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广告法处罚规定

最新广告法处罚规定
最新广告法处罚规定

最新广告法处罚规定

2015-08-31广告头条

文:五月冰来源:电动车观察员

9月1日起,新广告法将正式施行。据了解,新广告法上线后,极限用语的处罚由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20万元起!

极限用语包括哪些?

如: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和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

据悉,极限用语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以及详情页,商品包装等。对于极限用语的店铺,一经发现违规店铺将给予扣分并进行罚款,处于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现情节严重将直接进行封店处理。而一旦遇顾客投诉极限用语,并维权成功,赔付金额将有商家全部承担。所以,卖家们要重视起来,自查自纠,及时进行修正和更改,以免被罚。

附:广告法相关规定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五条规定发布处方药广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广告、戒毒治疗的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广告的;

(三)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布烟草广告的;

(五)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利用广告推销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的;

(六)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的。

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为了降低经营风险,在设计促销宣传资料,拉横幅以及录音广告,千万不能使用以上词语,否则你一年的利润都不够罚款的!

报告老板:下月起,这样做广告要罚款

来源:南都网、山东商报转自:大泉商

9月1日起,新《广告法》将正式实施。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广告法,对明星代言、赠品广告、产品效果等多方面都有了更明确的规定。

以前,明星在广告中想duang就duang,把产品功效吹得神乎其神;明明卖保健品还装

成养生讲坛,把老年人唬得一愣一愣的;要么动不动上萌娃,先萌化你的心再来掏腰包。

下月起,这样做广告,可是不行滴!

老板们,看仔细啦~

十岁以下萌娃

不得代言广告

新法规定,不得利用十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这意味着,十岁以下的“萌娃”可以拍广告,但不能作为广告代言人。

此外,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做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

在虚假广告中做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再为广告代言。在法律责任当中也相应规定了广告代言人违法推荐或者证明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买一赠一

先说清赠什么

现实中,许多赠品广告看上去很美,赠品到手却很雷。

比如,微波炉买一赠一,到手发现赠送的是电热水壶;瓷砖购百平送十平,却不说截止日期,付款后却被告知活动结束。还有各种“神秘好礼”、“惊喜赠品”……

新《广告法》第八条规定: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广告中如果涉及商品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以及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方面的表述,都必须准确、清楚、明白。

神奇效果?

数据必须有真相

在很多广告中,都会看到各种专业数据,用来支撑广告效果。比如,去污能力提升三倍以上、寿命延长20%……但不少商家随意夸大数字、虚构实验结果。

新《广告法》规定,广告中使用的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同时,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也应当明确表示。

另外,广告引用时,不能断章取义,故意省略对广告主不利的内容,并且标明引证内容的出处,可以查询验证。

变身大法?

广告必须“亮身份”

为逃避广告监管,消除受众反感心理,广告“变身”很常见:珠宝广告变成情人节表白信,装修传单伪造成停车罚单,保健品广告化身养生栏目,往往让消费者一头雾水。

这些情况在新《广告法》实施后,将一律喊停。新《广告法》中明确要求,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媒体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滥用媒体的公信力,通过通讯报道、新闻评论、人物专访、科普宣传等方式,提供有偿的广告服务的做法,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以养生栏目的形式推销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做法,工商部门将采取零容忍态度。”工商人士称,新《广告法》专门针对养生栏目的“擦边球”作出规定,新闻媒体、报刊音像出版单位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都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否则将依法予以处罚。

