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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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RHD-QB-K131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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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安全管理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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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程使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一节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二条对电气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严禁无证或酒后操作。

第三条新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接受电气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操作。

第二节停送电联系

第四条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联系的方法采用停送电工作票。严禁约时停送电。

第五条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六条遇有人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级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三节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七条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架设要规范,严禁私拉乱扯。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

关控制,每一分钟应装保护措施。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措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5.在易燃易爆区域临时接线(照明灯、电动工具等)必须用绝缘良好的电缆、防爆设施并且使用漏电保护装置。

第四节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第八条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植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变配电所的接地线应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不得在一根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部分。

3.严禁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气的金属管道做接地。

4.每台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不得在一根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部分。

5.在进行检修、试验工作需挂临时接地线的地点,接地:干线上应有接地螺栓。

6.保护用接地、接零线上不能装设开关、熔断器及其他断开点。

第九条不同用途和不同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另有规定外可使用一个总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第十条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零保护。由同一台发电机,同一台变压器或同一段母线供电的低压电力网上的用电设备只能采用一种接地方式。

第十一条下列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均应接地或接零:

1.电机、变压器、开关设备和其他电气设备的底座或外壳。

2.配电柜与控制屏的框架。

3.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

第十二条接地装置的各连接点应采用搭接焊,必须牢固无虚焊。通用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零)线必须采用多股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的需要。

第十三条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大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0.5欧姆。

2.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欧姆。

3.低压电力设备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4欧姆。

4.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欧。

第十四条独立避雷针(线)宜设立独立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值不宜超过10欧。

第十五条严禁在独立避雷针(线)的支柱上悬挂电话线、广播线及低压架空线等。

第十六条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测量接地电阻值,并将结果记录归档。

第五节电气安全用具的管理

第十七条电气工作人员应学会正确使用各种安全用具的方法与检查鉴别是否完好的基本知识。应根据操作任务选用必要的适合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安全

用品。

第十八条所用各种绝缘安全用具均应有检验合格证。使用前应检查所用安全用具是否是试验周期内的合格品,同时进行外观检查。

第十九条安全用具使用后,应擦拭干净,存放在干燥通处,保持清洁,防止潮湿。

第二十条绝缘安全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试验标准和周期应符合有关规定。第三章供电系统的运行与维修

第二十一条对任何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工作人员应予以抵制,并报告发令人的主管领导。

第二十二条应建立健全各种技术档案以及运行、检修、预试中的各项记录,并妥善保存。

第二十三条在高压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联系单,必须具备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各项组

织设施和技术措施,至少应有两人在一起工作,并指定监护人。

第二十四条值班人员值班时,不得从事修理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无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拦时,必须得到批准并有监护人在场,并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第二十六条变配电装置的巡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凡有人值班的变配电所,每班至少巡视四次,无人值班的变配电所,每班至少巡视二次。

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特殊巡视或增加巡视次数:

·天气恶劣时(大风、雷雨、浓雾、冰雹、冰

冻)。

·新投入运行或修理后投入运行时。

·满负荷或超负荷时。

·电压变化在土5%以上时。

3.变配电所负责人、主管技术人员应经常进行监督巡视检查和夜间巡视。

4.巡视高压设备和线路时,不论线路设备带电与否均应视为带电,不得靠近或触及设备和线路。

第二十七条倒闸操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倒闸操作必须根据电力调度或主管技术人员的命令执行,并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2.倒闸操作必须有两个人执行,其中技术等级较高并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单人值班的变配电所联锁可靠的简单操作可由一人执行。单人值班时,操

作票根据发令人口述填写,复诵无误后再执行。

第二十八条对电气设备应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进行停电清扫和检查。

第四章低压配电装置与通用电器

第一节车间低压配电电器和线路

第二十九条安装在车间或公共场所的电气装置必须采用保护式结构。

第三十条选用断凯短路电流的电器时,应尽量满足在正常接线方式下能可靠断开可能生产的最大短路电流。

第三十一条配电线路应根据线路性质,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并应达到选择性配合。

第三十三条车间低压配电箱(柜)内应标明各供电回路的名称。集中安装的按钮、开关等必须有编号和便于识别的标志。

第三十四条低压配电装置接线端头应有线号标志。

第三十五条低压配电电器操作机构应有“分”“合”标志。

第三十六条紧急停车的低压电器,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应有特殊的标记。

第三十七条用作短路保护的保险丝不得随意用铜线、铁丝等金属材料代替。

第三十八条严禁在配电线路上私自接装用电设备和随意拆卸电器装置的零部件。

第三十九条对电气设备及线路,应定期测量绝缘电阻。

第二节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手持电动工具

第四十条移动式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现行技术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和技术文件。

