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文物鉴定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6号

【发布部门】文化部

【发布日期】2009.08.10

【实施日期】2009.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

(第46号)

《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9年8月5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蔡武

二○○九年八月十日

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文物认定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文物认定,是指文物行政部门将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资源确认为文物的行政行为。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第一款所列各项,应当认定为文物。

乡土建筑、工业遗产、农业遗产、商业老字号、文化线路、文化景观等特殊类型文物,按照本办法认定。

第三条认定文物,由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负责。认定文物发生争议的,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作出裁定。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的要求,认定特定的文化资源为文物。

第四条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发布指导意见,明确文物认定工作的范围和重点。

第五条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文物普查,并由县级以上地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结合文物保护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和其它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是指为文物保护工程而进行的调查、研究、测绘、制定保护方案、工程设计及技术经济分析,编制保护规划,并提供勘察成果资料、设计文件或规划文本的活动。 第四条凡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申请并取得《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方可承担相应等级和业务范围的文物保护工程。 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以及保护规划编制等。 第五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和暂定级。其中,甲级资质的审定、资质证书颁发和资质年检工作由国家文物局负责。乙级及以下级别资质审定、资质证书颁发、资质年检

和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 资质申报、审定工作一般每年一次;年检每年一次。 二、资质等级标准 第六条甲级资质标准: 一、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单位,从事文物保护勘察设计业务十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十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者不少于十五项、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其工程已经竣工、质量合格。 二、法定代表人与技术人员均有较强的文物保护意识,单位总体水平在国内同行业领先,有较高的社会信誉,参加过或有能力参加文物保护工程的规范、规程、标准、定额的编制工作。 三、单位中专职固定且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其中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不少于8人(应聘并固定在该单位的离退休技术人员不超过20%)。 四、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制度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五、具有与其资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装备。

博物馆藏品管理规定完整版

博物馆藏品管理规定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博物馆藏品是国家宝贵的科学、文化财富,是博物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为了准确鉴别藏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加强藏品的保护管理,确保藏品的安全,充分发挥藏品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有关条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物馆应根据本馆的性质和任务搜集藏品。藏品必须具有历史的或艺术的或科学的价值。藏品必须区分等级,一般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一级藏品必须重点保管。 第三条博物馆对藏品负有科学管理、科学保护、整理研究、公开展出和提供使用(对社会主要是提供藏品资料、研究成果)的责任。保管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健全、帐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详明、保管妥善、查用方便。 第四条藏品保管是博物馆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业务工作,应由馆长分工负责领导。必须设立专门保管部门或配备专职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五条保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刻苦钻研业务,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对于接触有毒药品、尘埃的保管工作人员,应比照当地有关工种享受相应的劳动保护福利待遇。 第六条为保证藏品安全、进行科学研究或充分发挥藏品的作用,文化部文物局可以调拨或借用全国文物系统所属各博物馆的藏品;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调拨或借用本行政区域内文物系统所属各博物馆的藏品,其中一级藏品的调拨、交换,须经文化部文物局批准。 第二章藏品的接收、鉴定、登帐、编目和建档 第七条征集文物、标本时,必须注意搜集原始资料,认真做好科学记录,及时办理入馆手续,逐件填写入馆凭证或清册,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鉴定,确定真伪、年代、是否入藏并分类、定名、定级。鉴定记录应包括鉴定意见及重要分歧意见。凡符合入藏标准的,应连同有关原始资料一并入藏。各种凭证每年装订成册,集中保存。 第八条登帐

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

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 [2007-1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 第42号 《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7月3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孙家正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三日 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文物进出境审核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文物局负责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工作,指定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承担文物进出境审核工作。 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是文物行政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国家文物局汇报工作,接受国家文物局业务指导。 第三条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由国家文物局和省级人民政府联合组建。省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的编制、办公场所及工作经费。国家文物局应当对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的业务经费予以补助。 第四条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7名以上专职文物鉴定人员,其中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不少于5名;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技术设备; (三)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国家文物局根据文物进出境审核工作的需要,指定具备条件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承担文物进出境审核工作,使用文物出境标识和文物临时进境标识,对允许出境的文物发放文物出境许可证。 第六条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不得在文物商店或者拍卖企业任职、兼职。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资格证书。 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应当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文物博物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经国家文物局考核合格。 第七条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地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负责。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审核工作高效公正。 第八条下列文物出境,应当经过审核: (一)1949年(含)以前的各类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二)1949年(含)以前的手稿、文献资料和图书资料; (三)1949年(含)以前的与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有关的实物;

