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重庆公租房租赁合同

合同范本之重庆公租房租赁合同

重庆公租房租赁合同

【篇一: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

租赁合同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制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手机:

工作单位: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

住址: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手机:

工作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

住房的指导意见》、《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重

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座落于区路(街、

巷)号栋单元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该房

屋)出租给乙方及共同承租人居住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

为平方米(以权威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算报告

书为准),建筑结构,户型。房屋设施设备

见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

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月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并保证房屋及附

属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年个月,租期自年月日

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需继续租住,应在

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

的,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标准

该房屋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租金标准为元/平方

米〃月,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元

角分)。

租赁期内,按照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规定调整租金标准的,乙方承诺按照调整后的标准缴纳租金。

第五条租金缴纳

租金按月缴纳,乙方于每月20日前(含本日)缴纳当月租金。租赁期内,不足月的承租时间按实际天数计收租金(日租金按照月租金除以30天计算)。

乙方可将租金缴纳至公共租赁住房汇缴专户,账户名称账号。也可将租金缴纳至小区房屋管理中心。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按3个月的租金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元(大写:)。合同期满或终止,乙方无违约事项和其他损害事由的,自乙方腾退出房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

第七条物业管理

乙方应当与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约》,遵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约》的规定,并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租赁期内,不足月的按实际天数计收物业服务费用(日物业服务费用按照月物业服务费用除以30天计算)。

第八条房屋维修

(一)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确保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安全状态。

(二)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

(三)灯泡、水龙头、淋浴混合龙头、室内开关、插座及其他日常使用的易损易耗品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

(四)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以及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乙方承担维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五)甲方如需要对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检查或维修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及附属设施不能及时维修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交付逾期30日以上的。

2、甲方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或在房屋使用期间未尽约定的修缮义务,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书面确认严重影响居住的。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将有关情况记入乙方信用档案,相关规定按照《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1、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转租、出借的;

3、改变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空臵6个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篇二:公租房出租合同】

公租房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人):xxx号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公租住房管理办法》及团办发[2013]26号文件《xxx公共租用房出租办法》等相关规定,乙方经审核批准,承租甲方提供的公共租用住房,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公共租用住房位于小区____楼单元号房,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房屋租赁期自2013 年月日起至2014 年月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房使用。

三、乙方承租公共租用住房,需向甲方缴纳租赁保证金-----元(大写:),本合同终止,甲方收回使用权时,如乙方无违约行为,保证金按照《xxx公共租用房出租办法》规定退还乙方。

四、房屋租金:该房屋每年租金为元整。(大写:仟佰拾元角分)。

3、租金支付方式为兵团下达师市2014年困难职工家庭补贴资金结算,每年结清一次,不得拖欠。房屋租金由甲方根据《xxx共租房出租办法》确定。根据租赁房屋的结构系

数、楼层系数、配套系数等进行租金调整。

五、租赁期间,乙方除交纳租金外,还需自行承担水费、电费、取暖费、电视收视费等相关费用,若有剩余补贴资金,则其用于补贴取

暖费及电视收视费等固定收费项目。如未按时交纳相关费用而被有关部门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利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甲方如实报告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甲方会同相关部门对其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并公示。经复核仍符合公租住房规定条件,乙方提出续租的,签订续租合同;经复核不再符合公租住房规定条件或乙方未提出续租的,甲方收回其承租的公共租用住房。

七、本协议作为乙方取得房屋使用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房产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义务。

八、公共租用住房是兵团专门建设小户型产权归公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解决老弱病残等特困家庭的住房。其只有承租权,没有继承权。如乙方已不符合公共租用住房承租条件的,甲方依法按规定收回房屋,终止协议。

九、租赁期内,甲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承租公共租用住房的资格进行检查,有权对乙方使用房屋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公租住房承租条件、违反房屋使用规定者,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收回房屋。

(二)xxx对公共租用住房政策调整,甲方可根据规定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文件等。

(三)甲方为便于房屋功能的使用,可能对房屋及所属设施进行改造,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十、租赁期内,乙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乙方享有兵团下达师市2014年困难职工家庭补贴资金,以及团给予符合公共租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和各项优惠政策的权利,保

证其承租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服从甲方的相关检查,如实报告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

(二)按期交纳房屋租金及相关费用,不得拖欠、拒交。

(三)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并配合物业公司的正常工作,按期交纳应自行承担的相关费用(物业费、水电费、暖气费等)。

