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儒家思想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儒家思想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儒家思想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儒家思想对中国文化的影响很深,几千年来的封建社会,所传授的不外.传统的责任感思想,节制思想,和忠孝思想,都是它和封建统治结合的结果,因此,儒家思想是连同我们当代在内的主流思想。

积极方面:

(1)重视教育,并且创造”因材施教”等教学方法,在教学上注意个性差异,善于启发教学.可以说教学经验很丰富。

(2)注重道德,礼教,仁义,要求自觉遵从真和善,这一方面比上欧洲西方国家的宗教和神论思想不知道进步多少倍,是典型的人文主义,以人为本,而不是追求虚无缥缈的偶像和神.

(3)思想上善于辨证思维,重视自然的农业,重视经验,认为自然秩序是人类理性的根源,而人类的理性又是人的自然权利的依据.提倡”以农为本”,是符合中国古代的实际资源情况的重农思想。

(4)提倡以“礼”治国,“伦理政治”思想.如果说西方文化是“智”型文化,那么我们中国文化就是”德”型文化,这一德型表现在政治上,也有积极的一面:忠于国家,抵御外来侵略,刺杀暴君,直谏犯上。很了不起的民族精神!

儒家思想的消极方面:

(1)不重视农业生产知识的传授,不重视科学知识的学习,强烈的政治目的,孔子就是倾向于参政的。

(2)不重视逻辑,一味重视经验,叫做”经验理性”,使逻辑推理和深刻解释事物的规律的理论没萌芽,不如西方人那么追根问底,以至产生理论和学说。

(3)强调个人服从群体,压抑了人的个性.漠视性格,思想大统一.造成国民愚忠愚孝,道德和责任标准压制了人的创造性,这也和历代帝王的意志合拍,被其利用,成为统治阶级的思想武器。

(4)伦理关系凝固化,绝对化,三纲五常,家长专制,成为人身压迫,精神虐杀,制约着全民族的思想方式和生活方式,成为历史前进的阻力。

总之,儒家思想的两部分――圣人的主观思想和客观政治论,即“内圣”和“外王”,(王的意思是治理,统治的意思),都对我们民族的思想文化产生巨大的影响.即使是当下,我们也无法走出它的圈子多远.它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我们应如实客观的正视这个问题。

比如,在我们现代的教育中,儒家的教育方法还是很有用的.”因材施教”“诲人不倦”“温故知新”等等。

浅析儒家思想对中国历史的负面影响

“仁”是儒家思想中的重量级元素,它以“爱人”为基础,儒家的伦理思想即由其发展而来,但它与封建宗法等级制是相互制约的,这就显示儒家伦理思想的二重性。儒学最初便明确了君臣、父子、夫妇等伦理关系,经汉代董仲舒“三纲”、“五常”的加强和宋明理学的进一步巩固,更上一层楼,完全迎合封建统治阶级的心意了。民国初年,某报上刊载了一篇报道,大意是某妇人在其夫死后亦跳崖寻夫去了,以完成她的贞烈人生。该报非但没有对此种行为提出异议,而是对此列妇的行为大加褒扬,称赞她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鲁迅曾深刻的揭露出,辛亥革命后封建专制表面上没有了,单家族制还活着,封建礼教还活着。由这篇报道,也可以管中窥豹,略见一斑了。

“托古改制”是儒家政治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凡事要“托古”似乎成了中国古代多数政治家的习惯。一位外国学者曾经把中国封建社会朝代的更迭比做一个立方体的翻转,只是换个面而已,其外表与内涵还是一如既往。一个封建王朝建立

后,极少有革命性的创新举动,而是效仿前人,依样画葫芦。到了近代,某些政治家的习惯还是没有改,上演了“复辟”、“称

帝”的闹剧。而历代改革者也很难越过“托古改制”这条思想鸿沟。在中国历史上,有很多这样的场面:一批白发苍苍的元老级大臣跪在金銮殿上,声泪俱下,甚至以头抢地,高呼:“祖宗之法不可变~”于是,改革者或被贬官,或被罢职,或被杀头,而且以最后一种结局居多。我们说人民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在中国历史上,动力不足的问题显得非常严重。这与儒家思想中的愚民政策不无关系,其主张“上智下愚”,“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历届朝代的改革运动,仿佛只有改革者再摇旗呐喊,而很少得下层民众的支持,这会令人想起一幅图景:“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到了近代,我们被列强用枪炮打开了国门,资产阶级曾试图改变中国的命运。百日维新以失败告终,戊戌六君子被处以极刑,京城里的人对此事大多持观望态度:京城以外得百姓也只是把此事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这与法国大革命时巴黎市警钟长鸣,巴黎市民武装起义保卫革命果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有人说,任何革命有其轰轰烈烈,也有其蓄积的过程。不错,历史在螺旋式的上升,波浪式的前进,可是中国历史的封建专制为何长达两千年而且其影响至今余波未尽,我们在分析历次改革或革命失败的原因时,总是归纳出来条条框框。当然,失败是多方面原因作用的结果。哲学上讲,内因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根本原因就在我们民族思想的内部。

“复古”思想的影响不仅仅表现在政治上。八十年代前后,朦胧诗初登中国诗坛令文学界惊骇万状,它与四人帮的“批林批孔”儿歌不同,也与某一时期流行的“头上,焊火喷光;脚下,风铆铿锵”的鼓动诗不同,是一些习惯传统的人大为恼火,非议纷纷。有人说它是四人帮毒气在诗坛上的一种折光,是解放潮流中一个倒转的旋涡,是新生婴儿身上一个可恶的脓包。这些在今天看来另人发笑的评论深深折射出我们对待新生事物的态度。看到新生事物,便视之为异端,而古代的东西都

是好的。有时,一个目不识丁的文盲都会感慨:在李世民时代,“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于是就有一种普遍的说法: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古代的文献备受推崇,很多人儿时就了解“四书五经”,遇到了新问题,总喜欢到古书中去寻找答案,这种模式严重抑制了中国人创新思想的发挥。

实际上,一个民族的生存与发展,关键在于推动“学问”的精神思想而不仅在于精神。秦始皇焚书坑儒之后,文明几近断绝,汉继秦火之余,遍地书灰,终能建成民族史上光辉的一页。唐宋以后,所有典籍都被仔细收藏,而汉民族的境况却是每况愈下。有人以唐为强,可是唐代京师三陷,天子四迁,何以谓之强呢,无数史实证明:我们过于重视“音乐”而忽略了“体育”。

