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各区县财政局、各区县建委、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经市领导批准同意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二○○三年九月一日

附件:

北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限制袋装,鼓励散装”的方针,规范我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管理,切实发挥该项资金作用,促进我市散装水泥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字〔2002〕23号)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市实施细则。

第二条: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收入全额缴入财政国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及专款专用原则。

第三条: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由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所属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材办)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根据部门预算的有关规定,专项资金实行预决算审批制度。预算的编制需经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随部门预算一同报送财政机关审批后列入财政预算。预算一经下达,一般不再进行调整。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征收、入库、返退、使用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和上一级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以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改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对象、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或减免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征收入库

第七条:征收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袋装水泥的企业(包括水泥粉磨站,下同)使用袋装水泥的建设单位及其他使用者。

第八条:征收标准

水泥生产企业每销售1吨袋装水泥(包括纸袋、复膜塑编袋、复合袋等)缴纳1元专项资金。

建设单位及其他使用者(包括砼搅拌站、砼构件厂及水泥制品生产企业),每使用1吨袋装水泥缴纳3元专项资金。

第九条:列支渠道

水泥生产企业和砼搅拌站、砼构件厂、水泥制品生产企业等缴纳的专项资金,在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

建设单位和其它使用者所缴专项资金计入建安工程成本。

第十条:缴库方法

水泥生产企业和其他使用者应于每月10日前,将本单位上一个月份销售或使用袋装水泥应缴的专项资金,用“一般缴款书”缴入市级财政国库,同时向市建材办报送专项资金月报表。

建设单位缴纳专项资金:在办理开工审批手续前按该项工程预计水泥使用量(水泥使用量不能确定时,可折合成建筑平方米)预缴专项资金,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内凭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决算以及购进散装水泥的有效凭证,到原预收专项资金机构办理使用散装水泥的返退决算手续。

专项资金的解缴执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散装水泥、墙体材料专项资金收缴实行“票款分离”的通知》(京建经[2002]622号)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返退程序

第十一条:在市建委办理开工的建设工程和在西城、东城、宣武、崇文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办理开工的建设工程,由市建材办负责审核办理资金返退手续;其他建设工程在当地区县建委(建材办)办理资金返退手续。

第十二条:在建设工程中使用散装水泥或商品混凝土的,主体结构完成后至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内,由建设单位持填好的专项资金返退申请表(其中包括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填写的证明意见)、缴款凭证(返退联)原件和购买本工程用散装水泥的原始发票;使用商品混凝土的由供应方提供的(须详细注明混凝土标号、数量)证明材料,到市建材办或所属区县建委(建材办)申请返退资金。

第十三条:专项资金返退比例按使用散装水泥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的数量确定,主体结构和装修全部使用袋装水泥的不予返退。

第十四条:对返退金额较大的工程项目或确有必要核实的工程,市建材办或区、县建委(建材办)派专人检查;一般工程凭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混凝土搅拌站的证明意见由市建材办或区、县建委经办人填写审定意见后,由市建材办或区、县建委(建材办)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五条:市建委于每季度终了前20日内将所受理的返退情况统一汇总,并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报市财政局审批。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后将返退资金以支出方式拨付到市建委,由市建委将返退资金下拨到市建材办,市建材办将返退款通过银行划拨到原缴款单位帐户,由建设单位做核减工程造价的帐务处理。

第四章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第十六条:专项资金除按规定返退外,其使用范围如下:

1.新建、改建、扩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专用设施;购置和维修上述专用设备;

2.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建设项目贷款的贴息;

3.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科研、新技术开发、示范与推广应用;

4.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代征手续费(按实际缴入国库数额的2‰。比例拨付);

5.用于推广、发展散装水泥的宣传;

6.经市财政部门批准与散装水泥有关的其他开支。

其中用于发展散装水泥事业的专项支出(1、2、3项)开支合计不得少于当年支出总额的90%。

第十七条:专项资金使用对象为从事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生产、流通、使用及与散装水泥发展有关的单位。使用方式分为:拨款、补贴、贷款贴息等。

第十八条:专项资金的使用程序:

(一)使用单位向所属市、区县建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项目建设可行性报告;

(二)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和科研开发项目,应按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和管理权限先办理有关手续;

(三)市建材办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专家小组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查论证(初审);

(四)论证通过后,报市建委主管领导审批;

(五)对确定支持的项目,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编制预算,报市财政审批;

(六)财政部门根据预算批复拨付项目资金。

第十九条:对确定予以资金支持的项目,由市建委建材办与资金使用单位签订书面协议,约定项目实施目标、工程进度、完工时间、资金使用效益及该项资金形成的资产所属。

第二十条:对给予资金支持的项目完成后,由资金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市建材办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协议内容组织验收,写出项目执行情况的验收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与拨款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第二十一条:专项资金支持的基建、技改项目原则上采取贴息方式,贴息时间为该项目的建设期,最长不超过三年。所贴息贷款额为核定的项目计划中实际发生的贷款额,贴息比例为50%~100%。

第二十二条:专项资金拨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更新改造的,作为增加国家资本金处理。

