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支付方式

医疗费用支付方式
医疗费用支付方式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发展趋势是由后付制向预付制转变。预付制的优越性整体上要大于后付制,其原因是在预付制下医疗保险机构根据约定或测算己经事先确定了医疗费用的发生范围,预付制是近年许多国家纷纷采用的支付方式,主要包括按人头付费、定额付费、总额预算、按病种付费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分类付费(DRGs)。后付制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按服务项目付费,它是指将一个疾病的完整的诊疗过程分解为若干部分,由医疗保险机构分别支付费用。

一、按项目付费

按服务项目付费是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中最传统,亦是运用最广泛的费用支付办法,属于事后报销的支付方式。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采取的是按服务项目付费的支付方式,即将医疗服务分解为不同的服务项目,包括挂号、诊断、治疗、化验、仪器检查、药品、手术等,根据病人在医院中进行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服务量的多少支付费用。二、按人头付费

按人头付费是指由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医院或医生服务的被保险者的人数,定期向医院或医生支付一笔固定的费用。在此期间,医方负责提供合同规定的所有医疗服务,不再另行收费。

三、按病种付费

按病种付费是指通过统一的疾病诊断分类,科学地制定出每一种疾病的定额偿付标准(这个标准接近合情、合理、合法的医疗成本消耗),社保机构按照该标准与住院人次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住院费用,使得医疗资源利用标准化,即医疗机构资源消耗与所治疗的住院病人的数量、疾病复杂程度和服务强度成正比。按病种付费的特点是,医疗机构的收入仅与每个病例及其诊断有关,而与医疗机构治疗该病例所花费的实际成本无关。

四、定额付费

定额付费是指按照预先确定的住院日的费用标准支付住院病人每天的费用,按预定的每次费用标准支付门诊病人的费用。采用这种支付方式的同一医院所有病人的每日住院费用或者每次门诊费用支付都是固定的,与每个病人每日或每次治疗的实际花费没有关系。

五、总额付费

总额预算制即由医疗保险机构根据与医院协商确定的年度预算总额进行支付。医院必须为前来就诊的所有被保险人提供合同规定的医疗服务,但收入却不能随服务量的增加而增加;如果全部医疗服务的费用超出了年度总预算,医疗保险机构将不再追加支付,医院自负盈亏。

六、DRGs

DRGs全称为按疾病诊断相关组分类付费办法,这种方法是根据病例的特征以及资源耗费类型,将疾病按诊断、性别、年龄、身体状况等分成若干组,规定每一组病人及其疾病的治疗费率来统一付费,即针对供方费用控制的成本分担制度。

子女医药费报销规定

Origin?: To?: All DM & SM&Staff 所有的部门经理和处经理以及员工 CC: Stephane 一、目的: 为了贯彻公司关于子女医药费报销的福利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子女年龄不超过18周岁。 三、申报材料 在子女医药费发生后的30天内将以下相关材料交至人事部。 1)欧尚超市有限公司员工子女医药费报销申请单;(必备) 2)子女医药费发票原件和药品清单(在区级以上医院就医);(必备) 3)病历卡(医生签字并医院盖章)。(必备) 4)子女出生证复印件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必备) 5)员工与子女关系证明复印件(如:户口本) 6)其他医疗保险报销明细及凭证。(有则备) 四、职责 1.人事部职责: 审核申报材料、出具审核结果并交于财务部。 2.财务部职责: 核查人事部递交的子女医药费报销结果,并开具现金蓝单。 五、医药费报销范围: ●只可报销入职日期以后发生的子女医药费。 ●根据《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子女医药费报销比例详见附件。 ●若雇员为子女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或参加当地政府提供的针对子女的医疗保险时,公司仍提供此50%的医疗费用, 并且,公司报销金额与商业保险或当地医保报销金额之和不大于所有医保范围金额的100%。 六、报销的最高限额: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从第一次报销开始的12个月内报销金额不超过3000元;若入职未满一年,则按实际工作年限进行折算。(双职工的,只提供一方报销。) 七、其他注意事项 ?报销现金蓝单领取时该员工必须是在职状态。 ?为方便及时递交材料,每月1日至20日为材料送交人事部审核的日期,报销人可在次月16日起,在人事部领取报销现 金蓝单。 实施日期:2010年4月1日 附件: 子女医药费报销比例详见下表(若有未列项目按医保报销规定核算):

控制医疗费用的措施(新)

