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十进分类法 UDC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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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十进分类法UDC及查询

国际十进分类法UDC

《国际十进分类法》(UDC)就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用户最多、影响最广泛的一部文献资料分类法。自1899-1905年比利时学者奥特勒与拉封丹共同主编、出版UDC法文第一版以来,现已有20多种语言的各种详略版本。近百年来,UDC已被世界上几十个国家的10多万个图书馆与情报机构采用。UDC 目前已成为名符其实的国际通用文献分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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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号

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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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论

510

数学100

哲学、心理学

总论 510

世界上各种酒的分类及介绍

酒的分类更多内容请访问—爱分享网购论坛 市场上,商店里出售的酒,名目繁多、各式各样,有曲酒、果酒、啤酒等等,到底应该怎样来识别酒,划分酒的类别,让人一看就清楚呢?这就需要了解和掌握酒的分类情况。目前,酒的种类十分繁多,各地、各国分类的方法也不统一,但从传统的方法和多数人的习惯,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来划分。 一、按原材料 根据酿酒用的原材料不同,可以划分为三类: 1.粮食酒、就是以粮食为主要原料生产的酒。例如高梁酒、糯米酒、包谷酒等: 2.果酒、就是用果类为原料生产的酒,如葡萄酒、苹果酒、桔子酒、梨子酒、香槟酒等;3.代粮酒、就是用粮食和果类以外的原料,比如野生植物淀粉原料或含糖原料生产的酒,习惯称为代粮酒,或者叫代用品酒。例如,用青杠子、薯干、木薯、芭蕉芋、糖蜜等为原料生产的酒均为代粮酒。 二、按生产工艺 目前,按照生产工艺的特征来分,可以分为三大类: 1.蒸馏酒、这就是在生产工艺中,必须经过蒸馏过程才取得最终产品的酒。如我国的白酒,外国的白兰地、威士忌,伏特加、兰姆酒、阿拉克酒等; 2.发酵酒、又称为非蒸馏酒,在生产过程中不经过蒸馏燕便形成了最终产品。如黄酒、啤酒、葡萄酒和其他果子酒等; 3.配制酒(又称再制酒)、顾名思义,配制酒就是用蒸馏酒或发酵酒为酒基,再人工配入甜味辅料、香料、色素、或浸泡药材、果皮、果实、动植物等而形成的最终产品的酒,如果露酒、香槟酒、汽酒及药酒、滋补酒等。 三、按发酵特征 按发酵特征来分类,也是一种常见的方法。可分为三种; 1.液态法白酒、即采用酒精工艺来生产的白酒,产品均是普通白酒。 2.半液态法白酒、主要有两广一带的米烧酒和黄酒。 3.固态法白酒、系采用我国传统固态法发酵工艺酿制的大曲酒、小曲酒均在此列。 四、按酒精含量的多少 按酒精含量的多少来划分,习惯将酒分为高度酒(即国外又称烈性酒)和低度酒两种。前者包括我国的白酒(烧酒)和用蒸 馏工艺生产的洋酒。后者包括发酵类酒。由于国内外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量度,故一般根据发酵酒的酒精度都在20以下来 进行区分。 如对高度酒和低度酒又可进一步划分:

国际常用的有海氏三因素八维度分析法和美世

国际常用的有海氏三因素八维度分析法和美世(Mercer)国际职位评估法。 海氏三要素评估法是国际上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岗位评估方法。据统计,世界500强的企业中有1/3以上的企业岗位评估时都采用了海氏三要素评估法。它通过“知能”、“解决问题”、“应负责任”这三个方面对岗位的价值进行评估,并且通过较为正确的分值计算确定岗位的等级。 为什么用这三个要素来评估一个岗位是科学的呢?该评估法认为,一个岗位之所以能够存在的理由是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即该岗位的产出。那么通过投入什么才能有相应的产出呢?即担任该岗位人员的知识和技能。那么具备一定“知能” 的员工通过什么方式来取得产出呢?是通过在岗位中解决所面对的问题,即投入“知能”通过“解决问题”这一生产过程,来获得最终的产出“应负责任”。 海氏评估法对所评估的岗位按照以上三个要素及相应的标准进行评估打分,得出每个岗位评估分,即岗位评估分=知能得分+解决问题得分+应负责任得分。其中知能得分和应负责任评估分和最后得分都是绝对分,而解决问题的评估分是相对分(百分值),经过调整后为最后得分后才是绝对分。 利用海氏评估法在评估三种主要付酬因素方面不同的分数时,还必须考虑各岗位的“形状构成”,以确定该因素的权重,进而据此计算

