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事故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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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事故的分类

安全管理编号:LX-FS-A61269

电气事故的分类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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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事故的分类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电气事故可以按照不同的方式分类。按照灾害形式可以分为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火灾、爆炸等;按照电路状况,可以分为短路事故、断路事故、漏电事故等。考虑到事故是由局外能量作用与人体或系统内能量传递发生故障造成的,能量是造成事故的基本因素,可以采取按能量形式和来源进行分类的方法。这样,电气事故可分为触电事故、静电事故、雷电灾害、射频危害、电路故障等五类。

(1)触电事故触电事故是由电流的能量造成的。触电是电流对人体的伤害。电流对人体的伤害可以分为电击和电伤。绝大部分触电伤亡事故都含有电

击的成分。与电弧烧伤相比,电击致命的电流小得多,但电流作用时间较长,而且在人体表面一般不留下明显的痕迹。

(2)静电事故静电指生产工艺过程中和工作人员操作过程中,由于某些材料的相对运动、接触与分离等原因而积累起来的相对静止的正电荷和负电荷。这些电荷周围的场中储存的能量不大,不会直接使人致命。但是,静电电压可能高达数万乃至数十万伏,可能在现场发生放电,产生静电火花。在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静电火花是一个十分危险的因素。

(3)雷电灾害雷电是大气电,是由大自然的力量分离和积累的电荷,也是在局部范围内暂时失去平衡的正电荷和负电荷。雷电放电具有电流大、电压高等特点。其能量释放出来可能产生极大的破坏力。雷击除可能毁坏设施和设备外,还可能直接伤及人、

畜,还可能引起火灾和爆炸。

(4)射频辐射危害射频辐射伤害即电磁场伤害。人体在高频电磁场作用下吸收辐射能量,使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等部件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射频辐射危害还表现为感应放电。

(5)电路故障电路故障是由电能传递、分配、转换失去控制造成的。断线、短路、接地、漏电、误合闸、误掉闸、电气设备或电气元件损坏等都属于电路故障。电气线路或电气故障可能影响到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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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本)

特种设备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 年月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正确、迅速和有效地处置部门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预案。二特种设备状况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我公司的特种设备有:三台锅炉、二台其中机械、二个储气罐及其设备的安全附件。 三、部门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在工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专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所辖各工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配合工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协调、指挥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组建本部门应急队伍,并进行培训和演练等。 组长:厂长 副组长:生产经理 组员:车间主任、主管、 4 部门预警机制 4.1 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4.2 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加载和卸载要求缓慢平稳,运行期间要保持载荷相对平稳,压力容器处于工作状况时严禁拆卸压紧螺栓。 4.3 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4.4 部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4.5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4.6部门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4.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4.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4.9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管理人员和部门有关负责人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和认定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分类和认定标准 为切实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统计与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所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场所以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生产安全人身伤亡事故认定标准 1、人身事故(含急性工业中毒)根据人员伤害程度分为轻微伤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三类。 急性工业中毒:是指人体因接触国家规定的工业性有毒物质、有害气体,一次吸入大量工业有毒物质使人体在短时间发生病变,导致人员立即中断工作、入院治疗的。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3、死亡事故造成的死亡人员应当经县级公安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认定。 二、生产安全非伤亡事故认定标准 生产安全非伤亡事故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和三级非伤亡事故三类。 (一)矿山生产经营企业 第一条矿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一级非伤亡事故:

