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压力管道材料检验规程

压力管道材料检验规程 1 用于压力管道的材料进公司验收时,应按材料的相应法规、(最新)材料标准和/或订货合同/协议的要求,严格进行验收。 2 进公司的材料由物资供应公司填写“收料单”(样表6-3),采购人员将“材料质量证明书”、“收料单”等转交材料检验员进行材料验收。 3 材料检验员根据相应法规、材料标准和/或订货协议审查材料质量证明书,材料生产单位必须按相应标准的规定提供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原件(不包括抄件),从非材料生产单位供货的质量证明书可用原件的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质量证明书内容必须齐全、清晰;材料检验员审查质量证明书的理化数据是否符合,项目是否齐全及材料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合格认可,发现问题反馈给材料责任工程师及时处理。 4 板材的检验 4.1 材料检验员使用的各种量具(千分尺、卡尺、合尺、卷尺等)应经过校验且在有效期内。 4.2材料检验员目测材料实物上的标识,在材料上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牢固的钢印标识或其他标识,至少包括材料制造标准代号、材料牌号及规格、炉(批)号、材料生产单位名称及检验印鉴标识。实物品种、规格、批号、状态等应与材料质量证明书一致,否则拒检,反馈给采购员和材料责任工程师及时处理。 4.3钢板厚度的测量应在距离边部不小于40mm处测量;有色板材厚度的测量应在距顶角不小于100mm距离边部不小于10mm处测量。板材应逐张检验表面质量和尺寸。 4.4合格材料由材料检验员填写“原材料入库检验登记表”(样表6-6),按KFB422-2005《材料标识及移植管理制度》3.1条的规定编写材质编号,在登记表、质量证明书上作出材质编号标记,质量证明书归档,并监督仓库保管员将材质编号移植于材料上,逐张/件用钢印或其它方法进行标识移植,按KFB421-2005《材料验收入库管理制度》办理入库审批手续。由保管员负责将合格材料分类存放于合格区内。对不合格的材料由材料责任工程师配合材料采购员反馈给供料单位协商处理。 5 焊接材料的检验

压力管道及设备涂色规定

生产设备的涂色及状态标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的涂色、注字、状态标识以及工艺管道、阀件的涂色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装置设备、工艺管道、阀件涂色、注字及状态标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2001 安全色 GB/T 3181—1995 漆膜颜色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基本识别色 是按国家标准用于标识管内液体和状态所规定的颜色和符号。 3.2 保护色 是指区域受空间环境条件影响,必须选用某种只有一种颜色的涂料才能耐用在全长涂的防腐油漆。 3.3 管本色 是指管道其它部分不需要防腐的外露部分。 3.4 安全色 是指GB 2893—2001规定的颜色。 3.5 识别符号 是用于标识管内液体的性质、名称和流向所规定的符号。 4 工作职责 4.1 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设备、工艺管道的涂色、注字及其状态标识和管理。 4.2 电仪厂负责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的涂色、注字及其状态标识的管理。 4.3 生产管理部负责设备、工艺管道的涂色、注字及状态标识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4.4 设计部门负责按本标准进行设备涂色的设计。 5 设备的涂色和注字规定 5.1 静止设备类 静止设备涂灰色或银白色。涂银白色时,注字为黑色,涂灰色时,注字为黄色。 5.2 动设备类 5.2.1 机器类、机加工类、机修设备涂浅绿色,注字为白色。 1 / 7

压力管道安装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压力管道安装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防止在管道安装过程中产品的混淆和误用以及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采购产品、半成品、成品、以及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紧急放行和例外转序等的标识。 2 引用标准 记录控制程序 3 职责 生产技术部是负责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各有关生产单位负责实施。 4 标识方式 4.1 物资标识方式可采用标牌、标签、印记等。 4.1.1 在室内贮存的物资采用标签作标识。 4.1.2 在室外的物资采用标牌作标识。 4.1.3 印记一般应注明材质、规格等。 4.2 产品(工程)标识方式 4.2.1 分部分项工程的标识,在图纸、施工记录中表示。 4.2.2 最终产品(工程)标识如顾客无要求,由项目经理部作出合适的标识。 4.3 标识方式见物资、产品标识一览表。(附表1)

