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河北·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食品业态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县***局

“美丽***·诚信商家”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关于消费环境建设一系列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市政府民心工程建设,优化新消费环境,推动新消费升级,提升新消费质量,全面提升我县消费环境建设水平,经市局研究决定,202*年在全县开展“美丽***·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县消费环境明显改善、经营者诚信度和自律意识显著提高,消费者满意度稳步提升,打响“美丽***·诚信商家”品牌,不断健全完善促进放心消费的工作机制,扎实推动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增进民生福祉。202*年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省级**家、市级**家、县级**家,全县大型商超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达到**%以上;消费投诉处理率保持在95%以上;健全经营者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形成“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诚信行为记录”机制。

二、工作重点

(一)强力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提质拓面。

一是加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力度。重点在完善创建工作机制,丰富创建内容,拓宽创建领域,延伸创建触角上下功夫。在完善和总结商超创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向其他

服务领域和食品药品等企业扩容,实现行业创建延伸;由城市向城镇乡村扩展,实现地域创建延伸。

二是着力推进放心消费电商平台创建。落实电商平台主体责任。督促各电商平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落实平台责任,依法履行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电商平台的相关义务,严格入网经营者信息审查,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要求,推进主体责任落实,规范电商平台经营行为。监督指导各电商平台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开展“放心消费电商平台”创建。在七天无理由退货基础上,鼓励向社会推出更加优越的服务措施。

三是扎实推动民用品维修行业的监督管理,推动民用品维修服务领域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二)强力推进线上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

按照“政府鼓励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在全县推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倡导实体店根据自身实际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自行确定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时限等然后对社会进行承诺,一旦承诺就要受到约束。

(三)强力推进市场主体诚信度提升

一是强化经营者放心消费创建主体责任。督促经营者落实诚信经营承诺和首问责任制度、赔偿先付制度、商品追溯制度、社会评价制度。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单位,都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做出诚信经营承诺,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企业自媒体或社会公众媒体公开,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

督。示范单位公开承诺率达到100%。

二是探索推进消费领域信用管理。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挥好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和联合惩戒的约束作用。加强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和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公示工作,倒逼经营者诚信守法。

三是严打价格欺诈行为。全面落实明码实价制度,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实价、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强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依托12315投诉热线、互联网投诉举报平台、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畅通消费者诉求表达、矛盾化解和权益维护渠道,推动消费维权便利化。积极探索消费纠纷多元化调处路径,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衔接,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助推放心消费创建。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持续实施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格式合同、霸王条款和假冒伪劣商品综合治理行动。

(五)强力推进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机制建设

开展常态化年度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测评。围绕消费供给、消费过程、消费维权等方面工作评价,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抽样程序、测评方法,构建科学的评价数据模型,真实反映消费者对于消费市场的评价和需求,客观公正地反映地方总体消费状况。同时通报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促进消费环境改善。

三、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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