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电子商务销售额和电子商务采购额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北京市电子商务销售额和电子商务采购额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北京市电子商务销售额和电子商务采购额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北京市电子商务销售额和电子商务采购额3年数据分析报告

2019版

前言

本报告主要收集权威机构数据如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年报等,通过整理及清洗,从数据出发解读北京市电子商务销售额和电子商务采购额现状及趋势。北京市电子商务销售额和电子商务采购额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

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北京市电子商务销售额和电子商务采购额数据分析报告深度解读北京市电

子商务销售额和电子商务采购额核心指标从企业总数量,电子商务销售额,电子商务采购额等不同角度分析并对北京市电子商务销售额和电子商务采

购额现状及发展态势梳理,相信能为你全面、客观的呈现北京市电子商务销售额和电子商务采购额价值信息,帮助需求者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及借鉴。

目录

第一节北京市电子商务销售额和电子商务采购额现状 (1)

第二节北京市企业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北京市企业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企业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北京市企业总数量占全国企业总数量比重统计 (3)

四、北京市企业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北京市企业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企业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企业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北京市企业总数量同全国企业总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北京市电子商务销售额指标分析 (7)

一、北京市电子商务销售额现状统计 (7)

二、全国电子商务销售额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北京市电子商务销售额占全国电子商务销售额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北京市电子商务销售额(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北京市电子商务销售额(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电子商务销售额(2016-2018)统计分析 (9)

七、全国电子商务销售额(2017-2018)变动分析 (9)

八、北京市电子商务销售额同全国电子商务销售额(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

第四节北京市电子商务采购额指标分析 (11)

一、北京市电子商务采购额现状统计 (11)

二、全国电子商务采购额现状统计分析 (11)

三、北京市电子商务采购额占全国电子商务采购额比重统计分析 (11)

四、北京市电子商务采购额(2016-2018)统计分析 (12)

五、北京市电子商务采购额(2017-2018)变动分析 (12)

六、全国电子商务采购额(2016-2018)统计分析 (13)

七、全国电子商务采购额(2017-2018)变动分析 (13)

八、北京市电子商务采购额同全国电子商务采购额(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4)

图表目录

表1:北京市电子商务销售额和电子商务采购额现状统计表 (1)

表2:北京市企业总数量现状统计表 (3)

表3:全国企业总数量现状统计表 (3)

表4:北京市企业总数量占全国企业总数量比重统计表 (3)

表5:北京市企业总数量(2016-2018)统计表 (4)

表6:北京市企业总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

表7:全国企业总数量(2016-2018)统计表 (5)

表8:全国企业总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

表9:北京市企业总数量同全国企业总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

表10:北京市电子商务销售额现状统计表 (7)

表11:全国电子商务销售额现状统计表 (7)

表12:北京市电子商务销售额占全国电子商务销售额比重统计表 (7)

表13:北京市电子商务销售额(2016-2018)统计表 (8)

表14:北京市电子商务销售额(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

表15:全国电子商务销售额(2016-2018)统计表 (9)

表16:全国电子商务销售额(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

表17:北京市电子商务销售额同全国电子商务销售额(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

增长%)10表17:北京市电子商务销售额同全国电子商务销售额(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

表18:北京市电子商务采购额现状统计表 (11)

表19:全国电子商务采购额现状统计分析表 (11)

表20:北京市电子商务采购额占全国电子商务采购额比重统计表 (11)

表21:北京市电子商务采购额(2016-2018)统计表 (12)

表22:北京市电子商务采购额(2017-2018)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12)

表23:全国电子商务采购额(2016-2018)统计表 (13)

表24:全国电子商务采购额(2017-2018)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13)

表25:北京市电子商务采购额同全国电子商务采购额(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4)

电子商务法2019_《电子商务》实验报告一

电子商务法2019_《电子商务》实验报告一 《电子商务》实验报告一开课实验室: 电子商务实验室2005 年4 月4 日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年级、专业、班姓名成绩课程名称电子商务概论实验项目名称B2B交易的流程与业务处理指导教师邵兵家教师评语教师签名: 年月日一、实验目的1.熟练掌握B2B模式的运作过程。 2.掌握合适供应商选择的方法。 3.能熟练进行订单信息处理。 4.能熟练通过库存管理发送调拨单据。 5.培养网上商务谈判能力、6.能在谈判成功后熟练进行发货交易。 7.熟悉供应商客户关系管理方法。 8.掌握物流商的选择标准和方法9.掌握物流服务的申请过程。 10.掌握入库处理、配送处理和调拨处理的处理过程11.理解各个过程之间的关系二、实验原理(流程图)参见实验教材指导三、使用仪器、材料1.计算机网络2.虚拟商品与企业信息四、实验步骤(仅介绍关键的步骤,至少10步)……………………………………………装……………………………………

订……………………………………线…………………………………………………………… 五、实验过程原始记录(数据、图表、计算等) (银行帐号、订单信息、安全证书信息、自己创建的采购与供应商、物流商信息,交易完成的信息与页面截图。)六、实验结果及分析(自己的体会,B2B特点,各角色的作用,及流程改进建议)500字以上《电子商务》实验报告二开课实验室:电子商务实验室2005 年4 月日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年级、专业、班姓名同组所有同学(每组一份)成绩课程名称电子商务概论实验项目名称网上商店创建与管理指导教师邵兵家教师评语教师签名: 年月日一、实验目的1.熟悉不同网上商店的设计要求; 2.根据需要利用平台建立一个网上商店; 3.掌握网上商店的管理内容; 4.掌握网上商店的管理技巧; 5.能够进行日常的业务处理。 二、实验原理(根据平台介绍绘制创建流程图)三、使用仪器、材料1.计算机网络2.虚拟商品与企业信息四、实验步骤(一、项目策划书(二、实现过程(三、业务管理营销宣传……………………………………………装……………………………………订……………………………………线…………………………………………………………… 五、实验过程原始记录(数据、图表、计算等)