有人说儒家思想像粮店,不能批,否则我们就没有饭吃。为什么不能,中华民族的心弦难道如此脆弱吗,儒家思想博大精深,它的积极因素塑造了中华民族某些优良传统和品质,陶冶了一带又一带中华儿女,这些都是正确的。可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带着情绪化色彩来看待这一问题。过去的历史,留给中国人的决不仅仅是那些厚厚的史书,可怕的是留在中国社会中的不良习气,留在中国人心中的毒瘤思想。过去塑造了我们,我们又续写着未来。以前,我们对待什么事都是浮于表面,所以“前车翻了千千万,后车来了也亦然”。一位著名的文化人类学家说过:“现代化的关键在于思维模式的转换。”历史已经跨入二十一世纪,我们是不是本着对历史,对民族负责的态度,让人民去真正的认识儒家思想。

儒家思想对现今中国的影响和作用

儒家思想对现今中国的影响和作用 儒家思想自北宋经朱熹的推崇而发展成为中国正统思想之日起到我们生活的今天已经过了几千个年头了,但是在当今社会儒家思想并没有逐渐的淡出公众的视野反而对于今天的中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对中国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进作用。不论是在思想文化上还是伦理道德层面上,儒家思想都给予现代社会深刻的启发。 1、儒家的仁政思想及道德观念对构建和谐社会有巨大作用 “仁政”学说是贯穿于儒家思想的核心,其“敬得保民”“仁政爱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等仁政理念的变革和发展对社会的安定、和谐的构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儒家思想的精髓在于它的社会伦理思想,而这种社会伦理观正是基于从国家统治阶级的高度期望出发将人们现实生活中的行为规范用通俗的语言或道德意识加以规范以此来实现社会的统治和管理。抛开阶级意识而言,这种社会伦理对社会的有效管理还是可以起到很大作用的。 儒家的一些思想在当今社会被奉为一种准则,如:“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舍生取义、见利思义”的生死道义观,“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其志也”的坚毅品质,“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的探索精神,“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孝德,“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的修身观,“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的求实精神,“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高尚品格,以及“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的忧患意识等对于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和公民意识和责任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儒家思想认为“自然”是一个“和谐”的整体,主张“自然的和谐”“顺应自然”“天人合一”,主张人不能违背自然规律和法则,强调对自然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从而达到生态平衡,这种思想对于现在社会的资源保护、合理利用以及可持续发展有很大借鉴意义。 现代社会以儒家思想中“仁政”“民本”“人与自然和谐”“五义”等观点为基础结合时代发展需要而提出的“八荣八耻观”“科学发展观”等无不凝结着儒家思想的精华。儒家思想在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中,在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日益发挥着重大作用。 2、儒家思想对促进统一、和平有现实意义 儒家思想充满了统一、和平理念。孔子在那个时代就提出:“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礼崩乐坏。”今天,“大一统”思想逐渐演化成一种民族的心理定势,那就是国家的统一才能保障社会的安定。而正是这种牢固的心理定势使我们在历史上多次战胜分裂,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儒家思想所提倡的“和而不同、和为贵”“四海之内皆兄弟”的主张在当今社会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方面仍然发挥着积极作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及中国现时期的外交政策都可溯及到儒家思想中的处理国家之间关系的准则。儒家文化的这种思想对民族与民族、地区与地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的调整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大一统”思想的指导下国家的暂时分裂或分离会实现统一,和谐与发展的国际社会一定能够实现。 3、儒家思想对选拔人才的影响 儒出身于“士”,在儒家看来作为一名“士”的最基本的条件和责任就是:

印度佛教对中国的影响——论文

印度佛教传入中国后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摘要:佛教(Buddhism)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其全名为佛陀教育,是释迦牟尼佛对九法界众生至善圆满的多元文化社会教育。由公元前6-前5世纪古印度的迦毗罗卫国(今尼泊尔境内)王子所创。广泛流传于亚洲的许多国家。西汉末年经丝绸之路传入我国[1]。传入中国后得到广泛的传播,在两晋南北朝时期达到鼎盛时期。佛教对中国的影响,不仅是其信徒众多,更表现在其对中国文化等方面的影响。本文从中国佛教的来由与发展,佛教的特点与思想以及佛教对中国文化等方面的影响做一个简要的概述。 1.中国佛教的来由与发展 佛教,它于公元前六世纪晚期产生于古印度,自汉代传入中国,至今已2000年两汉之际。中国佛教虽然与印度佛教有渊源和继承关系,但佛教传入中国后,就逐步结合中国社会历史的特点,接受着中国思想和文化的影响和改造,然后才得到广泛的传播和发展,并产生了大量不同于印度佛教的精神和新面貌,成为中国最重要的宗教之一。也成为中国文化思想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佛教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是汉代佛教。此期佛教刚传人中国,以佛经翻译、解说、介绍为主,所以,这个时期可以说是佛道时期。 第二个时期是魏晋南北朝佛教。此期佛教被大量翻译,中国僧侣佛学论著纷纷问世,般若学出现了不同学派,民间信仰日益广泛和深入。此期,佛学受到了当时玄学的影响。所以,这个时期可以说是佛玄时期。 第三个时期是隋唐佛教。此期,是佛教的全盛时期,也是它中国化的时期。这时期翻译过来的佛教典籍已极为丰富,随着政治的统一,经济的发展,文化交流融合趋势的加强,佛教得到空前的发展,创立了不少新宗派。隋唐佛教的特点是系统性、宗派性。 第四个时期是宋元明清佛教。此期的佛教由盛转衰(主要指汉族地区),佛教与中土固有文化和民俗进一步融合,在民间信仰上树立了广泛而牢固的基础,但并无新的宗派产生,主要是禅宗还在流传,其次是净土宗。在理论方面也无创新,主要是证明佛教理论与正统的儒家思想不违背,提倡三教融为一体,表面上

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影响

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影响 宗法以血缘为纽带,一个典型的宗法制社会中,所有的人都按照血缘关系的远近,被组织在一定的亲属集团如家庭、宗族之中。以血缘关系结成的家是社会的基本细胞,而家的无限扩大便构成国,它同样是宗法性质的。 中国古代社会又是等级制的社会,即所有的人都按其所处社会经济地位被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并依等级的高低卑尊分享政治、法律上的权力。宗法社会是一个以维护尊卑伦常为要义的等级结构,而等级特权既是宗法制的产物,反过来又促进和巩固宗法制度。宗法等级特权观念扩展和渗透到社会关系的各个领域,司法领域尤然。 梅因:“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这里所说的“身份”是指个人对父权制家族的依附关系。在以身份关系为基础的社会里,身份是一种先赋的、固定不变的条件。人们一旦获得了某种身份,也就意味着他获得了与此种身份相适应的种种权利。而“契约”则是民事主体自主地设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协议。在以契约关系为基础的社会中,个人可以通过签约为自己创设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合意,其本质是平等、自由。“从身份到契约”标志着个人不断地从血缘家族团体束缚的身份化状态中解放出来,进入由自由契约所规范的人格状态。中国法制近代化的演变,正是一种从家族本位为核心的身份法向权利本位为核心的契约法转变的过程。