出各岗位相对价值的总分,完成岗位评价活动。所谓职务的“形状”主要取决于知能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两因素相对于岗位责任这一因素的影响力的对比与分配。 从这个角度去观察,企业中的岗位可分为三种类型: ①“上山”型。此岗位的责任比知能与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要。如公司总裁、销售经理、负责生产的干部等。 ②“平路”型。知能和解决问题能力在此类职务中与责任并重,平分秋色。如会计、人事等职能干部。 ③“下山”型。此类岗位的职责不及职能与解决问题能力重要。如科研开发、市场分析干部等。 通常要由职务薪酬设计专家分析各类岗位的形状构成,并据此给知能、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两因素与责任因素各自分配不同的权重,即分别向前两者与后者指派代表其重要性的一个百分数,两个百分数之和应恰为100%。权重的一般性原则: ①“上山”型:p1:40%,p2:60% ②“平路”型:p1:50%,p2:50% ③“下山”型:p1:70%,p2:30%

《国际商法》教按

《国际商法》教案 第一次课 第一章导论 教学要求:了解国际商法的概念、法律渊源和西方国家法律的主要结构、特点历史发展;掌握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 重点难点:两大法系的形成及其特点 课时安排:2学时 教授方式:用历史分析的方法教授国际商法的形成及概念、法律渊源 用历史分析和比较法教授两大法系的形成与特点 内容要点: 第一节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30分钟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 国际: 国际商行为 商事关系 二国际商法的历史发展,略讲 三国际商法的渊源 (一)国际法渊源 (二)国内法渊源 第二节西方国家两大法系的形成及其特点 一大陆法(CONTINENTAL LAW SYSTEM)20分钟 (一)大陆法系的形成 (二)大陆法系的特点和结构 (三)大陆法的渊源 二普通法(ANGLO-AMERICAN SYSTEM)30分钟 (一)英美法系的形成 (二)英美法系的特点和结构 主要特点: 法的结构: (三)英美法系的渊源 三.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比较发展及其对国际商法的影响(不讲) 总结:10分钟 第三节中国法律制度概述(自学) 一中国法律制度的形式与沿革 二中国法律的渊源 三中国的民法、经济法和商法 四中国的司法制度 作业: 1论述两大法系的区别 2描述国际商法的渊源

第二章国际商事组织法(自学) 教学要求:通过学习本章,使学生了解个人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在国际商事交易中的作用,并能够在实践中把相关的知识加以运用。 重点难点: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课时安排:自学 教学内容: 第一节国际商主体 一.国际商主体概述 (一)国际商主体的概念 即商人,指依法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具有一定规模的营利性商事组织。 国际商主体的特征 (二)国际商主体的分类 二.商事组织法的概念 第二节个人企业 一.个人企业的概念 二.个人企业的法律特征 三.各国关于个人企业的法律规定 (一)美国法律的规定 (二)德国法律 (三)法国法律 (四)我国 第三节合伙企业 一. 合伙概述和特征 (一)概念

