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态城住宅项目规划设计指南

天津生态城住宅项目规划设计指南
天津生态城住宅项目规划设计指南

天津生态城住宅项目规划设计指南

(1.0版)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日

目录

一、编制目的和适用范围 (3)

二、住宅小区规划布局要求 (3)

三、住宅建筑外檐设计要求 (4)

四、小区围墙设计要求 (5)

五、小区景观设计要求 (5)

六、建筑夜景灯光设计要求 (6)

七、停车库设计及停车配建指标要求 (7)

八、小区配套公建 (7)

九、建筑设计要求 (8)

十、其他要求 (8)

十一、附件列表 (9)

一、编制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加强天津生态城城乡规划管理,提高生态城住宅项目规划设计水平,为生态城内的住宅项目建设单位提供便利,结合生态城住宅项目规划设计方面的相关要求,以及国家、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要求,汇总形成本设计指南。

本设计指南适用于天津生态城范围内的所有住宅项目,是生态城内住宅项目规划设计的重要依据。

二、住宅小区规划布局要求

1.住宅小区的整体空间布局应符合《天津生态城城市设计导则》(附件1)的相关要求。

2.住宅小区内的住宅建筑高度布局应该错落有致,形成丰富的屋顶天际线。相邻建筑的高度差不宜超过三层。避免出现“高低配、板凳式”等高度反差较大的高度布局形式。

3.高层住宅建筑的高宽比应该符合《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附件2)的相关要求。

4. 多层住宅建筑若为几个单元拼接时,拼接数量不得超过三个单元,以避免建筑面宽过长。

5.住宅小区的绿道出入口坐标,应该与周边相邻地块的绿道出入口坐标垂直道路相对设置,确保生态城绿道系统的连续性。

6.小区内的集中公共绿地,应尽量与地块街角的绿地相结合,为

居民与城市公众使用,创造丰富的城市沿街开敞空间。

7.住宅建筑的间距应满足《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高层住宅、或对北侧住宅、学校、养老院等建筑存在遮挡的,在建筑方案报批阶段应提交由天津市规划局认定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日照分析报告。

8.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应符合《中新天津生态城城市设计导则》的相关要求。

9. 住宅小区的场地设计应满足国家、天津市无障碍设计相关规

范的要求。住宅楼入口应设置无障碍坡道。

10.住宅小区应按照生态城环卫主管部门的要求设计垃圾收集设施。

11. 住宅小区在施工图阶段,应该进行安防系统设计,报生态城公安分局进行审核。审核意见将作为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提条件。

三、住宅建筑外檐设计要求

1.住宅建筑的风格应该体现各项目特色,创造生态城丰富的住宅风格样式。住宅建筑风格可采用欧式古典建筑风格,如地中海、英式、法式、意大利托斯卡纳、美国草原风格、新古典主义等,可以采用美国草原住宅风格,也可以采用中式住宅或现代中式住宅等风格。

2.住宅建筑的屋顶必须采用坡屋顶形式。屋顶以红色瓦屋面为主。

高层住宅的坡屋顶应进行收分。

3.住宅建筑阳台必须封闭,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露台。关于建筑阳台、露台及室内平台的相关设计要求,应符合天津市规划局《关于加强建筑阳台、露台及室内平台规划管理的通知》(附件3)的相关要求。

4.住宅建筑的空调室外机必须利用建筑结构进行隐蔽化处理。在平面设计和立面设计时,均应把阳台隐蔽处理的问题加以重视。在进行隐蔽处理时,必须采用竖向贯通百叶、格栅的形式,不允许采用窗下空调罩的形式进行遮挡。

5.建筑立面设计应注重细节处理,应仔细推销建筑立面的分段和比例尺度,可考虑增加分段线脚、层线脚、门窗洞口线脚、檐口线脚等细部处理方式,避免建筑立面缺乏细部和特色。

6.建筑外檐设计还应该满足《天津生态城建筑外檐设计导则》(附件4)的相关要求。

四、小区围墙设计要求

为保满足住宅小区安全要求,生态城内所有住宅小区均应设置围墙。围墙设计应符合《天津生态城住宅小区围墙设计要求》(附件5)。

五、小区景观设计要求

1.住宅小区的出入口景观应进行重点设计,尽量采用丰富的绿化

种植突出入口景观效果,尽量避免建造构筑物。出入口宽度应该满足人行出入口6米、机动车出入口7米、机非混行出入口11

米的宽度要求。应结合出入口设置岗亭、机动车道闸等设施。2.住宅小区应单独编制绿化景观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符合天津生态城的相关要求,本地植物指数不小于70%,应采用节水型灌溉方式。

3.小区景观设计中,人行铺装不宜采用水泥灰颜色的铺装材料。建议采用暖色铺装。

4.栏杆扶手不应采用不锈钢材料。若采用铸铁材料,不宜采用黑色。

5.小区景观中的井盖,应该进行隐形处理,或进行艺术装饰。

6.小区中若有喷泉等水景,应该加大喷泉流量,水景设计尽量壮观,既能够观赏,有可听水声。

六、建筑夜景灯光设计要求

1.生态城住宅建筑必须设置夜景灯光。

2.坡屋顶采用泛光灯照明。建筑四个转交垂边应设置水平轮廓灯,建筑檐口应设置水平轮廓灯。

3.应采用暖黄色光源,灯具应采用节能灯具。

4.在建筑方案成果中应包含建筑夜景灯光效果图。在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应该取得市政景观公司出具的夜景灯光审核意见。在申报规划验收之前,应该取得生态城规划主管部门和市