民事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社会活动,民事法律制度、理念是人们在长期生活中逐渐形成的一种惯性行为方式、思维方式。作为规范人们日常生活法律,与其他法律相比,民法与人类社会、经济生活的关系最为紧密。由于民法与社会生活的特殊关系,民事法律制度、理念的形成往往与一个国家的社会文化、习俗密切相关。 与儒家思想相关的民事法律制度: (一)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影响 离婚的家族本位思想。离婚在古代也称做“绝婚”,即断绝二姓姻好的意思。中国古代的离婚大抵有两种形式:法定弃妻、强制离婚,协议离婚。“七出”虽是丈夫弃妻的法定离婚条件,但其基本精神仍是从家族利益出发的。“义绝”,是指夫妻之间的恩义已绝,因此法律规定这种婚姻关系必须解除。如果这种婚姻不自动解除,国家就要强迫解除并给以惩罚。最早见于唐律,《唐律·户婚》规定:“诸犯义绝者离之,违者徒一年。”发生义绝的情况都是亲属间互相侵犯的行为,强制离异仍然是以家族为中心,为维护封建伦常观念和封建家庭秩序而设的。 (二)对继承制度的影响 中国古代的“继承”一词,不单纯是指财产继承,还包括身份、地位的继承。继承也不仅仅是一种权利的承继,还包括祭祀祖先、延续宗族血脉的义务承担。古代以宗祧继承制度为主,财产继承附见于

儒家文化对中国的危害与影响

儒家文化对中国的危害与影响 儒家认为“孝亲尊师”是做人的根本. 儒家思想,核心是“仁”。 儒家思想之精华——仁、义、礼、智、信,此五常正是治疗现今人伦道德衰微,人情 疏离,社会冲突的一剂良药.,所以儒家文化受到中国多数人的认可和尊重. 但综观历史,我们可以明显的发现:凡是儒家文化被削弱的时候,国家必 定强盛;凡是儒家文化发展到最强大的时候,国家必定蠃弱. 所以儒家文化在为中国带来利的同时也带了对中国的危害. 儒家文化对中国的危害: 一,从历史分析: 春秋战国时期,鲁国实行儒学制国,结果国家不但没有强盛,反而很快被灭.西汉武帝以前,没有实行儒学,实行了黄老学说,国家逐渐发展。到了汉武帝时期,刘彻为了对付匈奴,采用了加强集权,这个时候儒学站了出来,他们 的投机获得了君主的欣赏,从此以后,儒学更是时时刻刻的鼓吹君主,一直持 续到毛泽东的批孔。西汉的灭亡可以看做是儒家同法家斗争的结果,在整个西汉,法家是有一定地位的,所以西汉时期,国家很强大…………… 明朝,儒家学派再次加强,明朝被灭是必然的; 清朝,前期,儒家学派并不完全被满族统治者所接受,所以政治比较清明。后期统治者也把儒家当成了制国之宝,结果不用说了,灭亡。 民国,乱世,儒家自然被削弱。 新中国,儒家被毛泽东强力打压,被削弱。 二、从儒家文化的本质分析 儒家文化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君主文化,他们推行“君权神授”,皇帝为上 天之子。皇帝自然喜欢的不得了,儒家自然获得地位。可以这么说,儒家文化 一直试图通过拍君主(统治阶级)的马屁,获得君主的欣赏并接纳,同时获得 自己的地位和利益,再者可以宣扬自己的儒家道义。 儒家文化是一种典型的人治文化,他们是在维护自己文化的同时,宣扬和 其它文化共存,具有很强的包容性。 儒家文化是一种懦弱文化,儒家学派大大的培养了背叛者,从历史来看, 往往会发现更换朝代时,新的朝代很快的被儒家文化所认同,它需要获得新的 君主的支持。 儒家文化是一种典型的自我安慰和精神胜利的文化,这是这种文化最大的 弊端,他们总是可以在失败中寻找到胜利的果实,至少是在精神上。 三、为什么儒家文化会获得如此的地位? 儒家文化是通过加强君主的权利,以及统治阶级的地位等等一系列道义来 获得他们的认可和推广,并由此来获得大量的信徒---儒生,并提高这些信徒的

儒家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

儒家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中国古代所有士子的目标。而这句话正是出自儒家的经典《礼记》。儒家学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和重要组成部分,或曰中华主流文化,是凝成中国民族精神的主流,是东亚文明的精神内核。 儒学的这种地位是历史形成的,在两千五百多年前,孔子创立儒家学说,不是凭空创造的,而是在社会的大动乱中通过对三代流传下来的中国传统文化遗产进行反思,认真清理和重新加以诠释而形成的思想学说体系。孔子提倡“信而好古”和“好古敏以求之”,使儒学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成为中国原典的保存者和当时中国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孔子非常注重实地考察,坚持“察知征信”与“因革损益”的原则,使儒学又具备审慎的因时制变的品格,在中国处在第一次社会形态大变革的时代,儒学应运而生,突出了中华传统文化需要保存、延续和发展的历史必然。 儒家思想之所以一直受推崇也与它所崇尚的价值观分不开。“仁、孝、义”是儒家道德体系的主要组成。 仁作为儒家文化的创始人,孔子首先提出了“仁”的思想,并以之作为治国使民的基本原则。“仁”作为儒家道德理论的基本原则,是各种道德规范,道德要求的基本出发点,在众道德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孝孝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和特征之一,同时也是儒家伦理思想中基本行为规范和重要道德范畴。在儒家道德体系中,孝悌是仁德的开始和基础。“孝”是家庭和谐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文化的重要部分,“孝”更是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伦理道德准则。一个不“孝”的人,何谈为人,更何谈什么道德品行? 义义是儒家文化的又一重要价值。孟子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取义者也。”这里生命和道义是合理的存在的,但当两者发生冲突或利害关系时,对道义的追求就高于了对生命的追求,在只有牺牲生命才能坚持道义的时候,人就应该舍生取义。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中,“信”与“义”作为一枝独秀,将发挥无可替代的作用。 在今天,很多人仍是以这几点来判断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可以说,儒家为我们确立了正确的道德价值观。 在古代,自汉以来的各个朝代都是以儒治国,因此儒家文化也是一种政治文化。众所周知,“和”的思想是先秦儒家的重要思想,“和”不仅是一种政治手段,还是一种政治目的、政治价值,即儒家学者理想中的社会至少是一个和谐、团结、和平的社会,这与时下的和谐社会建设相似。尽管有其历史局限性,但它“礼治”的秩序思想、“德治”和“人治”主张,都对当今政治有借鉴意义。

