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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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

第一节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

一、动力设备及低压配电系统

(一)柴油发电机组

施工现场柴油发电机的额定电压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电压等级相符。

固定式柴油发电机组应安装在室内符合规定的基础上,并应高出室内地面0.25~0.30m。移动式柴油发电机组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稳固,其拖车应可靠接地,前后轮应卡住。室外使用的柴油发电机组应搭设防护棚。

柴油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的设置应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要求;排烟管道应伸出室外,且严禁在室内和排烟管道附近存放贮油桶。

施工现场的柴油发电机组的安装环境应选择靠近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周边道路畅通及避开污染源的下风侧和易积水的地方。

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与外电线路并列运行;当2台及2台以上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步装置,并应在机组同步后再向负载供电。

柴油发电机组整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柴油机及发电机的主要参数应达到说明书规定指标,输出功率不得低于额定功率的85%;

机组外表应整洁,不应有明显锈蚀;

机组运行不应有异响、剧烈振动、超温;

机组辅助设施配备应合理,运行应达到规定要求;

各种仪表应齐全、灵敏可靠,数据指示应准确。

柴油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柴油机启动、加速性能应良好,怠速平稳;

运转不应有异响,油压力为0.15~0.30MPa,水温、仪表指示数据应准确,符合说明书的规定;

柴油机曲轴箱内机油量不应过低或过高,宜在机油尺上、下刻度中间稍上位置;

空气、机油、柴油滤清器应保持清洁,更换滤芯的时间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执行;

水箱应定期清洗,保持水箱内外清洁;

当水温超过规定值时,节温装置应能自动打开;

风扇皮带松紧应适度;

电气线路、油管管路应排列整齐、卡固牢靠;

柴油机地脚螺栓不应松动、缺损;

柴油机负荷调节器配备应合理。

润滑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机组润滑装置应齐全,运转时不得漏油;

柴油机滤清装置应齐全,清洁完好,油路畅通,各润滑部位润滑良好;机组润滑系统油压正常;润滑油厂牌、型号、黏度等级(SAE)、油质量等级(API)、油量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电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柴油发电机组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和独立设置的与原供电系统一致的接零(接地)保护系统,接地装置敷设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接地体(线)连接应正确、牢固,其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柴油发电机组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应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

柴油发电机组至低压配电装置馈电线路的相间、相地间的绝缘应良好,且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

励磁调压、灭弧装置、继电保护装置应齐全、可靠;

供电系统应设置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的分断点。

冷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冷却装置齐全可靠,运转时不得泄漏;

冷却系统的水质应经软化处理,并应保持洁净;

排水温度应达到说明书的要求。

柴油发电机组紧急保险装置应配置齐全,工作可靠;各种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

(二)空气压缩机及附属设备

施工现场的电动空气压缩机电动机的额定电压应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

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应安装在室内符合规定的基础上,并应高出室内地面0.25~0.30m。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稳固,其拖车应可靠接地,工作前应将前后轮卡住,不应有窜动。

室外使用的空气压缩机应搭设防护棚。

空气压缩机整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排气量、工作压力参数均应达到额定指标;

整机不得有油污、明显锈蚀,管路敷设应合理、固定可靠;

零部件及附属机具应齐全;

进排气阀不应漏气,不得有严重积炭、积灰;

电器和电控装置应齐全、可靠,电气系统绝缘应良好,接地装置敷设、接地体(线)连接正确、牢固,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

贮气罐焊缝不得有开焊、裂纹及变形,并应有出厂合格证;罐体内不得有油污和冷凝水;承受压力的贮气罐罐体应在检定期内。

空气压缩机的内燃机启动性能应良好、怠速平稳,运转不应有异响,油压表、水温表指示数据应正确;油压表应按计量管理规定定期检定。

空气压缩机的电机应匹配合理;运转不得有异响;温升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

空气压缩机的润滑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内燃机滤清装置应齐全、有效、清洁完好、油路畅通;各润滑部位应润滑良好;润滑油厂牌、型号、黏度等级(SAE)、油质量等级(API)、油量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

内燃机的滤油器效果应良好,油压不得低于0.1MPa,机油泵供油应正常。当油压低于0.08MPa时,油压开关应能切断至停车电磁铁的电路。

空气压缩机的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各安全阀动作应灵敏可靠;

自动调节器调节功能应良好;

压力表应灵敏可靠,计测正确,且在检定期内。

(三)低压配电系统

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应再作电气连接。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和动力设备金属结构体作相线或工作零线。

保护零线上不应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不应通过工作电流,且不应断线。

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并联接地,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动力设备及低压配电装置的负荷线应按计算负荷选用无接头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的芯线数应根据负荷及其控制电器的相数和线数确定:三相四线时,应选用五芯电缆;三相三线时,应选用四芯电缆;当三相用电设备中配置有单相用电器具时,应选用五芯电缆;单相二线时,应选用三芯电缆。电缆芯线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其中PE线应采用绿/黄双色绝缘导线。

电气系统的绝缘应良好,接地装置敷设和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接地体(线)连接应正确、牢固。

配电室(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成列的配电柜和控制柜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作电气连接;

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路、分路隔离开关和总路、分路断路器或总路、分路熔断器;

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时,总路上不应再设断路器或熔断器;

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采用分断时应具有可见分断点,并应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

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

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配电室(房)内地面排水坡度不应小于0.5%;

配电室(房)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应能防雨、防风沙;防火等级不应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沙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当采用百叶窗或窗口安装金属网时,金属网孔不应大于10mm10mm;

配电室(房)的照明应分别设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

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应小于 1.5m;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应小于2m;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面对面布

置不应小于0.8m;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应小于1.5m;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m;配电室(房)的顶棚与地面的距离不应低于3m。

低压配电系统的配电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动力、照明线在同一横担上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应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1、N、L2、L3、PE;

当动力、照明线在两层横担上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1、L2、L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1(L2、L3)、N、PE;

电杆埋设深度宜为杆长的1/10加0.6m,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在松软土质处宜加大埋入深度或采用卡盘等加固;

导线中的计算负荷电流不应大于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应大于其额定电压的5%;

供电线路路径的选择应避开易撞、易碰、易受雨水冲刷和气体腐蚀的地带,并应避开热力管道、河道和施工中交通频繁的场所;

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不得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

当埋地敷设时,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深度不应小于0.7m,电缆上、下、左、右侧均应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并铺盖板保护,引出地面从2m 高到地下0.2m处应加设保护套管;

当加空敷设时,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应采用绝缘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载,当沿墙壁敷设时最大弧垂距地不应小于2m。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侧零线处引出;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应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应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重复接地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不应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作重复接地;

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不应采用铝导体作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电阻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应采用螺纹钢,工作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接地也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

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不应缠绕或钩挂;

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导线;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PE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PE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1.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作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应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低压配电系统的开关箱应符合下列规定:

开关箱与分配箱的距离不应超过30m,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应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应有灌木、杂草;

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开关箱中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且应装设在靠近负荷的一侧,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潮湿或腐蚀场所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二、土方及筑路机械

(一)一般规定

土方及筑路机械主要工作性能应达到使用说明书中各项技术参数指标。

技术资料应齐全;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事故记录应及时、准确、完整、字迹清晰。

机械在靠近架空高压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或停放时,与架空高压输电线路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液压油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按机械使用说明书的规定,选用适当品种的液压油;

高压时选用HM油。

应定期化验检查液压油的清洁度,当清洁度低于规定的要求时,应及时更换。正常情况下应每两个月取样化验一次;当不具备化验条件时,应按机械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时间换油。

润滑油(脂)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按机械使用说明书的规定,选用适当品种和级别的内燃机机油、齿轮油、润滑油(脂);

在启动内燃机前应检查机油油量、油质,并应按机械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时间换油;

不同品种和级别的齿轮油不应相互混用,也不应与其他厚质内燃机油混用;

不同品种和级别的润滑油不应混合使用;

不同种类的润滑脂不应混合使用。

燃油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根据当地气温情况,按内燃机使用说明书要求选用适当牌号的柴油;

柴油加入油箱前,沉淀不应少于4h,加油时应过滤除去杂质;

使用柴油时不得加入汽油。

冷却液应符合下列规定:

内燃机冷却水不应使用硬水或不洁水;

可使用长效性防冻液;在不需使用时,应将防冻液全部放掉,将冷却系统冲洗干净再加冷却水;

冬季未使用防冻液的,每日工作完毕后应将缸体、油冷却器及水箱里的水全部放净。

土方机械整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各总成件、零部件、附件及附属装置应齐全完整,安装应牢固;

整机内外应整洁,不得有油污、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驾驶室门窗开关应自如,雨刮器、门锁应完好,玻璃不应有破损,视野清楚;

各部操纵杆、制动踏板的行程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动作应灵活、准确;

金属构件不得有弯曲、变形、开焊、裂纹;轴销安装应可靠,各螺栓连接应紧固;

黄油嘴应齐全无缺,润滑油路应畅通,润滑部位应润滑良好;

上下车扶手及踏板应完好,不应有开焊、腐蚀;

各种仪表指示数据应准确。

传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液力变矩器工作时不应有过热,传递动力应平稳有效;滤清器清洁;各连接部分应密封良好,不应漏油;

变速器档位应准确、定位可靠,工作时不应有异响;

变速箱不应有渗漏;润滑油油面应达到油位检查孔标线;

转向盘的自由行程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转动及回位应灵活、准确;

各部传到齿轮啮合应良好、运转平稳,不应有异响。

液压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液压系统应设有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安全溢流阀的调整压力不得大于系统的额定工作压力的110%;系统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得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

液压油泵不应有过热和泄漏;

液压缸内壁、活塞杆表面应光洁,不得有损伤;应运行平稳、密封良好;

溢流阀、安全阀、单向阀、换向阀、液压控制元件应齐全完好;油管及接头不得有渗漏;