关于医院控制医疗费用的措施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优化质量、优化服务、降低成本、合理控制费用、减轻患者负担,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我院控制医疗医药费用提出如下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责任感。 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保持医疗服务价格稳定,为人民群众提供费用较低、质量较高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是医院工作的目标,也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有医疗资源总体不足、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保障机制不健全、群众就医需求提高以及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不足等多方面的原因,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是党委、政府和人名群众的迫切要求,是今年医院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落实到实处并见成效的标志之一。是各科室、广大医务工作者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这项工作必要性和责任感,必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落实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和公益性,认真抓好此项工作。 二、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目标的实现 1、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的原则,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涨,要求城镇职工均次住院费用控制在4221元,城乡居民次住院费用控制在2517元。为了保证城镇、城乡医保各项

指标达到要求,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前提下,要求各科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合理控制医疗总费用,不得推诿患者,不得将结算标准平均分配到每一患者,导致医疗资源浪费或医疗服务质量下降。 2、认真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常见疾病诊疗技术规范,严格掌握入院、检查、治疗、手术、出院、转诊指征和标准,不得接收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参合病人,也不得拒收符合住院标准的参合病人;不得擅自延长住院日或推诿病人让病人提前出院。 3、合理用药:①严格执行《基本药品目录》和《抗生素使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实行梯度用药、合理药物配伍,不得滥用药物、不得开人情方、开大处方、开“搭车药”;②因病情需要超出基本药品目录的自费药品,应告知病人或家属,并经签字同意,使用目录外药品不得超过药品总额的规定标准;③同种药品只能使用一种;④抗生素使用率≦60%;⑤严禁使用与住院病种治疗无关的药品;⑥每个科室药品比例不得超过医院规定的标准(含所有药品),全院药品比例不得超过40%;⑦出院带药一般疾病不得超过3日用量,慢性疾病不得超过7天用量。 4、合理应用医疗器材:①对参合农民的辅助检查、诊疗,要坚持“保证基本医疗”的原则,自觉执行《实施办法》,不得随意扩大检查项目:②严格掌握大型设备检查的指征,能够用常规检查确诊的不得用特殊检查,要求特检阳性率≧65%;③因病情需要必须到上级医院作大型仪器设备检查的,应当告知病人或家属并经签字同意;④治疗措施应当在基本诊疗项目范围内选择,因病情需要超出基本诊疗项目

医院关于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实施方案

医院关于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实施方案 为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根据鄂卫发【2012】10号文件和(内卫管字【201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设定控费目标,落实控费责任 将平均住院医药费、平均住院药费、平均门诊医药费、平均门诊药费额和22个病种进行单病种限价,将这些指标设定为控费目标。 将平均住院医药费限制在人均不超过2600元,将平均住院药费限制在人均不超过1200元;平均门诊医药费限制在人均不超过88元,人均门诊药费限制在人均不超过50元。将22种单病种进行单独限价。 采取措施: 1.财务部门,将各科室历年人均费用分别进行测算。根据测算结果加上本地区经济增长要素,对各科室分别制定具体人均指标。并和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分别签订责任状。责任状和一年一度的科主任任免直接挂钩。责任状签订期限为一年。 2.对22种单病种限价的每一病种审价科进行价格测算。然后根据测算的价格,就病种的各个环节邀请各相关科室主任、护士长,进行讨论并广泛征集意见。最后就这22种病的就医的各环节进行限价并严格执行。审价科要派专人对这

22种病进行跟踪审核。并签字认可后住院处方可为病人办理出院结算。 3.严格执行政府限定的项目价格标准,不分解收费、不另立项目收费。 二、加强医院内部管理 1.开展教育和培训,让医务人员对医院出台的各种控费文件精神都能认真落实。并作为一种诊疗行为规范认真执行。 2.对五个病种按卫生部的临床路径实施治疗。同时定期由医务科派专人对执行情况检查,并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解决。创造条件实施更多临床路径。 3.创新服务方式,通过优化服务流程缩短住院日,降低医疗费用,防止过度医疗。 4.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新会计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强化成本管理。以提高资源利用率。 三、控制医疗服务要素成本 采购成本上涨是引起医疗费用增长的重要原因,医院要严格控制。 1.全院80%以上的药品执行招标采购。同时配合用药合理性点评,查处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降低药品价格。 2.医疗设备、医疗耗材的采购按照政府集中招标采购要求货比三家,和周边同行医院购进价格进行比较,然后拿出

