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14年5月20日

检修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一、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二、设备能量释放与安全措施

三、焊接作业的安全规定

四、受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五、电气检修管理规定

六、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七、起重作业管理规定

八、机械事故的预防

九、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十、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十一、违章操作心理分析

一、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检修前,辅助机具、设备和工器具、劳保用品要严格进行详细检查、整改,检查及整改必须有明确责任人及时间节点。

2、对于每一个检修项目,现场分析检修过程中存在安全风险,针对风险落实安全措施及责任人,写入检修计划中。

3、检修过程中,每一项检修任务都要明确一名具体安全措施落实负责人,落实到人头上。

4、检修前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动员。

5、开始每一项检修任务时,安全措施落实人对小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检修任务、每个人具体工作、存在风险、应落实安全措施)

二、设备能量释放与安全措施

1、检修前确认:已经切断水、电、气和风源,并设置警示提示牌,且每每检修养成这样的习惯!

2、危化品设备、管道,检修系统与非检修系统必须加盲板,检修部分必须清洗、置换、检验分析合格。

3、进入易燃易爆易中毒的设备管线等密闭容器内进行检修时,置换后空气中氧含量应在19—22%。

4、清理粉尘设备时,必须使用非铁质金属工器具,清理粉尘动作要轻,尽量避免粉尘飞扬,清理粉尘作业时,周围现场严禁有动火作业。

5、动火分析合格标准按照动火制度的规定进行。

6、检修用的盲板要逐个检查、编号登记,高压盲板要进行探伤后,方可使用。

7、排除检修现场的危险因素,对现场的等高爬梯、栏杆、平台盖板等,均应认真检查消除缺陷,做到安全可靠。

8、各种重要阀门、开关挂上禁动牌,危险地区挂上警告牌。

三、气瓶使用的安全规定

1、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有防震圈,乙炔瓶必须有回火器,乙炔瓶严禁倒放。

2、气瓶防震、防撞、放热、防油脂。气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尽,必须留有0.05MPa以上的剩余压力。

3、氧气瓶放气和打开减压器时,动作必须缓慢,防止发生燃烧着火事故。

4、氧气瓶、乙炔瓶气带、压力表用前每每检查,严禁损坏。

5、焊炬点火时,应先把氧气稍微打开,然后打开乙炔阀,停用时,反之,以防火焰倒袭。

四、焊机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严禁作业人员两只手同时触及焊把线、搭铁线,否则极易造成触电危险。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不用的时候一定要断电。

焊机要设独立开关,安装可靠的漏电保护器。电焊机需采取保护接零措施。

五、受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作业人必须申请办理作业票,并得车间主任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有危化品管道的罐内作业,连接管道必须进行加盲板,其他阀门关闭手阀,自控阀要关闭气源,所有阀门均必须挂牌警示。

3、必须切断动力电源,并使用安全灯具:动力设备电源必须拉闸断电,设置警示牌,罐内作业,照明必须使用12伏电源。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罐上下人孔打开,进行置换通风,检测氧气含量(19—22% )、易燃易爆气体含量(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五、电气检修管理规定

1、电工持证上岗,必须穿戴绝缘鞋(干燥)、绝缘手套、绝缘工器具作业。

2、电气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

3、电气作业必须事先断电挂牌。

4、电气作业必须遵循:停电、断电、验电、接地二次保护的程序作业

5、电气作业必须两人以上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督监护

6、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验电,确认线路无电后,方可装接。

7、检修完毕后,接地线拆除后,应视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作业,并将工作终结,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检修负责人要认真检查。

六、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合高处作业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过于肥胖、晕高症、身体不适)。

2、登高作业前,必须办理登高证得到批准(2米以上或附近有罐、坑、转动机械设备、斜坡上作业也视为登高作业)。

3、登高作业应使用合格安全的登高梯子,严禁利用钢构、管路攀爬作业,使用梯子必须有两人以上监护。

4、登高人员穿软底鞋、系安全带(作业地点固定)、戴安全帽。

5、高处作业中,一般禁止交叉作业,凡是因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的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

6、高处拆卸的部件必须置于地面或在上面牢固固定。

7、遇有6级以上大风、暴雨和雷电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六、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6、作业人员,要离普通电线1米以上,高压电线3米以上,并严防触碰电线。

7、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罐顶部施工时,应有专人监护。

七、起重作业管理规定

1、所有参与吊装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

2、大型起重作业,划定警戒区,设置安全标志,非起吊施工人员严禁入内。

3、重物吊运过程中,任何人不得靠近吊重物。

4、起重设备、机具、钢丝绳、卡环等必须事先检查合格,并与电气线路保持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5、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容器、电线杆、危险厂房等物体上拴吊绳或揽风绳。