阅读材料1-2:国际十进制分类法

阅读材料1-2:国际十进制分类法 国际十进分类法,即UDC(Universal Decimal Classification),又称为通用十进制分类法,是国际通用的多文种综合性文献分类法,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用户最多、影响最广泛的一部文献资料分类法。原由比利时人奥特莱和拉封丹在《杜威十进分类法》第6版的基础上编成。1899年起陆续以分册形式出版法文本(第一册为《物理科学卡片目录手册》),1905年汇编成《世界书目手册》,1927年的法文增订版改名《国际十进分类法》。后由国际文献联合会(FID)统一主持对它的修订工作。近百年来,UDC已被世界上几十个国家的10多万个图书馆和情报机构采用。UDC目前已成为名符其实的国际通用文献分类法。 UDC 采用单纯阿拉伯数字作为标记符号。它用个位数(0~9)标记一级类,十位数(00~99)标记二级类,百位数(000~999)标记三级类,以下每扩展(细分)一级,就加一位数。每三位数字后加一小数点。如: 6 应用科学、医学、技术 62 工程、技术(总论) 621 机械工程总论、核技术、电气工程、机械制造 621.3 电工程、电技术、电气工程 621.39 电信技术 621.396 无线电通讯设备和方法 621.396.9 雷达 UDC共分4种版本,即完全版、中型版、节略版和专业版。①完全版已出版了十几种文字的版本。1899~1905年的法文初版称为国际第1版, 1927年出版的法文增订版(CDU)称为国际第2版,1933年出版索引和补充类表,类目总数增至6万个。1928年德国国家标准委员会决定采用 CDU为文献分类标准,将其翻译成德文并加以扩充后,于1934~1953年用《十进分类法》(德文简称DK)为书名分册出版,被称为国际第3版,类目总数增至12万个。1936年英国国家标准局决定采用该分类法为国家标准,翻译成英文本以分册形式出版,20世纪70年代中期全部出齐,被称为国际第4版。1940年起法国又出版法文本的修订版,称为国际第5版。国际第6版是1951~1957年出版的日文译本,分别从1955年和1961年开始出版的西班牙文译本和葡萄牙文译本,被称为国际第7 版和国际第8版。 此外,完全版还有以下几种文本:波兰文本、匈牙利文本、意大利文本、俄文本、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文本、捷克斯洛伐克文本等。较后出版的UDC完全版类目总数为

第四章 行业分析-行业划分方法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2015证券投资分析 第四章 行业分析 知识点:行业划分方法 ● 定义: 行业划分方法有道琼斯分类法、标准行业分类法以及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我国上市公司行业分类 ● 详细描述: 道?琼斯分类法是在19世纪末为选取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代表性的股票而对各公司进行的分类,是证券指数统计中最常用的分类法之一,它将大多数股票分为三类:工业、运输业和公用事业,然后选取有代表性的股票。 为便于汇总各国的统计资料并进行互相对比,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统计局曾制定了一个《全部经济活动国际标准行业分类》(简称《国际标准行业分类》),建议各国采用。它把国民经济划分为10个门类:1. 农业、畜牧狩猎业、林业和渔业。3. 制造业。4. 电、煤气和水。5. 建筑业。6. 批发和零售业、饮食和旅馆业。7. 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8. 金融、保险、房地产和工商服务业。9. 政府、社会和个人服务业。10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4754—94)》 第一次对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了详细的划分,2002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02)推出。新标准共有行业门类20个,行业大类95个,行业中类396个,行业小类913个,基本反映出我国目前行业结构状况。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以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分类标准,所采用财务数据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当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类别;当公司没有一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 时,如果某类业务营业收入比重比其他业务收入比重均高出30%,则将该公司划入此类业务相对应的行业类别;否则,将其划为综合类。中国证监会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指引》,负责《指引》及相关制度的解释,就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所属类别的划分备案。证

OECD划分高技术产业

OECD划分高技术产业、测度ICT和生物技术产业的方法 OECD科学、技术和工业总司 Martin Schaaper 本文介绍了由 OECD 开发的虽各不相同,但却密切相关的三个领域的科技测度方法,这些问题也是中国近年来一直非常感兴趣的。这三个领域是划分高技术产业,测度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应用和影响,以及测度生物技术。 本文数据材料来自 OECD 公开及内部出版物。可公开获得的文献见本文参考文献目录。 一、高技术产业的划分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技术是商业领域中企业加快增长和提高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技术创新较多的企业会赢得新市场、使用更具生产效率的资源、为员工提供更高的报酬。高技术产业是那些在国际贸易中扩张十分强劲,并且有助于推动其他部门进步的产业。为了分析技术对产业效益的影响,通过构建专门的国际可比的分类标准来鉴别出那些最具技术密集性的产业和产品是非常重要的。 高技术产业的概念在很长时期内都没有被明确。以下定义中,至少满足两条才可以被称为高技术产业,或者被称作知识密集型产业: ?高水平的创新活动(包括正在研发); ?通过中间投入或资本投资,在生产过程中高强度利用已有技术和创新; ?劳动力的高知识密集型特征。 知识密集型产业分类对于分析产业就业信息或不同技术密集度产业的增加值非常有用。例如,做国际贸易(定义在产品层面上)分析需要把每种产品归类到一个特定的产业中,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高技术产业的产品都必须有高技术含量。然而,一些较低技术密集度的产业中的一些产品可能含有高技术的内容。一个产品的分类方法的制订是对部门分类方法的一个有力补充,并为分析国际贸易提供了一个更加准确的工具。这基于标准国际贸易分类( SITC )第 3 版并只限于制造业产品。当然,这超出了本文的研究范围。 最初的高技术产业分类只集中在制造业部门,但显然还有必要包括服务业,因为服务业正越来越多的从技术的应用者转变为技术的创造者。从不同的数据来源分析,很明显,提供制造业和非制造业相分离的分类更为有益。 理由包括:( 1 )对于制造业产品来讲,这将会保持过去高技术、中高技术、中低技术及低技