浅谈文物鉴定

浅谈文物鉴定 【摘要】文物鉴定,是运用科学的方法来分析、辨识文物的年代、真伪、质地、用途、价值等,为文物研究或其他科学利用文物研究某一问题打下比较科学的材料基础。同时,文物鉴定又是保护、收藏的基础,其道理很简单,不辨明真伪,或把赝品当成真品,就失去了保护、收藏文物的价值和意义。 【关键词】文物鉴定方法 文物鉴定在方式上可以分为“目鉴”和“科鉴”两种。“目鉴”即俗称的“眼学”,全凭鉴定专家的经验;“科鉴”是运用现代科学仪器对文物进行检测。无论“目鉴”还是“科鉴”,其操作都必须由人来完成,受人的主观性影响是非常之大的。 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主观因素的干扰,提高文物鉴定报告的可信性。在文物鉴定之前必须对鉴定方法在规则上进行规范,这种规则即——“双盲法”。 鉴定在对象上可分为“客体”和“主体”,客体即待鉴定物品,主体即对该物品进行鉴定的专家。所谓“双盲”,即鉴定主体“盲”,鉴定客体“盲”。 “双盲法”在国际上使用的最成功的领域是用于dna检测。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对于“双盲法”的了解是通过看刑侦片中审讯嫌疑人的情节。为什么要将嫌疑人一个个隔开,使他们彼此失去联系?就是因为这样可以讯问出更多的漏洞,发现更多的问题。试想,

如果让嫌疑人讨论,统一口径之后回答,可信度又能有多少呢?正是因为“双盲法”的这种特点,才使得它被普遍采用,并定为鉴定规则。 文物鉴定中“双盲法”的操作包括四个方面,叙述如下: 1.鉴定主体对鉴定客体“盲”。“科鉴”中有一种方法叫“同位素分析法”,其全称为——同位素食性分析法。同位素分析法,是利用同位素进行食性分析的方法。 c13和n15是c12和n14的同位素,它们通过食物链进入生物体内,且一部分“贮存”于骨骼内,其含量很少而且比例不同。通过对生物体内c13和n15进行测定,可以分析出生物的饮食结构。 例如要对一个春秋时期的古墓葬中的人骨进行分析,看看他是贵族还是平民,这时候就要用到“同位素分析法”。通过正确测定人骨胶原蛋白质中的同位素含量,可以推断墓主人的日常饮食结构。如果检测结果表明其肉类食品摄入量较高,说明墓主人为贵族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左传》中对贵族有所谓“肉食者”的说法。反之,植物类食品摄入量较高,则为平民的可能性较大。 但是,采用“同位素分析法”之前,检测人员不能了解该墓的任何信息。一旦他知道了该墓的形制、葬式、陪葬品等,很可能形成先入为主的思想定论,从而左右他的鉴定结果。同时,他不能仅就这一个墓中的骨骼做一次性鉴定。待鉴定物品必须要混入一批同类物品中。也就是说,检测人员是对一堆骨骼作鉴定,但究竟是哪一

湖北省文物安全管理办法.doc

湖北省文物安全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 文号:湖北省人民政府令2017年第397号 发布日期:2017-12-7 生效日期:2018-2-1 《湖北省文物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1月21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省长 2017年12月7日 湖北省文物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文物安全工作,推动文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公布为文物

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及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文物安全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文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建设等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省文物安全工作规划,指导和监督全省文物安全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民族宗教、公安、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工商、旅游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文物安全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安全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文物安全经费投入,并建立文物资源密集区文物安全经费补偿机制。

第六条加强文物安全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提高全社会文物安全意识。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文物安全监督管理。 第七条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以下简称不可移动文物管理使用单位),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文物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应当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职责,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巡查检查,组织应急演练,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措施,整改安全隐患。 无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的不可移动文物,其安全责任由县级人民政府承担,文物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落实。 第八条市、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逐级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目标,落实文物安全责任。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一总则 二专业人员 三资质标准 四资质申请与审批 五监督管理 六附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是指为文物保护工程而进行的调查、研究、勘察测绘、制定保护方案、工程设计及工程必要性可行性分析、技术经济分析,编制保护规划,并提供勘察成果资料、设计文件及规划文件的活动。 第四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资质及业务范围,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第五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级。 第六条国家文物局负责审定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颁发甲级资质证书。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审定本辖区注册企、事业单位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丙级资质,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年检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业务范围分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保护规划等六类。 二、专业人员 第八条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是指经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的相关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相应从业范围证书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专业人员。 第九条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家或两家以上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 第十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实行责任设计师负责制。责任设计师在主持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中,应当全面负责所承担项目的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并对文件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文物保护意识,遵循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科学理念、行业准则和职业操守; (二)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技术工作八年以上; (三)主持完成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者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完成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四)近五年内主持完成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没有发生因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对文物造成损坏或人员伤亡等重大责任事故。

