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度深圳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度深圳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度深圳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关于表彰2011年度深圳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系统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1-09-06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人力资源局,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各技工院校,各职业培训机构,各职业技能鉴定所:

我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事业抢抓机遇,快速发展,着力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全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系统的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及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事业的发展,经申报、推荐、评选和公示,现决定授予深圳技师学院(深圳高级技工学校)等29个单位为“2011年度深圳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系统先进办学单位”,深圳市第一职业技能

鉴定所等3个单位为“2011年度深圳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系统优秀鉴定所”,于建武等5人为“2011年度深圳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系统优秀校长(主任)”,沈丽等45人为“2011年度深圳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系统优秀教师”,郭杰等6人为“2011年度深圳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系统优秀班主任”,张海涛等17人为“2011年度深圳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温立全等10人“2011年度深圳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系统优秀考评员”,李莉娜等10人为“2011年度深圳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系统优秀考务员”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全市技工院校、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机构以及全体从业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工作,进一步加快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附件:

2011年度深圳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系统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深圳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系统先进办学单位(29家)

1.深圳技师学院(深圳高级技工学校)

2.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3.深圳书城培训中心

4.深圳市富士康先进制造生产力培训学院

5.深圳市友联船舶职业培训学校

6.深圳市博维职业培训中心

7.深圳市饭店业培训中心

8.深圳市华泰职业培训中心

9.深圳市中家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10.深圳市服装行业培训学校

11.深圳市福田区精英职业培训学校

12.深圳市福田区中鹏职业培训中心

13.深圳市罗湖区罗才职业培训中心

14.深圳市罗湖区饰界珠宝培训中心

15.深圳市罗湖区水贝珠宝人才培训中心

16.深圳市南山区首脑美容美发培训学校

17.深圳市南山区深职训职业培训学校

18.深圳市盐田区职业培训中心

19.深圳市宝安区首脑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20.深圳市宝安区文生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21.深圳市宝安区加速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22.深圳市宝安区深职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

23.深圳市宝安区树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4.深圳市宝安区宝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5.深圳市宝安区东方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26.深圳市龙岗区东都汽车培训学校

27.深圳市森鑫源职业培训学校

28.深圳市龙诚职业培训学校

29.深圳市光明新区明卓职业培训中心

二、深圳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系统优秀鉴定所(3家)

1.深圳市第一职业技能鉴定所

2.深圳市第十一职业技能鉴定所

3.深圳市深鹏职业技能鉴定所

三、深圳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系统优秀校长(主任)(5名)

1. 于建武深圳技师学院(深圳高级技工学校)

2. 余野军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3. 朱文豪深圳市中饰珠宝培训中心

4. 周俊毅深圳市宝安区树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5. 王丽军深圳市梦妮娜美容美发培训学校

四、深圳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系统优秀教师(45名)

1.沈丽深圳技师学院(深圳高级技工学校)

2.单济贤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3 .冷四喜深圳市深德技工学校

4.陈永川深圳市宝山技工学校

5.刘磊深圳市携创技工学校

—3—

6.李克妮深圳市赣冠职业培训学校

7.高熇深圳市新领域职业培训中心

8.陈鹏深圳市华捷群培训中心

9.孙树志深圳市锦弘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10.熊亚娣深圳港铁轨道交通培训中心

11.刘志强深圳市添彩珠宝培训学校

12.陈智波深圳市福田区精英职业培训学校

13.李勤深圳市服装行业培训学校

14.刘红深圳市现代人才培训学校

15.俞成深圳市兰德通讯设备维修培训学校

16.盛丽深圳市福田区泛美职业培训学校

17.陈荣强深圳市福田区信狮职业培训学校

18.戴旭晖深圳市罗湖区八马茶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19.付艳林深圳市罗湖区菲曼芝美容培训中心

20.苏丹深圳市罗湖区英华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21.郑嘉龙深圳市罗湖区昂立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22.刘璐深圳市罗湖区动态静心职业培训中心

23.宁叶华深圳市罗湖区百技职业培训中心

24.金莉深圳市南山区现代义齿技术培训中心

25.汪学森深圳市南山区通达汽车维修技能培训学校

26.赵保恒深圳市南山区书城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27.符德身深圳市盐田区职业培训中心

