者登录申报子系统后,首先需要选择办理的业务类型,目前只能选择资格评审业务,如图: 3资格评审申报 3.1资格评审个人申报首页 进入资格评审申报后,首先看到的个人申报首页,申报者可以看到过往的申报情况,也可以开始新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如图: 如果申报一个新的职称,有普通申报和创新型人才申报两种不同的申报类型和相应的入口。 申报中的信息,表示一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还没有完成,可能在还没有上报或者后续的单位审核、日常工作部门审核及评委会评审等还没有处理完成。 如果还没有上报,则可以选择“继续申报”填写申报信息和上传电子材料。 如果已经上报,单位审核岗还没有开始审核,则可以撤回,撤回后还可以填写申报信息和上传电子材料。 在日常工作部门审核通过后,申报个人和单位都可以打印评审(申报)表,上交到日常工作部门。 已申报的信息,表示之前已经完成的资格评审申请。完成可以是正常完成,如已经评审通过的资格评审申请,也可以是非正常的申报完成,如申报人撤销、公示不通过、评委会评审不通过等。 对于已完成的资格评审,申报人可以点击“重新申报”获取之前的申报信息,

德州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

德州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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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 报送说明 一、申报、呈报的程序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三)单位公开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 (四)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五)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六)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将填好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祝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单位要在该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并由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方可推荐上报; (七)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 (八)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九)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按规定时限报各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二、应呈报的有关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胶印件,原件);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A4纸型,原件); 3.《一览表》一式3份(A3纸型打印,原件3份。实行网络化申报的按第四条第一款要求办理);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其中:高级填报的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篇,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中级填报的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篇,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5件。 5.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7.申报中、高级的需提交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 8.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有效证明(原件); 9.审核后的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10.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 11.《“六公开”监督卡》1份。 12.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履行的手续及要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决定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深人发[2002]43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事局 【发布日期】2002.03.28 【实施日期】1996.07.2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人事局关于废止<关于深圳市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等19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3月24日实施日期:2008年3月24日)废止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考核登记办法>的通知》等79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2年3月28日深人发[2002]43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我局以及归口管理的深圳市职称管理办公室、深圳市行政事业工资改革办公室注(注:原规范性文件中的深圳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重新发布均已改为深圳市职称管

理办公室、深圳市行政事业工资改革办公室。)、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深圳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公室、深圳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等有关机构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编制和人事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关于印发<深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登记办法>的通知》等79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我局以及有关机构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编制和人事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6年7月23日深人发[1996]47号) 各区人事局、职管办、市属及驻深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新时期人事工作的两个调整,深化职称改革,进一步搞好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深圳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深圳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注1(注1:此处原文为:为了贯彻落实新时期人事工作的两个调整,深化职称改革,进一步搞好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深圳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深圳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望报告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市各职务系列主管部门及申请组建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区和单位,请将申报材料于今年八月十五日前报市职改办,以便及时研究和审批,逾期上报,不予受理。) 深圳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

技术人员职称评定

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基本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三年后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一年后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三年后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一年后可初定技术员级技术资格。 二、其它要求: 1、各专业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均应提供江苏省人事厅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考试合格证书(具有计算机和信息工程专业中专学历或取得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2级以上合格证书的可免)。 2、各专业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均应提供无锡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公共必修课合格证书。 3、办理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同时还应提供本人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它相关的证件。正常申报条件 1.助理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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