广西省企业信息化及电子商务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8版

广西省企业信息化及电子商务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8版

序言 广西省企业信息化及电子商务情况数据分析报告从企业总数量,企业期末使用计算机数,企业每百人使用计算机数,企业拥有网站数,每百家企业拥有网站数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广西省企业信息化及电子商务情况现状、趋势变化。 广西省企业信息化及电子商务情况数据分析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 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请注明出处。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一个全面、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广西省企业信息化及电子商务情况现状及发展趋势。广西省企业信息化及电子商务情况分析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 广西省企业信息化及电子商务情况数据分析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广西省企业信息化及电子商务情况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机构和个人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广西省企业信息化及电子商务情况现状概况 (1) 第二节广西省企业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广西省企业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企业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广西省企业总数量占全国企业总数量比重统计 (3) 四、广西省企业总数量(2015-2017)统计分析 (4) 五、广西省企业总数量(2016-2017)变动分析 (4) 六、全国企业总数量(2015-2017)统计分析 (5) 七、全国企业总数量(2016-2017)变动分析 (5) 八、广西省企业总数量同全国企业总数量(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广西省企业期末使用计算机数指标分析 (7) 一、广西省企业期末使用计算机数现状统计 (7) 二、全国企业期末使用计算机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广西省企业期末使用计算机数占全国企业期末使用计算机数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广西省企业期末使用计算机数(2015-2017)统计分析 (8) 五、广西省企业期末使用计算机数(2016-2017)变动分析 (8) 六、全国企业期末使用计算机数(2015-2017)统计分析 (9)

《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2019期末试题及答案

《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2019期末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在每小题的4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最优的,将其序号填入题后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8分) 1.按照( )的不同,电子商务可分为完全电子商务和不完全电子商务。 A.商务在网上实现程度 B.辐射范围 C.适用的网络类型 D.商务活动的内容 2. 1996年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制定了( ),在其推动下,一些国际组织也纷纷制定各种电子商务法律规范,使国际电子商务立法达到了高潮。 A.《电子签名示范法》 B.《电子商务示范法》 C.《全球基础电信协议》 D.《开放全球金融服务市场协议》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接收数据电文系统的,该数据电文( )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A.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 B.到达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 C.进入该特定系统 D.到达该特定系统 4.电子认证是一种服务,在电子商务中具有重要的功能,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认证服务功能?( ) A.担保功能 B.防止欺诈功能 C.防止否认功能 D.防止违约功能 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 )的解释。 A.有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 B.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 C.最符合经济效益原则 D.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合法利益 6.所谓电子控制权,是指信息产品的许可方采取某种电子措施和类似方法,( )。 A.限制他人对信息的利用 B.鼓励他人对信息的利用 C.许可他人对信息的利用 D.禁止他人对信息的利用 7.信息主体可以向信息控制人确认是否持有关于自己的信息,信息控制人应允许信息主体查看、修改及补充关于自己的信息。这是( )原则。 A.信息质量 B.使用限制 C.限制收集 D.个人参与 8.所得的来源地国对取得收入的自然人或法人享有的税收管辖权,这是( )。 A.属人税收管辖权 B.公民税收管辖权

20xx年1月1日期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最权威的解读(附全文)

20xx年1月1日期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最权威的 解读(附全文) 20xx年1月1日期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最权威的解读(附全文) 《电子商务法》全文解读 这部影响整个电商行业的法律,由全国人大财经委主导,经历3次公开征求意见、4次审议才最终落定。今后,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有了一部专门法,这也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介绍,因为电子商务属于新兴产业,所以电子商务法就把支持和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摆在首位,拓展电子商务的空间,推进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所以法律对于促进发展、鼓励创新做了一系列的制度性的规定。 目前我们国家电子商务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渗透广、变化快,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在立法中既要解决电子商务领域的突出问题,也要为未来发展留出足够的空间。电子商务法不仅重视开放性,而且更加重视前瞻性,以鼓励创新和竞争为主,同时兼顾规范和管理的需要。 此外,这些年的实践证明,在电子商务有关三方主体中,最弱势

的是消费者,其次是电商经营者,最强势的是平台经营者,所以电子商务法在均衡地保障电子商务这三方主体的合法权益,适当加重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第三方平台的责任义务,适当地加强对电子商务消费者的保护力度。现在这种制度设计是基于我们国家的实践,反映了中国特色,体现了中国智慧。 解读一:如何从我国电商环境看待电商法的出台? 对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认为,电商法的出台其实已经呼吁很久了,选在这个时间出台不排除有社会事件因素,但更多的是电商作为新型行业迫切需要一部完善的法律,成为行业的模范、指导行业发展,更好调整消费者与电商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我们国家的电商问题,比较显著的或者说大家第一印象比较严重的就是假货,包括国际上也认为中国是假货泛滥国之一。 阿里巴巴从恶名市场退出之后,在年初又被划进20xx年的恶名市场名单,这件事作为国内电商巨头应当引起重视。阿里发布的文件强调其打击假货力度之大、重视知识产权态度之诚恳,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假货、知识产权问题背后有文化、经济、政策等多种因素在内,阿里的种种手段不能说不有效,但也应当辩证来看,打击力度是远远不够的,而这与法律的缺失是有关系的。《电子商务法》中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