古印度佛教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古印度佛教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印度和中国都是具有五千年以上的文明古国,二者的文化交流最早可以追溯到秦汉时期。古印度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他的文化带有明显的宗教性、延续性和多样性的特征。印度文化是一种充满浓厚宗教色彩的文化,并且印度人以善于内省和沉思而著称。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多种宗教长期存在,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的佛教就发祥于这片土地。佛教产生于公元前6—前7世纪,它的兴起是列国时代印度社会政治经济的巨大变化在宗教和思想领域的反映。佛教在阿育王时代开始急剧想外传播,在东汉时代,佛教传入中国。在南北朝时期,佛教传播于中国各地。至隋唐时代,由于统治者的大力推崇和扶持,佛教在中国继续传播,并与儒、道相鼎立,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部分。可以说佛教对中国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以魏晋南北朝为例) 一、印度佛教对哲学的影响 佛教传入中国以后使得中国佛教哲学成为一只单独的思想流派。这影响到中国人是世界观、时空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1、佛教与道教 道教是中国本土的宗教,由张道陵的五斗米道发展壮大成完备成熟的宗教。道教的教义是以道家对儒家的反动思想,也就是“无”的世界观思想为基础,此外又由于不满东汉王朝的政治,转而以宗教表现其志向。道教具有强烈的民间色彩,除各种行事外,又在各地建立义舍,以便利信徒,于是逐渐成为庞大的反儒家、反佛教的宗教。但不可否认的是道教在其发展过程中吸收了部分佛教教义。 佛教与道教,一个是外来宗教,一个是本土宗教,但是二者在我国的兴起处于同一个时期,既相互依存又相互斗争,但是结果却是双方共同得益,共同发展。佛道二者能够共生共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二者具有共同点,例如在教义上,佛教和道教都主张离欲脱俗,去追随现实生活以外的东西。从哲学上看,佛教与《道德经》也有契合点。 2、佛教与儒家思想 儒家思想是以尊卑等级的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是中国影响最大的流派,也是中国古代的主流意识。儒家学派对中国,东亚乃至全世界都产生过深远影响。作为中国的主流思想。儒家思想深深扎根于政治制度,深入统治阶级和民众心中,其地位不可动摇。因此佛教只能够避其锋芒,采取迂回的方式进行传播。但是即使是采取这样的方式,还是引起了三武一宗事件”(“三武”是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一宗”是后周世宗),又称“灭佛事件”。 在此期间出现了一次不得不提有关于佛与儒之间的辩论:关于神灭与神不灭的辩论。在南齐事情范缜的《神灭论》对佛儒两家都是一个大的冲击。这篇文章是以儒家的无神论的思想来批驳佛教的根本思想。但是最后却在梁武帝时期进行了一次对无神论的大规模的绞杀。 从以上二个事例可以看出来,佛教在中国有一个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发展过程。 3、玄学 摆脱两汉经学的束缚自然与真言意与形神魏晋风流:颖悟旷达真率之美从玄言到理趣。魏晋时期形成一种新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它的理论形态就是魏晋玄学。魏晋玄学的形成和老庄思想有明显的关系,东晋以后又吸取了佛学的成分,步入新的阶段。这是一种思辨的哲学,对宇宙、人生和人的思维都进行了纯哲学的思考。它和两汉的神学目的论、谶纬宿命论相比,是一个很大的进步。魏晋玄学提供了一种新的解释经籍的方法,对于打破汉代繁琐经学的统治也起了积极的作用。从两汉经学到魏晋玄学,是中国思想史的一大转折。 二、印度佛教对诗歌的影响

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影响

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影响 思想顺应时代的需要而产生,我国的儒家思想就是在尖锐的社会现实中应运而生,它对我国延续数千年的封建社会有着重大的影响,其范围包括思想,文化,道德,宗教,政治,法律等。 道德与法律,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持手段,是所有文明共有的现象。儒家思想不仅在道德层面规范人们的行为,而且它特有的法律观念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封建法律的制定及其有效地实施。 一、儒家思想的起源 儒家思想创立于春秋末年的孔子,当时社会正处于激烈的社会动荡与变革之中,孔子一向推崇的西周宗法等级秩序和礼乐典章制度全面崩溃,因此他当仁不让的充任了旧制度的继承者和卫道士,提倡“礼治”,“德治”。 二、儒家的基本法律观 儒家思想中的法律观以“礼治”和“德治”为出发点。“礼治”是对西周政治传统的继承和发展,以建立家庭为本位的大一统的宗法制秩序;“德治”表现在法律上就是以德服人,先德后刑,德主刑辅。 儒家思想包含内容丰富的以“礼治”和“德治”为核心的法律思想。随着古代礼、法关系由分立、对立向合一的演变,中国法律在礼法融合的基础上形成了鲜明的特色。西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思想确立了其在封建正统思想中的权威。春秋决狱是中国法律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环节,以之为开端,儒家思想在官方的认同和儒学大师的推动下全面贯注到法律中。中国法律儒家化从两汉发端,经过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深入发展至隋唐时期最终完成,对中国法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中国法律儒家化的历程及其对中国法律的影响 所谓法律的儒家化,是指将儒家的道德精神注入法律、法令,使封建法律具有了伦理法的性质,即以儒家思想为立法、注律,以及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中国法律的儒家化从总体而言,就是通过引经决狱,引礼入律的方式,将儒家思想贯彻到立法、司法、守法的整个法律实施过程中,使儒家思想成为刑事的、民事的、婚姻家庭的、行政的、诉讼的等各个法律部门的基本原则和灵魂,也就是说儒家伦理道德获得法律上的效力和权威。中国法律的儒家化,形成了礼法合一的特色,影响深远。 (一)中国法律儒家化的历程。 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运动由董仲舒等人发起,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两汉时期,这是儒家思想法律化的开始阶段。春秋决狱是儒家打破法律领域的法家统治的第一步,作为一种盛行于汉、波及魏晋南北朝的司法现象,它开启了中国法律以礼入律从而走向礼法合一的先河。所以,春秋决狱是中国法律儒家化的开端。二是魏晋南北朝时期,这是中国法律儒家化的深入阶段。这一时期,儒家思想开始渗透到立法领域,掀起了引经注律的高潮。三,随着法律儒家化的逐步深化,至隋唐法律同儒家思想的礼高度融合,法律儒家化基本完成,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律的影响,被全面地反映在《唐律疏议》,从而形成了儒法合流的法律体系。 (二)中国法律儒家化对中国法律的影响 1、儒家法律指导思想的确立。孔子主张“为政以德”,礼刑并用的法律观,汉儒董仲舒根据孔子的“仁学”与“正名”思想,提出了“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道德,将