28.何良超深圳市盐田区清大协力职业技能培训中心—4—

29.杨长凤深圳市宝安区诗慧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30.计红深圳市宝安区全程职业培训学校

31.陈重霞深圳市宝安区神采职业培训中心

32.周学军深圳市宝安区海腾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33.李贇深圳市宝安区明安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34.王志勇深圳市宝安区松港电脑培训中心

35.陈民深圳市宝安区康泰电脑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36.何爱立深圳市宝安区首脑美容美发化妆职业培训中心

37.曹国红深圳市宝安区文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38.何碧清深圳市宝安区新明卓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39.周江莉深圳市龙岗区全登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40.刘仲燕深圳市卡德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41.马重兵深圳市鹏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42.曾晓娟深圳市龙岗区菲菲美容美发培训中心

43.王琴深圳市馨榕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44.胡克俭深圳市光明新区明卓职业培训中心

45.陈庆鹏深圳市光明新区新生代电脑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五、深圳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系统优秀班主任(6名)

1.郭杰深圳技师学院(深圳高级技工学校)

2.张富增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3.向小亮深圳市深德技工学校

4.李敏深圳市宝山技工学校

5.杨宏跃深圳市携创技工学校

—5—

6.钟日东深圳市尚德技工学校

六、深圳市职业培训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17名)

1 .张海涛深圳技师学院(深圳高级技工学校)

2 .梁健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3.梁庆保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

4 .杨艳菊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5.鲁瑞荣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6 .冯云川深圳市罗湖区鲲鹏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7.袁伟才深圳市幻彩美发美容职业培训中心

8.袁玮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9 .杨婷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

10.冯小霞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11.苏铁军深圳市宝安区职业能力开发局

12.李群娣深圳市宝安区启程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13.李雨青深圳市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

14.方仁红深圳市龙岗区奔程通职业培训中心

15.刘满英深圳市金日梦圆职业培训学校

16.吴楠深圳市光明新区社会建设局

17.黄家乐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

七、深圳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系统优秀考评员(10名)

1 .温立全(汽车维修电工考评员);

2 .任茜(微生物检定工、药物检验工考评员)

3.王明忠(机加工、数控铣床操作工考评员)

—6—

4.刘乡(绿化工考评员)

5.薛家安(出租汽车驾驶员、汽车驾驶员A牌考评员)

6 .郭宪民(电焊工考评员)

7.朱金根(智能楼宇管理师、电工考评员)

8 .张自忠(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电工、智能楼宇管理师考评员)

9.高颖(美容师、形象设计师考评员)

10.陈革武(防水工考评员)

八、深圳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系统优秀考务员(10名)

1.李莉娜深圳市第十职业技能鉴定所

2.文龙深圳市兰德移动电话维修职业技能鉴定所

3.刘红林深圳市第一职业技能鉴定所

4.饶一平深圳市第六职业技能鉴定所

5.杨志坚深圳市第十一职业技能鉴定所

6.肖鸿志深圳市福田区职业技能鉴定所

7.田明眉深圳市工艺服装职业技能鉴定所

8 .张焕明深圳市鹏程职业技能鉴定所

9.王小云深圳市深鹏职业技能鉴定所

10.罗庆威深圳市协和电子职业技能鉴定所

—7—

新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历任领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历任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OHRSS) 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 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 同日开始运行。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历任领导[2008.3-- ] 部长尹蔚民2008.3--副部长季允石2008.3-- 2011.2 正部长级孙宝树2008.3-- 2012.3 李智勇2008.3-- 杨志明2008.3-- 张小建2008.3-- 2010.10.8 杨士秋2008.3-- 王晓初2008.3-- 何宪2008.3-- 胡晓义2008.3--

