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价标准评分表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价标准评分表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价标准评分表

表4.2.3 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分表

表5.1.3 地基及桩基工程性能检测评分表

表5.2.3 地基及桩基工程质量记录评分表

表5.3.3 地基及桩基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分表

表5.4.3 地基及桩基工程观感质量评分表

表6.1.3 结构工程性能检测评分表

表6.2.3 结构工程质量记录评分表

律师的合同审查要点及质量标准(完整)

律师的合同审查要点及质量标准 律师的合同审查要点及合同的质量标准 长期以来,律师对于合同的审查,除了极少部分是根据当事人的具体要求外,绝大多数都是基于自己的习惯。这种习惯有的出自律师本人对于合同审查要点的理解,或者出于实习阶段执业律师的指导。因而从总体而言,律师的合同审查缺少统一、系统的审查规范。 但合同审查是律师的一项基本业务技能,从律师行业的发展方向看,应当从实践中总结出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法,以便从总体上提高律师合同审查的质量。 一、合同审查的终极目的 从当事人利益的角度进行分析,委托律师审查合同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判断合同是否能够保证自己达到交易目的,以及合同条款是否能够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实践中,大部分的合同审查是为了发现问题并加以修改完善,也有少量的合同审查仅仅是用于为决策提供依据。 为了当事人能够通过合同实现达到交易目的、有效保障权益这两个终极目的,合同必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⑴合同条款能够保证自己一方达到交易的目的; ⑵交易是合法的,或者虽然违法但违法成本在可以承受或可以控制的范围内; ⑶合同条款能够满足自己一方的需要,而且权益是明确、可保障的; ⑷交易的实体及程序问题上没有会导致严重后果的遗漏; ⑸双方的权利义务是明确的,不存在相互扯皮的余地。 基于合同必须具备上述条件,才能达到当事人一方的终极目的,由此可以推导出律师审查合同时的工作要点,这些要点构成了律师审查合同时必须注意的合同内在质量要求。 与此同时,合同是通过书面语言体现的当事人权利义务体系,必须通过一定的技能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通过选择措词、安排结构、逻辑分析等方式表述出来,而且这些表述的质量也会影响到合同的质量甚至影响到当事人的权益,因此也是律师需要审查的内容。这些内容构成了合同的外在质量要求,其中一部分是必需审查的,否则有可能产生与法律缺陷一样的不利后果。而另一部分虽然不是必需的,但从整体质量考虑则也是需要进行审查的。因此这些问题也同样是律师进行合同审查时所必须关注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 ⑴合同的结构安排是清晰、合理的,没有重复及相互交叉的内容; ⑵合同的条款是完备的,没有遗留合同履行中的空白点; ⑶整体思维严谨,任何违约都没有借口或机会可以逃避制裁; ⑷语言表达精确,对于权利义务没有第二种方式可以解释; ⑸版面安排美观大方,条款编排合理,便于阅读和查找内容或引述。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表格释义大全详细介绍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条文说明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CJ94—2008)条文说明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一2008)条文说明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条文说明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条文说明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条文说明 地面辐射供暖木质地板铺设技术和验收规范(WB,T1037—2008)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条文说明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条文说明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CB50300—200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条文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条文说明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一2002)条文说明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Q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条文说明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条文说明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条文说明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条文说明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条文说明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条文说明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条文说明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条文说明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合同执行情况评估(合同执行情况评估表)

合同执行情况评估(合同执行情况评估表) 1 合同执行情况评估 目的 加强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管理与控制,通过对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估,为合格承包商数据库的维护与更新提供依据。 适用范围 公司所签订金额大于10万元且双方权利义务不能即时结清的房屋销售合同之外的的所有合同 职责 3.1 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合同执行情况评估的组织工作。 财务管理部负责非项目类的合同执行情况评估。 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类的合同执行情况评估。 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合同执行情况评估的总结,并负责将评估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 3.2 合同执行部门负责向合同执行评估部门提供合同执行的真实情况,并协助评估部门完成整改意见的落实。 4 内容 4.1原则和方法 1.1 4.1.1金额大于10万元,且双方权利义务不能即时结清的合同均须评估;,,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合同,若有相关部门提出,也应进行评估。 1.2 执行期超过5个月的合同(不包括保修期),应每月进行评估,其他合同则待执行完毕后进行一次性评估,对于主体施工、监理合同要每月进行评估。 1.3 若合同涉及保修的,待合同保修期满后,相关部门要重点针对保修条款的履行进行评估。 1.4 合同执行的评估要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相关部门在进行了实地和技术资料检查的基础上,进行书面、客观的评价,并且进行综合打分(见《合同执行情况评估表》)。 1.5 评估时,合同评估执行部门要对供方承包单位从合同开始执行日到评估日的每次评估得分进行平均,依据平均得分确定供方承包单位是否继续成为合格供方承包商。 2 合同评估责任 合同评估由合同经办部门(合同执行部门)负责组织。