4.4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分为四类: a) 未经检验和试验; b) 已经检验和试验并合格; c) 已经检验和试验待判定; d) 已经检验和试验但不合格。 进货物资的状态标识以涂色为主,详见附表2。 过程产品的状态标识采用标记、隔离、检验记录等方法。 5 标识要求 5.1 标识的保护 施工、生产物资在搬运或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好原有标识,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予追查,待查清后应重新标识方可使用。各项施工记录应按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由技术人员分类保存,不得涂改、损坏、丢失。 5.2 标识的移值 需要标识移植的物资、半成品、成品,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标识移植,标识移植应维持原有标识内容。 5.3 标识的验证 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产品、半成品,由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标识验证,标识不全的产品不得进入工序交接或交付使用。

GBT 20801.4-2006 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制作与安装

第4部分 制作与安装 1 范围 GB/T20801.4-2006系“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的第4部分,规定了工业金属压力管道制作和安装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未规定的其他有关制作和安装要求应符合规范(GB/T20801-2006)其他部分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明年号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年号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 GB/T17116.1-1997 管道支吊架——第1部分:技术规范 GB/T20801.1-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 第1部分 总则 GB/T20801.2-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 第2部分 材料 GB/T20801.3-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 第3部分 设计与计算 GB/T20801.5-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 第5部分 检验与试验 GB/T20801.6-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 第6部分 安全防护 JB4708-2005 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3 术语和定义 3.1 制造 Manufacture 管子、管道组成件或管道支承件等产品的生产过程。产品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有关规范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3.2 制作 fabrication 管道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切割、加工螺纹、开坡口、成形、弯曲、焊接和将组件装配成部件。制作可在车间或现场进行。 3.3 装配 Assembly 按照工程设计的规定将两个以上管道组成件用螺栓、焊接、粘结、螺纹、硬钎焊、软钎焊或使用密封元件的方法连接在一起。 3.4 安装 Erection 根据工程设计的规定,将一个管道系统完整地安装在指定的位置和支架上。包括该系统按规范要求的所有现场(包括管道预制)装配、制作、检查和试验等工作。 3.5 轴测图 Isometric diagram 将每条管道按照轴测投影的绘制方法,画成以单线表示的管道空视图。 3.6 热弯 Hot bending 温度高于金属临界点AC1时的弯管操作。 3.7 冷弯 Cold bending 温度低于金属临界点AC1时的弯管操作。 3.8 自由管段 Pipe-segments to be prefabricated 在管道制作加工前,按照轴测图选择确定的可以先行加工的管段。 3.9 封闭管段 Pipe-segments for dimension adjustment

压力管道材料管理控制程序

公司程序文件Q/GD.B.7.4—2015 材料质量控制程序 编制:2015年8月10日 审核:2015年8月15日 批准:2015年8月30日 2015年08月30日发布 2 015年09月01日实施 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1 目的 为了确保用于生产的材料、零部件采购、入厂验收、标识、保管、发放、使用及材料代用满足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安装需要,使材料使用过程的各管理得到有效控制。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压力管道安装原材料、零部件、焊接材料的采购、入厂验收、标识、保管、发放、使用和材料代用的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3 引用标准 3.1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3.2 NB/T47018.1~47018.7-2011《承压设备用焊接材料定货技术条件》 3.3 GB/T5117-2012《非合金钢及细精粒焊条》 3.4 GB/T5118-2012 《热强钢焊条》 3.5 GB/T8110-2008《气体保护电弧焊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3.6 压力管道安装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4 职责 4.1 材料责任工程师负责材料质量管理过程的控制工作。 4.2 供应部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和材料申请代用等项工作,并负责材料的保管、发放和回收及可溯性标识的控制工作。 4.3质量保证部负责原辅材料的入厂检验、安装承压部件材料可追溯性标识过程记录的控制。 4.5工程部负责材料的使用过程、用于安装承压部件的材料可追溯性标识的控制。 5管理程序 5.1 采购控制 5.1.1 合格供方的评价 a) 对供方的评价内容:供方产品质量情况,供方质量体系对所提供产品的保证能力及交付后的服务能力。 b) 对供方的评价方式:承认第三方质量体系结果,并索取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材料,评价供方一年来的供货业绩,实施第二方质量体系认证等。