政景观公司的夜景灯光审核意见。

七、停车库设计及停车配建指标要求

1.生态城内的住宅小区不得设置地面停车,所有停车位必须全部位于地下。生态城住宅小区的停车位配建标准高于天津市地方标准,具体指标如下:

2.住宅小区必须配置访客车位。访客车位设置于住宅小区内,机动车出入口附近。配建指标为3辆/百户。访客车位应设于地面,可采用集中式停车场或沿小区主路侧方位停车等方式。访客车位不得出租或出售给小区业主。

3.停车库内的车位尺寸,应该大于5.5米X2.5米,通道宽度应大于6米。

4.住宅小区车库地面应高标准设计。必须采用耐磨地面,并喷涂环氧涂层。

八、小区配套公建

1.生态城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应满足《天津生态城居住细胞配套设施要求》(附件6)。

2.住宅小区配套公建的位置应考虑服务半径的合理性,应沿小区

内绿道设置。

九、建筑设计要求

1.住宅小区首层入口大堂和车库层入口大堂应高标准设计,作为住宅楼的公共客厅,具备休息、会客功能。在建筑方案阶段,应预留足够的车库层建筑大堂空间。车库层入户大堂的装修标准应该与首层大堂装修标准相当。大堂应设置吊顶,将各类管线隐藏。

2.住宅建筑应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附件7)、《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设计标准》(附件8)的相关要求。

3.住宅建筑节能率不应低于70%,项目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不低于5%,太阳能热水量占生活热水总量的比例不低于80%,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应保证每户均能够使用到太阳能热水。

4.在建筑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三个阶段,需要在申报规划许可审批事项之前,先委托生态城内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设计成果进行绿色建筑评价,并出具绿色建筑评价报告。

5.住宅建筑的屋顶要做好防水处理,设计应满足《天津生态城屋面防水设计导则》(附件9)的相关要求。

十、其他要求

1.为了提高规划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间,生态城规划主管部门编制了《规划设计成果自审表》(附件10)。

2.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应该提前阅读自审表,了解规划部门的审核要点,并有针对性的进行设计及编制设计成果。在申报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方案、施工图之前,设计单位应该利用自审表对成果进行自审。

3.自审无误后,加盖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印章,作为规划许可审批的前提条件。

十一、附件列表

1.中新天津生态城城市设计导则(南部片区)

2.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 关于加强建筑阳台、露台及室内平台规划管理的通知

4. 天津生态城建筑外檐设计导则

5. 天津生态城住宅小区围墙设计要求

6. 天津生态城居住细胞配套设施要求

7. 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8. 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9. 天津生态城建筑屋面防水做法图集

10.规划设计成果自审表

备注:该导则将不断更新,每次更新将在生态城官方网站发布。

附件3:关于加强建筑阳台、露台及室内平台

规划管理的通知

局系统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设计单位、测绘单位、建设

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创造丰富有序的城市空间与城市形象,规范建筑面积计算标准,现将加强建筑

阳台、露台及室内平台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市市域范围内,各类建筑物的规划审批,应遵守本通知要求。

二、建筑物阳台的设置应与建筑主体风格相协调,丰富建筑体型。公寓建筑不得设置阳台。各类建筑物阳台不得隔层

错位设置。各类型阳台、入户花园等户外活动空间均应采用

封闭形式。

三、各类建筑物不得设置露台以及预留后期可通过窗改门、墙改门改造为露台的平台。装饰性平台或者退台,出挑部分

距外墙墙体外边线距离应小于或者等于0.4米,超出部分应

采用楼板坡度不低于20°的坡屋顶设置。

四、建筑内部设计的各类平台,不论其上空净空高度,均应计算全面积。

五、建筑内部设计的密闭空间应计算全面积。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通知发布前原已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继续有效。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5:天津生态城住宅小区围墙设计要求

为了创造天津生态城统一的城市景观形象,针对正在开展的住宅小区围墙设计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1.住宅小区围墙和绿道系统(慢行系统)的管理要求:所有住宅小区外围均应设置围墙。小区外居民若需要使用绿道系统,可由小区绿道系统出入口进出。在小区内部,应处理好绿道系统与小区内各组团之间的衔接,既要保证绿道系统的公共性,又不能影响组团内部空间的私密性。采用架空平台方式的组团,应该在上平台的位置设置门禁;组团内部与绿道系统地坪一致的小区,应该在组团与绿道系统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和门禁。

2.围墙的位置:小区围墙应沿城市道路两侧8米、12米绿化带的绿线设置。为避免围墙基础宽度对绿化带的影响,可将围墙外边线贴绿线建设。与生态谷相邻的小区,临生态谷一侧可将围墙沿用地红线设置。

3.围墙的样式:围墙应采用“墙垛加铁艺围栏”的透空形式,不得采用实体围墙。墙垛间距3米到6米,墙垛高度1.8米到2.1米,墙垛宽度不大于0.4米,也可采用金属柱作为墙垛。墙垛之间可设置不高于0.4米的实体矮墙,矮墙上方设置铁艺围栏。铁艺围栏高度1.5到1.8米。墙垛和矮墙的饰面材料一般采用石材、面砖、仿石涂料或质感涂料。可结合墙垛设置照明灯具。