儒家思想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儒家思想对中国文化的影响很深,几千年来的封建社会,所传授的不外<四书><五经>.传统的责任感思想,节制思想,和忠孝思想,都是它和封建统治结合的结果,因此,儒家思想是连同我们当代在内的主流思想. 在以自然经济为基础,以宗法关系为纽带的中国传统社会漫长的历史演进中,还没有一种学说能动摇儒学在中国思想界的地位,其深远影响辐射政治、经济、文化乃至中华民族的心理素质,是中华民族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在历史上,儒家思想几乎成为政治的玩偶,时而被全盘肯定,时而被全盘否定。其实,在一种思想的继承过程中,对它消极因素的批判也极为重要,它可以使我们得到更多的反面经验,走出自己在思想上的误区。下面就其中的几个方面作一下简要分析。 “仁”是儒家思想中的重量级元素,它以“爱人”为基础,儒家的伦理思想即由其发展而来,但它与封建宗法等级制是相互制约的,这就显示儒家伦理思想的二重性。儒学最初便明确了君臣、父子、夫妇等伦理关系,经汉代董仲舒“三纲”、“五常”的加强和宋明理学的进一步巩固,更上一层楼,完全迎合封建统治阶级的心意了。“君教臣死,臣不得不死:父教子亡,子不得不亡”竟被视为格言警语,至今尚在民间广为流传,而对于上层阶级的制约在不断减少,长期皇权、父权、夫权思想的侵蚀,使中国始终也没有建立完整的体制去规范人的行为,人治比法治更有市场。鲁迅曾深刻的揭露出,辛亥革命后封建专制表面上没有了,单家族制还活着,封建礼教还活着。 “托古改制”是儒家政治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凡事要“托古”似乎成了中国古代多数政治家的习惯。一位外国学者曾经把中国封建社会朝代的更迭比做一个立方体的翻转,只是换个面而已,其外表与内涵还是一如既往。一个封建王朝建立后,极少有革命性的创新举动,而是效仿前人,依样画葫芦。到了近代,某些政治家的习惯还是没有改,上演了“复辟”、“称帝”的闹剧。而历代改革者也很难越过“托古改制”这条思想鸿沟。改革者或被贬官,或被罢职,或被杀头,而且以最后一种结局居多。我们说人民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在中国历史上,动力不足的问题显得非常严重。这与儒家思想中的愚民政策不无关系,其主张“上智下愚”,“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历届朝代的改革运动,仿佛只有改革者再摇旗呐喊,而很少得下层民众的支持,这会令人想起一幅图景:“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百日维新以失败告终,戊戌六君子被处以极刑,京城里的人对此事大多持观望态度:京城以外得百姓也只是把此事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这与法国大革命时巴黎市警钟长鸣,巴黎市民武装起义保卫革命果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古希腊柏拉图的《理想国》中有一段精彩的讨论,认为培养理想的公民必须高度重视音乐与体育,音乐可以使人文雅,体育可以使人强悍。而儒家思想则提倡“文”,贬低“野”,对人才要求“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使人才创造力的发挥受到严重的思想束缚,轻视生产劳动本身的社会价值和意义的这一怪思

简析中国与印度关系

论中国与印度两国关系 中国和印度同为历史文明古国,同为发展中国家,同为人口大国,同为金砖四国之一,同处亚洲,边界彼此紧邻,历史上文化交流甚多,诸多的相同之处与意识形态上的相近本应造就两国对彼此的认同感与友好情谊,然而,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两国间的关系并非一帆风顺,在整体友好的大体局面中摩擦不断,甚至发生军事冲突。 查阅资料,我才发现原来中国与印度在历史上仅发生过三次军事冲突,第一次是648-649年间唐王朝与印度卡瑙季王朝的冲突,第二次是1221-1329一百多年中蒙古汗国对印度的侵略,最后一次就是196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印度的自卫反击战。相对于欧洲大陆的名族间的征战,历史上的三次冲突也许只算是和平之道上的小坑小洼,毕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中印两国同为反法西斯同盟国,毕竟两国在帝国主义侵略运动中同为受难国也共同反对帝国主义侵略运动,毕竟两国长期处于和平友好的关系。 通过资料的查找与借鉴,可以知道至新中国成立以来,深沉次的意识形态方面且不考虑,中印两国不稳定的关系表现在多方面,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等方面。 首先,政治上,印度于1947年宣布独立然而却是在1950年1月26日才真正成立为“独立自主的共和国”,然而印度至成立独立国家之时都没有真正摆脱英国,最为明显的是其政治体制基本上都是由英联邦主导设定的,其政治路线更是由英国统治者为其谋划而成。英国作为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当然与刚成立的新中国不能共谋一席,于是在政治上设下中印两国最为尖锐的问题——政治体制的对立。政治体制的对立必定造成两国投靠不同的阵营,甚至是国际性的问题上相互抨击与不信任。 在经济上,由于两国成立的时间与经济发展历程大致相同,例如两国都在前期的发展中不约而同地发展了工业,当然目的在于维护国家的稳定;两国也进行经济的发展计划,也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污染了环境。发展模式的相似必定给两国带来经济层面的冲突与不稳定因素。当然,不可否定,印度到80年代后出现了发展的不平衡,其轻工业相对较弱却极大地提高了电子科技的发展力。虽然在经济发展中存在不稳定时刻,但是总体上是贸易关系逐步紧密、贸易额逐年提升,同时也必须强调,经济上关系的不稳定原因与政治上关系不稳定有着较强的相关关系。 说到文化,不得不提宗教问题,这也是造成两国关系紧张与恶化的重

法制史论文儒家思想与古代法律修订稿

法制史论文儒家思想与 古代法律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儒家思想与中国古代法律 内容摘要:文章主要就中国传统法律的儒家化过程进行简单阐述,在此基础上归纳出中国传统法律的一些基本特征,最后就儒家影响下的中国传统法律的影响进行简单分析。 关键词:儒家思想、中国古代法律、礼与法 儒家思想体系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它的理论几乎影响着中国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中华文明性格的塑造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儒家提倡的“礼治”、“德治”、“人治”包含着丰富的法律思想。西汉中期,随着儒家独尊地位的确立,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正统法律思想得以形成。自从西汉武帝“罢黔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引礼入法”便成为了法律儒家化的萌芽,历经了魏晋南北朝的发展和完善,到隋唐时期代《唐律疏议》的颁布,标志着礼法结合的全面完成,儒家思想遂成为了封建法律的正统思想,自此以后历朝历代均沿袭不变,并对后世封建传统法制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时至今日,我们依然能从现实生活中找到这些影响的影子。历史证明,儒家的“德治”思想是符合古代中国国情的。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对中国的法律有着深远的影响。 一、儒的含义及其法律思想 “儒”原来是指专门从事教育和执掌礼义的人。儒家发展的历史阶段有先秦儒家和秦汉以后作为封建正统的儒家。两个阶段的儒家思想有所继承,但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又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他们都是以“礼”为核心,主张等级制度;强调德治的作用,注重统治者个人的德行。但二者又是有所区别的,也正是这些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新旧儒学的命运。以孔子为代表的旧儒家,主张克己复礼,用已经不适应

