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城区商业网点发展规划

聊城市城区商业网点发展规划
聊城市城区商业网点发展规划

聊城市城区商业网点发展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聊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有效实施《聊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进一步科学合理地配置和开发城市的各类商业资源,促进聊城市商业实现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整体功能,构建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备的现代商业网络体系,按照国家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精神,配合修编后的城市总体规划,特编制《聊城市城区商业网点发展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1、《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4]18 号)

2、《转发商务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经贸函字[2005]193号)

3、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实施手册

4、《聊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 年—2020 年)》

5、《聊城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

6、《聊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

7、《聊城市商业分级设置规范》(DB3715/T034--2005)

8、《聊城市商业零售业态规范》(DB3715/T035—2005)

9、《聊城统计年鉴》;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1、《零售业态分类》GBT18106-2004;

1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1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1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第三条规划范围

为聊城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界定的规划范围,即一城五区:中心区、开发区、嘉明工贸区、行

政文化新区、西部能源仓储区。总面积80平方公里。

第四条本规划所指聊城市市区商业网点主要包括市、区、社区级商业中心,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商业街,大中型商品交易市场和物流园区等。

第五条规划的期限

近期2006 年——2010 年

远期2010年——2020 年

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把聊城建设成晋冀鲁豫区域性商贸中心城市的要求,依据《聊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和《聊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结合本市实际,合理控制总量,突出发展重点,以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为出发点,立足于提高城市辐射功能,着眼于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以优化网点布局和调整市场结构为主线,明确功能定位,突出商业特色,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水平相适应,布局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市商业网点体系。

第七条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近远期结合,协调发展原则

2、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改造与新建相统筹原则

3、大中小型商业并存协调发展原则

4、适应经济发展规律,调控功能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规划控制指标和标准

第八条市级商业中心基本设置商业零售业态为:大型购物中心和百货店1—2处,以及大型专业店、专卖店、折扣店等;基本商业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其核心商业街长度一般在800米以上。或商业集聚在不少于25公顷的区域范围内。同时配套餐饮、旅馆、文化娱乐、金融、旅游服务、图书报刊和邮电等网点。

第九条区级商业中心基本设置商业零售业态为:大型综合超市或百货店1处,以及大型专业店、专卖店等;基本商业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其核心商业街长度一般在500米以上。或商业集聚在不少于8公顷的区域范围内。同时配套餐饮、文化娱乐、金融、旅游服务、图书报刊和邮电等网点。

第十条社区商业服务设施控制指标

1、每个社区拥有商业服务设施不低于10000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区商业服务设施700-900平方米。

2、中型超市:规划设置1 处,建筑面积2千平方米以上。

3、小型超市:按照500 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 处,在中型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4、农贸市场按照500-1000米左右的服务半径设置一处,服务人口一般为1万人。

5、配套餐饮、修理、家政、便利店、专卖店、生活服务等网点。

第十一条大型商业零售网点控制指标

1、大型综合超市:30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一处,服务人口5-10万人,建筑面积3千平方米以上。

2、大型专业店:同业种的大型专业店服务半径不少于3000米,建筑面积1千平方米以上。

3、大型购物中心:主要规划在市级商业中心或交通便利的城乡结合部区域,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4、大型百货店:主要规划在在市级和区级商业中心设置,市级商业中心规划百货店不超过2处,区域商业中心规划百货店不超过1处,建筑面积5千平方米以上。

新建和改建的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原则上采取单体设计,单体建设。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少于25%;停车场按0.6-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其中地上停车场不小于30%。其他市政设施参考相关专业规划设置。

第十二条商业街

要求一般街长200米以上,同业种店面30家以上,功能设施较为齐全,行业聚集度较高,特色鲜明。

第十三条大中型商品交易市场

规划坚持“移出中心区,同类整合,改造提升”原则,在城市中心地带原则上不再新建;现有的面向市区的生活资料市场在市区或市区中心边缘可以保留;零售比重大的中小型商品交易市场升级转型,逐步纳入城市零售商业体系之中;商流和物流逐步分离。物流量大、以区域性辐射为主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交易市场,以及硬件条件较差、配套不齐全的生活资料交易市场,要结合城市规划改造逐步调整出城市中心。