文物管理规章制度

文物管理规章制度 《文物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文物收藏单位要建立藏品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的这一规定,《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对这一规定进行了必要的细化,规定了馆藏文物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一、接收制度。《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文物收藏单位取得馆藏文物的方式,取得文物必须依照法定方式进行。实际上馆藏文物来源合法是《国际博物馆协会职业道德准则》规定的基本道德准则之一。因此,规定文物收藏单位必须建立文物接收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可以保证馆藏文物来源的合法性,从而避免馆藏文物因来源不合法而被其他人追索;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文物收藏单位成为来源不法的文物的销赃渠道。 二、登记制度。文物收藏单位对进出本单位的文物进行必要的登记,是掌握文物数量和流向的基本方法。文化部1986年发布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文物登记有具体的要求。该办法对文物登记在藏品总登记账、藏品分类账和藏品的定名、计件、计量单位、时代、现状、来源等方面都有具体要求。并且,该办法还明确:“藏品总登记账是国家科学文化财产账,设专人负责管理,永久保存。” 三、编目制度。为分别收藏和展览,文物收藏单位还必须对馆藏文物进行恰当的分类,并编制目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规定:“博物馆必须建立藏品编目卡片。编目卡片是反映藏品情况的基本资料,是藏品保管和陈列、研究的基础工作”。并且对馆藏文物编目应包含的内容作了详细规定。 四、档案制度。文物档案是馆藏文物必要信息的记录,建立文物档案是国际博物馆界对文物收藏单位的基本要求。《国际博物馆协会职业道德准则》第二条明确规定,做好档案是博物馆管理的最低标准。根据《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文物收藏单位必须建立藏品分类目录和一级藏品目录,并且《一级藏品档案》和《一级藏品目录》的格式要由文化部规定,文物收藏单位的档案必须符合规范。并且,为了更有效地管理馆藏文物,有条件的文物收藏单位应该采用电子计算机建立馆藏文物档案。 五、库房管理制度和出入库制度。库房是收藏文物的地方,为确保文物的安全,文物收藏单位的库房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并建立起严格的库房管理制度。根据《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文物收藏单位的藏品必须有固定、专用的库房,专人管理。文物藏品库房建筑及保管设备要安全、坚固、适用、经济;库房除要满足一般意义上的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外,还要根据文物保护的需要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震等设备和措施。藏品必须按照科学的方法分类上架,对贵重文物,还必须设立专柜或专库,重点收藏。库房要有必要的保密制度和措施,并建立库房日志,对进出库房的人员和手续也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对文物出入库,更要

文物保护法知识题

1.文物工作应当贯彻()的方针。 A保护为主,抢救第一、B有效管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C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D加强保护,改善管理 2.《天津市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是()。 A法律、B行政法规、C规章、D地方性法规 3.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所有。 A谁发现归谁、B集体、C个人、D国家 4.可移动文物可以分为()。 A一级文物,二级文物、B 珍贵文物,一般文物、C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D 出土文物,流散文物 5.为了科学研究进行的考古发掘,提出申请的时间是每年的()。 A第一个季度、B第一个月、C第二个季度、D任何时间 6.()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 A国务院、B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D各级文物行政部门 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实施的时间是()。 A2002年10月28日、B2003年5月13日、C2004年1月1日、D2003年7月1日 8.对不可移动文物修缮时应遵守的原则是()。 A加强保护的原则、B抢救第一的原则、C 不得损毁文物的原则、D不得改变文物的原状的原则 9.行政法规制定的机关是()。 A国务院、B 全国人大常委会、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D 国务院各部委 10.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原址重建的,应当报()批准。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B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C国务院、D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

