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会章程(材料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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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事管理文件

文件名称: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

版本号:文件编号:

编写人:审核人:

批准人:批准日期:

颁发日期:生效日期:

目的:为规范医院药事管理工作规范进行,制定本章程。范围:适用于医院药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责任者:医院医务部、各临床科室、感染控制科、药剂科。内容:

1.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总则

2.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3.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职责

4.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5.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附则

************医院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医疗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药政法规和管理规定,医院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的监督、指导工作。为规范药委员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品管理的监督权力机构,也是对医院药事各项重要问题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第三条组织机构

3.1、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3.2、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25-30人,秘书2人。医院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

3.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药品质量监督

管理领导小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领导小组”、“临床合理用药控制督查及处方点评小组”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四个工作组。组长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兼任。

3.3.1药品质量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协助委员会对全院药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3.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协助委员会定期检查本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处方和住院病历),并向全院通报检查情况。定期通报医院细菌学检测及医院细菌对各类主要抗感染药物的耐药情况,分析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及趋势。

3.3.3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协助委员会对全院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登记、存档,按规定上报各级不良反应中心,并及时处理、善后。

3.3.4 临床合理用药控制督查及处方点评小组负责协助委员会对每月门诊处方、住院病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样、点评、适宜性评价以及总结。

3.3.5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责协助委员会加强本单位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临床使用和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五专”管理措施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工作制度

4.1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开会研究医院药事管理的有关问题,必要时可邀请院内外有关专家参加。

4.2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一年不少于2次。总结和检查工作,安排下阶段工作任务,审核新药和清退药品品种。遇特殊情况经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或由三名以上委员提议,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

4.3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应在有2/3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4.4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2/3以上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4.5 药剂科是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委员会的决议。

4.6 在委员会闭会期间,药剂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药事管理职能,做出临时性决定。在此期间遇不能自行处理的事项,应及时想主任委员请示,或依据本条第2款的规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药剂科的所有临时性决定均应在下次委员会会议上进行通报,并经会议通过方可成为正式决议。

4.7 委员会秘书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委员通报。秘书应负责建立、整理和保存包括各项原始记录、凭证在内的委员会会议档案。

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及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及工作制度 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是沟通医药联系,研究并审定医院有关药事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临床医疗合理用药,提供药事信息,兼有学术性和管理职能的组织。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政法”和“药品管理法”及上级关于加强医药管理的有关决定。为了保证我院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用药安全,满足临床需要,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单位全体职工。具体如下 主任谢益组 副主任潘跃跃 成员郑泽华郑周东叶王祥朱齐望周健聪杨小军谢俊周淑梅谢仕义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l、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镎、法规制定医院有关,筠事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确定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3、审核医院拟购入申请的新药,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医院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5、定期分析全院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组织药学教学培训,监督、指导临床各科室合理、安全用药,特别是加强抗生素的应用管理。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l、原则上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 2、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为会议召集者,药事管理委员会秘书受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委托可以集会议。 3、每次会议由秘书准备会议所需参考资料,并通知会议成员。 4、与会人员必须达到成员总数2/3以上才能进入议事和决策程序,如需投票决策应为实到成员人数的1/2以上方为有效。 5、会议内容由秘书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由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发后实施。 四、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五、新药审批采购程序 l、新药是指取得国家有效批准文号,且在本院首次使用的药品。新药又分专科用药和多科用专科用药指主要由某一临床专业科室使用的药品;多科用药指多个临床专业科室共同使用的药品。 (1) 新药进药程序 临床科室提出申请,填写新药审批表,科主任签字,药剂科审核并收集整理新药的有关资料务科科长审核签字,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资料和现存药品品种等情况,对临床申请的新行评议。(说明:抗生素需要两个以上临床科室申请)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特点与主要内容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特点与主要内容1.关于《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说法,以下不正确的是: A.提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一系列配套措施 B.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 C.公共卫生服务群众要主导 A.国家药物政策、基本药物制度正在逐步实现 B.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将有重大改革,实行“管、办”分开 C.医院药事管理在“以医生为中心”理念指导下,稳步发展 A.医疗技术、诊疗水平显着进步、质量提高 B.“全民医保”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C.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医疗技术规范的实施