1、事故使全矿山停工8小时以上的; 2、事故使矿山一翼停工24小时或采区停工72小时以上的; 3、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燃烧与爆炸的; 4、煤矿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50吨以上的; 5、矿井采掘头面或在用巷道、硐室瓦斯浓度达3%以上且时间连续达1小时以上的; 6、同一个矿井一个月瓦斯超限(浓度1%以上且连续达3分钟以上)3次以上的; 7、井下透水或突水造成采掘头面停工停产96小时以上或被淹的; 8、矿山井下发火被迫封闭采、掘工作面的; 9、煤矿采煤工作面发生冒顶一处面积30平方米(高度大于1米)以上或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一处面积20平方米平方米(高度大于1米)以上的; 10、煤矿主要通风机计划外停运30分钟以上的; 11、提升设备卡罐8小时以上的或发生断绳、坠罐、坠箕斗的; 12、主要排水系统故障造成泵房进水的; 13、主要压风机、风包、风管爆炸的; 14、井下发生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在10分钟没有扑灭的; 15、煤矿全矿井停电30分钟以上的; 16、矸石山发生爆炸的; 17、经集团公司认定的其它一级非伤亡事故。 第二条矿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二级非伤亡事故: 1、事故造成全矿井停工2~8小时的; 2、事故造成矿井一翼停工8~24小时或采区停工24 ~72小时的; 3、煤矿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达到10~50吨的; 4、矿井采掘头面或在用巷道、硐室瓦斯浓度达1.5%以上且时间连续5分钟以上的; 5、同一个采掘头面一个月瓦斯超限(浓度1%以上且连续达3分钟以上)2次以上的;

最新特种设备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资料

案例一2013年6月21日江苏常州嬉戏谷“环形过山车”游客高空滞留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13年6月21日12时30分左右,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嬉戏谷,环形过山车游乐项目。载有11名游客的列车在回站前最后一次冲上提升塔架刹车段时,未按正常流程回站、滞留在刹车段,同时主控面板报356号故障。在此情况下,操作人员立即按下急停开关,并启动了应急救援措施。第一套救援方案为采用链条放车,由于在操作台尝试进入特殊模式失败,进行了第二套救援方案:采用绞车放车,但尝试下来绞车也未能提起列车,第二套救援方案也失败,于是园方正式请求消防支援。 在等待消防支援的过程中,操作人员尝试切断设备电源后重新上电,并采用手动模式提升列车,可以上提但不能下降;再试,在提升一段距离,仍不能下降,此时列车位置已经接近螺旋段,由于担心再提会进入螺旋段更难于救援,于是只有放弃尝试等待消防到来。

接事故报告后,武进区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公安、消防、卫生、质监、旅游、安监等部门和太湖湾度假区管委会等部门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紧急调来大型云梯车和救护车。14时55分,第一名女性乘客被消防云梯车安全转移至地面,至16时53分,乘客全部安全返回地面。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查,造成列车滞留的直接原因是:传感器故障导致控制系统无法判断车行方向,系统保护将车停在提升塔架顶部刹车段。而江苏嬉戏族有限公司虽建立了紧急救援预案,平时也进行了应急演练,但是预案中对紧急情况预估不足,紧急救援操作不当造成自救不能正常进行,致使乘客滞留时间过长,也是致使此次故障被扩大为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1.制造厂家应立即分析导致该传感器发生故障的原因,并评估今后发生故障的概率,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对策。对于特别重要的几个传感器(尤其是传感器本身一旦发生故障可能会导致列车悬停空中的)应增设传感器自诊断模块,主控系统在每次发车前需确认这几个传感器的健康状况。 2.制造厂家应加强与运营使用单位的沟通协调,对现有操作规程中各种可能引发意外的细节逐项进行评估,指导运营单位对各种可预期的设备故障进行正确处置,并重新修订操作规程、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再培训。 3.运营使用单位应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对预案进行反复演练,对演练的效果进行认真评估,并根据演练效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完整版)20类事故分类解释