4.围墙的绿化处理:透空围墙应采用爬藤类绿化进行处理,

或通过乔木、灌木、草坪组合种植的方式进行遮挡,做到将围墙隐蔽处理的效果。

5.围墙与安防设施的结合:围墙应与安防监控设施做好结合,并经过生态城公安分局的审核。

附件6:天津生态城居住细胞配套设施一览表

备注:根据《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2006年12月01日),生态城新建住宅小区技防系统,在设计阶段需要报生态城公安局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在小区入住前需要报生态城公安局进行审验;具体要求按照《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 21741-2008)和《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DB 12/125―2001)执行。

浅议住宅建筑的标准化设计

浅议住宅建筑的标准化设计 在我国工业化程度日益加深、先进科学技术水平不断升高的基本现状下,建筑标准化设计所具有的重大作用逐渐展现出来,所涉及的领域日益扩大,住宅建筑设计也已朝着标准化设计的趋势在发展,且标准化的内容在不断完善。标准化设计能够满足居民的日常基本居住所需,还能使建筑统一风格,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加宜居的环境。 标签:住宅建筑;设计 一、建筑设计标准化的意义及作用 在我国自50年代以来在住宅标准化设计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并且随着城市住宅的需求日益增长,房地产业为满足产业的发展需要,已经把眼光放到了实现产业化的制造业上,借鉴其标准化、模块化设计的生产模式,逐渐把标准化概念引入建筑设计过程中,以达到缩短设计周期,提高产品品质,降低运营成本及管理难度,在地产行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对工程项目规模、内容、建造标准进行有效控制。(2)保证项目的安全性和预期的使用功能。(3)提供设计所必要的指标、定额、计算方法和构造措施。(4)为降低工程造价、控制工程投资提供方法和依据。(5)减少设计工作量、提高设计效率。(6)促进建筑工业化、装配化,加快建设速度。 二、住宅建筑标准化设计完善措施 (一)标准化设计内容 (1)产品定位:建筑、室内和景观。(2)标准定位:包括投资、营销、设计、采购、成本和工程等部门的产品标准要求。(3)专业定位:建筑、结构、室内、暖通、电气(不含弱电)、给排水、消防。(4)编制内容:①建筑篇:产品定位、规划设计、户型设计及详细分析、立面模块、门窗模块、栏杆模块、雨篷模块等。②室内篇:产品定位、公共空间、户型模块、空间模块等。③景观篇:产品定位、景观分级原则、景观要素控制等。 (二)标准化设计准备工作 通常我们开始一个住宅标准化设计前,需要做很多准备工作,比如:(1)了解业主方关于产品标准入库的要求及思路。对项目的产品进行优化,包括户型、平面、外立面及主要用材等(与目前规范冲突的地方)。(2)完成建筑专业各标准模块的设计数据资料及项目所用材料部品件的设计要求。(3)配合业主方完成本产品建筑专业控制指标内容的设计,内容包括地下室控制指标、结构控制指标、建造标准等(为业主已研究完成的成果)。(4)深化完成项目建筑专业相关扩初图施工图设计,并满足业主方及其标准应用平台对相关图纸的可视化要求。(5)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和切身利益,为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进城镇住宅建设健康发展,落实好国家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的要求,贯彻高度重视民生与住房保障问题的精神,住建部组织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的修编工作,近日予以发布公告。编号为GB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1 5.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5.3.3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 5.4.4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5.5.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 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5.5.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 m。 5.6.2 阳台栏杆设计应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5.6.3 住宅的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的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不应低于1.10m。 5.8.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 6.1.1 楼梯间、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小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 注: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达到0.90m。 6.1.2 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70m并侧面临空时,应设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净高不应低于1.05m。6.1.3 住宅的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6.2.1 十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6.2.2 十层及十层以上但不超过十八层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 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6.2.3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层住宅单元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6.2.4 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 m。 6.2.5 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6.3.1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不超过六层的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0m。 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装饰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6.3.2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 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6.3.5 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 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6.4.1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 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6.4.7 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 6.5.1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不应低于1.10m。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6.5.3 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6.6.1 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 1.建筑入口; 2.入口平台; 3.候梯厅; 4.公共走道 6.6.2 建筑入口及入口平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应同时设有轮椅坡道和扶手; 2.坡道的坡度应符合表6.6.2的规定。 表6.6.2 坡道的坡度

天津市住宅小区配电原则

天津市住宅小区配电原则 天津电力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住宅小区电力配套的基本原则 一、开发企业申请业务收费标准 新建住宅小区及配套小公建:执行天津市物价局津价房地[2006]187号文件,自2006年7月20日起施行,标准:多层住宅105元/平方米,高层住宅(含用户提出多路供电的多层住宅)110元/平方米。 二、开发企业申请业务工程范围 工程范围: 1、多层住宅:从供电线路(或变电站、开闭站)至小区各楼内首层DZM箱(含小区变电室、箱式站、CF箱设备及安装,不含土建及DZM箱); 2、高层住宅:由多路电源供电的供电线路(或变电站、开闭站)分别敷设线路至高层低压配电间的开关箱或DZM箱(含小区变电室、箱式站、CF箱设备及安装,不含土建及开关箱或DZM箱)。 注:收费标准不含施工路由、赔偿费用及表计费用 不同类型的住宅小区的配电要求 一、住宅小区电力配套的简易流程 ●受理客户的用电申请; ●现场勘查,根据客户和电网情况,确定供电方式、供电方案; ●根据供电方案进行电气设计; ●收取相关费用(1:4:4:1); ●进行工程施工及验收; ●装设电能计量装置,办理接电事宜; ●建立客户用电资料档案。 二、多层住宅小区的供配电 1、供电方式:外环线以内应以电缆方式供电。城镇居民稠密区宜采用电缆供电,其它地区可采用架空线供电。