国际十进分类法UDC及查询

国际十进分类法 UDC及查询 国际十进分类法 UDC 《国际十进分类法》(UDC)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用户最多、影响最广泛的一部文献资料分类法。自1899-1905年比利时学者奥特勒和拉封丹共同主编、出版UDC法文第一版以来,现已有20多种语言的各种详略版本。近百年来,UDC已被世界上几十个国家的10多万个图书馆和情报机构采用。UDC目前已成为名符其实的国际通用文献分类法。 官方:https://www.360docs.net/doc/e02761013.html,/ 中文查询:https://www.360docs.net/doc/e02761013.html,/php/index.php?lang=chi 现列简表如下: 类号 类名 类号

类名000 总论

年龄段划分,最新年龄段划分(国际)

年龄段划分,最新年龄段划分(国际) 一般来说,古人这样划分年龄的:童年是12岁以下,12岁以上称为少年总角时代。20岁弱冠,就是青年了,也有人认为18以后为青年。30而立,就进入了中年,40不惑,称为壮年。50而之天命,当然算老年了。还有60花甲,70古稀。80、90 岁为耄耋之年,100岁为期颐之年、、、(中国文化里定义的年龄标准) >>>更多阅读:年龄的别称 1994年以前,国际上对年龄段的划分一般认同的是: 14岁以前为少儿,15岁至64岁为青壮年和逐渐进入的劳动年龄段(中国是到60岁);64岁以上为老年人。 中国的年龄分段: 1、童年。 0岁—6岁(周岁,下同) (1)婴儿期0-3周月;(2)小儿期4周月—2、5岁; (3)幼儿期2、5岁后—6岁; 2、少年。 7岁—17岁。(1)启蒙期7岁—10岁; (2)逆反期11岁—14岁; (3)成长期15岁—17岁。 3、青年。 18岁—40岁。(1)青春期18—28岁; (2)成熟期29—40岁; 4、中年。 41—65岁。(1)壮实期41—48岁; (2)稳健期49—55岁;(3)调整期56-65岁; 44岁以下为青年人, 45岁至59岁为中年人, 60岁至74岁为年轻老年人, 75岁至89岁为老年人, 90岁以上为长寿老人。 这5个年龄段的划分,把人的衰老期推迟了10年,对人们的心理健康和抗衰老意志将产生积极影响。 ◆联合国给“青年”所下的定义是什么?该定义与联合国的“儿童”定义有何区别? 联合国大会将“青年”定义为年龄介于15岁与24岁之间(含15岁和24岁)的那些人。联合国“国际青年年”活动曾于1985年在全球开展,该定义就是专门为“国际青年年”活动所下的。联合国公布的所有有关青年的统计数字,例如联合国系统出版的关于人口统计、教育、就业和医疗卫生的年度统计年鉴,均依据以上定义。 因此,根据以上定义,儿童是指那些年龄不足14岁的人。然而,值得指出的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1条将“儿童”定义为年龄不大于18岁的人。两者之间的定义出入是一个有意的安排,因为联合国希望《儿童权利公约》能为属于同年龄组的尽可能多的儿童提供保护和权利保障,同时也由于当时还没有出台与《儿童权利公约》相仿的《联合国青年权利公约》。许多国家也给青年划定了年龄界线,即一个人依法享有平等待遇的年龄——该年龄通常被称为“成年年龄”。在许多国家,成年年龄通常指18岁。一旦一个人超过该年龄界线,就被认定已是一个成年人。然而,因社会文化、制度、经济和政治因素各不相同,不同国家对“青年”的实际定义和对该术语的理解存在着细微的差别。 即便在“青年”这个范畴内,也有必要将青少年(年龄介于13-19岁之间)与低年龄成年人(年龄介于20-24岁之间)区分开来,因为他们所面临的社会、心理和健康问题可能不一样。自半个世纪之前,人类的平均寿命只有50岁,20世纪的九十年代已经达到75岁。21世纪之初的生命科学认为:人的基因工程寿命完全可以达到180岁以上。至少在五十年内,平均寿命可以达到100岁左右。这样,过去对人生道路的简单划分,就不适用了。