第二十三条:市建材办作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管理费用(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由市财政局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从一般预算中核拨。各区县散装水泥行政管理机构目前仍作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其具体负责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人员正常经费,可暂从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中核拨。其它专项业务经费(包括代征业务费、专项宣传费等等)按照部门预算管理原则,由市财政局按年度预算从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中核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凡水泥生产企业、使用单位,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专项资金的,由市建材管理办及其委托单位责令限期补缴专项资金,并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未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凡水泥生产企业、使用单位虚报散装水泥量,或者拒缴专项资金的,由市建材管理办及其委托单位责令其改正,并限期补缴应缴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第二十五条:市和区县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委托单位不按本办法规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市和区县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不按本办法规定比例使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由上级财政部门和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

第二十六条:在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中,依照《关于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企业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市财政局、市建委定期或不定期会同审计等有关部门对水泥生产企业和区、县主管部门进行专项资金检查,以保证资金的安全、合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专项资金征收期限至 2005年 12月 31日。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建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财综〔1999〕325号)同时废止。

散装水泥车使用安全作业指导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散装水泥车使用安全作业指导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677-70 散装水泥车使用安全作业指导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装料前,应检查并清除罐体及出料管道内的积灰和结渣等物;各管道、阀门应启闭灵活,不得有堵塞、漏气等现象;各连接部件应牢固可靠,方可进行装料。 2、在打开装料口前,应先打开排气阀,排除罐内残余气压。 3、装料时,应打开料罐内料位器开关,待料位器发出满位声响信号时,应立即停止装料。 4、装料完毕,应将装料口边缘上堆积的水泥清扫干净,盖好进料口盖,并把插销插好锁紧。 5、卸料前,应将车辆停放在平坦的卸料场地,装好卸料管,关闭卸料管蝶阀和卸压管球阀,打开二次风管并接通压缩空气,保证空气压缩机在无载情况下

启动。 6、在向罐内加压时,应确认卸料阀处于关闭状态。待罐内气压达到卸料压力时,应先稍开二次风嘴阀后再打开卸料阀,并调节二次风嘴阀的开度来调整空气与水泥的最佳比例。 7、卸料过程中,应观察压力表压力变化情况,如压力突然上升,而输气软管堵塞,不再出料,应停止送气并放出管内压气,然后清除堵塞。 8、卸料作业时,空气压缩机应有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在进行加压卸料时,不得改变内燃机转速。 9、卸料结束,应打开放气阀,放尽罐内余气,并关闭各部阀门。车辆行驶过程中,罐内不得有压力。 10、雨天不得在露天装卸水泥。应经常检查并确认进料口盖关闭严实,不得让水或湿空气进入罐内。 11、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楔牢。 12、车辆经修理后需要试车时,应由合格人员驾

《发展散装水泥》

发展散装水泥促进节能减排 水泥是高耗能产品,以水泥产品为主体的建材工业是国家节能减排的重点行业。促进水泥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的散装化是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实现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一条重要途径。水泥散装化不仅仅是水泥包装方式的改变,而且是流通方式、建材技术和建筑施工方式的一场革命。传统的袋装水泥在产品出厂进入流通和使用环节后,还会继续产生大量的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带来较大影响,而且在装运、使用过程中,工作人员劳动强度大、作业环境恶劣。为此,发达国家早在70年代以前,通过产品包装形式的改变、采用专业化和高效的流通方式,实现了水泥散装化。 一、我国目前促进散装水泥发展的政策、措施 近年来,商务部将发展散装水泥作为商务节能降耗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确定了以提高水泥散装率为中心,围绕城市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农村散装水泥推广、加强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等项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推进。一是从使用环节入手,推动散装水泥集中化使用。从2004 年开始,商务部会同建设部等有关部门率先在全国124个中心城市启动了禁止在城市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二是加快农村散装水泥配送网点和物流设施建设。为改变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点少、配送体系建设滞后、散装水泥的使用率低的状况,2006

年商务部启动了农村散装水泥网点建设工作,为农户建房、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使用散装水泥提供了方便。三是引导建设现代物流体系,促进散装水泥流通方式变革。通过销售企业加强散装水泥销售网点建设。四是用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引导和带动散装水泥相关设施和装备建设。 二、我市散装水泥发展情况 我市发展散装水泥起步于六十年代,在“十五”期间得到了快速发展。特别是地方性法规《淄博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自2005年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发展散装水泥进入了快车道,平均每年以35%的速度递增,到2006年末,我市散装量已超过1000万吨,散装率达到58.4%。以散装水泥发展为基础的商品混凝土,在发展散装水泥的推动下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全市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从2001年的7座猛 增到现在的35座,年生产能力也由80万立方米增加到500 万立方米,混凝土泵车及拖泵由19台增加至83台,混凝土 搅拌车由55辆增加至270辆。我市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实现了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 “环境保护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命门”。近年来,市委、 市人大和市政府非常重视节能环保工作,咬定生态市建设不放松,相继实施了一系列“组合拳”。其中,适时对我市散装水泥进行地方立法和加快对我市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等重要政策,是一系列“组合拳”中的措施之一。淄博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作为

