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绿色贸易壁垒非正当性法律分析及其对策1论文

最新绿色贸易壁垒非正当性法律分析及其对策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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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贸易壁垒非正当性法律分析及其对策

(1)论文

[摘要] 绿色贸易壁垒是一种在国际贸易中采取的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这种隐蔽性强、透明度低、不易预测的绿色贸易壁垒给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我国的对外贸易造成了很大的障碍。本文对绿色贸易壁垒的非正当性进行了法律层面解读,并根据我国的现状提出了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关键词] 绿色贸易壁垒;非正当性;发展中国家

Abstract:The green trade barrieris the strict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easure in the international trade.Thisbarrier with strong elusiveness,low transparency and unpredictability has become the very big barrier for developing nations foreign trade, particularly for China s foreign trade. This article has and analyzed the invalidity of the green trade barrier form perspective of international law, and proposed countermeasures according to China s current situation. Key words: green trade barrier;invalidity;developing countries

随着WTO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的使用遭到越来越多的限制,绿色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它成为发达国家限制发展中国家产品市场准入的常用和有效手段,而中国作为一个贸易大国,也成为遭受绿色贸易壁垒最严重的国家之一。面对绿色贸易壁垒,思考如何理性和辩证地看待,探寻积极利用的方式来完善我国的绿色贸易壁垒法律制度,具有现实意义。一、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绿色贸易壁垒(Green Trade Barrier),又

称环境贸易壁垒,是在国际贸易中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甚至威胁到人类生存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一个概念。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学者由于立场不同,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含义有不同的观点,有关国际公约或条约也未对其作出官方的界定。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环境名义说:绿色贸易壁垒是进口国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人类和动植物健康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环境贸易措施,禁止或限制外国产品进口,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目的[1]。

严格标准说:绿色贸易壁垒是作为一个市场准入的障碍,进口国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复杂的卫生检验检疫制度或采取绿色环境标志、绿色包装制度等,对外国产品或服务加以阻止或限制的贸易保护主义新措施[2]。综合说:绿色贸易壁垒是指一国以保护有限的自然资源、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由,通过制定一系列苛刻的环保标准,对来自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服务直接或间接加以限制的贸易手段和环境措施[3]。

本人趋同于第三种观点。对于绿色贸易壁垒应该全面、客观地加以界定,不能仅仅因为绿色贸易壁垒目前给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带来了种种不利影响而一味强调其消极性,全盘否认它。从实施的结果上看,无论进口国真正目的是保护环境还是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或者两者都有,在客观上提高外国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准入门槛,构成了贸易壁垒,形成一种新的非关税壁垒,从而逐步成为国际贸易政策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4]。

但是不能否认的是客观上也都采取环境保护措施,从而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人类的健康和动植物的安全。因此绿色贸易壁垒具有诸多不合理性和合理性,应该根据具体的情况客观而全面地作出分析和判断。

二、绿色贸易壁垒的特征

绿色贸易壁垒作为一种新兴的贸易保护方式和环境保护措施,具有很明显的双重性。和传统的贸易保护方式相比,有以下突出的特征:

1.名义的合理性全球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全球环境的恶化,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人们关注生态环境,追求绿色消费,迫使各国通过立法满足国民的绿色需求。尤其是发达国家纷纷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在贸易政策上采取绿色贸易壁垒。这种做法不可否认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保护国民的利益,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

2.形式的合法性绿色贸易壁垒一般是以国际条约、多边协议和国内立法为依据,特别是充分援引了一般例外条款,通过制定行政程序立法的方式加以规定和实施。各国绿色贸易壁垒制度是建立在国家行使对内最高权的国际法主权原则上,是行使国家主权的表现,因而其具有合法的外衣和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3.支持的民众性随着人类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人们对产品品质的环保要求与日俱增。尤其是近年来,有关产品安全问题不断显现,直接威胁到人类的健康。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不仅正好迎合人们的绿色消费心理,而且通过制定强制标准来保障安全,得到了民众的广泛支持。

4.应用的广泛性绿色贸易壁垒涉及的内容和保护的范围广。从产品来看,无论是整个产品周期的哪个环节,都要受到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从领域来看,绿色贸易壁垒不仅涉及产品领域,而且涉及服务领域和技术领域,还呈现扩大的趋势。从国家来看,各国都纷纷采用绿色贸易壁垒措施,来保护本国的产品和服务,而且还不断地效仿他国。

5.实行的灵活性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实行,国际上没有统一的标准和明确的规定,而且是一国行使主权的表现,各国政府可以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和环保要求,设

置与之相应的绿色贸易壁垒措施。而且各国的绿色贸易壁垒措施由不同位阶的行政法规、政府规章构成,这样不仅修改程序简单,制定也迅速,各国政府还能随时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最合适的贸易措施,凸现其灵活性。

6.方式的隐蔽性绿色贸易壁垒是一国根据本国的环境保护标准和科技发展水平而设置的,以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法为依据,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人类和动植物健康为名,将贸易保护的目的巧妙地隐藏在具体的操作和实施过程中,很难被明确地辨别和有力地反对。