儒家思想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儒家思想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儒家思想对中国文化的影响很深,几千年来的封建社会,所传授的不外《四书》《五经》。传统的责任感思想,节制思想,和忠孝思想,都是它和封建统治结合的结果,因此,儒家思想是连同我们当代在内的主流思想.文化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载体,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国文化的主体部分,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和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历代统治者和知识分子所推崇。儒家的价值理念、伦理道德观、仁爱观等影响着中国和世界,我们要继承和弘扬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迎接未来的竞争与挑战。 一、儒家文化的地位 儒家文化从古至今在中国一直占据很强的地位。在中国古代甚至占了统治地位。比如说,唐代政权基本上以儒家思想为主导。宋代时发展为理学,尊周敦颐、程颢、程颐为始祖,朱熹为集大成者。后取得官方地位。元明清时期,科举考试都以朱熹的理学内容为考试题目。儒家文化虽然在古代占据统治的地位,但这并不是说它的统治地位是一成不变的。在先秦遭墨、法、道等派的激烈批判,在秦代和汉初,遭统治者排斥;在六朝先后受玄学、佛学的挑战;在五四反孔非儒高潮下历空前之厄,统治地位被取消。五四运动虽然取消了儒家文化的统治地位,但是在今天儒家文化仍然在我过占据重要的地位,原因是因为儒家文化植根于中国固有的价值系统而又能随时自我调整,适应了时代和社会的变化。而且相当大的程度上是由于它是东方最有价值的知识系统,以至于今天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国学(传统文化)的代名词。儒家是国学的核心与主体。正如世界诺贝尔奖金获得者巴黎集会的宣言中所预言:人类要在21世纪生存下去,必须要从两千五百年前孔夫子那里去寻找智慧。不管是不是新儒家的信徒,有一点是无须争辩的:儒家的“建制化”已经完全失败了,无法再为中国社会提供一个较为稳定、影响全面的政治社会秩序,似乎也再无可能恢复那种主宰地位,这是分析儒家思想在现代化浪潮中前景的一个共识与基础。但是即便是这个成为“游魂”的儒家,凭其博大精深与两千年的底蕴,取精用宏,在现代化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还是不容小觑的。现代化归根结底是人的现代化,因此社会中个体现代人格的建构则处于重要的地位。长期以来,儒家关于圣贤理想人格的论述与强调,虽然在塑造民族精神中起过重大而深刻的作用,但以其形成并适用于宗法专制的等级社会,往往被当做现代人格建构的对立面而屡遭批评。在这一方面,儒家思想诚然有其局限性,但不乏值得挖掘的精髓真义。儒家将理想人格定义在道德层面上,虽然失之偏颇,但它对于人之精神性、理想性的强调,却使其在现代社会转型中具有不朽的价值。作为社会的细胞,个体具有感性的需求,但就人的根本属性——社会性而言,人所具有的精神性、理想性更为重要,是人之为人的标准与标志。儒家以圣贤作为个人自我实现的最高目标,这种圣贤理想人格终点高不可触、遥不可及,不具有现实性,但它并不因此而失去意义。这种对理想人格的设定,是作为个人以及整个人类永不停止的追求目标而存在的,以其与现实的结合,使个体在对自身素质不断提高的追求中日渐接近,能超越有限狭小的躯壳而进入无限的精神领域,因此也成为个体毕生努力的目标,成为人不断积极进取、不断自我改造的动力。 二、儒家文化对我国的影响 儒家文化对我国的影响很深,涉及范围也非常广,涉及到我国的各个方面,政治、经济、文化领域都有所涉及。

印度人如何看待中国

印度人如何看待中国 印度人如何看中国一 在2005年以前,印度媒体常驻中国的记者只有一位,很难将中国 大量的信息传回国内。为了弥补不足,印度媒体大多从西方媒体转载 有关中国的信息,致使信息经常失真。 为了弥补这一不足,《印度教徒报》常驻北京的记者帕拉维·艾 亚尔在中国生活了5年,写下《烟与镜:亲历中国》。她在书中谈了 自己对中国的见解,可以说是一部很有代表性的印度人看中国的作品。帕拉维·艾亚尔坦言,她原本对中国所知甚少:作为一个在新德里长 大的印度人,家庭中接受的又是英国牛津剑桥式的教育,对我来说,中 国尽管在地理上与我们毗邻而居,却几乎从来没在我脑中的世界地图 上浮现过,有关中国的知识几乎也是一片空白(其实,很多印度人跟帕 拉维·艾亚尔一样,对中国并不了解)。 帕拉维·艾亚尔来到北京之后,她很有感触地把北京与新德里进 行相比:在我看来,中国算是相当秩序井然了。相比起新德里随处走 动的牛和拥挤的白人轿车,以及与耗油高、噪声大的巨大公交车分享 混乱的街道,北京的清洁、树木成排、宽阔的林荫道看上去就像是另 一个世界。 帕拉维·艾亚尔对中国的农民与印度的农民也进行了比较:在中国,所有农民都有一小块土地,土地并不归他们所有,归国家所有,不 过他们有土地租赁权,所以农民不存在没有土地的问题。今天的中国,绝对贫困──那种没有衣裤穿、苍蝇停在嘴角的贫困已经很难找到了,而这样的绝对贫困在印度还大量存在。中国农村的相对贫困依然 存在,收入不公现象也存在,不过穷人也还是在逐渐变富裕。农业用 地的灌溉情况比印度好得多,印度的农民基本上是靠天吃饭。 帕拉维·艾亚尔还就中国和印度的旅游业做了比较:中国是亚洲 最大的旅游输出国。2007年有4000万中国人出境旅行,而印度2007 年只吸引了6.8万中国游客。