2019年电子商务部绩效考核方案

电子商务部绩效考核方案 一、目的 1.激励员工工作行为,提升业绩,将员工的个体行为引向到企业总体经营目标上,形成强大的企业合力。 2.在企业内部保持竞争机制,通过优胜劣汰,保持企业的市场竞争优。 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上级考核下级的原则。 3.工作目标设置坚持量化原则,不能量化的项目必须设立相应的评分标准; 4.考核人对考评对象应该坚持事前指导、事中支持、事后检查的原则。 5.坚持被考核人的意见应当受到尊重,并具有申请复核权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考核办法仅适用于电商部; 四、考核方式及流程 开始按照年度目标分解; 由于提成奖金只针对部门计发,各部门应制定相应的部门内部分配细则; ⒈每月月初(3日前),电商部负责人需制定出当月营销目标值,并公示;

⒉电商部需在每月1日,将月度销售额提报行政人事部; ⒊每月月初(1-5日),由行政人事部牵头,完成月度绩效考核评分;(具体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 ⒋考评完成后,各部门考评人须就考评结果、依据等跟员工进行绩效面谈,如面谈完毕被考评者仍存在异议,可就考评结果进行申诉;申诉由行政人事部及部门共同受理; ⒌行政人事部需做好统计和考评跟踪,并整理员工的绩效考核表,建立员工绩效考核档案,以备查、检索。 ⒍每次绩效考核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汇总计算考核奖金并计发当月工资。 五、绩效提成比例及奖金分配 电商部总体提成比率为销售额的 XX %(扣除推广活动等费用成本); 绩效提成比例表 每超额完成1W,除按照相应比率获取提成外,另给予奖励 XXXX元; 各部门奖金分配明细 六、绩效考核内容 1.A类

1)对主管级及以上员工考核因素主要分为:工作业绩、岗位职责和例外考核三部分。 工作业绩:是考核的主要内容,采用目标管理方法,指员工业绩目标的完成情况;岗位职责:是指员工岗位责任书中规定的条款; 2)考核因素的比重及计算方式 月度考核奖金=工作业绩完成比例得分×80%+岗位职责考核总得分×20% 2.B类 1)各部门一线员工考核因素主要分为:工作业绩、例外考核; 2)考核因素的比重 七、公司绩效/提成奖金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 1.员工薪资晋级由年度考核(全年各月份的考评平均值)。部门排名第一者

电子商务法案例分析(内附法条)

电 子 商 务 法 案 例 分 析 王素芳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网络购 物合同纠纷 原告:王素芳,女,1952年12月5日出生,汉族,无业,户籍所在地四川省营山县。 被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北京经

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C座2层222室。 民众康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四道口路11号2层208室。 原告王素芳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民众公司向原告王素芳返还货款1577元;2、判令被告民众公司向原告王素芳赔偿十倍货款15770元;3、判令被告京东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京东公司、被告民众公司承担。 案由:原告王素芳于2015年4月15日在被告京东公司经营的”京东商城”中,从被告民众公司店铺”民众康健保健品专营店”购买了”芬兰汉诺金优比金塞玛湖鱼类脂肪粉浓缩片”一盒,单价929元,”采瑞玛咖咀嚼片”一盒,单价648元,共计金额1577元。原告王素芳收到货后于2015年7月发现,被告民众公司销售的两件商品提供的商品外包装上宣传的相关功效存在欺诈,被告民众公司网店网页和说明书宣传的产品功效显示”芬兰汉诺金优比金塞玛湖鱼类脂肪粉浓缩片防治心脏病”,但实际上汉诺金脂肪粉浓缩片为保健品,并不具备防治心脏病的治疗功效,另外玛咖咀嚼片的使用说明中,没有玛咖粉的原料成分,并且也未能标明食用量和不适宜人群。原告王素芳认为被告民众公司销售的商品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食品或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被告民众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被告京东公司作为网络平台服务商,没有履行法定的监察监督义务,导致不法产品在其平台肆意流通,造成重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应与被告民众公司承担连带赔偿

新《电子商务法》法律知识测试--答案

新《电子商务法》法律知识测试时长:1小时 答题人:分数: (判断题15题共30分、单选题12题共24分、多选题共12题36分,简述题1题10分,总分100分) 一、判断题(每小题2分) 1、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2、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 3、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4、平台内经营者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不需要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 5、在电子商务中推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6、电子商务当事人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对使用该系统的当事人不具有法律效力。(×) 7、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8、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不能从其约定。(×) 9、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连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犯人承担连带责任。(√) 10、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清晰、全面、明确地告知用户订立合同的步骤、注意事项、下载方法等事项,但不需要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 11、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个人销售自产农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