11.望海楼的标志说明牌应当由()树立。 A国务院、B天津市人民政府、C国家文物局、D天津市文物局 12.盗窃文物罪的最高刑是( )。 A死刑、B无期徒刑、C死刑缓期两年执行、D有期徒刑 13.涉外考古发掘的审批机关是()。 A国务院、B国家文物局、C中国社会科学院、D文化部 14.天津市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有()处。 A 4、 B 6、 C 7、 D 8 15.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文物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年。 A 1 、 B 2 、 C 3 、 D 4 16.馆藏文物出境展览,最长不能超过()年。 A 1 、 B 2 、 C 3 、 D 4 17.下面()是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A劝业场、B利顺德饭店、C南开学校、D天妃宫遗址 18.抢救性考古发掘应当在开工之日起()内补办考古发掘手续。 A10日、B15日、C10个工作日、D15个工作日 19.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完成考古发掘后,()提交考古发掘报告。 A自考古发掘完成后30个工作日、B自考古发掘完成后3年内、C自完成考古结项报告后30个工作日、D自完成考古结项报告后3年内 20.注册文物拍卖企业应当有()以上注册资金。 A200万、B2000万、C100万、D1000万 21.文物商店在文物行政部门备案的记录,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保存()年。 A 5年、 B 15年、 C 75年、 D 20年

正规文物鉴定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正规文物鉴定 篇一:文物鉴定的内容与方法 第一章文物鉴定的内容与方法 第一节文物鉴定的必要性 文物鉴定,系指运用科学的方法来分析、判定、诠释文物的年代、质地、价值、用途以及文物的真伪辨识。为文物研究和其他学科利用文物研究历史或研究专门史提供现在可靠的资料按,也为文物保管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文物鉴定是建立在对文物的研究基础之上的,所以文物鉴定本身也是一门专门学问,是文物学的重要学科之一。 文物具有两个最重要的特征,一是每一件(一处)文物,都是在一定历史背景下的产物,并成为历史真实且形象的见证物。二是文物不能再生产。 文物具有以上两个极重要的特征。然而因文物在漫长的自然和历史的发展变化过程中,有的文物会发生这样那样的变化,甚至出现难识真面目,造成人们难于识别其年代与价值。加上,历史上乃至当代,都有一些处于以牟取暴利为目

的,采取各种手段伪造出大量伪文物。还有以非牟利为目的而赏赐、赠送、展览等需要仿制某些文物,导致鱼目混珠,使人们难辨真伪文物。凡此,都显示文物鉴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文物鉴定,也是建立博物馆。国家公信力的必要组成。 一、真伪辨识 文物中混有赝品,必须辨识真伪。文物作伪风行世界,它是伴随着文物经济价值的而产生而发展的。尤其是在骨董买卖市场出现以后,文物作伪更是日益兴盛。在中国,文物作伪,始于宋代,盛行于明代。当时主要是伪造铜器和书画,并已见于著录。古代铜器作伪,除在着色方面狠下功夫外,还在造型、纹饰和铭文等方面下功夫,有的作品堪称达到以假乱真水平,而给真伪辨识增加了难度,需认真鉴别。 此外,文物仿制也风行世界。它是随着赏赐、赠送、观赏、纪念、展览需要应运而生发展的,而非以牟利为目的的仿制某一文物。如博物馆固定或流动展览,抑或国外举办文物展览。为确保某些文物的安全,某些文物以仿制品(或称复制品)代替。 古代文物作伪或仿制,有的工艺制造很高,可达以假乱真程度。不过,由于文物是在一定历史背景下的产物,是不能再生产的。任何时期制作的假文物,即使做得十分逼真,也不具备文物所具有的时代特征、神韵。而且在造型、纹饰、色泽、铭文(有铭文的恩文物)、工艺方面会露出破绽,因

馆藏文物安全管理制度

馆藏文物安全管理制度 办理依据:一、市、县博物、文物管理所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对收藏的文物,必须按照文物的等级建立档案,并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市文物管理所应加强对全市馆藏文物备案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全市馆藏文物档案。 二、文物收藏应当根据《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馆藏文物的保护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报市文物管理所备案。各文物收藏单位对征集、接收、捐赠等方式取得的文物,应当记明取得时间、地点、价格、质地、时代、完损程度、来源等项内容,并及时进行鉴定定级、分类编号、登记入账。对接收文物的鉴定定级必须请省以上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文物鉴定委员会的专家进行,并请鉴定的专家出具鉴定意见。对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文物,博物馆和文物收藏单位应记明捐赠者的姓名、住址、职务或职业、捐赠文物的数量和类别等项内容,及时建立专门档案。对捐赠文物,应尊重捐赠人的意愿进行陈列展览或妥善保存,展出时要在说明中记明捐赠人,颁发由当地政府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领导人签名的

