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法学院学生蒋某诉央行成都分行“身高歧视案 ”

川大法学院学生蒋某诉央行成都分行“身高歧视案 ”
川大法学院学生蒋某诉央行成都分行“身高歧视案 ”

川大法学院学生蒋某诉央行成都分行“身高歧视案”

一、案件基本事实

2002年1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在《四川日报》、《成都商报》等媒体上发布招录行员的启事:2002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经济、金融、计算机、法律、人力资源管理、外语等相关专业的学生,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以上,生源地不限。

2002年1月7日,四川大学法学院1998级学生蒋韬一纸诉状,将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告上法庭,理由是该行招聘限制身高,违反了宪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定,侵犯了其担任国家机关公职的报名资格。该案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媒体竞相报道,被称为“中国宪法平等权第一案”。

原告方诉称: 2001年12月23日,被告在《成都商报》第1版刊登了《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招录行员启事》的广告,其中第1项规定招录对象条件为“男性身高168公分、女性身高155公分以上”。原告仅因身高原因,被被告拒之招录报名对象范围。原告认为:被告招考国家公务员这一具体的行政行为,违反了宪法33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定,侵犯了原告享有的依法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平等权与政治权利,限制了原告担任国家机关公职的报名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被告方辩称: 第一、被告招录行员的行为不是行政法意义上的具体行政行为;第二,原告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利,并未因被告的第一次招录启事而受到限制,是被告自己放弃了这项权利。第三、原告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的范围。

2002年5月21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对“蒋韬诉人行成都分行招录行员行政诉讼”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裁定驳回了原告蒋韬的起诉。

二、判决理由

“身高歧视案”,法院受理了,也进行了开庭审理,但法院的判决结果是“驳回原告起诉”。法院做出驳回原告起诉裁定的理由有二:一是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招录行员行为不是其作为金融行政管理机关行使金融管理职权、实施金融行政管理的行为,因此,不属于被告的行政行为范畴,依法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主管范围;二是被告的这一行为在作出时并未对外产生拘束力或公定力。该行为的效力只有在招录行员的报名期间即“2002年1月11日至17日”这期间才产生。而被告成都分行在该行为产生效力之前就已自行修改了《招录行员启事》内容,撤销了对招录对象的身高条件规定,消除了该行为对外部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和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的实际影响。因此,被告的行为实际上并未给原告及其他相对人报名应试的权利造成损害。原告蒋韬所称的侵权事实是尚未发生的事实,不具有可诉性。

三、主要争议焦点

1、法院应不应该受理此案?

2、应不应当赋予法院违宪审查的权力?

3、身高、性别、民族、相貌等自然属性是否可以成为就业的限制条件?

4、宪法赋予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如平等权、就业权如何真正实现?我国可以采

取什么方式实现?

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现状背景

二.现状/背景 传统教育认为,随着女性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两性社会地位会向着平等的方向发展,但事实不容乐观。当女性接受了高等教育,提高了人力资本后,却在进入劳动力市场之初就遭遇了歧视。国际劳工组织对歧视的定义是:“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等原因,具有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机会均等或待遇平等作用的任何区别、排斥或优惠”。性别歧视是歧视的一种。女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性别歧视是指,女大学生在进入劳动力市场时,因其性别遭受到的显性的或隐性的有区别对待或排斥。显性歧视是指将歧视的行为通过文字、话语等直接表现出来的歧视行为;隐性歧视是指用各种手段掩饰歧视行为,但结果上是歧视的行为。 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有以下三种表现: 1.就业机会的性别歧视 首先,女大学生就业空间相对狭小,不少用人单位干脆在招聘启事中声明不招女生。除了这些明目张胆的显性“性别歧视”外,还有许多用人单位则采取了阳奉阴违的办法,表面上一视同仁,不论男女,求职简历来者不拒.但在面试通知时却是有男无女。用人单位有意或无意地对女大学生进行职业上的分流、隔离或封锁。制造高学历依然无法跨越的职业门槛,使得很多女大学生只能集中在办公室内勤、小公司秘书、餐饮美容行业、市场销售等传统型的与专业不对口的职业上。其次,女大学生在找工作时,没有拥有与男生相同或相等的就业机会(即“同民同工”)。也就是说,女大学生找工作的难度要大于男同学。有些用人单位对男性的偏向十分明显,也许是受到所谓的“女人是弱势群体”这种观念的影响,在男女生同等条件下、甚至男生处于轻微劣势的情况下也倾向于录用男生,或者提高录用女生的标准,给女大学生增加了比男同学要高得多的求职、就业成本。 2.职业待遇的性别歧视 在相同的工作中,女大学生无法得到与自己工作能力相符的工资报酬(即“同工不同酬”)。签约单位对男生拟付的月工资水平要高于女生。性别对女大学生报酬率的影响比对大学生就业率的影响更为显著。目前存在着部分女大学生就低谋职的现象,为了能得到工作,有相当一部分女大学生宁可降低门槛。与男同学相比,女大学生就业质量要低得多。 3.发展机会的性别歧视 相对男大学生来说,企业认为女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较短,工作的连续性较差,不论是生理的还是心理的条件都不如男大学生优秀,特别是由于人为的歧视因素,女性获取高层次职位的机会远远少于男性。从总体上看,女性在智力型职业中的比例小,在体力型职业中所占比例大。由此可见,发展机会中的性别歧视在就业中是极为严重的。