第四十一条移动式电气设备上必须设置标志明显的接地螺丝。铭牌上技术数据应齐全清晰,其安全护罩壳、限位、保护、联锁应齐备可靠。

第四十二条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截面足够的三芯或四芯多股铜芯橡胶(或塑料)护套软电缆。应采用专用芯线接地,此芯线严禁同时用来通过工作电流。严禁利用其它设备的零线接地。严禁使用绝缘破坏的电缆或几根单芯导线并用。

第四十三条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首先将地接线装好。应正确的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

第四十四条电焊机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保护接地。焊钳和焊钳导线应完整无损、绝缘良好。

第四十五条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移动式电

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使用过程中需要移动电气器具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

第三节静电防护

第四十六条下列场所应采取静电防护措施:

1.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

2.有产生静电并导致电击危险的场所。

3.有产生静电导致其他事故的场所。

第四十七条设备和装置在运行中一旦发现可疑的吸引、推斥、放电以及非设备漏电而使操作人员受到电击等现象时,即应测试确定是否静电所致。

第四十八条各种设备和装置在设计时应充分估计到静电产生和积蓄的可能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并实际测定采取措施后的效果。

第四十九条对金属导电进行防静电接地时应同

时考虑跨接。防静电接地线的安装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五十条当人体由于自身活动、接触或静电感应可能造成静电伤害或二次伤害的场所应采取防止静电造成危害的措施。

第五十一条对各种防静电装置应定期维修保养并测定其可靠性。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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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分厂、部门及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用电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电气工作 是指直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工作。 2.2 用电 是指电气装置在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的整个操作、使用、检查和维护过程。 3 职责 3.1 工厂管理部 3.1.1 组织贯彻国家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制定公司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3.1.2 对公司贯彻执行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3.2 分厂 3.2.1 贯彻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 3.2.2 负责本分厂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3.2.3 编制本分厂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4 工作内容和要求 4.1 电气安全基本要求 4.1.1 电气安全管理工作应由设备主管,并设有专人负责,电气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电气专业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承有电气工作的车间,日常电气安全管理事项应由电气工作负责人担任。 4.1.2 要建立电气安全监察、检查制度,对电气作业、电气防护设施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进行日检、巡检、特殊检查和专项预防性测试检查。电气安全主管部门,每年应组织两次群众性的电气安全检查活动,及时修正、消除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在执行过程中的遗漏和偏差,消除电气事故隐患、杜绝违章行为。 电气安全检查内容:

a)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是否健全落实; b)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已执行、人员无违章; c)设备安全状况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规定; d)电气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警示标志等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e)电气作业人员的个体安全防护是否符合规程规定等。 4.2 电气工作人员要求 4.2.1 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当于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经医疗部门(医院)的身体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电气工作条件要求,凡有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4.2.2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过电气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学习,见习或学徒期满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技术等级的电气工作。 4.2.3 安全主管部门应向每名电气工作人员提供学习和参照执行操作的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主管部门每年应组织两次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学习考试,凡未参加培训和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电气工作;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须重新温习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电气工作。 4.2.4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当地安全管理部门要求,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培训,未进行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电气工作。 4.2.5 工程设备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站(所、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试验班组长等人员,应按当地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按时参加当地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学习。 4.2.6 参加电气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气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电气安全知识、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在电气人员的严格监护下参加指定工作;外单位派来支援电气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由电气设备主管部门介绍与工作有关的电气系统运行方式和设备状况,并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在完成安全组织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从事电气工作。

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2289 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管理规定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电气设备及线路安全管理规定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做一个有理想、讲文明、懂技术、守纪律的新型工人。 2、坚守岗位,各负其责,科学操作,当班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遇有特殊情况,须事先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3、司炉工当班时,严禁饮酒、睡觉,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锅炉房。有急事需要处理时,应在停炉后或带班人来后方可离开锅炉房。