散热器应清洁,工作时油温不应大于80℃;滤清器应清洁完好;油管及接头不得有渗漏。

电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气线路应排列整齐、卡固牢靠,不得有破损、老化、短路、断路;

电机启动性能应良好,发电机应工作正常;

各种电控元件、指示灯、警示灯及报警装置工作应有效;

各类照明灯、仪表灯、喇叭等应齐全完好;

电瓶应清洁、固定牢靠,电解液液面应高出极板10~15mm,免维护电瓶标志应符合规定。

行走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行走架不应有开裂、变形;

驱动轮、引导轮、支重轮、托链轮应齐全完好,不应有漏油、啃轨、偏磨;

履带松紧度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履带张紧装置应有效;

履带板螺栓应齐全,不应有松动;链轨磨损不应超限,销套不得有断裂;

履带行驶跑偏量不应大于测量距离的5%。

制动及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制动踏板行程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制动液型号、规格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制定液液面应在标志位置;

制动总泵、分泵及连接管路不应有漏气、漏油;

空气压缩机应运转正常,气压调节阀工作正常;当系统压力超过规定值时,安全阀应能自动打开;

制动蹄片与制动毂间隙应调整适宜,制动毂不应过热,制动应可靠有效;

驻车制动摩擦片不应有油污、烧伤,驻车制动应可靠有效;

制动块、制动盘应清洁,不应有油污,制动应可靠有效。

(二)推土机

万向节不应松旷,固定螺栓应紧固。

后桥箱不应有裂纹、渗漏。

转向离合器操纵应轻便,动力传递、切断应可靠。

铲刀操纵控制阀应准确有效地控制铲刀处于保持、提升、下降、浮动等状态。

铲刀架、撑杆应完好,不应有变形、开裂。

刀角、刀片磨损不应超限;螺栓应紧固。

制动及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脚制动刹车工作应可靠有效,两踏板的行程应相同;

制动闭锁装置、变速操纵闭锁装置、铲刀操纵闭锁装置工作应可靠。(三)履带式单斗液压挖掘机

回转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回转驱动装置工作应平稳,不应过热;

回转平台旋转应平稳,不应有阻滞、冲击,回转齿轮啮合、润滑应良好;

回转减速装置齿轮油油面应达到油位标记高度。

行走驱动马达、回转驱动马达工作时不应有异响、过热、泄漏。

工作装置动作速度应正常,工作装置液压缸活塞杆的下沉量不应大于100mm/h。

操纵控制阀应能有效地控制回转平台左右旋转、斗杆伸出及回缩、动臂上升及下降等各种动作。

工作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动臂、斗杆、铲斗不应有变形、裂纹、开焊;

斗齿应齐全、完整,不应松动;

动臂、斗杆、铲斗的连接轴销等应润滑良好,轴销固定应牢靠。

制动及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行走踏板处于自由状态、行走操纵杆处于中立位置时,行走制动器应自动处于制动状态;

放开多路换向阀操纵杆后,操纵杆应自动更换位置,挖掘机的工作功能应能停止;

先导控制开关杆工作应可靠有效。

(四)光轮压路机

转向盘的自由行程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转动及回位应灵活、准确。

传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离合器接合应平稳、分离彻底,传递动力有效;

变速器档位应准确、定位可靠,不应有跳档现象;变速器工作时不应有异响;

差速连锁装置应能克服单一后轮打滑;

变速箱不应有渗漏;变速箱齿轮油油面应达到油位标记位置;

侧传动运转应平稳,不应有冲击,齿轮润滑应良好。

工作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压路机行驶时,前后轮不应有摆动;

碾压工作时,刮泥板应紧贴轮面;

刮泥板支架应牢固、完好;弹簧及支架应完好;固定螺栓应紧固。

制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行车制动、驻车制动应可靠有效;

行车制动踏板行程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

(五)轮胎驱动振动压路机

传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动箱齿轮啮合应良好、运转平稳,不应有异响;分动箱不应有渗漏;齿轮油油面应达到油位标记线;

差速器运转不应有异响;齿轮油油面应达到油位检查孔标线;

轮边减速器运转应平稳,不应有异响、过热;齿轮油油面应达到油位检查孔标线。

行走驱动马达和振动马达工作不应有异响、泄漏。

行走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轮辋不应有裂纹、变形;轮毂转动应灵活,不应有异响;

轮胎气压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轮胎螺栓和螺母应齐全、紧固;

轮胎有下列现象之一时,应予更换:

胎侧有连续裂纹;

胎面花纹已磨平,并有大破洞,失去翻新条件,已不能继续使用;

胎体帘线层有环形破裂及整圈分离;

胎圈钢丝断裂或扯口大爆破;

其他损坏不堪使用和修复。

行驶时车轮不应有偏摆。

工作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轮高、低振幅工作装置应完好;

减振块应齐全,不应有裂纹、缺损;紧固螺栓不应松动;

刮泥板不应有变形,与钢轮的间隙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

(六)轮胎压路机

传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驱动桥齿轮啮合应良好,运转平稳不应有异响及过热;

驱动桥桥壳不应有裂纹和渗漏;连接螺栓应紧固;

驱动桥齿轮油油面应达到油位检查孔标线;

左右半轴锁紧螺母应紧固牢靠;

链轮紧固不应松旷,轮齿磨损量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

链节不应松旷,链条工作时不应有爬齿;

链条调整装置应完好,链条松紧度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

工作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轮毂不应有裂纹和变形;

轮胎气压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轮胎螺栓和螺母应完整齐全、紧固;

胎面不应有气鼓、裂伤、老化、变形;

前轮机械摇摆悬挂装置应能保持机架水平,保证每个轮胎负荷均匀;

刮泥板应符合使用要求,支架不应有变形和裂纹;刮泥板固定螺栓应紧固;

配重块应齐全、完整。

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泵及水泵离合器应完好;

水路应畅通,水管及喷头不应有堵塞;水管及附件等应齐全;

抽水、洒水功能应完好;

冬季停止使用时应放净系统内积水。

三、桩工机械

(一)一般规定

桩工机械主要工作性能应达到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各项技术参数。

打桩机操作、指挥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

桩工机械使用的钢丝绳、电缆、夹头、卸甲、螺栓等材料及标准件应有制造厂签发的出厂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技术性能参数等文件。

桩工机械所使用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二硫化钼等油脂应符合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要求;冷却水不应使用硬水或不洁水。

施工现场配置的供电系统功率、电压、电流应符合桩工机械设备的规定要求。

桩工机械所使用的电缆、电线应有制造单位签发的出厂产品合格证,且技术参数应匹配合理,符合规定要求。

桩工机械配置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完好、灵敏可靠,不应随意调整或拆除。

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

施工现场的地基承载力应满足桩工机械安全作业的要求;打桩机作业时与河流、基坑坡沟的安全距离不宜小于4m。

桩工机械零部件应齐全,各分支系统性能应完好,并能满足使用要求,不应带病作业。

桩工机械外观应整洁,不应有油污、锈蚀、漏油、漏气、漏电、漏水。

整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打桩机结构件、附属部件应齐全,主要受力构件不应有失稳及明显变形;

金属结构件焊缝不应有开焊和焊接缺陷;

金属结构件锈蚀(或腐蚀)的深度不应超过原厚度的10%;

金属结构杆件螺栓连接或铆接不应松动;不应有缺损,关键部件连接螺栓应配有防松、防脱落装置,使用高强度螺栓时应有足够的预紧力矩;

传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离合器接合应平稳,传递和切断动力应有效,不应有异响及打滑;

传动机构的齿轮、链轮、链条等部件应能有效传递动力,齿轮啮合应平稳,不应有异响、干磨、过热;

联轴器不应缺损,连接应牢固,橡胶圈不应老化,运转时不应有剧烈撞击声;

传动机构的防护罩、盖板、防护栏杆应齐全,不应有变形、破损。

液压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液压系统运转应平稳,系统内应防止过载和冲击的安全装置,其调定压力应符合机械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液压泵、液压马达工作时不应有异响,其他液压元器件应满足使用要求;

液压管路不得有泄漏,管接头、各类控制阀等液压元件不应漏油,液压软管不得有破损、老化,易受到损坏的外露软管应加防护套;

使用的液压油应符合说明书要求,进口桩机选用国产液压油应选择技术参数相近的标号;工作时,液压油油温不应大于80℃,油量应符合规定要求;

过滤装置应齐全,滤芯、滤网应保持清洁,不应有破损。

电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气管线排列应整齐,连接卡固应牢靠,电线电缆应按规定配置,绝缘性能应良好,不应有损伤、老化、裸露;

电气开关、按钮、接触器等电气元器件动作应灵敏,操作应可靠;

各类电气指示仪表不应有破损,性能应良好,指示数据应准确;

电气箱安装应牢固,门锁应完好,并有防雨防潮措施。

制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额定载荷下,桩基常闭式制动器应能有效地制动;

制动器的零部件不应有裂纹、过度磨损、塑性变形、开焊、缺件等缺陷;

制动轮与制动摩擦片之间应接触均匀,不应有污垢,制动片磨损不应超过原厚度的50%且不应露出铆钉,制动轮的凹凸不平度不应大于1.5mm;

制动踏板行程调整应适宜,制动应平稳可靠。

(二)履带式打桩架(三支点式)

桩架立柱的后支撑杆、中间节应具有互换性,立柱竖立时应保持垂直。

架立柱导向管磨损量不宜超过2mm,导向抱板与桩架立柱导向管的配合间隙应小于7mm。

蓄能器的工作压力应达到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电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气管线、元件不应有损伤、老化,连接卡固应可靠,绝缘性能应良好;

电气开关、按钮、电磁阀等电气元件动作应灵敏,定位应准确,操作应可靠;