信长星2010.10.8-- 张建国2011.2-- 邱小平2012.3--潘立刚2013.5--政务院劳动就业委员会[1952.7.25 --1954 09.27]主任李维汉(1896-1984)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安子文(1909-1980)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李立三(1899-1967)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章乃器(1897-1977)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钱俊瑞(1908-1985)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孙志远(1911-1966) 1953 + 1954 0927人事部(1950.9.11成立,1954.11.10撤销,1988.4成立。2008.3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安子文(1909-1980) 1950 0905 1954 0927 部长赵东宛(1926-) 1988 0412 1993 0329 部长宋德福(1946-2007) 1993 0329 2000 1228 部长张学忠(-) 2000 1228 2002 1228 部长张柏林(1942-) 2003 0317 2007 0830 部长尹蔚民(1953-) 2007 0830 2008 0317 副部长徐冰(1903-1972) 1950 1226 1954 0927 副部长孙起孟(1911-) 1950 1226 1954 0927 副部长李楚离(1903-2000) 1951 0903 1954 0927 副部长程连昌(1931-) 1988 0503 1993 03 副部长张志坚(1937-) 1988 0503 1998 03+

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与农村人力资源开发

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与农村人力资源开发 [摘要]本文分析了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现状与重要性,论述了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促进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措施。 [关键词]农村人力资源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人力资源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资源,开发、配置和利用好我国农村丰富的人力资源,对于促进我国农村产业结构优化,顺利实现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加快农业经济发展步伐,有重要意义。而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则是开发我国农村人力资源的现实选择和根本途径。 我国人口数量已经突破13亿大关,其中,农村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80%。据统计,在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没有受过职业技术培训的人员占到了76.4%。农村科技人员缺少,严重地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重点、难点都在农村。因此,加速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不仅非常紧迫,而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农村人力资源现状 1.农村劳动力数量宠大,就业不充分。据统计,2004年我国农村劳动力数量为4.97亿人,约占全国劳动力总量的70%。但是,随着耕地面积的逐渐减少、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和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我国农业已经由劳动密集型逐渐转向技术和资金密集型,农业生产需要的劳动力数量日益减少,有很大一部分农民成为滞留在农业领域内部的剩余劳动力,他们的隐性就业矛盾越来越突出。现有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中,至少有一半人就业不充分,因不具备从事其他职业的技能,所以也就没有其他更好的就业渠道了;一些进城打工的农村劳动力因技能差,只能干一些脏活、重活和苦力活,从业范围受到很大限制;农村地区初、高中毕业生中,大部分人未能升入高一级学校而回到农村,由于他们没有从事农

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单位类型(企业、其他)经济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注册登记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二条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 第三条乙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完成时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为。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六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假时间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下列第种工作时间制度: (一)标准工作时间制度: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 40小时,每周休息日。 (二)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 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 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批准后实行。 第八条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时间,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保证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 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等休假权利。 第九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逼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 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照依法确定的工资分配制度,协商约定乙方的工资水平,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条甲方按下列第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标准为。计件单价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3号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关于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条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

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四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 第五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 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社保的通知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基数核定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社会保险费]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第四条[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基数核定等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即为社会保险法所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第二章社会保险费申报 第五条[申报方式]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先通过网上申报,并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第六条[申报内容] 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时,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提供下列信息: (一)用人单位代码、全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二)用人单位缴费情况,包括: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金额和缴费期限等; (三)职工名册及变化情况、每名职工缴费基数及变化情况; (四)为职工代扣代缴明细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申报材料。 第七条[申报审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申报材料进行即时审核,对申报材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准确的,予以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提出改正意见,退用人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 第八条[延期申报]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申报。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第九条[未申报基数核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本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十条[代职工申报]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第十一条[个人申报]以个人身份(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下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个人也可以先通过网上申报,并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第三章社会保险费缴纳 第十二条[缴纳期限和方式]用人单位应当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缴费后的3个工作日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缴纳;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浅谈新形势下的职业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

浅谈新形势下的职业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 论文关键词:职业教育人力资源地位作用 论文摘要:职业教育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管理型人才为目的,是造就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专门人才的平台,职业教育质量影响人力资源的质量,职业教育水平影响着我国国家技术能力的提高,影响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影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是人力资源资本化的“助推器”。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把我国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提升我国综合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一、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性 二、加强职业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 世界经济的发展和我国人力资源的现状,迫切要求我国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加快提高人力资源素质的步伐。而人力资源开发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加强职业教育。 (一)职业教育是人力资本形成和积累的主要途径. 根据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伯特·卢卡斯的经济增长理论模型,人力资本可以分为专业化人力资本和社会一般人力资本,这两种人力资本的形成都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得:即通过与生产分离的学校教育