儒家文化对中国法治的影响

儒家文化对中国法治的影响 摘要:优良的儒家传统文化是两千年来生活在中国这块沃土上的人们共同创造的,其提倡的人本思想、以礼入法、和谐观念以及慎刑思想都为我国目前的现代法治建设提供了宝贵的文化底蕴,应为我们发扬继承,但对于其中的不重视法治的某些观念我们也应予摈弃,使这一传统文化更好地服务于当代的法治建设。 关键词:儒家文化法治道德 儒家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其思想贯穿了中国历史,乃至继续影响着我们的生活立场和人生态度。中国当代的法律受到儒家文化的影响,法学界对此进行了认真的探究,并提供了很多有价值的学术观点,中国的法治必须注重本土资源,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发掘走向法治的有价值的思想,从而形成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法治观念和法律制度。儒家文化中的精粹很多,我认为对法治建设有利的主要是以下几点: 第一、人本思想——法治正义的终极。以人为本,是儒家文化最为核心的价值理念。孟子认为是一种“侧隐”“羞恶”“辞让”之心。尽管儒家的敬民、畏民思想与卢梭的社会契约拟制的国家统治思想毫无关联、缺乏共同伦理逻辑元素和价值。但是儒家思想中对于民众力量敬畏和尊重对于现代宪政理念的指向是殊途同归的。善待权力、从而权力应该接受民意的制约和监督是为政者首要的执政价值和理念。 第二、以“礼”入法——正义法律的道德基础。儒家道德法律化的价值体现在:首先,立法时法律的正当性基础。道德是法律权威的最为根本来源即其立法时的法律价值,尽管规范论者曾经主张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恶法也法”,但是自然法论者的思想和理念,最容易触动社会大众的守法意识和引发守法行为的共鸣。其次,在执法过程中,法官和执法官员的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权限范围内,道德始终是法律规范价值的主宰。最后,法律价值的提升和进步始终是以社会的道德进步为推动力的。 第三、和谐——多元宽容的法律智慧。和谐是儒家思想的重要范畴之一。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礼是和谐的根本也是标准。儒家的和谐思想就是倡导一种社会的多元的价值和利益观,在这种多元利益和价值的背景下形成一种社会的包容和均衡。国家、社会、群体应当尊重个体的权利和自由。个体也应该为国家集体、社会、群体的利益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这是现代个体权利自由的政治和法治伦理的矫正和反思。 第四、慎刑——敬畏生命的法律规范。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最为核心和重要的内容,但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刑法只是社会规范秩序的最后的诉诸的手段,儒家认为“出礼则入刑”,对于剥夺个体人身和财产的刑罚是很谨慎的,这体现出对于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尊重和敬畏。慎刑是儒家法律思想的

浅谈儒家思想对现代社会的影响

浅谈儒家思想对现代社会的影响 [摘要] 儒家思想对现代社会的影响,是探讨传统思想文化与现代思想和经济发展关系的一个重要内容。现代社会思想的变化,经济的高速发展与儒家思想有着密切的联系,儒家思想在文化、伦理道德层面上给予现代社会的启发具有深刻的影响。本文探讨儒家思想的主要内容及其对现代社会影响,以期加深了解儒家思想的特点、变化、价值和它的现代指导意义,抓住儒家思想的本质和精髓,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点滴经验和参考。 思想是一个社会的基本行为准则,从某种程度上讲对一个社会起着一定的约束力,因此思想对一个社会能够产生重大的影响,作为中国社会传统思想主流的儒家思想在中国古代社会发挥了重大作用,时至今日,时代在变化,思想也在变化,面对文化多元、中西融合碰撞的文化发展趋势,对一种文化或者说思想的重视关系到一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关系到一个社会的文明进程,因此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集千古圣贤众多儒流于一体的历经变化的儒家思想对现代社会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关键词] 思想、作用、价值。 一、儒家思想的内涵 儒家思想讲求“孝、弟、忠、信、礼、义、廉、耻”,其基本核心是“仁”,以“仁”为基础和精髓的儒家思想具有丰富的内涵。儒家思想影响中国两千多年,从古至今长盛不衰,对中国文化的发展起了决

定性的作用,中国文化的伦理和观念中,无不打着儒家思想的烙印。儒家思想发展到今天与原来的“孔孟之道”在内容和实质上已经有很大不同。儒家的“仁治”“礼治”“德治”“孝道”“大一统”“天人合一”“民贵君轻”“有教无类”等思想主张依然光芒四射。对儒家思想的发掘和借鉴,对儒家思想中的精华发展和弘扬,可以更加丰富儒家思想的内涵,这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作用。 二、儒家思想对中国现代社会的作用 1、儒家的仁政思想及道德观念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 “仁政”学说是贯穿于儒家思想的核心,其“敬得保民”“仁政爱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等仁政理念的变革和发展对社会的安定、和谐的构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儒家思想的精髓在于它的社会伦理思想,而这种社会伦理观正是基于从国家统治阶级的高度期望出发将人们现实生活中的行为规范用通俗的语言或道德意识加以规范以此来实现社会的统治和管理。抛开阶级意识而言,这种社会伦理对社会的有效管理还是可以起到很大作用的。 儒家思想在长期的历史实践和社会演变中形成了众多优秀的认识和思想,而这些认识和思想又被后来者奉为准则或规范。如:“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舍生取义、见利思义”的生死道义观,“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其志也”的坚毅品质,“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的探索精神,“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

儒家思想文化对现实的积极影响

儒家思想文化对现实的积极影响 儒家思想文化的精华在历史传承中经过磨练、积淀,成为我们民族的智慧、精神和美德,具有人类共性的永久价值。 1.儒家提出一系列道德范畴、命题、思想丰富了中国传统道德宝库。儒家文化属人伦文化,它提出的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忠、孝、廉、节、耻等,蕴含量十分丰富。如果抽象出它们的一般意义,加以选择、加工、发挥,就能成为精华。如“仁”,是儒家道德规范体系的核心,“仁者仁也”,强调了人的社会属性和本质;“仁者爱人”,反映了利他精神;“克己复礼为仁”,要求人应该有道德自律意识;“杀身成仁”,彰显了坚守信念、不怕牺牲的决心。又如“忠”,抛开它的忠君和愚忠的具体含义之外,可贵之处在于忠于职守、勇于负责,完全可以把它用在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方面上。又如“孝”,是任何人、任何社会都应具有的美德,封建社会过分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孝”,而忽视父母对子女的“慈”;现在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家家体现的是过度的“慈”,很容易丢掉传统的“孝”,所以,当今更需要强调“孝”。此外,“义”即正直、正义,“礼”即礼貌、礼仪,“信”即诚信、信誉,“温”即和蔼、平易,“恭”即谦虚、敬人,“俭”即勤俭节约,“让”即宽容忍让,“廉”即清正廉洁,“节”即骨气、气节,“耻”即自尊自爱等,它们的一般意义都可以继承并发扬光大,为我们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建设服务。 2.冲破天命鬼神的理性精神抵抗了宗教对人们思想的侵蚀。儒家思想对鬼神问题持谨慎态度,“子不语怪、力、乱、神”,“未知生,焉知死”,具有无神论倾向,否定超自然救世主和彼岸世界的存在。同时,引导人们注重“现世”生活和实际问题的解决。孔子的学生问什么是智慧,孔子说:“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体现出对务实和理性精神的崇尚。虽然中国有土生的和外来的宗教流传,但都没有形成全民族的宗教狂热,真正推行的是“政德合一”,宗教在中国从来没有占据过主导地位;不像西方搞的是“政教合一”,有时教权比王权还要大。在中国正是由于信奉儒家思想,抑制了宗教的作用。直到现在,全世界有60多亿人,信教的有48亿人,不信教的绝大多数在中国,这和受儒家思想文化的长期熏陶有很大关系。 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中国人解决现实问题倾向于依靠人间力量,形成了一种不轻易求神拜佛的习惯。在他们看来,与其信鬼神,不如信明君,“五百年必有王者兴”,明君能带来太平盛世;明君不多,就去信清官,清官率先垂范,弥补君王过失,杀陈世美,救秦香莲;清官不多,就去信侠客,侠客可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最大的侠客就是梁山好汉,替天行道。老百姓实在没办法,才去求神拜佛,而且求的神,也多是希望能给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神,这些神和人还有血缘关系,人们缺水了就信龙王爷,缺钱了就信财神爷等,信神是无可奈何,也是权且手段,达到虔诚、迷信程度的人是少数。 3.“民为邦本”的民本主义体现了以天下为己任的社会责任感。儒家思想历来十分重视老百姓的作用,认为百姓是国家安宁的根本,“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孟子讲:“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里的“贵”就是作用重大,即“民可载舟,亦可覆舟”之义。重视老百姓的作用,首先要重视老百姓的生计。所以,儒家思想历来强调君子要有“忧以天下,乐以天下”的情怀,把个人安身立命与百姓福祉联系起来,“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要安民、养民、利民、惠民、富民,同时还要“教民”;要“解民于倒悬”,“厝天下于衽席之上”。为此,就要修身,要“格物、致知、正心、诚意”,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和做事本领,目的是为了经世致