7.技术的歧视性绿色贸易壁垒在外在的表现上应该是非歧视性的,许多贸易措施一视同仁,然而各国的经济实力和科技发展水平存在很大的差异,对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设置同样的市场准入条件,实质是带有客观的歧视性。三、绿色贸易壁垒非正当性的法律分析绿色贸易壁垒在保护生态环境、人类的健康和动植物的安全起了积极的作用,国际条约、多边协议有关环境和贸易立法也为其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其正当性的一面。但是由于一部分国际规则规定模糊抽象,缺乏法律约束力,被新贸易保护主义者滥用,设置绿色贸易壁垒,变相贸易保护,对国际贸易法律体系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带来了冲击和挑战,具有非正当性。非正当性具体分析如下:

1.绿色贸易壁垒对WTO基本原则的挑战

(1)绿色贸易壁垒对非歧视原则的挑战。非歧视原则是WTO法律制度中最为重要的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基础和核心,是指WTO各成员之间应在无歧视的基础上进行贸易,相互的贸易关系中不应存在差别待遇。它通过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等条款体现出来[5]。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用不同生产或加工方法生产出的相同产品尽管最终用途和物理特性一样,对环境的影响却可能大相径庭。很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名,根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卫

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对采用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生产方法生产的产品或生产过程中严重损害环境的产品制定一定的环境标准,来限制或禁止国外产品的进口。由于在世贸组织成员之间,基于各成员方的经济技术实力不同,实施的环境标准、环境标志、工艺和生产方法等也存在差异,这种办法无疑是有悖于非歧视原则的,构成了对相同产品的差别待遇。

(2)绿色贸易壁垒对WTO透明度原则的挑战。透明度原则是实现WTO总体目标的重要保证,也是维护各成员方正当权益,避免贸易争端,确保贸易公平、开放、无扭曲地竞争。WTO在《GATT1994》第10条、《SPS协议》第2条、《TBT协议》第7条和附件B中规定各成员方应迅速通知其相关措施的改变,并公布现行的或将施行的有关进口贸易的政策、法令、条例,以及签订的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现行协定,以使有利益的成员方对其知悉。然而WTO各协议对一些贸易措施是否应受WTO透明度机制约束尚有争议,而且对透明度的程度有不同要求,这增加了透明度管理的难度。WTO各协议都规定了事前公布和通知,建立国内咨询点对其他成员所提出的相关问题作答复等形式多样实施方式,但是许多国家以环境保护为名,在不事先通知出口商所应遵循的具体要求的情况下,采取各种绿色壁垒措施,要求进口产品遵守国内的环保技术以及卫生检疫措施等方面的法令条例,从而为国外产品进入本国市场设置贸易障碍,显然是违背了透明度原则。

(3)消极环境补贴及污染产业转移对公平贸易原则的挑战。公平贸易原则要求成员方和出口经营者不应采取不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国际贸易竞争或扭曲国际贸易竞争。为创立维护公平竞争的国际贸易环境,WTO特别强调各成员不应实行补贴的贸易战略,出口商不得以倾销的方式在他国销售其商品。有些国家制定和实施相对宽松的环境标准,并对企业及其产品提供消极的环境补贴,本应由企业

绿色贸易壁垒文献

目录 摘要 (2) 关键词 (2) 一、引言 (2) 二、绿色贸易壁垒概述 (3) 1、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 (3) 2、绿色贸易壁垒形成和发展的原因 (3) 3、绿色贸易壁垒的形式 (4) 4、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 (4) 三、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外贸的影响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对我国外贸的积极影响 (5) 2、对我国外贸的消极影响 (5) 四、我国外贸应对全球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6) 六、结语 (7) 参考文献 (7)

关于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的文献综述 摘要: 绿色贸易壁垒由于具有表面上的合理性以及隐蔽性等特点,成为当今国际贸易领域行之有效的贸易保护手段之一。这引起了我国众多学者的关注,他们从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形式、特点入手,对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外贸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分析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市场范围,出口商品结构,出口贸易增长速度,经济效益和国际贸易关系的影响。并针对我国出口贸易面临绿色贸易壁垒日益增多的现实状况,提出我国外贸应对全球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本文将众多学者的观点进行了梳理,并进行了一定的评论。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出口经济措施 Abstract:Green barriers on the surface as a reasonable and hidden features, to become effective in today's international trade is one means of trade protection. This has led to the concern of many scholars in China, they are from the concept of green trade barriers, form, features start on the green trade barriers on China's foreign trade was studied to analyze the green range of trade barriers on China's export market, export commodity structure, exports trade growth, economic efficiency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relations. And green for China's export trade is facing increasing trade barriers, the reality of the situation, put forward China's foreign trade measures to address global green trade barriers. This will be the point of view of many scholars of the sort, and make some comments. Key Words:Green trade barrier;Export Economy;Measures 一、引言 进入21世纪,人们的消费观念有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对绿色产品显示出了旺盛的需求。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世界经济得到了高速发展,但是随之而来是环境的破坏,环境污染问题日渐突出。绿色壁垒是20 世纪环保浪潮的产物,初衷在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安全。但伴随着全球一体化的进程,国际贸易迅速发展,国家间的贸易竞争也更加激烈,而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受到了严格限制。在这种情况下,既可以保护环境,又可以保护国内产品和市场的绿色壁垒被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成为一种新型的非税壁垒形式。绿色壁垒作为一种“合法”的贸易壁垒,越来越多地影响到国际贸易的正常进行。为了保护国内环境和市场,发展我国相关产业,更好地维护我国利益,寻找跨越绿色壁垒的方法成为当务之急。因此,本文将众多学者对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应对策略