6、严格执行“十不吊”。

5、起吊作业,应确定一人统一指挥,但现场作业人员发现紧急危险情况时,都可以发出停止作业信号或避让信号。

八、机械事故的预防

1、必须确认断电、挂牌。

2、必须点动开关二次确认彻底断电。

3、设备彻底泄压、排空、降温或清洗。

4、与设备连接的管道阀门,危化品的需加盲板,其他管道阀门彻底关闭,并设置警示牌。

5、自控阀必须关闭气源。

6、局部照明应采用36伏安全电压,禁止使用110伏或220伏的电压。

7、检修作业所使用工器具必须事前检查无安全隐患。

九、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1、在有氨、酒精、粉尘等易燃易爆场所、堆放易燃物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得到批准。

2、呈装易燃易爆介质的设备、管道或粉尘设备、管道动火,需将检修与非检修系统加盲板隔绝。且检修段用氮气等惰性气体置换,并经合成氨检测合格。

3、现场彻底清理干净,粉尘现场有必要进行湿化处理。

4、易燃易爆、粉尘岗位动火作业,电气设备必须防爆,焊机搭铁线必须搭在被焊物上。电源线无损坏及接触不良现象。

5、现场事先备好消防水、灭火器。

6、易燃易爆场所、有易燃物现场动火完毕,必须对现场彻底检查,防止余灰复燃引起火灾。

十、临时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必须填写临时用电联系工作单,由电工接电,非电工任何人禁止操作。

2、临时用电电源线的敷设应该按照一定的高度规范敷设,禁止从人行道、危化品设备、高温设备上敷设。

3、临时电源线接口断路器必须是装有漏保的断路器。

4、临时电源线、移动设备不用时必须断电。

5、移动临时电源线及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先断电再移动。

6、临时电源线、移动电气设备注意防水。

违章操作心理分析

(一)侥幸心理

是许多违章人员在行动前的一种重要心态。把出事的偶然性绝对化,在实际操作中认为"违章不一定出事,出事不一定伤人,伤人不一定伤己"。这些人,不是不懂安全操作规程,也不缺乏安全知识,技能水

平也不低,但是“明知故犯”。

(二)惰性心理

侥幸心理的一种,在作业中能少动就少动,能省力便省力,能将就就将就的一种心理状态.

a.干活图省事,嫌麻烦。

b.节省时间,得过且过。

(三)麻痹心理

麻痹大意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心理因素之一。行为上表现为马马虎虎,大大咧咧,盲目自信。