施工质量评定标准

5 施工质量评定 5.1 合格标准 5.1.1合格标准是工程验收标准。不合格工程必须按要求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或验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有:1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2《单元工程评定标准》; 3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金属结构设计图样与技术条件、设计修改通知书、厂家提供的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 4工程承发包合同中采用的技术标准; 5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的试验和观测分析成果。 5.1.2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应按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或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执行。当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处理。处理后的质量等级按下列规定确定: 1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3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及设计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 条文中“处理后部分质量指标达不到设计要求”指单元工程中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一般项目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者,应按4.4.3条的及4.4.4条的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图纸、质检资料、合同文件等是工程施工质量评定的依据。试运行期的观测资料可综合反映工程建设质量,是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依据。 5.1.3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1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 2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内容与SL176—1996相同。 5.1.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1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什么是合同后评价

什么是合同后评价 评价合同执行情况表 合同履行情况,要从周期、安全、质量以及使用的人力和物资资源等方面进行评价。周期就是指工程从开工时间到竣工时间之间的履行情况。安全指施工过程中的设备安全、人员安全、施工场地安全等。质量就是完成的质量。 合同执行情况表 填写说明: 1、每一份合同签订后都应当有一个专门的档案袋归卷,并注明合同编号、对方当事人、执行负责人等; 2、应当将合同原件、本合同执行情况表、执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包括双方往来文件、领导批示文件等)、记录等放入合同档案袋中(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合同原件另行统一保管,并将复印件放入档案袋中); 3、档案袋交由执行负责人保管,并做好详细记录; 4、“合同执行情况记录”最后一栏“是否后续跟进”中,需要后续跟进的打“?”,不需要的打“×”; 5、对于打“?”的项目,应当结合“达成情况”、“ 有无遗留(争议)问题及解决方案”等栏目内容做好后续跟进。 篇二:合同履行情况评价 解读国企的合同履行监督制度 随着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得到了不断加强。但目前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依然普遍存在重 签约审查、轻履约管理的现状。 对企业来讲,签订一个高质量的合同只是良好的开端,合同的履行才是真正重要的环节。合同履行过程往往较长,期间需要合同双方或者多方的配合,这不仅需

要在合同中详细约定相关细节,更需要合同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的约定做出补充或者修改。在以往的合同管理中,一般只片面重视合同订立审查管理,而疏于对履约的监督管理,产生严重的合同纠纷隐患,导致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甚至效益流失。因此,为保障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重视履约管理。这样不仅能及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现合同的目的,而且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能够有理有据,不至于陷入被动。合同履行是指合同依法订立生效后,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和履行地点,互相协作并用最经济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使该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得以全部终结的整个行为过程。履行异常指没有按合同约定进行履行的情形,又分为情势异常和人为异常。情势异常有合同变更和合同解除二种形式。合同变更指合同订立后,因为当事人的协商或法定原因而将合同部分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情形。合同解除指合同成立后,基于双方协商一致或者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情形。人为异常指出现合同一方违约、履行不能等情形,是一种完全人为违约情形。 概括来讲,合同履行监管实质上就是对合同履行异常的一种监 督和管理。合同履行监管的主体是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或合同管理员,监管的内容是合同履行与合同约定的符合性,监管的对象是合同履行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合同履行监管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例行管理,一种是检查监督。 例行管理是将监管主体审查处理合同履行异常情况和审核合同履行情况嵌入合同管理业务流程,使其成为管理必经环节的一种监管方式。具体方法有情势异常管理、人为异常管理和审结管理三种。 情势异常管理。当合同履行出现情势异常,我方或对方当事人提出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监管对象须将异常情况、原因分析、初步判断及拟处理意见等形成合同变更或解除申请,报经监管主体审核后予以处理或实施,变更或解除协议经监管主体审核后签订。合同当事人产生变更或解除合同诉求,往往是因为发生不可抗力或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目录 0、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0 0、前言-------------------------------------------------------0 1、总则-------------------------------------------------------0 2、术语-------------------------------------------------------0 3、基本规定----------------------------------------------------0 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0 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0 6、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0 7、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0 8、附表B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0 9、附录C 室外工程划分-----------------------------------------0 10、附录D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 11、附录E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0 12、附录F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0 13、附录G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0 1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0 15、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0 16、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0 17、本标准用词说明---------------------------------------------0