散装水泥的规定

使用散装水泥拌制混凝土需要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向报市建设局提出申请,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生产和使用;水泥的品种、标号、厂别及牌号应符合商品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 要求。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及进场试试验报告。 同厂同期同品种同强度的同一出场编号500t为一批。取样方法随机从不少于三个车罐中,用槽型管在适应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不超过2m)。取样搅拌均匀后从中取出不少于12kg 作为试样放入标准的干燥密封容器中,同时另取一份封样保存。 在随机取样进行化验、检验不合格时,必须进行对于同批检验、化验对象,进行双倍取样,再做复试。 检查商品混凝土的坍落度及和易性,每一工作班至少两次。商品混凝土拌合物搅拌合 物应搅拌均匀、颜色一致,具有良好的流动性、粘聚性和保水性,不泌水、不离析。不符 合要求时,应查找原因,及时调整。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商品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商品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对现浇商品 混凝土结构,每一现浇楼层同配合比的商品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有抗渗要求的 商品混凝土,应按规定留置抗渗试块。 如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 d 低于5 ℃,混凝土工程施工除材料及施工要求应符合规 范规定外,应提交一份关于冬季施工方案,详细说明施工方法和设备,保证温度在浇筑后 的前7 天不低于10 ℃。在已硬化的混凝土上继续浇筑混凝土时,结合面的温度至少应有 5 ℃,且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仍应维持5 ℃或以上的温度。搅拌混凝土时,搅拌时间应 延长50 %. 施工前应向施工班组及技术人员进行书面技术、安全、环保交底。砂浆用砂宜采用中粗砂, 并应过筛,且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砂中含泥量:对于不小于M5的砂浆,不应超过5%;对于 于M5的砂浆,不应超过10%。硫化物折合为三氧化硫(SO3)应小于2%。受客观条件所限,采用人工、砂及特细砂时,在能满足砂浆技术条件时,通过合理增加水泥用量,对含泥量可适当放宽。

北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京财经二〔2003〕1427号

xx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xx财经二〔2003〕142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限制袋装,鼓励散装”的方针,规范我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管理,切实发挥该项资金作用,促进我市散装水泥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字〔2002〕23号)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市实施细则。 第二条: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收入全额缴入财政国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及专款专用原则。 第三条: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由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所属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材办)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根据部门预算的有关规定,专项资金实行预决算审批制度。预算的编制需经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随部门预算一同报送财政机关审批后列入财政预算。预算一经下达,一般不再进行调整。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征收、入库、返退、使用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和上一级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

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以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改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对象、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或减免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征收入库 第七条: 征收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袋装水泥的企业(包括水泥粉磨站,下同)使用袋装水泥的建设单位及其他使用者。 第八条: 征收标准 水泥生产企业每销售1吨袋装水泥(包括纸袋、复膜塑编袋、复合袋等)缴纳1元专项资金。 建设单位及其他使用者(包括砼搅拌站、砼构件厂及水泥制品生产企业),每使用1吨袋装水泥缴纳3元专项资金。第九条: 列支渠道 水泥生产企业和砼搅拌站、砼构件厂、水泥制品生产企业等缴纳的专项资金,在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 建设单位和其它使用者所缴专项资金计入建安工程成本。 第十条: 缴库方法 水泥生产企业和其他使用者应于每月10日前,将本单位上一个月份销售或使用袋装水泥应缴的专项资金,用“一般缴款书”缴入市级财政国库,同时向市建材办报送专项资金月报表。 建设单位缴纳专项资金:

散装水泥车安全操作规程(新编版)

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散装水泥车安全操作规程(新编 版)

散装水泥车安全操作规程(新编版)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而大力发展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一、装料前,应检查并清除罐体及出料管道内的积灰和结渣等物;各管道,阀门应启闭灵活,不得有堵塞、漏气等现象;各连接部件应牢固可靠,方可进行装料。 二、在打开装料口前,应先打开排气阀,排除罐内残余气压。 三、装料时,应打开料罐内料位器开关,待料位器发出满位声响信号时,应立即停止装料。 四、装料完毕,应将装料口边缘上堆积的水泥清扫干净,盖好进料口盖,并把插销插好锁紧。 五、卸料前,应将车辆停放在平坦的卸料场地,装好卸料管,关闭卸料管蝶阀和卸压管球阀,打开二次风管并接通压缩空气,保证空气压缩机在无载情况下起动。 六、在向罐内加压时,应确认卸料阀处于关闭状态。待罐内气压达到卸料压力时,应先稍开二次风嘴阀后再打开卸料阀,并调节二次风嘴阀的开度来调整空气与水泥的最佳比例。

七、卸料过程中,应观察压力表压力变化情况,如压力突然上升,而输气软管堵塞,不再出料,应停止送气并放出管内压气,然后清除堵塞。 八、卸料作业时,空气压缩机应有专人负责,其它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在进行加压卸料时,不得改变内燃机转速。 九、卸料结束,应打开放气阀,放尽罐内余气,并关闭各部阀门。车辆行驶过程中,罐内不得有压力。 十、雨天不得在露天装卸水泥。应经常检查并确认进料口盖关闭严实,不得让水或湿空气进入罐内。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