案例2-价格歧视及其难题

价格歧视及其难题 1. 使用范围: 第14章 “利润最大化的高级技巧” 2. 要考核的知识点: 价格歧视的含义及其表现 价格歧视的后果 实行价格歧视的条件 3.思考题: (1) 就案例中的资料或现实中的事例,总结价格歧视的种类及其表现。 (2) 分析价格歧视对消费者或厂商的影响或后果? (3) 如何理解执行价格歧视的结果是“劫富济贫”式的重新分配财富的过程? (4) 现实中进行价格歧视会都有效吗?有什么难处?要有效的话需要哪些条件? (5) 你认为现实中的价格歧视都合法吗?为什么? 在校的同学可以花费10元钱看成龙的最新电影“神话”,但在校外的电影院看 同样的电影却要花30-50元。海淀图书城附近的餐馆,如果有人下午3点以后来就 餐就能以6-8折的价格享用到中午要付原价的同样一餐饭。许多大商场为了促销, 常常打出买100送50元现金(或购物券)或买200送100元现金(或购物券)的广告。 在广州很容易以750元左右的价格买到从广州到济南的经济仓飞机票,但是在济南 只能买到1420元的从济南到广州的经济仓飞机票,乘的是同一航空公司的飞机, 甚至是同一架飞机,同样的机组,时间里程也一样,价格虽然相差如此悬殊。总之,这些同样商品向不同人群索取不同价格的作法叫做价格歧视。它暗示着垄断 势力的存在,所以在经济上是无效率的,并常常是非法的。然而社会上价格歧视 不仅普遍,而且还是社会隐蔽地、非预期地再分配消费品的重要方法,多数情况下,是由富人到穷人来分配。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价格歧视是对同样商品向不同群体索取不同价格的作法。在现代社会中,单一定价市场占统治地位,但稍微考虑一下,我们就会确信多重定价市场也是非常重要的。价格歧视可用来增加公司的利润。不管怎样,它对具有垄断力的单—定价公司的产量与福利的影响是明显的。另外,多数影响趋于使消费品在各收入阶层中的分配更均等。让我们看看这是怎样发生的。 —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是避免混淆。基于成本的价格区别很重要,但在这儿我们关注的不是它。对一个法国葡萄酒制造商来说,在北京比在巴黎向消费者索价更高也许仅意味着运送成本更高。基于成本的价格区分是合法的,为社会所接受的,也不含有难题或悖论。我们感兴趣的那种价格歧视依靠这样的事实:即不同的人对某种商品或服务的价值判断不同,因此价格差别由于需求不同而非成本不同而发生。价格歧视是需求刺激的,并产生前面已提及的令人困惑的结果。 因为在一个单一价格市场中买者愿意支付的价格,即他的预期价格通常不同于他不得不支付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和预期价格的差距产生了消费者剩余,对于卖者来说它是潜在的利润来源。在一个单一价格市场中有大量消费者剩余,因为市场中全部商品的价格来源于消费者对消费的最后一单位商品的价值判断,因此在较早

十大典型就业歧视案例剖析

十大典型就业歧视案例剖析 案例1歧视条款:“试用期无薪水、不上社会保险” 【案例】应届高校毕业生去非正规单位、小型私营企业就业,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位常以毕业生没有工作经验为由,提出“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无薪水、不上社会保险”这样的歧视条款。毕业生为保住工作常选择忍气吞声。从而使自己的劳动得不到相应的补偿。 【评析】《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试用期的具体期限确定,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且试用期内不能无薪,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此外,试用期期间,职工可随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该条款如果写入了劳动合同即属无效。招聘时单位提出此要求的,劳动者应该据理力争。 案例2 “本职位限X性” 【案例】“本职位限男性(女性)”,这是各种招聘会,尤其是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会上最常见的霸王条款。从政府机关的宣传文员职位,到企业的技术支持职位,都“仅限男性”。在某招聘会上,某基层文化馆的“行政人员”也“仅限男生”,而该单位的解释仅仅是“单位女孩太多了,领导想调节一下”。 【评析】《劳动法》第13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所以,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其他都属性别歧视,有违宪法精神,并违反和《妇女权益保护法》有关条款。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擅自以…岗位不适合女性?为由拒绝招收女职工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的。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1.矿山井下作业;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IV级体力劳动度的企业;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这个规定是基于女职工的生理特点,为了保护女职工的身心健康而制定的。 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2条规定:“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增加了新的条款,第54条规定:“妇女组织对于受害妇女进行诉讼需要帮助的,应当给予支持。妇女联合会或者相关妇女组织对侵害特定妇女群体利益的行为,可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揭露、批评,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案例3 “不准结婚”、“X年禁止生育”

当代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研究综述

当代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研究综述

当代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研究综述 社工1101 张赛明 摘要就业是民生之本。在我国当前高等教育规模扩大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今天,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凸显,大学生就业率持续下降,而在性别歧视之下,女大学生与男大学生,其就业问题更加突出。本文从福西特( Fawcett,1918) 开始研究性别差异到1981 年贝克尔的家庭经济理论模型建立, 进行了国外的相关研究综述; 并着重对国内关于歧视问题的研究从经济学、法律、社会学等不同角度进行了研究的综述。 关键词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综述 Review on employment discrimination of female university students Abstract Employment is the people's livelihood. Of scale in higher education and graduate employment system reform Graduates Employment highlights the employment rate continued to decline under the Sex Discrimination, female students and male college students, employment issues become more prominent. From Fawcett (Fawcett, 1918) began to study gender differences in 1981 Becker family economic theory model to establish a foreign-related Research; focusing on the domestic study on discrimination from economics, law, sociology Review of Studies on different perspectives. Keywords female college students,employment,gender discrimination in employment,Review

