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急管理办法

公司应急管理办法
公司应急管理办法

公司应急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公司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址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将抗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后置处置等活动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各所属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应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具体执行本办法第七章的规定。

第四条【工作原则】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

第五条【总体要求】公司应建立完善管理体系,积极借鉴国内外应急管理先进理念,采用科学的应急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一)公司将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纳入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与公司同步实施、同步推进。

(二)公司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应急培训演练体系、应急队伍建设体系、应急保障体系等。

(三)公司应加强应急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及时发现应急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确保应急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第六条【政府监管】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应依法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在有关部门的知道、督促下,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建立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远的演练和培训,落实各项防范和处置突

发事件的措施,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或组织开展的应急管理检查、督查,参与社会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配合开展突发事件应对责任追究,并将有关工作情况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备。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工作职责

第七条【领导责任】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总负责。公司各类突发事件管理分管部门的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协助总经理落实应急管理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统筹协调和管理公司相应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对企业应急管理付重要领导责任。分管安全质量部的公司领导具体分管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其他公司领导负责指导监督分管部门、所属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

第八条【组织机构】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急管理综合协调部门和各类突发事件分管部门及其职责,配置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内容和性质、管理范围、管理跨度的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

(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质量部的公司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安全质量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分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所属企业的主要负

责人。

(二)应急管理综合协调部门

由安全质量部承担。

(三)应急管理分管部门

按突发事件类型和发生场所,分别由安全质量部、办公厅、党群工作部承担。其中安全质量部分管公司工程管理服务现场、项目评估调研考察现场的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类、事故灾难了突发事件;办公厅分管公司办公区的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类、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党群工作部分管公司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第九条【领导小组职责】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统一领导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研究决策应急管理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应对方法。

(二)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方针政策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

(三)审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监督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并持续改进。

(四)督促有关部门和所属企业主动与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对接,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五)加强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应急平台建设。

(六)做好突发事件的报告、处置和善后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舆情监测、信息披露、新闻危机处置。

(七)组织参与社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

第十条【综合协调部门职责】应急管理综合协调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公司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二)组织编制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三)组织协调专项突发事件拥挤管理分管部门开展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

(四)在跨界突发事件应急状态下,负责综合协调公司内部资源、对外联络沟通等工作。

(五)完成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分管部门职责】应急管理分管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培训和演练。

(二)负责专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会同突发事件发生部门开展专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其他部门职责】其他部门主要职责:

(一)经营财务部:负责审核应急管理的经费预算,提供资金投入保障。

(二)法律事务部:负责应急管理相关法律事务工作,包括应急管理制度、预案的法律审查,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法律事务咨询、评估等。

(三)监察审计部:负责应急管理相关财务审计与违规违纪

案件的内部调查处理。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应急管理相关人力资源配备,统筹组织公司应急培训。

(五)其他部门:按照公司要求参与相关预案编制、评估、演练、培训工作;对部门员工开展应急管理教育培训;按

照公司要求全力配合开展应急处置。

第十三条【突发事件发生部门职责】突发事件发生部门主要职责;

(一)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报告事件信息。

(二)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临时处置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三)会同专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分管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救援

工作。

第十四条【部门应急管理责任制】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应明确一位部门班子成员负责分管本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明确负责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处室和联系人;建立落实覆盖本部门全体职工和岗位、全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的应急管理责任制。

第十五条【过程管理现场应急管理责任制】公司各工程管理现场负责人(总监或项目经理)是本现场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现场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应建立健全本现场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明确有关人员及其职责,落实覆盖本现场全体职工和

岗位、现场管理全过程的应急管理责任制。

第三章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的管理办法,规范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批准、发布、备案、培训、演练、评估和修订的工作流程和要求。

第十七条【危险源于风险分析】公司应在危险因素分析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确定有关危险源、可能发生各种突发事件的类型和数量,进行突发事件分析分析,并指出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后果,分析结果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公司应加强给类突发事件的分先识别、分析和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组织编制各类应急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对应、内外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

其中,安全质量部负责编制公司总体应急预案,各应急管理分管部门负责编制有关专项应急预案,各工程管理现场项目监理部(项目管理部)负责编制现场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

第十九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批准、发布与备案】公司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内部评审,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评审或者交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审验;评审完成后,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发布,安全质量部按规定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需要进行外部评审的应急预案,由安全质量部报送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评审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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