各类电气指示仪表不应有破损,性能应完好,指示数据应准确;

电瓶固定应牢固,电解液液面应高出极板10~15mm;免维护电瓶的标志应符合规定;

配置的照明灯、喇叭应齐全,功能应有效。

操纵室门窗开关应自如,门锁应完好,玻璃不应有破损,视野清楚。

各类操纵手柄、按钮动作应灵活,行程定位应准确可靠,不应因振动而产生离位。

回转机构工作应平稳,转向时不应有明显晃动或抖动。

履带板不应有缺损和严重磨损,行走链条与轮齿啮合位置应准确,不应有偏磨。

上部履带挠度应控制在40~60mm范围内,行走不应跑偏。

驱动轮、引导轮、链轮、支重轮、托链轮、轴套的磨损不应超过耐磨层的50%。

电磁阀制动开关应灵敏可靠,制动性能应良好。

(三)步履式打桩架

动力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机架安装牢靠,各部件连接螺栓不应有松动,机座底部的地脚螺栓不应缺损;

电机运行应平稳,不得有异响及过热。

操作手柄、电气按钮动作应灵敏,行程定位应准确可靠,不应因振动而产生移位。

回转机构工作应平稳,回转时不应有明显抖动、卡滞。

蝶形弹簧不得有塑性变形,小滑船提起时应能自动回位。

大小滑船不应缺损、明显变形;焊缝不应有开裂;支重轮、托轮转动应自如;轴套磨损不应超过耐磨层的50%。

液压顶升缸配置的液压锁应性能良好,顶升、滑轮缸不应有内泄外漏。

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气系统应有短路、过载和失压保护装置,且灵敏可靠;

卷扬机配置的棘爪不应有裂纹,动作应灵敏可靠。

(四)静力压桩机

压桩机配置的起重机附属部件应齐全,外观应整洁,不应有明显变形、缺损,起重性能应能达到额定要求。

配重块安装应稳固,排列应整齐有序。

电机运行应平稳,不得有异响及过热。

顶升、滑移、夹持机构的液压缸、液压管路、各类控制阀等液压元件不应有泄漏。

压力表应能准确指示数据。

夹持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夹持机构运行应灵活,夹持力应达到额定指标;

夹持板不应有变形和裂纹。

电气系统中设置的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装置应齐全,且灵敏可靠。(五)转盘钻孔机

整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钻杆应无弯曲变形;不应有严重锈蚀、破损;磨损量不应超过使用要求;

钻架的吊重中心和转盘的卡孔及与护筒管中心应在同一轴线上,其偏差应小于20mm;

水龙头密封性能应良好,不应有泄漏,转动应自如;导向轮应转动灵活,钻进时,在导向槽中不应有卡阻。

电机运行应平稳,不应有异响及过热。

行走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用于行走、滑移的滚筒应平直,几何尺寸应符合要求,不应有严重塑性变形

和裂纹;道木铺垫应平整;

卡瓦与走管结合面应良好,安装应牢固,行走、滑移不应有卡阻。

转动部位和传动带配置的防护罩应齐全,安装应牢靠。

(六)螺旋钻孔机

整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钻杆不应有弯曲,钻头、螺旋叶片磨损不应超过20mm;

动力箱钻杆中心、中间稳定器和下部导向圈应在同一条轴线上,中心偏差不应超过20mm。

动力箱配置的电机运行应平稳,不应有异响及过热。

动力箱传送动力的三角带松紧应适度,不应打滑、缺损、老化。

(七)筒式柴油打桩机

整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筒式柴油打桩锤附属部件应齐全,上、下缸体不应有裂痕和严重锈蚀;

燃油泵、机油泵等附属部件连接应牢固;

燃油系统、润滑系统管路固接应良好,油路应畅通,管接头不应有渗漏,橡胶管不应老化;

水冷式柴油打桩锤不应有内泄、外漏,冷却水量应符合要求;

风冷式柴油打桩锤下汽缸散热片应保持清洁,不应有油污;

活塞环、阻挡环、导向环、半圆挡环磨损量不应超过说明书规定,缸体内应清洁,不应有异物;

起落架、导向抱板磨损量不应大于4mm,抱板与桩架立柱导向杆间隙不应大于7mm。

缸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上下缸体应保持同轴,内壁应平滑,上下缸体连接螺栓紧固并应安装防松装置,锤工作时汽缸连接螺栓不应松动;

橡胶缓冲垫圈卡固应牢靠,锤钻与橡胶缓冲垫圈的接触面不应小于缓冲垫圈原底面积的2/3;

下缸体法兰与钻座间隙不应小于7mm;

缸体密封性能应良好,下缸体下方不应漏气。

燃油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燃油泵供油柱塞不应严重内泄,供油量应达到规定要求,油量控制档位操作应灵活准确;

供油曲臂磨损不应超过说明书的规定,紧急停锤装置操作应灵活可靠,控制拉绳粗细应适当,承受拉力应达到说明书的要求。

润滑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机油泵不应有内、外泄漏;

各部油嘴应齐全、完好、油路畅通;

润滑油厂牌、型号、黏度等级(SAE)、质量等级(API)及油量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起落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附件应齐全,起吊锤芯的吊钩运行应灵活有效,吊钩与锤芯接触线距离应在

5~10mm之间;

滑轮与支架连接应牢固,滑轮润滑应良好,转动应灵活,不应松旷及转动受阻;

滑轮不应出现缺损、裂纹等损伤;

滑动抱板与支架的连接应牢靠,连接螺栓应有防松装置。

(八)振动桩锤

整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要工作性能应达到额定指标;

附属部件应齐全,金属结构件不应有开焊、裂纹等和明显变形;

附件安装应牢固,工作时不应松动;

外观应清洁,不应有油污、严重锈蚀;振动箱润滑油不应有明显渗漏。

工作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振动器振动偏心块安装应牢靠,振动箱内不得有异常响声,偏心轴高速运转时,轴承不应过热;

润滑油面应在规定范围内;

皮带盘不应有裂纹、缺损;传动三角胶带松紧应适度,不应采滑,磨损不应超过说明书的要求;防护罩不应变形、破损;

隔振装置的弹簧、轴销应齐全,不应有塑性变形和裂纹;

导向滚轮安装应紧固,转动应灵活,不应有缺损;与桩机立柱导管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7mm;

提升滑轮组外观应整齐,滑轮转动应灵活、轻便,不应有裂纹、缺损等损伤;

不应有横振。

过热、过载、失压等安全保护装置配置应齐全、可靠。

四、起重机械与垂直运输机械

(一)一般规定

各类起重机应装有音响清晰的喇叭、电铃或汽笛等信号装置;在起重臂、吊钩、平衡臂等转动体上应标明以明显的色彩标志。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应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吊钩应符合下列规定:

起重机不得使用铸造的吊钩;

吊钩严禁补焊;

吊钩表面应光洁,不应有剥裂、锐角、毛刺、裂纹;

吊钩应设有防脱装置;防脱棘爪在吊钩负载时不得张开,安装棘爪后钩口尺寸减小值不得超过钩口尺寸的10%;防脱棘爪的形态应与钩口端部相吻合;

吊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表面有裂纹或破口;

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截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挂绳处截面磨损量超过原高度的10%;

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开口扭转变形超过10°;

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

板钩芯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芯轴。

卷筒和滑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卷筒两侧边缘的高度应超过最外层钢丝绳,其值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

卷筒上钢丝绳尾端的固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自紧性能;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应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当卷筒和滑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裂纹或轮缘破损;

卷筒壁磨损量达到原壁厚的10%;

滑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mm;

滑轮绳槽壁厚磨损量达到原壁厚的20%;

滑轮槽底的磨损量超过相应钢丝绳直径的25%;

其他能损害钢丝绳的缺陷。

制动器和制动轮应符合下列规定:

起重机上的每一套机构都必须设制动器或具有同等功能的装置;对于电力驱动的起重机,在产生大的电压降或在电气保护元件动作时,不得发生导致各机构的动作失控;如变速机构有中间位置,必须在换档时使用制动器或其他能自动停住载荷的装置;

制动器应有符合操作频度的热容量;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对制动带摩擦垫片的磨损量应有调整能力;

制动带摩擦垫片与制动轮的实际接触面积,不应小于理论接触面积的70%;

带式制动器背衬钢带的端部与固定部分应采用铰接;

制动轮的摩擦面,不应有妨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污;

当制动器和制动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制动轮出现可见裂纹;

制动块(带)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或露出铆钉应报废更换摩擦衬垫;

弹簧出现塑性变形;

电磁铁杠杆系统空行程超过额定行程的10%;

小轴或轴孔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5%;

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轮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40%;其他机构制动轮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

制动轮轮面凹凸不平度达1.5mm,且不能修复;轮面磨损量达1.5~2mm(直径300mm以上的取大值,否则取小值)。

制动片与制动轮之间的接触面应均匀,间隙调整应适宜,制动应平稳可靠。

用于轨道式安装的车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可见裂纹;

车轮踏面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15%;

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轮缘厚度弯曲变形达原厚度的20%。

钢丝绳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钢丝绳制造厂签发的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证明文

件;

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该机说明书要求,并应与滑轮和卷筒相匹配,穿绕正确;

钢丝绳不得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断丝、断芯、笼状畸变等变形;

钢丝绳润滑应良好,并保持清洁;

钢丝绳与卷筒连接应牢固,钢丝绳放出时,卷筒上应保留三圈以上;

钢丝绳端部固接应达到说明书规定的强度:

用楔与楔套固接时,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楔套不应有裂纹,楔块不应有松动;

用锥形套浇铸固接时,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

用铝合金压制固接时,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接头不应有裂纹;