International Trade 国际商贸 https://www.360docs.net/doc/e74177294.html, 2012年6月 183 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应对策略 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 吴晓明 摘 要:每年技术性贸易壁垒都给中国企业造成大量损失,因此本文在明确当今技术壁垒领域发展动向的基础上,探讨了解决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问题应该采取的应对措施,以期促进我国国际贸易健康、有序地发展。关键词:技术性贸易壁垒 国际贸易 WTO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12)06(c)-183-02现在各国的贸易往来中一国在进口其他国家的商品以及劳务时采取的种种限制措施可以分为关税壁垒与非关税壁垒。随着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增强以及经济全球化的飞速发展,关税、出口补贴等传统的方式对国际贸易发挥的作用被逐渐削弱,而使用技术标准与合格评定标准为主要方式的技术贸易壁垒正日益影响国际贸易的发展,并成为国际贸易摩擦经常发生的领域。按照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结果看,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占现在全球贸易壁垒的80%。很多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出于保护本国的国内经济与市场的需要,借助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屡屡使用贸易壁垒来提高市场准入的标准。与此同时,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又进一步提升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而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经常在对外贸易中会遇到技术性贸易壁垒引发的相关问题,并已经对我国国际贸易形成巨大的冲击。中国商务部发布的《全球贸易摩擦研究报告》指出仅2008年技术性贸易壁垒直接导致中国企业的贸易损失超过505亿美元(约合3400亿元人民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思考在当今环境下如何解决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 1 当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发展动向 1.1 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发生领域转移至新兴经济领域 近20年来,经济发展的重点从自然资源密集型、资本密集型转 向为知识密集型,特别是以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已经成为各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成为新兴的经济领域。新兴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国际贸易的产品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从而使国际贸易中贸易壁垒的发生也随之从生产领域扩展到贸易领域,从有形贸易转移至以电信业、电子商务等新兴经济领域。当今经济竞争的基本要素已经不再是资本,而是各国的科技实力、人员素质等智力资源的多少。科学技术已经影响国际分工与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电信业、互联网、传媒业、娱乐业等相互融合加深,相互依赖增强,并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这种态势的发展结果是技术性贸易壁垒日益向知识化扩展,技术性贸易壁垒日益成为保护国际贸易的重要手段与高级形式。而在上述新兴领域,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在进一步扩大,这会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日益不利,利益的分配将更加倾斜于发达国家。1.2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复杂繁琐性增强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使用往往涉及技术法规、技术标准以及合格评定程序等问题。而各国为了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保护人类动植物的安全与健康,保护本国的消费者利益,都制定了相当多的技术法规与产品标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技术检测设备不断创新,各国采纳的以技术规章和产品标准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也越来越复杂,进口产品采用愈来愈细、愈来愈严格的标准,并且已经导致各国的国际贸易受到不利影响。有些国家的产品因达不到进口国的强制性标准而被阻止进口;还有些领域各国设 立了不同的技术标准,导致时间与经济成本都大幅上升。具经合组织(OECD)统计:不同的国内市场制定的不同技术标准和规章要求,加上为与之相符而支出的检验与证书成本已经上升至企业总生产成本的2%~10%。而这将不利于世界经济的自由流通与发展,并背离贸易自由化的发展方向。 1.3 技术性贸易壁垒导致的争端数量逐渐增多 世界贸易受关税壁垒的影响正逐渐减弱,尤其是网络、信息经济的发展使得贸易壁垒的隐蔽性被大大增强,技术性贸易壁垒就成为应对这种状况相对理想的手段。技术性贸易壁垒适用的情况越多,发生的争端数量自然随着大幅上升。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发表的数据,2011年共有69个WTO成员国提交1772份TBT通报,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WTO成员国在《技术性贸易措施协定》实施后共发布了17312份TBT通报。从中可以看出争端发生的数量增长是成几何基数增长的。 2 应对策略 面临技术性贸易壁垒发展的新态势,我们可以选取多种应对措施来保护本国的合法利益,应该主要做到以下几方面:2.1 完善我国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 要想在国际竞争中避免因技术壁垒遭受损失,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加强有关规则的制定来约束企业的生产行为,鼓励其尽可能地努力提升产品质量。在产品质量方面设立规则时要借鉴国外已经成功的经验,积极与国际标准接轨。在制订国家强制性技术法规时,应在充分考虑国情的前提下,要逐渐提高我国技术标准等方面的要求,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在制定法规之前要注意对外国特别是中国主要贸易伙伴的国内技术规范、认证条件等方面的研究,关注相关国家技术壁垒方面的新发展,力图使中国出口的产品能够符合进口国的技术标准,避免掉入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陷阱。并且用严格的标准来促进企业对国外先进技术、先进设备与管理的应用,并且使这些标准能够转化为国内相关行业的通用标准。并通过这一方式来提升中国的产业结构,引导企业从生产低档、低值的产品转向生产高科技、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的产品。企业产品性能、品质的提升也能降低遭遇技术壁垒的可能性。2.2 建立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为主体的多层次预警机制当前中国对主要贸易伙伴国采用的技术壁垒缺少必要的了解,导致政府不能对企业出口的产品进行有效地指导,在对外贸易中屡屡发生盲目出口的现象,从而导致被动局面的发生。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应该建立多层次的预警机制。在这一机制中应该以政府为主导,在某类商品进入他国之前,政府应该提示企业是否可以出口,及万一遇到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应对措施。并且对于相关数据应该通过网络、报纸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布,来真正达到预警的目的。并且在进行预警之前一定要整合好政府、行业协会及企业等主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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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分析范文 购买的二手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案情简介】 双方协商不成,为此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 【裁判结果】 【律师评析】 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 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 关系,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有等共同共有财产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部分共同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要看事后该处分行为是否获得其他共同共有人的追认。获得其他共同共有人追认的,该处分行为合法有效。没有获得追认 而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合同无效。 目前法律实务中存在着如下几种共有形式: 1、家庭共有:夫妻是一种人身关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另有约定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夫妻共同共有:家庭成员相互之间,也是人身关系,是一定 范围内的亲属关系。不能把亲属关系都当成家庭关系。如张某与其妻、子一同居住,其父、母单独居住。张某的家庭成员就只有3个人,而不是5个人。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基于农村共同生产生活而产生几代同堂的现象, 其共同居住人对家庭财产是共同共有。