证书,并根据所捐赠文物的价值给予适当奖励。三、各文博单位的文物库房必须实行双锁和二人以上管理制度。馆(所)内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文物库房的,应经过主管领导的批准和部门负责人的签字并在库房保管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馆(所)外人员(上级主管部门例行检查的人员除外)一般不允许进入文物库房,如因工作原因需进入文物库房时,必须经馆(所)长批准并在有关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馆(所)内人员或外单位人员进入文物库房,保管人员必须进行有关记录,详细记明入库人员的姓名、人数、单位、进出库房时间及原因等事项。四、文物出、入库房,应有详细的记录。馆藏文物出库时,应记明经手人的姓名、职务(职业)、出库时间、文物名称、文物类别与编号、器物的完损程度、出库原因、归还时间等事项,并由经手人签字;文物入库时,保管人员应与原出库记录核对并检查文物是否有新的毁损,经查对无误后方可接收入库并由保管人员和经手人签字,库房管理人员应记明该文物的来源、类别、编号与序号、并与新增文物的记录档案核对无误方可入库保管,如新增文物入库时尚未建立档案,应进行临时编号并注明原因。五、注销时,应由收藏单位制定注销文物名单并按文物级别向有管辖权的上级文物行政部门提出注销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注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试行终审稿)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试行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一总则 二专业人员 三资质标准 四资质申请与审批 五监督管理 六附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是指为文物保护工程而进行的调查、研究、勘察测绘、制定保护方案、工程设计及工程必要性可行性分析、技术经济分析,编制保护规划,并提供勘察成果资料、设计文件及规划文件的活动。 第四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资质及业务范围,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第五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级。 第六条国家文物局负责审定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颁发甲级资质证书。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审定本辖区注册企、事业单位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丙级资质,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年检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业务范围分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保护规划等六类。 二、专业人员 第八条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是指经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的相关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相应从业范围证书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专业人员。 第九条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家或两家以上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 第十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实行责任设计师负责制。责任设计师在主持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中,应当全面负责所承担项目的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并对文件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文物保护意识,遵循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科学理念、行业准则和职业操守; (二)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技术工作八年以上; (三)主持完成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者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完成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博物馆复制文物展品合同

博物馆复制文物展品合同 甲方:博物馆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方式: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复制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承制甲方展览陈列所用展品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制作展品的名称和数量 1.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复制以下文物展品: (1)展品名称: (2)材质与工艺: (3)数量: (4)价格:单价(元),总价(元),金额合计人民币(大 写)(¥元)。

2.展品的具体尺寸、样式、材质、工艺、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要求均以本合同附件一《制作要求说明书》和附件二《文物图样》为准。 3.甲方负责办理复制文物展品的行政许可手续,并将行政许可手续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二条制作技术要求与质量标准 1.甲方须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提供所复制文物的原物照片图样(即本合同附件二《文物图样》),以及记载复制展品尺寸、样式、工艺、材质、技术和质量要求的《制作要求说明书》(即本合同附件一),并可应乙方的要求,安排乙方制作人员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观看文物原物,在经甲方工作人员许可且不危害文物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制作人员可以对文物原物进行测量、拍照、摄影、临摹、传拓。 2.乙方需严格按照上述的图样和要求开展制作工作,制作成果应与文物原状相符合并通过甲方组织的有关文物专家验收,满足甲方的展出要求。 第三条制作周期 1.乙方的制作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负责在该期限内制作完成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全部展品,并将其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同时负责在该场地内根据甲方要求完成安装。 第四条不转托保证 1.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制作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工作转托给第三人完成。 2.乙方如经甲方同意将上述工作转托给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 第五条交接与验收 1.乙方的制作、运输、安装工作全部完成后,由甲方负责组织有关文物专家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以本合同附件一《制作要求说明书》和附件二《文物图样》为准。 2.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 3.全部展品的所有权及灭失风险自其通过验收之时由乙方转移给甲方。

2020年法宣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套题及其答案(含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1、(单选题)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负责修缮、保养。 A.所有人,使用人 B.均由当地文物行政部门负责 C.使用人,所有人 D.均由当地政府负责 正确答案:C 2、(单选题)文物行政部门在审核拟拍卖的文物时,指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优先购买其中的珍贵文物的购买价格如何确定?() A.文物的所有人确定 B.文物行政部门确定 C.文物收藏单位的代表与文物的委托人协商确定 D.文物收藏单位确定 正确答案:C 3、(单选题)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文物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A.十年 B.一年 C.五年 D.三年 正确答案:D 4、(单选题)对于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的保护方式是()。 A.原址重建,再现历史风貌 B.遗址保护,可在原址周边适当地方仿建 C.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 D.遗址废止,进行全面拆除 正确答案:C 5、(单选题)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的单位承担。 A.建设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B.房屋维修工程资质证书 C.园林绿化工程资质证书 D.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 正确答案:D 6、(单选题)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的原则是()。 A.抢救第一 B.不得毁损原物 C.不改变文物原状

