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投诉决定书

不予受理投诉决定书
不予受理投诉决定书

劳动保障监察不予受理投诉决定书

朔区劳社监不受字【】第号投诉人:

地址:

我局于年月日接到你关于

的投诉。

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经审查,您的投诉不符合受理条件,决定不予受理,理由与依据如下:

同时,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告知如下:

如不服本不予受理决定书,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朔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朔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年月日

【法律常识】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和条件分别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和条件分别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法的受理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因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单方面实施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一次性罚款)等惩戒影响实体劳动报酬权益享受而发生的争议。 7、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8、因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9、因劳动者人事(职工)档案转递发生的争议。 10、因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发生的争议。 11、因收取或变相收取劳动者押金、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财物发生的争议。 12、因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发生的争议。 13、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规定依法应当受理的其他争议。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1、当事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诉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3、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4、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5、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 6、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提供相关证据;

7、符合仲裁时效规定。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提出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 根据劳动部[1995]309号文件第八十五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劳动仲裁受理程序是怎样的 1、收到申诉书后须按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仲裁管辖和申诉时效规定进行审查。 2、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要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填写《立案审批表》,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审批,并于立案之日起7日内,将《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分别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制作《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并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向当事人进行送达。 3、组成仲裁庭。 仲裁处理劳动争议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实行一案一庭。根据案情一般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但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 4、被诉人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后15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和证据。 因为不清楚劳动仲裁的程序与受理范围,导致一些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走了许多冤枉路,只有清楚了解这些,才能更加有效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学生申诉制度及申诉规程

商丘市第十六中学 学生申诉制度及申诉规程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生申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河南省学生申诉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人、被申诉人 1、校内学生申诉的申诉人是学校在籍在册的学生。 2、校内学生申诉的被申诉人是学校或教师。 二、申诉范围 1、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纪律处分不服,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2、学生认为学校或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三、受理机构 学校法制办公室负责办理学生申诉事项。 四、申诉规程

校内学生申诉,应当遵循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诉的提出。学生在接到学校处理或处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办公室提出(学校法制办作为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申诉书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申诉理由及相关证据等。 2、申诉的受理。学校法制办接到学生申诉后进行登记,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不予受理的学生申诉,应当制作《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并送达申诉人。 3、申诉的审查。(1)听取申诉人陈述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制作笔录;(2)听取原处理机构负责人员就有关问题做出的说明并制作笔录;(3)调查有关证人并制作笔录;(4)查询、分析依据,收集有关证据;(5)认为有必要或根据申诉人请求,召开听证会,制作会议记录和纪要;(6)召开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做出决议,制作会议记录和纪要。 4、做出复查结论。学校法制办自接到学生申诉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决定,制作《学生申诉复查决定书》,报主管校领导审批,以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名义回复申诉人,并告知学生如对复查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有管辖权的教育行政部门提起书面申诉。申诉复查结论做出改变原处理、处分决定的,需以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名义提请学校重新研究并以学校名义做出决定。 5、送达。学校法制办将《学生申诉复查决定书》通过学生签收、挂

向检察院申诉书范文

向检察院申诉书范文 向检察院递交的申诉书如何写?那么,下面请参考公文站给大家收集的向检察院申诉书相关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申诉人:毛xx 男 xxxx年8月20日出生汉族无业 xx奉化人居民住址:奉化市xx路x号 被申诉人: xx省卫生厅住址:xx市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杨xx 职务:厅长 申诉人因不服xx市上城区人民法院(xxxx)上行初字第12号行政裁定书和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x)杭行终字第13号行政裁定书,特向贵院提出申诉 申诉事项 请求撤销xx市上城区人民法院(xxxx)上行初字第12号行政裁定书和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x)杭行终字第13号行政裁定书,,责令人民法院对本案予以再审 事实和理由 一.申诉人以被申诉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于被申诉人在原审法院庭审中,向法庭递交一份书证时,但没有说明这份书证内容,而作为专业与法律打交道的一审法院在开庭时,却又没有将被申诉人所递交的书证,让申诉人质证、认证,纯粹属于司法明显不公的审理行为。(见xxxx年11月15日上城区法院开庭笔录第二页倒数第四行起。。。。。。),正因为没有质证、认证,就由此导致本案的诉讼,受到莫名其妙的败诉。如此审理行为,已经违反《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因此来讲,xx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中所提及的“。。。。。。且在一审庭审中向你举证并亦经你质证。。。。。。”之事,不符合笔录中所写的事实。而且当时法庭拒绝本人复印庭审材料。由于年年申诉、上访,时过若干年后,在律师的指点和提醒下,申诉人就在法院档案室,竟意外发现有一份奉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以当事人身份,向宁波市卫生局申请,对毛xx耳聋提请省职业病诊断机构重新诊断的函。在此情况下,奉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就得到了xx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所作出的《关于毛xx同志突发性耳聋的复议意见》的诊断文件,由此就被原审法院采纳,并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是造成申诉人对本案行政诉讼案的败诉的原因。申诉人认为,原审法院采纳复议机关得到的证据作为定案依据,已经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而且,奉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同样也违反《行政复议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为依据。”作为xx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所作出的《关于毛xx同志突发性耳聋的复议意见》,同样也违反《xx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章程》第九条申请鉴定,