食品添加剂的分类名称和国际编号系统

食品添加剂的分类名称和国际编号系统 食品添加剂的分类名称和国际编号系统 1.前言 背景 食品添加剂国际编号系统(INS)由药典委员会针对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添加成分而制定,目的是为了形成一个国际承认的数字体系,在成分列表中确认添加剂的成分,来代替对冗长复杂的专业名称和复杂化学结构的解释说明。这一体系以欧洲经济共同体(EEC)内成功引进的限制系统为基础。 在标签上对食品添加剂进行认定这一要求,是从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普通标准药典的条款中衍生出来的(CODEX STAN 1-1985),包含关于食品添加剂成分说明和鉴定的下列特殊条款。 “4.2.2.3 对于通常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列表中相应类别里的食品添加剂,国际法规规定,使用下列类别名称时,需要与特定名称和数字标识并用。” 法规要求,认证码必须与类别名称联合使用,它们在描述食品添加剂实际作用方面对消费者有重要的意义。例如,用作食品增色剂的酒石黄,可描述为“色素(酒石黄)”或者“色素102”。这一体系的优势在下面的例子中可能更为明显。“增稠剂(梭基纤维素钠)”或者“增稠剂466”。 食品法典委员会第18次会议(1989年7月)同意,在列表公开的基础上采用INS作为Codex Advisory Text,要考虑包含更多添加剂的方案(ALINORM 89/40, para 297)。 食品添加剂国际编号系统(INS)的组成 食品添加剂国际认证系统作为食品添加剂的一个认证体系,被一些国家推荐采用。它不能应用于法典中的毒物学鉴定,却可以作为世界范围的食品添加剂的鉴定方法,而且这些食品添加剂的数量远远超过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组(JECFA)目前认定的数量。 因为一般标准药典对标签的规定中,不需要对组分进行特定的鉴定,所以INS不包含食用香料以及chewing gum bases和食品、营养添加剂。 酵素以其工艺上的功能,成为INS包含的食品添加剂的一种。不能跟据酵素与一些其他的食品添加剂具有近似功能而将其列入INS中(如面粉改良剂)。因此…… 关于INS设计的说明部分 INS系统的数字顺序(第三节)分三列给出认定码、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以及其工艺作用。用于标签上的认定码通常由3到4位数构成,例如姜黄素是100,含氯元素的盐和酯为1001。然而有些例子中这些认定码后面跟随一个字母下标,例如,150a代表焦糖色素Ⅰ-普通型,150b代表焦糖色素Ⅱ-亚硫酸化腐蚀型等等。因此,包含任意字母下标的数字都用于标签中。 分类栏下方列出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有一些被更详细的划分,用(ⅰ)、(ⅱ)等数字标识表示,例如,姜黄素被分为姜黄素(ⅰ)和姜黄(ⅱ),这类说明不用于标签上,而只作为独立说明中的内容,确定次级分类。 INS第三列中注明了食品添加剂的不同工艺作用,功能栏里的内容是指示性的而不是全部的内容,不用于标签上。 用于标签上的功能作用,如果对消费者具有重要意义,则要详细划分其功能类型,这些在第二节中伴随简单功能定义列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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