1.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伤害,不包括爆炸、主体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在行驶中上下车、搭乘矿车或放飞车所引起的事故,以及车辆运输挂钩、跑车事故。 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如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构缠压住等。常见伤害人体的机械设备有:皮带运输机、球磨机、行车、卷扬机、干燥车、气锤、车床、辊筒机、混砂机、螺旋输送机、泵、压模机、灌肠机、破碎机、推焦机、榨油机、硫化机、卸车机、离心机、搅拌机、轮碾机、制毡撒料机、滚筒筛等。但属于车辆、起重设备的情况除外。 4. 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包括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机械伤害,但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式跌倒。 起重伤害事故是指在进行各种起重作业(包括吊运、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重物(包括吊具、吊重或吊臂)坠落、夹挤、物体打击、起重机倾翻、触电等事故。 起重伤害事故形式 1)重物坠落 吊具或吊装容器损坏、物件捆绑不牢、挂钩不当、电磁吸盘突然失电、起升机构的零件故(特别是制动器失灵,钢丝绳断裂)等都会引发重物坠落。处于高位置的物体具有势能,当坠落时,势能迅速转化为动能,上吨重的吊载意外坠落,或起重机的金属结构件破坏、坠落,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2)起重机失稳倾翻 起重机失稳有两种类型:一是由于操作不当(例如超载、臂架变幅或旋转过快等)、支腿未找平或地基沉陷等原因使倾翻力矩增大,导致起重机倾翻;二是由于坡度或风载荷作用,使起重机沿路面或轨道滑动,导致脱轨翻倒。 3)挤压 起重机轨道两侧缺乏良好的安全通道或与建筑结构之间缺少足够的安全距离,使运行或回转的金属结构机体对人员造成夹挤伤害;运行机构的操作失误或制动器失灵引起溜车,造成碾压伤害等。 4)高处跌落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2021)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2021)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2021)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应迅速向安全质量管理部和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安全质量管理部按《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项目部领导、安质部、物资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

各类事故分级

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 【题注】(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日) 一、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 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 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职业活动或有关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的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对职工、公众或环境以及生产设备造成即刻或延迟性严重危害的事故。由于各行业性质、特点不同,具体事故严重程度的划分标准也不同,职工伤亡事故的伤害程度的分类划分如下: 一、职工伤亡事故的伤害程度分类 1、按伤害程度分:根据国家标准(GB/T15236-94),职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 (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2、按经济损失程度分:根据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事故通常分为:(1)一般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以下的事故。 (2)较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或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安全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令第2号公布的《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晋城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范围和事权划分 (一)严重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2个,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事故。 (二)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由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和组织实施。县属企业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由县人民政府领导,企业负责指挥和组织实施,移动式特种设备在异地发生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救援。 二、应急救援机构和职责 (一)应急救援领导组及其职责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泽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 组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周万涛 副组长:特监股股长郭志军

成员:特监股全体成员 主要职责:全面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制订紧急管理办法或特别措施;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调用设备和人员;向县政府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救援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办公室主任:郭志军 主要职责:负责实施领导的决策;完成应急救援预案的日常工作;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领导组的各项指令。办公室设在泽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锅检股。组成人员为锅检股全体成员。 三、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情况如实报告当地政府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并在12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二)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特种设备常识+事故

1.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基础知识与常识 1.1.1 什么是特种设备? 答: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专用机动车辆。 1.1.2 什么是承压类特种设备?什么是机电类特种设备? 答:承压类特种设备是特种设备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及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设施的统称。 机电类特种设备是特种设备中的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专用机动车辆及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设施的统称。 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特种设备647.65万台。其中:锅炉60.73万台,压力容器233.59万台,电梯162.85万台,起重机械150万台,场(厂)专用机动车辆38.79万辆,客运索道860条,大型游乐设施1.58万台(套)。另有气瓶14072.73万只,工业压力管道73.2万公里。设备总量比2009年增加11.2%。

事故资料 2010年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10年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296起,死亡310人,受伤247人,直接经济损失6681万元;其中,较大事故87起,未发生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与2009年同期相比,事故总起数减少22%,死亡人数减少1.6%,受伤人数减少39%,直接经济损失减少8%。 2010年特种设备万台事故起数为0.64起,万台死亡人数为0.67人,与2009年同期相比,万台事故起数减少30.4%,万台设备死亡人数下降11.8%,死亡人数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之,事故状况保持平稳态势。 (二)事故特点。 1. 起重机械、电梯、场(厂)专用机动车辆事故占比较高。在296起事故中,起重机械事故79起,电梯事故44起,场(厂)专用机动车辆事故34起,上述3类设备事故数量占事故总数的53%。 2. 事故主要发生在使用环节。发生在使用环节的事故有201起,占事故总起数的68%;安装(拆卸)环节事故26起,占