岭院微观经济学案例分析 价格歧视

案例:价格歧视及其难题 在学校,学生可以花费5元钱看的最新电影,但在校外的电影院看同样的电影却要花40-90元。许多大商场为了促销,常常打出买100送50元现金(或购物券)或买200送100元现金(或购物券)的广告。在广州很容易以750元左右的价格买到从广州到济南的经济仓飞机票,但是在济南只能买到1420元的从济南到广州的经济仓飞机票,乘的是同一航空公司的飞机,甚至是同一架飞机,同样的机组,时间里程也一样,价格虽然相差如此悬殊。总之,这些同样商品向不同人群索取不同价格的作法叫做价格歧视。它暗示着垄断势力的存在,所以在经济上是无效率的,并常常是非法的。然而社会上价格歧视不仅普遍,而且还是社会隐蔽地、非预期地再分配消费品的重要方法,多数情况下,是由富人到穷人来分配。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分析: 价格歧视是对同样商品向不同群体索取不同价格的作法。在现代社会中,单一定价市场占统治地位,但稍微考虑一下,我们就会确信多重定价市场也是非常重要的。价格歧视可用来增加公司的利润。不管怎样,它对具有垄断力的单—定价公司的产量与福利的影响是明显的。另外,多数影响趋于使消费品在各收入阶层中的分配更均等。让我们看看这是怎样发生的。 在一个单一价格市场中,买者愿意支付的价格,即他的预期价格通常不同于他不得不支付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和预期价格的差距产生了消费者剩余,对于卖者来说它是潜在的利润来源。在一个单一价格市场中有大量消费者剩余,因为市场中全部商品的价格来源于消费者对消费的最后一单位商品的价值判断,因此在较早消费的价值较大的商品中产生消费者剩余。这反映出对于任何商品或服务的需求遵从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因此随着价格的下降,越早消费的商品价值越大,越晚消费的商品价值越小。卖者成功地构建价格歧视策略以诱使消费者显示他们的预期价位,从而卖者增加了利润。因为价格歧视暗示着和垄断势力联系在一起的产量限制,所以它的存在意味着产出小于理想产出,并存在无效率。然而,因为相对于无价格歧视策略,价格歧视策略能增加产出,却又不需要增加产出,所以它们的配置效率对于具有垄断势力的单一定价公司的影响是不确定的。 通常,价格歧视有三种类型。当每一独立购买者在给定产品市场中支付他们愿意支付的价格时,第一类价格歧视就发生了。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得到了全部的消费者剩余,对于卖方来说,需求曲线变成边际收入曲线。真正意义下的第一类价格歧视实际上不可能实现,因为对于卖方来说,判断每一购买者愿意为一单位商品付什么价钱所需成本太高,参与状况良好的拍卖也许代表了最近似的情况,但即使这样,获胜的购买者也许愿意为赢得的标的支付更高的价格。 当在一给定市场中公司依据可消费的数量索要不同价格时,第二类价格歧视就发生了。即消费者有一条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他们对数量多的商品比对数量少的商品付的钱少。一个人买得越多每单位要价越低,这叫数量折扣,这是公司获得单一定价策略放弃的那些消费者剩余的一种典型方法。在这里,买者有不同的需求水平,允许卖者用多重定价策略占有消费者剩余,从而获得更多利润。而在典型情况下,边际成本不像产出增加那样有连续性或增长性,而是在商业企业给出数量折扣时不因诱因的刺激而刚烈波动。第二类价格歧视是关于商业行为的,因为大型零售公司对资源供给者拥有市场影响力,它们可以为得到数量折扣签订协议,从而使自己比较小的竞争对手有成本优势,小公司无法合算地吸纳如此多的供给。因此,数量折扣能导致产业竞争缺乏。 当在分市场中买方发生变化或进行产品定位以吸引具有不同需求弹性的购买者群时,第三类价格歧视就出现了。 我们能看出,对于卖者来说可获利的价格歧视策略的关键是,鉴别出对一种产品具有不同需求的群体或市场,并向需求更缺乏弹性的群体或市场索要更高价格。一天汽车租赁费比周租费按天计算出的费用要高,因为汽车出租公司认为,单日汽车出租市场相应地比按周出租的汽车市场有更多的商务旅行者和那些

对农民工的社会歧视现象的分析

对农民工的社会歧视现象的分析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大量需求劳动力,涌现了一些脱离了土地而进城工作的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把这些人通常称之为“农民工”。其实,在“农民工”这一称呼以前,人们还把他们称为“盲流”、“打工仔(妹)”等等。起初,这些称呼作为一种对尚未完全定型的劳动力现象的直接描述并无多大的问题,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社会特殊时期城市化的特殊路径选择。但随着这些人的工作逐渐定型,逐渐成为中国非农产业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不管对哪个称谓来说都不是恰如其分的,都存在着明显的社会歧视成分。 农民工是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其身份还没有或者未能得以转换,又在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是现行户籍制度下的产物,是一个职业身份与社会身份相分离的独特的社会群体。 一、农民工的社会歧视现状调查 所谓歧视, 就是不以能力、贡献、合作等为依据, 而以诸如身份、性别、种族或社会经济资源拥有状况为依据, 对社会成员进行“有所区别的对待”, 以实现“不合理”的目的, 其结果是对某些社会群体、某些社会成员形成一种剥夺, 造成一种不公正的社会现象。社会歧视是社会上的某一群体或社会上人们所共有的针对某一弱势群体的不公平、否定性和排斥性的社会行为或制度安排。 农民工没有城市居民的合法身份,在城市中社会地位低下,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没有固定住所,缺少在工业化城市里生存和发展的