编插固接时,固接强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d15mm以下,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90%;

d16~26mm,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5%;

d28~36mm,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0%;

d39mm以上,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

其编插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25倍,且最短编插长度不应小于300mm;编插部分应捆扎细钢丝,细钢丝的捆扎长度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

用压板固定时,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

用绳卡固接时,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5%。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应小于140mm,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型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并不应正反交错。

油料及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起重机使用的各类油料及水应符合该机说明书要求;

冬期施工时,应根据当地气温情况,按内燃机使用说明书要求,选用适当牌号柴油;

使用柴油时不应掺入汽油;

润滑油和油脂的厂牌、型号、黏度等级(SAE)、质量等级(API)及油量应符合该机说明书的要求,不应混合使用;

不得使用硬水或不洁水;

水的加入量宜加到离水箱上室顶30mm;

冬期施工时,为防冻可使用长效防冻液;如不需使用防冻液时,应将防冻液全部放掉,将冷却系统冲洗干净再加清水;

冬期未使用防冻液的,每日工作完毕后应将缸体、油冷却器和水箱里的水全部放净;

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类油料应集中存放,并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传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离合器接合应平稳、传递动力应有效,分离应彻底;

各传动部件运转不应有冲击、振动、发热和漏油;

齿轮箱内齿轮啮合应完好,油量适当;

工作时,齿轮箱不应有异常响声、振动、发热和漏油;

变速箱档位应正确,换档应轻便;

联轴器零件不应有缺损;连接不应松动,运转时不得有剧烈撞击声;

卷筒上的钢丝绳排列应整齐;

齿轮箱地脚螺栓、壳体连接螺栓不应有松动、缺损;

减速齿轮箱运转不得有异响,温升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

液压(气压)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液压(气压)系统中应设置过滤和防止污染装置,保证液压(气压)系统工作平稳,液(气)压泵内外不应有泄漏,元件应完好,不得有振动及异响;

液压(气压)仪表应齐全,工作应可靠,指示数据应准确;

液压油箱应保持清洁,应定期更换滤芯,更换时间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执行。

电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气管线排列应整齐,卡固牢靠,不应有损伤、老化;

电控装置反应应灵敏;熔断器配置应合理、正确;各电器仪表指示数据应准确,绝缘应良好;

启动装置反应应灵敏,与发动机飞轮啮合应良好;

电瓶应清洁,固定应牢靠;液面应高于电极板10~15mm;免维护电瓶标志应符合规定;

照明装置应齐全,亮度应符合使用要求;

线路应整齐,不应损伤、老化,包扎、卡固应可靠;绝缘应良好,电缆电线不应有老化、裸露;

电器元件性能应良好,动作应灵敏可靠,集电环集电性能应良好;

仪表指示数据应正确;

电机运行不应有异响;温升应正常。

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

起升高度大于50m的起重机在臂架头部应安装风速仪;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限风速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

起重机内、外应整洁,不应有锈蚀、漏水、漏油、漏气、漏电等。

塔式起重机的主要承载结构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塔式起重机的主要承载结构件失去整体稳定性,且不能修复时;

塔式起重机的主要承载结构件,由于腐蚀而使结构的计算应力提高,当超过原计算应力的15%时;对无计算条件的,当腐蚀深度达原厚度的10%时;

塔式起重机的主要承载结构件产生无法消除裂纹影响时。

各总成件、零部件、附件及附属装置应齐全完整。

金属结构件螺栓或铆钉连接的预紧力应符合说明书规定。

整机主要工作性能应能达到额定指标。

各部位润滑装置应齐全,润滑应良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起重机械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起重机械的操作、司索、指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

司机室内应配备灭火器。

(二)履带式起重机

起重机的主要工作性能应达到额定指标。

各操纵杆动作应灵活,回位应正确。

回转机构各部间隙调整应适当,回转时不应有明显晃动或抖动,并具有滑转

性能,行走时转台应能锁定。

行走链条不应有偏磨、损伤;上部履带挠度应在40~60mm之间。

起重机的行驶跑偏量(前进或后退20m的轨迹偏差)不应大于25cm。

司机室在门窗关闭的状态下司机耳旁噪声不应大于85dB(A)。

行走转向应灵活,操作应轻便。

起重机设置的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工作应可靠有效。

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液压系统中应设有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安全溢流阀的调整压力不得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的110%;系统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得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

液压系统中,限制负载下降速度、保持工作机构平稳下降和微动下降的平衡阀应可靠有效;

各液压阀不应有内外泄漏,工作应可靠有效;

所有外露的传动部件均应装设防护罩且固定牢靠;制动器应装有防雨罩;

起重机应设幅度限位装置和防止起重臂后倾装置,且工作可靠有效;

起重机应装有读数清晰的幅度指示器(角度指示器)。

(三)轮胎式起重机

采用取力器、油泵传递动力的起重机,动力传递与分离应平稳、有效;油泵工作不应有异响。

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确认地基承载力后在撑脚板下垫方木,保证车架上安装的回转支承平面处于水平状态,其倾斜度不应大于0.5%。

主要工作性能应达到该机额定指标。

行驶机构应符合一步到位规定:

行驶转向应轻便灵活,不应有阻滞;转向盘自由转动量不应大于30°;

转向节及臂、转向横竖拉杆不应有裂纹、损伤,球销不应松旷;

制动应可靠有效,不应跑偏;压印、拖印应符合验车规定;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应符合该车使用说明书规定。

(四)汽车式起重机

起重机的主要工作性能应达到说明书中的额定指标。

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确认地基承载力后在撑脚板下垫方木,使回转支承平面处于水平状态,水准泡居中,其倾斜度不应大于0.5%。

各种灯光、信号、标志应齐全清晰,大灯光度光束应符合照明要求;牛视镜安装应正确,喇叭音响应符合说明书规定。

传递动力的分动箱取力器结合与分离应平稳,传递动力应有效;油泵工作不应有异响。

工作时起重臂和起升钢丝绳不应有冲击、抖动。

行驶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转向盘转动应灵活、操作应轻便,不应有阻滞;转向盘自由转动量不应大于30°;

转向节及臂、转向横、竖拉杆不应有裂纹、损伤,球销不应有松旷;

制动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制动系统各管路、部件连接应可靠;管路应畅通;不应漏气、漏油;

制动应可靠有效,不应跑偏;压印、拖印应符合验车规定;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应符合该车使用说明书规定。

底盘应符合下列规定:

前、后桥不应有变形和裂纹;

独立悬挂装置应完好,功能应有效;

钢板弹簧不应有裂纹和断片。

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液压系统中应设有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安全溢流阀的调整压力不得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的110%;系统额定工作压力不得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

液压系统中,限制负载下降速度、保持工作机构平衡下降和微动下降的平衡阀工作应可靠有效;

各液压阀装置不应有内外泄漏,工作应可靠有效;

起重机的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等安全装置部件应齐全、完整,动作应灵敏、可靠。

(五)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尾部与周围建筑物及其他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安全操作距离不应小于0.6m。

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处于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臂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

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式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轨道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塔机轨道敷设在地下建筑物(如暗沟、防空洞等)的上面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铺设碎石前的路面应按设计要求压实,碎石基础应整平捣实,轨枕之间应填满碎石;

路基两侧或中间应设排水沟,路基不应有积水。

轨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轨道通过垫块与轨枕应可靠地接地,每间隔6m应设一个轨距拉杆;钢轨接头处应有轨枕支承,不应悬空;在使用过程中轨道不应移动;

轨距允许误差不应大于公称值的1/1000,其绝对值不应大于6mm;

钢轨接头间隙不应大于4mm;与另一侧钢轨接头的错开距离不应小于1.5m;接头处两轨顶高差不应大于2mm;

塔机安装后,轨道顶面纵、横方向上的倾斜度,对于上回转的塔机不应大于3/1000;对下回转的塔机不应大于5/1000;在轨道全程中,轨道顶面任意两点的高差应小于100mm;

轨道行程两端的轨顶高度宜不低于其余部位中最高点的轨顶高度。

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混凝土基础应能承受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载荷,并应满足塔机抗倾翻稳定性的要求;

对混凝土基础的抗倾翻稳定性计算及地面压应力的计算应符合塔机在各种工况下的技术条件规定;

使用单位应根据塔机制造商提供的载荷参数制作混凝土基础;

若采用塔机原制造商推荐的混凝土基础,固定支腿、预埋节和地脚螺栓应按原制造商规定,应由有生产资质的单位加工,并取得产品合格证书后,按原制造商规定的方法使用。

塔式起重机安装到设计规定的基本高度时,在空载无风状态下,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4%;附着后,最高附着点以下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2%。

塔机在工作时,司机室在门窗关闭的状态下噪声不应大于80dB(A);塔机正常工作时,在距各传动机构边缘1m、底面上方1.5m处测得的噪声值不应大于90dB(A)。

塔机高度超过规定时应安装附墙装置,附墙装置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按说明书要求,采用专用工具拧紧到规定的力矩。

驾驶室与悬挂或支承部分的连接应牢固。

栏杆和走台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爬梯和护圈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司机室应设有表明塔式起重机性能的图表或文字说明。

司机室应装设绝缘底板;内壁应采用防火材料;应通风、保暖、防雨。

塔式起重机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管线,安全照明的变压器低压侧等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塔顶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的塔机,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安装红色障碍指示灯,该指示灯的供电不应受停机的影响。

在电气线路中,应设置短路、过流、欠压、过压及失压保护、零位保护、电源错相及断相保护。

当塔式起重机的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的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塔式起重机的吊钩装置起升到下列规定的极限位置时,应自动切断起升的动作电源:

对于动臂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吊钩装置顶部至臂架下端的极限距离应为800mm;

对于上回转的小车变辐的塔式起重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的极限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起升钢丝绳的倍率为2倍率时,其极限位置应为1000mm;