不动产登记不予受理告知书

不动产登记不予受理告知书 不动产登记不予受理告知书 编号: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你(单位)申请的(不动产坐落及登记类型),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核查,上述申请因□申请登记材料不齐全;□申请登记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管辖范围;□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 若对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仲裁决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对仲裁决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对仲裁决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一、案情简介罗某,男,出生于1940年4月8日,现年已达72周岁,从2006年起,被市某棉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棉麻公司)雇请从事棉花打包工作,2011年11月21日,在打包时不慎左小手指被打包机打伤。 二、申请仲裁2012年3月26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棉麻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工作人员介绍了相关法律、政策,认为罗某超出法定退休年龄后从事劳务工作不属于劳动法律法规调整对象,但罗某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的决定或通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即向罗某出具了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说明了相关理由。三、提起行政诉讼罗某对仲裁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服,向当地人民法院行政庭起诉,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被告,要求撤销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劳动关系的认定。四、案件分析因原告罗某不服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2年3月36日作出的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天劳人仲不字[2012]3号),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被告撤销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并重新作出劳动关系认定一案,被告作为诉讼答辩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答辩如下:1、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是依据法律规定对原告作出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相关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国务院关于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和条件分别是什么样子的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df1874702.html,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和条件分别是什么样子的 在当今的职业生活中劳动纠纷时有发生,在很多情况下人们都会选择私下解决,或者利用简便的劳动仲裁程序进行解决。那么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和条件分别是怎样的?今天,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和条件分别是怎样的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1、当事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诉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3、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4、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5、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 6、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提供相关证据; 7、符合仲裁时效规定。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提出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 根据劳动部[1995]309号文件第八十五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二、劳动仲裁受理程序是怎样的 1、收到申诉书后须按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仲裁管辖和申诉时效规定进行审查。

2、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要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填写《立案审批表》,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审批,并于立案之日起7日内,将《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分别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制作《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并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向当事人进行送达。 3、组成仲裁庭。 根据《条例》规定,仲裁处理劳动争议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实行一案一庭。根据案情一般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但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 4、被诉人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后15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和证据。 三、劳动仲裁法的受理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信访事项的不予受理告知书(模板)

**市**区xxxxx 关于xxxx信访事项的不予受理告知书 一、信访人代表基本情况及主要诉求 1、信访人基本情况 信访人:xxxxx,男(女),xxxxx年xx月xx日出生,家庭(身份证)住址:李沧区xxxxxx路xxx号xxx户。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 2、主要诉求 信访人来访时称:(信访人反映事项的基本情况)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 信访人据此请求: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 二、调查处理情况 对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我单位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对信访人所反映事项的调查情况:)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我单位认为: 信访人所提诉求系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对信访人反映事项、所提诉求的分析),依法应当由当时各方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判决书

解除劳动合同判决书 百度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解除劳动合同判决书》的范文,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重新了一下发到百度。 篇一: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耒民三初字第号原告刘满华,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耒阳市竹市镇金钩村组,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肖俊武,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耒阳市城北中路百里塘号。 被告耒阳钜旺鞋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为耒阳市东北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沈思明,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谢雄全,湖南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刘满华为与被告耒阳钜旺鞋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诉讼。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吴琼担任审判长,审判员曹耒河、蒋小英参加的合议庭,于年月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代理书记员秦倩担任记录。 原告刘满华及其委托代理人肖俊武,被告耒阳钜旺鞋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谢雄全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于年月日应聘到被告公司工作,从事针车工种,双方建立劳动关系。