商品交易市场的建设要利用聊城地理位置的优势,建设一批起点较高、功能完善、辐射力强的大中型商品交易市场群、专业市场,使聊城成为商流、物流的重要集散地。

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控制指标参照第十条中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规划发展目标

第十四条发展目标

以建设区域性商贸中心为目标,通过对现有商业网点设施的改造、调整、扩充、完善、提升,将聊城市商业构建成以大型骨干商业网点为龙头,以大中型商品交易市场为依托,以各具特色的商业街和中小商业网点互为补充的城市商业体系,再塑城市商业形象,使商业功能与文化功能相结合,传统风格与现代风貌相协调;提高商业现代化、网络化、信息化水平,逐步建成经营布局合理、业态结构优化、服务功能完备、方便居民生活、竞争适度有序的城市商业格局。

第十五条预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平均增长15%,2010年达到467亿元,2020年达到1900亿元。人均零售商业营业面积2010年约为1平方米左右,2020年达到1.2平方米左右。

第十六条本规划具体配置目标如下

一、近期:到2010 年,聊城市市区商业网点的配置水平达到全省中等发展水平,基本实现小康社会商业服务目标。

1、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达到20处,其中,现状7处,规划新建和提升改造13 处。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营业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人均拥有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营业面积0.56平方米。

2、符合标准的商业街(区)达到11个,其中现状保留5个,新建1个,提升改造2个,调整业态3个。

3、大中型商品交易市场达到12处,其中现状保留7处,规划新建1处,改扩建4处。

4、社区商业初步实现步行10分钟,基本满足社区居民购物、餐饮、修理、家政服务等基本生活需求。

二、远期:至2020 年,聊城市城区市场繁荣,消费便利、生活丰富,商贸流通设施达到现代化水平,成为鲁西地区最大的商贸中心城市。

1、市区级商业中心配置:形成市级商业中心,全面完善市级商业中心的商业网点配置以及区级商业中心配置;初步建设形成6处符合标准的区级商业中心。

2、大中型商业网点达到33处,其中现状保留6处,规划新建22 处,提升改造5 处。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营业面积达到45万平方米,人均拥有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营业面积0.6平方米。

3、符合标准的商业街(区)达到14个,其中新建和改造14个。

4、大、中型商品交易市场达到12处,其中现状保留3处,规划新建3处,改扩建6处。

5、每个社区拥有商业服务设施不低于10000 平方米,每千人拥有700—900 平方米。基本可满足社区居民的生活需要。

第四章商业网点规划布局

第一节商业中心规划布局

第十七条商业中心分市级商业中心、区级商业中心、社区级商业中心三级,包括市级商业中心1处、区级商业中心6处,社区级商业中心13处,基本形成聊城城区商业网点布局的骨架。

第十八条市级商业中心

位于聊城中心城区,以柳园路两侧地段为依托,北至兴华路,南到利民路。市级商业中心商业零售业态配置基本齐全,原则上不再新建大型零售网点。

将现有的大型商业零售网点提升:1处大型购物中心(五星购物广场),2处大型专业店,其中百姓购物城为服饰专业店,威尼斯购物中心为文化用品专业店。提升改造前许街。完善基层商业网点。

使城区市级商业功能区形成:大型购物中心1处,大型百货店1处,大型综合超市1处,大型专业店3处,商业街1条,基层商业网点若干,以及餐饮、文化娱乐等设施。在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基础上重点提升、调整功能,提升档次,美化环境,形成功能齐全、及购物、餐饮、休闲、旅游、金融、商务、信息等为一体的市级商业功能区。