《房地产广告法》广告不得出现的内容

《房地产广告法》广告不得出现的内容 一、《房地产广告法》规定 发布房地产广告不得出现虚假、夸张、含糊等欺诈、欺骗性质的内容,主要包括: 1、不得含有风水、占卜、金脉、龙脉等封建迷信内容; 2、对房地产项目不得使用抽象的、模糊的、绝对性的、不符合实 际的词语描述; 3、不得使用第一、唯一、首家、独一无二、尊、极、豪、顶等夸 大描述房地产项目性质性能的词语及其类似词语; 4、不得使用旺铺、名盘、黄金地段等含糊描述房地产项目地理位 置的词语及其类似的词语;不得以所需时间来表明房地产项目 与某一特定区域的距离; 5、不得使用热销、抢滩、抢购、火爆、包租、甩卖、零月供等含 糊描述房地产项目销售状况的词语及其类似词语; 6、不得使用投资回报、潜力升值等描述房地产项目价格的词语及 其类似词语; 7、不得使用起价、最低价、超值等描述房地产项目价格的词语及 其类似词语; 8、房地产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而进行形象宣传,不得载明涉及预 售的相关内容,并需相应说明; 9、不得出现未经政府职能部门或行业协会确认的评比、排序等对 房地产项目综合评价的内容; 10、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在广告 中明示投资回报的内容; 11、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礼品抽奖金额超过5千元的内容。 二、《房地产广告法》 第七条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第八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车位使用权)的,在广告中不得出现,所有或者使用的基本单位应当是有实际意义的完整的生产、生活空间。 第九条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第十条房地产中表现项目位置,应以从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 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 第十一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

新广告法违禁词汇总

新广告法违禁词汇总(2015年9月1起) 严禁使用极限用语 1、严禁使用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顶级、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绝无仅有、史无前例、万能等。 2、严禁使用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最佳、 最大、最好、最大、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最受欢迎、最先、等含义相同或近似的绝对化用语。 3、严禁使用绝对值、绝对、大牌、精确、超赚、领导品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奢侈、世界全国X大品牌之一等无法考证的词语。 4、严禁使用100%、国际品质、高档、正品、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等虚假或无法判断真伪的夸张性表述词语。 违禁时限用语 限时须有具体时限,所有团购须标明具体活动日期,严禁使用随时结束、仅此一次、随时涨价、马上降价、最后一波等无法确定时限的词语。 违禁权威性词语 1、严禁使用国家XXX领导人推荐、国家XX机关推荐、国家XX机关专供、特供等借国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称进行宣传的用语、 2、严禁使用质量免检、无需国家质量检测、免抽检等宣称质量无需检测的用语 3、严禁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的除外) 4、严禁使用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特供、专供等词语(唯品会专供除外)。 严禁使用点击XX词语 严禁使用疑似欺骗消费者的词语,例如“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试穿”“领取奖品”“非转基因更安全”等文案元素。 严禁使用刺激消费词语 严禁使用激发消费者抢购心理词语,如“秒杀”“抢爆”“再不抢就没了”“不会再便宜了”“错过就没机会了”“万人疯抢”“抢疯了”等词语。 疑似医疗用语(普通商品,不含特殊用途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 1、全面调整人体内分泌平衡;增强或提高免疫力;助眠;失眠;滋阴补阳;壮阳; 2、消炎;可促进新陈代谢;减少红血丝;产生优化细胞结构;修复受损肌肤;治愈(治愈系除外);抗炎;活血;解毒;抗敏;脱敏; 3、减肥;清热解毒;清热袪湿;治疗;除菌;杀菌;抗菌;灭菌;防菌;消毒;排毒 4、

新广告法禁语及房地产广告禁语

新广告法禁语及房地产广告禁语 广告禁字词 1、(最字词)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端、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后、最新、最新技术、最新科学 2、(一字词)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遗留、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销冠(需住建委证明方可使用) 3、(级字词)国家级、国际级、世界级、千万级、百万级、星级、5A、甲级、超甲级 4、(极限词语)顶级(顶尖/尖端)、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致极、极具、完美、绝佳(极佳)、至、至尊、至臻、臻品、臻致、臻席、压轴、问鼎、空前、绝后、绝版、无双、非此莫属、巅峰、前所未有、无人能及、顶级、鼎级、鼎冠、定鼎、完美、翘楚之作、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绝无仅有、寸土寸金、淋漓尽致、无与伦比、唯一、卓越、卓著 5、(稀缺字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绝版、珍稀、臻稀、稀少、绝无仅有、绝不在有、稀世珍宝、千金难求、世所罕见、不可多得、空前绝后、寥寥无几、屈指可数 6、(独家字词)独家、独创、独据、开发者、缔造者、创始者、发明者 7、(首/家/国字词)首个、首选、独家、首发、首席、首府、首选、首屈一指、全国首家、国家领导人、国门、国宅、首次、填补国内空白、国际品质 8、(黄金字词)黄金旺铺、黄金价值、黄金地段、金钱、金融汇币图片、外国货币 9、(品牌字词)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冠军、王、之王、王者楼王、墅王、皇家 10、(领字词)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领袖、引领、创领、领航、耀