医疗费管理办法

医疗费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配合医疗制度的改革,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医疗费的管理,本着“因病施治、实事求是、有效使用、合理负担”的原则,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职工及家属医疗就诊等方面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检查与考核等。本办法适用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3 职责 综合管理部是医疗费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员工医疗费的核定。 财务部负责员工医疗费的台帐和报销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在职员工医疗费报销 4.1.1 所有在职员工参照《常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个人医保账户,持职工医疗保险病历卡和IC卡到定点医院机构诊疗或持处方到定点药点购药。4.1.2 异地安置人员、探亲、出差及经批准在外地就医的参保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按常州市的有关办法执行。 4.2 独生子女医疗费报销 4.2.1 凡在我公司享受医疗费待遇的独生子女,年龄在16周岁以内的均在报销范围(含超过16周岁目前在普通高中读书的独生子女)。 4.2.2 就诊人员的就医范围为公司所在地正规医院以及乡级以上的地方正规医院,但不得超过二个以上自定医院,对重症及特殊病情确需转院的,必须在市级(含县级)医院建议转院并持有正常转院手续的基础上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转院。公司大部分人员由外地调入,现家庭住址在外地,对于此类公司员工的子女可在原户籍所在地的医院就医。 4.2.3 独生子女在年内度发生的医药费实行分段累计,按比例负担的办法进行操作,个人支付的比例暂定为: 4.2.3.1 5000元以内部分单位负担85%,家庭负担15%。 4.2.3.2 5001-----10000元部分单位负担90%,家庭负担10%。 4.2.3.3 10001元以上部分单位负担98%,家庭负担2% 4.3 直系供养家属医疗费报销 4.3.1 在职员工无经济收入的直系家属,其医疗费报销比例参照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4.4 以上各项医疗费的报销由员工填写报销单,部门领导及综合管理部审批,财务部核准后给予报销。超出规定范围外的医疗费的报销必须经分管公司领导同意。 4.5 其他方面事宜 4.5.1 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医药费本公司不予报销,由所在家庭负担。 4.5.2 夫妻离异之独生子女医药费,子女为由本公司职工抚养者,仍享受本公司职工独生子女医药费待遇。非本公司职工抚养者,不享受本公司独生子女医疗费待遇。协议离婚按协议内容中明确的抚养责任处理。 4.5.3 职工子女医药费用由公司负责建立个人台账。 4.5.4 不准以治病名义滥开保健药品、营养补品发有其他非医疗物品;不准将药品转售给药贩牟利;不准他人冒名顶替本公司职工就医;上述行为一经发现与查实,按查实金额和五倍罚款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违纪者的政纪责任。

医院医疗费用控制方案汇编

医院医疗费用控制方案 根据《......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药费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药费用的控制,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结合我院实际,制定该控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解决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问题为出发点,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主线,以群众是否得实惠、医务人员是否受鼓舞为衡量标准,把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作为推进我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抓手。 二、组织保障 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医疗费用控制领导小组,将医药费用控制工作纳入了医院运营管理、日常监测指标,控费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控费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将检查督导结果进行通报。 三、控费目标 通过采取综合措施,我院门诊病人及住院病人次均费用控制在15%以内。 四、控费措施 (一)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1、继续实施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加强药品、耗材控制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卫规财发〔2009〕59号)和《四川省卫计委关于发布2014年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384号),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实行省级集中上网、医院带量采购、政府服务监管的药品采购模式,全部参加省级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合理控制药品耗材费用,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2、完善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终止妊娠药品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加强特殊药品临床应用合理性监管。同时,加强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加大临床抗菌药物应用点评力度,将使用频次不规范、超剂量使用纳入医疗质控管理。 (二)加强设备、器械的准入及管理 充分发挥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作用,科学规划、评估、论证,严把设备、器械的准入关。加强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建设,修订健全了制度和职责。按着政府采购目录规定对新购5千元以上的设备必须填写医疗装备购置申请论证表,并归入档案材料,设备档案由设备科专人建立,专人管理,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跟踪。 (三)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做到“四合理”

医药费报销有关规定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医药费报销有关规定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5213医药费报销有关规定办法Relevant regulations for reimbursement of medical expens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医药费报销有关规定 大病医疗保险范围中规定的报销比列【1】 大病医疗保险缴费范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大病医疗保险费。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 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凡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和区县地方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都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

而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不在“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2】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医疗费用: 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企业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社保医疗保险报销赔付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 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