第十九条区级商业中心

根据聊城城市特点,确定城北、城南、站前区、开发区、嘉明开发区、行政文化新区6个区级商业中心。

1、城北区级商业中心

城北区级商业中心位于聊城中心城区,柳园路和双力路交汇处。以区级体育中心、图书馆为

依托,进一步发展娱乐、文化、休闲设施,完善配套服务功能。规划新建一个大型综合超市和一个大型专业店,及若干专业店、专卖店等,增加基层网点,增加餐饮、娱乐、休闲及综合服务设施,形成一个新型区级商业中心。目标顾客是本地区居民及部分其它区域顾客。

2、城南区级商业中心

城南区级商业中心位于聊城中心城区,柳园路和后菜市街交汇处。在现有商业设施基础上,将后菜市商业街进行提升改造,调整其业态,改善购物环境。规划形成:大型综合超市一处,大型专业店一处,商业街两条,以及基层网点若干,增加餐饮、娱乐、休闲设施,将该区建设成为以购物、文化休闲为主,档次适中、功能齐全,满足大众化消费要求的区级商业中心。目标顾客为旅游、休闲人口、本地区居民及部分大专院校人口。

3、站前区区级商业中心

位于火车站广场东侧,结合区位特点,加快周边地区商业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商业聚集度,增加大型综合超市(华港商城)一处,大型专业店一处,以及基层网点若干,配套餐饮、娱乐设施,完善商业业态结构,突出该中心服务、物流等功能。目标顾客是本地区居民及火车站地区顾客。

4、开发区区级商业中心

位于开发区,中华路与淮河路交汇处。开发区是以高新技术、外向型经济、教育科技和生活居住为主。规划以现代新型商业零售业态为主导,完善商业服务功能。形成大型百货店和大型综合超市、大型专业店各1处,基层网点若干,配套餐饮、文化娱乐、休闲设施,打造反映时代风貌的新城市商业中心。目标顾客是本地区居民及部分其它区域顾客。

5、嘉明工贸区区级商业中心

位于嘉明路以北,向阳路以西。结合区位特点,提高商业聚集度,完善服务功能。按区级商业中心的标准,规划形成大型百货商店1处,大型专业店1处及若干专业店、专卖店、餐饮店等以及文化娱乐设施。使其既服务于区内消费者,又满足周边农村人口购物的需求,形成以大众化日常消费为主体的区级商业中心。

6、行政文化新区区级商业中心

位于开元路以南,昌润路以西。与该区行政、金融、商贸地位相适应,规划建设大型百货商店1处,大型专业店1处及基层网点若干,配套餐饮以及商务、旅游、文化娱乐休闲设施。形成具有现代商业氛围的区级商业中心。目标顾客是会展人流、休闲娱乐人口及本地区居民。

第二十条社区级商业中心

依据聊城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人口分布的情况,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在距离市级商业中心、区级商业中心1公里左右的居民区,人流集中、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规划建设社区级商业中心,共计13处。

每处社区级商业中心:服务人口3-5万人左右。拥有基本商业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其中中型超市一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同时完善社区购物、餐饮、修理、家政等服务设施,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

第二节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规划布局

第二十一条大型购物中心:

规划设置1处:

市级商业中心1处:五星百货(提升改造)

第二十二条大型百货商店:

规划建设大型百货商店4处,其中现状1处,新规划3处。

(1)市级商业中心:金鼎商厦(现状)

(2)开发区:新建1处

(3)嘉明工贸区:新建1处

(4)行政文化新区:新建1处

第二十三条大型综合超市:

规划设置5处,其中现状2处,提升改造1处,新增2处。

(1)市级商业中心:多乐多量贩超市(现状)

(2)站前区级商业中心:华港商城(提升改造)

(3)城南区级商业中心:昆仑5店(现状)

(4)城北区级商业中心:新建1处

(5)开发区:新建1处

第二十四条大型专业店:

规划设置10处,其中现状2处,提升改造3处,新规划5 处。

(1)市级商业中心:鲁西家电(现状)

(2)市级商业中心:百姓购物城(提升改造)

(3)市级商业中心:威尼斯购物公园(提升改造)