年月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月日止。 年月日上午,原告上班时,在车线过程中,因赶工序有几双鞋没及时换线,被管理人员伍某发现,月日,被告以原告不服从安排、态度恶劣为由,将原告辞退,单方解除了与原告的劳动合同。 被告单方解除与原告劳动合同的行为,已经耒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耒劳仲案字()第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和耒阳市人民法院()耒民三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年月日百度,原告就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赔偿金和劳动失业保险金一事向耒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该会不予受理。 请求判令:、被告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原告支付赔偿金元;、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动失业保险金元。 原告为支付其诉讼主张,了以下证据:、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证明原告与被告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 被告质证无异议。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证明本案已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被告质证无异议。 、耒阳市人民法院()耒民三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证明被告解除与原告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 被告质证对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对证明目的有异议,判决书没有显示原告证据证明被告解除与原告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

教师、学生申诉规章制度2016

大河路中心小学教师、学生申诉制度 第一条:为依法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干部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广大师生依法规范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六条及教育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条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学校有关部门未调查处理的事件,应书面要求学校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学校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存有异议,或认为有关部门故意拖延,可以向学校申诉。 第三条:凡认为下列合法权益受到学校或其他人员侵犯的,均在申诉范围内: 1、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财产权; 2、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宪法》规定的荣誉权、名誉权、隐私权; 3、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学生权益和民主权利; 4、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教师法》规定的教师权益和民主权利; 5、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其他合法权利; 第四条:信访工作领导办公室由学校党政领导、工会主席、德育处、校办负责同志等组成,由书记担任组长。处理申诉的常设机构为校务委员会。必要时,可召开党委会、教代会受理。

第五条:教师、学生或其近亲属在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30天内向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法津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诉申请书要写明申诉人自然状况,被申诉的事实、理由,提出申诉的日期等,申请书一式三份。 第六条:校务会议在接到申诉申请书5日内做出是否处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校务会议在讨论、审核后,认为申诉理由成立的,依法做出维权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认为申诉理由不成立或不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申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 第八条:校务会议应当在接到申诉申请书决定受理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九条:校务会议在受理申诉案件后,应当对申诉内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做笔录,并交申诉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第十条:校务会议在处理申诉案件过程中,如果当事人自愿,可以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的,与处理决定书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校务会议对受理的申诉案件,可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被申诉人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未对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侵犯的,驳回申诉请求。

江文华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百东经济联合社劳动协定纠纷上诉案.doc

江文华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百东经济联合社劳动合同纠纷上诉案- (2003)佛中法民一终字第182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江文华,男,1972年12月8日出生,汉族,住广西桂平市马皮乡加石村9队40号。 ???委托代理人张伯权、蒋建平,均系广东星宇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百东经济联???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百东大岗西路3号。 合社。? ????法定代表人刘顺英,社长。??? ?委托代理人戴斌,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志勇,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江文华因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03)南民一初字第50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8月19日询问了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张伯权、蒋建平,被上诉人的法定代表人刘顺英及委托代理人戴斌。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原告于1996年3月进入樵东印染厂从事定型工作,劳动合同期限至2002年12月31日。双方约定工资按件计,但每月不低于430元。根据上级有关企业转制的精神,百东经联社决定将樵东印染厂的资产以公开拍卖的形式进行转让,并向原告提前支付劳动合同期限内2002年11月、12月的最低工资共计860元。2002年11月7日,原告签字领取了上述两个月的最低工资共860