材料标识管理规定

文件编码:5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工程 材料标识管理规定

目录 1目的 (3) 2适用范围 (3) 3部门、岗位及职责 (3) 4材料可追溯信息的采集 (4) 5材料可追溯信息的标识 (5) 6标识制作的一般规定 (7) 7附则 (8) 8附件 (9)

1目的 为加强对现场材料及各类质量证明文件的管理,保证项目的工程材料在加工及交付使用后的质量特性能够满足要求,防止工程材料混淆和误用,以及实现必要的可追溯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5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呼石化炼油项目)建设,工程材料的可追溯及质量证明文件的管理和监督等。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应当执行国家最新版的规范、法规和规定,如果本规定与国家最新版规范、法规和规定有冲突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部门、岗位及职责 3.15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材料标识管理工作由5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呼石化炼油项目经理部)中的采购管理部及工程管理部共同负责;对材料标识工作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应归入工程管理部的质量检查、审核过程中。 总体职责如下: 3.1.1工程管理部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材料可追溯及质量证明文件的管理程序及规定,明确参建各方的管理责任; 3.1.2采购管理部负责原材料、零配件和工艺设备采购、验收过程的标识管理,在采购合同中明确本规定对制造单位的标识要求,并在收货时进行标识验收。 3.1.3工程管理部组织,采购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参加抽检和联合检查,动态掌握材料可追溯及质量证明文件管理的工作质量; 3.1.4工程管理部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加强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标识管理的监督、检查。 3.1.5工程管理部负责要求所管辖的监理机构和承包商按照标识管理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并进行日常的检查监督。 3.2监理单位 监理部门具有对工程材料和相关质量文件的监管职能,并负责协调、组织

压力管道材料标识规定

本文由shjiangfu贡献 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压力管道材料标识规定 目录 …… 1. 目的…… 2 …… 2. 材料标识范围…… 2 …… 3. 材料标识要求…… 2 ...... 4. 管子标识规定...... 3 ...... 5. 管配件标识规定...... 5 ...... 6. 阀门标识规定...... 6 ...... 7. 焊接材料标识规定...... 6 ...... 8. 材料标识位置规定...... 6 ...... 9. 说明 (6) 1 压力管道材料标识规定 1. 目的 为避免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压力管道材料相互混淆,保证其安装质量,对材料标识进行规定. 2. 材料标识范围 2.1. 压力管道所用的主要受压元件管子管件法兰紧固件阀门垫片 2.2. 焊接材料焊条焊丝 3. 材料标识要求 3.1. 材料标识工作在材料库房或材料存放场地内进行. 3.2. 碳钢,铬钼钢等材料标识,在除锈,刷完底漆后进行. 3.3. 材料标识应清晰,牢固,其标识位置不能掩盖其它标识. 3. 4. 使用钢印标识时,其钢印深度不能超过 0.5mm 且小于材料厚度的 10%. 3. 5. 奥氏体不锈钢材料使用油漆作为标识时,其成分内不得含锌,硫,铜或盐酸盐等. 3. 6. 对于不可能按要求进行标识(如小尺寸)应制作永久,牢固的标签. 3. 7. 油漆,钢印等标识不能标于: 管子,管件及其它部件的内侧焊缝法兰,垫片密封面螺纹表面 2 压力管道材料标识规定 4. 管子标识规定 4.1. 使用油漆作为标识用油漆在钢管表面绘出一条或几条相同或不同颜色的平行直线,直线能贯穿钢管的整个长度,其宽度在 5~15mm 之间,两条油漆间的距离保持 5mm 以上. 油漆清晰,牢固,颜色易于辨认. 油漆颜色及条数规定: 3 压力管道材料标识规定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材料名称(标准号) 流体管(GB8163) 裂化管(GB9948) 容器管(GB6654) 锅炉管(GB5310) 奥氏体不锈钢钢管奥氏体不锈钢钢管奥氏体不锈钢钢管奥氏体不锈钢钢管奥氏体不锈钢钢管奥氏体不锈钢钢管奥氏体不锈钢钢管奥氏体不锈钢钢管奥氏体不锈钢钢管奥氏体不锈钢钢管镍合金管镍合金管铁镍合金管碳锰合金管碳锰合金管碳钼合金管铬钼耐热钢铬钼耐热钢铬钼耐热钢铬钼耐热钢铬钼耐热钢铬钼耐热钢有缝钢管有缝钢管20# 20# 20R 20g 材 质 (A106) 标记颜色不标蓝色一条蓝色二条蓝色+黑色 00Cr18Ni10 0Cr18Ni9 1Cr18Ni9 0Cr18Ni9Ti 1Cr18Ni9Ti 0Cr18Ni11Nb 1Cr18Ni11Nb 00Cr17Ni14Mo2 0Cr18Ni12Mo2Ti 1Cr18Ni12Mo2Ti Monel Inconel 400 600 (TP304L) (TP304) (TP304H) (TP321) (TP321H) (TP347) (TP347H) (TP316L) (TP316)