设备故障的分类

设备异常情况的分类 由于机器设备多种多样,因而故障的形式也有所不同,必须对其进行分类研究,以确定采用何种诊断方法,故障分类的形式主要有几种: 一、按故障存在的程度分类 1、暂时性故障这类故障带有间断性,是在一定条件下,系统所产生的功能上的故障, 通过调整系统参数或运行参数,不需要更换零部件又可恢复系统的正常功能; 2、永久性故障这类故障是由某些零部件损坏而引起的,必须经过更换或修复后才能 消除故障。这类故障还可分为完全丧失所应有的完全性故障及导致某些局部功能丧 失的局部性故障。 二、按故障发生、发展的进程分类 1、突发性故障出现故障前无明显征兆,难以靠早期试验或测试来预测。这类故障发 生时间很短暂,一般带有破坏性,如转子的断裂,人员误操作引起设备的损毁等属 于这一类故障; 2、渐发性故障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某些零部件因疲劳、腐蚀、磨损等使性能逐渐下降, 最终超出所允许值而发生的故障。这类故障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具有一定的规律性,能通过早期状态监测和故障预备来预防。 以上两种类别的故障虽有区别,但彼此之间也可转化,如零部件磨损到一定程度也会导致突然断裂而引起突发性故障,这一点在设备运行中应予注意。 三、按故障严重程度分类 1、破坏性故障它既是突发性又是永久性的,故障发生后往往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 2、非破坏性故障一般它是渐发性的又是局部性的,故障发生后暂时不会危及设备和 人身的安全。 四、按故障发生的原因分类 1、外因故障因操作人员操作不当或条件恶化而造成的故障,如调节系统的误动作, 设备的超速运行等; 2、内因故障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因设计或生产方面存在的潜在隐患而造成的故障。 如设备上的薄弱环节,制造商残余的局部应力和变形,材料的缺陷等都是潜在的因 素。 五、按故障相关性分类 1、相关故障也可称间接故障。这种故障是由设备其他部件引起的,如滑动轴承因断 油而烧瓦的故障是因油路系统故障而引起的,这一点在故障诊断中应予注意; 2、非相关故障也可称直接故障。这是因零部件的本身直接因素引起的对设备进行故 障诊断首先应诊断这类故障。 六、按故障发生的事情分类 1、早期故障这种故障的产生可能是设计加工或材料上的缺陷,在设备投入运行初期 暴露出来。或者是有些零部件如齿轮对及其他摩擦副需经过一段时期的“跑合”使 工作情况逐渐改善。这种早期故障经过暴露,处理,完善后,故障率开始下降; 2、试用期故障这是产品有些寿命期内发生的故障,这种故障是由于载荷即外因,运

特种设备事故分类与代码

ICS DB37 备案号: 特种设备事故分类与代码 (送审稿) ××××-××-××发布××××-××-××实施 ××××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编码规则 (2)

前言 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时了解事故情况,组织事故救援,调查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研究事故发生规律,提高特种设备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编写等方面的技术水平,有利于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特种设备事故数据库和救援技术预案库,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事故预防、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近年来国家在生产安全调查处理方面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标准。 应用本标准,有利于特种设备事故数据交换,为特种设备风险分析、应急救援、事故预警、救援支持、事故管理等计算机应用平台的开发应用奠定了基础。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远山、汪立新、袁涛、于防修、祝卫国、王春茂、郭怀力、申孝民、宋明大