元。同年11月12日,百东经联社(甲方)与汤运强(乙方)签订了《南海市西樵樵东印染厂资产转让合同》一份,将樵东印染厂资产转让给汤运强,其中约定“乙方无条件接转录用原樵东印染厂员工,保持所有员工劳动关系,并连续计算工龄,按规定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如出现劳动纠纷由甲乙方共同协同处理。”樵东印染厂转制后,注册成立了新企业南海市粤樵东印染有限公司。原告与新企业继续保持劳动关系,并已领取了新企业发放的2002年11月工资256元、12月工资747元、2003年1月工资1001元。原告认为自己被厂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于2002年12月31日、2003年1月10日非正式地向原南海市劳动局西樵分局反映情况和要求劳动仲裁。2003年1月20日,原告委托律师正式向原南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同年1月24日,该仲裁委员会以原告的仲裁申请已超过劳动争议受理时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原告于2003年2月8日收到《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后,于同年2月17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樵东印染厂是由被告百东经联社出资组建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百东经联社根据上级有关企业转制精神,于2002年11月将该厂资产以公开拍卖的形式转让给了汤运强。2003年1月28日,被告向南海区工商局申请注销了樵东印染厂。 ???原审判决认为:可以从如下几方面分析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理:一、原告提出劳动争议仲裁时是否已过劳动争议仲裁期限。2002年11月7日,原告收取2002年11月、12月的最低工资共860元后认为还应获得经济补偿金,原告认为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即2002年11月7日)应认定为劳动争议发生日。直到2003年1月20日,原告正式向原南海市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案件驳回起诉案例

王伟华诉地税局劳动争议判决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8)登民一初字第1171号 原告王伟华,女,1972年6月4日生,汉族,住登封市守敬路南段富田小区60号。 委托代理人蔡银河,男,河南景国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登封市地方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陈庆大,男,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何耀明,男,河南嵩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宋佳鑫,女,河南嵩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登封市国家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张占伟,男,该局局长。 原告王伟华诉被告登封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地税局)、登封市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国税局)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原告于2008年7月4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伟华的委托代理人蔡银河、被告地税局的委托代理人何耀明、宋佳鑫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国税局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王伟华诉称,原告是1991年至1996年在原登封县税务局嵩玉宾馆工作,1994年11月至1995年4月被登封市劳动人事局招收为《全民合同制工人》,安置到嵩玉宾馆工作,该宾馆在招工单位栏内签字同意接收,并加盖印章;同时在市统筹部门办理了统筹手续。1994年11月至1995年嵩玉宾馆与原告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嵩玉宾馆虽未与原告续订合同,但继续按照合同内容用工,实际与原告履行着原来的劳动合同关系。后当国、地税资产分立后,地方税务局接收了嵩玉宾馆作为办公场所,迫使嵩玉宾馆停业,当时由时任经理郑献东、稽查分局局长卢宗刚主持并宣布因工作需要宾馆暂时停止营业,工作人员回家等候通知安排工作。但是一直到现在也没有给原告安排工作,依据相关劳动法律、法令,原、被告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没有终断,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现起诉至法院,要求:1、依法裁决确认原告和被告存在劳动关系; 2、依法裁决被告和原告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3、请求依法裁决被告给原告安排工作;4、依法裁决被告为原告办理各种社会保险手续,支付滞纳金、补缴和继续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学生申诉制度及申诉规程

学生申诉制度及申诉规程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商丘市第十六中学 学生申诉制度及申诉规程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生申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河南省学生申诉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人、被申诉人 1、校内学生申诉的申诉人是学校在籍在册的学生。 2、校内学生申诉的被申诉人是学校或教师。 二、申诉范围 1、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纪律处分不服,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2、学生认为学校或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三、受理机构 学校法制办公室负责办理学生申诉事项。 四、申诉规程

校内学生申诉,应当遵循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诉的提出。学生在接到学校处理或处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办公室提出(学校法制办作为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申诉书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申诉理由及相关证据等。 2、申诉的受理。学校法制办接到学生申诉后进行登记,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不予受理的学生申诉,应当制作《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并送达申诉人。 3、申诉的审查。(1)听取申诉人陈述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制作笔录;(2)听取原处理机构负责人员就有关问题做出的说明并制作笔录;(3)调查有关证人并制作笔录;(4)查询、分析依据,收集有关证据;(5)认为有必要或根据申诉人请求,召开听证会,制作会议记录和纪要;(6)召开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做出决议,制作会议记录和纪要。 4、做出复查结论。学校法制办自接到学生申诉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决定,制作《学生申诉复查决定书》,报主管校领导审批,以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名义回复申诉人,并告知学生如对复查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有管辖权的教育行政部门提起书面申诉。申诉复查结论做出改变原处理、处分决定的,需以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名义提请学校重新研究并以学校名义做出决定。