在用压力管道检测规定

在用压力管道检测规定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范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工作,确保在用工业管道的安全运行,保障公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安全状况等级(划分方法见附件一)评定和缺陷处理的基本要求,有关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应满足本规程的要求。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适用范围的在用工业 管道及附属设施,但不包括下列管道: (一)公称直径≤25mm的管道; (二)非金属管道; (三)最高工作压力>42MPa或<的管道。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在用工业管道的级别划分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l级: 1.输送现行国家标准《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中规定的毒 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2.输送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及《建筑防火规范》GBJl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 并且设计压力≥的管道; 3.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并且设计温度≥40 0℃的管道; 4.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的管道。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2级: 1.输送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及《建筑防火规范》GBJ1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 并且设计压力<4.0MPa的管道; 2.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4.0MPa,并且设计 温度≥400℃的管道; 3.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10.OMPa,并且设 计温度≥400℃的管道; 4. 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

工艺管道施工标识管理规定

标准 Q/QA 1111-2009 2009-00-00发布2009-00-00实施 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目次 1 总则 1.1 目的 1.2 范围 1.3 引用标准 2 质量管理职责 2.1 项目部 2.2 公司质量管理部 3 工艺管道标识流程 4 工艺管道标识工艺及技术要求 4.1 工艺管道标识及可追溯性要求 4.2 管子材质色标标识规定 4.3 管子管件壁厚色标标识规定 4.4 紧固件标识规定 4.5 阀门标识规定 4.6 焊接材料标识规定 4.7 施工过程状态标识规定 附表: 附表1工艺管道管子材质色标表 附表2 工艺管道管材管件壁厚色标表 附表3 坚固件标识色标表 附录: 附录A工艺管道材质色标作法图表 附录B工艺管道壁厚色标作法图表 1 总则 1.1 目的 1.1.1 为了规范压力管道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明确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质量规定及要

求,规范项目具体执行过程中的质量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1.1.2为了便于管道施工过程的跟踪管理,避免加工、预制、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混用、误用,以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1.3本规定主要是工艺管道材料标识控制管理规定,各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应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编制相应的材料标识技术方案; 1.1.4 本导则作为公司质量管理标准下发执行。 1.2 材料标识范围 1.2.1工艺管道所用的主要受压元件的标识,包括管子、管件、法兰、紧固件、阀门、垫片等; 1.2.2焊接材料的色标,包括焊条/焊丝; 1.2.3材料堆放区域状态标识; 1.2.4工艺管道施工过程中的状态标识。 1.3 引用标准 使用本规定时,应使用下列标准规范的最新版本: GB50235《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501《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 3517《石油化工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2 质量管理职责 2.1 公司质量管理部 负责监督、指导本规定在项目中的具体执行,对各方执行本规定的质量行为和主要实体工程质量进行监控。 2.2 项目部 项目部是公司在具体项目中的代表机构,负责整个项目的具体实施、运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管理、监督,项目部负责本规定在项目中的具体实施。 3 工艺管道标识流程