(4)城北区级商业中心:新建1处

(5)站前区级商业中心:新建1处

(6)温州商贸城:(提升改造)

(7)城南区级商业中心:鲁西科技市场(现状)

(8)开发区区级商业中心:新建1处。

(9)行政文化新区:新建1 处。

(10)嘉明工贸区:新建1 处。

第二十五条中型超市:

规划新增12处,主要布置在如下社区:

1、铁西社区商业中心

2、崔庄社区商业中心

3、双庙社区商业中心

4、城北社区商业中心

5、河西社区商业中心

6、湖西社区商业中心

7、东关社区商业中心8、古城社区商业中心

9、湖东社区商业中心10、凤凰社区商业中心

11、单官屯社区商业中心12、河东社区商业中心

第三节商业街(区)规划布局

第二十六条专业(特色)街的建设即是对城市原有资源的一种整合,也是商业向更高级阶段发展的一种准备。根据消费者的数量、需求、偏好以及购买力的不同,对各类别、层次的消费者进行细分,确定专业街的规模、经营门类及商品档次,各种专业街侧重点应各有不同。

第二十七条专业(特色)街设置导向

(1)重点引导建设信息、电子器材、通讯器材、家用电器、文化用品、妇女儿童服饰、旅游纪念品和食品、花卉、餐饮等符合现代消费趋势的专业特色街。

(2)鼓励设置与该专业特色相关的专业店、专卖店;适度设置为该专业配套服务的服务业,限制设置与该专业特点无关的业态和业种。

(3)本规划期内重点建设一区一带十二街。(详见文本附表三)

第二十八条古城历史文化特色街区

具有区位优势(位于东昌湖和运河两大景区之间)和文化优势(旧城风貌的集中体现,如古楼以及古楼四大街等),是典型的传统商业街区,是城市文化和传统的载体,具有独特人情味和魅力。针对城市性质及现状分析,形成以旅游、购物、休闲为主的历史文化特色街区。

第二十九条运河两岸商贸带

运河商贸带包括运河两岸纵向地段,北至东昌路,南至山陕会馆.总长度为1200米。形成以文化消费(如名人书画、剪纸画、旅游纪念品)为主的店铺,辅以茶室、特色小吃、休闲娱乐设施等,使之成为展现聊城“名人文化和运河文化”的文化景观街区。形成特色鲜明的运河商贸带。同时,应兼顾交通条件,要有若干条公交线路直达运河岸边,并建有一定规模的停车场,方便消费者停车。

第三十条中心城区符合标准的商业街达到12条,其中规划新建2条,提升改造10条。

1.后菜市北街

西起柳园路,向东约500米。在现状基础上提升改造。以现有电脑、数码产品、电子器件的经营网点为基础,使其形成专业性突出、业态结构合理的科技型商业特色街。

2.后菜市街南街

西起柳园路,向东约500米。在现状基础上调整业态。以经营时尚家居用品为主,形成时尚家居专业街。

3.前许街

西起健康路,东至柳园路,在现状基础上提升改造。全长约600米。该商品街以销售女士用品为主。

4.健康路

北至东昌路,南至利民路。在现状基础上调整业态,是我市近期较繁华的商业集散地,也是目前聊城最繁华的街区之一,商品丰富,商业网点众多,规划在现状基础上提升改造,发展成为购物休闲一条街。