新广告法禁用极限词

新广告法禁用极限词 9月1日起新广告法全面实施,按照新法规,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部分手机厂商有可能在这一轮新法规推行过程中倒下。 因此,这项法规也被另类的解读为“将手机行业的撕逼扼杀在摇篮里”。 什么样的行为会被罚? 新广告法只是明确不能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这其中的“等”并没有做明确的解释,换句话说,这个说明具有很大的解释范围空间。 我们查阅了一下相关的资料,1997年8月8日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极品”两字在广告语中是否属于“最高级”、“最佳”等用语问题的答复》这份资料中,将极品依次归类为绝对化用语范畴,于是在坊间就传出了这样一份绝对化用语表单: “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唯一、首个、首选、最好、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际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

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 大致整理了一下,带有“最、一、级/极、首/家/国”等前缀或者后缀的词汇,都有可能被解释为绝对化用语,进而撞在新《广告法》的枪口上,注意是有可能,而不是一定。 (插播一条科普广告) 极限用语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以及详情页,商品包装等,触犯新广告法底线,单独的罚款方面,20万起步,最高100万元(详见新广告法57条)。 (好了,广告完毕,下面开始进入正题) 哪家厂商会被罚? 你可能不关注处罚力度是什么,怎么样,但一定想知道谁有可能成为在新法规推行过程中首当其冲的手机厂商? (请注意了,导演说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超级手机 新法规面前,乐视最有可能率先中枪,别人是在产品宣传内容出了绝对化用语,乐视这连产品名字都可能会进入被禁之列,而且与别家不同的是,乐视出现这种问题的还不止一款产品,超级手机、超级电视、超级遥控器集体中枪。 然而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性价比之王虽然也没有出现在极限词汇的榜单里头,但仍然也是一个绝对化用语,性质大概和掌门人、王牌一类的词汇是一样的。

2017年新广告法全文-新广告法禁用词大全

2017最新广告法禁用词 与“最”有关 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档、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时尚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先进加工工艺、最先享受、最后、最后一波、最新、最新科技、最新科学。 与“一”有关 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一流、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 与“级/极”有关 国家级(相关单位颁发的除外)、国家级产品、全球级、宇宙级、世界级、顶级(顶尖/尖端)、顶级工艺、顶级享受、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 与“首/家/国”有关 首个、首选、独家、独家配方、全国首发、首款、全国销量冠军、国家级产品、国家(国家免检)、国家领导人、填补国内空白、中国驰名(驰名商标)、国际品质。 与品牌有关 王牌、领袖品牌、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缔造者、创领品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巅峰、奢侈、优秀、

资深、领袖、之王、王者、冠军。与虚假有关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祖传、特效、无敌、纯天然、100%、高档、正品、真皮、超赚、精准。 与虚假有关 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祖传、特效、无敌、纯天然、100%。 与欺诈有关涉嫌欺诈消费者 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点击试穿、点击翻转、领取奖品涉嫌诱导消费者秒杀、抢爆、再不抢就没了、不会更便宜了、错过就没机会了、万人疯抢、全民疯抢/抢购、卖/抢疯了 与时间有关 限时必须具体时间今日、今天、几天几夜、倒计时、趁现在、就、仅限、周末、周年庆、特惠趴、购物大趴、闪购、品牌团、精品团、单品团(必须有活动日期)严禁使用随时结束、随时涨价、马上降价。 与权威有关 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特供、专供、专家推荐、质量免检、无需国家质量检测、免抽检、国家XX领导人推荐、国家XX机关推荐、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除外) 这些新广告法禁用词在以后的网络营销推广上肯定用的上,而且现在国家也在打击一些违法事情。且懂且珍惜。