a.盲目相信自己的以往经验,认为技术过得硬,保准出不了问题。

b.是以往成功经验或习惯的强化,多次做也无问题。我行我素。

c.高度紧张后精神疲劳,也容易产生麻痹心理。

d.个性因素,一贯松松垮垮,不求甚解的性格特征。自以为绝对安全。

e.惯性操作,不注意周围环境和条件的变化。

(四)逆反心理

是一种无视社会规范或管理制度的对抗性心理状态,一般在行为上表现:你让我这样,我偏要那样;越不许干,我越要干等特征。

a.显现对抗:当面顶撞,不但不改正,反而发脾气,或骂骂咧咧,继续违章。

b.隐性对抗:表面接受,心理反抗。

(五)逞能心理

争强好胜本来是一种积极的心理品质,但如果它和炫耀心理结合起来,且发展到不恰当的地步,就会走向反面。

a.争强好胜,积极表现自己,能力不强但自信心过强,不思后果、蛮干冒险作业。

b.长时间做相同冒险的事,无任何防护,终有一失。

(六)冒险心理

冒险也是引起违章操作的重要心理原因之一。

a.理智性冒险,为了一个神圣的目标,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英雄

b.非理智性冒险,受激情的驱使,有强烈的虚荣心,怕丢面子,硬充大胆。--蛮干

(七)从众心理

指个人在群体中由于实际存在的或头脑中想象到的群体压力,而在

知觉、判断、信念以及行为上表现出与群体中大多数人一致的现象。

a.自觉从众,心悦诚服、甘心情愿与大家一致违章。

b.是被迫从众,表面上跟着走,心理反感。

(八)无所谓心理

表现为遵章或违章都满不乎。

a.是本人根本没意识到危险的存在,认为章程是领导用来卡人的。

b.是对安全问题谈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比起来不要,不把安全规定放眼里。

c.认为违章是必然的,不违章就干不成活。

(九)好奇心理

好奇心强。什么都感觉很新鲜,乱摸乱动,使人和设备处于不安全状态。

因周围发生的事转移注意力或影响正常操作,造成违章事故。(十)情绪波动思想不集中

情绪是心境变化的一种状态。

顾次此失彼、手忙脚乱。

高度兴奋导致不安全行为。

(十一)技术不熟练遇险惊慌

对突如其来的异常情况,惊慌失措,甚至茫然。

无法进行应急处理,难断方向。

(十二)工作枯燥厌倦心理

从事单调、重复工作的人员,容易产生心理疲劳和厌倦感。

重复不断无变化的、缺乏自主性、感觉不到有意义和重要性。(十三)错觉下意识心理

这是个别人的特殊心态,一旦出现,后果极为严重。

错觉是有刺激物的情况下发生的,一般不会消失(不同于幻觉)。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监督,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二)本规定只适用于公司下属的分输站场。 (三)各控股公司、分公司需参照总公司模板自行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 将审批相关资料存档保存,审批后一周内需将有关资料回传至安全管理部进行备案。第二条基本定义凡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耀、仓、管道、下水道、沟、坑、井、池、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分级管理。分为三级: (一)一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在不涉及有毒、易燃可燃和窒息性气体介质的受限空间,或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中,对设备进行完全隔离或孤立,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 (二)二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1、停工检修后将物料全部送出装置外罐区的工艺装置,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 2、运送到安全地点的盛装过有毒或易燃可燃介质的设备容器,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 (三)特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中,对设备进行完全隔离或孤立,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者因条件限制无法对设备内物料完全清理干净的受限空间。 (四)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员需要进入受限空问时,可先不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但是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器具,事后要按照特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补办手续。

第四条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二)作业许可证办理人应根据生产介质的危害因素安排对受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或检测,1小时内完成采样分析工作。 (三)根据分析报告,确定作业许可证级别。结合危害识别评估结果由有关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措施,施工项目负责人、分输站场现场安全负责人和施工作业负责人共同落实安全措施。 第五条受限空间作业审批要求及《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一)一级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编写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必须由编写单位盖章),并完成一级作业施工方案审批表(方案报批顺序分别为作业单位负责人、站场),审批完成后由站场开据“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将审批相关资料(审批表、动火证、施工方案)交由站场自行存档保存,并将有关资料回传至安全管理部备案。 (二)二级受限空间作业,编写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必须由编写单位盖章),并完成二级作业施工方案审批表(方案报批顺序分别为作业单位负责人、站场、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部)审批完成后交由安全管理部,并由安全管理开部据"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将审批资料(审批表、施工方案、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交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存档,各单位备份存档。 (三)特级受限空间作业,编写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必须由编写单位盖章),并完成特级作业施工方案审批表(方案报批顺序分别为作业单位负责人、站场、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部、公司技术总监、公司安全总监、公司总经理)审批完成后交由安全管理部,并由安全管理部开据“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将审批资料(审批表、施工方案、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交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存档,各单位备份存档。 (四)作业负责人应根据受限空间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审批完成后至安全管理部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施工单位作业安全管理、明晰安全作业要求,确保项目施工作业安全,根据集团公司HSE管理制度和项目建设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业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安全伤亡事故发生。 二、作业准备: (一)危害告知:施工作业之前,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让作业人员熟知岗位风险。 (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项目组工程技术人员针对分项工程作业特点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施工作业人员掌握控制措施和方法,防止事故发生。 (三)作业培训和作业票证培训:施工作业前,对持证的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对相关作业的票证使用进行培训。 (四)现场标准化和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项目部在工程现场入口处设置体现公司形象的标志及“五牌一图"。 2、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材料和设备必须按施工总图管理的要求进行布局,放齐,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施工现场的沟、坑槽设围栏、盖板,现场的孔洞、建筑物、临边、高空作业区、吊装作业区、射线作业区等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所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或拆除。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HSE,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三、分项作业安全规定 (一)一般风险作业: 挖掘作业(地面挖掘深度不超过0.5m),登高作业(两米以下)等要穿戴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必要时有监护人员,并做好警示标志。 (二)、较大风险作业: 1、无损检测 (1)探伤工作前应申请放射许可。 (2)做好放射线的安全防护工作,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安全线,挂上安全防护警戒标志,夜间应设红灯以示危险,并有专人看管。 (3)工作许可的复印件应贴在现场进口的告示栏中,以告知其他人员。 2、有限空间作业 (1)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素,制定安全工作方案。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连续检测记录等文件存放现场。 (3)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 (4)受限空间内的温度应控制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 (5)受限空间内可能出现坠落或滑跌,应特别注意受限空间中的工作面(包括残留物、工作物料或设备)和到达工作面的路径,并制定预防坠落或滑跌的安全措施。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规范项目特种作业管理,使特种作业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特种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特种从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审定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审定工作。 3.2项目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特种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 3.3 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写工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的档案管理工作。 3.4架子班班长对本架子队的特种作业全面负责,负责为落实安全措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并制订各分项工程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报项目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 3.5特种作业人员负责提供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4规范和标准 4.1特种作业辨识 4.1.1安保科依据国家、地方关于特种作业的强制性规定,对项目特种作业进行辩识和分类。