知识和技能,只能从事城市里地简单体力劳动或者从事非法状态地工作。他们作为弱势群体在未能融入城市主流社会之前只能以都市“边缘人”方式存在。目前,农民工社会歧视现状调查存在如下几个方面: 1、农民工的生存现状调查。在调查中发现,违反劳动法规,侵犯职工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有些企事业单位在用工的时候不缴各类保险基金,也不给农民工节假日。劳动条件及工作环境差,安全生产缺乏防范措施,劳保福利待遇差,生老病死保障少等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我国大量农民工的涌入给城市道路交通、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和巨大的冲击。 2、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调查。各类社会保险缺位,劳动法和合同法不健全。面对农民工对工伤、医疗保障的迫切需求,政府也并非完全无所作为。这几年,全国各地对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也在进行积极探索。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大中城市都先后制定了农民工参保办法,各地做法各有特色,最大问题是效果难如人意。农民工社会保障推进艰难,除了企业主逃避责任之外,关键原因是法律不健全。 3、农民工的子女教育调查。农民工子女既不同于农村的伙伴,又不同于城市的孩子。经济收入的悬殊、文化背景的差异,都具体体现在每一个孩子身上。尽管受到城市的接纳和关注,尽管能坐在教室里,但农民工子女受到什么样的教育,他们能否身心健康地成长,这个问题还没有被足够重视。 二、农民工的社会歧视原因 农民工在进入城市之前, 一般都怀着对城市的向往之情, 他们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原因分析及其对策研究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原因分析及其对策研究 一、女大学生就业歧视问题研究的理论基础 就业性别歧视相关概念界定: 联合国早在1979年出台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有关抵制就业性别歧视的相关法律,其中对女性歧视的相关界定是:“对妇女的歧视就是基于性别所作的任何区分、排斥或限制,其结果和目的是损害或否认妇女(无论婚否)在男女平等基础上,认识、享有或行驶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权和基本自由”。性别歧视定义能够高度概括其在各个领域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表现,并且得到各学科各专业广泛一致的赞同和认可。 从我国《劳动法》第二章第13条可以看到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二、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的表现 尽管我国就业法明文规定:“就业单位不得歧视女性,在工酬上实行男女平等”,但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企业单位在录用人员的时候,会偏向录用男性,这个主要是因为用人单位担心女大学生刚好是到结婚生育的年纪了,就业后会有很大一段时间不工作,从而影响到企业的经济增长和人事行政管理等各方面。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如果他们录用男性就完全不用担心这个问题。所以想要实现男女真正的平等,必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一)女大学生就业准入遭到性别歧视 自1999年我国高校实行扩招政策以来,大学毕业生的数量增长了好多,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没有相应的增长,然后劳动力市场就出现了供大于求现象,矛盾日益突出。在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女大学生的处境更为艰难,她们因为将要结婚生育,在体力和耐力上又比不过男性,在这些与生俱来不能逃避的原因下,她们在就业过程中不断地遭受到歧视,很多用人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不受到损害,故意找茬,提高门槛,把女性拒绝在门外。

就业歧视的原因

( 一) 我国现行经济体制的影响 当前我国就业歧视愈演愈烈与我国的经济体制不无关系。就业歧视主要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地域歧视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另外,有些地方政府在制订地方行政管理规定时,从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出台了一些带有地方保护主义倾向的歧视性就业政策( 如公务员招考限定户籍等) 。还有些地方为了追求GDP,以劳动力数量充裕、成本低廉作为招商引资的条件,在具体操作中往往会用一些带有歧视性的霸王条款压低工 人工资,损害劳动者的利益。 ( 二) 封建专制思想的影响几千年的封建统治使中国人习惯于服从强势者的安排,在遭遇不公正对待时缺乏维权意识,即使意识到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也往往是敢怒而不敢言。在遭遇就业歧视时,不是考虑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是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从表面上看,这种对自己权益的漠不关心似乎让人难以理解,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和中国人千百年来积淀的文化心理有着密切联系。正是这种遭受歧视时的冷漠和退缩,助长了就业歧视之风,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 三) 法律制度方面的缺陷 我国目前禁止就业歧视的立法严重滞后,缺乏界定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与歧视性行为的标准,为受歧视者提供救济的制度尚未建立。在处理涉及就业歧视的劳动争议时缺乏法律依据,劳动者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即使企业有歧视性行为,在对这些企业进行处理时由于没有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条文,有关部门也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敷衍了事,使违法者免于法律制裁 二、消除就业歧视的对策 ( 一) 要通过开展反就业歧视宣传,提高各方的思想认识就业歧视之所以成为我国就业领域的顽疾,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对就业歧视的社会危害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1.要提高民众对就业歧视危害性的认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业歧视现象在我们国家之所以普遍存在,与国人面对此类事件时的漠然有关。因此法制宣传机构、劳动保障部门、科研单位必须广泛利用书刊、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人们进行宣传,尤其是要对一些就业歧视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并请专家就问题产生的根源和社会危害性进行讲解,拿出解决对策,增强劳动者的权利 意识,提高劳动者维权的自觉性。当劳动者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了了解之后,当再遇到此类问题时,就会以较为积极的态度去应对。 2.要增强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感 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公平就业权,以形成公平的就业环境。其中应该把企业作为宣传的重点对象,强调企业作为营利性组织,除了追求经济利益外,还应该增强社会责任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与社会密不可分,一个企业要想得到发展,必须主动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因此,应该教育企业管理者把眼光放长远些,使他们明白这样一个道理: 企业的发展不是孤立的,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社会经济状况、法制状况、政治状况等因素的制约,没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企业也就不可能有长远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积极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不仅可以为自身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而且可以吸引大量的人才和资金,从而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3.要强化政府管理部门的责任 管理部门对就业歧视危害性认识不足,就不能起到带头作用,更谈不上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因此我们一是要通过广泛宣传,使政府管理部门认识到自己作为国家机关理应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日常工作中自觉反对就业歧视,在诸如工作人员录用等工作中自觉权衡利弊,