3、尚未分割遗产形式的共同共有:共同继承的财产,在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数人(相互之间是亲属,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享有共有权的财产。一般认为,这种共有是共同共有。 1、如果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多个人的,一定要核实每个人的身份,并由每个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除非有公证的委托书, 否则不同意代签字。 2、如果房产所有人是在婚状态,且房产证上产权证为一个人名字的,也需要其配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或者由其配偶出具房 屋并非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声明。 3、如房产所有人系单身,且房产证上产权人为一个人名字的,需要该所有人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 4、为防止出卖人故意隐瞒其他共有人,买受人可以让出卖人出具一份无其他共有人的承诺,并明确约定违反承诺的违约责任。 【法条链接】 1、《合同法》(1999年) 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89.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 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 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 第十七条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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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之痛能否填补法律空白 ——《胚胎争夺战》观后感一案情 宜兴一对双独年轻夫妻不幸发生车祸身亡,由于未曾生育,小两口生前做试管婴儿在南京鼓楼医院留下的冷冻胚胎,就成了双方父母唯一的希望。为了争夺冷冻胚胎保留香火,双方老人最终对簿公堂,并追加拒绝交出胚胎的医院为第三人。 沈某和刘某于2010年结婚,2012年8月,他们前往南京鼓楼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就诊,准备做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助孕手术。医院原本已确定于2013年3月25日为刘某进行胚胎移植手术,岂料3月20日,两人不幸遭遇车祸。悲痛之余,老人们想起了在鼓楼医院冷冻的4枚受精胚胎。双方老人和鼓楼医院交涉,希望获得胚胎的处置权,但被拒绝。沈某某夫妇最后无奈将刘某夫妇连同鼓楼医院作为第三人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判令沈某与刘某存放于鼓楼医院生殖医学中心的受精胚胎归原告监管处置。四位失独老人为争夺子女留下的冷冻受精胚胎诉诸法院,一审却以原、被告双方均无法获得继承权收场。 二法律分析 胚胎是介于人与物之间的过度存在,具有孕育成生命的潜质,比非生命体具有更高的的地位,应受到特殊尊重和保护。双方父母不但是世界上唯一关心胚胎命运的主体,而且应当是胚胎之最近最大和最密切倾向性利益的享有者。此前有舆论以及涉事医院提出,4位失独老人拿走涉案胚胎是想找“代孕”,而法律不支持“代孕”的理由。无锡中院17日在判决书中也提醒,4位失独老人在行使监管权和处置权时,应当遵守法律且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和损害他人之利益。现夫妻双方已死亡,作为双方父母的原被告均遭受了巨大的痛苦,原告主张沈某与刘某夫妻手术过程中留下的胚胎作为其生命延续的标志,应由其负责保管。但施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受精胚胎具有发展为生命的潜能,是含有未来生命特征的特殊之物,不能像一般之物一样任意转让或继承,故其不能成为继承的标的。同时,夫妻双方对其权利的行使应受到限制,即必须符合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违背社会伦理和道德,并且必须以生育为目的,不能捐赠、买卖胚胎等。本案中沈某与刘某夫妻均已死亡,通过手术达到生育的目的已无法实现,故其夫妻两人对手术过程中留下的胚胎所享有的受限制的权利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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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绿色贸易壁垒(1)论文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迅速推进,WTO多个回合的谈判使得长期以来作为主要贸易壁垒的高额关税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代之而起的是绿色贸易壁垒。作为方便易行、见效快的强有力保护手段,绿色贸易壁垒愈来愈频繁地付诸实施,矛头直指我国大宗出口产品,使中国成为“绿色壁垒”和反倾销措施的主要打击对象,致使中国许多产品无缘进入国际市场。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环境贸易;WTO 在国际货物贸易中,从1947年的GATT到WTO,降低关税一直是国际社会的主题。时至今日,作为阻碍国际贸易的重要因素的关税壁垒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控制,而许可证制度、配额制度、原产地制度等非关税壁垒对国际贸易自由化的进程阻碍日益明显。同时,绿色壁垒作为新型的、重要的国际贸易障碍,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绿色贸易壁垒是双刃剑,如果运用适当,对保护自然资源、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有利的;如果滥用,就会阻碍全球经济的发展,形成新的贸易保护主义。而目前因为种种原因,绿色壁垒的多样化、环境标准的复杂化、检疫措施的苛刻等,反映出绿色壁垒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的阻碍,反映出新的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可以说绿色壁垒的被滥用已是不争的事实。一、绿色贸易壁垒的含义绿色贸易壁垒也称环境贸易壁垒,是指那些以维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的而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有关国际贸易活动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及其相应的行政措施,以避免这些贸易活动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另一个角度讲,所谓绿色贸易壁垒,是以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通过制定一系列复杂苛刻的环保标准,对来自其他国家的产品及服务设置障碍,以保护本国产业的一种新型的非关税壁垒。绿