4.1.2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部安全管理台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台账(机料科负责),并按照规定向项目部报备。 4.2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并编制专项管理方案,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主管副经理和项目部经理审批后实施。 4.3 制定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3.1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管理方案制定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审核批准后发布实施。 4.3.2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必须符合项目特种作业实际需要,不得随意摘抄。 4.4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管理 4.4.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如身体条件、培训经历、工作经历等。 4.4.2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上级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从事相应的工种的作业。 4.4.3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后,必须定期复审。 4.4.4 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档案管理,项目在技术档案中保留操作证复印件及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4.4.5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前,作业队技术员或现场质检工程师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4.6涉及特种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安全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且须在检验有效期范围内。 4.4.7特种作业机械设备检验工作由所在架子班具体负责,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监督实行。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作业要求 1.装置在检(抢)修前,车间对检(抢)修作业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以及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针对识别出的风险和环境因素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制定检(抢)修方案,安环部、生产部、项目部等职能部门对检(抢)修方案进行审批后实施。 2各单位在实施各类安全作业时,为确保作业安全,必须配备专人监护。 3各车间负责设立现场检修办公联络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车间专业管理人员、监护人、化验分析人员、装置电气工作人员等必须在检修办公联络处集中办公,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现场作业前,作业所在单位人员与施工人员进行以下方面的现场交底: 1)施工项目的具体内容; 2)装置、设备的生产特点和QHS要求; 3)周围环境和作业对象的潜在危险和应急措施; 4)确定具体的工作位置。 5作业所在单位负责检查安全消防设施,使消防水源、水量、水压、消防器材处于正常备用状态。施工现场通道和消防道路要符合《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畅通无阻,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车辆,应按规定路线和速度行驶,按指定的位置停放。 6对施工人员的要求 1)承包施工方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2)在施工前,施工人员必须经过QHS教育,方可施工。 3)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化工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标准》等文件要求。 4)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交底一定要清楚,外来施工单位必须按甲方代表现场交底的施工要求施工,不得损坏仪表管线和电缆线等设施。 5)施工人员进入作业区应持有进入该区作业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要使用票证夹。 6)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按作业票证中规定的管理规定进行确认。 7 现场作业保护着装要求 1)施工人员进入生产、检修、施工现场作业,必须穿戴好所需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劳动鞋、工作服。不得穿露头鞋或拖鞋,戴安全帽必须要系好帽带,不准穿短袖及其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装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 2)架子工及登高作业不得穿硬底鞋,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3)凡进入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根据有毒有害气体的种类和浓度,必须选择佩戴合适的防护器具。 4)凡进入高电压场所,必须根据电压高低选择适当的绝缘防护用品并穿戴好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5)凡进入酸碱及含腐蚀性物质的场所作业,必须穿戴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8 防火要求 1)生产装置区均为防火区域,严禁携带各类火种、引火物、易燃易爆和

射线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目录 1 目的 (3) 2 范围 (3) 3 定义 (3) 4 职责 (3) 4.1 健康安全环保部 (3) 4.2 质量管理部 (3) 4.3 工程管理部 (3) 4.4 PMT (3) 4.5 监理单位 (4) 4.6 射线检测机构 (4) 4.7 承包商 (4)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4) 5.1 基本要求 (5) 5.2 射线源管理 (5) 5.3 作业管理 (6) 5.4 应急处理 (8) 5.5 射线作业许可办理流程 (9) 6 参考文件 (10) 7解释权归属及生效时间 (10) 8附录 (11) 附件1:射线作业许可证 (12)

附件2:射线作业许可管理流程图 (13) 附件3:射线探伤作业告知书 (14) 附件4:射线作业告知书送达登记表 (16)