中国散装水泥行业发展研究报告

核心内容提要 市场规模(Market Size) 市场规模(Market Size),即市场容量,本报告里,指的是目标产品或行业的整体规模,通常用产值、产量、消费量、消费额等指标来体现市场规模。千讯咨询对市场规模的研究,不仅要对过去五年的市场规模进行调研摸底,同时还要对未来五年行业市场规模进行预测分析,市场规模大小可能直接决定企业对新产品设计开发的投资规模;此外,市场规模的同比增长速度,能够充分反应行业的成长性,如果一个产品或行业处在高速成长期,是非常值得企业关注和投资的。本报告的第三章对散装水泥行业的市场规模和同比增速有非常详细数据和文字描述。 消费结构 消费结构是指被消费的产品或服务的构成成份,本报告主要从三个角度来研究消费结构,即:产品结构、用户结构、区域结构。1、产品结构,主要研究各类细分产品或服务的消费情况,以及细分产品或服务的规模在整个市场规模中的占比;2、用户结构,主要研究产品或服务都销售给哪些用户群体了,以及各类用户群体的消费规模在整个市场规模中的占比;3、区域结构,主要研究产品或服务都销售到哪些重点地区了,以及某些重点区域市场的消费规模在整个市场规模中的占比。对消费结构的研究,有助于企业更为精准的把握目标客户和细分市场,从而调整产品结构,更好地服务客户和应对市场竞争。 市场份额(Market shares) 市场份额,又称市场占有率,指一个企业的销售量(或销售额)在市场同类产品中所占的比重。市场份额是企业判断自身市场地位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无数大中型企业讨论和制定市场战略的重要依据。对市场份额的研究,又分为总体市场市场份额和目标市场市场份额,本报告以中国市场为研究对象,中国市场即为总体市场,而某些特定的省、市则为目标市场。 市场集中度(Market Concentration Rate) 市场集中度(Market Concentration Rate)是对整个行业的市场结构集中程度的测量指标,是决定市场结构最基本、最重要的因素,集中体现了市场的竞争和垄断程度,经常使用的集中度计量指标有:行业集中率(CRn)、赫尔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erfindahl-HirschmanIndex,缩写:HHI,以下简称赫希曼指数)、洛仑兹曲线、基尼系数、逆指数和熵指数等,其中集中率(CRn)与赫希曼指数(HHI )两个指标被经常运用在反垄断经济分析之中。本报告对市场集中度的研究采用的计量指标是行业集中率(CRn),CRn指该行业的指定市场内前n家最大的企业所占市场份额的总和,例如,CR4是指该行业四家最大的企业的市场份额之和。CRn的值越大,表明该行业的垄断程度越高,大多数客户都集中到有数的几家企业去了。

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中文名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四川省属性管理条例 对象散装水泥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162号 《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8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省长:张中伟 二OO二年九月十八日 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快发展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水泥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及有关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生产、使用水泥实行限制袋装、扶持散装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行政管理工作,省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以下简称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行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发展散装水泥的组织领导,将散装水泥发展规划纳入同级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将提高散装水泥供应量和散装率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对规划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级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级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商品混凝土的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现有水泥生产企业(含水泥粉磨站)应当配置散装水泥发放设施和运输设备,提高散装水泥的供应比例。 新建、扩建或者改建水泥生产企业,其散装水泥生产和发放的设施、设备能力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未达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建设。 第八条水泥生产企业应当加强散装水泥的质量管理,确保出厂的散装水泥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使用的散装水泥或者商品混凝土进行查验,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九条下列工程和生产企业应当使用散装水泥或者商品混凝土: (一)重点建设工程; (二)设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或者其他有条件的县城内的建设工程; (三)水泥使用量达300吨以上的其他建设工程; (四)水泥制品生产企业。 临时性构筑物以及其他零星使用水泥的除外。 第十条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工程或者企业因交通、施工场地等条件限制不能使用散装水泥或者商品混凝土的,须经当地散装水泥办公室同意。未经同意的,不得使用袋装水泥。 第十一条逐步实施在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对禁止在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区域及有关事宜作出具体规定。该规定由当地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散装水泥专用车、混凝土运输搅拌车、混凝土泵车交通规费应当根据

