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管理标准

国电XX发电有限公司

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的有关定义、职责、以及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的作业程序、报告和记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职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合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护法》

国发[1987]1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护条例》

电办[1996]577号《全国电力行业尘肺病防治暂行办法》

1988年4月20日卫生部颁发《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87)卫防字第60号《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电安生[1994]227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1984] 劳人护第27号《关于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

《甘肃省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有毒有害作业

指在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最高允许浓度的作业场所进行的作业。

职业危害因素

指在工作场所中存在有各种有毒有害的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对健康有害的因素。

职业病

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受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由国家以法规形式规定并经国家指定医疗机构确认的疾病。

防护措施

为避免职工在作业时身体的某部位误入危险区域接触有害物质而采取的隔离、屏蔽、安全距离、个人防护等措施或手段。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由国家认定的,在易发生伤害及职业危害的场合供职工穿戴或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等)。

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集体防护用品(如安全网、排风扇等)和个人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手套等)两类。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职工在生产过程中避免或减轻各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而配发的个人随身穿戴的用品,是企业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预防性的重要措施。

健康档案

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在定期健康体检后收集的体检原始资料进行归档,以备查阅的个人材料。

4 职责

4.1 人力资源部:是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a) 确定职业危害作业的工种和岗位;

b)组织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从业前的体检和定期健康体检;

c)制定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保健标准,审核保健费的发放;

d)为职业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

e)制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负责发放审核及质量监督。

4.2 安全监察部:

a)负责组织制定改善劳动条件、治理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对防护措施的落实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b)负责进行工作场所有害、有毒物质的日常监测和数据上报工作。

c)参与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选定工作,监督检查集体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

4.3 医务所:

a) 配合做好从事职业危害人员从业前的体检和健康检查;

b)负责受检人员健康体检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

4.4 工会办公室:

a) 宣传国家对企业职工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加强个人配发防护用品目的意义的教

育,增强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自我保护意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b)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和使用情况,保护职工使用防护用品的权利。

4.5 领用部门:

负责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集体防护用品使用的申报、领用、维护、管理和使用监督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领用。

4.6 物资管理部: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的采购、入库、保管和发放以及劳保用品的质量监督工作。

5 作业程序

5.1 策划

5.1.1 职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的目的和原则

通过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实施职业病防治、健康保健、建立个人健康档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发生,保护职工的健康及相关权益,确保职工在职业活动中身体健康。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5.1.2 保健、防护待遇及健康体检的有关规定、要求

——保健待遇应执行以下的规定与要求:

a) 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保健待遇。保健待遇分甲、乙、丙三个标准;

b) 除从事放射工作人员按月享受保健待遇外,其余从事职业危害人员均按实际接触天数计发保健费;

c) 保健费以现金形式在每月工资中发放,不得以其他实物形式替代;

d) 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在健康体检、住院检查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照常享受保健津贴;

e) 从事放射工作人员保健休假,按公司考勤管理标准执行。

——防护待遇应执行以下的规定与要求:

a) 根据安全生产和职业性危害作业的需要,按照工种,劳动环境和条件,发给职工个人具有防护能力的用品,防护用品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b) 对从事特种劳动作业的职工,根据作业环境、性质特点及需要,为职工个人配发特种防护功能的用品;

c) 对在易燃易爆易烧灼及有静电的生产作业场所的职工,禁止发给或使用化纤织物的个人护品;

d) 企业配发给职工的防护用品,不是职工的福利待遇,应正确穿戴和使用,不准用劳动防护用品换取其他物品,不得转让、转卖他人;

e) 严禁将防护用品折合为现金发给职工或由职工个人自行购买防护用品;

f) 为职工购置和配发的防护用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

g) 严格控制劳保费用的支出,不得任意提高发放标准和扩大或缩小发放范围。

——健康体检应执行以下的规定与要求:

a)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应体检合格;

b)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c) 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按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体检;

d) 对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应安排治疗,对确认不宜从事原工作的,经医生鉴定和主管领导批准,由人力资源部调换工作;

e) 对患有职业病的职工疗养周期规定如下:尘肺Ⅰ期患者疗养周期为两年;Ⅱ期及Ⅲ期患者疗养周期为一年。

5.2 执行

5.2.1保健的发放

由各生产执行部门配合人力资源部按照5.1.2的要求编制发放的范围和标准(见附录A),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按规定的发放范围、发放标准、发放期限及时发放。

5.2.2防护用品的发放

——由人力资源部按照5.1.2的要求组织编制防护用品发放的范围和标准(见附录B),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按规定的发放范围、标准、期限及时发放,各部门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防护用品的发放工作。

——职工个人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毛巾、手套、肥皂等消耗性用品除外),由部门填好领料单,人力资源部审批并录入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库,物资供应部门凭审批后的领料单发放,部门事务员负责统一领取、调换,职工个人不得直接向劳保库房保管员要求调换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确定的劳保费用计划按季度编制。

——防护用品的发放变动工作应执行以下规定:

a) 职工内部调动以人力资源部通知单为准,从调动次月起按新岗位的规定标准发放。对于防寒服、工作服、防护鞋等使用年限较长的防护用品,岗位变动时使用年限已超过原岗位标准一半时,按新岗位使用年限执行;

b) 调离本公司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价值在20元以上的均需按使用年限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折价,本人一次性向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交清余值费,方可办理离厂手续;

c) 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按规定的项目和期限使用,凡职工个人丢失、损坏的一律不予补发,凡属借用或公用的防护用品,应折价赔偿;

d) 脱产上学、离岗休养、外借等人员自脱离岗位之日起停发防护用品。职工因种种休假脱离岗位在一个月及以上者,由所在部门考核,停发手套、肥皂、毛巾、口罩等消耗性防护用品。

5.2.3 健康体检工作的开展

由人力资源部按照5.1.2的要求负责编制健康体检计划,明确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体检内容等,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配合。

5.2.4 职业病患者的治疗与工作安排

人力资源部依据职业病诊断证明等资料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治疗,职业病患者应主动配合,遵守人力资源部和医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非治疗期间的工作安排由人力资源部视具体情况报请主管领导后予以明确。

5.2.5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制订与执行

安全监察部按照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制度于每年年初制订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5.2.6健康档案管理

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职工个人健康档案,每年整理、装订一次,并负责健康档案的借阅、管理工作。建立健康档案的范围:

a)新录用的人员;

b)工作人员定期体检;

c) 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

d) 职业病患者;

c)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健康档案移交新单位。

5.3 检查

5.3.1检查要求

——按照职责分工,各部门对所分管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实施。

——由公司主管领导对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的管理绩效进行检查。

5.3.2考核

——由检查人根据公司经济责任考核管理规定提出考核意见。

5.4 改进

5.4.1 纠正及纠正措施

——每季度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并通知物资管理部在下一季度发放时进行纠正。

——由人力资源部对存在的问题依据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责任部门进行纠正。

5.4.2 预防措施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必须由人力资源部开出的领料单为依据,物资管理部方可发放;——各部门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应进行登记并实行发放签字手续,避免差错;

——定期(每半年)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发放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准确掌握发放数量和费用

使用情况。

6 报告和记录

7 相关/支持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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