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本地网综合代维服务合同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清远市分公司

2010年本地网综合代维服务合同

合同号:UQYWYWFW[2010]0004号

签署日期:二O一O年三月

签署地点:清远市

2010年本地网综合代维服务合同

前言 3

一、代维工作的范围及地点 4

二、代维服务内容和要求 4

三、甲乙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5

四、安全生产要求及责任9

六、代维费用及支付12

七、资源要求23

八、资源租赁27

九、其它费用及赔偿28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33 十一、承诺与保证38 十二、保密38 十三、违约责任39 十四、不可抗力40 十五、争议的解决41 十六、生效和结束41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署: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组建并营业,注册地址为

,依

托乙方提供服务,乙方拥有甲方需要委托的相关设备、线路维护经验,并且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

款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代维工作的范围及地点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委托广东长实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清远、阳山、连州、连山、连南地区传输光缆线路、宏蜂窝基站、室内分布系统、接入机房(含设备)、电缆及其附属设备、用户终端维护及客户服务、值班监控等维护服务。

本合同的名称不应用于解释本合同之目的。

二、代维服务内容和要求

维护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综合代维服务规范2010版》,附件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代维工作技术规范书2010版》。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照通信行业和甲方的集团、省公司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设备维护规程、设备技术要求、维护作业计划、用户服务规范等,以及本合同附件1、附件2对网络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工程验收、割接、故障抢修、故障修复、客户服务等工作。

2.1甲方委托给乙方的其他业务按双方协商签定的附加

协议规定。

2.2如甲方省公司统一制定和下发新的代维工作内容和要求,乙方应同意变更,并且双方应另行签定变更协议。

三、甲乙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3.1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3.1.1职责

3.1.1.1甲方有权审核和批准乙方提出的任何方案和建议。

3.1.1.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服务的实施并考核评估总体服务结果。

3.1.1.3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随时要求乙方暂停或重新开展工作。

3.1.2义务

3.1.2.1甲方应详细阐明服务的具体内容和细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背景资料和有关技术、数据。

3.1.2.2设备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3.1.2.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维护所需要的证件、证明,使乙方人员得以进入必要的机房等,但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相关的规定。

3.1.2.4甲方应建立24小时联络电话,以保证日常维护和处理故障联络的畅通。如联络方式有改变,甲方应提前书面通

知乙方。

3.1.2.5甲方预付适当的维护材料给乙方,并每季度盘点运维物资。在备品、备料不足时,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备料申请单在一周内进行核实,并负责将乙方所需的合理的备品备料提供给乙方使用。

3.2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3.2.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履行其相关的服务义务,并且以达到本合同所订立的目标为目的,并按照通信行业和甲方的集团、省公司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设备维护规程、设备技术要求、维护作业计划、用户服务规范等,运用其合理的技能、维护的经验,对网络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工程验收、故障抢修、故障修复及客户服务等工作。

3.2.2乙方有义务保障已正式移交代维的甲方资产的安全。

3.2.3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每周、月、巡检周期、半年、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巡检周期计划安排。

3.2.4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提供与本合同所描述的服务项目相关的专题报告。

3.2.5乙方必须遵守联通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并按照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综合代维服务规范、技术规范和考核细则要求履行代维工作。

3.2.6乙方在维护工作中发现异常问题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并按甲方要求进行处理。乙方需中断线路进行维修时,应事先向甲方申报,并在甲方允许的时间范围内进行维修。

3.2.7乙方应建立24小时联络电话,以保证日常维护和处理故障联络的畅通。如联络方式有改变,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必须建立至少三台故障回应电话(一台固定电话,一台联通移动电话,一台其他运营商的移动电话)和一台传真机,乙方应具备全天上网接受工单的能力。每支抢修队伍必须配备至少一台中国移动手机,并保证24小时开机。

3.2.8乙方应注意搞好业主关系。进行维护工作时应注意社会影响,不得制造矛盾。如有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处理。

3.2.9在抢修过程中,遇到物业问题影响上站抢修的,乙方有义务进行相关物业协调,如经甲方确认确实无法协调的,经甲方允许同意后,乙方可暂停该站抢修。

3.2.10乙方人员在进入和离开基站时必须电话告知甲方值班人员,并在基站内登记;乙方人员巡检室内分布系统时,必须在现场的巡检记录表上登记。

3.2.11遇恶劣天气时应暂停野外和露天作业(包括抢修),但应及时通知甲方。

3.2.12各项代维工作包括单项结算的工作,乙方应该做好合理安排,不允许出现因为某项工作而影响其他工作开展的情

况,否则由甲方给予一定的扣罚。

3.2.13在合同期间,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最新维护作业计划,执行标准必须符合甲方最新要求。