1 目的 为规范射线作业,控制射线作业风险,明确射线作业的安全管理范围、职责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项目所属区域。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 健康安全环保部 1.负责制定与修订射线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2.根据本办法要求对承包商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负责射线作业的备案,作业前将射线作业相关信息在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公示。 4.2 质量管理部 1.负责射线检测机构的单位资质能力审查。 2.负责独立第三方检测单位的射线检测计划的审批、人员资格的审查和设备的检查。 3.参与射线作业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查。 4.3 工程管理部 1.负责射线作业与施工界面交叉的协调。 2.负责射线作业监督区涉及不同PMT的许可证的审查。 3、负责对射线作业书面告知书进行备案。 4.4 PMT

1.目的 为确保在检维修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小修和维修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每一项施工作业。 3.职责 安全部门是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施工作业的风险控制和环境保护管理 4.1.1 对于大、中、小修和维修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每一项施工作业,生产部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填写《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清单》和《环境影响评价表》。认真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评价,制定消减措施,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 4.1.2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4.1.3 施工单位对每一项施工作业必须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4.2装置检维修安全管理内容 4.2.1装置检维修前,必须作好装置停工检维修的准备工作,成立检维修临时组织机构,对检维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机构中必须包含安全组,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检查、总结,车间各检维修现场都必须派专人负责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4.2.2停工检维修项目应作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4.2.3负责检维修的人员应对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零件及各种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进行认真的检查与配备,根据检维修任务布置检维修现场,保证各通道畅通,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各种设备、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等要进行修复或更换。 4.2.4 装置停工检维修必须制定停工、检维修、开工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生产、技术和安全人员讨论后,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2.5 装置停工前,要按照工艺要求绘制出盲板图和盲板拆装表,盲板加装完毕后,由生产部确认后,方可进行检修。

山东德川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审核:批准: 2015年12月10日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对公司内各种作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各种作业安全。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作业。 3职责与权限 3.1 公司安环科负责各类作业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动火、高处、受限空间、抽堵盲板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设备科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吊装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 3.2 作业负责人对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4程序和基本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 各类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手续,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4.1.2 当在同一作业点有多种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4.1.3 作业中焊接、电工、登高架设、带压堵漏等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资格。 4.2作业管理 4.2.1 动火作业按《动火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2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3 高处作业按《高处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4 抽堵盲板作业按《抽堵盲板安全规范》执行。 4.2.5 动土作业按《动土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6 断路作业按《断路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7 受限空间作业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8临时用电作业按《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3作业人员管理 4.3.1 作业负责人 作业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3.2作业人 作业人应对作业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 4.3.3监护人 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可由作业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4.3.4分析人员 分析人员应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作业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4.3.5安全员 执行作业的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对各类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负责监督办理作业相关票证,并检查相关作业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作业时,分公司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4.3.6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作业的各级审批人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作业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审查安全作业许可证,并通过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判断作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5 相关文件 5.1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5.2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5.3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5.4 《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规程》

文件编号:RHD-QB-K462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设备检维修作业管理制 度标准版本

设备检维修作业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设备检维修、检测过程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设备检维修可分为:计划检修和非计划检修二种: 1.计划检修包括设备大修、中修等有计划的维修。 2.非计划检修是因特殊情况(如管道泄漏、机器突然损坏等)而作出临时检修决定。有短期检修,局部检修、日常维修,事后检修等。 二、设备检修维修提出和实施

1.大修、中修计划由各组提出,生产管理责汇总,再由生产管理编制维修计划,技术负责批准。 2.短期检修、局部检修、日常维修和事后检修由生产管理实施,并对安全检修加以监督。确保检修能顺利进行。 3.装置停车大修必须做到事项 1)大修由车间主管作为检修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科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实施,负责搞好项目落实,材料的准备,安全施工方案的确立及劳力的准备等工作。 2)对大修实施方案和大修作业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应安全、可行、可靠、合理。 3)大修时,做到由检修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面向现场,分工负责,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4)特种设备检修必须由具备相应检修资质的单位进行。 5)设备大、中修要填写竣工验收报告单,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设备检修安全规则 1.加强检修工作小组领导,做到安全组织、安全任务、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四落实“。 2.一切检修项目应根据检修计划,到安全处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3.凡在厂区内需要动火、入罐、动土、高处作业、等都应到安全主管办理相关的作业票证,电气作业应到生产办办理电气作业票。检修单位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HG23011-23018-1999《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并检查和落实安全措施。 4.检修传动设备或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