房地产行业《新广告法》培训

房地产企业新《广告法》培训 今天非常高兴能和大家一起学习新《广告法》,下面我就新广告法的修订内容与大家进行交流和探讨。 新修订的《广告法》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这次广告法修改的幅度非常大,原来是49条,现在变为75条,新增了33条,删除了3条,同时修改了37条。今天我主要和大家一起学习下新《广告法》中的几个亮点和以及对房地产广告的相关规定。 亮点 亮点一明确虚假广告定义 新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亮点二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

旧广告法没有对代言人的法律规制。这次广告法修订当中对明星代言也作了法律责任规定,明星代言不能只收钱而不担责。只要明星代言的是虚假广告,同样负有连带责任。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3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老百姓对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比较反感。广告不能想接就接,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应进一步强化,代言活动也应更加严格规范,限制和约束明星代言,这是国家的一种态度。这个规定在新广告法第38条、62条中有体现。 亮点三: 新增关于未成年人广告管理的规定。 新《广告法》规定,不得利用十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这个规定在新广告法第39条、40条中体现。 亮点四: 新增关于互联网广告的规定 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在旧广告法当中没有关于互联网广告的章节。新《广告法》对互联网广告有了规定,互联网广告应显著表明关闭标志,并确保一键关停;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这个规定在新广告法第43条、44条中体现。 亮点五: 进一步提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新《广告法》对罚款金额有了进一步提高,比如过去对媒体发布广告、广告主发布的广告,根据广告费用处罚款1到

房地产广告法

广告禁止关键词(禁止含有内容如下) 1. 不能使用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不得有悖于社会良好风尚;如:“风水、占卜、皇室、上流、贵族、上等人、权贵”。 2. 不能使用绝对化的语言如国家级,最高级,最佳,顶级,第一品牌,极品等 3. 广告中不能使用排序,推荐,认定,上榜,抽查检验,统计,公布市场调查结果等对企业及其商品,服务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的内容。如:销量第一,市场占有率第一,市场主导品牌,消费者首选品牌,中国公认名/品牌,***推荐产品/品牌,***认定,***展示,***荟萃,***指定,各种满意率,信任率以及某类商品,服务上榜企业等。 4. 专题页由新浪乐居设计人员制作,广告中也禁止含有上述关键词。如果广告是客户提供,设计人员有权评判是否适合符合新浪乐居广告语规范。 ------------------------------------------------------------------------------------------------------------------------------------------------------------ 新浪乐居网房地产广告投放规范 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规范新浪乐居网房地产广告投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房地产中表现项目位置,应以从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 l 法律依据:《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1998年修正)》 l 典型违规广告用语:“到CBD只需30分钟”、“20分钟直达国贸” 二、广告文字不能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绝版、唯一”等不规范用语 l 法律依据:《广告法》

广告法极限用语禁用词处罚

广告法极限用语禁用词处罚 新广告法实施后,极限用语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列表页、商品标题、副标题、主图以及详情页、商品包装等。一经发现违规将给予扣分并进行罚款,处罚由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处于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下这些词再也不能出现在营销方案中,千万不要触雷哟! 1「最」 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端、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后、最新、最新技术、最新科学 2「一」 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遗留、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销冠(需住建委证明方可使用) 3「级别」 国家级、国际级、世界级、千万级、百万级、星级、5A、甲级、超甲级 4「极限词语」 顶级(顶尖/尖端)、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致极、极具、完美、绝佳(极佳)、至、至尊、至臻、臻品、臻致、臻席、压轴、问鼎、空前、绝后、绝版、无双、非此莫属、巅峰、前所未有、无人能及、顶级、鼎级、鼎冠、定鼎、完美、翘楚之作、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绝无仅有、寸土寸金、淋漓尽致、无与伦比、唯一、卓越、卓著 5「稀缺」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绝版、珍稀、臻稀、稀少、绝无仅有、绝不在有、稀世珍宝、千金难求、世所罕见、不可多得、空前绝后、寥寥无几、屈指可数 6「独家」 独家、独创、独据、开发者、缔造者、创始者、发明者 7「首/家/国」