特种设备标识管理办法

特种设备标识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规范XX公司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标识工作,达到统一、醒目、美观、整洁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特种设备管理。 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标识管理标准 (一)字体和字号大小要求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标识应直接喷涂在特种设备的醒目位置,便于观察;字体必须统一、端正,同类型设备的字间距离保持一致,并保持横平竖直,排列整齐、美观,且要求特种设备上喷涂的标识与使用登记证编号一一对应。 2.中文为仿宋体,英文字号为正体大写。为保持美观一致,应根据模板涂刷或喷涂。 3.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标识色为红色。 (二)压力容器标识规定 1.立式、卧式安装的反应式、分离式和储存式压力容器,标识均横向喷涂醒目位置(设备铭牌上面10cm处),其字体大小根据压力容器直径确定,如下表: 2.换热式压力容器,标识均横向喷涂于醒目位置(设备铭牌上面10cm处),其字体大小根据换热面积确定,如下表: (三)压力管道标识规定 1.每个分厂(装置)质监局只出具一个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编号。 2.所有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编号喷涂位置根据工业管道标识规范进行确定,即每条管道只需在第一个管道的识别符号之前喷涂一次即可。

3.字体大小的规定:凡压力管道或保温层外径大于或等于90mm时,一律在压力管道上注字,其字体大小如下表: 4.当标识符号直接涂刷在外径小于90mm的压力管道上且不宜识别,可在所有需要识别的部位挂设标牌,标牌上应标明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编号。 (四)起重设备标识规定 起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喷涂于醒目位置,其字体喷涂大小根据额定载荷确定,如下表: (五)锅炉标识规定 锅炉使用登记证编号统一用最大号字体(500)喷涂于醒目位置。 四、本办法由设备部负责组织检查并监督实施。 五、本办法由设备部负责解释、修订。 六、本办法不适用于电梯。

在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程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范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工作,确保在用工业管道的安全运行,保障公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安全状况等级(划分方法见附件一)评定和缺陷处理的基本要求,有关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应满足本规程的要求。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适用范围的在用工业管道及附属设施,但不包括下列管道: (一)公称直径≤25mm的管道; (二)非金属管道; (三)最高工作压力>42MPa或<0.1MPa的管道。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在用工业管道的级别划分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l级: 1.输送现行国家标准《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2.输送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及《建筑防火规范》GBJl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并且设计压力≥4.0MPa的管道; 3.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4.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4.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lO.OMPa的管道。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2级: 1.输送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及《建筑防火规范》GBJ1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并且设计压力<4.0MPa的管道; 2.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4.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3.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10.O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4. 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

压力管道及设备涂色规定

压力管道及设备涂色规 定 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生产设备的涂色及状态标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的涂色、注字、状态标识以及工艺管道、阀件的涂色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装置设备、工艺管道、阀件涂色、注字及状态标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2001 安全色 GB/T 3181—1995 漆膜颜色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基本识别色 是按国家标准用于标识管内液体和状态所规定的颜色和符号。 3.2 保护色

是指区域受空间环境条件影响,必须选用某种只有一种颜色的涂料才能耐用在全长涂的防腐油漆。 3.3 管本色 是指管道其它部分不需要防腐的外露部分。 3.4 安全色 是指GB 2893—2001规定的颜色。 3.5 识别符号 是用于标识管内液体的性质、名称和流向所规定的符号。 4 工作职责 4.1 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设备、工艺管道的涂色、注字及其状态标识和管理。 4.2 电仪厂负责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的涂色、注字及其状态标识的管理。 4.3 生产管理部负责设备、工艺管道的涂色、注字及状态标识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4.4 设计部门负责按本标准进行设备涂色的设计。 5 设备的涂色和注字规定 5.1 静止设备类 静止设备涂灰色或银白色。涂银白色时,注字为黑色,涂灰色时,注字为黄色。 5.2 动设备类 5.2.1 机器类、机加工类、机修设备涂浅绿色,注字为白色。

压力管道标识规定

压力管道标识规定 目录 1.目的 (2) 2.材料标识范围 (2) 3.材料标识要求 (2) 4.管子标识规定 (2) 5.管配件标识规定 (3) 6.阀门、焊接材料标识规定 (3) 7.说明 (3) 1