散装水泥车基础知识简介

散装水泥车基础知识简介 一、基本结构及主要功能 散装水泥车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汽车底盘,一部分是改装部分。 半挂水泥车也是一样,由牵引车和半挂车组成,半挂部分为主要改装部分。 汽车底盘和牵引车是外购件,由专业的汽车生产厂提供,其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参数以及各总成的型号、相关参数、总成生产厂家及各项汽车使用说明书上均可查到。 改装部分由罐体总成(包挂底架和上走台)、传动总成、空气管道总成(包括卸压管道)、卸料管道及附件(包括进料口、防护栏、梯子、挡泥板)等几个总成组成。半挂水泥车还有支架、悬挂和制动总成。 1.罐体总成 罐体总成是实现散装水泥车专用功能的主要总成,散装水泥车的主要功能:①能装载散装水泥并保证水泥质量。②利用压缩空气自动输送水泥,并能输送到一定水平距离和一定的垂直高度。③要求输送得越快越干净越好,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要求的指标。 罐体分单仓罐和多仓罐。V型罐(元宝形状)都是单仓罐,直筒罐一般为多仓罐(只有10吨以下的车可做成单仓)。罐体主要由密封的罐筒体和里面的滑板,帆布及帆布下面的多孔板等组成。滑板和多孔板下面的空间部分叫气室。而较长的单仓罐,为了清扫余料,将其平分为两个气室。有几个气室就有几个进气管,每个进气管都由球阀控制,从罐体外部就可看出有几个气室。罐内的多孔板(或者说帆布)的安装形式,一种是“一”字型的,即一长条,V型罐都是这种形式。一种是“×”型的(横剖面称“W”型),即一个仓有四块帆布。其功能都是一样的。制作“×”型比较费工费材料,但可增加罐体有效容积。“×”型帆布中间有两个三棱罐,俗称:“脊背”,其实也是滑板。 散装水泥车的主要技术含量在罐体,而罐体的主要技术含量在于滑板和多孔板的倾斜角度的设计和帆布的选用。一般来讲,滑板和多孔板的倾斜角越大,越有利于水泥向下滑,卸料效果就越好。但是,滑板和多孔板的角度越大,气室所占容积越大,罐体的有效容积就越小。从设计上来讲,应根据不同性能的材料,采用不同的倾斜角度,获得较大的有效容积,取得最佳输送效果。而用户要求同样外形尺寸的罐体装的越多越好。根据经验,对于普通水泥标号在500号以下的水泥,一般采用滑板角度40°左右,多孔板角度为12°左右较合适。但由于目前许多水泥厂因技术革新,改变了水泥原料的配方,

散装水泥车使用安全作业指导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689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散装水泥车使用安全作业指导书通用 范本

散装水泥车使用安全作业指导书通用范 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1、装料前,应检查并清除罐体及出料管道内的积灰和结渣等物;各管道、阀门应启闭灵活,不得有堵塞、漏气等现象;各连接部件应牢固可靠,方可进行装料。 2、在打开装料口前,应先打开排气阀,排除罐内残余气压。 3、装料时,应打开料罐内料位器开关,待料位器发出满位声响信号时,应立即停止装料。 4、装料完毕,应将装料口边缘上堆积的水泥清扫干净,盖好进料口盖,并把插销插好锁

广东散装水泥管理规定

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 时间:2009-11-27 17:59:06 文件标题: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 发文字号:粤府[2000]34号 发文日期:2年6月8日 发文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2年6月8日 关于修改《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有关条文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九届45次常务会议决定对《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有关条文作如下修改: 一、第七条修改为"年产量30万吨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转窑型水泥生产企业,其年散装水泥销售量应当达到水泥年产量的60%,并配置相应的散装水泥发放设施、设备。 年产量20万吨以上的立窑型水泥生产企业,其年散装水泥销售量应当达到水泥年产量的50%以上,并配置相应的散装水泥发放设施、设备。 年产量20万吨以下(不含本数)的水泥生产企业,在2000年12月31日前,其年散装水泥销售量应当达到水泥年产量的35%以上,并配置相应的散装水泥发放设施、设备。" 二、第八条增加一款:“主管机构应当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项目使用的散装水泥或者商品混凝土质量进行监管”。 三、第九条修改为:“地级以上市的城区、县级市的城区、县城区和珠江三角洲的建制镇镇区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从2001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袋装水泥,使用散装水泥或者商品混凝土。 1 / 7

交通、能源、港口、水利、市政等建设工程项目,水泥制品企业,混凝土搅拌站,必须使用散装水泥或者商品混凝土。 前二款规定以外地区及其他建设工程项目,应当逐步使用散装水泥或者商品混凝土。" 四、第十六条修改为:“水泥生产企业销售袋装水泥(包括纸袋、塑料袋、复合袋等,下同),以及使用袋装水泥的建设单位或者其他使用单位,必须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水泥生产企业每销售1吨袋装水泥应当缴纳的专项资金为1元;建设单位或者其他使用者每使用1吨袋装水泥应当缴纳的专项资金为4元。 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扩大专项资金征收范围或者提高征收标准。” 五、第十七条修改为:“水泥生产企业按照管理隶属关系,向同级主管机构缴纳专项资金。水泥生产企业销售散装水泥量达到第七条规定的,免征专项资金;未达到第七条规定的,按照实际销售袋装水泥量,征收专项资金。 工程项目按照管理隶属关系预交专项资金。由主管机构按照工程项目使用水泥总量核定专项资金数额(其中工期超过 2年以上的可分期分数额核定),属包工包料建设的,由建筑施工企业预交专项资金;属建设单位购料建设的,由建设单位预交专项资金。 对未预交专项资金的交通、能源、港口、水利、市政等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工业和民用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不得办理中标确认手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不得给予工程验收。” 六、第十八条修改为:“已预交专项资金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凭购买散装水泥或者商品混凝土的合法发票,经原主管机构核准,按照下列规定退回专项资金:散装水泥使用量达到工程项目水泥使用总量70%以上(含70%)的,按照实际使用量,退回预交的专项资金;散装水泥使用量未达到工程项目水泥使用总量70%的,预交的专项资金不予退回。 不予退回的预交专项资金和预交的专项资金所产生的利息,一并转入专项资金。” 七、第十九条修改为:“违反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新建工程建设项目仍使用袋装水泥的,预交的专项资金不予返回,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不予办理各种验收。” 2 / 7