价格歧视案例分析

价格歧视案例分析 组员:王文君201108061124 吕静雯201108061125 李萍201108061126 张楠楠201108061127 王俊201108061128

价格歧视案例分析 王文君、吕静雯、李萍、张楠楠、王俊 山东轻工业学院商学院人管11-4班 【摘要】: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势力是普遍存在的,许多行业只有少数几个生产商,从而各生产商产生一些垄断势力。如何更有效的利用他们的市场势力,取决于定价、选择要素投入量一级决定量,以使企业利润最大化。因此,价格歧视在市场中定价中的作用显得十分重要。本小组本课题展开研究,调查了我们熟悉的实施价格歧视的企业案例,用我们所学的关于价格歧视的理论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一级价格歧视、二级价格歧视、三级价格歧视、市场经济。 【引言】: 一级、二级和三级价格歧视: 可以是按人进行价格歧视,一个购买者一个价;也可以是按“购买量”歧视,一个购买量一个价。这里“购买量”的含义比较广,可以是每一单位一个价;也 ,他还是知道共有几个类型的需求/购买者,只不过他不知道谁属于哪个类型。 【正文】: 价格歧视在广义上有三种形式,有一级价格歧视、二级价格歧视和三级价格歧视。我们小组分别中队每一种价格歧视对其进行分析研究。 一、一级价格歧视 一级价格歧视又称完全价格歧视,就是每一单位产品都有不同的价格,即假定垄断者知道每一个消费者对任何数量的产品所要支付的最大货币量,并以此决定其价格,所确定的价正好等于对产品的需求价格,因而获得每个消费者的全部消费剩余。由于企业通常不可能知道每一个骨科的保留价格,所以在实践中不可能实行完全一致的一级价格歧视,垄断厂商按不同的价格出售不同单位的产量,并且这些价格是因人而异的,这是一种极端情况,现实中很少发生。

大学生社会歧视社会调查报告

大学生社会歧视社会调 查报告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大学生关于社会歧视社会调查报告 大学生关于社会歧视社会 一、被调查对象a,在读大学生: 1、你认为我们这个社会中有那些社会歧视 性别……家庭背景……年龄,身高,外貌…… 有钱程度,还有是否是城市户口,是否本地口音,比如在广州人就看不起不说广州话的人。 2、你认为你在这个社会中你遭受了哪些歧视 性别……身高,还有就是口音,在找工作时遭到身高歧视,现在很多招工广告就明显带有歧视的要求。 3、你认为在受到歧视的时候给你造成了那些伤害 觉得自尊受到伤害,心理上不平衡,认为那样做违反了法律的(我是学法律的)。 二、被调查对象b,在读大学生: 1、你认为我们这个社会中有那些社会歧视 对看上去不顺眼的有歧视。 2、你认为你在这个社会中你遭受了哪些歧视 这个呀,在不同时期,不同的状态下有不同的吧,不好说,比如我去群光的时候,看珠宝的售货员就有些歧视意味。

3、你认为在受到歧视的时候给你造成了那些伤害 这个呀,在最受歧视的时候,让我觉得歧视我的人很可笑,我并不是像他们认为的那样的……以前的不记得了。 三、被调查对象c,在读大学生: 1、你认为我们这个社会中有那些社会歧视 一么就是贫富造成的,富人有鄙视穷人的,这个例子很多不用举了吧,二是权大的鄙视权小的,比如说部分城管对小贩……哦,再就是民族了……性别我觉得还好,因为刚才那几个是大前提,如果你有钱有权,谁会在乎你是男是女我是这么理解的~ 2、你认为你在这个社会中你遭受了哪些歧视都有哪种类型 要说社会上的遭遇,我觉得学生还是经历少点,现在可能就是因为阅历,年龄吧,前边还没说到,不好意思~不过这些都是小方面,将来的话,可能会有的。 3、你认为在受到歧视的时候给你造成了那些伤害 自尊……就是自尊心受挫,可能心里很不平衡,反正有可能自暴自弃。因为自己得到的是不公平,从而能再产生报复心理就很难说了。 四、调查对象d,一毕业不久之工作者: 1、你认为我们这个社会中有那些社会歧视