和在实践中学习。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人们将学校教育视为获取一般人力资本的途径,而将“在实践中学习”作为专业化人力资本形成的主要途径。然而,在现有人力资本总体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利用“干中学”积累人力资本其效果显然是不理想的;特别是在生产高度社会化的今天,如果单纯依赖或主要依赖“在实践中学习”的方式,则无论是专业化人力资本的形成或人力资本总体水平的提高,都将是低效的,不能适应现代经济尤其是未来知识经济社会对人力资本的要求。相对而言,职业教育,无论是正规还是不正规的职业教育则都有显著的优越性。 (二)职业教育能促进人力资源质量的提高 现代经济发展证明,就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而言,人力质量提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比物质资本和人力数量的增加重要得多。一方面,高质量的人力资源可以替代自然资源,以缓解资源的短缺;另一方面,高质量的人力资源不仅能开发和有效利用自然资源,而且能创造新的物质资源以弥补原有资源的不足;再一方面,高质量的人力资源对经济增长可以产生倍数效应。据美国经济学家计算,1900—1957年,物质资本增加4.5倍,利润只增加3.55倍;人力资本投资增加3.5倍,利润却增加17.55倍。这也是日本资源贫乏却变富了,而阿根廷拥有丰富自然资源却富不起来的重要根源。事实已充分表明,资源和资本竞争的时代已逐步被劳动者的勤劳和高质量的人力资源或人力资本以及由人力资本质量所决定的科技竞争的时代所代替。因此,世界各国都越来越重视把发展的重点和目标集中在人力资源的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知识测试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知识测试题 一、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填写在括号内)(30分,每题1分) 1、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用工之日 B.签订合同之日 C.上级批准设立之日 D.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时间的劳动合同。 A. 解除 B.续订 C.终止 D.中止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A.百分之三十 B.百分之五十 C.百分之六十 D.百分之八十 4、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A.七日 B.十五日 C.一个月 D.三个月 5、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小时的用工形式。 A.四二十四 B.四二十八 C. 六二十四 D.六二十八 6、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天。 A.5 B.10 C.15 D.20 7.对怀孕()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A.9 B.7 C.5 D. 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为( )。 A.2% B.3% C.4% D.6% 9、对持《》达到规定年龄的人员,灵活就业后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A.失业登记证 B.低保证 C.再就业优惠证 10、集体劳动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与( )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的合同 A.企业 B.企业工会 C.企业主管部门 D.劳动部门。 11、劳动合同期限期完成一年以上的,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期限每满一年不超过一个月计算,最长不得超过( ).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九个月。 12、《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A.应当 B.不得。 13、无效劳动合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 )确认。 A.劳动合同鉴证部门 B.劳动监察部门 C.人民法院。 14、劳动合同期限分为三种类型,其中有一种类型叫做( ) . A.永久期限 B.长期期限 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15、劳动者患( )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A.肝炎 B.肺结核 C.职业病 16、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劳动报酬的( )。 A.70% B.80% C.90% 17、元旦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 )的工资报酬。 A.150% B.200% C.300% 18.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年龄为( )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20周岁 19.企业在进行外部人力资源供给的预测时,应侧重于( ) A.关键人员 B.一般人员 C.临时工 D.一线工人 20.生产产品的有效作业时间是指( ) A.工人的纯工作时间 B.工人从上班到下班之间的时间 C.工人的准备时间、操作时间、吃饭、休息时间 D.工人在企业逗留的全部时间 21.在劳动过程中,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主要措施是( ) A.加强福利待遇 B.改善劳动条件 C.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D.保障劳动者权益 22、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少于() A、50万 B、100万 C、150万 D、200万 23、劳务派遣公司应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以上的固定劳动期限劳动合同。 A、2年 B、3年 C、4年 D、1年 24、湖南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将云南来的一批员工派遣至珠海上班,这批员工享有的报酬和条件,按照() 标准执行。 A、湖南 B 云南C珠海 25、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 )的权利 A、同工同酬 B、试岗而定 C、同工高薪 D、同工低酬 26、劳务派遣一般在哪些岗位上实施() A、临时性 B、辅助性 C、替代性 D、唯一性 27、非全日制用工的,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 A、3小时 B、5小时 C、8小时 D、4小时 28、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工资 A、一倍 B、二倍 C、三倍 D、四倍 29、以下哪些情况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A、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B、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C、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D、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0、下列哪些义务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 A、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B、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C、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D、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1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实施办法》 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人社规[2015]10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7.09 【实施日期】2015.07.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东省职 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人社规〔2015〕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9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实施《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以下统称职工)参加生育保险,适用本实施办法。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生育保险,适用本实施办法。 原在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母婴医疗服务的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纳入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第四条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需要调整的,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结合生育保险基金使用情况,综合研究提出调整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就是人社局的具体工作了 1.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收集、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职业介绍服务;负责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就业平台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指导协调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组织开展境外劳务输出工作;开展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和创业指导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负责全市城镇失业登记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及规范指导劳务派遣工作。 2.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承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 3.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