降低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的控制措施

降低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的 控制措施 一、规范临床路径和治疗项目 临床路径管理是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控制不合理治疗费用的有效手段和方法,是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临床路径规定了特定病种或手术的住院天数、用药剂量和检验检查项目,能有效合理地配置与使用医院的资源,降低了治疗行为的随意性,缩小了处方的差异性,有效促进了合理诊疗,并降低医疗费用。医院应积极学习适宜诊疗技术,逐步加强临床路径管理,为患者提供高品质、高效率、低成本的医疗服务,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二、加强卫生材料管理 (一)实行阳光采购。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通过合理的竞价议价谈判,可看到同类产品的不同采购价格数据,通过对比可以看出不同医院的采购价,这些可以做为医院与供应商的谈判筹码,从而能进一步压低谈判价,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避免采购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吃回扣等贪污腐败现象,推进廉洁采购,从而降低病人费用。医院卫生材料采购中,高值耗材单价高,是医院管理的重中之重。高值耗材应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工作,不允许标外采购。对暂未列入集中采购范围的高值医用耗材和国家未要求进行集中采购的其他医用耗材(含检验试剂)产品,应根据“质量优先、

价格合理、临床需要”的原则和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确定采购渠道和采购单价。 (二)优先使用国产医用耗材。国家卫计委2015年出台的医疗费用控费意见里提到要优先采购国产高值耗材。但目前很多医用耗材,特别是高值耗材的使用仍以进口产品为主,大份额市场被外资企业垄断,导致医疗费用居高不下。这一局面正在逐渐被打破。因为随着国家实力的增长,以及医疗需求的不断增加和国家的大力支持,国产医用耗材的产品档次与质量逐渐获得国际市场认可。在国家降低医疗成本和本土耗材质量快速提升的背景下,国产医用耗材产使用率将逐步上升。医院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应优先使用国产医用耗材,降低卫生材料费用。 (三)加强卫生材料库存管理。医院日常管理中,卫生材料通常可以划分为高值耗材与低值耗材。高值耗材使用量大的医院,可以通过零库存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根据使用量与供应商结算。低值耗材因数量多、单价较低,医院很难通过零库存管理,造成成本增加。再加上目前医院信息系统管理水平普遍不高,二级仓库耗材管理难度很大,大多数医院耗材的信息化管理只实施到一级仓库,导致二级库材料的管理情况无法及时掌握,存在过度堆积、过期、破损、被更新换代的耗材被忽略等问题。医院应通过精细化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倡节支增效,科学计划采购量,并不定期进行二级库盘查,控制二级库库存,降低医院成本,从而降低

医疗费用结算和报销说明

医疗费用结算与报销说明 一、门诊费用结算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可使用医保IC卡或现金结算门诊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开据医保专用发票。医保卡个人帐户基金是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基金进度划入的,如果出现个人帐户基金不足以支付门诊医疗费时,参保职工用现金结算不足部分。 二、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凭医疗保险卡、单位证明和入院证到医院医保科登记并办理入院手续,交纳押金,出院结算时多退少补。出院结算时,职工交纳按医保政策规定的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包括以下费用: 1、支付住院起付标准(又称门槛费)。三级医院为700元,二级医院为550元,一级医院为400元。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递减20%,但最多不可低于门槛费的50%。 2、凡不属于《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均属自费项目。凡属于《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内乙类的及高值医用耗材,均按相应比例部分自付。 3、除去以上应自费的项目以外,进入统筹支付范围的,还需按比例分段自付。起付标准至6000元,6000元至12000元,12000元至26000元,在职人员分别承担15%、10%、5%;退休人员分别承担12%、8%、4%。 4、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医保政策规定个人年度统筹基金支付基本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26000元。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计算,由大额医疗保险支付 90%,职工个人负担10% 。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每人每保险年度18万元。 参保职工出院结算时交纳以上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其它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保局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职工出院结算时应同时核对医保收费明细表,必要时可查阅本人住院的费用清单,确认无误后在医保发票上签署意见。 三、在外地医疗机构就医费用结算与报销 在外地医疗机构就医费用主要包括职工因公出差、学习、驻外工作、法定探亲、异地居住(含退休人员随子女居住)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异地居住、异地安

省医保医疗费用报销须知

省医保医疗费用报销须知 一、报销时限 一个结算年度(指自然年度1-12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在结算年度内申请核销,结算年度的最末一个月的医疗费用可顺延至次年一月底。即1-11月份的费用必须在12月31日前报销,12月份发生的费用在次年1月31日前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二、报销标准 按照《浙江省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浙江省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规定执行。目录范围外的相关费用不予报销。转外就医所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先由个人自理10%后,再按医保相关报销比例结算。 三、报销范围 1、杭州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因急诊、计算机故障、磁卡消磁等 特殊原因垫付现金的。 2、职工因公出差或准假外出期间,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垫付现金的。 3、符合异地就医相关规定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 4、符合转外就医相关规定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 5、其它需报销的情况。