浅谈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应对措施(一)

浅谈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应对措施(一) 论文关键词:国际贸易;贸易壁垒;绿色营销;预警监测机制论文摘要:随着技术的进步,技术壁垒即将扩展到国际贸易的各个领域。技术壁垒将成为保护贸易的主要手段,将对国际贸易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文章具体阐述了我国成为技术保护壁垒受害国的主要原因,进而分析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影响,并在最后指出了我国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所应采取的对策,包括在提高生产力的同时,注意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水平,建立绿色营销和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监测机制等措施。 在国际贸易领域,随着数量限制的取消和关税的降低,为了限制进口保护本国产业,不少WTO成员国,尤其是少数发达国家,将技术和卫生要求作为重要的保护手段。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技术壁垒将成为保护贸易的主要手段,将对国际贸易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一、技术性贸易壁垒概述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一国以维护国家安全或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为由,采取一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措施,这些措施成为其他国家商品自由进入该国的障碍。它主要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广泛性 从产品到生产过程,技术壁垒无处不在。从初级产品到制成品,从劳动密集型到资本密集性,进口国有严格的限制。这种限制正在逐步的扩大,从生产过程看,它涵概了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消费全过程。随着技术的进步,技术壁垒即将扩展到国际贸易的各个领域。 (二)形式上的合法性 贸易壁垒大多以国内国际公开立法的形式存在。由于国际上目前还没有关于技术壁垒的统一立法,对进口商品的技术要求大多由国内立法规定。这些法规是要求进口商强制遵守,这样外国厂商被合法的排除在外。 (三)保护方式的隐蔽性 发达国家的设置标准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以高科技手段进行检验,使科技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难以适应。这种方式表面上是对所有国家一视同仁,不直接体现歧视性,但发展中国家厂商为了获得市场准入资格,不得不改进生产技术,调整原材料,增加了生产成本,降低了产品的竞争力。 二、我国成为技术保护壁垒受害国的主要原因 (一)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加强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实力迅速提高,对外贸易飞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外汇储备逐年增加,随着科技的发展,外贸产品中的科技含量也越来越高。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世界出口大国,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为了维护竞争中的支配地位,发达国家不断加大对我国实施TBT的力度和密度,以达到限制我国出口,保护国内市场和产业的目的。 (二)认识和管理不够 我国出口企业大多没有认识到TBT的重要性,对产品质量没用清醒地认识,不注重增加产品的附加值,一味的强调廉价劳动力和低成本的优势。这必然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对国际通用的国际标准和技术管理措施知之甚少,对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手段缺乏了解,不能对我国出口企业在宏观上予以指导,这不利于我国在国际竞争中获得优势。 (三)我国出口产品与产业的相对弱质性 由于我国总体的科技发展水平相对落后,许多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低、质量不高。相对于国外同类产品的生产技术、产品质量与标准的不断提高,出口产品的弱质性就会明显地表现出来。一些发达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即非复杂、苛刻,也足以将我们的许多出口产品拒之门外。