险待遇审核及支付;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费用结算;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4.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建帐、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工作。 5.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6.市劳动保障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工作。 7.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负责全市因工及因病、非因工负伤职工的伤残鉴定工作。 8.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浅谈佳县职业教育与人力资源的开发

浅谈佳县职业教育与人力资源的开发 由于历史、人文、自然以及就业观念等因素,影响了佳县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四个方面着手进行解决:全面升级职业学校的软硬件设施,形成职业教育的强大态势;以政府“人社部门”为引领,相关部门合力,为人力资源开发打牢扎实的理念基础;着力扶植县域內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公门”就业观;培养一支一专多能的人才队伍,全面提升人才待遇;整合职业教育各方面资源,为高质人力资源开发保驾护航。 标签:佳县;职业教育;人力资源;开发 佳县位于陕西省东北部黄河中游西岸,榆林市东南部,毛乌素沙地的东南缘。东与山西临县隔黄河相望,西同米脂县接壤,南同吴堡县山水相连,北同神木县相毗邻,西南依绥德县。资源匮乏,几乎没有厂矿企业。全县人口约27万,农村人口占比较大,以落后的生产方式种地、养殖。也有部分人口外出务工,但是以体力劳动为主。普遍存在“踏入公门”的就业观,创业创新理念淡薄,能力欠缺。家长普遍认为孩子只能接受好的普通教育才能考好的大学,将来有好的就业,职业学校几乎无人问津。低素质的人力资源严重制约着佳县的发展,收入的低下带来了人才的外流。但是,佳县也有其独特的优势:一是以白云山、云岩寺、香炉寺、石佛堂等为主的传统旅游;二是以东方红纪念馆,神泉革命纪念馆主为的红色旅游;三是以黄河风貌,泥河沟千年枣林为主的生态旅游;四是闻名天下的佳县红枣生产;五是具有特色的佳县小食品生产,如马蹄酥、酥角、手工挂面等;六是具有特色的小杂粮生产等。优势与弱势并存的佳县如何能发展起来?首先要解决的是人的问题。人力资源不是论人数多少,而是提高其“含金量”,必须打造可持续的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才能推动各方面的发展。归根结底又需要“教育人才”来完成,而技术型人才要由职业教育来打造,以下就职业教育与人力资源相互关系提出几点见解。 一、全面升级佳县职业学校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素质,形成职业教育的强大态势,为人力资源素质的提升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人力资源的真正价值是人才的综合素质,而这个综合素质必须是能够适应社会需要的素质。要使每个劳动力达到这个要求,不是个体随心所欲能达到的,也不是社会需求能随便施予的。能承担起这项任务的只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要高质量完成这个任务,首先自身必须要强大起来,“打铁还须自身硬”。目前,佳县唯一的职业教育机构就是“佳县职教中心”,这个学校原为一所普通高中,1992年改建成一所职业中学,其所有教师都是文化课教师,设施也几乎是支持普通中学教育的,虽然后来通过培训双师型教师,改造职业教育条件,形成了一定的职教规模,但“硬件”设施和“软件”素质远远不能满足现在的培训要求。特别是能适合佳县特色项目培训的教师稀缺,培训专业与相应教师不对接现象严重。之外不少设备设施年久失修,有的已经淘汰,大多并不能在特色教学中运用,这种状况已严重制约佳县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影响到佳县的脱贫致富和经济发展。加之我国已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创业创新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真题DOC