一个电商数据分析师的经验总结

一个电商数据分析师的经验总结 king发表于2013-07-27 20:54 来源:贾鹏 08年毕业,不知不觉的混进了电子商务行业,又不知不觉的做了三年数据分析,恰好又赶上了互联网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最快的几年,也算是不错吧,毕竟感觉前途还是很光明的。三年来,可以说跟很多同事学到了不少东西,需要感谢的人很多,他们无私的教给了我很多东西。 就数据分析职业来说,个人感觉这对互联网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也是确实能够带来实际效果的东西。比如说利用数据分析做会员的细分以进行精准化营销;利用数据分析来发现现有的不足,以作改进,让顾客有更好的购物体验;利用CRM系统来管理会员的生命周期,提高会员的忠诚度,避免会员流失;利用会员的购买数据,挖掘会员的潜在需求,提供销售,扩大影响力等等。 最开始进公司的时候是在运营部,主要是负责运营报表的数据,当时的系统还很差,提取数据很困难,做报表也很难,都是东拼西凑一些数据,然后做成PPT,记得当时主要的数据就是销售额、订单量、毛利额、客单价、每单价、库存等一些特别基础的数据,然后用这些数据作出一些图表来。在这个阶段基本上就是做一些数据的提取工作,Excel的技巧倒是学到了不少,算是数据分析入门了吧。 后来公司上了数据仓库,里面就有了大量的原始数据,提取数据非常方便了,而且维度也多,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随意的组合分析,那个阶段主要就是针对会员购物行为的分析,开始接触数据建模,算法等一些比较难的东西,也是学到东西最多的时候。记得当时做了很多分析报告,每周还要给总裁办汇报这些报告,下面详细说一下当时使用的一些主要的模型及算法:1、RFM模型

模型定义:在众多的客户关系管理的分析模式中,RFM模型是被广泛提到的。RFM模型是衡量客户价值和客户创利能力的重要工具和手段。该机械模型通过一个客户的近期购买行为、购买的总体频率以及花了多少钱三项指标来描述该客户的价值状况。在RFM模式中, R(Recency)表示客户最近一次购买的时间有多远,F(Frequency)表示客户在最近一段时间内购买的次数,M (Monetary)表示客户在最近一段时间内购买的金额。一般的分析型CRM 着重在对于客户贡献度的分析,RFM则强调以客户的行为来区分客户。利用RFM分析,我们可以做以下几件事情: ⑴建立会员金字塔,区分各个级别的会员,如高级会员、中级会员、低级会员,然后针对不同级别的会员施行不同的营销策略,制定不同的营销活动。 ⑵发现流失及休眠会员,通过对流失及休眠会员的及时发现,采取营销活动,激活这些会员。 ⑶在短信、EDM促销中,可以利用模型,选取最优会员。 ⑷维系老客户,提高会员的忠诚度。 使用方法:可以给三个变量不同的权重或按一定的规则进行分组,然后组合使用,即可分出很多不同级别的会员。 2、关联分析 关联分析最原始的案例来自于沃尔玛的“啤酒与尿布”。通俗意义上讲,就是只买了A商品的人,又有很多人买了B商品,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A、B两个商品的关联性比较高。很多数据挖掘工具都有关联挖掘,主要使用的算法是Apriori算法,在计算的过程中会主要考察项集、置信度、相关性这三个结果数据,以最终确定商品之间的相关性。除了Apriori算法外,还有许多其他的关联分析的算法,基本上也都是从Apriori发展而来,比如FPgrowth。本人从几年的数据分析经验感觉,关联分析在零售业中并不太实用,挖掘出来的关联度比较高的

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2019年年会议程

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 2019年年会议程 年会开幕式 主题报告: 《电子商务法》实施一周年评估 会议时间:12月15日09:00 - 11:30 会议地点:北京大学凯原楼 《电子商务法》自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一年来,在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更加深度融合的业态背景下,法律的正式实施对于生产和生活实践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为了实现规范电子商务经济秩序、促进互联网可持续发展的立法目的,《电子商务法》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提炼和问题总结显然成为一种迫切需要。在本次年会开幕式上,北京大学法律学科与经济学科的著名专家学者将与来自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领导和相关领域企业一道深入观察实施中的《电子商务法》,对其中的电子商务竞争政策、知识产权保护和新型电商合规发展等问题进行评估分析。 分论坛(1) 电子商务平台责任问题探析 会议时间:12月15日 13:00 - 15:00 会议地点:北京大学凯原楼 电子商务平台上一系列侵权事件,尤其是恶性事件的发生,让平台责任的承担成为备受关注的话题。《电子商务法》在法律层面上予以了回应,规定了平台经营者进行信息检验、安全保障和信息数据保存等责任形式。然而,如何在电子商务规制实践中具体把握平台责任、平衡平台上各方主体的利益、实现电子商务经营秩序的稳定与安全,需要进一步剖析和研讨。本论坛将以“平台责任”为核心议题,邀请各位专家学者与业界人士共同贡献与凝聚法律智慧。 分论坛(2) 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会议时间:12月15日 13:00 - 15:00 会议地点:北京大学凯原楼 电商法实施一年来,电子商务平台上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向来被人们热议。《电子商务法》通过一系列规定,构建了由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治理措施与法律责任等部分组成的平台上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电子商务实践中,如何有效运行知识产权保护系统,形成知识产权人、平台内经营者与消费者等有关各方共同参与、共同构建的共管、共治与共赢的新秩序?本论坛将邀请相关产学研各界别的专家人士和代表,聚焦平台上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问题。 分论坛(3) 互联网时代的竞争政策 会议时间:12月15日 15:30 - 17:30 会议地点:北京大学凯原楼

2016年中国电商行业大数据分析报告

2016年中国电商行业大数据分析报告

研究背景:放眼当下,恰逢互联网购物的大好时代,在国家信息网络战略实施、几大移动运营商快速发展、各大电商网络平台百花齐放的大背景下,年轻消费群体购买力突飞猛进,网上零售市场份额不断提升,网购渗透率正逐年增加。中商产业研究院预计,到2016年,我国网上零售额将突破5万亿,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4.9%,网购用户渗透率达到64.0%。 2014-2020年中国网上零售额规模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商产业研究院 2014-2020年中国网购渗透率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商产业研究院 休闲食品电商 1、产业综述 2、发展现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消费水平的提高,休闲食品正在逐渐升级成为百姓日常的必需消费品。现阶段,我国休闲食品电商三足鼎立格局初现,龙头优势明显。三只松鼠、百草味、良品铺子已牢牢占据了休闲食品电商前三,其他品牌竞争难度加大。 3、市场规模

