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2020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市直机关2020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市直机关2020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市直机关2020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加强机关建设,提高机关效能,确保全市中心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对市直机关xx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全面考核评比,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年度中心任务和市直机关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科学评价各单位工作,坚持考核结果与兑现奖惩和使用干部相结合,着力在创建“三满意”机关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机关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推进我市科学发展、振兴崛起夺取新胜利。

二、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创新;

(二)科学规范,简便易行,务求实效;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奖惩分明。

三、考核范围

市直党、政、群机关(含人大、政协机关,法、检两院)和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党群序列(×个单位)

市委办公室(含督查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组织部(含党史办)、宣传部(含文明办、 ___、文联)、纪检委(监察局)、政法委、统战部(含工商联、民进)、农办、机关工委、总工会、团市委、妇联、老干部局、党校、 ___、编办、法院、检察院。

(二)政府序列(×个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审计局、人社局、科技局、发改局、粮食局、物价办、招商办、行政执法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档案局、信息中心、经济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供销联社、文体局、教育局、卫生局、计生局、广电中心、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业管理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残联、市政府法制办、安监局、环保局、国土局、社保局、五棵树经济开发区、环城工业集中区。

四、考核内容

(一)行政业务工作。主要考核各单位本年度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以及单位主要行政业务工作情况等。

(二)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考核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遵守、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贯彻落实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工作情况;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开展情况;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等。

(三)领导班子建设。主要考核各单位领导班子的工作政绩、思想政治建设、整体功能及和谐班子建设、工作作风情况等。

(四)机关党的建设。主要考核各单位党组织服务中心,创先争优,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抓好规范化党支部建设活动,开展服务民生等工作情况。

(五)机关作风建设。主要考核各单位深入开展“三满意”机关创建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等情况。

(六)宣传思想工作。主要考核各单位理论学习、新闻、宣传及精神文明创建等情况。

(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主要考核各单位对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开展和落实等情况。

(八)公务员培训。主要考核各单位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加培训工作的情况。

(九)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主要考核各单位工作目标的确定和分解情况、日常和定期考核及奖惩兑现情况。

(十)其它工作。主要考核各单位对市委、市政府临时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五、考核方式

根据工作需要,由市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一)日常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对各单位工作进行随机检查,对重点工作进行跟踪检查。

(二)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半年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上半年工作及市委、市政府交办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半年集中检查。

(四)年终考核。各单位按工作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形成全年工作总结;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按考核细则,对各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核评分。

(五)民主评议。评议工作在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科学选取一定数量的评议人(市人大常委和代表、政协常委和委员,市直部门、乡镇街领导,基层群众代表等),由评议人给被评议单位打分,进行综合评议。

(六)市领导评定。市级领导根据各单位工作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评价。

(七)综合评定。在上述考核基础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按得分多少和评选比例确定档次,最后由领导小组决定各档次数额。

各项考核工作在xx年×月×日前结束。

六、核分标准

(一)实行百分制。行政业务工作×分,领导班子建设×分,党风廉政建设×分,宣传思想工作×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分,机关党的建设×分,机关作风建设×分,科级以下公务员培训×分,工作目标责任制×分,民主评议机关×分,市级领导评定×分,奖励项目×分。

(二)基础项目及标准。行政业务工作年度目标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市直机关承担的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民生工作以及依法行政工作、政务公开工作、信访工作、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市长公开电话和应急管理的办理情况、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另一方面是各单位主要行政业务工作,由各单位按职能要求,依据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提出年度工作目标,报主管市领导审核。这两方面工作由领

导小组相关单位分解量化并赋予相应的基础分值。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党的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宣传思想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公务员培训工作和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年度落实,分别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确定考核内容、标准和相应的基础分值。

全面实现基础项目目标并达到规定标准的,得基础分满分;未完成工作任务或虽完成工作任务但标准不高的,工作中出现问题和失误的,由相关考核成员单位按标准在基础分之内酌情减分。

(三)民主评议项目及标准。围绕“三满意”机关创建活动的要求,由评议人对参评单位的全局观念、服务态度、勤政廉政、工作效率、工作业绩等方面内容进行评议并按相应档次赋分。

(四)奖励项目及标准。为地方经济发展争取到重大项目、资金的(以考核细则为准);承担召开国家、省、长春市典型现场会议的;受到国家、省、长春市级表彰奖励的(以国家部委,省委、

___,长春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为准),由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按一定标准酌情加分。

七、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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