2012年5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 第二部分理论知识 (26~125题,共100道题,满分为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26~85题,每题1分,共6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最恰当的答案,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答案的相应字母涂黑) 26、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追求的目标是( )。 (A)利润最大化 (B)差额最小化 (C)效用最大化 (D)差额最大化 27、( )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服务按价格计算的货币价值总量。 (A)总需求 (B)国民净收入 (C)总供给 (D)国内生产总值 28、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直接决定了( )的性质。 (A)劳动法律事实 (B)劳动法律制度 (C)劳动法律事件 (D)劳动法律关系 29、( )是当前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 (A)宪法(B)劳动法律 (C)国务院劳动行政法规 (D)劳动规章 30、劳动法律关系的主要形态是( )。 (A)劳动行政法律关系 (B)劳动合同关系 (C)劳动服务法律关系 (D)集体合同关系 31、在市场营销学中,市场是( )购买者需求的总和。 (A)显性和隐性 (B)男性和女性 (C)城市和农村 (D)现实和潜在 32、影响产业购买者购买决定的主要因素不包括( )。 (A)社会因素 (B)环境因素 (C)组织因素 (D)人际因素 33、( )包括行为者所处的各种环境和机遇,所从事的工作的特点和难度,以及工作与人的相互作用,他人对行为者的强制或约束、鼓励的作用等。

(A)知觉 (B)内因 (C)外因 (D)归因 34、在亨利·明茨伯格提出的经理角色理论中,管理者的角色不包括( )。 (A)决策类角色 (B)人际关系类角色 (C)信息类角色 (D)沟通协调类角色 35、基于“经济人”假说的管理是运用( )来调动人的积极性。 (A)物质刺激 (B)满足社会需要 (C)内部激励 (D)搞好人际关系 36、人力资源的( )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根本。 (A)技能开发 (B)创新能力 (C)培训开发 (D)管理能力 37、( )是岗位调查、岗位分析、岗位评价与岗位分类分级等项活动的总称。 (A)岗位研究 (B)工作研究 (C)工作分折 (D)定岗定员 38、被称为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纽带的是( )。 (A) 制度规划 (B) 人力资源规划 (C) 战略规划 (D) 工作岗位分析 39、以下不属于人力资源规划中费用规划内容的是( )。 (A)人力资源费用预算 (B)人力资源费用控制 (C)人力资源费用监督(D)人力资源费用结算 40、以下关于工作说明书和岗位规范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工作说明书内容可繁可简 (B)岗位规范与工作说明书的一些内容有交叉 (C)岗位规范应从实际出发,设计出单位特色 (D)工作说明书是以岗位的“事”和“物”为中心 41、以下不属于企业定员的内部环境的是( )。 (A)考勤制度 (B)退职退休制度 (C)奖惩制度 (D)企业与员工具有双向选择权 42、采用按岗位定员的方法时,应考虑的内容不包括( )。 (A)看管岗位的负荷量 (B)生产班次及倒班要求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的通知 文号:深人社规〔2011〕13号 各有关单位: 国家统计局《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深圳市统计局《深圳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0456元(折合成月平均工资为4205元),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11〕5号)公布本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月。据此,我市相关的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基数调整如下: 一、员工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综合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即12615元。本市户籍员工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养老保险、综合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本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即2523元。非本市户籍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即1320元。非从业居民的综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1682元。工伤保险待遇中以本人工资为标准确定的最低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2523元,最高待遇补偿基数调整为12615元。 二、住院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205元。 三、养老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以及工伤保险待遇中的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的计发基数统一调整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205元。 四、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计发基数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调整为382180元。失业救济金标准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本市上年度最低月工资的80%计算,调整为880元。 五、本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的通知》(深人社规〔2010〕11号)同时废止。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6号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5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是指依法获得《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和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非中国国籍的人员。 第三条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与境外雇主订立雇用合同后,被派遣到在中国境内注册或者登记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下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境内工作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的,应当自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受境外雇主派遣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由境内工作单位按照前款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件的机构,应当及时将外国人来华就业的相关信息通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相关机构查询外国人办理就业证件的情况。 第五条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六条外国人死亡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第七条在中国境外享受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外国人,应当至少每年向负责支付其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生存证明,或者由居住国有关机构公证、认证并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生存证明。 外国人合法入境的,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行证明其生存状况,不再提供前款规定的生存证明。 第八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因社会保险发生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的,外国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第九条具有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国家国籍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其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按照协议规定办理。 第十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外国人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为外国人建立社会保障号码,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对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未依法为招用的外国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处理。 用人单位招用未依法办理就业证件或者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按照《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1年10月15日起施行。 附件:外国人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教育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蚌教人[2010]44号 关于做好2010年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人社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276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蚌人社【2010】135号)精神,现就2010年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教研员;学校电教机构电化教育教学人员;工读学校教师等。 二、事业单位实行按岗申报 各县(区)、学校要根据省人事厅、教育厅《转发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人发〔2009〕9号)精神,在《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规定的结构比例限额内,结