4、严格遵守锅炉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保持各种设备的完好,清洁无污,消除跑、帽、滴、漏。 5、认真做好锅炉和辅助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6、根据环境温度的变化,在保证供暖温度的前提下,尽量节省燃料。 7、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熟悉锅炉各部位的性能和主要结构。 8、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9、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故障未处理不得交班,待处理后方可交班。

电器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35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电器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电器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 电器设备的设计、安装和运行,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2. 发电间、配电室应经常保持整洁卫生,严禁存放易燃物品和其它杂物。 3.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器设备上工作时,必须按《电业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认真完成停电、验电、放电、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等措施。 4. 架设临时用电线路,应经主管领导批准,使用完毕及时拆除。 5. 天然气生产运行部重要部位的所有电器设施均应防爆,若因工作需要需临时安装电器设施,必须

采用防爆型,并设专人监护。 6. 对电工安全用具要按《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定期进行检查、测试。 7. 防雷设备、静电接地装置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8. 电气设备严禁带病、超负荷运行。 9. 各种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等应经常检查,损坏、老化、失去防爆性能的应及时更换。 可在这里输入个人/品牌名/地点 Personal / Brand Name / Location Can Be Entered Here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我厂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施工工地及现场。 凡本规定未明确的,应遵守国家其他专用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从事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例: 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病症者(如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四肢残疾等),体检约二年一次。 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工厂企业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3、学会紧急救护法,首先学会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三、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电气安全技术知识,熟悉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经技术监督局职业培训中心培训、考核合格后,领取“特殊工种操作证”,才能独立操作,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自行安装、拆除、修理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 四、电气工作人员应每年组织一次<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并领取“临时操作证”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操作。 五、电气工作人员在进行电气工作时,应严格执行无锡市供电局《工矿企业电气安全工作规程》、《无锡地区低压电气装置规程》

及《关于加强移动电具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六、供配电部门对本部门分管工作要加强严格的安全管理,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制定变(配)电所、(间)安全保卫制、巡回值班制以及各种电气设备,安全防护用具的定期检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制度。 七、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严格实行保证安全的工作票制度, 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八、基动处应建立和健全电气设备及设施的技术档案,包括全厂的电缆及管网线路分布示意图,高压设备检修及测试资料,防雷击,防静电设备技术资料和其他电气设备管理资料。 九、高压配供电系统的检修,一律停电进行。严格执行“二票一制”。特殊情况,需带电作业的,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带电作业规定,经电气管理部门负责批准,选派批准指定的电工进行。施工时要有专人监护,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一切电气设备和线路未经验明有电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任何人不得冒险碰触。 十、因生产、工作急需按设临时性电气线路,应安装电流型触电保安器或漏电开关,并按电气临时接线申请制度办理手续,得到基动处与综合部批准后方可进行。用后及时拆除,逾期不拆除,造成事故由申请部门承担责任。一般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基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二条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第二条设备动力科要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第三条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电枪等),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条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第五条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条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第七条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宝坻渠阳医院

电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0.8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病、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一节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

场站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场站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 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067-77 场站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生产区一切电气设备及线路,未经分公司生产科同意,不得随意移动、调换、增减和改变接线方式。 2、站内进行电气操作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且必须两人以上操作,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接地,并定期测量接地电阻。不合格要及时汇报和处理。 6、进行场站施工作业时,防止地下电缆的损坏,确保人身安全。 7、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持证上岗,原则上停电进行。否则要有绝对可靠的安全措施,严格按带电作业规定进行。 8、检修线路时,必须安装接地线。室内检修时,挂标志牌。 9、操作人员在操作电器设备时,一定要按规定使

用电气安全护具。 10、禁止乱接电线、乱接电器、擅自换规格不相符合的保险等。 11、电气设备起火时,先切断电源。灭火时用二氧化碳、干粉、沙子等扑救。 12、检修电气设备时停电设备与未停电设备之间加装临时遮拦,不设遮拦应保持安全距离。 13、电气工作人员到现场检修,一定要与生产人员联系,待同意后方可检修。 14、在配电室工作,要采取防止触及运行设备的措施。 15、遇雷雨时,所有电气检修工作必须停止。 16、每次停电和恢复供电要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17、每年进行一次电气春检,利用春检对高压设备进行一次维修保养;每年对其它用电设备进行两次检查和维修保养;平时保持低压配电室清洁;电气设备在运行中出现问题时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