新建居民区公用配电变压器最终装接容量,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瓦确定。 2、配电站:多层新建住宅区采用土建配电站或预装式配电站供电。土建站原则上独立设置。在满足电气相关要求、防火要求时,也可进入建筑物内设置,宜与区内的公建设施相结合综合考虑。10千伏线路内正常运行方式下的解合环点宜设在土建站内,一般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的建筑群内设置一个土建配电站(小区整体考虑)。建筑面积小于5万平方米的建筑群允许采用预装式配电站方式供电。多层住宅区内的10千伏中压配电网必须采用环网接线。 3、配电站的选址:参照供电半径的要求(150米),应接近负荷中心、满足末端客户的电压质量。 多层居民住宅楼采用一户一表计量方式。 4、楼内主干线配置:每个住宅楼门采用三相四线制供电,楼内干线采用截面积为50 平方毫米的铜芯聚氯乙烯绝缘导线。四层以下允许采用35平方毫米的铜芯聚氯乙烯绝缘导线。楼内首层距地0.3米处设暗装式进线接线箱一个,作为进楼电缆与楼内主干线的连接。 5、表前线配置:楼内每层距地1.6米处设表前线T接箱一个。作为表前线连接箱。 楼内干线为三相四线制,按层分相平衡配置三相负荷。相线颜色分别为黄、绿、红,零线为黑色。进线接线箱与表前线T接箱应设在楼内同一垂直轴线位置。 6、电能表及安装原则:一户一表电能计量表分层集中安装。推荐使用首层集中安装方式。电能表箱一律安装在表前线T接箱两侧,表箱内每具电能计量表后安装具备过电压、限流保护功能的断路器(漏电保护器设在居民住宅室内)。单户容量超过12千瓦时,宜三相供电。 三、高层建筑的供配电及高层、中高层居民住宅建筑的供配电(专指公用供配电部分) 1、高层建筑的供电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GBJ45-82)的要求。 2、十层至十八层的居民住宅、办公楼、商住楼、高级宾馆(包括底商设置服务网点的高层住宅)以及高度超过24米小于50米)的民用建筑,除正常电源外还应供给备用电源。有特殊要求的高级宾馆也可以按照一类负荷配置电源。 3、十九层以上的居民住宅、办公楼、商住楼、高级宾馆或高度超过50米不超过100 米的科技楼、图书馆、档案馆等建筑,除具有正常电源和备用电源外,用户还应自备发

住宅设计要点(规范)

住宅设计要点(规范)

居住区10000-16000户30000-50000人 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小区3000-5000户10000-30000人 一般称小区,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组团300-1000户1000-3000人 一般称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道路用地 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汽车

地面停放场地。 【道路】 居住区级,一般用以划分小区的道路,在大城市中与城市支路同级 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 小区级,一般用于划分组团的道路 路面宽6m-9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 组团级,上接小区路、下连宅间小路的道路。 路面宽3m-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m; 宅间小路,住宅建筑之间连接各住宅入口的道路。 路面宽不宜小于2.5m; 公建用地 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住宅标准化设计-工程做法

目录 编制目的 (2) 编制依据 (2) 适用范围 (2) 1常用工程做法 (2) 1.1地下室防水 (2) 1.2墙身防潮 (4) 1.3楼、地面做法 (5) 1.4内、外墙面做法 (12) 1.5顶棚 (16) 1.6屋面 (17) 1.7散水与台阶、坡道 (19) 2门窗与玻璃 (22) 2.1门窗工程 (22) 2.2建筑玻璃 (23) 3材料选型及技术措施 (26) 3.1材料选型 (26) 3.2技术措施 (28)

常用工程做法及部分材料选型 编制目的 在满足集团精细化设计要求前提下,本着经济性与合理性相结合的原则,参考国家规范和相关调研结果,编制本工程作法及部分材料选型控制要求。本册仅供集团内部参考。编制的目的在于统一目前天津在建及待建各项目的工程作法以及部分材料选型的要求。本控制要求原则要求设计方参照执行,但并不代替设计,设计同时应遵循有关国家规范和相关规定。异地项目可参照本控制要求。 编制依据 根据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05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5J1工程做法》编制。 适用范围 适用天津地区高层类项目。 1常用工程做法 本工程做法汇总,主要根据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05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5J1工程做法》编制。本工程做法适用天津地区高层类项目,目的为统一不同项目中相同部位的做法,建立统一设计标准。 1.1地下室防水 1.1.1结构自防水和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防水(一级防水) [标准图号,05J1地防1] [总厚度:76+墙身厚度] 地下室墙身防水 钢筋混凝土结构自防水

?20厚1:2水泥砂浆找平,随打随抹 ?刷基层处理剂一遍 ?二层3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50厚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保护层(用聚醋酸乙烯胶粘剂粘贴)?素土回填,分层夯实 地下室底板防水 ?底板以上做法按“楼面”另选 ?钢筋混凝土结构自防水 ?50厚C20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点粘350号石油沥青油毡一层 ?二层3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刷基层处理剂 ?20厚1:2水泥砂浆找平 ?100厚C15混凝土 ?素土夯实 1.1.2结构自防水和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防水(二级防水) [标准图号,05J1地防4] [总厚度:74+墙身厚度] 地下室墙身防水 ?钢筋混凝土结构自防水 ?20厚1:2水泥砂浆找平,随打随抹 ?刷基层处理剂一遍 ?4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天津四步节能技术实用标准