现场检测安全管理制度 1.现场检测的控制是确保检测结果质量的重要环节,现场检测环境符合控制的要求,保证 现场检测结果的有效性,保障人身设备安全。 2.金属监督室负责人应督促和检查检测人员执行现场检测安全管理规定。 3.从事射线探伤人员必须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领取 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方可上岗操作。 4.检测人员应自觉遵守现场检测安全管理制度,熟悉现场检测环境的控制要求,优质安全 完成检测任务。 5.现场检测安全管理规定外出现场检测时,必须接受用户(委托方)有关部门的安全教育, 严格遵守顾客的有关安全规定。 6.进入检测现场时,应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蹬上脚手架作业时,应首 先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稳定,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射线探伤时还必须佩戴好辐射防护用具,仪器设备应有可靠的防滑落措施。 7.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有毒的物品进入检测现场,严禁在检测现场抽烟和 进行检测前饮酒。 8.严禁穿戴有铁钉的皮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施工油气区和接触易燃易爆装置。 9.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检测设备、衣物、工具和检测表面等。 10.严禁在检测现场敲打、挪用、开启、损坏生产设备、消防设施及检测设备,严禁使用工 程设备或装置做为检测装置。 11.未办理安全作业相关手续不得进容器、罐、油舱、反映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 害和缺氧场地作业。 12.未办理电气作业相关手续,不得进行电气、动火施工。 13.检测人员进入容器检测前,必须首先检查容器内介质是否经过清洗和置换;是否与其他 装置隔绝;盛装有毒或易燃易爆介质的船舱、容器经过清洗和置换后,应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确保人员进入容器后不发生缺氧和中毒现象。 14.容器内照明应采取36V低压灯具。 15.现场进行射线检测,必须用剂量仪测定工作场所的射线照射量。在安全区范围设置安全 线,安全线上应有明显的标志。夜间应设置红灯,在安全区外应有专人进行警戒。在非检测人员易于到达安全线的通道上应设置警告牌以免在开机时误入造成伤害。

高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 为加强高处作业管理,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2.高处作业的定义及分级 2.1 定义 本规定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高出基准面1.8米以上(含1.8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2.2 分级: --高度在1.8~5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5~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15~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一般规定 3.1 施工前必须对参加高处作业的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2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3.3 在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作业队必须有专

职或兼职监督员必须在现场监督; 3.4 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全身式安全带(双扣)、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其所挂位置必须牢固; 3.5 脚手架的搭设和验收,必须符合《脚手架搭设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已搭好的脚手架没有“准用”标识,不得使用。高处作业使用吊篮时,吊篮的制作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6 在道路和设备、设施上方或上下交叉作业区域,及人和物体有坠落可能的高处作业区域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挂设安全网,拉警戒线。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以上作业必须有专人监督; 3.7 进行容器和框架内的高处作业与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配置性能完好的通讯设备,保持与外部或地面的联系,特殊情况下应设专人负责通讯联络。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3.8 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必须先将其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均必须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运;高处作业时,工具必须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面应随时清理干净,并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杂物、余料和废料等; 3.9 在施工区域邻近处,如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等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排放气体、粉尘浓度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且有专人监督;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公司设施、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安全生产、节能增效,充分发挥设施、设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确公司内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检维修作业。 3职责 1)总经理对大检修计划进行审批,计划停车检维修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2)生产安全委员会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 3)生产安全委员会负责对检维修现场的交叉作业和检维修期间的生产活动进行协调。 4)各系统职能部室负责对所属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情况进行监督。 5)各系统职能部室相关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区域的检维修作业进行管理。 6)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检修计划的下达: 1)设备检修计划分大修计划、计划停车检维修、日常检维修。 2)根据设备检维修间隔期以及日常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应在每年十二月上旬提出生产设施(包括安全设施)大修