首个、首选、独家、首发、首席、首府、首选、首屈一指、全国首家、国家领导人、国门、国宅、首次、填补国内空白、国际品质 8「黄金」 黄金旺铺、黄金价值、黄金地段、金钱、金融汇币图片、外国货币 9「品牌」 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领袖品牌、至尊、冠军、王、之王、王者楼王、墅王、皇家 10「领」 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领袖、引领、创领、领航、耀领 11「虚假」 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百分之百、绝无仅有 12「权威」 特供、专供、专家推荐、国家xx领导人推荐、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除外) 13「涉嫌欺诈消费者」 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领取奖品、抽奖。注:礼品(需标明名称、价格、数量截止日期) 14「涉嫌诱导消费者」 售罄、售空、再不抢就没了、史上最低价、不会再便宜、没有他就xx、错过不再/错过即无(错过就没机会了)、未曾有过的、万人疯抢、全民疯抢/抢购、免费领、免费住、0首付、(免首付)、零距离、“价格你来定” 15「文字」 不得单独出现外国文字(出现外国文字需要注明汉语)、认不出毛笔字、繁体字、没有版权的字体(汉仪) 16「肖像权」 公民肖像权、儿童肖像权、明星肖像权、名人肖像权、名人卡通形象、动画片卡通形象

保健品广告管理办法2017版

保健品广告管理办法2017版 保健品现在宣传的力度是很大的,保健品只是能够对身体起到保健作用,起不到治疗病情的作用,但是很多的保健品广告宣传的功能过大,扭曲了保健品的正常功效。保健品广告法规出现了,直接管理广告中保健品的宣传和方布。下面来先了解一下保健品广告法规定吧? 保健品广告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第一条发布食品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等国家有关广告监督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食品广告,包括普通食品广告、保健食品广告、新资源食品广告和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适宜于特定人群,短信防伪平台,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新资源食品是指以在我国新研制、新发现、新引进的无食用习惯或者仅在个别地区有食用习惯的,符合食品基本要求的物品生产的食品。特殊营养食品是指通过改变食品的天然营养素的成分和含量比例,以适应某些特殊人群营养需要的食品。 第三条食品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四条《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以及违反国家

食品卫生有关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发布广告。 第五条广告主发布食品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下列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 (二)卫生许可证; (三)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四)新资源食品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新资源食品试生产卫生审查批准文件或者新资源食品卫生审查批准文件; (五)特殊营养食品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准许生产的批准文件; (六)进口食品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输出国(地区)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签发的卫生证书,中文标签; (七)保健品广告法规关于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六条食品广告不得含有“最新科学”、“最新技术”、“先进加工工艺”等绝对化的语言或者表示。 第七条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

新广告法九大雷区 让房地产广告戴上镣铐起舞

新广告法九大雷区让房地产广告戴上镣铐起舞 9月1日起新广告法正式实施,这已不是新闻,但号称“史上最严广告法”,新广告法到底有何不同?“最严”在哪里?针对房地产广告,又有哪些“红线”,搜狐焦点独家解读新版《广告法》。 罚款广告里出现这些词罚款20万起 新广告法摘录: 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第十一条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在新版广告法里,对于极限、绝对、夸张的出发更加严厉:由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二十万元起!什么是极限词语,比如: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 按照以上条款,销冠、开盘即售罄、顶级、最具等词语就要成为房产广告的历史词语了,卖了2亿说5亿,卖了5亿说10亿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想说售罄,拿出数据来! 升值、回报的承诺是雷区 新广告法摘录: 第二十五条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2017年最新广告法禁用词