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标 准版)

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工厂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电力线路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输送电能的重要任务。但目前在部分工厂中,往往对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重视不够,导致个别区段的电力线路的安全性降低,增大了发生电气 一、工厂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 电力线路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输送电能的重要任务。但目前在部分工厂中,往往对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重视不够,导致个别区段的电力线路的安全性降低,增大了发生电气事故的可能性。因此,加强工厂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是非常必要的。 1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 对厂区架空线路,一般要求每月进行1次安全检查。如遇大风大雨及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时,还需临时增加安全检查次数。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1.1电线杆子有无倾斜、变形、腐朽、损坏及基础下沉等现象。

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67 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167 2 / 2 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应符合电气安装规程的规定。 二、在增设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时,应重新涉及线路,方可进行安装和使用,严禁私自在电气线路上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 三、建筑内不允许采用铝芯导线,应采用铜芯导线,在夹层或闷顶内敷设线路时,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封闭。 五、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应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结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 六、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电器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05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电器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电器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程使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一节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二条对电气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严禁无证或酒后操作。 第三条新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接受电气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操作。 第二节停送电联系 第四条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

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联系的方法采用停送电工作票。严禁约时停送电。 第五条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六条遇有人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级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三节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七条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架设要规范,严禁私拉乱扯。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钟应装保护措施。装在户外的开关、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定电气安全运行和安全用电的要求,确保用电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用电管理。 3 职责 3.1 生产部 3.1.1主管全公司供电的实施。 3.1.2负责低压电气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3.2 安监部 3.2.1负责组织电气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培训取证。 3.2.2负责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 3.2.3负责组织厂区避雷系统的检测和维护。 4 工作程序及要求 4.1电气工作人员 4.1.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参加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考试,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持证上岗,否则不允许从事电气作业。 4.1.2电气工作人员取得《特种作业工作人员操作证》者,每3年进行1次复审。末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 4.1.3经医院鉴定患有妨碍工作疾病者,不得安排其从事电气作业。 4.1.4电工作业时,必须佩戴经定期检查或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 4.1.5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4.2安全用电基本要求 4.2.1电气装置使用前,应确认具有检验合格证,符合相应的环境要求和使用等级要求;任何电气装置都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4.2.2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允许有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4.2.3 使用中的电气线路必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禁止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 4.2.4移动使用的配电箱应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作电源线,同时装设漏电保护器;电缆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作保护线。 4.2.5插头、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保护接地极必须与保护接地线可靠连接;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3、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4、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8、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坚固在电器安装板

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0、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1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2、架空线路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因受地形环境限制不能装设拉线时,可采用撑杆代替拉线,撑杆埋深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 13、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14、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半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禁止非专业电工检查、维修电气设备,禁止使用非电工绝缘工具检修电气设备。 15、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16、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电器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电器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电器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程使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变配电系统及 电气设备、仪器的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一节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二条对电气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 核。严禁无证或酒后操作。 第三条新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接受电气安全教 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操作。 第二节停送电联系 第四条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 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联系的方法采用停送

电工作票。严禁约时停送电。 第五条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六条遇有人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级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三节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七条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架设要规范,严禁私拉乱扯。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钟应装保护措施。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措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用电安全规定 2、范围:适用于公司用电管理 3、责任者:电力科、用电单位 4、程序: 电气运行安全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接地装置的规定: 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

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 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静电接地: 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于大30米。 防雷接地: 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 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 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0.8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病,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一节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

电器仪表安全管理制度

电器仪表安全管理制度(一)电气安全管理 1电气运行安全 (水电生字[1977] 1.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113号)。 1.2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1.3电气作业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1.4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1.5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与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 1.6电气设备必须要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定期检测。 1.7变、配电所必须制订符合现场情况的现场运行规程,并在其规程中明确规定值班人员的职责。 1.8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9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安全距离。 1.10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11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二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1.12供电部门与用户联系,进行有关电气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1.13静电除雾(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14根据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2电气检修安全 2.1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非电工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86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的发电、供电及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同时适用于外单位在集团公司内部基建安装等项目的用电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电气工作 是指直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工作。 2.2 供电 是指提供给用电设备电力的输电、变电、配电的全过程。 2.3 用电 是指电气装置在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的整个操作、使用、检查和维护过程。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3.1.1 组织贯彻国家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制定