上诉人曾广清为与被上诉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企业恩施市支企业保险合同纠纷一案.doc

上诉人曾广清为与被上诉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市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 一案- (2005)恩中民终字第15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曾广清,男,1964年6月9日出生,土家族,湖北省恩施市人,中国农业银行红庙支行职工,住恩施市航空路金三角农行宿舍一栋三楼。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市支公司。住所地:恩施市航空路98号。 法定代表人陈尚文,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郑辉,该公司副经理。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张廷红,湖北联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曾广清为与被上诉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市支公司(以下简称人寿保险公司)保险纠纷一案,不服恩施市人民法院(2004)恩民初字第124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5年3月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廖学贵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刘昌福、代理审判员汪清淮参加的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原告于2000年12月25日向被告交纳了2000年12月至2001年12月为期一年的保险费250元,其保险金额为5000元,被告于当天给原告出具了收据。收据上写明的是“附加疾病住院医疗险”,但原告未提交保险合同。2001年11月5日,原告因病在恩施州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同月16日出院。出院后,原告找被告索赔,因原告缺少保险合同、住院发票等相关材料,被告直至2004年11月24日才出具了《赔付理算书》,被告依据原告报帐的差额给原告赔付了补差款1002.28元。次日,原告在被告处领取了1002.28元。现原告认为,由于被告的原因,致原告索赔三年,造成原告误工、交通费等经济损失,故现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保险赔款2413.09元,赔偿三年误工损失3000元、交通费用300元及承担所有的诉讼费用,但未向法庭提交保险合同、住院费正式收据和损失发生的其他证据。原告对被告提交的计算赔款的《附加住院保险条款》不予认可,认为不是原、被告间签订的合同,原、被告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应为《附加疾病住院医疗险》,但未提交其主张的合同。原告向法院提交的医药费发票是复印件,又未出具该复印件的出处。

行政申诉状经典范例

行政申诉状经典范例 行政申诉状是指行政诉讼当事人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或判决,认为有错误而向人民法院要求复查纠正的一种法律文书,,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行政申诉状经典范例,仅供参考。 行政申诉状经典范例1 申诉人: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朱_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苏______,______市______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 丘______,______市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诉人不服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_)___中行上字第___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四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出申诉。请贵院撤销上述行政裁定书,依法重新处理。 事实与理由: ______市______信息与技术研究开发公司(属个体性质,以下简称______公司)在______年___月至同年___月期间的经营活动,严重地违反了有关规定。______年___月,______市______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______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______公司的代表人陈______不服处罚提出申诉,该局于___________年___月作出复查决定。陈仍不服,遂向本局提出申诉。本局于同年___月___日以___工商复(______)第______号《复查决定书》作出处罚决定。陈对这一决

定还是不服,于同年___月___日向__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陈的起诉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合理条件,该院遂于____年___月___日通知对方不予受理。嗣后,陈仍坚持要起诉,故该院决定予以立案。 _____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能否受理,要看行政机关据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是否有明文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凡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就不应受理。当事人应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解决。经审市工商局据以对______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中所引用的法规没有明文规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故原告的起诉确实不符合受理条件,应予驳回。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区人民法院的(______)___法行字第___号行政裁定书驳回了______公司的起诉。 陈______不服,向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三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之规定,原告有起诉权。原审人民法院驳回原告起诉不当。该院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以(______)___中行上字第______号行政裁定书撤销了______区人民法院(______)___法行字第___号裁定书,并决定本案由该院自行审理。 申诉人认为,就本案而论,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有起诉权"的认定是无法律依据的,与法理亦是相悖的,因而是不当的。 一、______公司的起诉虽符合《民诉法(试行)》第八十一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但本案是行政案,并非民事案,它还必须服从《民诉法