3.2.1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运维技术和管理革新,做好人员、设备、设施保障,以满足甲方革新要求。要按照甲方电子运维系统的推广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3.2.1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列各项义务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未经甲方同意的转包或分包工作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3.2.16乙方应配合和接受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进行服务质量代维考核和扣罚。

3.2.17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甲方提供的维护材料,做到帐物相符,不得挪作它用。乙方每月向甲方通报使用情况、每季度向甲方提交维护材料盘点报告。在备品、备料不足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备料申请单。乙方应自行配备维护和故障处理所需仪表工具、车辆、通信工具和零星材料。

3.2.18乙方应对甲方提供所需代维的网络设备的有关竣工资料进行必要的核实。如竣工资料与实际不符,乙方应在收到竣工资料之日起一周内向甲方提交核实申请和建议。

3.2.19如甲方故障系由第三方造成,乙方应及时提供有关依据,同时可根据甲方的授权,代表甲方向肇事单位或个人

索赔损失。

3.2.20乙方在接受甲方各级运维部门管理的同时,要接受甲方当地市场营销部门、区域营销中心或区县分公司的管理。

3.2.21在对外招聘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接收甲方推荐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或离职员工。

3.2.2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统一服务形象,其中包括统一工服、统一工具包、统一工卡、统一服务卡等相关要求,统一服务形象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安全生产要求及责任

4.1乙方人员在维护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2乙方人员、车辆、工具等发生的涉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4.3由于乙方人员的原因导致的涉及他人人身安全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4.4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属于乙方在职人员(包括已离职未正式向甲方申报的人员)偷盗甲方资产的情况,不论偷盗金额的大小,除由乙方赔偿并修复外,在乙方当月综合代维考核成绩中扣罚。

4.5乙方有权拒绝在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正在发生的情况下的危险作业。

4.6甲乙双方在合同签署的同时签订安全责任书。涉及安全责任问题,双方按本合同附件8《代维工作安全责任协议》执行。

五、服务质量检查及考核

5.1甲方每月对乙方代维的机房、站点、设备、线路进行抽查,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抽查比例每月合计不少于上月巡检量的10%,同时检查维护原始记录,审查维护计划的执行情况,甲乙双方在现场填写抽查表,详细填写存在问题并签字确认,保证抽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

5.2甲方每月对乙方的维护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估,甲方与乙方对每月发现问题进行双方签字确认,按月对传输光缆线路、宏蜂窝基站、室内分布系统、接入机房(含设备)、电缆及其附属设备、集团客户维护、普通客户维护、值班监控等各专业分别进行评分,汇总计算出考核总分,每月10日之前将上月代维考核总分以公告形式发给乙方。

5.3本地网代维按维护专业分类进行考核,即考核分数由传输光缆线路维护、基站维护、室内分布系统维护、接入机房维护(含设备)、电缆维护、集团客户维护、普通客户维护、监控值班等八个专业组成。如出现专业考核得分低于85分

时,直接再从代维总得分中扣分,每出现一个专业得分低于85分,在总得分中加扣2分。

5.4直接加分、扣罚分项(在总得分中加分或扣罚分)

5.4.1乙方在职人员(含离职后未正式向甲方通报的原乙方在职人员)偷盗甲方资产,除赔偿并修复外,每起扣5分。

5.4.2由于乙方责任(如乙方在职人员偷盗、人为故意破坏、操作不当、擅离职守、工作不力、未遵守联通方相关规定等)造成通信中断和设备损坏的,除赔偿并修复外,火灾、重大故障每起扣10分,严重故障每起扣5分。

5.4.3在乙方维护范围内,涉及乙方责任,受到政府部门或甲方集团公司通报批评的,视严重程度扣80-100分。

5.4.4在乙方维护范围内,涉及乙方责任,受到甲方省公司通报批评的,视严重程度扣50-80分。

5.4.5在乙方维护范围内,甲方集团公司、甲方省公司组织检查中发现乙方存在造假,或者不按合同条款工作导致存在严重隐患的,视同乙方在该专业维护均存在同类问题,每一项扣20分,扣完为止。

5.4.6在乙方维护范围内,出现一个以上本地网存在上述同样问题的,视同所有乙方业务区均存在同类问题,取消乙方合同期满后的续签资格;同时由甲方省公司责令乙方上级公司组织整改,如整改不通过,甲方省公司有权取消乙方代维