2017年最新广告法禁用词 经过2016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的全新《广告法》,已于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 与“最”有关 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档、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时尚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先进加工工艺、最先享受、最后、最后一波、最新、最新科技、最新科学。 与“一”有关 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一流、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 大品牌之一。 与“级/极”有关 国家级(相关单位颁发的除外)、国家级产品、全球级、宇宙级、世界级、顶级(顶尖/尖端)、顶级工艺、顶级享受、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 与“首/家/国”有关 首个、首选、独家、独家配方、全国首发、首款、全国销量冠军、国家级产品、国家(国家免检)、国家领导人、填补国内空白。 与品牌有关 王牌、领袖品牌、世界领先、领导者、缔造者、创领品牌、领先上市、至尊、巅峰、领袖、之王、王者、冠军。 与虚假有关 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祖传、特效、无敌、纯天然、100%。 与欺诈有关涉嫌欺诈消费者 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点击试穿、点击翻转、领取奖品涉嫌诱导消费者秒杀、抢爆、再不抢就没了、不会更便宜了、错过就没机会了、万人疯抢、全民疯抢/抢购、卖/抢疯了

与时间有关 限时必须具体时间今日、今天、几天几夜、倒计时、趁现在、就、仅限、周末、周年庆、特惠趴、购物大趴、闪购、品牌团、精品团、单品团(必须有活动日期)严禁使用随时结束、随时涨价、马上降价 这些新广告法禁用词在以后的网络营销推广上肯定用的上,而且现在国家也在打击一些违法事情。且懂且珍惜。 处罚措施 新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若有发布有新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最新广告法法律法规(地产篇)

广告法涉及房地产领域规定 一、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二、最新广告法禁用词 三、最新广告法通用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文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 ?颁布日期:2015-12-24 ?执行日期:2016-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第一条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 居民私人及非经营性售房、租房、换房广告,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四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第五条凡下列情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 (一)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 (二)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 (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四)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的; (七)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下列相应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新广告法极限用语总结

极限用语: 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 虚假广告: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未成年代言人: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第四十条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 专利宣传不当: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 恶意贬低竞争对手:第十三条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互联网广告违规:第四十四条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其他相关规定:与工作有关但在上述类别中未提到的广告法规定,请遵循广告法。 其他违禁词:卓越、领鲜、高效、创新、完美、极致、超大、精致、精控、极品、真正的、缔造、强劲 静若无声、分毫不失静若鸿毛,类似这种比较夸张的词

新广告法违禁词一览(2017版)

1.「最」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 最高级、最高端、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后、最新、最新技术、最新科学 2.「一」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 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遗留、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销冠(需住建委证明方可使用) 3.「级别」国家级、国际级、世界级、千万级、百万级、星级、5A、甲级、超甲级 4.「极限词语」顶级(顶尖/尖端)、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 极致、致极、极具、完美、绝佳(极佳)、至、至尊、至臻、臻品、臻致、臻席、压轴、问鼎、空前、绝后、绝版、无双、非此莫属、巅峰、前所未有、无人能及、顶级、鼎级、鼎冠、定鼎、完美、翘楚之作、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绝无仅有、寸土寸金、淋漓尽致、无与伦比、唯一、卓越、卓著 5.「稀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绝版、珍稀、臻稀、稀少、绝无仅有、绝不在有、稀 世珍宝、千金难求、世所罕见、不可多得、空前绝后、寥寥无几、屈指可数 6.「独家」独家、独创、独据、开发者、缔造者、创始者、发明者 7.「首/家/国」首个、首选、独家、首发、首席、首府、首选、首屈一指、全国首家、 国家领导人、国门、国宅、首次、填补国内空白、国际品质 8.「黄金」黄金旺铺、黄金价值、黄金地段、金钱、金融汇币图片、外国货币 9.「品牌」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冠军、 王、之王、王者楼王、墅王、皇家 10.「领」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领袖、引领、创领、领航、耀领 11.「虚假」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百分之百 12.「权威」特供、专供、专家推荐、国家xx领导人推荐、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 除外)