中国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状与对策

学生工作广角 总第258期 DOI编码:10.3969/j.issn.1007-0079.2012.35.068 近年来,大学毕业生就业率下降,就业问题比较突出。随着大学毕业生数量快速增长,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女性就业尤为困难。因此,促进高校大学生就业尤其是女大学生就业显得紧迫而重要。 一、就业与就业歧视的内涵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就业是指在一定年龄阶段内人们所从事的为获取报酬或为赚取利润进行的活动。就业人口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受雇于企业或政府部门的被雇佣者和自我雇佣者。根据国际标准,凡是在规定年龄以上的人,具有下列四种情况之一者,视为实现了就业:在规定期间内,正在从事有报酬或有收入的职业的人;有固定职业,但因疾病、事故、劳动争议、休假、矿工,或因气候不良、机器设备故障等原因暂时停工的人;雇主和自营人员,及协助家庭企业或农场而不领报酬的人,在规定时期内从事正常工作时间 的1/3以上者;退休人员再次就业者(有报酬或收入)。 [1]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就业歧视是指因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观点、民族血统或家庭出身所造成的任何区别、排斥和偏见,并由此产生剥夺、损害就业或就业机会均等的影响。一言以蔽之,“就业歧视”就是条件相近的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由于某些与个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无关因素的影响,无法与他人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从而使其平等就业权遭受侵害的现象。根据美国联邦反就业歧视法律的规定,反就业歧视法制禁止的歧视类型有:种族与肤色歧视;性别歧视;宗教歧视;原国籍与公民身份歧视;年龄歧视;身心障碍歧视。这六种就业歧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与生俱来,无法改变的特质。 二、中国就业歧视的突出表现 性别歧视是各种歧视中历史最长、最突出的问题。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中都公开注明要求应聘者“须为男性”或“男性优先”。在条件相当甚至更优秀的情况下,女性经常仅仅因为性别问题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这种情况在高学历的大学生甚至研究生中更 为普遍。[2]以2008年上海文化研究中心实习生招聘启示为例,招聘 人数:3人;招聘要求:一是硕士及以上学历,党员,男性优先;二是对文化领域的人才工作、产业政策、行业状况、公共文化管理方面有一定研究;三是有较强的责任心。招聘要求中的第一点就提出了男性优先的原则。这些例子不胜枚举,如被誉为中国最权威、最公正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省公务员测试,即平常通俗所说的“国考”和“省考”,也存在这一问题。 女性受歧视有以下两种表现:一是行业的隔离;二是职业的隔离(同一行业,高低职位)。从农业社会到现代社会的共性规律:一是女性担任职位低、工资少的工作;二是当女性在某一职位占多数 时,少数男性则在这一职业占据领导地位;多数男人脱离这种职业时,这种职业的社会地位随之降低。 三、性别歧视产生的理论成因1.社会习俗论 洪晃提出中国社会家庭的理想模式是:男人挣钱,女人持家,这也是中国发展的必经之路。其实,追溯到原始时代奴隶社会就形成了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二元对立局面。“男主外”是一工具型角色;而“女主外”是一情感型角色。角色分工是很早就确立起来的。尽管现在社会高速发展,女性地位急剧提升,有很多职场女性也做得很出色,也能兼顾家庭和事业,出现了女子能顶半边天的许多口号,但毕竟这些是个案,或者是一小部分。这就给在职场就业的市场上,女性受歧视,特别是高学历女性不能和同学历的男性甚至稍低学历的男性受到平等待遇的问题找到了理论支撑。 2.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Lester C.Thurow,P. B. Doeringer,M. J. Piore等人在原有的理论基础上提出了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这种理论认为劳动力市场存在主要和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主要劳动力市场收入高、工作稳定、工作条件好、培训机会多、具有良好的晋升机制,而次要劳动力市场则与之相反,其收入低、工作不稳定、工作条件差、培训机会少、缺乏晋升机制;对于主要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而言,教育和培训能够提高其收入,而对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而言,接受教育和培训对于提高其收入没有作用;并且,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之间的流动较少。而男性具有劳动稳定性,女性因为身体原因、家庭因素、怀孕待产等缺乏劳动稳定性,故而男性居内部劳动力市场即主要劳动力市场,女性居外部劳动力市场即次要劳动力市场。 3.利润最大化理论 利润最大化是古典微观经济学的理论基础,经济学家通常都是以利润最大化这一概念来分析和评价企业行为和业绩的。但在这里我们把男性和女性作为自变量,把企业通过雇佣他们而获得的利益作为因变量来考察哪种性别能够使企业利润最大化。结果显示:女性供给弹性低于男性;女性的要价空间不如男性;对女性劳动力的能力不足或有误而产生的不确定感和偏见。这些因素造成了在选择人才、提供任职机会时企业和招聘市场会更青睐于男性的原因。 4.个人偏好歧视理论 该理论是贝克尔歧视理论的发展。这种理论把歧视看作是歧视者的一种偏好,指的是个体偏向与不同某些特定种族或性别的成员打交道。认为歧视来源于个人,包括雇主、雇员和顾客。 贝克尔认为,歧视作为一种社会习俗,与稳定的经济结构关 中国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状与对策研究 陈?双 摘要:在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高校毕业生人数急剧增加,高校就业问题特别是女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凸显。从女大学生就业受歧视的现状着手,追根溯源先后找到社会习俗论、个人偏好歧视理论等理论原因,然后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 作者简介:陈双(1988-),女,湖南长沙人,湖南农业大学科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湖南?长沙?410128)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2)35-0133-02 网络出版时间:2012-12-06 12:41 网络出版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e35472337.html,/kcms/detail/11.3776.G4.20121206.1241.150.html

价格歧视案例分析

价格歧视案例分析 组员:王文君 201108061124 吕静雯 201108061125 李萍 201108061126 张楠楠 201108061127 王俊 201108061128