上诉人肖琼诉被上诉人广东嘉莉诗(国际)服装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doc

上诉人肖琼诉被上诉人广东嘉莉诗(国际)服装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 (2004)佛中法民四终字第30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肖琼,女,1982年10月8日出生,汉族,住海南省詹州市国营西华农场五区第三生产队。 委托代理人陶一鸣,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陶亚明,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广东嘉莉诗(国际)服装有限公司[原南海嘉莉诗(国际)服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盐步大道104号。 法定代表人何栢强,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窦广振,该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谭小武,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肖琼因与被上诉人广东嘉莉诗(国际)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莉诗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03)南民一初字第2517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原审认定,2001年7月15日,被告与杜建勇签订一份DIANA 品牌经营承包协议书,约定由杜建勇承包DIANA品牌,时间从2001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承包范围为DIANA品牌在全国的市场。其中明确约定杜建勇承包的费用包括品牌市场部及办事处所有人员的工资、提成、奖金、补贴、福利、保险等。原告是市场部的工作人员,工资一直由杜建勇核发。2003年10月16日,原告以被告没有支付2003年8月1日起的工资及无理解雇为由,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于同年10月20日以原、被告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属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为由作出了《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并已于同年10月21 日送达予原告。同年11月7日,原告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 原审认为,根据原告与杜建勇于2001年7月15日签订的协议书的约定,杜建勇是被告的DIANA品牌的承包人,即合同一

不予受理通知书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不予受理通知书 ×劳人仲字〔20 〕号 : 年月日送来仲裁申请书(所列被申请人为:)已收悉。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本委决定不予受理。主要理由见下列第项: 1.申请人与本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2.被申请人主体不适格; 3.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范围; 4.申请人无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5.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超过仲裁申请时效; 6.本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7.申请人的仲裁申请材料不齐备的; 8.其他 二○年月 日 附注:因第1-5及第8项事由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在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第6项事由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第7项事由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在准备齐备申请材料后在申请仲裁时效内向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不予受理通知书(存根) ×劳人仲字〔20 〕号 申请人于年月日送来的仲裁申请书(所列被申请人为:)已收悉。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本委决定不予受理。主要理由见下列第项: 1.申请人与本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2.被申请人主体不适格; 3.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范围; 4.申请人无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5.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超过仲裁申请时效; 6.本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7.申请人的仲裁申请材料不齐备的; 8.其他 二○年月日 附注:因第1-5及第8项事由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在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第6项事由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第7项事由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在准备齐备申请材料后在申请仲裁时效内向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信访不予受理告知书(官方版)

信访不予受理告知书(官方版) 附件1-①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有关(xx)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市、县级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应明确告知“xx”所指属地和级别。 附件1-②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属人民法院职权范围。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有关(xx)人民法院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市、县级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应明确告知“xx”所指属地和级别。 附件1-③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属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有关(xx)人民检察院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市、县级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应明确告知“xx”所指属地和级别。 附件1-④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有关(xx)人民法院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市、县级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应明确告知“xx”所指属地和级别。 附件1-⑤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依法应当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有关(xx)仲裁机构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市、县级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应明确告知“xx”所指仲裁机构名称。 附件1-⑥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有关(xx)行政机关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市、县级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应明确告知“xx”所指行政机关名称。 附件1-⑦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模板)

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模板) 附件1 (不属受理范围类) ×××(机关全称) 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 ×信访告字〔20〕号 ×××(户籍所在地或住所地): 你(们)反映×××的问题,于××年××月××日向×××(机关全称,属区前面加xx市,县前面不加,以下同)提出信访事项。 经查:×××(有证据证明的简要事实)。 ……(对申请人诉求作出定性意见),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你的投诉请求可通过(讼诉、仲裁、复议)等法定渠道提出。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和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之规定,你提出的×××投诉请求,不属于行政机关信访事项受理范围,本机关不予受理。 特此告知。 ×××(机关全称) 年月日 附件2 (检举控告、建议意见类) ×××(机关全称) 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 ×信访告字〔20〕号 ×××(户籍所在地或住所地): 你(们)反映×××的问题,于××年××月××日向×××(机关全称,属区前面加xx市,县前面不加,以下同)提出信访事项。 经查:×××(有证据证明的简要事实)。 该信访事项属于建议、批评类(或该信访事项属于检举、控告、申诉类),根据《xx市信访条例》第三十七条“对建议、批评类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应当研究、论证,在规定期限内书面答复信访人”(或第三十八条“对检举、控告、申诉类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之规定,你提出的×××信访事项,不属于行政机关投诉类信访事项,本机关不予受理。 特此告知。 ×××(机关全称) 年月日 附件3 (超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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