由市建交委建筑节能和科技处组织的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第四阶段节能(四步节能)设计标准的编制工作,经广泛调研和多次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本着严格遵照国家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的相关规定,在《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2010的基础上,再节约30%的能耗作为我市第四阶段的节能目标。为合理设定节能目标的基准值,仍以1980 -1981年住宅通用设计4个单元6层楼,体形系数为0.30左右的建筑物的耗热量指标为基准值,将居住建筑的采暖能耗降低75%作为节能目标,主要由建筑物和采暖系统共同承担,按此目标对建筑、热工、采暖、给排水和电气设计提出节能措施要求。 现通过对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进行数据采集、整理、市场发展调研和太阳能等再生能源应用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等,初步拟定我市居建四步节能设计的技术指标。 一、建筑围护结构节能设计 1.居住建筑体形系数 根据国家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考虑天津地区气候条件,冬、夏季太阳辐射强度、风环境、围护结构构造等各方面因素,权衡利弊,并兼顾不同类型的建筑造型,经过对天津市60栋建筑进行测算,四步节能设计体形系数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详见表1。

表1 居住建筑体形系数限值 建筑层数 ≤3层的建筑 (4~8)层的建筑 (9~13)层的建筑≥14层的建筑0.52 0.33 0.30 0.26 2.居住建筑窗墙面积比限值 考虑居住建筑设计的灵活性及功能的合理性,依据国家标准的要求,四步节能设计窗墙面积比限值仍按照《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2010执行。同时规定玻璃及透明部分的太阳辐射透过率不应小于0.60,使冬季室内能够得到更多的太阳能辐射热。详见表2。 表2 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限值 朝向窗墙面积比 北 0.30 东、西 0.35 南 0.50 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 根据对天津市建筑工程实例进行的数据分析,并汲取北京市、黑龙江省、吉林省三地先进的节能设计经验,将四步节能设计中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作了调整。详见表3。

恒大标准化设计方案指引

一恒大楼盘住宅主体结构钢筋含量控制指标指引 根据我中心钢筋含量控制管理规定,为便于全国各地区公司确定钢筋含量控制目标,我中心经对6~8度地震区各类住宅正负零以上主体结构钢筋含量指标统计分析,制定恒大楼盘住宅主体结构钢筋含量控制指标指引,供上报钢筋含量控制目标时参考。

注: 1) 钢筋配置方案1: 板钢筋HPB235(直径12及以上HRB335); 梁、柱、剪力墙暗柱主筋HRB335,箍筋HPB235(直径12及以上HRB335); 剪力墙分布筋HRB335(直径10及以下HPB235)。 2) 钢筋配置方案2: 板钢筋HRB400; 梁主筋HRB400,箍筋HPB235(直径12及以上HRB335); 柱、剪力墙暗柱主筋HRB335,箍筋HPB235(直径12及以上HRB335); 剪力墙分布筋HRB335(直径10及以下HPB235)。 3) 计算钢筋含量指标统一以建筑面积作为基准面积。 当带下沉式大面积空中花园的建筑,可在表中基础上乘以增加系数K=1+(S1÷S2)/2。 如为两层高的空中花园,可在表中基础上乘以增加系数K=1+S1÷S2。 式中S1是空中花园的投影面积,S2是除空中花园以外的建筑面积。 4) 本指标适用于场地土类别Ⅱ、Ⅲ类,如为Ⅰ类场地应略减,Ⅳ类场地应略增。 5) 本指标适用于基本风压≤0.6kPa 以下地区,大于0.6kPa 地区的27~32层住宅应略增。 6) 对11层以上高层住宅,本表适用于标准层层高≤3.1M 的情况,如超过此层高,可在表中基础上乘以增加系数K=(层高÷3.1+1)/2。 7) 低层别墅均按坡屋面不设水平板或拉梁考虑。 8) 本表高层住宅均不设结构转换层,转换层钢筋含量应单独报审。 9) 本数据未考虑施工损耗量,不包括砌体构造柱及砌体拉结筋。包含屋面造型和立面饰线钢筋量。

住宅设计规范与区别

住宅设计规范与区 别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与《住宅设计规范》的比较 国家住建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7,26日发布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自,8,1起开始实施,原《住宅设计规范》同时废止。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实施,《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 》由建设部发布实施,两本规范侧重要点不一,设计时应同时满足两本规范的要求,一并执行。 一,关于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式的区别: 《住宅设计规范》4.0.1条 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 (M2); 套内使用面积(M2/套); 套型阳台面积(M2/套); 套型总建筑面积(M2/套); 住宅楼总建筑面积(M2)。 《住宅设计规范》4.0.4条

1,应按全楼各层外墙结构外表面及柱外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求出住宅楼建筑面积,当外墙设外保温 层时,应按外保温层外表面计算。 2,应以全楼总套内使用面积除以住宅楼建筑面积得出计算比值。 3,套型总建筑面积应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计算比值所得面积,加上套型阳台面积。 《住宅设计规范》主要使用“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标准层使用面积/标准层建筑面积)反求套型建 筑面积。 由于首层单元门厅,顶层机房等未计入计算,数值并不准确,合理,施工图上标注面积与测量验收出入较大,全楼各套型总面积之和与住宅楼总建筑面积数值有偏差。 《住宅设计规范》使用“套型总建筑面积系数”(全楼总套内使用面积/住宅楼建筑面积)反求套型建筑面积。 住宅地上全部住宅面积包括供本栋住宅楼使用的地上机房,设备用房,以及各层单元交通面积,首层单元门厅等,不包括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