5.水城中街

在现状基础上调整业态,街长约800米。集全国各地名吃名店,打造品牌的原则,建成南北风味齐全的美食街。

6.北关街

北至兴华路,南至北关大街。在现状基础上调整业态,街长约1200米。现状已形成一定餐饮规模,发展地方特色餐饮业及商业。

7.东关街

西接楼东大街,东接柳园路。在现状基础上调整业态,街长约900m,结合古城区,形成旅游纪念一条街。

8.育新街

东起花园路,西至柳园路。街长约500m,规划结合聊城公园,新建花鸟虫鱼一条街。

9.恒昌商业街

南至兴华路,北至振兴路。在现状基础上调整业态,街长约800m,形成购物美食一条街。

10.药王庙街

北至利民路,向南约200米,规划新建风味小吃特色街。

第三十一条开发区符合标准的商业街达到1条,规划新建1条。

11.淮河路西至中华路,东至黄山路,街长约600m。以服装、饮食、娱乐为主,发展成为综合性商业街。

第三十二条行政文化新区符合标准的商业街达到1条,规划新建1条。

12.文化二路东起昌润西路,西至站前路。在站前路以东,街长约400米。以服装、饮食、娱乐为主,发展成为综合性商业街。

第四节大中型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布局

第三十三条结合聊城市城市功能和城市道路交通网络,在市区中心区外围、城市边缘交通

骨架附近。规划4处市场群。(详见文本附表四)

1、香江市场群:

位于建设西路以北,香江市场是聊城城区的龙头市场。规划在现状市场基础上进一步改造扩建,扩大市场占地规模。规划总占地面积245公顷。依托香江品牌和对外辐射带动的优势,构建超大规模、品类齐全的综合商贸批发基地,立足聊城市域,辐射冀鲁豫地区,形成“南有义乌,北有聊城”的物流格局。

建设9处大型商品交易市场

(1)服装服饰市场

(2)百货日用品市场

(3)皮鞋皮具专业交易市场

(4)电器市场

(5)家具市场

(6)建材装饰材料市场

(7)办公用品市场

(8)儿童玩具市场

(9)食品、烟酒交易市场

2、城北市场群:

在济邯铁路以南,依托铁路运输、装卸和仓储的优势,形成服务于聊城市域,辐射鲁西地区的市场群。规划占地面积265公顷。

建设7处大型商品交易市场

(1)机电水暖市场

(2)农机产品市场

(3)钢材建材市场

(4)化工用品市场

(5)农资市场

(6)木材市场

(7)旧货交易市场

3、农副产品市场群:位于北环路北侧,规划利用交通便利的优势,在现有市场基础上扩大规模,形成立足聊城市域、辐射各县市的交易市场群。规划占地面积75公顷。

建设5处大型商品交易市场

(1)蔬菜交易市场

(2)果品交易市场(以当地果品为主)

(3)水产品交易市场

(4)粮油交易市场

(5)鲜肉交易市场

4、汽车产业园

汽车产业园位于建设路以北,光岳路以西区域,现状已有新开汽车城,江北汽车产业园等市场,规划依托高速公路,以弘扬汽车文化为核心理念,逐步改造形成以汽车相关产业为重点并涉及递延行业,功能先进、服务于市区,辐射各县市的产业园区。随之形成具备一体化效应、开放效应、示范效应、辐射效应、共享效应、环境效应,规划总占地面积105公顷。