合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科学设置岗位,加强岗位管理。为了与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衔接,今年仍然在核定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评审,原则上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三、申报条件 今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条件要求仍按照原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教人[2005]6号)文件执行。 四、申报材料 1、表格和证书 (一)驻蚌单位所属学校,须出具市人社局开具的委托评审函一份。各县区所属学校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还须提交经市人社局审批的“评审计划审批表”(见附件) 县(区)教育局、局属单位报送《申报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单位汇总表),高、中、初级分别填写,各报一份,并将此表内容输入软盘(Excel电子表格)一并报送(见附件1),输入软盘的内容报送之前要认真校对。 (二)《中小学、中专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中学高级、中级须提交一式两份;初级一份。 (三)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须填写《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材料鉴定表》(一式两份);申报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填写《蚌埠市学级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简明登记表》,中级一式两份,初级一份(见附件2、附件3)。 (四)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校长岗位培训和校长提高班有关证书、获奖证书等均提交原件。 (五)凡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者,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写专题报告,报市人社局批准并出具《破格评审通知书》后,方可将评审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典型课例教学和答辩有关手续,合格后报相应评委会评审。 2、教育教学方面材料 (一)申报中学高级须根据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撰写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行动研究报告、教育叙事一篇。 (二)申报中学一级、小学高级须结合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撰写一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专业知识题库(社保考试必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业知识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 1.(D )负责对聘任的仲裁员以及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包括对仲裁申请的受理、仲裁庭组成、仲裁员的仲裁活动等进行监督。 A.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机构B.人社部门法制工作机构 C.人社部门人事管理机构D.仲裁委员会 2.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B )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A.半年B.一年C.两年D.三年 3.劳动争议由(D )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 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A.企业注册地B.劳动者户籍地 C.劳动者住宿地D.劳动合同履行地 4.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C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A.5日B.10日C.15日D.30日 5.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 D )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A.全体职工B.职工代表大会C.工会D.企业负责人 6.仲裁庭应当在开庭(C )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A.3日、5日B.5日、7日C.5日、3日D.7日、5日 7.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D )内结束。 A.7日B.15日C.30日D.45日 8.调解人事争议,应自调解委员会决定受理之日起(C )内完成调解。逾期未完成的,视为调解不成。A.10日B.15日C.30日D.60日 9.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B )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A.30日B.15日C.10日D.5日 10.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C )为共同当事人。 A.劳动者和用工单位B.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单 位 C.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D.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 1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D )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A.30日B.15日C.10日D.5日 12.仲裁案件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C )。 A.60日B.30日C.15日D.10日 13.劳动争议案件的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C )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A.5日B.7日C.10日D.20日 1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C)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A.1名B.2名C.3名D.5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