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不断提高,消费习惯也随之改变。从吃饱到吃好,消费者对食品的需求和兴趣从必须消费品逐渐向可选消费品转移,零食不再是儿童、青少年的专属,不再和不健康划上等号,和正餐之间的界限也日渐模糊。因此,休闲食品线上销售规模也在逐年增长,2015年,我国休闲食品电商销售规模约为450亿元。 2014-2020年中国休闲食品电商市场交易规模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4、消费特点 女性消费者是绝对购买主力:休闲零食消费在性别的差异性放点明显,女性消费者是绝对购买主力。根据尼尔森,在全球范围内,女性比男性消费更多零食且女性对葛洪零食的消费意愿高于男性。根据易观智库,女性消费者不仅在购买人数上超过男性消费者(购买力62.29%vs37.71%)。 80后、90后为零食网购主力:从休闲零食网购消费者年龄分布来看,28-38岁消费者占比48.6%,18-28岁消费者占比24.7%,年轻人成为绝对多数。80后基本步入职场,消费能力也已承受。即将进入社会的90后,消费更具冲动型、超前性,见识未来的生力军。 白领为零食电商消费的主要人群:休闲零食电商的手中人群职业分布较广,不仅有白领人士、事业机关人员,还有自由职业者,家庭主妇及退休人员等。因此,市场对食品电商的产品需求多元化,长尾效应明显。其中,白领人士是零食电商的最主要消费者(47%),性价比高、有个性有腔调、方便快捷是他们的诉求特征。 生鲜电商 1、产业综述

新电子商务法考卷 及答案

新《电子商务法》常识测试 答题人分数 (判断题10题共20分、单选题10题共20分、多选题共12题60分,总分100分) 一、判断题(每小题2分) 1.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对) 2.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 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错) 3.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 护知识产权。(对) 4.平台内经营者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 明。声明不需要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错) 5.在电子商务中推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对) 6.电子商务当事人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对使用该系统的当事人不 具有法律效力。(错) 7.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 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对) 8.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 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不能从其约定。(错) 9.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 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对) 10.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清晰、全面、明确地告知用户订立合同的步骤、注意事项、下载方 法等事项,但不需要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错)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 1、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滥用()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B)

电商2015年运营大数据分析

电商2015年运营大数据分析 一、代运营商基本情况汇总 从事淘宝运营服务的服务商大约1500多家,其中,天猫平台聚集了大约400家运营服务商,主要来源于上海、浙江和广东,而福建、北京次之,为大约2000家天猫店铺提供运营服务。运营服务商达成的交易额,按照店铺数量平均,约为天猫店铺整体平均值的2倍;按照服务商数量平均的交易额均值,约为9.6倍。目前,从业人员大约3万人,20%为专业店铺运营人员。42%的服务商选择聚焦优势类目发展。 按照品牌商对于供应链整合的不同需求,运营服务商可以分为流程型、运营型和技术型。 未来,专业服务市场的专业化发展将推动运营服务市场的规范化。 二、天猫代运营商分布情况汇总 上海86家 广东70家 浙江81家 江苏16家 北京26家 福建28家,厦门12家 其他57家 三、代运营商创始人背景和团队现状

服务商深度调研中,服务商创始人的背景分类按照以下三个分类标准: ①大卖家背景:包括经营过卖家店铺(或独立B2C网站),或者有全面负责卖家店铺运营的经验。 ②传统服务背景包括:包括线下贸易背景,以及传统企业的运营、管理以及投资等背景。 ③IT以互联网从业背景(简称IT互):包括IT技术背景,广告公司从业(含网络推广),以及电子商务公司的渠道转型 四、天猫核心类目分布情况汇总 五、人员结构比例不同,服务效率也不同。 运营能力和技术能力说明服务效率差异: 具备整体托管能力的运营服务商,以运营团队为核心打造“端到端”流程。然而,自建系统(技术和仓储人员占30%以上)推动了运营服务商的服务规模扩大,立足于平台的精细化运营,从数据的视角,运营服务商的核心能力源于平台层、中间件层和商务层。目前从业人员约3万人,运营人员占20%。

电子商务做好数据分析

如何做好电子商务数据分析 来源: 电子商务加油站 电子商务为何需要做数据分析?电子商务又该如何做数据分析?电子商务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这个行业的趋势变化也越来越快。对于电子商务公司的老板而言,想要自己永远跟着趋势走,学习运用数据分析是必然的。 世界工厂分析认为,现在不是缺数据,而是数据太多。据统计,在今天的互联网上,每秒会产生上万个微博信息、几百万次的搜索、Facebook上的几十万次内容。稍大的电子商务公司,都会采集一些行为数据(比如IP流量、浏览量),但是这些行为数据与商业数据(比如交易量)有什么关系?今天绝大多数公司,甚至包括凡客诚品这样著名的电子商务公司,曾经都不知道如何利用成千上万的零散数据。 一、数据分析的重要性 首先,我们要来了解一下数据分析对于一个网站的重要性。笔者并不从理论方面来论证数据分析的重要性,而是从各方对这一方面的动向来了解。 1、阿里巴巴 2011年5月25日,阿里巴巴宣布推出数据门户,并正式启用新域名 https://www.360docs.net/doc/e77627039.html,,新推出的数据门户根据4500万中小企业用户的搜