计划、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包括安全设施),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汇总,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状况,组织平衡,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计划,送交检修单位副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示,下达年度大修计划。 3)年度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部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编制上交,同时提出备品备件、材料、工具计划,制订的检修计划应包括检修项目及内容、检修单位各级检修负责人、检修进度等;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应根据生产任务、外部供电情况、供水情况或节假日等情况制定。 4)日常检维修计划由各系统职能部门编制,分管副经理审核后下达。 4.2 检修准备工作 1)大修计划实施:成立大修工作组,设立大修指挥长、成员、指挥部地点、时间,形成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与协调。 (1)“五到现场”: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维修、试压开机“四个环节”。 (2)大修计划实施过程中,采用“五新技术”必须办理审批手续,进行风险控制,对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设施的校验或检测,组织有关部门试车验收。 (3)重大设施检维修必需制定大修方案,方案包括:检维修项目、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安全措施、人员配置、备品配件、材料、工具需求量,安全设施,试机验收规程,并经检修单位分管副经理审批。 2)企业管理部根据检维修计划制订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方可实施。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1 范围 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保障公司全体员工及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阐明了放射作业审批及安全措施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射线作业管理,是对《放射线源防护控制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 职责 2.1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射线作业的审批,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2 生产运行处负责射线作业期间生产的安排与协调。 3 管理内容 3.1 定义 3.1.1 放射性同位素 本规定所称放射性同位素是指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他放射性物质。 3.1.2 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等产生X线为目的机器仪器和设备。 3.1.3 伴有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指不以产生X线为目的。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 3.2 许可登记 3.2.1 根据国家对放射工作实行许可登记制度,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装置的单位,在使用前必须向地方卫生、公安部门申请登记。获得许可登记证后方可从事许可登记范围内的放射工作。 3.2.2 放射防护设施的设计必须经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审查同意,竣工后必须经卫生、公安、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的验收同意,并获得许可登记证后方可启用。 3.2.3 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性同位素设施和射线装置,以及同位素储存场所,其防护措施必须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投产。并按规定办理许可登记。 3.2.4 外来承包商进入公司各单位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放射装置必须向所在单位机动、安全环保部门提出使用报告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3.2.5 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许可登记证必须按规定1至2年进行复审、换证。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一、目的 为加强及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保利东江首府一期工程项目部的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保利东江首府一期工程项目部的生活区临建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 三、职责 3.1执行部门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动火作业审批的实施由项目部的安全部负责,安全负责人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并指导监督本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各相关部门必须配合实施。 3.2动火作业安全职责

3.2.1审批人的安全职责 ?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的必要性。 ?审查动火作业条件是否具备,动火现场是否配备有效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喉、接火盆等。 ?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如动火作业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体等。 ?审查动火作业审批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与动火作业现场是否相符。 3.2.2动火作业申请人的安全职责 ?办理动火工作自开工和终结的跟踪。 ?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落实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 ?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动火工作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济宁长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环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 4.1禁火区的划分 公司安环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4.2.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4.2.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4.2.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4.2.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4.3.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4.3.2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4.3.3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 4.3.4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4.3.5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制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制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4.3.6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同意。 4.3.7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5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4.3.8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4.3.9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4.3.10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使我公司设备的检维修工作在安全、有序的情况下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维修前安全准备 (一)检修安全方案 1、车间的中、大检修方案,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由主管安全部门审批。审批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2、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由制造部部长审批,并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3、生产过程中的抢修,应根据其内容和性质,确定检修任务的级别(大、中、小)及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批。有设备管理负责审批。 (二)检维修前的安全交接 1、检修前的安全交接,生产车间、班组为交方,检修系统(设备科或机修班)为接方,应严格办理安全检修交接手续。 2、生产系统在系统停机检修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停机方案、安全措施、并组织学习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做好停机前有关方面的联系工作。 (3)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停车。 (4)系统清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排净生产设备、管道内贮存的气、液和固体物料,如设备内的物料确实不能排净,应与维修人员详细交代,并做好安全措施;吹扫和洗净残存物料;置换工作,先空气分别置换在检修范围内所有设备和管线中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直至达到符合安全检修的要求;隔绝现场、围警示线;清理检修场地?、检修通道;切断所有需要检修设备的水、电、汽、气,并挂警示牌(禁止合闸、禁止启动、禁止操作、正在维修)等。 3、在不停机的情况下进行局部检修或抢修时,也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安全交接。禁止一人进行不停机检修,现场必须有一人监护。 5、外委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施工安全条款,规定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本公司监督管理。 6、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必须制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做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做好安全工作。 (三)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1、参加大检修的人员,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包括下列内容: (1)?需检修的生产车间的工艺生产特点、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以及检修时的安全措施。 (2)?检修规程、安全制度和相关检修禁令。 (3)?根据检修的实际情况,着重提出动火、设备(罐)内,高处等作业的具体安全

一、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夜间作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郑州市江山集团四季广场项目所有参建单位。 二、定义 1、项目:郑州市江山集团四季广场项目 2、公司:河南省郑州市江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安全:健康、安全和环境 4、夜间作业:指自然光照已不能够满足安全作业要求,需要增加照明的非正常时间作业。 三、职责 1、公司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安全部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开展进行监督。 2、监理机构按公司要求对施工现场和承包商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承包商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应严格执行项目安全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并接受公司和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四、管理要求 1、在夜间作业前,承包商应提前申办《夜间作业交底书》(详见附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报监理机构审查批准,监理机构对夜间作业许可证进行审批时应根据作业的具体情况决定该作业的时限。 2、承包商在进行任何夜间作业时,其施工区、通道、储存区和办公室