起升钢丝绳的倍率为4倍率时,其极限位置应为700mm。

对于下回转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的极限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起升钢丝绳的倍率为2倍率时,其极限位置应为800mm;

起升钢丝绳的倍率为4倍率时,其极限位置应为400mm。

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挡位的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方向的运动。

幅度限制器,对动臂变幅的塔机,应设置臂架低位置和臂架高位置的幅度限位开关和防止臂架反弹后翻的装置;小车变幅的塔机,应设置小车变幅限位行程开关动作后与缓冲器的距离应符合该塔机说明书要求。

小车变幅的塔机变幅的双向均应设置断绳保护装置和断轴保护装置,且动作灵敏、有效。

对轨道式塔式行走机构应在每个运行方向设置行程限位开关;在轨道上应安装限位开关碰铁,保证塔机在与止挡装置或与同一轨道上其他塔机相距不小于1m处时能完全停住,同时还应安装夹轨器。

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动臂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装设幅度指示器,应能正确指示吊具所在的幅度;

动臂的支承停止器与动臂变幅机构之间,应设连锁保护装置;

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应安装锚定装置或铁靴;

起重臂根部铰点高度大于50m时,应安装风速仪,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限风速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警报;

对回转部分不设集电环(器)的,应设置回转限制器,左右回转应控制在1.5圈。

液压顶升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液压顶升系统中应设有防过载的安全装置;系统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得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

顶升油缸应有可靠的平衡阀或液压锁;平衡阀或液压锁与油缸之间不应用软管连接;油缸固定销轴应安装到位,不应有磨损;油缸不应有内泄、外漏、溜缸;

顶升横梁不应有变形;挂靴不应有磨损;安全销(楔)应齐全、有效;

操作杆动作应灵敏、有效。

(六)施工升降机

升降机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地面防护围栏,围栏门应装有机电连锁装置。

各导轨架标准节组合时,每根立管接缝处相互错位形成的阶差不应大于0.8mm。

附墙架与建筑物的连接应牢固可靠,角度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吊笼运行应平稳,停层应准确,不应有异常振动及过热。

电缆和滑触架在吊笼运行中能自由拖行,不应受阻。

SS型人货两用升降机,吊笼提升钢丝绳不应少于2根,且应是彼此独立的;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2,直径不应小于9mm。

SS型货用升降机当吊笼用1根钢丝绳时,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8。

层门和安装吊杆的提升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应小于8,直径不应小于5mm。

传动系统齿轮与齿条、滚轮运转应平稳,不应有冲击、振动及异常响声。

SC型升降机传动系统和限速安全器的输出端齿轮与齿条啮合时的接触长度,沿齿高不应小于40%,沿齿长不应小于50%,齿面侧隙应为0.2~0.5mm。

SC型升降机标准节上的齿条连接应牢固,相邻两齿条的对接处,沿齿高方向的阶差不应大于0.3mm,沿长度方向的齿周误差不应大于0.6mm;齿轮与齿条、滚轮与立管运行应平稳;不应有冲击、振动、异响。

卷扬机传动应仅用于无对重升降机。

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XXXXXX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施工机械设备的规范管理,保证施工机械设备管理流程有序,在项目综合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确顺利开展。制定本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 1、公司机械设备归口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工作,统计提交工作,资料归档管理等工作。 2、公司必须明确机械设备管理职责,负责对项目机械设备使用过程管理工作,项目机械设备专职管理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为项目部及公司使用过程中负责管理。 3、公司物资部及局采购中心负责机械设备单位的选定,并对接局采购中心的相关工作。 4、公司商务部负责与物资部负责选定机械设备租赁单位及安装单位,安全部机械设备管理参与。公司各部门对合同评审。 三、管理职责 (一)、公司物资部管理职责 1、遵守公司各项机械设备的规章制度,执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 规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机械设备需用计划的准确性核实和及时准确提交; 3、负责局采购中心机械设备招投标洽谈书的审核确认提交; 4、负责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洽谈细节草拟、评审、签约及提交上

级部门登记备案; 5、负责完善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合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塔机使用安全管理协议、起重机械设备装拆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签约备案; 6、负责合同交底工作,建立合同台账; 7、安排项目机械设备进出场的对接工作; 8、做好各项目设备的进出场记录、合格供应方名单、统计台账、维修台账、款项支付台账,并对新增设备填写后及时报公司物资设备部备案,对履约情况进行必要的跟踪管理; 9、负责各项目设备的年终合格供应方名单评审及报送工作; 10、负责项目综合信息系统管理的招投标及合同录入的工作; 11、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公司安全管理部机械设备管理职责 1、公司安全管理部代表公司对在施机械设备进行综合协调管理和使用过程掌控。负责项目机械设备管理规定资料的审核备案工作; 2、负责统计公司各项目部特种作业证年度验证工作,负责组织特种上岗作业人员入场安全教育管理。 3、根据公司、公司及局要求建立机械设备管理保障体系,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月度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奖罚制度)。负责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4、根据公司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及各项目部需用机械设备使

施工主要机械设备配置

施工主要机械设备配置 1、1主要设备配备原则 我公司在本工程得施工中,配备机具设备时,将遵循以下原则: 1、贯彻机械化、半机械化与改良机具相结合得方针,重点配备大、中、小型机具与手持动力机具; 2、充分发挥现场所有机具设备得能力,根据具体变化得需求,合理调整装备结构; 3、优先配备本工程施工中所必须得、保证质量与进度得、代替劳动强度大得、作业条件差得与配套得机具设备; 4、按本工程体系、专业施工与工程实物量等多层次结构进行配备,并注意不同得要求,配备不同类型、不同标准得机具设备,以保证质量为原则,努力降低施工成本。 5、优选精良设备,并合理配套,设备能力大于进度指标要求得能力。同类设备尽可能采用国内厂家设备,已方便配件供应与维修。在机械设备得配备上,综合考虑每台机械设备在整套系统中得协调性,确保整套设备中得机械可以互相配合,共同发挥最大作用,实现快速施工得目得。同时加强机械设备与道路得维修力量,保证机械完好率,努力提高机械装备效率,确保工程进度。 1、2施工设备配备 1、施工设备就是实现施工机械化得重要物质基础,就是现代化施工中必不可少得设备,对施工项目得进度、质量均有直接影响。因此,在考虑选用施工机械设备时,需综合考虑施上现场得条件什、机械设备性能、施工工艺与方法、建筑结构形式、施工组织与管理、经济等方而得因素,使施上所用机械设备能合理装配、配套使用、有机联系,充分发挥机械设备得效能,力求获得最好得综合经济散益。

机械设备得选用,应着重从机械设各得选型、机械设备得主要性能参数与机械设备得使用操作要求等三方面予以控制。 2、施工机械、检测设备得选用 (1)机械设备得选择,应本着因地制宜、因工程制宜,按照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生产上适用、性能上可靠、使用上安全、操作方便与维修方便得原则,贯彻执行机械化,半机械化与改良上具相结合得方针,突出施工与机械相结合得特色,使其具有上程得适用性,具有保证工程质量得可靠性,其有使用操作得方便性与安全性。 (2)施工机械得选用 在选择施工机械时,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满足建筑业得发展需求为重点. (3)检测设备得选用 在选择测试工具时,充分考虑精度标准,而且还具有更加强大得测试与渗断功能. 3、施工机械得进场计划 机械进场将分阶段分步骤进行: 由于本项目系统工程量大,工期比较紧张,所以在开工之前将让大部分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这样能确保开工以后得施工进度。在机械设备进场之前我们将与业主做好协商,提前解决好设备摆放问题,安排仓库. 在系统进行调试之前,所有相关系统所需得调试设备将提前进场,进行校验,确保调试工作得顺利进行。 4、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及检测设备得选用 在工程施工中投入先进得、数量足够得施工设备实施流水作业施工就是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得重要条什之一。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第一节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3) 第二节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4) 第三节木工平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6) 第四节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7) 第五节交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8) 第六节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1) 第七节混凝土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14) 第八节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15)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第一节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并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二、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相应规格的芯轴和成形轴、挡铁轴或可变档架,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挡铁轴应有轴套。 三、挡铁轴的直径和强度不得小于被弯钢筋的直径和强度。不直的钢筋,不得在弯曲机上弯曲。 四、检查并确认芯轴、挡铁轴、转盘等无损坏及裂纹,保护罩紧固可靠,经空运转后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五、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销子确实安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六、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整等作业,不得加油或清扫。 七、在弯曲未经冷拉或带有锈皮的钢筋时,应戴防护镜。