索、询单、交易等电子商务行为进行数据分析和挖掘,为中小企业以及电子商务从业人士等第三方提供综合数据服务。马云曾表示“数据”将是阿里巴巴未来十年发展的战略核心。 目前正式开放的部分为面向全体用户的宏观行业研究模块,由行业搜索动态趋势图、专业化行业分析报告、细分行业和地区的内贸分析和针对行业各级产品的热点分析,以及实时行业热点资讯等部分构成,并且为免费提供。到2011 年底阿里巴巴还将适时陆续推出数据门户其他部分应用。 2、各行业巨头 事实上,近年来全球各大行业巨头都表示进驻“开放数据”蓝海。以沃尔玛为例,该公司已经拥有两千多万亿字节数据,相当于200多个美国国会图书馆的藏书总量。这其中,很大一部分事客户信息和消费记录。通过数据分析,企业可以掌握客户的消费习惯、优化现金和库存,并扩大销量,数据已经成为了各行各业商业决策的重要基础。 电商平台也很注重这方面的数据分析,例如世界工厂网,就设有排名榜的数据分析,通过分析用户在世界工厂网的搜索习惯及搜索记录,免费提供了产品排行榜、求购排行榜和企业排行榜。无独有偶,作为行业门户网站的装备制造网也即将在未来的发展中提供数据分析的功能,从网站的介绍中可以看到:每月企业网站专业SEO检测报告、季度专业行业研究报告等等。所有这些行业的动向,都昭示这一个特点:企业数据、行业分析。也只有行业网站、电商平台等拥有企业数据优势,而且集合整行业信息,并有分析整合数据的能力,才能真正为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分析。 从各方对待一个事物的态度与投资动向,我们能很轻易的了解到这一事物的重要程度,从以上的事例可以看出,数据分析对于各行各业都非常的重要,尤其是对于电子商务平台。 二、电子商务数据分析的七个重要因素 1、电子商务数据分析需要商业敏感 今天电子商务公司的数据分析师,有些像老板的军师,必须有从枯燥的数据中解开市场密码的本事。比如,具有商业意识的数据分析师发现,网站上的婴儿车的销售增加了,那么,他基本可以预测奶粉的销量也会跟上去。再比如,网站上的产品发挥的作用并不一样,有的产品是为了赚钱,有的产品是为了促销,有的产品是为了吸引流量,不同的产品在网站上摆放的位置是不一样的。 一个商业敏感的数据分析师,是懂得用什么样的数据实现公司的目标。比如,乐酷天与淘宝竞争,它们重点看的不是交易量,而是流量:每天有多少新的卖家进来,卖了多少东西。因为此阶段竞争最核心的就是人气,而非实质交易量。如果新来的卖家进来卖不出东西,只有老卖家的交易量在增长,即使最后每天的