价格歧视案例分析 王文君、吕静雯、李萍、张楠楠、王俊 山东轻工业学院商学院人管11-4班 【摘要】: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势力是普遍存在的,许多行业只有少数几个生产商,从而各生产商产生一些垄断势力。如何更有效的利用他们的市场势力,取决于定价、选择要素投入量一级决定量,以使企业利润最大化。因此,价格歧视在市场中定价中的作用显得十分重要。本小组本课题展开研究,调查了我们熟悉的实施价格歧视的企业案例,用我们所学的关于价格歧视的理论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一级价格歧视、二级价格歧视、三级价格歧视、市场经济。 【引言】: 一级、二级和三级价格歧视: 可以是按人进行价格歧视,一个购买者一个价;也可以是按“购买量”歧视,一个购买量一个价。这里“购买量”的含义比较广,可以是每一单位一个价;也 ,他还是知道共有几个类型的需求/购买者,只不过他不知道谁属于哪个类型。 【正文】: 价格歧视在广义上有三种形式,有一级价格歧视、二级价格歧视和三级价格歧视。我们小组分别中队每一种价格歧视对其进行分析研究。 一、一级价格歧视 一级价格歧视又称完全价格歧视,就是每一单位产品都有不同的价格,即假定垄断者知道每一个消费者对任何数量的产品所要支付的最大货币量,并以此决定其价格,所确定的价正好等于对产品的需求价格,因而获得每个消费者的全部消费剩余。由于企业通常不可能知道每一个骨科的保留价格,所以在实践中不可能实行完全一致的一级价格歧视,垄断厂商按不同的价格出售不同单位的产量,并且这些价格是因人而异的,这是一种极端情况,现实中很少发生。

当代社会问题——浅谈社会歧视

浅谈性别歧视 随着中国第一例就业性别歧视案原告的胜诉,性别歧视又一次被媒体推向风口浪尖,大众群体又一次对当今的性别歧视问题进行了一次激烈的探讨和研究。 什么是性别歧视?性别歧视指在关于性别上存在的偏见,指一种性别成员对另一种性别成员的不平等对待。尤其是男性对女性的不平等对待。两性之间的不平等,造成社会的性别歧视。但也可用来指称任何因为性别所造成的差别待遇。 然而性别歧视也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受多重因素影响而产生的。首先是两性之间心理和生理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个性、行为和脑力上。其次是两性之间的社会差别。男性与女性的社会差别,主要是借助于人类学的成果,即交叉文化的比较的研究·。若所有文化背景下的男性和女性都表现各自的同一性,则我们可以认为两性差别是由生理因素决定的,相反,则是由社会环境影响所造成的这种差异。交叉文化的研究的结果值得让人深思大多数的国家和地区在政治上都是男性处于统治地位,但也有在另外一些国家依然出现颇有成就的女总统、女首相、女部长等等;尽管在大多数科学研究领域中男性遥遥领先,但在举世瞩目的科学家中依然有像居里夫人等杰出女性。尽管从数量上来看优秀男性和女性的比例不平衡,但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还是值得人去思考。在现在的社会中,大多数人认为,男性是要在外面工作养家的,而女性则是在家中做家务,但也有很多女性一样是走进社会,从事各行各业,并且有的女性不管婚前还是婚后依然选择参加工作,追求自己的自由。交叉文化的研究结果表明,男性和女性之间的差别更多的是受社会环境作用的影响。 生理、心理和社会方面的差别最终让人推导出男女两性之间的性别偏见,在性别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得出性别不平等的结论。性别不平等由此作为一种貌似

关于女大学生就业歧视问题及对策研究的文献综述

关于女大学生就业歧视问题及对策研究的文献综述 一、引言 随着高考扩招,我国的大学生数量激增,导致供过于求,大学生也再不是稀缺资源,大学生就业问题成为了21世纪影响中国和谐发展的主要因素。而在这其中女大学生就业问题除了劳动就业问题以外,还附带有劳动力市场上的性别歧视问题[1]。这严重违反了就业平等权,并且造成人力资源配置的变形扭曲,已经成为了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本文通过对当前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状况的分析,探寻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目的在于探讨有助于解决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的相关对策,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 一、就业歧视相关定义 1、《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一条规定“对妇女的歧视一词指基于性别而做的任何区别、排除或者限制,其作用是为了妨碍或者破坏妇女基于男女平等、无论已婚还是未婚享有的人权和基本自由”; 3、就业性别歧视,在1958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关于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的规定中首先提出,“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就是基于性别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其后果是取消或损害就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但“基于特殊工作本身要求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不应视为歧视”。 4、刘秀英、孙水裕、金更欢(2009)认为女大学生的就业歧视是指用人单位在录用大学毕业生的各个环节中,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生或提高对女生的录用标准而导致女生平等择业机会的丧失及其他损害的情况。 刘秀英;孙水裕;金更欢;我国高校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研究[J];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5期 二、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的现状 孙慧敏;田保状;张小村;张安涛 1、刘秀英、孙水裕、金更欢(2009)认为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女大学毕业生的人数逐年增加,据江苏省妇联针对本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十周年情况进行的专题调研显示,有80%的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遭遇性别歧视,有34.3%的女生有过多次被拒经历。许多被调查者指出,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中明确要求“只要男生”或“同等条件下男生优先”。在同等条件下,男生签约率明显高出女生8个百