建设6处大型商品交易市场

(1)新车交易市场

(2)机动车配件市场

(3)二手车交易及汽车拍卖市场

(4)汽车信息、新闻采集、汇总、交流发布中心

(5)汽车美容装潢、保养、维修市场

(6)汽车相关产业、产品市场

第三十四条将现状铁塔市场提升改造,定位为面向城区以零售为主的综合性交易市场。主要经营服装、布匹、小商品、图书、鞋帽等。总占地面积10.9公顷。

第三十五条专业市场

1、龙山副食品市场

位于闸口以南,柳园路以西。主要经营茶叶副食等,定位为面向城区以副食为主的零售市场。用地面积为3.5公顷。

(2)农业科技市场

位于湖南路以北,昌润南路路西,在现状基础上全面整治提升,定位为面向城区以经营农业科技产品,以及饲料、兽药为主的市场。用地面积为3.5公顷。

(3)湖西木材市场

位于京九铁路以西,聊堂路南,规划对现有市场进行改造提升,增加市场用地,完善配套设施,形成以木材销售、批发交易为主的专业市场。总占地面积5公顷。

(4)禹舜花卉市场

位于南环路以北,聊阳路东,新建花卉市场,形成以花卉零售、批发交易为主的专业市场。总占地面积10.9公顷。

(5)南环沙石料市场:位于东环与南环交汇处的西侧。依托东部的资源优势,聊城及周边建设活跃的特点,新建一处沙石、水泥、砖市场,总占地面积30公顷。

(6)新华园古玩市场

位于古城区内,东关街路南,在现状基础上全面提升改造、扩大规模,结合古城的旅游功能,经营古玩、旅游产品。总占地面积2公顷。

(7)大东钢管城

位于东环路西,主要经营钢管,形成以钢管销售、批发交易为主的专业市场。用地为40公顷。

第三十六条农贸市场(农贸超市)

农贸市场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万人,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中心的标准配置,共规划农贸市场69处。(详见文本附表五)。中心城区结合城市开发改造,逐步向超市化过渡,原则在现有位置就地改造,功能不变;嘉明工贸区、能源仓储区、文化行政新区、开发区新城建设应一步到位。鼓励和引导农贸市场实行超市化经营,提升农贸市场的档次和水平。

第五节物流园区规划布局

第三十七条聊城市物流园区建设应依托聊城市有利的区位与交通条件,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信息技术和交通仓储等物流设施为支撑,在规划期内形成一个功能强大、配套设施完善,由物流基地、第三方物流所组成的物流服务业网络,培育出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现代物流企业,使聊城市成为山东省重要物流集散地。规划布置3处综合型物流园区(配送中心):聊城现代物流园区、经济开发区配送中心、香江配送中心。

一、聊城现代物流园区

位于城区北部,昌润路以东、柳园北路以西、北环路以南、邯济铁路以北,占地面积约为500万平方米。

实现以下功能:

(1)货物集散功能(2)货物中转功能(3)配送功能

(4)流通加工功能(5)保税物流功能(6)陆路口岸功能

(7)电子商务的辐射功能

依托铁路、高速公路等交通设施,建立辐射鲁西及冀鲁豫周边地区的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成为邯济及京九铁路沿线重要的物资集散中心。

二、经济开发区配送中心

位于开发区北部,庐山路以西,牡丹江路以北,占地面积约为10万平方米。其以经济开发区内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并辐射周边县市。

实现以下功能:

(1)货物中转功能(2)配送功能(3)流通加工功能

(4)物流信息功能(5)服务功能。

三、香江配送中心

位于聊城市中心城区香江光彩大市场内,占地面积约为5万平方米。

实现以下功能:

(1)货物中转功能(2)配送功能(3)流通加工功能

(4)物流信息功能(5)服务功能。

该配送中心以聊城市域范围内的超市为主要服务对象,并辐射周边县市。

第六节其他类型商业网点

第三十八条结合聊城市江北水城的特征,重点围绕以东昌湖景观区、古运河景观带、徒骇河景观带,建设与其休闲旅游活动相配套的商业网点(如旅游食品、冲印社、土特产、旅游纪念品等)。

旅游景点商业网点建设要结合旅游景点的开发建设来进行,不能破坏景点的环境和特色。重点是补充完善城市观光购物街道的内容;建立旅游商品促销网点,在各景区内设立旅游商品专卖店,组织适销对路的旅游商品货源,加强旅游购物市场的管理,文明经商。

第三十九条根据商贸流通业发展趋势,大力引进电视购物、邮购、网上商店、自动售货亭、电话购物等无店铺零售业态。

第五章近期建设规划

第四十条建设期限:2006年—2010年

第四十一条市级商业中心

对市级商业中心进行改造,调整业态结构,不再新建、扩建商业面积规模。

第四十二条区级商业中心

区级商业中心建设,主要以新建、完善、配套为主,结合各分区的建设发展情况适度推进商业网点建设。先进行基础建设,在区级商业中心先集聚一定量的各类商业,适时选地(交通结点)各建设一个较大的商业建筑,成为该区域的标志性商业。