等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照明设置应牢固、稳定、不得有干扰人员的眩光,照明的相关安全要求详见《照明安全管理规定》。夜间影响车辆、人员通行的在建工程或机械设备,必须设置警示灯。 3、承包商应对夜间作业进行工作危险性分析、安全交底,在作业前应确认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可靠。监理单位对夜间作业的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检查确认。 4、夜间作业期间,承包商至少应安排施工负责人、专业电工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管理工作;所有夜间作业人员必须清楚现场应急预案,并至少设置一辆应急车辆待命。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值班。 5、夜间不得进行吊装、脚手架、高处及其它危险较大的作业。 6、夜间作业需要进行场内道路交通控制时,应设置反光警示标识及警示灯。 7、当出现如大雨、强风、雷电、下雪、极度寒冷、能见度极差等恶劣环境条件时应停止夜间作业。发生上述情况后只有在对施工现场重新检查,承包商现场负责人确定无新的隐患后才能重新开工。 8、所有的培训、交底和检查、维护等相关记录、证明等文件均应编号存档;并保留到整个项目结束。 五、附件 附件:郑州市江山集团四季广场项目夜间作业许可证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 管理规定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 [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目的 为加强及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大港油田港西新城三期F1地块(二标段)经济适用房(8-14号楼)工程项目部的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大港油田港西新城三期F1地块(二标段)经济适用房(8-14号楼)工程项目部的生活区临建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 三、职责 执行部门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动火作业审批的实施由项目部的安全科负责,安全资料员负责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现场安全员指导监督本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各相关部门必须配合实施。 动火作业安全职责 审批人的安全职责 >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的必要性。 >审查动火作业条件是否具备,动火现场是否配备有效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喉、接火盆等。 >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如动火作业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体等。 >审查动火作业审批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与动火作业现场是否相符。 动火作业申请人的安全职责 >办理动火工作自开工和终结的跟踪。 >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落实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 >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动火工作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监护人的安全职责 >在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 >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状态,及时制止违章动火行为,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动火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动火执行人的安全职责 >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作业审批表。 >按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及时清除动火区域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 四、动火作业程序 动火类别 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场内动火区域划分 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宿舍等。 禁火区:各个物资仓库、现场存放易燃物料区域等。 防火区:施工现场各作业区。 动火作业原则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规定了本公司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规定》执行。 1.3特种作业如涉及规定的危险作业,应同时执行相关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4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2.术语和定义 2.1特种作业 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2.2特种作业人员 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2.3特种设备 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详见《特种设备目录》。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3.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应满足《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的条件要求:—身体健康,无癫痫病、精神病、心脏病、眩晕症、突发性昏厥,色盲等防碍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文化程度、与本工种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实践经验、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3.2人员能力 3.2.1了解与从事特种作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 3.2.2掌握《岗位作业指导书》和设备使用说明书的具体内容,掌握相应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或程序。 3.2.3达到“五掌握”:掌握本岗位的职责,掌握岗位相关规定,掌握岗位操作程序,掌握岗位风险和相关风险,掌握发生突发事件后岗位应急处置的措施。 3.3人员资质 3.3.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并定期接受发证机关的复训和审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应遵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的规定。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健康安全,减少检修、维修过程中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的大、中、小检维修工作。 3.检维修分类 3.1有计划检维修:根据年、季、月检维修计划或者生产设施运行情况临时决定的检维修称为有计划检维修。 3.2非计划检修内容: 由于突发事故等原因造成的对设备、设施的抢修称为非计划检修。 4.管理内容 4.1任何检维修检修前必须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和安全责任人、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4.2有计划检维修的检修安全措施与检修方案必须按分级审批要求审批后,方可进行。 4.3非计划检维修检修安全措施与检修方案可先不报审,但必须做好安全措施,通知安全相关管理人员到场现场监护,方

可进行。 4.4检维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重点作业领导带班制度》。 4.5涉及多个单位交叉作业的严格执行公司《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5检维修前的准备 4.5.1建立健全检维修作业的组织领导和各级安全检修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4.5.2劳动组织要合理,明确检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检修作业人员要做到任务清楚,心中有数。 4.5.3涉及危险作业的检修项目必须按照公司下发的《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相应的作业票证,并履行审批手续。 4.6教育落实 4.6.1逐级召开检维修安全会议,传达各项检维修安全措施与安全注意事项,检修项目安全作业程序,直接参与检修人员的受教育面必须达到100%,并做好相应记录。 4.6.2教育职工在检修中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服从检修负责人的指挥和安全员的指导。 4.6.3教育员工在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方案或检修票证上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任意超越、更改或遗漏,如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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