施工评分标准及评分表

满城新世界三期B区9#、10#、25#、27#综合楼工程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工程招标编号:MSGZ2011-2) 评标事宜 一、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 (一)依据七部委联合发布的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建设单位评标成员为三分之一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库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三)技术经济专家由招标人从专家库随机抽取. (四)评标委员会名单在开标、评标、中标人确定之前保密。 二、评标原则 (一)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对投标人的投标书进行认真的审查和评议。 (二)评标过程和内容保密,不得向与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泄漏评标过程和任何情况。(三)投标人直接或间接向评标委员会每一位参加评标的评委、工作人员施加影响,将导致取消该投标人的评标资格和中标资格。 (四)评标委员会每位委员在评标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独立评标,记名打分,并在自己的评价结论上签名,对自己的评价结论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详细评价采用数值表示评价意见,全体评委所打分值去掉一个总分最高分,去掉一个总分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委员会的结论。 (六)凡是用定性描述评价意见的,由评委会统一讨论另行制定办法。 (七)根据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向业主提供评标报告,评委通过后办理签字手续。(八)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三、评标程序 (一)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执行。 (二)评标委员会交回所有资料,评标委员会解散。 四、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江 苏 省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DGJ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32/TJ04-200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优质建筑工程质量 评价标准 Evaluating criterions for High Quality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2004年7月12日发布 2004年7月12日实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江苏省建设厅 审定 发布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科(2004)234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发布《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建工局,省有关厅、局(总公司): 由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等单位编制的《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经审定为江苏省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编号为DGJ32/TJ04—2004,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站组织印发。 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抄报:建设部 抄送: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厅有关处室、站。

前言 为了能够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准确评价,根据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计(2003)第268号《关于下达2003年建设系统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的通知》文件精神,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组织专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配套验收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写了《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该标准主要内容是对优质结构工程和优质单位工程的评价,是我省工程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编写过程中,编写组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总结了省内外的工程质量管理经验,广泛征求工程施工、监理、科研、设计、管理等相关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次集中讨论、修改完成,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5章,主要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优质结构工程;5 优质单位工程。 请各单位在本标准的执行过程中,结合工程实际,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完善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反馈至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南京市虎踞北路10号3幢5楼,邮编21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本标准参编单位: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 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本标准编写人员:陈继东 刁爱国 蔡 杰 张大春 金孝权 毛龙泉 陆金方 贡浩平 沈北安 张以建 王 刚 路宏伟 参编人员: 陈惠宇 沈中标 胡全信 张怀诚 冯 成 姚宗勤 张召应 冯华明 朱 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一、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二、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

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总体质量评价

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总体质量评价 1.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清晰与平衡程度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清晰明了。承包商的主要义务:承包商向业主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业主的主要义务:业主向承包商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业主、承包商的各种权力与义务在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尤其)中有着详尽的叙述,如数量、质量、时间的较清晰的描述。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比较平衡、公平,较少有对于任何一方过于苛刻的条款,基本上,一方的权力对应的是另一方的义务,反之亦然,且这种权力和义务符合公平、平等的契约精神。 2.合同管理程序完善程度 本合同在开工与暂停施工程序、工程变更程序、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程序、工程索赔程序、争议解决程序、竣工验收程序、合同解除程序、质量检验与验收程序等合同管理程序方面较完善完善且操作性较强。 3.本合同合法性方面 由于该合同是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尤其注重合法性的审查。难能可贵的是在廉洁协议上着重笔墨,对于当前我国基建项目中的腐败问题有很好的预防和针对性。本合同合法性方面无缺陷。 4.合同风险分配情况