A.大量药品低水平重复生产,良莠难辨,遴选难度增加 B.药品流通领域缺乏竞争 C.医务人员用药知识明显不足 A.医师、药师、护士是核心成员,但医师为主导 B.参与团队的药师,主要是临床药师 C.调剂药师对促进合理用药无明显作用 A.编写规范 B.水平低、质量差、问题多

C.急需规范,急需提高质量 A.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B.促进临床诊断和治疗 C.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干预与教育作用 年 年 年 A.明确提出制定“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B.规定要“建立药品遴选制度” C.规定“调整药品品种或供应企业”不需要经PATC审定

A.《药事管理规定》作了明确、详细论述 B.临床药师不参与临床药物治疗 C.对患者开展用药教育;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A.合格药品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任何可以防范的用药不当 B.不合格药品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任何可以防范的用药不当 C.合格药品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任何不可以防范的用药不当 A.由于用药不当造成的对患者的损害 B.由于患者用药过程中不遵循医嘱造成的对患者的损害 C.由于药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造成的对患者的损害 A.药品调剂工作是药学技术服务的重要组成部门 B.住院调剂注射剂按日配发,口服剂按单剂量配发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委员会章程

某公司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委员会章程

目录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3) 第二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 第三章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5)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6) 第六章违章处罚制度 (6) 第七章附则 (7) 附件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8) 附件二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9) 附件三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13) 附件四现场防火管理规定 (17) 附件五广州地区建筑施工现场处罚标准 (25)

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监督作用,全面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企业生产安全,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建筑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第一领导人(包括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公司各部门经理、工程处主任、施工队队长、项目经理)都是所辖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辖单位的安全生产(包括施工安全、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各单位分管生产的副职领导(包括有限公司经营班子、公司各工程处副主任,没有副职领导的单位,本项职责由正职兼任)都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所辖单位的安全生产(包括施工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第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 1、领导本企业的生产安全工作,带领本企业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并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委任下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 3、设置职能执行机构来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经费,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 4、主持召开企业安全生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5、对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及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果断处理措施。 第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是: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并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直接领导职能执行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3、检查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4、负责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第四条:项目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技术标准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 2、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内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落实安全员、班组长、工人的各级岗位安全职责。 3、制定和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4、每周一次组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5、对职工进行安全纪律教育。 6、在发生伤亡事故时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抢救受伤人员,及时报告上级并保护现场。 第五条:各单位都要成立安全生产职能机构,形成公司、工程处、施工队三级管理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目的 为树立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提供优良的药学技术服务,做好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3.《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三、参照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四、职责 药事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五、内容 1、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研究制定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由主要科室提出基本用药范围,经药事管理委员会汇总讨论审定,确定本院的“基本用药目录”。根据应用情况,每季度修订一次。增删品种不超过2%。 3、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品种的资质及相关资料的审核。 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新药审批程序,组织评价新老药

品的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 5、建立健全药物不良反应登记制度,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的内容定期向药监部门报告。 6.定期检查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特别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保管和消耗情况。评价新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及时纠正和处理滥用成瘾、积压变质等违反制度和管理不善的情况。 7. 组织开展药学学术活动,如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评价、药品法律法规等讲座,与医护人员进行交流。 8.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9.协调督促临床药学工作的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查阅病历、医嘱处方,检查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处方和病历用药分析,不断提高医生用药水平。 10.监督检查我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处方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要求药剂科对门诊和临床各科差错处方进行登记,及时转给有关科室,作为考核医生的依据之一。 六、细则 1、药事委员会按照民主与集中、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医院药品(器械)采购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统一管理。 2、药事委员会每月底召开一次会议,对药事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处理,特殊问题可提交院管会进行讨论与处理。 3、药事委员会每年初与2-3家正规医药公司洽谈签订医药购销合同和药品质量保证书,原则上一年一签。 4、药事委员会下设3个工作小组,分别为采购组、审核组、监察组。各个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5、药事委员会对药品的的价格和品种等问题与医药公司商讨,任

企业管理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

企业管理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 1

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 编制: 校核: 审核: 时间: 10月 某大豆油脂加工公司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预浸车间、精炼车间、豆粕打包车间、罐区库管、机修车间、码头筒仓等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适用本章程;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 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设公司专职安全监察员负责安全生产日 常事务;实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副总理分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专职安全监察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 的具体工作;车间主任和部门负责人,对本车间和部门的安全 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 责。 第五条:公司员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六条: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技术革新改造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公司对在改进安全生产 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