汇报后修改《住宅设计要求与标准》(2015年版)(暖通)

六暖通空调 (一) 系统分类及设备材料选型 1系统分类 防排烟(通风)系统、小型中央空调系统、分体空调系统、采暖系统、燃气系统等。 2设备材料选型 2.1风机 通风系统、通风兼防排烟系统风机优先采用噪音较低的柜式离心风机;防排烟系统专用风机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先选用轴流风机(含斜流、混流风机)。 2.2风管材料 防排烟风管、通风风管采用镀锌钢板。 2.3空调、采暖水管管材 空调冷凝水管采用PVC-U管。室内采暖主管管径小于等于DN32采用普通焊接钢管,丝接;管径大于DN32采用无缝钢管,焊接。采暖热表至户内分集水器间管道采用PPR管,管材等级4级,管系列S4,热熔连接,低温地板辐射采暖盘管采用PE-RT 管。 2.4套管材料 穿梁和剪力墙、防火墙的套管采用国标普通焊接钢套管,穿墙套管采用塑料套管。 2.5保温材料 冷媒管、冷凝水管保温材料采用难燃B1级发泡橡塑管壳(闭泡)。室内采暖主管保温材料宜采用难燃B1级发泡橡塑管壳(闭泡)或玻璃棉保温材料。 (二) 设计要求 1防排烟及通风系统 1.1加压送风系统 1.1.1加压送风系统为单段设计时,加压风机应布置于天面。加压送风系统为分段 设计(或两段楼梯的情形)时,上段加压系统风机应布置于天面,下段加压 系统风机布置原则为: (1)优先布置于地下室不占车位处; (2)其次布置于室外园林隐蔽处; (3)有条件时可布置于商业裙楼顶; (4)原则上风机应布置于隐蔽处,尽量不要对建筑外立面及住户造成影响。 1.1.2前室加压风井应靠近前室,风井有一面邻前室的墙(最好为非剪力墙),以便 设置加压风口。 1.1.3防烟楼梯间的加压风井应靠近防烟楼梯间,风井有一面邻防烟楼梯间墙(最 1

住宅设计规范2006年版

*****住宅设计规范---2006年版************ 1 总则 1.0.1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l.0.3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l 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2 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3 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4 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有关规定. 1.0.5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 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l.0.6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 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 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l.0.8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尚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 套型 dwelling size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 卧室 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

《天津市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范》(津国土房测〔2014〕142号)

天津市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范 1总则 1.0.1 为规范房屋面积测算工作,统一房屋面积测算标准,根据《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和《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销售、权属登记、租赁等房屋的面积测算,不适用构筑物的面积测算。 2 术语 2.0.1 幢:房屋面积测算和共用面积分摊的单元,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房屋整体。 2.0.2 围护结构:将空间竖向分割成相对独立,不易通行的两个或多个部分的实体,如墙、柱、门、窗、栏杆等。 2.0.3 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4 夹层:位于两自然层之间的楼层,一般指房屋内部空间的局部层次。 2.0.5 技术层:指用作水、电、暖通等设备安装的楼层。

2.0.6 避难层:是指高层建筑中,用作消防、避难的楼层。 2.0.7 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斜面结构屋顶高度指由本层地面板上皮到斜屋面板上皮的垂直高度。 2.0.8 过街楼:是指跨越道路(含小区道路),连接道路两侧建筑物的房屋。 2.0.9 骑楼:是指建在道路(含小区道路)旁,底层用做道路通行的房屋。 2.0.10 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包括挑廊、檐廊、与房屋相连有上盖的室外通道等。 2.0.11 门廊、门斗:房屋的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12 飘窗: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3 一般规定 3.0.1 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共用建筑面积和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3.0.2 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整幢房屋外墙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的永久性建筑。 3.0.3 房屋共用建筑面积,是指业主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

1总则 1.0.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1.0.3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1.0.5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1.0.6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1.0.8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住宅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套型dwelling size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居住空间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卧室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起居室(厅)living room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厨房kitchen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卫生间bathroom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使用面积usable area 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标准层typical floor 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2.0.10层高store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1室内净高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 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2阳台balcony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2.0.13平台terrace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2.0.14过道passage 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5壁柜cabinet 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 2.0.16吊柜wall-hung cupboard 住宅套内上部的贮藏空间。 2.0.17跃层住宅duplex apartment 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2.0.18自然层数natural storeys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2.0.19中间层middle-floor 底层和最高住户入口层之间的楼层。 2.0.20单元式高层住宅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的高层住宅。2.0.21塔式高层住宅apartment of tower building 以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2.0.22通廊式高层住宅gallery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示范小城镇试点建立规范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天津市其他机构【发文字号】津发改区县[2008]933号 【发布日期】2008.12.08 【实施日期】2008.12.08 【法规类别】城乡建设【唯一标志】17083083 【全文】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示范小城镇试点建立规范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的指导意 见》的通知 (津发改区县〔2008〕933号) 各有关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示范小城镇建设的总体部署,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农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在总结一批、二批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示范小城镇试点建立规范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关于示范小城镇试点建立规范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二ОО八年十二月八日 关于示范小城镇试点建立规范的 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示范小城镇项目建设管理包括征地、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移交等阶段,管理目标包括投资、质量、安全、进度等,整个项目建设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一个科学完整、规范的管理体系,统筹和协调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华明镇等先期开展试点的单位,在这方面探索了很多好做法、好经验。为了规范示范小城镇项目建设管理体系,将农民安置住房建设成为一个安全工程、优质工程、廉洁