1.目的 为避免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压力管道材料相互混淆,保证其安装质量,对材料标识进行规定。 2.材料标识范围 2.1. 压力管道所用的主要受压元件 管子; 管件; 法兰; 紧固件; 阀门; 垫片 2.2. 焊接材料 焊条; 焊丝 3.材料标识要求 3.1. 材料标识工作在材料库房或材料存放场地内进行。 3.2. 碳钢、铬钼钢等材料标识,在除锈、刷完底漆后进行。 3.3. 材料标识应清晰、牢固,其标识位置不能掩盖其它标识。 3.4. 对于不可能按要求进行标识(如小尺寸)应制作永久、牢固的标签。 3.5. 油漆、钢印等标识不能标于: 管子、管件及其它部件的内侧; 焊缝; 法兰、垫片密封面; 螺纹表面4.管子标识规定 4.1. 使用油漆作为标识(标识单位:施工单位,油漆施工单位自购) 用油漆在钢管表面绘出一条或几条相同或不同颜色的平行直线,直线能贯穿钢管的整个长度,其宽度在5~15mm之间,两条油漆间的距离保持5mm以上。 油漆清晰、牢固,颜色易于辨认。

4.2. 使用钢印作为标识 移植炉批号或其它需要永久保存在实物上的标识时,使用钢印;钢印应离管端50mm 处并抹上白色油漆。 5.管配件标识规定 5.1. 弯头、大小头、三通、加强管嘴、法兰等配件,其标识与同材质的钢管相同。5.2. 八角垫、金属缠绕垫片、石棉垫等,以标签作为标识,并注明材质、规格、压力 等级。 5.3. 紧固件标识(检测单位进行材质检测,则由检测单位标识): 螺栓标注在平端部位,油漆宽度5~10mm。 螺母沿外部厚度标注,油漆宽度5~10mm。 *不使用油漆作为标识的螺栓(螺母),以标签作为标识并注明材质、规格、数量。 6.阀门、焊接材料标识规定 沿用原生产厂家的标识。 7.说明 7.1. 当工程中仅存一种材质时,以不标识作为色标。 7.2. 当工程中具有钢板卷制管时,其标识与同材质无缝钢管相同。 7.3. 当工程中出现不包含于上述材质的钢管时,在相应工艺文件中另作规定。 7.4.在施工人员组对的管段上必须标有区域号、管线编号、焊缝号、焊工编号标记。

在用压力管道检测规定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范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工作,确保在用工业管道的安全运行,保障公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 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安全状况等级(划分方法见附件一)评定和缺陷处理的基本要求,有关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应满足本规程的要求。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适用范围的在用工业管道及附属设施,但不包括下列管道: (一)公称直径≤25mm的管道; (二)非金属管道; (三)最高工作压力>42MPa或<0.1MPa的管道。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在用工业管道的级别划分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l级: 1.输送现行国家标准《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中规定的毒性 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2.输送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及《建筑防火规范》GBJl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并且 设计压力≥4.0MPa的管道; 3.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4.0MPa,并且设计温度 ≥400℃的管道; 4.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lO.OMPa的管道。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2级: 1.输送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及《建筑防火规范》GBJ1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并且 设计压力<4.0MPa的管道; 2.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4.0MPa,并且设计温度 ≥400℃的管道;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20801—2006 目前管道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主要执行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具体适用范围见表1和表2。 表1 工业管道设计规范及其适用范围 除了表1所列设计规范外,还有专用设计规范,如器材选用规范、管道布置设计规范、静电接地设计规范、伴热管和夹套管设计规范、绝热工程设计规范等。 第二部分:材料 1 范围 规定了压力管道建造材料的基本要求,包括材料选用、使用限制、检验要求和标记方面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略) 3 术语和定义 3.1 低温低应力工况