违反规定使用袋装水泥的处罚裁量权基准

违反规定使用袋装水泥的处罚裁量权基准 本基准对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第1项,项目名称为“违反规定使用袋装水泥的处罚”的裁量基准。 一、《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每吨袋装水泥三百元的罚款:(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构件)生产企业使用袋装水泥的;(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内的建设工程,使用袋装水泥的;(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建成区内的建设工程,使用袋装水泥的。” 1.不予处罚情形:违反《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应当使用散装水泥而使用袋装水泥,经查实后立即改正,且未造成损失影响的。不予处罚,对违法行为进行警告教育。 2.从轻处罚情形:违反《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应当使用散装水泥而使用袋装水泥,查实后整改不到位,或造成一定损失影响的。责令彻底改正,并处以每吨袋装水泥一百元的罚款警告。 3.从重处罚情形:违反《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应当使用散装水泥而使用袋装水泥,经查实后拒不改正,造成损失或影响恶劣的。责令彻底改正,并处以每吨袋装水泥三百元的罚款警告。

二、《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每立方米一百元的罚款。(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内的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或者砂浆的;(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设区的市建成区内的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或者砂浆的;(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县(市)建成区内的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或者在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期限内现场搅拌砂浆的。” 1.不予处罚情形:违反《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或者砂浆而在现场搅拌,经查实后立即改正,且未造成损失影响的。不予处罚,对违法行为进行警告教育。 2.从轻处罚情形:违反《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或者砂浆而在现场搅拌,查实后整改不到位,或造成一定损失影响的。责令彻底改正,并处以每吨袋装水泥五十元的罚款警告。 3.从重处罚情形:违反《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或者砂浆而在现场搅拌,经查实后拒不改正,造成损失或影响恶劣的。责令彻底改正,并处以每吨袋装水泥一百元的罚款警告。

散装水泥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标准版)

散装水泥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 交底(标准版) Establish a safety producti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Implement specific work safety divisions, clearly distinguish rewards and punishments, and assign responsibilities to individual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96

散装水泥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标准 版) 1.装料前,应检查并清除罐体及出料管道内的积灰和结渣等物;各管道、阀门应启闭灵活,不得有堵塞、漏气等现象;各连接部件应牢固可靠,方可进行装料。 2.在打开装料口前,应先打开排气阀,排除罐内残余气压。 3.装料时,应打开料罐内料位器开关,待料位器发出满位声响信号时,应立即停止装料。 4.装料完毕,应将装料口边缘上堆积的水泥清扫干净,盖好进料口盖,并把插销插好锁紧。 5.卸料前,应将车辆停放在平坦的卸料场地,装好卸料管,关闭卸料管蝶阀和卸压管球阀,打开二次风管并接通压缩空气,保证空气压缩机在无载情况下启动。

6.在向罐内加压时,应确认卸料阀处于关闭状态。待罐内气压达到卸料压力时,应先稍开二次风嘴阀后再打开卸料阀,并调节二次风嘴阀的开度来调整空气与水泥的最佳比例。 7.卸料过程中,应观察压力表压力变化情况,如压力突然上升,而输气软管堵塞,不再出料,应停止送气并放出管内压气,然后清除堵塞。 8.卸料作业时,空气压缩机应有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在进行加压卸料时,不得改变内燃机转速。 9.卸料结束,应打开放气阀,放尽罐内余气,并关闭各部阀门。车辆行驶过程中,罐内不得有压力。 10.雨天不得在露天装卸水泥。应经常检查并确认进料口盖关闭严实,不得让水或湿空气进入罐内。 11.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换牢。 12.车辆经修理后需要试车时,应由合格人员驾驶,车上不得载人、载物,当需在道路上试车时,应挂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试车

散装水泥半挂车说明书

粉粒物料运输半挂车 使 用 说 明 书

前言 为满足水泥、粉煤灰散装运输的需求,我们设计了东风牌散装水泥半挂车。该车型吸取了国内外同类车型的优点,采用先进的技术和严格的生产工艺制造而成。 该车结构合理、性能可靠、外形美观、操作简便。适用于粉煤灰、水泥、石灰粉、矿石粉等颗粒直径不大于0.1mm粉粒干燥物料的运输和气压卸料,卸料高度可达15m,水平距离为5m。罐体采用双锥内倾卧式结构,双管进气、双筒加料,其卸料速度和剩余率均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我公司是交通部定点生产各类专用汽车的专业厂。技术力量雄厚,生产经验丰富。这就保证了我公司能够向广大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汽车产品。 本书详细介绍了散装水泥半挂车的结构特点、技术性能参数、操作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可供汽车驾驶人员、车辆维修人员以及有关管理人员应用和参考。 为了满足用户的各种不同的要求,该散装水泥半挂车的结构在继续不断地完善和改进,因此有可能出现说明书的介绍与汽车实际结构不同的情况,敬请读者谅解! 我公司以用户需要为先导,以优质服务为宗旨。热忱欢迎广大读者对我们的产品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 1整车外形图 2主要技术参数 3主要结构及工作原理 3.1 罐体总成 3.2 管路总成 3.3 车架总成 3.4 支承装置 3.5 悬挂 3.6 挂车桥 3.7 制动系统 4 车辆的使用和保养 4.1 新车的走合 4.2 车辆使用前准备 4.3 车辆的使用 4.4 车辆的保养 4.5 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 5 质量保证 6随车工具、附件及其它 7 易损件目录