集团公司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3.1.2 对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贯彻执行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3.2 分、子公司 3.2.1 贯彻电气安全法规、标准、规定。 3.2.2 负责本公司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3.2.3 编制本单位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4 工作内容和要求 4.1 电气安全基本要求 4.1.1 电气安全管理工作应由有关电气业务部门主管,并设有专人负责,电气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电气专业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承有电气工作的车间(站、队、所)班组,日常电气安全管理事项应由电气工作负责人担任。 4.1.2 要建立电气安全监察、检查制度,对电气作业、电气防护设施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进行日检、巡检、特殊检查和专项预防性测试检查。电气安全主管部门,每年应组织两次群众性的电气安全检查活动,及时修正、消除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在执行过程中的遗漏和偏差,消除电气事故隐患、杜绝违章行为。 电气安全检查内容: a)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是否健全落实;

企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74 企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企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目的 为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电流泄漏或触电引发事故,根据《新编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技术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3、电气工作人员 3.1电气作业人员应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3.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3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3.4 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3.5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6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0.8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病,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

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 1 -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一节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 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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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作业人员的资质及日常操作管理要求;供电系统和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职责及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3.职责 3.1 生产维护部对本程序的执行情况负监督、检查的责任;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电气作业人员的培训以及电气作业人员的建档工作。 3.2 维修部负责公司厂内供电系统及厂外公司所属高压供电线路的日常检查、维修、保养,电力线路、电力设备的敷设安装。组织新进用电设备的安装、验收工作,并对用电设备的安全状态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3.3各部门负责本单位用电设备及所属电气线路的用电、日常操作、维 护、保养。 4.工作程序 4.1 电气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 4.1.1 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对复审考核不合格人员及在健康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人员不得安排继续从事电气作业。 4.1.2 人事部负责电气操作人员的办证管理工作,建立电气作业人员档案,按期组织电气作业人员参加培训考核。

4.1.3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在从事本岗位工作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进行作业。 4.1.4 电气作业人员发现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工作活动,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本单位主管进行处理。 4.2 供电系统管理及相关要求 4.2.1 变配电间运行与维护管理要求 4.2.1.1 变配电间的外门入口处要悬挂警示牌。电气设施外壳必须接地(接零),非电气作业人员不得打开电气柜门进行操作。 4.2.1.2 变配电间的门应安全锁定,电缆沟隧道进户套管应有防水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4.2.1.3 变配电间内使用的验电器、绝缘拉杆、绝缘手套、绝缘靴等应良好可靠、存放合理,有定期检测的记录。 4.2.1.4 对电网接地系统、防雷接地每年要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检测工作由设备科负责,检测情况要有记录。 4.2.1.5 配电室操作人员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五条规定,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学会紧急救护法。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单人值班不得单独从事修理工作。 4.2.1.6 执行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负责人命令,受命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倒闸操作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任务。操作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文件【新版】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车间所有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三、内容: 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2. 用电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电气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 彻执行。 3. 变配电及动力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本质安全要求。用 电单位及电气作业人员要对电气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 查,发现缺陷、隐患应及时整改处理。 4. 电气安全管理通则: 4.1 上岗作业必须穿戴好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 安全装置和工具须经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绝缘破损失效的 用具。 4.2 在供配电设备线路上作业及低压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 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4.3 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并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一律视 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可靠切断该处的电源,并在 该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后,方 能接触工作。 4.4 电气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严禁约时停送电;动力 配电设备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合闸。 4.5 变配电设备值班电工严禁脱岗,高压设备的倒闸操作严格执行操 作票制度,倒闸操作做到一人监护唱票,一人复诵操作。 4.6 电气设备图纸资料应有专人保管,未经单位电气负责人许可或批 准,电工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改变电气设施原有接线方式和结构。4.7 电气设施安装维修要做到绝缘良好,带电体在人体易触及的场所 不裸露,安全距离符合要求,设备金属外壳接零保护可靠。 4.8 登高、带电及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等作业要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 续,在做好安全措施的前提下方可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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