(四)乙方应正确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设施、设备。不得将杂物倒入下水道和卫生间,避免堵塞管道;造成堵塞或设备设施损坏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得在墙上和屋顶及其他地方另改烟道;墙面不得蹬踏;不得改变楼梯间、过道、走廊、门道等公用场所的设施,承租人之间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维护公共利益和合理使用的原则,屋面楼梯间、过道、走廊、及室外不得堆放任何物品,保持公共场所安全畅通;

楼道空间和阳台不准乱堆乱放;不得在屋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等。如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并承担经济赔偿,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在租期内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房屋。

(五)房屋需要腾出维修时,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按期迁出,若拖延不迁,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不得改变房屋及设施、设备状况,如果改变应立即恢复原状,造成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应承担经济赔偿。

(七)乙方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乙方擅自装修对房屋及邻里造成损害的,应承担全部责任。交还房屋时甲方对乙方装修费用不予赔偿。

(八)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或私自互换承租房屋,不得违反公共租用住房使用规定及进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九)房屋租赁期满或其他原因收回房屋时,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交还甲方,同时交清房屋租金和其他各项费用。交还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

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理。拒不交还房屋的,甲方有权按有关

规定进行处理。

(十)乙方应当履行团结互助、创建和谐社区的义务。十一、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出租的房屋,追缴欠租:

(一)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

(二)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过城镇居民住房困难标准的;

(三)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四)将租住的公共租用住房转借、转租或擅自互换的;

(五)房屋闲置三个月以上的;

(六)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改变房屋状况的;

(七)损坏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不予修复或不予赔偿的;

(八)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九)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十)拖欠房租累计六个月以上;

十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规定,如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

【篇三:公租房合同】

海南军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分公司

璧山两山丽苑公租房1#、2#、3#楼

2014年月日

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海南军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海南军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承建的璧山两山丽苑公租房1#、2#、3#楼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劳务事项进行合作,甲方将本工程的劳务、设备及辅材等发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璧山两山丽苑公租房

2、工程地点:璧山工业园区

3、结构形式及层数:18层至33层为3栋框架结构及车库。详见设计图

4、建筑面积:45000 m2(面积为暂定结算时以竣工结算面积为准)

二、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技术标准和要求;

3、图纸;

4、其他合同文件、附件、通知、会议记录、方案等;

5、规范图集。

三、现场情况

乙方已对本工程的施工图及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地质状况、工程位置、周边环境、平基现状、道口布设、储存空间、施工作业区、场内三通一平等已有充分了解、分析和评估,同意承担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后果和责任。

四、承包范围、承包内容、承包形式、界线划分、计价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承包范围:

1、本工程除基础挖孔桩、车库耐磨地坪、水电安装、通风、消防、电梯、门窗安装、栏杆、扶手、专业防水、烟道安装、外墙保温、内外墙涂料、室内地砖装饰、吊顶工程由甲方另行组织分包外,其余本工程建筑、结构设计施工图纸(含施工图所涉及的标准图集、规范、标准等)、图纸会审及设计变更、会议纪要、通知、方案等所包含的土建和装饰。

(二)乙方承包内容:

1、钢筋制安、模板制安及拆除、砼浇筑及砼养护、砌体、内抹灰(顶棚不抹灰但必须达到平整度要求)等。

2、基坑(槽)安全支护、基坑(槽)及桩孔内清洗和垫层浇筑,场地内排水、桩顶浮浆剔打、冲洗等,设备基础除主材料外(甲方供用材料后有说明)属于乙方承包内容。

3、室内地面垫层施工前的场地回填、平整夯实、混凝土垫层浇筑和收面,不贴地板砖的楼地面细石砼找平,室外离外墙1m宽以内的平台、台阶、坡道、混凝土散水。

4、车库外防水的抹灰层防水砂浆及保护聚苯板、盲沟,车库排水沟、集水坑、电沟,设备用房房基础及墩子等。

5、乙方必须对甲方分包工程的预埋、预留、凿打、修补、后塞口进行一次或多次处理及修复,以及装饰工程、安装工程中所需的配合工作。配合费用已含在综合包干价内。

6、交付验收前承包范围内所有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保护。

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所搭设的垂直和水平防护架及全封闭、安全防护棚、洞口与临边防护、安全通道防护、场内文明施工、料场堆码、楼层清理等。架体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刷油漆、密目安全网由甲方指定统一颜色及型号。

8、本工程施工所需垂直、水平运输机械、各工种和各专业的机械。如塔吊和施工电梯(特别说明: 塔吊采用qtz63塔吊,必须每栋使用施工人货电梯),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搅拌机、土石方作业机械、钢筋制安机械、焊接机械、模板制安机械等。包括机械设备的进出场、安拆、日常管理及维护、操作人员配备等工作内容及费用)。混凝土泵送机及泵管的安装配合,加固材料及辅助用工。各种预埋(含预埋件制作)、预留(如卸料平台、塔吊附着、电梯、栏杆、爬梯等铁件、电梯呼叫