系指同时满足下列各项条件的工况: a) 低温下的最大工作压力不大于常温下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30%; 注:直管和对焊管件类元件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按GB20801.3计算确定;法兰、阀门类元件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按相应标准规定的常温压力额定值选取。 b) 管道由压力、重量及位移产生的轴向(拉)应力总和不大于10%材料标准规定最小抗拉强度值(计算位移应力时,不计入应力增大系数); c) 仅限于GC2级管道,且最低设计温度不低于-101℃。 GB50316规定低温低应力工况为:设计温度低于等于-20℃的受压管道组成件,其环向应力小于或等于钢材标准中屈服点的1/6,且不大于50MPa的工况。 3.2 电阻焊焊管 3.3 电熔焊焊管 3.4 板焊管 3.5 质量证明书 材料质量证明(检验文件)的一种形式。由制造厂生产部门以外的独立授权部门或人员,按照标准及合同的规定,按批在交货产品上(或取样)进行检验和试验,并注明结果的检验文件。 制造厂质量证明书由独立于生产部门的制造厂检验部门签署并批准生效。法律法规有规定的,由法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监督检验证明。 4 .一般规定 4.1材料选用 业主或设计者应根据具体使用条件(包括制造、制作安装、介质、操作情况、工作环境和试验等)以及本部分规定的材料使用要求和限制,选用合适的管道组成件材料。本部分没有包括焊接、非金属和管道支承件等的材料要求。

压力管道安装质保体系活动内容及要求

压力管道安装质保体系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材料质量控制系统 1、采购文件的编制和审批:采购文件是材料资源提供的依据,材料责任人员应对管道组成件、管道支承件和焊接材料等重要材料的采购文件进行控制。对合同或设计中规定的材料要求应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列入采购文件。 2、采购:材料责任人员应负责组织对供方的评审和选择,建立合格方供方名册,并进行年度评审动态管理。同时应对材料货源及供应分工进行策划,要求材料必须从合格分供方采购。 3、进货检验:材料质量控制系统应与检验系统共同配合实施进化检验,包括本单位采购的材料和顾客提供的材料。材料责任人员必须对材料验收、检验记录实施控制。同时应在采购、检验和使用者之间开展内部沟通活动,相互通报材料的质量情况,进行分供方货和服务质量数据分析,为对分供方进行评审提供信息。 4、材料保管和维护:为对材料进行保管和维护,应具备必要的符合要求的材料库房和堆场等基础设施,并必须满足材料性能要求的存放条件和防护要求。材料责任人员应对存放条件及其监测仪表(如温度、湿度)和记录,以及材料的分区存放和防护状况进行有效的控制。 5、材料标识:必须严格实施材料标识程序。材料责任人员应对材料标识程序的实施进行控制。 6、材料发放;应确定只有经过验收合格,标识清晰的材料才会发放到使用部门,材料紧急放行必须严格遵守程序。材料责任人员应对材料的发放记录和紧急放行进行有效控制。 材料质量控制系统有关部门和人员应按照管理制度对发放到工程项目现场的材料进行检验和管理,确保材料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二、工艺质量控制系统 1、设计审查和工评审:工艺责任人员应组织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对合同或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要求进行评审。 2、施工工艺过程策划:工艺责任人员应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编制工艺文件、工装设计文件和设备需用量计划。 3、人员培训和资格取证;工艺人员应根据工艺要求,提出人员上岗资格和培训要求。并通过工序质量检查掌握施工人员素质,当发现问题时应与有关部门沟通,提出再培训要求。 4、工艺技术准备:工艺责任人员应施组织技术交底、工装验证、设备质量和在用计量器具状况检查。 5、预制、安装工序质量控制:工艺责任人员应负责对施工环境及防护措施、预制场地条件和工艺纪律进行检查,使工艺实施处于受控状态。 6、工程检验、试验和交工:工艺系统责任人员须和检验系统责任人员协作进行工程检验和试验,参与工程预试车,控制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并组织工程返修和工艺改进。并对在建工程的防护措施及其实施实施控制。 7、质量记录:工艺责任人员应负责收集、整理预制、安装工序质量记录和交工文件,参与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结果,为质量改进提供信息。 三、焊接质量控制系统 1、焊接技术准备:焊接系统责任人员应对合同或设计文件中关焊接的要求进行评审,组织焊接工艺试验,提出焊接材料技术条件和焊工培训要求,并对焊接工艺评定记录、报告以及焊接工艺文件进行控制。 2、焊接实施:焊接责任人员应对参与工程施工的合格焊工及其持证状况,焊材标识和使用,焊接环境和防护措施,焊接过程检测,焊工标识和焊接工艺纪律进行控制,并对二级焊材库和现场焊接设备管理状况进行监控。. 3焊接质量检测:焊接系统责任人员应与检验系统、无损检测系统责任人员配合,掌握焊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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