四、携带资料 (一)报销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员需提供: 1、单位盖章出具的《浙江省省级单位外诊、急诊医疗费用申请核拨表》; 2、就诊时记载的病历本; 3、由医保中心制发的医疗保险证历本; 4、有效医疗费收据; 5、医疗费用清单,住院需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6、住院出院记录; 7、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请携带本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报销人委托书); 8、柜台办理的已审批的《转外就医审批表》或《外地就医审批表》。 (二)报销工伤、生育费用的参保人员需提供 1.单位盖章出具的《浙江省省级职工生育、工伤费用报销申报表》; 2.准生证(即健康生殖证)或省级单位职工工伤费用报销专用卡; 3.围产期病历记录; 4.有效医疗费收据; 5.医疗费用清单,住院需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6.住院出院记录;

医药费报销管理制度

杭州西湖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医药费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职工的医药费报销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医务室的管理,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结合公司的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即试用期(大中专生一般为三个月,一般操作工为一年)满后的各类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务室的管理与医药费的报销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企管部、财务部、医务室、分子公司财务科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做好相应的工作。 (一)人力资源部 1.医务室管理及医药费报销各种政策制度的起草、解释、审查、修改; 2.医务室工作的日常管理; 3.与财务部、分子公司财务科的衔接工作; 4.按规定对医药费报销进行审核。 (二)财务部 1.承担职工医药费报销的结算工作; 2.承担与分子公司的医药费报销费用的结算工作。 (三)医务室 1.按规定对医药费报销进行核定和初步审核; 2.对员工看病就医记录进行统计、整理; 3.员工在厂外门诊就医的审核登记,员工住院登记。 第四条医药费报销标准 (一)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标准 符合规定列支范围内普通门诊医药费,在公司医务室就医或购药以及经公司医务室同意在公司外门诊就医或购药的,在规定限额内个人可向公司报销。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人每年可报销的最高门诊医药费额度如下: 厂龄满15年以上的员工,全年可报销300元; 厂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员工,全年可报销250元;

厂龄满5年不满10年的员工,全年可报销200元; 厂龄满1年不满5年的员工,全年可报销150元。 全日制大专以上和2001年(含)以前毕业的全日制中专生,其在毕业证书上的实际学年可加在厂龄上。 对于以前享受医药费报销的员工,按照以前的规定未报销完的余额,加在本制度规定的报销限额上。 门诊医疗费当年未报销完的,可依次累计到下一年。 (二)住院医药费报销标准 1.已办理医疗保险的员工的住院医药费由个人和医保机构按比例分担,公司不承担住院医药费的报销。 2.未办理医疗保险且符合本制度报销的员工,其住院医药费参照医险办大病保险方法执行,其符合规定列支范围内的住院医药费超过1000元部分可按以下比例向公司报销,但一年最高报销不超过5000元。当年未报销完的,不能累计到下一年。 厂龄满20年以上的员工,可报销规定部分的70%; 厂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员工,可报销规定部分的60%; 厂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员工,可报销规定部分的50%; 厂龄满5年不满10年的员工,可报销规定部分的40%; 厂龄满1年不满5年的员工,可报销规定部分的30%。 第五条就医管理 1.员工可以凭《员工就医报销卡》或考勤卡到医务室就医,《员工就医报销卡》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2.在公司外门诊须在事前经公司医务室同意方可报销;可以报销住院费用的员工须在住院前(急诊病例三天内)到公司医务室登记。员工可亲自到医务室办理相关手续,也可以电话通知,事后补办手续或委托他人代办手续,其中委托他人的,须经部门主管同意。 3.员工住院医院必须是区级以上医院。 第六条医药费报销时间 1.员工在厂外就诊的门诊医药费报销每年一次,时间为每年12月中旬。 2.员工报销住院医药费的时间不作限制。 第七条医药费报销程序

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措施

医院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措施 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负担,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就我院控制医疗机构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提出如下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责任感 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保持医疗服务价格稳定,为人民群众提供费用较低、质量较高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目标,也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有医疗资源总体不足、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保障机制不健全、群众就医需求提高以及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不足等多方面的原因,这里既有社会因素,也有卫生部门自身的原因,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是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是今年医院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并见成效的标志之一。各科室、广大医务工作者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责任感,必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落实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和公益性,认真抓好此项工作。 二、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目标的实现