盒及卫生间排气孔等预埋);提供满足本工程所需的仪器、机具、工具。砌体、构造柱、过梁等植筋工作(如工具、胶料、检测费用)。

9、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并提供满足本工程需要的周转材料(如钢管架料系列、支撑系列、模板系列、脚手板系列)、辅助材料(铁钉、铁丝、扎丝、焊条、氧气、乙炔、电渣焊剂、胶带、双面胶带、对拉丝杆、内衬、垫块、混凝土养护水管、养护薄膜)、耗材(丝杆套管、保护层垫块、外加剂及石灰精、钢丝网、止水钢板或止水带等)等材料及设备。钢筋机械连接套筒材料由甲方提供(耗材由乙方提供)。根据现场施工要求,钢筋机械连接机具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10、提供内、外脚手架。外脚手架(外架采用自升式外爬架,自升式外爬架在外墙保温施工完后拆除)乙方无偿提供给门窗及幕墙安装、给排水安装、栏杆等分包单位使用,并且在所有分包单位施工完成后才能拆除外脚手架;内脚手架(或脚手架相关材料)乙方无偿提供给各工种、分包单位使用,直到工程完工;相关费用已含在综合包干价内。

11、施工过程中工程用材料的取样、试块(试件)的制作及上下车,各种工程检测的配合工作等。

12、与各工种、各分包单位的配合工作。

13、各种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的搭拆及二次搬迁,临时施工道路的铺筑及维护。

14、现场临时用电的二级、末级配电箱、开关箱、施工照明(包括楼梯间)设备及线管、电线、线缆、器具等系统的材料、插座(针)、施工用电设备、线路等系统的安装和过程维护。乙方负责安装的各种临时用电设施,必须满足临时用电规范要求及现场各工种、分包单位的施工要求,并无偿提供给各工种、分包单位使用,直到各工种、分包单位工程完工。相关费用已含在综合包干价内。

15、施工用水管道、管件、闸筏、龙头的材料和安装以及系统的过程维护。高层施工用加压泵的安装及临时蓄水池、集水井的砌筑。现场排水管道或沟道(主材除外)、排水系统的施工和维护。

16、雨季防护用具、防雨彩条布等。

17、工程材料、周转材料、半成品的上下车和场内二次及多次转运、所有材料及土石方等的垂直及水平运输、现场保卫、生产区、生活区的清洁与日常管理。工程(含各工种、工序)完工后的清场、机具设备、剩余材料收回库房或指定地点堆放、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堆放、建筑垃圾外运上车等(外运所需汽车由甲方负责)。

18、施工过程、施工各阶段现场及建筑物的清洁卫生,安全文明施工及因各种检查

需要现场及建筑物的清洁卫生,工程竣工交验前现场及建筑物的全面清洁卫生(竣工交验前的清洁卫生标准:以建设单位或业主认可为准)。

20、乙方自行负责工人宿舍的空调设备。工人宿舍的电费为乙方挂表计量支付给甲方。

(三)、承包形式:采用固定单价承包形式,即包人工、包辅材、包周材、包大中小型机械、机具及工用具、劳保用品,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资料、包施工区域内施工水电安装及维护、包括乙方各种税、费等。

(四)、界限的划分:

主体与基础界限的划分界限如下:本工程以基础或基础梁的顶标高为界,划分为两部分进行劳务总承包。基础或基础梁顶标高以下的基础;基础或基础梁顶标高以上(含地坪、构造层及筏板基础)为主体。

(五)计价及支付方式

本工程划分为主体与基础两部分进行计价的方式进行劳务总承包。主体按建筑面积平方米综合包干价,基础按实结算。

1、基础部分

1)基础工程的钢筋元/t(插筋不计)。

2)基础工程的模板元/m2 。

3)基础工程的混凝土元/m3(含基础垫层)。

2、主体部分

本合同承包范围的所有承包内容按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包干,单价395 元/ m2(详附表1《工程劳务及周材设备分包单价表》)。,箍筋为委托外加工时,每吨减扣劳务公司制作费80 元/t。

3、本工程中所有的单价和综合单价均已包括: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措施、技术措施、抢工措施等所有措施费用和现场其他分包施工单位的配合费用;人工费、设备及材料在施工期间的涨价等市场风险费用;劳动保护的投入、劳务公司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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