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条: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生产安全事故的追究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或当事人未受到教育和处罚不放过,事故未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第八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自觉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即时传达和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文件。 4

北京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

北京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药政法规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北京医院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为规范药事委员会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药事委员会是北京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品管理的监督权力机构,也是对医院药事各项重要问题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应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药学部负责。 第二章职责和任务 第三条药事委员会的职责 在上级药政机关指导下,在医院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等国家的药政法规,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定颁布我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化审批全院用药计划,使医院药品管理达到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 第四条药事委员会的任务 1.学习、贯彻药政法规,监督检查全院的贯彻执行情况。 2.制(修)订《北京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北京医院处方集》。 3.指导、检查全院合理用药,并把合理用药作为考核医生的一项内容。制订、颁行《北京医院临床药物治疗指南》和《北京医院高风险药品的正确使用标准》,在全院范围内推行,并监督、检查。 4.指导医院制剂的开发和应用,审核本院新制剂的技术资料,并按有关规定上报。 5.组织评价药物的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6.指导、支持新药临床研究工作,监督、检查临床试用药品和临床实验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7.组织分析医院药物使用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本院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和其它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8.审定医院用药计划,审批新药申购计划。 9.开展医院药学学术活动。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不良反应、药政管理等培训讲座,主办《北京医院药讯》。 10.组织检查医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医用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11.提出与药事管理有关的奖惩事项的建议。 第五条药品质量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协助药事委员会,对全院使用的药品、自制药品(制剂)及化学试剂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处理涉及药品质量、工作质量的严重事件。 第六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负责协助药事委员会,对全院用药中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登记、存档,按规定上报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及时处理、善后。 第七条合理用药领导小组,协助药事委员会,对全院临床科室正确、合理使用药品进行指导,制定我院合理用药指导原则,运用药物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监督、检查、分析我院药品使用动态,防止药物滥用和不合理使用。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第八条组织机构: 1、药事委员会由北京医院主管业务的院长或副院长、医务处、药学部、护理部及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具有专业代表性的技术人员组成。 2、药事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主管业务的院长或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3人,分别由主管保健工作的院长或副院长、医务处主管药事工作的处长或副处长及药学部主任担任。委员19-21人,应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10年以上药品临床使用经验的有专业代表性的各学科专家担任。秘书1人,特邀委员若干人。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是沟通医药联系,研究并审定本院有关药事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临床医疗合理用药,提供药事信息,兼有学术性和管理职能的组织机构。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管理法”及上级关于加强医药管理的有关精神与决定。 为了保障我院药事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达到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目的,满足临床工作全程需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机构 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单位全体职工。 具体如下: 主任:王东海 副主任:王晋霞 成员:李俞强闫世龙毋正军孔巨柱 崔丽娟毋玉连李江江石小锁 药事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一楼药房。 办公室主任:王晋霞(兼)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l、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药品管理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院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确定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3、审核本院拟购入申请的新药,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

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医院新药引进规则,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5、定期分析全院药物使用情况,要求上级专家评价本院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组织药学教学培训,监督、指导临床各科室合理、安全用药,特别是加强抗生素的应用管理。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l、原则上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 2、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为会议召集者,药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受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委托可以集会议。 3、每次会议由办公室准备会议所需参考资料,并通知会议成员。 4、与会人员必须达到成员总数2/3以上才能进入议事和决策程序,如需投票决策应为实到成员人数的1/2以上方为有效。 5、会议内容由办公室主任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由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发后实施。 四、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房负责人负责。 五、新药审批采购程序 l、新药是指取得国家有效批准文号,且在本院首次使用的药品。新药又分专科用药和多科用专科用药指主要由某一临床专业科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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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 感染性疾病科和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配备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的临床药师。 临床药师负责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的临床微生物室。 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提供病原学诊断和细菌耐药技术支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加强涉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医疗机构不得采购。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确因临床工作需要,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超过规定的,应当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说明不充分或者理由不成立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接受其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的备案。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品种结构,并于每次调整后15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调整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短不得少于1年。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各省区市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临床上不得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第二十二条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如果超过5例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医疗机构应当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医疗机构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的,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更换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