八、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允许直径并应调换相应的芯轴。 九、在弯曲钢筋作业半径内的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严禁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十、对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直径的钢筋严禁进行弯曲。 十一、维修保养或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稳拉闸断电后进行。十二、作业后应及时清除转盘及插入座孔内的铁锈、杂物等。 第二节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接送料的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短确定。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二、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无裂纹、刀架螺栓禁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齿和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三、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四、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断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刀口迅速送入,操作者应站在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应防止钢筋末端弹出伤人。严禁用两手分在刀片两边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某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设备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第一条公司由工程管理部统一管理,并配备设备管理人员,公司各培训中心配备相应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工程管理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上级有关方针、条例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设备管理制度。 (二)掌握本公司施工固定资产设备数量,分布使用情况和技术状况。 (三)监督检查公司各单位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工作。 (四)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工作,抓好典型,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奖励设备管理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协调各种机械设备专业人员的培训。 (六)办理设备调拨通知、上报设备大修计划和报废工作。 (七)按期汇总、上报设备管理工作有关报表。 (八)负责设备的事故处理及上报工作。 第三条培训中心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公司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设备保管养护管理制度。 (二)负责本培训中心保管的设备日常保养维护工作,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三)按期搜集汇总、上报本部门保管及调出的设备管理有关报表、设备年度大修理计划和设备报废申请及相关资料(注:项目部报培训中心)。 (四)依据公司开具的调拨通知,办理设备调出、退场出入手续。 (五)建立建全机械设备台帐,技术档案。 (六)制订本单位设备管理的职责和各类操作司机岗位工作职责。 (七)负责本中心新采购的设备验收工作。 (八)负责大型主要设备操作员的安排跟踪操作工作。 第四条公司各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制订本单位设备管理制度。 (二)对本单位使用的现有设备进行日常保养工作,认真执行计划保养和机械日保养,保持机械处于良好状态。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1、目的: 确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安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承包部所属各个项目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 3、职责 3.1工程管理部设置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贯彻上级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等,并及时向各项目部传达、落实; 3.2安保部负责定期组织对各项目部机械设备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3安保部、技术质量部参加各项目部大型机械设备的验收、检测; 3.4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的各分包方施工机械设备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4、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租赁、使用、安全管理: 4.1大型设备(塔吊、外梯、电动吊兰) 4.1.1项目部负责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塔吊、外梯、电动吊兰的型号数量,并要求各分包方按此组织机械设备进场; 4.1.2项目部负责审核由分包方提供的供货方企业资质、机械租赁资质、产品合格证、机械检测报告、起重机械统一编号、特种人员操作证等,并复印存档; 4.1.3项目部责成各分包方在签定机械租赁合同的同时,必须同时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 4.1.4由各分包方和供货单位共同编制塔吊/外梯的安装、顶升、附着、拆除方案,并报项目部审批; 4.1.5安装(拆除)时,由项目部安排各分包方设置警戒区域标志,设专人监护,并由安装单位负责填写《北京市塔吊统一检查表格》(8张表)、《北京市施工升降机拆装统一检查检验记录》(6张表),报项目部备案; 4.1.6安装后,由项目部组织工程承包部有关部门及各分包方、供货方参加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2中小型机械(搅拌机、空压机、砸夯机、砂轮机、弯曲机、切割机、

电焊机、圆盘锯、平面刨等) 4.2.1供货方必须向分包方提供中小型机械的产品合格证; 4.2.2项目部协助分包方组织对中小型机械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2.3分包方及供货方要有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保养及维修; 4.2.4机械设备必须接地或接零,随机开关灵敏可靠; 4.2.5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带病运转; 4.2.6固定机械设备必须有二级漏电保护; 4.2.7搅拌机、电焊机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作业; 4.2.8机械应专人专用,严禁私自操作。 4.3 手持电动工具(手钻、冲击钻、云石机、手锯等) 4.3.1供货方必须向分包方提供手持电动工具的产品合格证; 4.3.2分包方或供货方要有专人负责工具的管理,定期检查、保养及维修; 4.3.3手持电动工具按要求接地或接零,随机开关灵敏可靠; 4.3.4手持电动工具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带病运转; 4.3.5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二级漏电保护。

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机械设备管理是项目生产要素和施工过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好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的优化配置与动态管理,强化机械综合管理,加强基础管理,合理使用机械,做好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为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效能,使工程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项目机械设备来源的两种方式: ①本企业设备租赁公司(站)租用的施工机械设备; ②分包工程的施工队伍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 第三条以项目施工进度计划为依据,项目与本企业设备租赁公司(站)签订需用设备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应包括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起止日期、月工作台班、台班单价、费用结算、双方责任和其它等有关内容,并经双方单位盖章和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严格执行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4-86《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和企业有关规定。 第六条施工项目应建立项目机械设备台帐(附表一),对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单机、机组核算,并认真按本办法实施管理。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单位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机械设备的优化配置 第七条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项目机械设备需用量计划,并按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季度(附表二)、月度(附表三)机械设备需用计划,计划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场及退场时间,并能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施工设备总量、进度控制。 第八条设备选择配置要力求少而精,做到生产上适用,技术性能先进、安全可靠、设备状况稳定、经济合理、能满足施工要求。 第九条设备选型应按实物工程数量、施工条件、技术力量、配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方案完整版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 方案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施工机械设备 使用管理方案 审批: 审核: 编制: 日期:年月日 一、编制依据: 按照JGJ33-20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云南省《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硬性管理条律》及各种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管理;由公司《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全面控制。 二、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工程名称: 3、建筑面积: 4、建筑高度: 5、主体型式: 三、工程地点:工程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四、设备交接验收控制: 项目部与项目部(或处与处)之间进行设备调运时,应进行施工机械设备交接验收记录,并应双方相关负责人和设备管理员的签字记录,还应注明设备的完好情况。施工机械设备交接验收记录见附表。 五、机械设备进场和安装时的控制:

对各种刚进场的机械设备要进行严格控制,严禁不合格的设备进入现场,不合格的设备有以下几种:所选用的机械设备没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安全装置和各种限位装置修复后无法达到各种规范安全要求的;外形结构出现焊缝严重开裂、主要构件出现严重变形已无法修复的;传动机构各零部件严重磨损和严重变形已无法修复的;不安TN-S接零保护系统配制线路的;不安“五个一”(即一机、一箱、一漏、一闸、一锁)。 对各种刚进场的合格设备要进行严格的安装调试和进行二级保养后,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均能达到各种规范要求和各种安全条例要求的,才能投入使用,具体体现在施工机械设备安装调试运转验收记录(记录见附表);对机械设备的电器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绝不允许两台用电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同在一个开关箱内,必须对保护零线重复接地电阻进行测试且电阻不得大于10Ω,特殊情况下使用三相四线制系统时,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具体体现在接地电阻测试记录上。 六、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控制: 在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将设备分成三类进行管理:一类为小型设备包括卷扬机、切断机、弯曲机、木工机、切割机、对焊机、电焊机等;一类为中型设备包括砼搅拌机、砼配料机、砼搅拌站、井字吊篮等;一类为租赁设备。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管理水平,优质、高效、低耗完成施工生产任务,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负责建立和完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组织机械设备的采购,建立相关的信息系统,指导直属单位、项目经理部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直属单位物资设备部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日常管理和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对机械设备“养、管、用”及操作人员进行检查考评。 第四条设备材料分公司负责集团公司范围内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承接集团公司起重设备和大型设备的安装拆卸和检测,以及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的租赁工作。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机械设备施工作业和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安全管理工作;自有机械设备较集中的工程项目应设立机务副经理。 第二章机械设备购置管理 第六条每年度的1月份,直属单位编制机械设备购置计划上报集团公司,由物资设备部审核汇总并制定年度采购计划,经审批后分批次实施。

第七条机械设备购置权限 (一)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机械设备,经审批后由直属单位组织采购。 (二)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经审批后,由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组织采购;单台价值超过200万元以上的,直属单位须提供可行性分析报告,物资设备部组织专家评审,由物资设备部组织采购。 (三)公务车辆的采购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计划外购置的机械设备除按本条第(二)、第(三)款执行外,需提供专项报告说明购置理由及具体情况。 (五)除直属单位授权外,项目经理部无权采购机械设备。项目经理部经授权采购的设备,必须将采购款项列账回所属单位,机械设备所有权属于直属单位,并以列收租金形式收取项目经理部费用。 第八条采购和合同签订程序 (一)直属单位依据机械设备购置权限,严格按照《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招标管理办法》和《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材料设备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组织采购招标。 (二)原则上,采购合同应使用集团公司的标准合同范本。合同经评审后,由申请采购单位与供方签订购买合同,并上报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备案。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最新版)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12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最新版) 1、为更好地搞好械设备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力,控制由于机械设备故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各分公司、项目部要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2、分公司、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人员须根据工程需要,填写工程设备、应急救援设备请购申请和采购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统一采购。 3、杜绝使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明文规定的淘汰的施工生产设备,采购到项目部的机械设备或应急救援设备入库前,必须经分公司或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和有关人员对申请表一一进行核对,对规格、品种、型号、数量、合格证、许可证、生产厂家、随机配件、工具、说明书等进行检查,对质量进行确认合格后方可入库。进库设备按

仓库保管制度进行存放,不合格的机械设备、物资不得入库。 4、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应根据特殊需要和使用,存放于非常醒目和方便使用的位置,并告知相关人员。 5、大型机械的安装、拆卸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审批后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不懂机械设备的人员严禁进行装、拆作业。 6、大型机械安装后必须经检测部门进行验收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电梯的防附装置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大型机械设备的限位、保险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7、双笼电梯卸料平台的两侧边必须封闭严实规范,安全门要规范化、定型化;通讯联络装置规范。 8、所有大型机械设备的装拆工、塔吊司机、挂钩指挥、电梯司机都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9、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精心操作,杜绝违章”,勤检查,勤保养,禁止设备带病运转,并做好机械台班运行记录。 10、施工机械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禁止无证作业。

主要施工机械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第九章主要施工机械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9.1 主要施工机械及试验和检测仪器投入计划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及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详见第二十章附表20.1、20.2。 9.2 主要施工机具保证措施 9.2.1 主要施工机具配备原则 工程施工质量的好坏,进度的快慢,很大程度上与施工机具的先进性有关。因此针对本项目的待点,我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工序的工艺要求及各种工种的需要,合理的配备先进的机械设备及挑选专业水平较高的技术操作人员,最大限度的体现技术的先进性和机械设备的适用性,充分满足施工工艺的需要,从而来保证本项目的质量和设计所要求达到的改造效果。 我单位在本项目的施工中,配备机械设备时,将遵循以下原则: 1 机械化、半机械化和改良机具相结合的方针,重点配备中、小型机具和手持动力机具。 2 充分发挥现场所有机械设备的能力,根据具体变化的需要,合理调整装备结构。 3 优先配备本项目施工中所必须的、保证质量为原则,努力降低施工成本。 4 按本项目体系、专业施工和工程实物量等多层次结构进行配备,并注意不同的要求,配备不同类型、不同标准的机械设备,以保证质量为原则,努力降低施工成本。 5 在配备机械设备时,我单位还综合考虑了以下因素: 1)先进性:机械设备技术性能优越、生产率高。 2)使用可靠性: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能稳定地保持其应有的技术性能,安全可靠的运行。 3)便于维修性:机械设备要便于检查、维护和修理。 4)运行安全性: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具有对施工安全的保障性能。 5)经济实惠性:机械设备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基础上,达到最低费用。 6)适应性:机械设备能适应不同工作条件,并具有一定多用的性能。 7)其它方面:成套性、节能性、环保性、灵活性等。 9.2.2 主要施工机具进场检验 1 机械设备进场检验 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文件要求,对所有进场机械设备进行性能鉴定,凡设备的使用过程可能故障率超过10%的不得进场;对特殊过程、关键过程所需的设备还必须进行过程能力鉴定,坚决杜绝设备的过程故障,影响工程进展。 机械设备进场时,由专业机械工程师进行安全和质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机械设备进场后,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放置,暂时不用的设备统一安排地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安全常识实用版