关于不可抗力、施工安全、违约、索赔和争议、担保、保险等方面专用条款(尤其)和通用条款都有详细的规定,这些条款几乎涵盖了合同风险的所有方面,具体的情况的可以在本合同的相关章小节得到反映,此处不再赘述。但在关于不可抗力的判断标准、等级、种类没有规定具体化,只是在专用条款规定按照国家标准,但国家标准忽视了工程所在地的特殊地理环境和本工程自身的独特性,这是不甚合理的,通过本合同中可以看出业主对于不可抗力的关注度还是不够。除此之外,双方对合同风险预防和控制、减小、转移方面都给予高度重视。本合同的风险分配同时参考了可预见风险分配原则和可控制风险分配原则,较公平、合理,有利于减少双方矛盾,为整个工程的实施带来会较大便利。 5.合同缺陷与漏洞情况 本合同采用标准格式,包含完整的合同文件格式,即合同协议书(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廉洁协议、工程质量保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工程量清单、辅助资料表、技术规范和图纸,说明合同各方当事人都有较高的素质及管理水平。使用标准合同文本能够较有效避免合同缺陷和漏洞。本合同对适用标准、规范做了针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详尽的枚举,共达31部国家、行业、省市的规范、标准,这种态度非常值得学习。但同时该合同有些条款出现表达含糊不清,过于笼统和概念化,全部照抄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而不针对性的加以修改的现象,这也潜在着合同的履行风险。本合同,目前,尚未发现有重大的合同缺陷和漏洞。 6.合同条款完备情况 本合同较大的缺憾是对承包商的激励措施不足,合同中只有题目式的概括,没有具体

施工单位考核管理办法和评分表

XX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考核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 目录

一、目的 二、适用范围 三、考核条款相关主要工作内容和要求 1、项目组人员配备 2、施工准备 3、安全、文明施工 4、质量控制 5、进度控制 6、工程资料及档案管理 7、工程分包的管理、配合 8、竣工移交 9、配合情况 10、廉政保密 四、考核管理办法 1、执行考核单位 2、考核维度及评分表 3、考核内容、权重、评定等级 4、考核结果应用 五、其他

一、目的 为全面提高施工单位的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杜绝工程事故,规范工程管理,使工程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工程建设施工单位管理。` 三、考核相关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1、人员配备 1.1 项目组织架构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周内向监理单位报审项目组织架构、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名单,报监理单位审核后呈建设单位。 1.2人员执行力 项目管理人员具备良好的工作态度、沟通协调能力和较高专业水平,按时参加工程例会,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楼宇发开商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组织,及时响应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排的紧急工作,接受监理和建设单位的考评。 2、施工准备 2.1设计文件会审 认真审核收到的初步设计文件(图纸),按时参加设计文件(图纸)会审,在设计文件(图纸)会审前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反馈设计文件(图纸)中发现的问题及修改意见和建议,避免因设计文件(图纸)问题造成施工困难或须变更设计等。 2.2外部报建手续

及时办理进入XX区施工所需的入园施工手续、占道许可证以及路政、交警、边防等部门要求办理交通疏解的其他有关证件。根据设计情况及施工需要,结合XX建设工程管理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开工手续及相关工程施工许可证。 2.3资源准备 2.3.1施工准备阶段组建项目经理部,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配备齐全的办公设施、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等,并配合监理单位检查所列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等资源配备情况。 2.3.2施工阶段根据确定的施工内容和各专业、各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力量、工具、仪器、车辆和材料准备就绪。确保后续不因以上资源供应不及时或分配不合理等原因造成施工进度延误。 2.4前期资料报审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施工进度计划》、《工程开工报审表》、《安全生产报审表》等文件提交监理公司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通信管道工程安装铺设、通信光缆工程安装铺设、装修工程施工等专项施工方案。 乙供材料采购必须收集材料合格证及材料检验报告等证明材料,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报审表》附合格证明文件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审核。 3、安全、文明施工 3.1危险源识别 专项方案和进度计划编制前,应对现场存在的所有管线、构筑物、邻近建筑物、交通道路、古树名木等作进一步的调查、了解和排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是对2001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重要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 (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

(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 (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3.0.4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适当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执行本条规定时,必须严格控制,避免随意。监理工程师应掌握以下几点: 1、必须符合专业验收规范要求,《统一标准》只提出允许调整的原则,至于哪些可以调整,如何调整、频次降低多少,应按专业验收规范根据具体项目确定。 2、保证抽检试验科学合理,应由施工单位根据材料、设备的进场批次和使用情况,编制具体试验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施工