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

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所有生产装置、辅助装置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适用本章程;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设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实行“公司—装置—班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在总经理不在岗位时代理其职责,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副总经理按职能对自己所管辖的专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环保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装置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员,对本装置和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公司员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六条: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技术革新改造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条: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生产安全事故的追究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八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自觉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即时传达和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文件。 第二章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总经理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环保部)负责处理,副总经理关忠友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经理陈学勤兼任副主任。 第二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或副职主持全面工作)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体系: 江苏***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网络图(安委会)(见附页)。 第四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第一负责人兼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五条:各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职责 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完整word版)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上蔡县人民医院 关于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 医院各科室: 为了保障医疗安全,保障临床供应,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加强临床药学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原药事管理委员会与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合并,经调整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曹广华 副主任委员:雷继承 委员:史国举程花格张付英耿延年王红卫杨志阳李国选王德臣朱深义商道峰周学良王发旺黄海龙杨毅雷月梅齐晓拂曹香叶刘运启曹渊李得祥王秀玲申鸣放黎永生刘银堂曹治民周宇常社教李林华王献华李国良黄杰英魏立萍曹卫红李伯晗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药剂科,史国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李伯晗任秘书。 附件:《上蔡县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

上蔡县人民医院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及《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结合本院 实际情况,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 简称委员会)。为规范委员会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 本章程。 第二条委员会是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品管理的监督权力机构,也是对医院药事各项重要问题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 术组织,日常工作由药学部负责。 第三条委员会的目标是保障医疗安全,保障临床供应,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加强临床药学管 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第四条组织机构 1.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主 管副院长、药剂科长和医务科长等担任,成员若干人,秘书1人(兼任)

【免费下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全文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全文)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勤部卫生处,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总后直属单位卫生部门: 2002年,卫生部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实施8年来,在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合理用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总结各地《暂行规定》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国家药物政策以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共同对《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卫生部医政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和总后卫生部药品器材局。 附件: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doc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总后勤部卫生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药品安全委员章程

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章程SMP-PO-ADR-006-01 目的 建立清晰明确的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处理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及时、有效的出具评价意见,特制定本章程。 范围 负责参与公司重大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进行检查及内审工作。 责任 药品安全委员会研究处理有关药品安全性问题,对出现ADR病例报告进行关联性评价。 内容 1. 本会的名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药品安全委员会) 2. 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

测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3. 药品安全委员会人员构成 隶属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负责处理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客观、准确、有效地进行评价。制定公司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内审实施计划,定期开展内审工作。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每项工作由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部负责组织并实施。 3.1药品安全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任 公司总经理: 副主任 质量副总 生产总监: 质量受权人: 委员 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部部长: 工艺技术部部长: 质量管理部部长: 生产部部长: 供应部部长: 营销中心经理: 检测中心主任: 财务部副部长: 前处理车间主任: 提取Ⅰ车间主任:

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章程SMP-PO-ADR-006-01提取Ⅱ车间主任 提取Ⅲ车间主任: 小容量注射剂Ⅰ、Ⅲ车间主任: 固体制剂车间主任: 口服车间主任: 4.职责分工 4.1药品安全委员会职责 4.1.1负责处理公司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客观、准确、有效地进行评价; 4.1.2制定、审核、批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内审实施计划,定期开展内审工作; 4.1.3全体委员应以身作则,积极履行药品安全委员会职责,提高药品安全问题处理的有效性; 4.1.4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每项工作由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部牵头组织实施。 4.2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职责 4.2.1负责公司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内审工作及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决策工作; 4.2.2负责批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年度内审计划,审核内审工作执行情况和完成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4.2.3负责调整药品安全委员会委员。 4.3药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职责 4.3.1协助主任工作; 4.3.2组织制定、批准药品不良反应内审实施计划及内审报告;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章程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章程 总则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为监督、保证、协调全院计划用药和合理用药的科学管理机构,贯彻、执行药品管理的有关法令、条例、规章和制度,协助控制医院内感染,确保患者用药科学、规范、合理、安全、有效,提高医院的科学技术的水平和整体用药水平。 细则 第一章职责 1、在医院主管院领导下,贯彻药事管理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全 院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2、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及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 况,制定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及医院用药处方集。 3、审定本院的用药计划及其执行情况、药品采购渠道,监督购 入的药品质量。 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医院新药引进规则,负责对新 药引进的评审工作。负责审定临床用药申请单。 5、配合感染科控制医院内感染的发生和发展,定期分析和评价 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 6、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的疗效,开展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 出淘汰品种意见。 7、组织开展临床药学及临床药师工作,进行药物疗效监测。