特种设备事故分类与代码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管辖范围内的特种设备事故代码。 1.2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事故应急救援和相关科研的信息处理与交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04]31号) GB/T 6441-19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AQ/T 9002-200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事故accident 不希望的、未计划的事情或情况的组合,这些组合导致对人的物理伤害和财产破坏,通常是身体或物质与超过阈值的能量相接触的结果。 3.2 爆炸explosions 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部件因物理或化学变化而发生破裂,设备中的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的事故类型。 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主要承压部件及安全附件、元器件,因发生易燃易爆介质外泄,而发生爆燃的事故。以及沸腾液体扩展蒸气爆炸(BLEVE),指容器所盛装的液体在大气中被快速地降压达到沸点之上,引起物质从液体到蒸气的瞬间转化同时伴随有相应的能量释放,通常是压力容器蒸气空间遇到外部火源时发生。 3.3 爆燃deflagration 物质的极其快速的化学反应引起能量的释放,以反应速度小于音速推进到未反应物质的化学反应。 一般指炉膛(烟道)爆燃,也称炉膛爆炸。指燃用煤粉、油、可燃气体等燃烧介质的锅炉,在点火或燃烧不正常时,炉内积存的燃烧介质与空气形成混合物达到一定极限,遇明火快速燃烧的现象。 3.4 泄漏release 指承压类特种设备主体或部件因变形、损伤、断裂失效或安全附件损坏等因素造成内部介质非正常外泄而引起的事故。 3.5 倒塌:collapse 特种设备在安装、使用、检修、改造和试验中因特种设备主体或构件的强度、刚度难以承受实际的载荷,发生局部、整体或基础的失稳、坍塌或倾覆事故。特种设备主体或构件因载荷等外力影响,倾覆力矩大于稳定力矩而发生设备整体或基础的失稳、坍塌称为倾覆事故。 3.6 变形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为在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紧急处置,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各校区,对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员工生活、学习影响较大的锅炉、配电室、煤气加压站、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xx大学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校产总公司、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处、基建处、保卫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宣传部、实验设备处、基建处、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发生事故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保卫处副处长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种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警戒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警戒保卫和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等。 2、抢险救援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牵头,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 3、医疗救护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向地方医院转送。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提供事故紧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和车辆等。 5、善后工作组。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由保卫处、宣传部、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因事故引起的法律诉讼、保险索赔等事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分布情况 (一)学校锅炉房、主配电室、燃油罐、气瓶间、燃气加压站、电梯等

特种设备事故的分类及处理

特种设备事故的分类及处理 一、事故类别 (一)特别重大事故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受伤100人(含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二)特大事故造成死亡10~29人,或者受伤50~9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三)重大事故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伤20~4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四)严重事故 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 (五)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 二、事故报告程序 (一)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事故单位或者业主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逐级上报,直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生一般事故后,事故单位或者业主应当立即向设备所在地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报告。 (二)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详细地址); (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4)事故设备的名称; (5)事故类别; (6)事故发生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经济(直接、间接)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三、事故调查 (一)调查事故发生前设备的状况; (二)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应当进行技术鉴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五)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七)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见附件)。 四、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行政部门,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决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设备管理)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与方法,吸取事故教训,研究事故发生规律,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条例》、《规定》等规定范围内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的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工作定位】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依据本导则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是行政行为。 第二章事故分类 第四条在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充装、使用、检验检测活动中,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特种设备事故通常是指特种设备本体、安全保护装置或附件失效(泄漏、损伤、断裂、变形等)、爆炸、倾覆、坠落、碰撞、故障、失控或长时间中断运行等为主要特征的事故,特种设备事故术语与定义(见附录A)。 第五条在特种设备生产、充装、使用、检验检测活动中,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特种设备事故通常是指行为人违第四条 在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充装、使用、检验检测活动中,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特种设备事故通常是指特种设备本体、安全保护装置或附件失效(泄漏、损伤、断裂、变形等)、爆炸、倾覆、坠落、碰撞、故障、失控或长时章指挥、违章操作、操作失误、防护不当等造成的事故。 第三章事故调查与组织 第六条 【调查分级】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分级按《条例》第67条、《规定》第17条规定执行。 第七条 【调查组组成】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成立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担任。调查组成员由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工会等组成,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根据事故调查工作需要,还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第八条 【调查组职责】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一)查清事故发生前的特种设备状况;