中国文化对印度有何影响

古代中国的物质、技术条件优越,诸如丝绸制品、瓷器、茶、糖、造纸术、印刷术、炼钢技术等都享誉世界,并先后传入印度及欧亚各国,是中国对世界文化的一大贡献。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养蚕和织造丝绸的国家,远在三千多年前,商、周时期便开始养蚕,并织出华美的丝绸和多彩的锦绣。到了战国时期,中国的丝绸已驰名世界,当时欧洲一些国家称中国为“丝国”。在公元前四世纪左右,中国的丝绸已输入印度,而且很受欢迎。在《利论》(Arthasastra)中有“Cinapatta”这个字,意思是“产在中国的成捆的丝”,梵文里还有“Cinamsuka”这个字,意思是“中国衣服”、“丝衣服”。这些同丝有关联的字都有“Cina”(支那,中国)这个字眼儿,可见,丝是出产于中国。中国的丝绸在汉代张骞通西域后,更络绎不绝地运往世界各地,当然也包括印度。除了丝绸,产丝的技术也是从中国传到印度,但碍于缺乏史料,产丝技术是何时传入,怎样传法,通过甚么道路,至今还是无法确定。 九世纪以后,中国瓷器出口已见诸阿拉伯著作。伊本?郭大贝(约公元830─912年)写的《省道志》中,提到中国瓷器外销各国的情况,其中多处提到印度。印地语(Hindi)中有“Cini Mitti”一词,指的是“中国泥土”(瓷器)。而在印度科罗曼德海岸的阿里卡曼陀遗址附近,即罗马时代南印度的对外贸易港口,曾出土过公元九至十世纪越窑瓷器、龙泉青瓷小壶、青白瓷残片、宋瓷等中国瓷器,可见中国的瓷器早就传到了印度。除了瓷器制品外,中国制瓷技术也传到了印度。 造纸术是中国对世界文化的一大贡献。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发明纸的国家,早在汉和帝元兴元年(公元105年),蔡伦就发明了以麻头、破布、树皮、废鱼网等为原料的造纸方法。此后,造纸术很快就传播开来。印度古代没有纸,主要是用贝叶、树皮之类的东西作为书写材料。中国的纸最晚在七世纪末叶就已经传到了印度。唐代义净在公元671─695年侨居印度,他在印度看到了纸,接触到“梵文”的“纸”字。义净在《南海寄归内法传》中也记载了印度当时已使用纸。中国的纸和造纸术到底是如何传到印度,学者对此有不同意见。有的认为,可能是先由内地传到新疆,然后再从新疆传到印度,这种说法的可能性很大;有的认为,是在公元650年由内地传到西藏,再从西藏传到尼泊尔,后来又从尼泊尔传到印度;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在公元751年,中亚发生过一场名为“怛逻斯之役”(Talas)的战争,在这次战役中有中国造纸工人被俘,造纸术因而传入阿拉伯,再由阿拉伯传入印度。

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影响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f19225762.html, 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影响 作者:池魁 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5年第06期 摘要:儒家思想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核心,其产生和发展对我国古代法制制度产生和演 变有极大的影响。本文通过对孔子儒家思想的阐述着重论述了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制的深刻意义。 关键词:儒家思想;法律制度;礼治 一、早期儒家思想和法律制度 中国法制史的产生与发展是与中国古代奴隶制封建社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从奴隶制的夏王朝开始,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也是从早期刑罚制度,监狱制度的独立发展,形成中华法系这一世界法制史上最耀眼的明珠。 中国儒家思想产生于东周春秋战国时期。在中国法制史的早期,也就是从夏朝到战国,体现的是古代法律制度对儒家文化形成的影响,尤为显著的是在西周。神权法思想由统治阶级地位到后来的夏商之后就不再占统治地位,但其利用宗教意识来强化司法镇压使臣民屈于君主的统治的思想在后世儒家思想中有很大影响。 二、汉朝法律制度与儒家的融合 汉朝经过初期七十余年的休养生息,儒家礼法并用德主刑辅的法制指导思想得到武帝充分肯定。以此为开端封建法律儒家化也正式拉开序幕。汉代儒家思想的发展使封建皇权思想进一步扩大影响和范围。上请原则由最初的高祖刘邦时“郎中有罪耐而上,请之”到东汉时不满六百石的官吏都可以享受。从徒刑二年到死刑都可以适用。汉朝确立的亲亲得相首匿是指亲属间可以相互隐匿犯罪行为不予作证。可以不负刑事责任的原则,此条源于儒家“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思想。这个适用原则对后世封建王朝影响深远,一直沿用至清末。司法制度上“春秋决狱”为核心的审判制度充分体现了儒家思想对汉代法制的指导和影响。春秋决狱是指以春秋这一儒家经典作,为司法审判根据尤其一些是一些疑难案件的根据。其中论心定罪原则就是以犯罪者主观动机是否符合儒家忠孝精神定罪。也即“至善而违于法者”免,“至恶而合于法者”诛。在刑罚的执行上“秋冬行刑”也是董仲舒天人感应等儒家学说的精髓“春夏以阳为主,万物生长,不宜刑杀;秋冬以阴为主,万物凋零,应施行,清讼狱”。 究其原因,汉初法制儒家化和封建统治的需要是分不开的。经历春秋战国百家争鸣,中国诸子百家理论各有所长,各种理论哲学思想派系碰撞出丰富多彩的理论学说,为统治者治国理政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源泉。经历东周诸侯乱战,秦末纷争,统治者更注重自己封建王朝的稳定,强调封建中央集权于帝王一身,注重治下臣民是否拥护帝王统治。所以这种需要与儒家纲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