法律案例论文格式

法律案例论文格式 【篇一:法律案例分析范文】 购买的二手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案情简介】 李女士和她的丈夫张先生婚后拥有一套房屋,最近他们为了购置新房决定将房子卖掉。张先生与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委托中介公司寻找买家,挂牌价为230万元,签约后张先生就到国外出差一个月。刘先生通过中介看了这套房子觉得非常满意,但希望价格再能便宜一点,通过双方几次协商,李女士最后同意以138万元卖给刘先生,双方又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为此刘先生支付了定金20万元。谁知签约后半个月,张先生就从国外回来了,当他得知房价为138万元,觉得太便宜了,于是找到刘先生,告知刘先生这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李女士一个人无权处分,要求解除合同,但刘先生认为李女生有权签订合同,且已经交付了定金,坚决要求履行这份合同。 双方协商不成,为此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系争房屋系李女士和张先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同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义务。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对共同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应为无效。法院判决购房合同无效,李女士返还刘先生定金20万元及其利息。【律师评析】 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有等共同共有财产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部分共同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 要看事后该处分行为是否获得其他共同共有人的追认。获得其他共同共有人追认的,该处分行为合法有效。没有获得追认而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合同无效。 目前法律实务中存在着如下几种共有形式: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实施现状及应对措施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实施现状及应对 措施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产生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一国或区域组织以维护其基本安全、保障人类及动植物的生命及康健和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而采取的一些强制性或自愿性的技术性措施。近年贸易保护主义助长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滥用,并使得技术性贸易壁垒逐渐发展成为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形式。据统计,20世纪70年代,在影响国际贸易的非关税壁垒中,技术性贸易壁垒约占10%-30%。 为了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1970年,关贸总协定成立了一个政策工作组,专门研究制定技术标准与质量认证程序方面的问题并负责起草一个防止TBT的协议草案。1974年4月,达成了第一个《贸易技术壁垒协议》。1979年正式通过了《TBT协议》,1980年生效。1994年3月15日修订成了第二版《TBT协议》的正式文本。同时,还签署了《卫生措施和植物卫生措施协议》。以上构成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内容。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实施现状 技术性贸易壁垒给国际贸易造成的障碍占关税等各种壁垒总和的比重,已经由原来的20%上升到目前的80%,成为影响国际贸易发展的主要的贸易壁垒形式。 1、使用越来越经常,已经成为国际贸易壁垒中的主要形式 WTO《TBT协议》和《SPS协议》的基本原则规定,各成员方在制定技术法规、标准和评审程序的时候,必须提前一个合适的时期向TBT委员会和SPS委员会通报,并允许其他成员进行评议。近年来,TBT和SPS的通报数量呈现出较快的上升趋势,特别是SPS,更呈现出安定快速的逐年增长之势。 2000年WTO成员方的TBT和SPS的通报总量是877件,到了2005年已经上升到1701件。

论述绿色贸易壁垒

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论述绿色贸易壁垒 学号XXXXXX 姓名XXXX 学院指导教师 专业论文成绩 完成时间:年月日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

Graduation Thesis / Design Title GREEN TRADE BARRIER Department / School Distance Education Specialty(choose one)International Trade Author of Thesis/Design XXXXXX Student ID No. XXXXXXXXX Thesis Advisor Grade XXXX Date XXXXX

目录

论文摘要(中文) (6) 一、绿色贸易壁垒概述 (7)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 (7) (二)绿色贸易壁垒的产生背景 (7) (三)绿色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 (8) (四)绿色贸易壁垒的地位和作用 (9) 二、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 (10) 三、绿色贸易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11) (一)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 (11) (二)对商品结构和地理方向的影响 (11) (三)对进口国的影响 (12) (四)对出口国的影响 (12) (五)对我国的影响 (12) 四、我国应采取的对策 (13) (一)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工业化模式 (13) (二)发展绿色产业、提升我国国际形象 (13) (三)建立绿色贸易壁垒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 (14) (四)重视环境法规的完善和对外协调 (14) (五)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广泛树立全社会的环境意识 (14) 结论 (16) 参考文献 (17) 致谢 (18)

论文我国面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论文我国面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我国面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学生:王力 学号:070014140 指导教师:谈燕 专业:2007级国贸专业1班 摘要:随着关税壁垒作用日益减弱,技术性贸易壁垒作为更隐蔽、更强大的壁垒,客观上成为我国出口贸易的巨大障碍,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我国出口产品的弱质性。因此我国应加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管理,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关键词: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外贸易,影响,对策 Abstract: with the tariff barriers weakened role,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as the more insidious and more powerful barriers, which objectively become China's export trade huge obstacle, investigate its reason, of our country export products mainly lies in weak sex. Therefore, China should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improve the competitiveness of our export products.

Keywords: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foreign trade, influence, countermeasures 扬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题目申报表