1、整车外形图 散装水泥半挂车外形图

2、主要技术参数 型号CXQ9180GSN CXQ9260GSNL CXQ9330GSNL CXQ9370GSN CXQ9390GSN 挂车整备质量(kg)7980 8430 9340 9460 9420 挂车装载质量(kg)10000 18000 24000 28000 30000 挂车最大总质量(kg)17980 26430 33340 37460 39420 空载轴荷(kg)牵引座承载质量2390 2860 3170 3595 3290 后轴5590 5570 6170 5865 6230 满载轴荷(kg)牵引座承载质量6110 8990 11330 11970 14110 后轴11870 17440 22010 25490 25410 整车外廓尺寸长(mm)9050 8350 9850 10650 11450 宽(mm)2500 高(mm)3800 3850 3850 3830 3850 罐体外形尺寸长(mm)8990 8290 9790 10590 11390 宽(mm)2400 高(mm)2665 2610 2740 2810 2740 轴距(mm)5500+1300 5000+1300 6400+1300 7100+1300 7500+1300 轮距(mm)1820 罐体总容积(m3)15 30 38 42 45.5 最大工作压力(kpa)300 专用性能 卸料速度(T/min)≥1.2 剩余率(%)≤0.3 半挂车前悬(mm)550 半挂车后悬(mm)1700 1400 1500 1700 2100 半挂车前回转半径(mm)775 半挂车间隙半径(mm)2143 牵引销板结合面离地高度(mm)1240 1230 1368 1368 1368 空载初速度为30km/h时的制动距离(m)9 满载初速度为30km/h时的制动距离(m)10 离去角(°)18 25 23.5 19 26 最小离地间隙(mm)350

散装水泥车使用安全作业指导书

编号:AQ-JS-00564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散装水泥车使用安全作业指导 书 Safety operation instruction for bulk cement truck

散装水泥车使用安全作业指导书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 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1、装料前,应检查并清除罐体及出料管道内的积灰和结渣等物;各管道、阀门应启闭灵活,不得有堵塞、漏气等现象;各连接部件应牢固可靠,方可进行装料。 2、在打开装料口前,应先打开排气阀,排除罐内残余气压。 3、装料时,应打开料罐内料位器开关,待料位器发出满位声响信号时,应立即停止装料。 4、装料完毕,应将装料口边缘上堆积的水泥清扫干净,盖好进料口盖,并把插销插好锁紧。 5、卸料前,应将车辆停放在平坦的卸料场地,装好卸料管,关闭卸料管蝶阀和卸压管球阀,打开二次风管并接通压缩空气,保证空气压缩机在无载情况下启动。 6、在向罐内加压时,应确认卸料阀处于关闭状态。待罐内气压达到卸料压力时,应先稍开二次风嘴阀后再打开卸料阀,并调节二

次风嘴阀的开度来调整空气与水泥的最佳比例。 7、卸料过程中,应观察压力表压力变化情况,如压力突然上升,而输气软管堵塞,不再出料,应停止送气并放出管内压气,然后清除堵塞。 8、卸料作业时,空气压缩机应有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在进行加压卸料时,不得改变内燃机转速。 9、卸料结束,应打开放气阀,放尽罐内余气,并关闭各部阀门。车辆行驶过程中,罐内不得有压力。 10、雨天不得在露天装卸水泥。应经常检查并确认进料口盖关闭严实,不得让水或湿空气进入罐内。 11、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楔牢。 12、车辆经修理后需要试车时,应由合格人员驾驶,车上不得载人、载物,当需在道路上试车时,应挂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试车牌照。 13、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应挂上

散装水泥车安全交底(最新版)

Companies want to improve production, safety is the top priority. The occurrence of unsafe accidents must be stifled in the cradle.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散装水泥车安全交底(最新版)

散装水泥车安全交底(最新版)导语:企业想要提高生产,安全问题就是重中之重。如果不具备安全管理条件,企业生产就不能顺利进行。想要企业顺利生产,就要不断更新安全技术,把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扼杀在摇篮中。 l.装料前,应检查并清除罐体及出料管道内的积灰和结渣等物;各管道、阀门应启闭灵活不得有堵塞、漏气等现象;各连接部件应牢固可靠,方可进行装料。 2.在打开装料口前,应先打开排气阀,排除罐内残余气压。 3.装料时,应打开料罐内料位器开关,待料位器发出满位声响信号时,应立即停止装料。 4.装料完毕,应将装料口边缘上堆积的水泥清扫干净,盖好进料口盖,并把插销插好锁紧。 5.卸料前,应将车辆停放在平坦的卸料场地,装好卸料管,关闭卸料管蝶阀和卸压管球阀,打开二次风管井接通压缩宅气,保证空气压缩机在无载情况下起动。 6.在向罐内加压时,应确认卸料阀处于关闭状态。待罐内气压达到卸料压力时,应先销开二次风嘴阀后再打开卸料阀,并调节二次风嘴阀的开度来调整空气与水泥的最佳比例。