工程、名符其实的示范工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建立运转高效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 示范小城镇项目建设管理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由区县政府组建的投融资建设平台,承担项目甲方的各项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运转高效,保证工程的统一指挥。要集合经验丰富的各专业技术人才,组成优秀的项目管理团队,精诚团结,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同时,要强化公司内部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在工作中有规章制度可以遵循,有管理程序和流程可以控制,有管理记录可以查询和追溯,各项事务都有专人管理落实。 (一)有章可循 规章制度是项目建设管理遵循的原则和指南,是项目管理执行和控制的基础。为规范、强化项目管理,建设单位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管理的范围和深度,让建设单位人员掌握自身职责范围和权限,参建单位人员了解建设单位的管理方式和措施。 (二)有序可控 规范项目管理程序和流程,明确各方职责和具体事务操作方式、次序。建设单位应结合实际,对项目的管理流程进行梳理和细化,明确责任部门和交接界面,做到部门各司其职,交接界面清晰,流程有序可控,尽量避免日常工作中的推诿、扯皮现象。 (三)有据可查 在明确管理流程的基础上逐步建立项目管理有效载体(主要是管理表格),加强记录,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追溯机制。建设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工作管理资料,做到行为有记录,管理可追溯。其内容应包括业务管理和日常行为管理,如有效文件目录、变更台帐,下发的各项通知、检查记录以及各部门协作记录、要求等。 (四)有事必管 建立作业分解和责任到人机制,建立职责范围分配表,明确管理范围和管理人员。在此基础上,加强日常落实,建立激励考核机制,奖优罚劣。 二、落实好相关技术标准 示范小城镇要严格遵守国家和我市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一)落实住宅设计标准 小城镇项目的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执行好相关技术规范,落实好住宅面积、采光等要求,本着从实际出发,结合农民的生活习惯特点进行设计,保护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正常生活。 (二)落实建筑节能标准 按照住宅节能设计标准和公建节能设计标准,我市从2005年1月1日起强制执行住宅项目实行建筑节能65%的标准(三步节能),2005年10月1日起,公共建筑实行节能50%的标准(二步节能)。示范小城镇建筑要继续严格按照我市的节能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三)禁止使用粘土制品 为推进资源节约利用,在全市示范小城镇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示范小城镇要继续坚持全面禁止使用粘土制品,推广使用新型的墙体材料。 (四)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

住宅设计规范标准设计GB50096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专题论证报告、答疑 专题简介: 1、名词定义—住宅、公寓等 2、与“强制性条文”及《住宅建筑规范》的关系 3、小套型与低限面积 4、住宅设置凸窗的有关问题 5、窗台与阳台的防护高度 6、从“可踏面”的规定看与《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关系 7、关于高层住宅配置可容纳担架电梯 8、日照计算与住宅套型设计 典型问题答案: 1、底层公建(商住楼)适用标准? 2、净尺寸及窗地比指标的计算方法? 3、住宅的无障碍设计与无障碍住宅的设计? 4、电线回路截面与负荷匹配?(相关标准改版) 5、开敞式厨房与燃气安装技术条件? 6、本规范的“实施时间”问题? 1、名词定义—住宅、公寓等 住宅: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住宅的两个关键概念“房子”和“家庭”。《住宅设计规范》的定义说明:规范主要是按照家庭的居住使用要求来规定的。未成家前或离散后的单身男女以及孤寡老人作为家庭的特殊形式,居住在普通住宅中时,其居住使用要求与普通家庭一致的。作为特殊人群,居住在单身公寓或老年公寓时,应另行考虑其特殊居住使用要求,在《住宅设计规范》中不特别考虑。 公寓:为特定人群提供独立或半独立居住使用的建筑。一般以栋为单位配套相应公共服务设施。

公寓经常以其居住者的性质冠名。学生公寓;运动员公寓;专家公寓;外交人员公寓;青年公寓;老年公寓。公寓中的居住者的人员结构相对住宅中的家庭结构简单,而且在使用周期中较少发生变化。住宅的设施配套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配套的,而公寓一般以栋为单位甚至可以以楼群为单位配套。例如,不必每套公寓设厨房、卫生间、客厅等空间,而且可以采用共用空调、热水供应等计量系统。 不同公寓之间的某些标准比公寓与住宅之间的差别还大。如老年公寓在电梯配置、无障碍设计、医疗和看护系统等方面的要求,比运动员公寓要高的多。因此,不应编制通用的公寓设计标准,必要时可分别制定相应的专用公寓设计标准。 事实上没有所谓的公寓标准,某些设计项目如果准备不执行《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则应执行相关公建设计标准的规定。如:酒店公寓应执行《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关于名词定义的论证结论: 在执行《住宅设计规范》中,关于明确“公寓”、“廉租房”的呼声很高,但是按照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办法规定,条文中没有的词不必定义。因此本次特别给“住宅”的定义写了“条文说明”并在专题论证报告中详细论证。 实际是明确提出《住宅设计规范》中有许多条款不适合各种“公寓”、“廉租房”“公租房” 。 2、与“强制性条文”及《住宅建筑规范》的关系 《住宅设计规范》1999年颁布实施时,明确“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但这是针对整本规范的属性的,所谓“强制性标准”的概念是相对于“推荐性标准”而言,这就是编号“GB 50096”而不是“GB/T 50096”的原因。如果问《住宅设计规范》是不是“强制性标准”,答案是肯定的。 2000年4月建设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收录了《住宅设计规范》中1/3的条文,作为强制性条文,但还有2/3的条文没被列入其中。如果问《住宅设计规范》的某条规定是不是“强制性条文”,需要针对具体条文。(是否黑体字) 2005年《住宅建筑规范》改写了《住宅设计规范》的50多条条文。2009