经典法律案例分析课论文

河北科技学院考查课封面及试题 河北科技学院考查课考核答题纸

学习《经典法律案例分析》课程的收获 选这个《经典法律案例分析》选修课了解到了国家的一些基本法律和与我们关系密切的法律规定。例如:刑法中八大重罪,婚姻法中的结婚、离婚,和一些遗产分配的问题。 在以前选《社交与礼仪》选修课的时候,就有幸选择了石老师的课,觉得石老师是个会讲故事的老师,上课很有趣,不枯燥。什么情况下也不至于导致学生昏昏欲睡,因此,通过石老师的有趣的法律课可以给我这个不懂法的人好好地普普法。 “八大重罪”具体是指: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必须达到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罪、抢劫罪、放火罪、贩卖毒品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和爆炸罪。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如果目击或者属于八大重罪正在实施的伤害人,那么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无限防卫权说白了,就是可以提供打击限度无限大,大到不法侵害人死亡为终结。国家对于违反此法律打击力度之大可见一斑。下面说一个石老师讲过的事件,和其最新的动态。 2013年3月31日中午,复旦大学2010级硕士研究生林森浩将实验剩余的剧毒化合物注入寝室饮水机槽。4月1日,其室友黄洋饮水后不适入院。4月16日,黄洋死亡。上海警方认定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一审法庭上,林森浩当庭供认了起诉书指控其采用投毒的方法致黄洋死亡的事实,但对作案动机、目的和犯罪故意进行了辩解。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森浩系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又曾参与用二甲基亚硝胺进行有关的动物实验和研究,明知二甲基亚硝胺系剧毒物品,仍故意将明显超过致死量的该毒物投入饮水机中。在黄洋就医期间,林森浩又故意隐瞒其病因。 2015年12月1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复旦大学医学院学生投毒案"的罪犯林森浩,被依法执行死刑。行刑之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安排林森浩与其父亲林尊耀等亲属进行了会见。11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林森浩执行死刑。 两个年轻的生命就此终结,本来是两个人才却没有为社会做贡献,没有回馈父母养育之恩,是社会法治进程中的悲哀。在大学中,对于学生的法律教育往往是“轻描淡写”。开设有关法律和生命价值观的课程,让学生们能遵守法律,尊重他人的生命,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我很高兴能选择《经典法律案例分析》这门选修课程。让我能更明智,了解法律,珍爱生命。 结婚: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这是男女结婚年龄的起点,是划分合法婚姻和违法婚姻的界限。男女到了这个年龄,并不是非结婚不可的年龄,国家号召晚婚,青年男女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本身的情况和要求,适当地推迟结婚时间。 结婚条件有两种,一是必须具备的条件,二是禁止结婚的条件。必须具备的条件为: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禁止结婚的条件有: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离婚: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途径: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

贸易壁垒的应对措施分析

贸易壁垒的应对措施(我国) 背景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蓬勃发展,取得可喜成绩。2008年我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达25616.3亿美元,德国以1.47万亿美元出口总额蝉联第一,我国以1.43万亿美元位居第二,美国以1.30万亿美元列第三。而2009年我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却稍微下降,为22072.7亿美元。这就使得我们在谈论我国对外贸易取得的成绩时,也不得不关注另外一个事实,以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等为核心的新型贸易壁垒,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越来越大,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最大障碍。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导致传统的贸易壁垒大大削减,按照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果,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关税水平降到10%左右,发达国家平均关税水平降到3%左右,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壁垒也被大大削减。对此,我国的一些主要贸易国为保护国内市场,纷纷采取反倾销、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更加隐蔽的贸易保护手段。国内经济低迷和多边贸易谈判受阻,导致贸易保护主义在很多国家不同程度地抬头。从中国出口产品所受到的遭遇,以及主要贸易伙伴与我国的贸易纠纷中都不难看出,出口高速增长的中国正在成为国际贸易保护主义针对的主要对象,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和重视。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世界贸易自由化、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深,新贸易壁垒正逐步取代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成为新的贸易障碍,而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将对我国的出口贸易和企业营运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原因一是国际规则给此类壁垒留下了法律空间,如各种环保公约、TBT、SPS等等,二是我国的技术标准低,标准意识差。 因此,分析目前我国出口贸易中面临的主要贸易壁垒形式和发展趋势以及我国屡遭国外设置贸易壁垒的原因,我国应采取相应策略,突破新贸易壁垒对我国的限制,是当前急需解决的一个课题。 我国面对新贸易壁垒所采取的对策新贸易壁垒是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表现形式,想通过多贸易制度的约束,以各种严格的贸易标准,即技术标准、卫生检疫、商品包装、劳工标准、动物福

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双重影响——论文

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双重影响 摘要 随着世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不断加深,传统的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在实践中受到了极大的约束。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 to Trade,以下简称TBT),作为新兴的非关税壁垒,由于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针对性,成为当今世界众多国家贸易政策的新宠。本文旨在针对当前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现状,探究原因,剖析背后的双重影响,以揭示启示,并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技术性贸易壁垒,双重影响,启示对策 目前.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实行农业保护最主要、最有效的手段,从农产品出口的情况来看,由于农产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具有隐蔽性,出口农产品受到较为严重的限制和约束,损失巨大,其扩散效应造成的间接损失更是难以估计,其领域主要集中于加工食品和饮料、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等传统农产品领域。近两年来,日欧美纷纷加快食品安全立法,抬高进口门槛.技术壁垒有从微观、技术层面向宏观、法律层面发展的趋势,我国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每年损失约90亿美元。国外实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 一、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现状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生产国,也是农产品的出口大国之一,棉花、水稻、水产品和猪肉等农产品出口均位于世界前十位。加入WTO以来我国的农产品出口贸易增长很快,但由于种种原因,在国际市场上屡受阻挠。特别是欧盟、美国、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凭借其自身的优势,制定了苛刻的技术标准、技术法规、技术认证制度等,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贸易产生了巨大影响(见表1)。据商务部调查,我国90%的出口农产品受国外设置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每年损失约90亿美元。可以说,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 表1 欧美日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典型事件