D.加强保护 正确答案:C 7、(单选题)文物临时进境,应当向()申报。 A.国务院进出境文物审核机构 B.海关 C.国务院 D.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 正确答案:B 8、(单选题)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对收藏的文物,必须区分文物等级,设置(),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A.分级保管 B.专人看管 C.藏品档案 D.保管制度 正确答案:C 9、(单选题)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 A.迁移保护 B.原址保护 C.整体迁移 D.原貌保护 正确答案:B 10、(单选题)一切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履行()。 A.申请手续 B.报批手续 C.申报制度 D.备案制度 正确答案:B 11、(多选题)下列可移动文物中,属于国家所有的是()。 A.国家征集的文物 B.国家购买的文物 C.公民捐赠给国家的文物 D.部队保管的文物 正确答案:ABCD 12、(多选题)下列关于文物出境展览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出境展览的文物出境,由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登记 B.文物中的孤品和易损品,禁止出境展览 C.文物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量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文物鉴定的内容与方法

文物鉴定的内容与方法 第一章文物鉴定的内容与方法 第一节文物鉴定的必要性 文物鉴定,系指运用科学的方法来分析、判定、诠释文物的年代、质地、价值、用途以及文物的真伪辨识。为文物研究和其他学科利用文物研究历史或研究专门史提供现在可靠的资料按,也为文物保管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文物鉴定是建立在对文物的研究基础之上的,所以文物鉴定本身也是一门专门学问,是文物学的重要学科之一。 文物具有两个最重要的特征,一是每一件(一处)文物,都是在一定历史背景下的产物,并成为历史真实且形象的见证物。二是文物不能再生产。 文物具有以上两个极重要的特征。然而因文物在漫长的自然和历史的发展变化过程中,有的文物会发生这样那样的变化,甚至出现难识真面目,造成人们难于识别其年代与价值。加上,历史上乃至当代,都有一些处于以牟取暴利为目的,采取各种手段伪造出大量伪文物。还有以非牟利为目的而赏赐、赠送、展览等需要仿制某些文物,导致鱼目混珠,使人们难辨真伪文物。凡此,都显示文物鉴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文物鉴定,也是建立博物馆。国家公信力的必要组成。 一、真伪辨识 文物中混有赝品,必须辨识真伪。文物作伪风行世界,它是伴随着文物经济价值的而产生而发展的。尤其是在骨董买卖市场出现以后,文物作伪更是日益兴盛。在中国,文物作伪,始于宋代,盛行于明代。当时主要是伪造铜器和书画,并已见于著录。古代铜器作伪,除在着色方面狠下功夫外,还在造型、纹饰和铭文等方面下功夫,有的作品堪称达到以假乱真水平,而给真伪辨识增加了难度,需认真鉴别。

此外,文物仿制也风行世界。它是随着赏赐、赠送、观赏、纪念、展览需要应运而生发展的,而非以牟利为目的的仿制某一文物。如博物馆固定或流动展览,抑或国外举办文物展览。为确保某些文物的安全,某些文物以仿制品(或称复制品)代替。 1 古代文物作伪或仿制,有的工艺制造很高,可达以假乱真程度。不过,由于文物是在一定历史背景下的产物,是不能再生产的。任何时期制作的假文物,即使做得十分逼真,也不具备文物所具有的时代特征、神韵。而且在造型、纹饰、色泽、铭文(有铭文的恩文物)、工艺方面会露出破绽,因而尽管假文物的混入给文物鉴定真伪增加难度,但认真鉴定,还是可以把假文物辨识出来。 二、文物断代 文物是某一年代或时期的作品,每一件(单位)文物都有其明确的制作或出现年代。文物年代的确定对揭示文物价值的高低有密切关系。因而判明文物年代,是文物鉴定的重要内容之一。 文物是人类创造而遗留下来的物质文化遗存,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由于自然和认为等多种因素,造成大量文物的年代。文物恩年代不明,就无法了解产生了它的背景,也无比了解它在那个时代所处的地位及所发挥的作用,即难以揭示它所具有的真正价值。所以,鉴定文物,鉴定其年代是首要任务。 三、文物价值的评估 文物的价值具有客观性。而价值有高低也是客观存在的。然而,文物作为人类创造出来的而又成为历史文化的载体,其价值并非都是直观的。其中有不少文物的价值,是隐藏于自身的深层结构之中。因之,要较全面地客观揭示出文物的真正价值,对文物的研究和鉴定是重要手段之一。 四、文物处境需经鉴定