YF-ED-J653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安 全常识实用版 Management Of Personal, Equipment And Product Safety In Daily Work, So The Labor Process Can Be Carried Out Under Material Conditions And Work Order That Meet Safety Requiremen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安全常识 实用版 提示:该安全管理文档适合使用于日常工作中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完好、安全设施齐全符 合施工现场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械设 备在使用时不得保养、维修。出现故障时,应 及时停机维修,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行。 1 施工起重机械使用安全常识 塔式起重机、塔吊施工电梯、龙门吊机及 架梁架桥机、汽车起重机等施工起重机械的操 作(也称为司机)、指挥、司索等作业人员属 特种作业,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 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

岗作业。 施工起重机械必须有相应的制造(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并有出厂合格证。其安装、拆除、加高及附墩施工作业,必须由相应作业资格的队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其他非专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装、拆卸、加高及附墩施工作业前,必须有经审批、审查的施工方案,并进行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 1.1 塔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使用安全常识 1、起重机“十不吊”:⑴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⑵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⑶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不吊;⑷被吊物上有人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促使本公司因生产所需之治工具管理能有所依循,特订 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用於生产制品所用之治工具之管理,悉依照本规 章办理之。 1.3.权责单位 制造部为本规章之权责单位,权责单位主管经承认单位 授权,负责本规章之管制,并确保依据本规章之规范作 业。 2.管理规定 2.1.管理方法 2.1.1.申请制作 申请制作程序方法如下: 1)申请时机: (A)制造新制品时。 (B)补充所需要治工具时。 (C)其他有需要新制作治工具时。 2)申请使用单位填制治工具制作申请书,并将其使用 目的简要说明,呈制造部主管核准承认後,向生技 单位委托设计制造。 3)生技单位做成治工具设计图後,与申请使用单位检 讨确认之。 4)呈制造部主管核准承认後,始得开始制作。 2.1.2.改造修理 改造修理的程序方法如下: 1)使用申请单位之治工具需要改造或修理时,填制治 工具改造修理申请书,并将其改造修理目的简要说 明,呈制造部主管核准承认後,向生技单位委托改

造修理。 2)生技单位做成治工具改造修理图後,与申请使用单 位检讨确认之。 3)呈制造部主管核准承认後,始得开始改造修理。2.1.3.治工具废弃 1)废弃时机: (A)治工具因破毁或耗损,致不能使用且不能修理 时。 (B)该制品停止生产,且不适用其他制品时。 (C)因制品设计变更,且不适用其他制品时。 (D)因生产方式改善,且不适用其他制品时。 2)呈制造部主管核准承认後,始得废弃并通知生技单 位。 2.2.治工具帐卡 1)生技单位应设置『治工具帐卡』。 2)在新制作完成的同时,填制『治工具帐卡』,并於 改造、修理、废弃时记录其有关事项。 【见】【附件1】表单:T04-T01『治工具帐卡』。3.附则 3.1.制修废与颁布实施 本规章属於管理规章,经『经营会』审议後,呈请总经 理核准承认後,交由权责单位颁布公告实施;修订或废 止时亦同。 3.2.编号、版本、日期、页次/页数 本规章之项类、标题、编号、版本、实施日期、公司名 称、文件页次/页数等项,见本规章之页首与页尾。 4.附件 【附件1】表单:T04-T01『治工具帐卡』。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 度正式版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为更好地搞好械设备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力,控制由于机械设备故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各分公司、项目部要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2、分公司、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人员须根据工程需要,填写工程设备、应急救援设备请购申请和采购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统一采购。 3、杜绝使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明文规定的淘汰的施工生产设备,采购到项目部的机械设备或应急救援设备入库前,必须经分公司或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和有关人

员对申请表一一进行核对,对规格、品种、型号、数量、合格证、许可证、生产厂家、随机配件、工具、说明书等进行检查,对质量进行确认合格后方可入库。进库设备按仓库保管制度进行存放,不合格的机械设备、物资不得入库。 4、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应根据特殊需要和使用,存放于非常醒目和方便使用的位置,并告知相关人员。 5、大型机械的安装、拆卸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审批后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不懂机械设备的人员严禁进行装、拆作业。 6、大型机械安装后必须经检测部门进行验收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电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及管理.docx

3.8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及管理 3.8.1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表 施工设备配备情况表

3.8.2施工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管理 为确保拟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能完全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合理组织机械设备的调配,搞好机械设备的综合利用,严格按照标书的承诺,将技术状况良好的施工机械设备固定配属参与施工的作业队,配齐机械技术管理人员,大力提高设备完好率、单机效率和机械设备利用率。 项目经理部和各作业队建立完整的机械设备台帐,每台主要施工机械建立运转记录。 根据施工任务情况,充分挖掘设备潜力,统筹安排,在制定施工计划的同时,安排好机械设备的使用计划。 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性能使用,必须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必须坚持人机固定,持证上岗操作制,严禁无证操作机械,机械使用的燃料、润滑油、液压油必须符合规定。 各作业队由主管副队长组织技术、维修等人员,每个月对保管的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加强对设备故障隐患的判定,有针对性的进行保养和修理。 各作业队根据设备运转和技术状况制订设备保养计划,严格组织实施,并督促操作人员认真进行以“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为主要内容的例行保

养作业。 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常用配件,确保设备修理的需要。 仪器仪表的检定、校验周期期满后,必须进行周检,周检合格后方准继续使用。 仪器仪表存放在通风良好、干燥的房间内,同时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潮工作。 使用仪器仪表前后,检验人员必须检查仪器仪表是否完好,并进行校准。使用完毕后对各种接线进行清理,恢复原状,并填写使用记录。 仪器仪表在使用时如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查找原因和进行维修。重新校验或检定合格后,方准使用。 仪器仪表除按周期检定、校验外,仪器仪表保管人应会同使用和检修人员不定期地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 所有仪器仪表由保管人根据检修、校验和检定的结果,分别贴上合格证、准用证、封存证、报废证四种标志。检定、校验、维修的记录和证书应及时存入仪器仪表档案盒内。 3.9 劳动力使用安排 3.9.1劳动力需求计划 各站及相应区间劳动力配备