资格并另行安排。

5.4.7乙方如获得甲方年度综合评比定为优秀级别的,在当月代维综合考核中加1分。

5.5 代维综合考核得分计算

代维综合考核得分=∑专业考核得分*专业月度代维费总额/∑各专业月度代维费总额- 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专业数×2-直接扣罚分数+直接加分数

其中专业月度代维费总额=专业代维单价×专业月度代维数量

5.6 合同期内,考核总分或某一个专业项目累计3次考核低于85分,或发现严重偷工减料,甲方除按合同要求对乙方进行扣罚外,甲方有权向甲方省网络分公司运行维护部申请与乙方中止合同,甲方省网络分公司运行维护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代维资格。

5.7 详细考核方法执行附件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综合代维考核办法2010年版》。

六、代维费用及支付

6.1代维单价和数量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代维价格按照下表执行,代维数量为签订合同首月数量,以后以实际代维委托数量为准。

6.1.1代维单价及代维基础数量表

1、光缆传输线路

注:同管道沟、杆路敷设的第二条以上光缆,在第一条光缆的代维单价基础上下浮50%;同路由但不同管道沟、杆路(即同一道路两侧或同侧)敷设的第二条以上光缆,在第一条光缆的代维单价基础上下浮20%。

2、基站:包含有宏蜂窝设备的物理站点,计入基站站点数;基站内其它设备(直放站、微蜂窝、传输设备、数据设备、动力配套设备)的维护费用均包含在基站代维单价中。

3、室内分布

(1)基站以外的包含室内和室外微蜂窝、直放站设备的站点,均计入室内分布站点数;室内分布其它设备(干线放大器、无源器件、近端和远端传输设备、线缆、电源以及HDSL 设备、WLAN设备) 的维护费用均包含在室内分布代维单价中。

(2)WLAN设备:WLAN以住宅小区、商业楼宇为单位计算代维费,如WLAN设备放在基站内或室分站点内,此部分的设备代维费用含在基站或室分代维费用中,不再另行支付代维费用。

4、接入间

(1)接入间含接入机房内所有的设备和配套电源空调、一体化设备及电缆。

(2)接入机房必须有独立机房、独立的配套电源、空调、传输等设备,并且语音或数据容量在512以上。

(3)一体化设备指单专业设备容量在160线以上的接入设备,如华为160A/160B/FA-02/256/320/512等设备,维护范围包括设备、电缆,机房,一体化设备电缆包含在维护

范围内,不另付维护费。其他接入设备不算一体化设备。

(4)电缆指接入机房的电缆,维护范围从MDF架至分线盒,包含主干电缆和配线电缆及分线盒等维护内容。

(5)如果接入设备放在基站内,此部分设备维护费用含在基站维护费内,不另付维护费用。

(6)在接入间及基站外的EPON设备维护单位费用按每1000设备容量折算一接入间计算。

5、集团客户

(1)三星级及以上的终端类型客户按集团客户价格进行委托,其他客户按普通客户价格进行委托。

(2)同路由的专线类型的集团客户线路维护费第二条起按30%折算。

6、普通客户终端和集团客户终端(不含专线)

(1)装机工作完成后,装机单位必须提供三个月的保修期,保修期间不支付终端设备的代维费用。

(2)对于连续两个月为零话费的话机,不支付当月话机终端代维费用;

(3)当月零话费话吧不支付代维费用。

(4)双停宽带用户不支付代维费用。

(5)终端代维的数量以甲方计费营帐系统为准。

6.1.2说明

6.1.2.1 具体代维委托数量清单详见附件5:《代维委托表》。

6.1.2.2 实际支付酬金按具体代维量和当月考核得分情况计发,并且最终费用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数。

6.1.2.3 该价格包括了本合同所要求提供服务内容的人工费、车辆使用费、住宿费、餐饮费、移动电话费和工具租赁费等一切费用。

6.1.2.4 代维价格包括零星材料的支出。

6.1.2.5 工程保修期间的维护费用:新建光缆、管道、接入间和一体化设备(均含出局管线)在试运行期间和保修期内的代维费用,在代维单价的基础上下浮10%结算。

6.2代维费用计算

6.2.1各专业(传输光缆线路维护、基站维护、室内分布系统维护、接入机房维护、接入机房维护(含设备)、电缆维护、集团客户维护、普通客户维护、监控值班)月度考核分作为该专业支付代维费用的计算依据。

原则如下:

月度考核分≥95分时,全额支付该专业月度代维费总额

月度考核分<95分时,相比95分每低1分扣该专业月度代维费总额的1%,即单个专业代维月度应付费用=该专业月度代维费总额×[1-(95-该专业代维月度考核评分)/100],专业月度代维费总额=专业代维单价×专业月度代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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