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市公安局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市公安局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张阳陈瑞璇)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市公安局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公安建设,不断促进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工作中,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制度,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郭铁铮在全市公安工作会议上专门强调“引入法律顾问制度”,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市公安局还专门成立了法律顾问委员会,负责法律顾问的遴选、聘任、联络、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通过严格考察、层层把关,市公安局选聘了三所全市知名、规模较大、业务水平高的律师事务所的10名知名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其中多人为市委依法决策法律咨询专家团成员或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涉及刑法、刑诉法、民法、经济法、企业法等诸多法律领域。

为扎实推动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市公安局相继制定了衡水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法律顾问工作报酬支付办法》等相关制度,同法律顾问签订聘任合同,并颁发聘书。法律顾问主要为公安地方立法项目和涉及公安工作的行政管理、合同管理、规范性文件以及执法制度建设等法律事务提供咨询与建议;参加重大行政决策研究、重要案件研究、参与涉法事务谈判;参与重大公安决策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受市公安局委托代理公安机关的复议、诉讼、仲裁、执行,代理国家赔偿,代理为公安民警维权等法律事务;参与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事)件,并提供法律意见等。

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让法律专家介入公安执法和重大涉法事项的研究,不仅在工作中加强了与律师、学者的学习和交流,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公安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使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行政管理更加科学、民主、规范,必将推进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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