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

建筑施工现场使用机械设备主要包括: 1、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 施工现场使用的物料提升机和人货两用电梯是垂直运输的主要设备。物料提升机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制作规范标准,多是由企业自已制作自已使用,存在着设计制作缺乏规范要求,使用管理随意的情况;人货两用电梯虽然设备本身是由厂家生产,但也存在组装、使用及管理上的隐患,一旦发生问题将会造成重大事故。所以必须按照安全规范要求及有关规定,对这两种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和严格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2、塔吊 塔式起重机可以同时解决垂直及水平运输,大大提高工作效率,特别是在工期较紧的情况下,可以节省人力,有效提高工期,所以大量用于建筑工程特别是高层建筑的施工。塔吊安装、拆除及操作较复杂,技术性强,对使用环境、条件要求较高,在组装、拆除及使用中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使用、管理不善易发生倒塔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所以,组装、拆除塔吊时一定要使用肯有资格的专业队伍承担,使用前要进行试运转检查,使用中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塔吊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 3、起重吊装 主要指建筑工程中的结构吊装和设备安装工程。起重吊装是专业性强且危险性较大的工作,所以要求必须做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试吊、由专业队伍安装,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运行。 4、施工机具 (五)检查建筑施工的安全器材及劳动保护是否完善可行。如基础处理时要注意对槽基的可能塌方或滑坡进行检查,要经常性开展防火安全、季节性的雨季防洪、冬季施工防冻、炎热防暑等的检查。检查中如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地方要限期整改补救,按制度要求进行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言必行,行必果,不流于形式。 / 三、注重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 对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是做好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要重点检查: 一是在砌墙砖基础前应检查基槽是否有裂纹、水浸、化冻或变形等现象。槽宽小于1米时,应在砌筑站人的一侧留有40厘米宽的操作宽度。在深基槽砌筑时,上下基槽必须设工作梯或坡道,不得任意踩跳基槽,不得登踩砌体或加固土壁的支撑上下。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米砌筑时,如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不准站在墙顶上勾缝及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也不能站在墙上砌砖,在脚手架上不准向外打砖,打砍砖要向墙面一侧打。护身栏上不得坐人,正在砌砖的墙顶上不准行走; 二是在搭脚手架在三步架以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带帽,传递架杆时应在身上绑系安全绳。搭架时如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雷电大雨时,四步架以上必须停止作业。高度在20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时,风力超过五级也应停止作业。在高压线路附近搭架时,如遇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需距2.55米以上,如遇22千伏以上高压输电路,需距5米以上。可按工程的实际情况选用架子,但架子必须要有足够的坚固性和稳定性,施工期间在允许荷载的气候温度变化作用下,不能产生变形、倾斜或摇摆等现象。要保证足够的工作面以满足工人操作、材料堆放及施工车辆通行的需要。 三是在电焊操作场所5米以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材料。工作前应仔细检查焊接设备进行试运转,无问题时方可进行焊接。在工作时气瓶周围的温度应保持在10c以上,以减少气体水分。焊接电源应保持稳定,焊接时一次电压波动不得大于5%,否则禁止施焊。下雨时无特殊措施一般应停止露天电焊作业。为防止触电,必须遵守有关电气安全规定; 四是起重机械与钢丝绳表面的磨损,腐蚀达到钢丝直径的10%时应当更换,当断丝超过规范时必须更换,如必须使用时,则相应降低负荷。吊钩和卡环如有永久变形或裂纹时应报废更换,吊钩断面高度磨损达10%时应当重新更换。 五是抹灰工在操作前应检查架子、高凳是否牢固,架上物料散开放稳,层高3.6米以下的脚手架,采用脚手凳间距应小于2米。不准搭探头板。也严禁支搭在暖气片、水暖管道上。多项工程立体交叉作业应有防护措施,戴安全帽。临时用移动照明、机电设备(如切割机、电焊机)严禁随意拆卸。操作工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冬季施工期间,室内热作业时要注意防止燃气中毒、火灾。外架要注意经常清扫积雪,春暖开冻时应注意架子沉陷; 六是木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掌握机械的技术操作规程,了解其性能。不熟悉操作规程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1总则 机械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企业现代化程度的主要标志之一。机械设备管理是对企业机械设备从选购、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改造、报废及费用的支出、收入(包括摊提)等事项所进行的管理工作。 2 机械设备的前期管理 2.1机械设备的单机价值在固定资产规定标准以上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应列入固定资产。 2.2机械设备的管理 2.2.1机械设备的购置,应进行技术、经济和使用上是否适用、可靠的咨询论证,择优选购,确保设备的投资效益。 2.2.2购置机械设备应根据资金来源,结合机械设备规定和生产施工需要,由购置单位提出购置申请,工程管理部和分管领导审批批准。 2.2.3 大、中型机械设备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采购,小型设备可由项目部自行购置。 2.2.4 在公司范围内,同一机种设备,尽可能选择同一型号规格和生产厂家,便于备品配件的采购和维修时互换使用。 2.3机械设备购置后的验收 2.3.1机械设备购置后,未经组织验收,任何人不得开箱使用。 2.3.2机械设备开箱验收后,有关技术资料由技术质量部收集保管,并向有关使用人员提供技术资料复印件和查阅有关资料的便利;由机管员填写验收清单,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 2.4机械设备的领用单位,原则上应在办理入帐手续后隔月,开始按规定的折旧率计提折旧费。 3 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3.1机械设备的使用 3.1.1 投入安装使用的机械设备,应首先确定其周围道路畅通,配套设施齐全,场地整洁,不得有积水和障碍物等影响机械设备正常安全生产使用的因素存在。 3.1.2应检查其技术状况是否良好;随机工具、附属装置是否完整齐全;安全保护装置是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目录 一、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二、机械设备保养分类表 三、机械设备检查制度 四、机械维护,保养和日常检查制度 五、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六、机械设备安全操作制度 七、各类机具安全操作规程 八、大型设备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安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二、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三、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四、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等情况时有关管理责任人应下令停止使用 五、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六、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严禁物管人员进入作业区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作业 七、在有碍机械安全,人身安全,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八、施工现场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必须具备安全操作条件,防砸防雨,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分的照明 机械设备保养分类表

保养类别保养内容保养时间承包人员备注1.例行保养各部位例行检查及保养作业前后及运转中机组人员 Ⅱ定期保养一级保养清洁,紧固,润滑及部位 调整作业 作业前后及运作中机组人员 是保证技术性能, 延长使用寿命的重 要环节,一般内燃 机械施行一,二, 三,四级保养,其 他机械施行一,二 级保养 二级保养 含一保作业的全部内容, 并从外部检查发动机,燃 油系,润滑系,离合器, 变速器及转向,制动,液 压工作装置 作业前后机组人员 三级保养 除二保作业内容以外,对 主要部件解体检查其内 部零件的紧固,间隙,磨 损情况或对某一总成件 施行大修理 按保养间隔期,强制 执行 专业无保 修人员 四级保养 除执行三保作业内容外, 以总成为单位保持总成 后耐用能力的平衡,全面 检查,整修,排除异常现 象,回复机械性能 按保养间隔期,强制 执行 专业保修 人员 Ⅲ.停放保养清洁,紧固,润滑,调整每周一次保养司机停放一个月以上 Ⅳ.走合期保养安走合期要求进行走合期中及走合完 毕后 司机及保 修人员 Ⅴ.换季保养更换油料及采取相应措 施入夏入冬前司机及保 修人员 可结合定期保养进 行 Ⅵ.工地转移保养全面检查,维护,必要时 进行除锈,喷漆等工作工地转移 司机及保 修人员 机械设备检查制度

_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9.1 施工机械计划 9.1.1 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计划 根据我公司机械资源状况和本工程的特点,考虑施工机械在整个工程中的综合利用。对现有的或计划购买的机械进行综合技术经济比较,选出产能高,经济合理满足使用的机械。同时为配合好场地施工不同时期的需要,合理计划安排进出场时间。 1、垂直运输设备 1)、塔吊: 为加快施工进度,我公司从土方开挖阶段,配备使用塔吊,在现场人工清理基槽,充分利用塔吊调运土方,提高施工效率,减少施工时间,避免天气对工程的影响,发挥重大作用。 平面布置原则:在塔吊能够完全覆盖建筑物的情况下,臂展也应当覆盖大部分加工场地,塔吊基础不应当妨碍建筑物施工,塔吊应利于安装拆除。塔身应在建筑物合适的距离内,满足附墙的搭设。 根据本工程地上高层2个结构单体分布情况和满堂地下室以及附属配套的为裙房,本工程划分为3个施工区域。每个施工区域布置一台塔吊。以满足水平覆盖范围及物料垂直运输要求。 该工程建筑物高度超出塔吊的自由高度,塔吊由于安全考虑需要附着墙体,根据QTZ160(6024/6518)塔吊的附墙要求,塔身距离墙为3~6m。 塔吊基础放置于持力层3层土层上(粉质粘土),fak=220kPa。为防止雨水冲刷,塔吊基础上标高要同地下室底板下标高相平。 为避免雨水造成的塔吊基础积水,塔吊基础上表面设置自动排水潜水泵,同时塔吊基础设置容纳潜水泵的0.5×0.5m的积水坑。 塔吊基础四周设置挡土墙,挡土墙内设置圈梁构造柱,满足土臂侧压力。 2)、施工电梯:

电梯的设置原则:满足垂直运的需要,满足装饰施工与结构施工穿插 进行的高峰运输。施工电梯尽量靠近建筑物,同时电梯基础不妨碍建筑物的施工。 为满足垂直运输的需呀,两栋高层建筑设设置三部施工电梯。具体定位详见附图 2、混凝土搅拌设备 本工程采用商品砼,加快浇注速度,特别是地下室部分混凝土浇注的连续性必须保证。 采用泵送混凝土可以明显的加快混凝土的浇注速度,取消了中间环节,大大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节省了大部分塔吊起重作业时间,用于其他施工,从而加快了施工进度。 混凝土输送采用固定泵进行泵送。 混凝土泵的配备原则:地下室设置连续浇筑混凝土。地下室混凝土工 程量底板、承台及地梁约9500立方米,按照台班产量250m3,总共需要40个台班。根据工程施工段划分为四个施工段,计划使用台混凝土泵送 机4台,力争在24小时内对每段的混凝土浇筑完成。 3、钢筋加工设备 根据现场情况,基础和裙房为快速加工钢筋的需要,布置一套临时钢筋加工区,完成裙房后结构,临时钢筋加工区拆除。结构布置两套场地和与之配套的加工机械设备,钢筋在现场加工制作。 钢筋的加工棚设置每处80m2。 4、木工机具设备 本工程小型手提式木工机具设备按施工班组成套配备,大型(固定) 木工机具按3套配备。期中一套为基础裙房施工使用。 5、钢结构加工设备 为满足钢结构施工中的加工需要(主要钢结构构件工厂加工成品),现场组装成型、钢结构安装。同时配合前期的埋件加工、防雷及钢筋定位卡、安全防护等焊接、零星构件的加工制作、洞口修补等实际使用情况,配备电焊机、氧割等常规设备。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第一节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2) 第二节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3) 第三节木工平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4) 第四节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5) 第五节交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6) 第六节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9) 第七节混凝土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12) 第八节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13)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第一节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并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二、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相应规格的芯轴和成形轴、挡铁轴或可变档架,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挡铁轴应有轴套。 三、挡铁轴的直径和强度不得小于被弯钢筋的直径和强度。不直的钢筋,不得在弯曲机上弯曲。 四、检查并确认芯轴、挡铁轴、转盘等无损坏及裂纹,保护罩紧固可靠,经空运转后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五、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销子确实安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六、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整等作业,不得加油或清扫。 七、在弯曲未经冷拉或带有锈皮的钢筋时,应戴防护镜。 八、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允许直径并应调换相应的芯轴。

九、在弯曲钢筋作业半径内的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严禁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十、对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直径的钢筋严禁进行弯曲。 十一、维修保养或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稳拉闸断电后进行。 十二、作业后应及时清除转盘及插入座孔内的铁锈、杂物等。 第二节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接送料的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短确定。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二、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无裂纹、刀架螺栓禁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齿和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三、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四、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断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刀口迅速送入,操作者应站在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应防止钢筋末端弹出伤人。严禁用两手分在刀片两边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五、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六、切断低合金钢时,应更换高硬度切刀,剪切直径应符合机械铭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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