电子商务数据分析报告实例

用数字来看某知名B2C网站的发展内幕和隐私(作者:perplexing) 数字是个很有趣的东西,很有说服力,而且也可以更加深入地掌握不同变量之间的逻辑关系。举个例子,我们喜欢说留住老用户,发展新用户, 那么老用户和新用户的定义应该是什么呢?直观上说,老用户就是曾经在我这里买过东西的呗,其实这样的定义太简单了,假如今天是2008年4月24号,我们看看如下哪个顾客属于老用户? 1,2002年注册,2002年~2003年曾经购买过27次,但是2004年之后就再也没有来过了; 2,2002年注册,直到2005年才买过一次东西,但是从此人间蒸发了; 3, 2008年4月22号注册,4月23号(昨天)买过东西,不知道他以后还来不来; 4,2007年1月注册,2007年1月?2008年4月间,平均每3个月就来买一次。 其实上面的都可以俗称为老用户,但是他的注册时间,购买次数,购买金额,购买频率,最后一次购买时间等数值,对我们都有重要的参考和分析意义,只有细致分析,才能精准营销。 我们来用数字分析一家比较知名的B2C网站的发展历程,名字就不直接说了,我们就用A公司来代替。只是从这些分析中,我觉得可以看出很多 隐形的(hidden )有趣现象来。这不属于泄露公司业务,名字和产品都没有写。事实上,我还掌握了好几家的内部数据。我只是想,能够拿岀来和大家一起商酌,无伤大雅,可以一起探讨学习。现在,我们从2002年1月1号开始分析,action !? 1,A公司的注册会员发展轨迹 某电子商务公司2002-2007注册用户发展变化 截止2007年12月31号,A公司累计注册用户35万。淘宝网截止2008年Q1有6200万注册用户,也就意味着A公司的注册用户只是淘宝的0.5 6俪已。每天的注册人数从2002年的21个(天)到目前大概300个(天),可以说,A公司的注册用户一直在稳步增长。 中国互联网网民的规模,足以支撑所有的统计规律的圆满实现。我在baidu的index里输入某个关键字的查询次数,比如我输入“电子商务”, 发现每天在baidu查询“电子商务”的人数一直稳定在300~500的范围内飘飘荡荡的。昨天查询的人和今天查询的人是不一样的,而且也互相不 认识,但是庞大的baidu用户群体造就了美丽平滑的统计大数定律。所以,如果有人问我,今天大概多少网民过生日?我告诉他,大概27万左右,因为网民总1亿,365天每天都有人可能过生日,所以这个27万的正确率绝对80%以上。 2,A公司的年度交易量发展变化图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 自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于:1984年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了名为《自动数据处理的法律问题》的报告从而揭开了电子商务立法的序幕起算,电子商务法已经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发展,初步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从而形成为商事法的一个新的分支或子部门。然而,有关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的立法主张和理论观点可谓众说纷纭,本文在既有研究和立法的基础上对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进行探讨。 一、关于电子商务法基本原则的主要立法主张和理论观点 商事法的基本原则是商事法的立法、司法、执行、解释及研究的基本准则,探讨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关于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的主张或观点,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其一为立法所依据或体现的原则,其二为学者们的理论观点。 有关的立法主张主要如下:第一,uecic的相关规定。公约序言第6段提到了指导贸易法委员会在电子商务领域所有工作的两项原则:技术中性和功能等同。技术中性原则系指公约的用意是为以电子通信形式生成、存储或传输信息的所有实际情况做出规定,无论使用的是何种技术或媒介。为此,公约的规则是“中性”规则;也就是说,这些规则不依赖于或不预先假定使用特定类型的技术,而是可适用于所有类型信息的沟通和存储。技术中性还包括“媒介中性”,公约的重点是推动“无纸”通信手段,办法是提供标准,使其按标准等同于纸面文件,但公约的用意不是改变纸面通信的传统规则,也不是为电子通信另外创立实体规则[1];第二,《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以下简称“《示范法》”)。关于《示范法》所依据的一般原则,以下所列虽不详尽,但似可予以考虑:(1)促进各国间和各国内部的电子商务;(2)认可以新信息技术手段达成的交易;(3)促进和鼓励采用新信息技术;(4)促进法律统一;(5)支持商务活动。[2]这些原则大致可归纳为开放原则、协调原则、中立原则及鼓励、促进原则;第三,《中国电子商务法(示范法)》。该示范法确立的电子商务法基本原则或立法原则有:媒介中立原则、技术中立原则、信息安全原则、个人资料保护原则、功能等同原则及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3] 学者们的代表性研究观点主要如下:第一,中立原则(包括技术中立、媒介中立、实施中立和同等保护),自治原则及安全原则{1};第二,全球性原则,中立原则,自治原则,开放、兼容原则,安全原则{2};第三,开放原则、协调原则、安全原则及鼓励、促进与引导等原则{3};第四,电子商务的立法原则只有中性原则,包括技术中性和媒体中性原则{4}.国外学者的代表性观点则认为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是最小化原则、非实质性原则、功能等同原则、技术和实施中立原则及当事人自治原则{5}. 上述观点虽然在哪些是基本原则方面不大相同,但在所共同提及的原则的内涵方面却是基本一致的。下文对这些“原则”进行简要介绍,以便做进一步的分析和讨论。 1.功能等同原则(functional equivalence)。该原则在《示范法》、《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第7条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3条等诸多规范中都有体现,其基本含义为电子单证、票据或其他文件与传统的纸面单证、票据或其他文件具有同等的功能时就应当肯定其法律效力并在法律上同等对待。按照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颁布指南》的说明,《示范法》依赖一种有时称作“功能等同法”的新方法,这种方法立足于分析传统的书面要求的目的和作用,以确定如何通过电子商务技术来达到这些目的或作用。应当注意到,关于所有上述书面文件的作用,电子记录亦可提供如同书面文件同样程度的安全。《示范法》只是挑出书面形式要求中的基本作用,以其作为标准,一旦数据电文达到这些标准,即可同起着相同作用的相应书面文件一样,享受同等程度的法律认可。《示范法》第6至8

中国电商行业大数据分析报告

中国电商行业大数据分析报告研究背景:放眼当下,恰逢互联网购物的大好时代,在国家信息网络战略实施、几大移动运营商快速发展、各大电商网络平台百花齐放的大背景下,年轻消费群体购买力突飞猛进,网上零售市场份额不断提升,网购渗透率正逐年增加。中商产业研究院预计,到2016年,我国网上零售额将突破5万亿,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4.9%,网购用户渗透率达到64.0%。 2014-2020年中国网上零售额规模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商产业研究院 2014-2020年中国网购渗透率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商产业研究院休闲食品电商 1、产业综述 2、发展现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消费水平的提高,休闲食品正在逐渐升级成为百姓日常的必需消费品。现阶段,我国休闲食品电商三足鼎立格局初现,龙头优势明显。三只松鼠、百草味、良品铺子已牢牢占据了休闲食品电商前三,其他品牌竞争难度加大。 3、市场规模 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不断提高,消费习惯也随之改变。从吃饱到吃好,消费者对食品的需求和兴趣从必须消费品逐渐向可选消费品转移,零食不再是儿童、青少年的专属,不再和不健康划上等号,和正餐之间的界限也日渐模糊。因此,休闲食品线上销售规模也在逐年增长,2015年,我国休闲食品电商销售规模约为450亿元。 2014-2020年中国休闲食品电商市场交易规模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4、消费特点 女性消费者是绝对购买主力:休闲零食消费在性别的差异性放点明显,女性消费者是绝对购买主力。根据尼尔森,在全球范围内,女性比男性消费更多零食且女性对葛洪零食的消费意愿高于男性。根据易观智库,女性消费者不仅在购买人数上超过男性消费者(购买力62.29%vs37.71%)。