1、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的原则,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涨,要求全院人均次住院费用控制在2200元,人均次补偿率>60%,自费比例≤15%。为了保证农合各项指标达要求,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前提下,要求各科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合理控制医疗总费用,不得推诿患者,不得将结算标准平均分配到每一患者,导致医疗资源浪费或医疗服务质量下降。 2、认真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常见疾病诊疗技术规范,严格掌握入院、检查、治疗、手术、出院、转诊指征和标准,不得接收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参合病人,也不得拒收符合住院标准的参合病人;不得擅自延长住院日或推诿病人让病人提前出院。 3、合理用药:①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和《抗生素使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实行梯度用药、合理药物配伍,不得滥用药物、不得开人情方、开大处方、开“搭车”药;②因病情需要超出基本药品目录的自费药物,应告知病人或其家属,并经签字同意,使用目录外药品不得超过药品总额的规定标准;③同种药品只能使用一种;④抗生素使用率≤60%;⑤严禁使用与住院病种治疗无关的药品;⑥每个科室药品比例不得超过医院规定的标准(含所有药品),全院药品比例不得超过医疗费用总额的45%;⑦出院带药一般疾病不得超过2日用量(静脉输液),慢性疾病不得超过7天用量(口服治疗药品)。 4、合理应用医疗器材:对参合农民应用有关医疗器材应本着质量可靠、实惠原则,坚决杜绝不合理应用,所用材料必须是国产器械,

医疗费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医疗费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医疗费报销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如果在外地就医的话,需要携带转院申请表或医疗保险非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以及医保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医疗费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无医保卡的参保人,提供本人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3、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注意:不是每日费用清单); 5、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如果出院小结手写在病历的要复印出院小结和病历封面;

6、疾病诊断证明书(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书); 7、未成年人同时要提供户口簿(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生育或终止妊娠的还需提供计生部门的相关证明(结婚证和准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农村五保户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交通意外要提供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骨折的要附加陈述受伤过程; 8、如在市外就医已办理备案的,需带转院(诊)申请表或医疗保险非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在外地长期居住的须提供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二、医保报销的条件是什么? 1、参保并正常缴费(指到出院时仍处在参保缴费状态)且待遇审核期满(以单位身份参保缴费满30天,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满6个月) 2、病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 3、资料完备 三、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

新农合医疗费用控制措施

满城县医院 新农合医疗费用控制制度 一、控制不合理用药的措施 我院在实施新农合制度的过程中着重采取了以下措施: 1、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办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医疗药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督促医疗机构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从而实现合理用药。同时,定点医疗机构也结合实际制定了规范用药行为的具体措施。 2、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目录。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落实满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目录外用药费用不超过总费用的10%。 3、建立用药监测评价机制。对临床用药情况建立经常化的监测评价机制,评价的内容:抗生素使用比例;针剂应用比例;次均处方费用;药品占整个医疗费用的比例;病因、对症、预防并发症等用药符合治疗指导原则的病历数;并用≥2种抗菌素的病例数;用药、医嘱、收费相符率等反指标进行监测。 在常见用药监测和评价上我们实施处方评价和病历审核两种形式加已控制。

二、控制不合理检查的措施 对合理检查的基本原则进行培训。强调必要性,明确诊断项目是否临床必需,分析检查项目对诊断疾病的敏感性和特异性。注重安全性。有些检查存在危险性,可能带来痛苦、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应结合病人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检查项目。保证经济性。在满足必要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费用低的检查项目,杜绝重复检查、变相重复检查。同时也制定了盯着措施: 1、加强监督管理。利用检查费用占就诊病人的费用比例、检查费用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检查项目的阳性率或阴性率等监测评价指标进行定期监测、检查与情况通报、反馈。 2、加强技术培训。一方面加强对医生病历采集、物理诊断技术以及临床思维能力的培训,另一方面加强对临床辅助检查的操作方法、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不同检查的相互关系等知识和技术培训,提高检查的质量和效果。 3、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有效教育医务人员追求经济效益,损害患者利益的临床行为,同时规定医疗机构不允许给临床工作人员下达经济指标等。 2011年1月1日

医疗费用报销暂行规定

四川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医疗费用报销暂行规定 为规范公司医疗费用管理,适当减轻员工在医疗期间的经济负担,参照集团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待遇的人员范围为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 二、本规定所指“医疗费用”为员工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的医药费和治疗费,门诊医疗费用由员工自理。 三、员工患病住院治疗,必须到公司指定的医院(不包括其附属门诊部及专科医院)就医。 公司指定医院目录: 1、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2、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口腔医院 3、四川省人民医院 4、成都市第一、二、三、四医院 如有特殊病症,须到非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按指定医院诊疗要求处理。 四、员工患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在入院前通知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及时与人事部门取得联系,咨询有关政策。 五、因病情危急需立即抢救的,先就近诊治,待病情稳定后转到指定医院住院治疗。 六、员工因公出差期间患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到县级以上医院治疗,