设备故障分类

设备故障的分类 由于机器设备多种多样,因而故障的形式也有所不同,必须对其进行分类研究,以确定采用何种诊断方法,故障分类的形式主要有几种: 一、按故障存在的程度分类 1、暂时性故障这类故障带有间断性,是在一定条件下,系统所产生的功能上的故障,通过调整系统参数或运行参数,不需要更换零部件又可恢复系统的正常功能; 2、永久性故障这类故障是由某些零部件损坏而引起的,必须经过更换或修复后才能消除故障。这类故障还可分为完全丧失所应有的完全性故障及导致某些局部功能丧失的局部性故障。 二、按故障发生、发展的进程分类 1、突发性故障出现故障前无明显征兆,难以靠早期试验或测试来预测。这类故障发生时间很短暂,一般带有破坏性,如转子的断裂,人员误操作引起设备的损毁等属于这一类故障。 2、渐发性故障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某些零部件因疲劳、腐蚀、磨损等使性能逐渐下降,最终超出所允许值而发生的故障。这类故障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具有一定的规律性,能通过早期状态监测和故障预备来预防。 以上两种类别的故障虽有区别,但彼此之间也可转化,如零部件磨损到一定程度也会导致突然断裂而引起突发性故障,这一点在设备运行中应予注意。 三、按故障严重程度分类 1、破坏性故障它既是突发性又是永久性的,故障发生后往往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 2、非破坏性故障一般它是渐发性的又是局部性的,故障发生后暂时不会危及设备和人身的安全。 四、按故障发生的原因分类 1、外因故障因操作人员操作不当或条件恶化而造成的故障,如调节系统的误动作,设备的超速运行等。 2、内因故障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因设计或生产方面存在的潜在隐患而造

成的故障。如设备上的薄弱环节,制造商残余的局部应力和变形,材料的缺陷等都是潜在的因素。 五、按故障相关性分类 1、相关故障也可称间接故障。这种故障是由设备其他部件引起的,如滑动轴承因断油而烧瓦的故障是因油路系统故障而引起的,这一点在故障诊断中应予注意。 2、非相关故障也可称直接故障。这是因零部件的本身直接因素引起的对设备进行故障诊断首先应诊断这类故障。 六、按故障发生的事情分类 1、早期故障这种故障的产生可能是设计加工或材料上的缺陷,在设备投入运行初期暴露出来。或者是有些零部件如齿轮对及其他摩擦副需经过一段时期的“跑合”使工作情况逐渐改善。这种早期故障经过暴露,处理,完善后,故障率开始下降。 2、试用期故障这是产品有些寿命期内发生的故障,这种故障是由于载荷即外因,运行条件等和系统特性即内因,零部件故障,结构损伤等,无法预知的偶然因素引起的。设备大部分的时间处于这种工作状态。这时的故障率基本上是恒定的。对这个时期的故障进行监视与诊断具有重要意义的。 3、后期故障也称为耗散期故障它往往发生在设备的后期,由于设备长期使用,甚至超过设备的使用寿命后,因设备的零部件逐渐磨损,疲劳,老化等原因使系统功能退化,最好可能导致系统发生突发性的,危险性的,全局性的故障。这期间设备故障率是上升趋势,通过监测,诊断,发现失效零部件后应及时更换。以避免发生事故。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 处置预案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为在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紧急处置,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各校区,对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员工生活、学习影响较大的锅炉、配电室、煤气加压站、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xx大学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校产总公司、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处、基建处、保卫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宣传部、实验设备处、基建处、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发生事故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保卫处副处长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种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警戒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警戒保卫和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等。 2、抢险救援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牵头,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 3、医疗救护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向地方医院转送。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提供事故紧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和车辆等。 5、善后工作组。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由保卫处、宣传部、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因事故引起的法律诉讼、保险索赔等事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分布情况