【精品推荐】2018-2019中国跨境电商市场数据分析报告

中国跨境进出口电商市场现状分析报告

目录 一、进口电商 (3) 1中国跨境进口电商市场现状 (3) 1.1中国跨境进口电商核心数据 (3) 1.2中国跨境进口电商核心观点 (6) 1.3跨境进口电商成立时间 (7) 1.4跨境进口电商产业链图谱 (8) 2中国跨境进口电商物流现状 (10) 2.1海外仓直邮成为主要储物流选择 (10) 2.2各物流模式报关纳税 (13) 2.3中国跨境进口电商主要经营模式 (16) 二、出口电商 (20) 1.中国出口跨境电商产业链图谱 (20) 1.1中国出口跨境电商行业主要模式 (20) 1.2 2011-2016年中国出口电商跨境市场交易规模 (22) 1.3出口B2B与网络零售占比情况 (24) 2.中国出口跨境电商物流模式 (25) 3.中国出口跨境电商结算 (26) 4. 中国出口跨境电商客服与售后 (27) 三、跨境电商发展趋势 (28) 1. 进口跨境电商发展趋势 (28) 2. 出口跨境电商发展趋势 (29) 中国跨境进出口电商市场现状分析报告 《2017-2021年中国跨境电商行业细分市场研究报告》表明,随着国人消费升级的步伐加速、海淘平台的普及,中国跨境电商的市场规模正持续扩大。2016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6.7万亿元,同比增长24%。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5.5万亿元,进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1.2万亿元。基于政策、资本进入以及增速角度判断,当前,跨境电商正处于行业增长的黄金期。在国内市场红利逐渐见底的情况下,电商的全球化连接和加速向海外布局,将成为2017年的重点。

一、进口电商 1中国跨境进口电商市场现状 1.1中国跨境进口电商核心数据 ●跨境进口电商交易规模: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https://www.360docs.net/doc/e77627039.html,)监测数据显 示,2016年中国跨境进口电商交易规模为12000亿元,同比增长33.3%,预计2017年将达到18543亿元。 ●跨境进口电商平台市场占有率: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https://www.360docs.net/doc/e77627039.html,)监测显 示,2016-2017年,在主流的跨境进口电商平台中,按整体交易额计算,网易考拉海购排名第一,占21.4%份额;天猫国际购名列第二,占据17.7%份额; 唯品国际位于第三,占16.1%份额;排名第四的是京东全球购,市场占比 15.2%;排名第五的是聚美极速免税店,占13.6%的份额;排名第六、第七的 平台是小红书和洋码头,分别占6.4%以及5.3%;其他的跨境进口电商平台,包括宝贝格子、蜜芽、宝宝树等平台占总市场份额的4.3%。

电子商务法经典案例分析

结合所提供的案例分析下列问题: (1)这个网上竞拍的电子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该竞拍合同有效。因为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因工作人员的失误,误将10万元写成10元,实际上不是卖主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重大误解。依照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 (2)本案反映出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存在哪些问题? 本案中电子商务交易过程和证据完善确凿,事实无误,出现争议的关键是工作人员失误将拍卖底价写错,所以电子商务看似规范,其实过于简单,缺少磋商和纠错的程序,大多是电脑程序自动完成,非常容易出现问题。 2.2004年1月,杨先生结识了女孩韩某。同年8月27日,韩某发短信给杨先生,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卡里”。杨先生随即将钱汇给了韩某。一个多星期后,杨先生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韩某6000元。因都是短信来往,二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此后,因韩某一直没提过借款的事,而且又再次向杨先生借款,杨先生产生了警惕,于是向韩某催要。但一直索要未果,于是起诉至海淀法院,要求韩某归还其11000元钱,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二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为此,在庭审中,杨先生在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中,除了提供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外,还提交了自己使用的号码为 "1391166XXXX"的飞利浦移动电话一部,其中记载了部分短信息内容。如:2004年8月27日15:05,那就借点资金援助吧。2004年8月27日15:13,你怎么这么实在!我需要五千,这个数不大也

不小,另外我昨天刚回北京做了个眼睛手术,现在根本出不了门口,见人都没法见,你要是资助就得汇到我卡里!等韩某发来的18条短信内容。后经法官核实,杨先生提供的发送短信的手机号码拨打后接听者是韩某本人。而韩某本人也承认,自己从去年七八月份开始使用这个手机号码。 (1)从此案法官判决中可以看出,法官引用了《电子签名法》中的 规定,您认为在此案中,手机短信是否能作为证据? 依据电子签名法,本案中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证据,电子签名法的核心内容,在于赋予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相应的法律地位,其中数据电文的概念非常广泛,基本涵盖了所有以电子形式存在的文件、记录、单证、合同等,我们可以理解为信息时代所有电子形式的信息的基本存在形式。 (2)如何来确定短信的法律效力? 在本案中,针对主要证据——手机短信息,法官根据电子签名法第八条的规定及相关规定审查了该证据的真实性,在确定能够确认信息来源、发送时间以及传输系统基本可靠的情况、文件内容基本完整的情况下,同时又没有相反的证据足以否定这些证据的证明力的情况下,认可了这些手机短信息的证据力。我认为,适用法律是恰当准确的,判断方法是科学合理的,符合电子签名法的要求。 3.2001 年 6 月 20 日,王某在某网站订购了一项数码相片冲洗服务,委托该网站将自己数码相机内的相片进行冲洗,支付方式为网上电子支付。王某选择了该网站指定的建行网上银行安全支付方式支付了全部款项元,操作结束后屏幕显示交易成功。事后王某在建设银行打印的对账单也表明当日在其银行账户确实发生了该笔款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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