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为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规范文物保护工程申报文件的深度,保证勘察设计质量,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法规编制。 1.3根据文物保护工程专业特征,将保护工程分为建筑类、遗址类、石窟寺及石刻类、安全防护类等工程。 1.4文物保护工程涉及本规定不能涵盖的专业内容时,编制深度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编制原则和基本形式应参照本规定的要求。 1.5文物保护工程设计一般分为现状勘察及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大型和重要工程增加用于立项申请的概念性方案设计,说明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小型简单工程在完成现状勘察文件的基础上可以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6文物保护工程中涉及锚固、灌浆、防风化、防渗排水、防洪、油饰彩画、壁画塑像等专项设计时,应符合第七章的相关提示与要求。 第二章一般要求 2.1 勘察 2.1.1 现状勘察的目的是探查和评估文物保存状态、破坏因素、破坏程度和产生原因,为工程设计提供基础资料和必要的技术参数。 2.1.2 勘察主要包括:对文物的形制与结构、环境影响、保存状态以及具体的损伤、病害进行的测绘、探查、检测、调查研究并提出勘察结论等内容。 a 测绘,测量并记录文物现存状态、结构、病害及分布区的地形、地貌。 b 探查,查明文物损伤及病害的类型、程度及原因。 c 检测,对病害成因和文物的安全性进行测试检查,包括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检测、建筑材料分析试验、环境检测等;检测要符合相关专业的现行国家标准。

国立故宫博物院古文物及艺术品管理办法

【法规名称】国立故宫博物院古文物及艺术品管理办法 【颁布部门】 【颁布时间】2004-05-06 【正文】 国立故宫博物院古文物及艺术品管理办法第1 条 本办法依据国立故宫博物院(以下简称本院) 组织条例第二条本院掌理事项之规定订定之。 第2 条 本院古文物及艺术品(以下简称文物) 之登录、保管、维护、展览、摄照、出版、研究及宣扬,悉依照本办法之规定。 第3 条 本院各项文物,均应依左列步骤办理总登记,由登记组设置登录簿,为统制纪录,建立登记卡片,为明细纪录,并纳入资讯管理,俾便查考与研究。 一旧藏文物除由本院器物、书画、图书文献等处(以下简称各处) 分别保管维护外,由登记组根据有关资料,载入登录簿,为使各项文物有效存证,并编制藏品清册,分存各处及登记组,制作品名卡片,卡片附贴文物照片。 二新收文物,由登记组办理登录,摄照制卡建档,移交有关各处典藏保管。 三寄存文物经物主同意,得借出展览;亦得经由本院向外借展,其借出借入,统由登记组会同各处按规定办理,其办法另订之。 第4 条 文物库房之管理,应依照左列规定办理:

一文物库房分别装设电脑控制读卡机及普通锁两种,并以卡片及钥匙开门,其卡片及钥匙由本院主管处长指定适当人员掌管,并签报院长核定后实施。 二库房启闭,由卡片及钥匙掌管人员会同有关职员为之,惟读卡机须配合控制中心,电脑设定开放时间区(上班时间) 及管制时间(非上班时间,及例假日由控制中心管制) 使用,而库房启闭除控制中心应留有记录供查考外,另进出原由由掌管人员逐次作成库房日志,每日送处长核阅存案。 三非办公时间不得开库,如遇特殊事故开库,应由值夜值日或掌管之科长以上人员报请其处长准许后,通知控制中心将管制时区解除,再分别以卡片及钥匙开门,倘遇紧急事故得由控制中心会同掌管人员开启,惟事后皆应专案签报院长核备。 四开启文物箱件时,应有掌管工作人员二人及工友二人以上到场始得办理,并应详细记录工作情形,每日送处长核阅。 五凡因公务需要提取之文物,应当天送回库房,其因修补维护者不在此限。 六库内所存文物,除经常清点、整理、编目、展出及阅览,由主管处长通知掌管人员开箱办理外,如有特殊事故开箱,须签报院长核准。 七重要来宾要求参观库房或库藏文物时,须经院长核准,始得办理。接待特别观赏研究提取库藏文物办法另订之。 八库内所藏文物,应经常会同科技室作安全维护检查。 九院外人士不得进入库房;院内员工非因工作需要,亦不得进入库房。 一○库内严禁烟火,下班后并应关断照明设备之电源。 一一库房内文物箱之存贮、提件、归箱、签封等装箱工作,得在掌管人员严密监督下由熟练技工为之。 一二掌管人员对开箱、提件、归箱等之工作情况应予详确记录;主管处长并应作不定期抽查,以收监督之效。 一三如因掌管人员疏忽失职,致文物破损或遗失,应查明情节,依权责课以应得之处分。