尽可能在入院前电话通知所在部门,事前通知有困难的,应在入院后二日内通知所在部门。 七、员工住院治疗期间的医药费、治疗费参照《成都市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中规定的统筹医院基金报销范围报销,报销比例如下: XX工龄 报销比例 1-5年6-10年11年以上 职别 A类80% 85% 90% B类76% 81% 86% C类74% 79% 84% D类72% 77% 82% E类70% 75% 80% 注:工龄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八、员工报销医疗费用应先由所在部门审核有效单据(医药费须附处方),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交财务部审核并按规定报销。 九、因工伤或患职业病需住院治疗的员工,医疗费用报销办法按照公司《劳动保险办法》中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女员工在符合国家政策的生育期间的住院费用报销办法按照公司《劳动保险办法》中有关生育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一、任何员工不得弄虚作假,或小病大治,若有以上行为,一经查实,公司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已报销的全额追回,并给予当事人记大过直至开除处分。 十二、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医疗费用报销理赔所需材料

医疗费用报销(理赔)所需材料 温馨提示: 学生如选择自行到社保中心报销基本医疗保险部分费用的,原件交由社保中心存档,复印件加盖社保中心印章后由学生交由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用以处理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的理赔事宜。 学生如选择委托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处理报销和理赔的,也需要预先复印下述材料一并交给泰康人寿保险公司。 一、门诊报销及理赔所需材料: (一)门诊发票原件(须加收费专用章); (二)医疗费清单(收费清单项目应完整且合计金额与发票金额相符); (三)门诊(急诊)病历;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泰康人寿公司办理的方可需要,自行前往社保中心报销的则不需要委托书,该委托书学生事务大厅已备好); (五)异地就医证明(如就医医院为外地的,可在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六)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七)若是意外伤害,还需要意外伤害证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八)参保人本人厦门本地且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复印件(中信、招商银行及信用卡除外,复印件不清晰的,须用黑色水笔将账号信息抄写清楚);

(九)参保人本人学校校园一卡通及学生证复印件(注:学校补充医疗保障的报销需提供校园一卡通复印件,一卡通与学生证复印在同一页,报销款将直接充到学生卡,如金额较大,则充到学生卡绑定的银行卡上); (十)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双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注意:身份证信息(正反面)与银行卡信息复印在一页纸上;且以上材料除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仅需一份,其他材料均需原件一份、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由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留存、复印件由泰康人寿留存),若为先至社保中心办理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门诊发票可为复印件,但必须同时提供社保的报销单(加盖社保中心蓝色章)。 二、住院报销及理赔所需材料: (一)住院发票原件(须加收费专用章)(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社保中心留存、复印件泰康人寿留存); (二)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收费清单项目应完整且合计金额与发票金额相符,且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社保中心留存、复印件泰康人寿留存); (三)住院病历或住院志(两份,一份社保中心留存,一份泰康人寿留存); (四)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两份,一份社保中心留存,一份泰康人寿留存); (五)异地就医证明(如就医医院为外地的,可在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医疗保险管理规章制度措施

医疗保险管理规章制度措施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措施 目录 1、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3、离休干部医疗管理措施 4、医保办公室人员行为规范 5、医保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制度 6、医保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一、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由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办”),并配备2—3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5.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病历、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有代取药证明的除外),及时报告医院医保办,医院医保办及时报告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原则,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 3.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4.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管理制度。 ①患者入院时,收费处要及时做好详细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医保卡号、住院号、诊断、科别、门诊医师、入院时间。为初入院患者编上新住院号,或为再入院患者查回旧住院号才能办理有关手续,避免一人多号或一号多人的情况发生。 ②患者入院后,各类医疗文件的书写由医护人员按规定按时完成;由护士核对、录入并执行医嘱;诊疗项目及费用的录入必须正确无误,对出现有项目无收费、有项目多收费或无项目有收费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完整版)医院成本控制措施

医院成本控制措施 为合理安排医院业务成本支出,保护医院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节能降耗,提高医院资源使用效率,实现医院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促进医院的建设与发展,制定本控制措施。 一、建立医院成本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成本控制工作。在财务处设立成本核算组,设置专职成本核算员岗位,负责完成医院成本核算和控制工作。 二、实行财务统管,医院一切成本的核算纳入财务处管理监督范围。 三、加强成本控制宣传,把成本控制工作列为全院的重要工作,全员参与,分级管理,统一核算和分析调控,用成本率指标来指导科室增收节支。 四、按照业务科室架构划定责任成本单元,明确科室主任是成本单元第一责任人,科室护士长具体落实科室成本控制工作。 五、医院所有成本开支必须遵循预算管理原则进行,成本开支必须在预算审定的项目和额度中安排,严格执行预算的成本定额、成本计划,并严格按照医院付款审批权限审批。 六、成本控制实行双核对制。 (一)、成本支出发生时,相关职能部门按照预算权限的划分,对成本数据进行认真核对和登统。月度末,各职能部分成本数据统一报送财务处成本核算组,由专职成本核算员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作