(完整word)就业歧视与劳动合同歧视条款

就业歧视与劳动合同歧视条款 一、专题界定 在现在的劳动力市场上,劳动者就业歧视现象比比皆是,即便签订了劳动合同,歧视条款也是五花八门。这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有的公然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有的即使钻了法律不健全的空子,但也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形象。专题针对比较典型的歧视行为,对这一现象作了说明。 二、名词解释 1. 就业和职业歧视是指在获得就业、职业培训、特定职业时,在就业条款和条件方面,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观点、民族血统、社会出身等原因存在剥夺或妨碍劳动者享受平等机会和待遇的各种区别对待做法。但是,对特定职业基于其内在需要采取的区别对待做法,以及对特殊群体进行保护或援助的措施不视为歧视。 三、案例分析 案例1 歧视条款:“试用期无薪水、不上社会保险” 【案例】应届高校毕业生去非正规单位、小型私营企业就业,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位常以毕业生没有工作经验为由,提出“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无薪水、不上社会保险”这样的歧视条款。毕业生为保住工作常选择忍气吞声。从而使自己的劳动得不到相应的补偿。 【评析】《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试用期的具体期限确定,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且试用期内不能无薪,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此外,试用期期间,职工可随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该条款如果写入了劳动合同即属无效。招聘时单位提出此要求的,劳动者应该据理力争。 案例2 “本职位限X性” 【案例】“本职位限男性(女性)”,这是各种招聘会,尤其是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会上最常见的霸王条款。从政府机关的宣传文员职位,到企业的技术支持职位,都“仅限男性”。在某招聘会上,某基层文化馆的“行政人员”也“仅限男生”,而该单位的解释

高校女大学生就业中性别歧视的成因与对策

高校女大学生就业中 性别歧视的成因与对策 单位:天津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姓名:王晶莹 邮政编码: 300384 高校女大学生就业中性别歧视的成因与对策 【内容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及社会就业供求关系的不断变化,大学生在就业中遇到的问题日益呈现。其中,女大学生由于自身生理特征、社会观念等因素,在就业中受到性别歧视的现象逐步体现。这不仅不符合《宪法》关于公民平等权的规定,更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背道而驰。本文通过透析女大学生就业中遇到性别歧视的种种现象,深刻总结成因,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以期引起公众对于此问题的注意并逐步解决这一问题。 【关键词】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成因;对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

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可以说,我国关于女性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均享有同男性平等的权利,并且这一权利已经上升到宪法基本权利的层面。这一规定不仅是对于女性的尊重,更代表着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和进步。然而,由于这一规定较为原则,故在具体实施中尚有诸多领域不能完全实现,其中,就业领域尤为显著。 在就业领域中,由于劳动力供求矛盾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目前仍呈现供过于求的阶段。由于用人单位占据着优势地位,故其在招录员工的时候在体现出偏好性的同时,个别单位也体现出一定的歧视性,在这种歧视性中,性别歧视则更为显著。 本文着眼于高校女大学生在就业中所遇到的性别歧视,通过研究高效女大学生在就业中受到性别歧视的客观现象,深入总结其中的成因,并在此基础上注重吸引前人研究成果及自我创新,从客观角度阐述解决高校女大学生在就业中所遇到的性别歧视的对策。 一、高校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的表现

我国就业歧视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我国就业歧视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就业歧视是指为实现某种“不合理”的目的,基于身份、性别、种族、政治见解、宗教信仰、残障、身体健康状况、相貌等原因, 对劳动者进行排斥、限制或者给予优惠的行为。该情况破坏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的权利。但基于特定职业内在需要而区别对待的不应被视为歧视。 一、我国目前就业歧视的具体表现 1. 户口歧视。我国二元经济体制的存在和长期 的存续, 导致二元户籍制度。户口歧视便广泛存在于社会的各个角落, 户口歧视大概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歧视农村户口;二是歧视外来人口。 2. 性别歧视。这是就业中几乎所有女性都曾遇到的问题。不少用人单位打出了“只限男生”男生优先的招聘条件。显然是对妇女这一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和践踏。 3. 健康歧视。残疾人就业受到各种歧视自不必说。还有一些病毒携带人群也受到歧视。如乙肝歧视问题, 已经引起全国一亿多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强烈反应。 4. 学历歧视。高等教育的普及和高招规模的逐年扩大, 涌入求职场所的劳动者的整体学历水平也相对地提高得很快, 伴随而来的是 用人单位的条件也水涨船高, 即使是一些适合大专生的岗位, 也非要本科生、研究生不可, 导致人才浪费的现象。 5. 履历歧视。有的用人单位不组织考查应聘者实际水平如何, 而

是过分注重劳动者的履历, 比如明确提出有学生干部经历的优先录用等。还有一些招聘中, 注明要求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相关工作经历等条件, 以规避“劳动法”为其设定的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义务。履历歧视导致了很多求职者夸大事实, 凭空捏造履历, 对社会诚信构成了很大的挑战。除此之外还有体貌歧视、年龄歧视、属相歧视、婚姻歧视, 甚至连姓氏、血型都会产生歧视, 甚至有的证券公司拒绝录用姓“阴”的, 只要姓“阳”, 五花八门, 歧视理由已经到了令人啼笑皆非的程度。 二、就业歧视的原因分析 1. 从劳动者的情况分析。我国劳动者总体特征 是数量巨大, 素质不高, 技能缺乏, 在职业技能、维权意识等方面都缺乏和用人单位谈判的意识和筹码。由于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 不能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的对话, 迫于就业的压力不得不接受用人单位提出的不合理要求, 只能无奈地面对现实。 2. 从用人单位来分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用人单位追求成本可控下的利益最大化, 在确定用人支出的情况下, 追求更大效益地利用员工的使用价值, 不可避免会对劳动者产生区别对待。 3. 从政府方面来分析。有的地方政府在制定地方行政管理规定时出台了一些带有地方保护主义倾向的歧视性就业政策;即使企业有歧视性做法, 也被当作是用人自主权, 推托监管责任, 敷衍了事。面对日益严重的就业歧视现象, 劳动监察部门却鲜有干预, 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就业歧视的严重性, 即使意识到了, 也觉得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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