房地产广告法新政内容及注意

新广告法只是明确不能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这其中的“等”并没有做明确的解释,换句话说,这个说明具有很大的解释范围空间。 我们查阅了一下相关的资料,1997年8月8日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极品”两字在广告语中是否属于“最高级”、“最佳”等用语问题的答复》这份资料中,将极品依次归类为绝对化用语范畴。 以下是广告禁用语,作为广告人必须注意 1「最」 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端、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后、最新、最新技术、最新科学 2「一」 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遗留、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 大品牌之一、销冠(需住建委证明方可使用) 3「级别」 国家级、国际级、世界级、千万级、百万级、星级、5A、甲级、超甲级 4「极限词语」 顶级(顶尖/尖端)、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致极、极具、完美、绝佳(极佳)、至、至尊、至臻、臻品、臻致、臻席、压轴、问鼎、空前、绝后、绝版、无双、非此莫属、巅峰、前所未有、无人能及、顶级、

鼎级、鼎冠、定鼎、完美、翘楚之作、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绝无仅有、寸土寸金、淋漓尽致、无与伦比、唯一、卓越、卓著 5「稀缺」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绝版、珍稀、臻稀、稀少、绝无仅有、绝不在有、稀世珍宝、千金难求、世所罕见、不可多得、空前绝后、寥寥无几、屈指可数 6「独家」 独家、独创、独据、开发者、缔造者、创始者、发明者 7「首/家/国」 首个、首选、独家、首发、首席、首府、首选、首屈一指、全国首家、国家领导人、国门、国宅、首次、填补国内空白、国际品质 8「黄金」 黄金旺铺、黄金价值、黄金地段、金钱、金融汇币图片、外国货币 9「品牌」 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冠军、王、之王、王者楼王、墅王、皇家 10「领」 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领袖、引领、创领、领航、耀领 11「虚假」 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百分之百 12「权威」 特供、专供、专家推荐、国家xx领导人推荐、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除外) 13「涉嫌欺诈消费者」

新广告法禁用词

新广告法禁用词汇 一、与“最”有关: 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档、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时尚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先进加工工艺、最先享受、最后、最后一波、最新、最新科技、最新科学。 二、与“一”有关 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一流、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 三、与“级/极”有关 国家级、国家级产品、全球级、宇宙级、世界级、顶级(顶尖/尖端)、顶级工艺、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 四、与“首/家/国”有关 首个、首选、独家、独家配方、首发、全网首发、全国首发、XX网独家、首次、首款、全国销量冠军、国家级产品、国家(国家免检)、国家领导人、填补国内空白、中国驰名(驰名商标)、国际品质。 五、与品牌有关 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袖品牌、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缔造者、创领品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巅峰、奢侈、优秀、资深、领袖、之王、王者、冠军。 六、与虚假有关 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祖传、特效、无敌、纯天然、100%、高档、正品、真皮、超赚、精准。 七、与权威有关 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特供、专供、专家推荐、质量免检、无需国家质量检测、免抽检、国家XX领导人推荐、国家XX机关推荐、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除

外) 八、与欺诈有关 1.涉嫌欺诈消费者 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点击试穿、点击翻转、领取奖品 2.涉嫌诱导消费者 秒杀、抢爆、再不抢就没了、不会更便宜了、没有他就XX、错过就没机会了、万人疯抢、全民疯抢/抢购、卖/抢疯了 九、与时间有关 1.限时必须具体时间(目前看京东消息是这样说) 今日、今天、几天几夜、倒计时、趁现在、就、仅限、周末、周年庆、特惠趴、购物大趴、闪购、品牌团、 精品团、单品团(必须有活动日期) 2.严禁使用 随时结束、随时涨价、马上降价 9月1日起新广告法全面实施,按照新法规,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部分手机厂商有可能在这一轮新法规推行过程中倒下。 “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唯一、首个、首选、最好、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际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 大致整理了一下,带有“最、一、级/极、首/家/国”等前缀或者后缀的词汇,都有可能被解释为绝对化用语,进而撞在新《广告法》的枪口上,注意是有可能,而不是一定。

最新新广告法对房地产影响

新《广告法》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一、新《广告法》实行背景: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日《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亦将正式执行。 二、新《广告法》中房地产相关内容: 新《广告法》的实行对房地产市场的营销推广关系密切,制造噱头的营销方式需进行合理调整,广告语言需更加规范。新《广告法》中与房地产市场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 1、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2、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3、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 导宣传。 4、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发布房地产广告。 5、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 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6、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 7、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8、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9、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 10、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 11、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12、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13、新法增加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