出分析报表,反馈各成本责任中心,上报成本管理领导小组决策。 (二)、成本支出发生时,财务处预算会计依据年度预算审定结果,记录预算开支项目和金额,季度末编制预算开支季报表,反馈各职能部门,上报预算管理委员决策。 医院节能降耗计划 随着医院的不断发疑,能源和低值易耗品等方面的支出费用越来越大,为切实降低成本,减少浪费,增强职工的节能意识、成本意识、环保意识,强化节能管理,落实节能措施,科学合理使用能源,尽力降低能耗。努力建设节约型医院,医院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节能降耗工作,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联动,广大干部职工同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成立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和护士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将节能降耗工作纳入单位日常工作事务,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措施,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力求取得实效。 二、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宣传教育 为把节能降耗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中层干部会、职工会、科室会议、宣传栏等宣传载体,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学习有关节能降耗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教育全院干

股份公司本部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股份公司本部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一、报销医疗费用须知 (一)、报销准备的材料 1?门、急诊医疗费用的报销: 1).北京市门诊诊疗费专用收据;(一级医院2.5元二级医院3元三级医院4元); 2).北京市门诊专用收据;如果是急诊、急诊留观(未收住院)的收据上要加盖急诊章; 3).北京市医疗保险处方、药品明细清单;如果是急诊、急诊留观费用(未收住院)使用的是盖急诊章的 急诊专用处方; 4).检查治疗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5).职工因公出差,患急症不能回本市就医的,在外地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收据上要加盖急诊章,报销 时还需附因公出差证明书; 6).因病死亡报销时需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 7).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留观证明。 2?急诊留观并收入住院前七天(含住院当天急诊)费用的报销 1).盖有急诊章的急诊专用处方; 2).收据上加盖有急诊章; 3).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4).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留观证明; 5).出院诊断证明; 6).因病死亡的还需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 7).《医疗保险手册》。 3?参保人员全额垫付住院费用的报销(即未拿《医疗保险手册》在医院进行医保结帐的) 1) . 住院费用结算清单; 2) . 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3) . 出院诊断证明; 4) . “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单位专用收费”或“中国武装警察部队医疗单位专用收费票据”; 5) . 《医疗保险手册》; 6) . 职丄因公出差患急症不能回本市就医的,在外地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报销时还需附因公出差证明书; 7) . 因病死亡的还需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 4?异地安置人员医疗费用的报销 (1)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 1).本人选定的异地的定点医院的处方; 2).药品、检查、治疗的明细清单; 3).有当地财政部门监制章的、并盖有该医院章的专用收费收据; 4).诊断证明或急诊留观证明。 5).《医疗保险手册》。 (2)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1).本人选定的异地的定点医院的住院收据; 2).诊断证明或出院证明; 3).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和明细表;

医疗费用控制整改措施精编版

医疗费用控制整改措施 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医疗费用控制整改方案 为了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市计委《关于2017年1-5月医疗费用控制情况的通报》情况和县卫计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院长为医疗医疗费用控制主要负责人,业务副院长直接管理医疗费用控制情况,临床各科室主任具体负责本科室医疗费用控制,使每一位医务人员掌握医疗费用控制相关政策。 二、主要整改措施 1、加强对医务人员管理。强化“三基三严”训练,提升医务人员基本素质;完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病历处方质量、诊疗规范等院内检查、评价;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 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收费价格及药品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清单制度,严禁自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 3、要进一步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原则,能用一线药的不使用二线药,能用一种药的不使用多种药,杜绝药品过多,药量过大的现象。对检查费用进一步控制,实施领导亲自抓实外,严格控制各项检查项目超范围,超次数的重复检查。 4、继续完善住院病人验证、查对记录,严防挂床、门诊转住院的情尖况发生,严格掌握住院指征,严禁分解住院等情况发生。

5、严格医嘱、处方、检查单、病程记录与费用清单一致。 6、将合理诊疗行为作为对医务人员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发现有不合理诊疗的医务人员按照“医院院规”扣除当事人相应绩效,并与当事人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等挂钩。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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