特种设备事故分类与代码-编制说明

地方标准《特种设备事故分类与代码》 编制说明 2009年10月10日

《特种设备事故分类与代码》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及起草单位 本标准由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提出,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起草计划,起草单位为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二、起草原则与依据 1、本标准在起草过程中,参考了有关法规条文,主要有: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04]31号) 4)《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2、本标准在起草过程中,参考了危化品罐车的有关标准,主要有: 1)GB/T 6441-19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2)AQ/T 9002-200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三、标准的构成及内容框架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编码规则 四、有关技术问题和表述的说明 1、代码分类,事故处理的不同阶段,需要的代码信息不同,所以将代码分为三类:事故报告代码、事故原因代码、事故存档代码。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地主管部门报送事故情况时,使用进行标识;事故处理部门在处理事故完毕后,使用事故原因代码进行标识;将事故相关档案存档管理时,使用事故存档代码进行标识。

2、事故原因代码说明 1)因为代码的长度不能太长,负责不利于管理,因而事故原因代码内容只对事故主要原因进行编码。 2)事故原因代码对事故原因进行两段编码,一级事故代码是事故大类编码,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几个方面来划分的,主要用于统计,二级事故编码是事故具体原因,是对大类原因的细分。 起草组 2007年6月18日

安全设备设施分类

安全设施分类1.预防事故设施⑴检测、报警设施: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⑶防爆设施: 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 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⑷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⑸安全警示标志: 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2.控制事故设施⑹泄压和止逆设施: 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⑺紧急处理设施: 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3.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⑻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

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⑼灭火设施: 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 (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10)紧急个体处置设施: 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11)应急救援设施: 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12)逃生避难设施: 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 (13)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特种设备(电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流程图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流程图

特种设备(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单位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总经理杨柳江担任;副指挥长由行政经理网春来担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行政经理王春来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 二、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一)指挥部职责 1、组织各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应急值班室,应急值班室设在物业部,值班室24小时值班。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通讯联络组、设备抢修组、应急抢险组、应急疏散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七个应急救援组。

学校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仁怀市城北中学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按照市教科局的工作要求,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处理特种设备出现的安全事故,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抵限度,全力组织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妥善安置受害人员,安抚伤亡家属,稳定思想,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二、成立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安全工作 组长:校长 副组长:安全副校长政教主任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班主任、宿管人员、保卫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处,由其负责日常工作。 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应急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各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事故报告的制度。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警后,随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教科局、市政府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公安(消防、交警)、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报警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学校全体教职工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将突发安全事故及时汇报学校安全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5、学校对突发安全事故不得缓报,不得瞒报,不得延误有效抢救时间。 6、校内报告程序:事发当事人或目击者—学校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成员—校长—市教科局. 四、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消防器材使用情况,做好维修维护工作,对警用设备要妥善保管,专人负责,以防落入不法人员手中。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警,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市教科局、市政府。

【安全生产技术】八种特种设备、事故类型考点汇总(图文)

【安全生产技术】八种特种设备、事故类型考点汇总(图文) 近五年试卷分值为6分,每个考点用“连续考点”(五年内连续考试四次以上的考点)、“常考点”(五年内考试三次的考点)、“轮换考点(五年内考过的考点)”标注。 (内容搜集于网络) 八种特种设备 基本概念 【常考点,约占2分】 一、分类 特种设备分八大类【掌握】 1、锅炉; 2、压力容器(含气瓶); 3、压力管道;前三种都属于承压类特种设备 4、电梯; 5、起重机械; 6、客运索道; 7、大型游乐设施; 8、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后五种都属于机电类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界定【数字要记忆】 1、锅炉:容积≥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最高压力≥0.1MPa,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最高压力≥2.5MPa?L,最高工作温度≥标准沸点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 盛装公称工作压力≥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l.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3、压力管道:最高压力≥0.1MPa,最高温度≥标准沸点,管道公称直径>25mm; 4、电梯: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5、起重机械:额定起重量大于等于0.5t的升降机;或大于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等于2m的起重机、电动手拉葫芦; 6、客运索道: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 7、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8、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最大行驶速度(设计值)超过5km/h的,叉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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