8、组织医院药学学术活动,如举办临床用药进展、新药动态、 药物评价、药事法规等讲座,提高医师、护师和药师的业务水平,促进交流。 9、及时解决突发事件的急诊用药及医疗用药过程中的重大药疗 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和其他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10、负责对因药品产生的医疗纠纷和事故进行评价、鉴定。 11、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尤其是 毒性、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管理及使用情况。 12、监督药剂科的工作。包括:库存药品、病区药品的消耗情况, 药剂科的药品质量情况,定期对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等。 第二章组织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由主管院长、药剂科、医务科、 感染科及有关科室主任、专家、科长组成。 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五 人、委员多人,下设办公室(设在药剂科)。日常工作药剂 科具体负责。 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分为外科系组和内科系组,下设 抗菌药物专业委员会、心脑血管及神经系统药物专业委员 会,及其它药物专业委员会。 4、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委员会议,研究 并解决院内用药的重大问题,提出并制定下半年工作思路和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一)总则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界定 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组成、职责 (1)组成 (2)职责

2、药学部门的设置和工作职责 (1)设置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功能、任务、规模设置相应的药学部门,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设施。 三级医院设置药学部,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二级科室;二级医院设置药剂科;其他医疗机构设置药房。 (2)职责 药学部门具体负责药品管理、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和药事管理工作,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组织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3)药学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三)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1.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界定 是对医疗机构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 2.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的原则 医疗机构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3、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具体规定 (1)医疗机构应当依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本机构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并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士组成的临床治疗团队,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3)医疗机构应当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核。 (4)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临床药师。临床药师应当全职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四)药剂管理 ★★★1.药品采购的规定 (1)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编制药品采购计划,按规定购入药品。 (2)医疗机构应当制订本机构药品采购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药品成本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购入检查、验收制度;不得购入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3)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审核同意,核医学科可以购用、调剂本专业所需的放射性药品。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药品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药品。 2.药品保管、养护的规定

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 - 制度大全

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制度大全 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总则1.1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正常履行安全生产决策机构的职能,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特制定本章程。1.2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在总经理领导下的安全生产... 1、总则 1.1 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正常履行安全生产决策机构的职能,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特制定本章程。 1.2 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在总经理领导下的安全生产决策机构,并通过各职能部门对企业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实行全面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1.3 厂属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安全监督管理原则,各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齐抓共管,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并接受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监督检查。 2、组织机构 2.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总经理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技术处负责处理。 2.2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技术处,由技术处设置专人担任办公室主任。技术处作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全厂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其他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日常安全工作;实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 2.3 厂属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管理网络,落实安全责任。 3、职责 3.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6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及大型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并监督执行; 3.7组织职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3.8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和持续改进安全标准化; 3.9对安全工作实行绩效考评。提倡公众监督,使安全管理持续改进,促使企业不断发展。 3.10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3.11负责调整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力和物力。 4、权利 4.1安全生产委员会在执行工作任务中,有权参加有关的安全生产业务会议,查询有关档案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有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如实汇报情况。

药事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树立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提供优良的药学技术服务,做好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 (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

1.1会议次数:每年至少召开4次,一般安排在季度末与下季度初,按医院实际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增加。 1.2会议内容:根据职责视情况决定,每年至少就合理用药事宜讨论一次。 1.3会议召开:由主任委员决定或由副主任委员(药剂科主任)提议,也可以由委员提议经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会前由药剂科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 1.4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会议主要议题、会议决议等形成会议纪要,作为监督检查、贯彻落实的依据。 2检查制度: 2.1常规检查:由医院统一部署,结合年终的医疗质量进行检查。2.2专项检查:根据会议决定的内容进行,专项检查由药剂科或会议决定的部门及人员进行。检查结果应进行专题汇总。 2.3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要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3 会议纪律: 3.1 每位成员和受邀专家应遵守有关纪律,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3.2 要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大胆发言,提出有关建议。 3.3 新药会议应邀请院纪检成员参加,以便监督。

关于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 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号)相关内容,医院决定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并制订相关职责及工作制度。 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 主任:** 副主任:*** 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二、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三、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四、医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与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五、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医院主管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医务科及药学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二)负责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我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审核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建立新药引进审批制度,制定新药遴选原则,组织对新药的评审论证工作。(四)建立由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士组成的临床治疗团队,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对我院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五)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建立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点评与干预。点评结果及时通报反馈,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六)依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我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并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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