文物出境展览管理规定(最重要)

文物出境展览管理规定 国家文物局关于发布《文物出境展览管理规定》的通知 (文物办发[2005]13号2005年5月2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文物局(文管会),局机关各司(室)处,局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文物出境展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制定了《文物出境展览管理规定》,现予以发布实施,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文物出境展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文物出境展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文物出境展览,是指下列机构在境外(包括外国及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举办的各类文物展览: (一)国家文物局; (二)国家文物局指定的从事文物出境展览的单位; (三)省级文物行政部门; (四)境内各文物收藏单位。 第三条出境展览的文物应当经过文物收藏单位的登记和定级,并已在国内公开展出。 第四条国家文物局负责全国文物出境展览的归口管理,其职责是: (一)审核文物出境展览计划,制定并公布全国文物出境展览计划; (二)审批文物出境展览项目; (三)组织或指定专门机构承办大型文物出境展览; (四)制定并定期公布禁止和限制出境展览文物的目录; (五)监督和检查文物出境展览的情况; (六)查处文物出境展览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文物出境展览的归口管理,其职责是:(一)核报文物出境展览计划; (二)核报文物出境展览项目; (三)协调文物出境展览的组织工作; (四)核报禁止和限制出境展览文物的目录; (五)核报展览协议书及展览结项有关资料; (六)监督和检查文物出境展览的情况; (七)查处文物出境展览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条文物出境展览应确保文物安全。文物出境展览的承办单位应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

文物鉴定之乱

文物鉴定之乱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文物鉴定之乱 陶瓷造假重灾区以江西景德镇、河南(洛阳孟津南石山村、禹县神镇、宝丰县)、浙江龙泉地区、广东潮州等地为重;青铜器造假重灾区则是以河南洛阳伊川县烟涧村为代表的制假村;玉器造假重灾区:河南(南阳镇平县石佛寺镇)、安徽(蚌埠),这些地区主要是汉代玉器造假地,辽宁是全国90%的仿制红山玉的聚集地;书画造假重灾区:天津鼓楼地区为最广,北京潘家园、琉璃厂等地的假书画多是由地方流入,南京夫子庙和清凉山古玩市场则多为当地书画家,作品被造假严重。 文物鉴定之乱 “故宫博物院陈列的玉器也都是标准件,不是那些个‘金缕玉衣’专家鉴定的,但是傅忠谟先生没有教出徒弟来。” 《了望东方周刊》记者张海林、特约撰稿何盼娅| 北京报道 2013年5月中旬,北京保利国际拍卖公司、北京中贸圣佳两家拍卖公司先后发出公告,要拍卖钱书书信手稿,遭到钱书遗孀杨绛反对后,两家公司陆续宣布撤拍。 在保利撤拍的3封信中,有两封被通信人、上海古籍出版社前社长魏同贤指为伪造,对此保利方面表示:“相关拍品已撤拍,不予回应。” 这为近年来文物和艺术品拍卖市场乱象又添一新例。“20年时间,从零到现在的几百亿,市场发展迅猛势必带来很多问题,比如人才问题,对这个行业特性的认知问题等,都存在着缺陷。”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艺术品评估委员会委员、北京华辰拍卖董事长兼总经理甘学军对《了望东方周刊》说。 2012年3月16日发布的《2011年国际艺术市场:艺术品交易25年之观察》报告披露,中国已超越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艺术品和古董市场,结束了美国数十年来在该领域的领导地位。据《2011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统计年报》显示,2011年度,全国共举办779场文物艺术品拍卖会,成交额达553.53亿元。 此外,近年来民间收藏热潮使得对于文物艺术品鉴定的需求暴涨,随之而来的鉴定骗局和乱象层出不穷。2011年3月,《北京商报》记者探访北京琉璃厂附近文物市场,报道称,北京琉璃厂东西两条街上,存在众多贴有“文物鉴定”字样的商铺,“只要肯出钱,即便你拿来的东西是新货,也有人能够把它包装出历史背景,即便你拿来的是块石头,也有人能‘指鹿为马’。事实上,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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