7.卸料过程中,应观察压力表压力变化情况,如压力突然上升,而输气软管堵塞,不再出料,应停止送气并放出管内压气,然后清除堵塞。 8.卸料作业时,空气压缩机应有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在进行加压卸料时,不得改变内燃机转速。 9.卸料结束,应打开放气阎,放尽罐内余气,并关闭各部阀门。车辆行驶过程中,罐内不得有压力。 10.雨天不得在露天装卸水泥。应经常检查并确认进料口盖关闭严实,不得让水或湿空气进人罐内。 针对性交底: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

散装水泥车安全技术(新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散装水泥车安全技术(新版)

散装水泥车安全技术(新版)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l.装料前,应检查并清除罐体及出料管道内的积灰和结渣等物;各管道、阀门应启闭灵活不得有堵塞、漏气等现象;各连接部件应牢固可靠,方可进行装料。 2.在打开装料口前,应先打开排气阀,排除罐内残余气压。 3.装料时,应打开料罐内料位器开关,待料位器发出满位声响信号时,应立即停止装料。 4.装料完毕,应将装料口边缘上堆积的水泥清扫干净,盖好进料口盖,并把插销插好锁紧。 5.卸料前,应将车辆停放在平坦的卸料场地,装好卸料管,关闭卸料管蝶阀和卸压管球阀,打开二次风管井接通压缩宅气,保证空气压缩机在无载情况下起动。 6.在向罐内加压时,应确认卸料阀处于关闭状态。待罐内气压达到卸料压力时,应先销开二次风嘴阀后再打开卸料阀,并调节二次风嘴阀的开度来调整空气与水泥的最佳比例。

7.卸料过程中,应观察压力表压力变化情况,如压力突然上升,而输气软管堵塞,不再出料,应停止送气并放出管内压气,然后清除堵塞。 8.卸料作业时,空气压缩机应有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在进行加压卸料时,不得改变内燃机转速。 9.卸料结束,应打开放气阎,放尽罐内余气,并关闭各部阀门。车辆行驶过程中,罐内不得有压力。 10.雨天不得在露天装卸水泥。应经常检查并确认进料口盖关闭严实,不得让水或湿空气进人罐内。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

AA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散装水泥立式流动罐和干混砂浆散装移动筒仓使用管理办法

AA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散装水泥立式流动罐和干混砂浆散 装移动筒仓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散装水泥立式流动罐和干混砂浆散装移动筒仓的监督管理,规范散装水泥立式流动罐和干混砂浆散装移动筒仓的安装、使用、拆除和安全监督行为,依据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道路、桥梁、市政隧道、城市轨道交通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散装水泥立式流动罐和干混砂浆散装移动筒仓的安装、使用、拆除及其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散装水泥立式流动罐(以下简称流动罐)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WB/T1010-2000要求,罐高度不超过7.35米,储量不超过30吨,在施工现场存储散装水泥的专用设备。 本办法所称干混砂浆散装移动筒仓(以下简称移动筒仓)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SB/T10461-2008要求,在施工现场存储干混砂浆的专用设备。 不符合标准WB/T1010-2000、SB/T10461-2008要求的流动罐和移动筒仓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第四条流动罐、移动筒仓在施工现场使用前,流动罐、移动筒仓供应单位(以下简称供应单位)应与施工单位依法签订租赁使用合同,并在租赁使用合同中明确约定流动罐、移动筒仓安装、使用、拆除和散装水泥或干混砂浆注入过程的安全责任。 流动罐、移动筒仓在施工现场使用期间的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五条流动罐、移动筒仓使用前,供应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出具流动罐、移动筒仓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年限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流动罐、移动筒仓安装使用说明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础图,并说明基础砼强度和平面平整程度要求。 (二)使用流动罐、移动筒仓的基本条件,如电源、水源、运输车辆通行的基本要

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浙江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浙江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5-24 近年来,水泥企业集团化以及国家鼓励散装水泥的使用,使得散装水泥运输需求不断增长。下文是浙江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浙江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全文第一条为加速发展散装水泥,节约资源,促进技术进步,改善生产条件,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境内从事水泥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管理及相关的机械制造、科研设计等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散装水泥工作的主管机关;各级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散装水泥办公室\\\(以下简称散装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散装水泥管理工作,业务上受上级散装办领导。各级散装办应配备专职负责人,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第四条各级散装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发展散装水泥的法规、政策,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编制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四\\\)负责散装水泥工作的信息交流、宣传教育、职工培训、统计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五\\\)协调解决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应用。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散装水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金融、物价、建材、建设\\\(城建\\\)、交通、公安、铁路、物资、技术监督\\\(标准计量\\\)、统计、环保等部门,应按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支持、配合各级散装办做好发展散装水泥工作。 第六条对发展散装水泥事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现有水泥生产企业\\\(包括粉磨站,下同\\\)必须配置散装水泥发放设施,其散装率比例和实现期限由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八条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水泥生产企业,须按散装率70% 以上发放能力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同步建设。扩初设计审查时,须有同级散装办参加;未达到发放能力要求的,有关部门不予批准建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