责任。 三、重要条款深度解读: 1、项目有多远,不得讲时间 解读:“××分钟直抵市中心区”、“与××号地铁无缝对接”、“与沃尔玛零距离相拥”、“距××区政府仅××分钟路程”……在过去的楼盘广告中,这种利用耳熟能详的公共建筑、高铁站、机场等重要的交通枢纽、周边地标性建筑作为参照物,表示项目距离的手法屡见不鲜。 不过,所谓的“××分钟”、“零距离”、“无缝”究竟是以什么方式进行时间计算,是乘公交、步行,还是开车,抑或开飞机?购房者往往一无所知。而且,这个时间走的哪条路线,是否已囊括发生交通拥堵、遇到突发情况等不确定因素所耗费的部分,开发商通常“遮遮掩掩”,购房者则如雾里看花。本次《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中明确规定,广告中不得发布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几分钟生活圈、几分钟到中心区等措辞,以后只能挥手说拜拜了。 典型案例:一些偏远楼盘为了表明与市中心距离近,几乎都会拿CBD作为参照物表述距离。在郑州,一些在售楼盘基本都会把CBD作为重要价值卖点。以中牟某楼盘为例,其宣传资料称,开车15分钟至CBD中心,事实上,除非深夜道路根本没人不考虑红绿灯,否则你难以像广告中描述那般飞速抵达各处。 2、每年升值××,不得再承诺 解读:在新《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里规定,房地产广告里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内容。并且,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 销售之后返租曾经在商铺、写字楼和公寓的销售中,是比较常见的做法,其中不少商用物业甚至提出5年回本50%等承诺。但之后随着一些项目返租过程中开发商跑路,或是经营不善清场关门情况的出现,深圳对于返租、承诺保底收益和升值等广告内容早已明令禁止,所以目前在深圳楼市已经很久没有开发商敢明目张胆地把保底收益等内容放在硬性广告里了,但是在深圳周边的莞惠地区此类广告却并不鲜见,以保底回报来吸引投资置业。 典型案例:除了“首付10万核心地段,千亿商机产权旺铺10万元/间起”、

广告法违禁词集锦汇总(2019版)

广告法违禁词集锦汇总(2019 版) 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档、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时尚最低价、最流行、最受 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先进加工工艺、最先享受、最后、最后一波、最新、最新科技、最新科学等无真实依据的极限用语。 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独一无二、全国第一、一流、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NO.1 、 TOP.1 、X 大品牌之一 等无真实依据的极限用语。 国家级(相关单位颁发的除外)、国家级产品、全球级、宇宙级、世界级、顶级(顶尖 /尖端)、顶级工艺、顶级享受、极品、极佳(绝佳 / 绝对)、终极、极致等无真实依据的 极限用语。 首个、首选、独家、独家配方、全国首发、首款、全国销量冠军、国家级产品、国家 家免检)、国家领导人、填补国内空白等无真实依据的极限用语。 (国 王牌、领袖品牌、世界领先、领导者、缔造者、创领品牌、领先上市、至尊、巅峰、 领袖、之王、王者、冠军等无真实依据的极限用语。 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祖传、特效、无敌、纯天然、100%等无真实依据的极限用语。

限时必须具体时间今日、今天、几天几夜、倒计时、趁现在、就、仅限、周末、周年 庆、特惠趴、购物大趴、闪购、品牌团、精品团、单品团(必须有活动日期)严禁使用 随时结束、随时涨价、马上降价等无真实依据的用语。 新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若有发布有新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 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 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 布登记证件。 严禁使用无真实依据的极限用语: 1.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顶级、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 空白、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顶级、独家、全网 销量第一 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 1\Top1 )、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绝无仅有、史无前例、 万能等。 2.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 最佳、最大、最好、最大、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最受欢迎、 最先、等含义相同或近似的绝对化用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