土建施工工程质量标准

施工工程质量标准 压缩机施工土建是整个工程的一小部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就要从建筑整个工程系统来评定。石油化学工业部颁发的《油气田建设工程质量验证评定标准》是根据国家建委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决定标准》,并参照各油气田现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办法制定的,检验项目决定标准依据: 1、国家建委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决定标准和施工及验 收规范 2、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3、石油化学工业部颁发的《油气田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划分: 一、建筑工程: 1、分项工程:是按建筑工程的主要工种划分的,例如:土方 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整体式和装配式结构混凝土工 程、抹灰工程、卷材屋面与卷材防火工程等。 2、分部工程:是按建筑的主要部分划分的,例如:地基及基 础工程、主体工程、地面工程、装饰工程等。 3、单位工程: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筑工程是一个单位工 程,例如:一幢厂房、车间和非金属罐等的建筑工程、民间 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是一个单位工程。例 如:一幢办公楼以及其中的管道、电气和通风工程等。 二、安装工程:

1、分项工程:是按用途或输送不同介质与物料以及设备划分 的,例如:油、气、水、热力、压缩空气等管道、电力变压器、贮罐、容器、分离器、槽、箱、金属结构件(梁、柱、梯子、栏杆等)的单体或成组(套)的预制与安装,泵类,通讯,空气压缩机等。 2、分部工程:是按照安装工程种类划分的,例如:泵站,工 艺管道,电气工程,电讯工程,采暖通风,仪表安装等。3、单位工程:工业建筑或构筑物的安装工程是一个单位工程, 例如:一幢房子,一座泵站,一座变电所等的安装工程。 工程质量等级分类:工程质量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 合格:指工程质量符合《油气田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或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者。 良好:指在合格基础上,工程质量达到部标和国标的优良要求者。

合同执行情况评估

合同执行情况评估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合同执行情况评估(合同执行情况评估表) 1 合同执行情况评估 目的 加强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管理与控制,通过对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估,为合格承包商数据库的维护与更新提供依据。 适用范围 公司所签订金额大于10万元且双方权利义务不能即时结清的房屋销售合同之外的的所有合同 职责 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合同执行情况评估的组织工作。 财务管理部负责非项目类的合同执行情况评估。 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类的合同执行情况评估。 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合同执行情况评估的总结,并负责将评估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 合同执行部门负责向合同执行评估部门提供合同执行的真实情况,并协助评估部门完成整改意见的落实。 4 内容 原则和方法 4.1.1金额大于10万元,且双方权利义务不能即时结清的合同均须评估;,,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合同,若有相关部门提出,也应进行评估。 执行期超过5个月的合同(不包括保修期),应每月进行评估,其他合同则待执行完毕后进行一次性评估,对于主体施工、监理合同要每月进行评估。 若合同涉及保修的,待合同保修期满后,相关部门要重点针对保修条款的履行进行评估。

合同执行的评估要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相关部门在进行了实地和技术资料检查的基础上,进行书面、客观的评价,并且进行综合打分(见《合同执行情况评估表》)。 评估时,合同评估执行部门要对供方承包单位从合同开始执行日到评估日的每次评估得分进行平均,依据平均得分确定供方承包单位是否继续成为合格供方承包商。 2 合同评估责任 合同评估由合同经办部门(合同执行部门)负责组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二、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已经开始执行了,为此向广大同行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填写范例与指南》的学习。 土建部分检验批划分方法 检验批的划分参照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如下:1.地基与基础(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和边坡等子分部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如果工程量很大或者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中要求分段施工的,可以按照施工段划分。1 )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和细部构造防水工程应按结构层、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2 )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工程应按隧道区间、变形缝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3 )排水工程和注浆工程应各为一个检验批;4 )各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细部构造应为全数检查,其他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2 .主体结构(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的检验批应按照施工段划分,其中钢筋原材应按照进场计划划分检验批。 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 2 )不超过250m3砌体; 3 )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3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中规定如下: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 4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6-2010 中规定如下:单层铝合金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多层铝合金结构安装工程应按楼层或施工段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铝合金空间网格结构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铝合金面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轴线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铝合金幕墙结构安装工程应按下列规定划分检验批: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 500㎡~ 1000㎡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应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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