法律案件分析论文3000字

法律案件分析论文3000字 篇一:法律案件分析报告 一分公司法律案件分析汇编 前言:近年来,我分公司部分工程项目部陆续发生了一些工伤赔偿、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法律纠纷案件。工伤赔偿、劳动纠纷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工程项目部与劳务分包队伍签订的分包合同不严谨,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监督检查不到位,合同纠纷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一些工程项目部相关人员对合同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够认真,不细心研究合同条款,合同签订不严谨,资料手续不完备,项目部管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给单位造成经济和名誉上的损失。为了有效地预防相关案件的发生,分公司将这些案件进行了汇总,并对案件的起因、经过、结果逐一进行了分析,形成了法律案件分析报告。现将此分析报告发给各工程项目部和固定施工生产单位,希望各基层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以此为鉴,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加强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管理办法,严格工作流程,确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 一、陈天华工伤案件 陈天华,男,54岁,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士,2021年4月1日成为承德华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支护班组的一名工人,未与承德华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系事实劳动关系。承德华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宁武高速公路A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负责A6合同段东花园隧道工程施工。 2021年6月22日陈天华在A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东花园隧道进口洞内

施工作业时,拱顶碎石坠落,砸到手部,立即送往医院急救,经诊断为左手大拇指骨折,住院治疗后医生建议出院疗养。住院期间承德华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一切费用。陈天华出院后一直情绪不稳定,稍有好转就向承德华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领导提出个人索赔问题,并提出辞职和一次性补偿条件。承德华宝建筑公司鉴于此种情况作出决定: 1、疗养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2、回家养病期间补偿4000元; 3、一次性补偿本人10000元。 但是本人提出条件较苛刻,承德华宝公司无法接受,双方处于僵持状态。 2021年9月路桥集团公司企发部接到《福建宁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和《工伤认定提供举证材料通知书》,要求路桥集团接到通知后十日内提供不认为是工伤的有关证据材料。路桥集团企发部随后通知一分公司办公室核实此事,办公室将此案件资料发送福建宁武高速公路A6合同段项目部书记张建军核实调查此事,但是当时项目部并不知情。张建军通过询问承德华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才知道此劳务作业队系挂靠承德华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办公室通过向集团法律顾问咨询回复是:如果10日内拿不出证明陈天华与路桥集团无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宁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认定此人与路桥集团具有事实劳动关系,承当工伤赔偿的责任。因此,分公司要求项目部协调此劳务作业队尽快自行解决此事,和陈天华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并让陈天华放弃工伤认定申请。通过项目部对劳务作业队不断地协调工作,此劳务作业队以承德华宝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名义与陈天华于2021年10月15日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专业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及案例汇总

技术性贸易壁垒目录: 一、定义 二、壁垒形式 三、原因 四、我国受国外技术壁垒影响现状 五、对策 附录:案例

一、定义 1、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国际贸易中商品进出口国在实施贸易进口管制时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制度等方式,对外国进出口产品制定过分严格的技术标准,卫生检疫标准,商品包装和标签标准,从而提高进口产品的技术要求,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的一种非关税壁垒措施。 2、它是目前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人为设置贸易壁垒,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最有效手段。 3、WTO关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文件有两个,分别是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动 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于1995年1月1日WTO 正式成立起开始执行。 二、壁垒形式 1、严格繁杂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 利用技术标准作为贸易壁垒具有非对等性和隐蔽性。在国际贸易中,发达国家常常是国际标准的制定者。他们凭借着在世界贸易中的主导地位和技术优势,率先制定游戏规则,强制推行根据其技术水平定出的技术标准,使广大经济落后国家的出口厂商望尘莫及。而且这些技术标 准、技术法规常常变化,有的地方政府还有自己的 特殊规定,使发展中国家的厂商要么无从知晓、无 所适从,要么为了迎合其标准付出较高的成本,削 弱产品的竞争力。 2、复杂的合格评定程序 在贸易自由化渐成潮流的形势下,质量认证和 合格评定对于出口竞争能力的提高和进口市场的

保护作用愈益突出。目前,世界上广泛采用的质量认定标准是ISO9000系列标准。此外,美、日、欧盟等还有各自的技术标准体系。 3、严格的包装、标签规则 为防止包装及其废弃物可能对生态环境、人类及动植物的安全构成威胁,许多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包装和标签方面的法律和法规,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生态环境。从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来看,包装制度确有积极作用,但它增加了出口商的成本,且技术要求各国不一、变化无常,往往迫使外国出口商不断变换包装,失去不少贸易机会。 三、我国产品遭遇技术性壁垒的原因 (一)外因 1、维护该国的利益是一切国际关系的根本目的。虽然为了推进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各国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承诺进一步降低关税和在保持现状下逐步消除各种非关税壁垒。但现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各国为了维护该国的贸易利益,在逐步取消明显有违WTO精神的一些传统的非关税壁垒的同时又不断推出更为隐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而且名目繁多,要求越来越苛刻。在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之间都存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只是由于在技术水平上,发展中国家远低于发达国家,所以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发展中国家影响更大。 2、《WTO协定》中的许多例外条文和漏洞,也为技术性壁垒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如《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中规定:“任何国家在其认为适当的范围内可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环境,只要这些措施不致认为在具有同等条件的国家之间造成任何不合理的歧视,或成为对国际贸易产生隐蔽限制的一种手段。”又如《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规定:“缔约方有权采纳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生命或健康的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而且只要缔约方确认其的措施有科学依据和保护水平是适当的就“可以实施或维持高于国际标准、指南和建议的措施”。这意味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建立具有很大的合法性。 3、各国和国际性环保组织的地位在不断地提高,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所以各国政府在实行有关政策时,不得不考虑他们的声音,在有关方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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