在开发区与嘉明工贸区建设大型百货商店,增加繁荣气息。在文化行政新区新建大型专业店和中型超市,满足附近居民需要。

第四十三条社区级商业中心

初步实现步行10分钟,基本满足社区居民购物、餐饮、修理、家政服务等基本生活需求。第四十四条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

规划共新建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9处,其中,中心区4处,嘉明工贸区1处,文化行政新区1处,开发区2处,能源仓储区1处。提升改造中心区内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4处,详见文本附表六。

第四十五条商业街(区)

新建和改造商业街(区)6个。新建药王庙街,对运河商贸带、后菜市南街、水城中街进行调整业态。对后菜市北街、前许街进行提升改造。详见文本附表七。

第四十六条大中型商品交易市场

规划共新建改造大中型商品交易市场6处,其中有4个市场群,2个专业市场。新建城北市场群,改扩建香江市场群、聊城农副产品市场群、汽车产业园,改扩建农业科技市场、湖西木材市场。详见文本附表八。

规划共新建农贸市场34处。详见文本附表九。

第四十七条物流园区

按照现代化物流园区标准,建设聊城现代物流园区,初步形成聊城商业物流网络体系框架。占地面积约为10万平方米。

建设香江物流配送中心,该配送中心以聊城市域范围内的超市为主要服务对象,并辐射周边县市。占地面积约为5万平方米。

第六章规划主要实施措施

第四十八条商业网点建设在城市总体规划和本规划的指导下,统一开发、统一管理。

第四十九条在规划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其规划选址、建筑设计、开发建设等方面必须按照《聊城市城区商业网点发展规划》、《聊城市商业分级设置规范》、《聊城市商业零售业态规范》及国家的相关规范执行。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建设完成后,不得随意改变其使用性质。

第五十条对城区现状闲置商业地产制定消化吸收发展策略, 通过项目带动、市场选择及规划控制等方式,改变现状长期空置的局面。

第五十一条进一步提高商业网点规划设计水平,改变传统的“有街必市,有市必商”的城市沿街“线型”化商业布点模式,特别在城市生活性干道和交通性干道两侧,对商业建筑的布局方式应改“线”型为“点型”或“组团型,严禁建设“底店上宅”或“底店上办”的建筑群体,留足城市停车场和绿地。

第五十二条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在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前提下,采取市场经济的运作方法,鼓励和引导各种经济成份的投资人采取多种方式,参与各类商业网点建设。

第五十三条引入“商业开发商”制度

在商业功能区、商业街和批发市场、物流园区、购物中心等重点商业项目中,借鉴和引进发达国家近10 年来普遍实行的“商业开发商”制度,即商业设施建设由具有商业开发能力和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接。并引导商业开发商成为商业街和批发市场、物流园区、购物中心的平台管理商,实行整体化、规范化的统一招租、统一管理,以利于提升商业网点的组织化程度。商业开发商应该具有商业开发的经历和业绩,有物业管理的经验和业绩,有与商业经营相关业务的知识和能力,有国际视野和商业设施设计能力。

第五十四条商业网点的开发建设与管理是政府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强这一工作的宏观控制,对商业网点建设要定时发布信息,准确预测,加以引导,防止开发建设速度大起大落。对商业网点的建设,一定要从全市全局出发,坚持“严格控制市级商业网点,合理建设区级商业网点,积极开发社区商业网点”这一原则。

第五十五条本规划确定的商业网点用地,实行一定时期的预留、保留制度。因形势发生变化,土地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需按有关规划,通过合法程序对土地使用功能进行调整。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第五十六条商业布局和发展涉及到各部门、各行业,是一个跨部门、跨行业的系统工程,要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切实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宏观管理效率。

第五十七条待国家《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管理条例》出台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聊城市城区商业网点规划管理办法》。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聊城市城区商业网点发展规划》(2006-2020)经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五十九条《聊城市城区商业网点发展规划》(2006-2020)的法律有效组成文件是文本和图则。参考性文件是规划说明书。

第六十条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本规划可能进行局部的调整和补充,但必须报请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十一条本规划由聊城市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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