天津市建筑飘窗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天津市建筑飘窗、设备平台及阳台建筑面积规划计算规则 (规建字〔2009〕584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飘窗、设备平台及阳台规划管理,合理利用城市空间,优化城市景观,结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 B/T50353-2005),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市市域范围内,除大型商业、工业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外,其他各类建筑物的规划审批应遵守本规则要求。 第三条建筑飘窗是指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飘窗窗台面与室内地面的高差应大于或者等于0.3米,自外墙墙体外边线至飘窗外边线距离应小于或者等于0.6米,窗台面至飘窗顶板底高度应小于2.2米。 符合以上条件的,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按挑出外墙部分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指标。 第四条设备平台是指供空调室外机、热水机组等设备搁置、检修且与建筑内部空间及阳台不相连通的对外敞开的室外空间。户式集中制冷、供热水的设备平台根据安装与使用要求确定,但面积应小于4平方米,分体制冷、供热水的设备平台面积每个应小于1平方米,个数不多于主要建筑空间个数。

符合以上条件的,设备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以上条件超出规定部分的,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指标。 第五条装饰性阳台是指设置在建筑外墙外,为美化建筑造型而与建筑内部空间及阳台不相连通的采用阳台形式的装饰性构件。自外墙墙体外边线至装饰性阳台外边线距离应小于或者等于0.6米。 装饰性阳台符合以上条件的,不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指标。 第六条凸阳台、半凸半凹阳台凸出部分,自外墙墙体外边线至阳台外边线距离应小于或者等于1.5米。凹阳台、半凸半凹阳台凹进部分,自外墙墙体外边线至阳台外边线距离应小于或者等于2.1米。 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凸半凹阳台符合以上条件的,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指标;不符合以上条件超出规定部分的,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指标。 第七条建筑物阳台不得隔层错位设置。 第八条本规则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本规则实施前原已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继续有效。 天津市规划局

住宅标准化设计_工程做法

.. .. 目录 编制目的 (2) 编制依据 (2) 适用围 (2) 1常用工程做法 (2) 1.1地下室防水 (2) 1.2墙身防潮 (4) 1.3楼、地面做法 (5) 1.4、外墙面做法 (12) 1.5顶棚 (16) 1.6屋面 (17) 1.7散水与台阶、坡道 (19) 2门窗与玻璃 (22) 2.1门窗工程 (22) 2.2建筑玻璃 (23) 3材料选型及技术措施 (26) 3.1材料选型 (26) 3.2技术措施 (28) ... . .

常用工程做法及部分材料选型 编制目的 在满足集团精细化设计要求前提下,本着经济性与合理性相结合的原则,参考国家规和相关调研结果,编制本工程作法及部分材料选型控制要求。本册仅供集团部参考。编制的目的在于统一目前在建及待建各项目的工程作法以及部分材料选型的要求。本控制要求原则要求设计方参照执行,但并不代替设计,设计同时应遵循有关国家规和相关规定。异地项目可参照本控制要求。 编制依据 根据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05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5J1工程做法》编制。 适用围 适用地区高层类项目。 1常用工程做法 本工程做法汇总,主要根据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05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5J1工程做法》编制。本工程做法适用地区高层类项目,目的为统一不同项目中相同部位的做法,建立统一设计标准。 1.1地下室防水 1.1.1结构自防水和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防水(一级防水) [标准图号,05J1地防1] [总厚度:76+墙身厚度] 地下室墙身防水 钢筋混凝土结构自防水

.. .. ?20厚1:2水泥砂浆找平,随打随抹 ?刷基层处理剂一遍 ?二层3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50厚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保护层(用聚醋酸乙烯胶粘剂粘贴)?素土回填,分层夯实 地下室底板防水 ?底板以上做法按“楼面”另选 ?钢筋混凝土结构自防水 ?50厚C20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点粘350号石油沥青油毡一层 ?二层3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刷基层处理剂 ?20厚1:2水泥砂浆找平 ?100厚C15混凝土 ?素土夯实 1.1.2结构自防水和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防水(二级防水) [标准图号,05J1地防4] [总厚度:74+墙身厚度] 地下室墙身防水 ?钢筋混凝土结构自防水 ?20厚1:2水泥砂浆找平,随打随抹 ?刷基层处理剂一遍 ?4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 . .

《住宅设计规范标准》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 1999),经建设部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四日以建标[1999]76号文批准, 业以发布。本规范第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参加单位是北京市建筑设计院、天津市规划设计管理局、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建委综合设计院、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南京市住宅设计研究所、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四川绵阳地区建筑勘察设计院。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 解和执行条文规定,《住宅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条文说明,供国内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 1总则 1.0.1城市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同时,住宅建设要求投入大量资金、土地和建材等资源,如何根据我国国情合理地使用权有限的资金和资源,以满足广大人民对住房的要求, 保障居民最低限度的居住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基本要求,是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原《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 86是国家计委于1986年颁布实施的, 执行已有12年。原规范是在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住宅建设标准基础上制定的,在改善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提高住宅设计质量方面无疑起了重大作用。但是,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原规范一些条文已不适应当前对城市住宅提高质量的要求,国家制定了新的城市住宅建设标准,与此相适应,本规范也应修订,个性不适用的条文,补充新的内容。同时,为加强立法,使本规范具有强制性法规的性质,增加了监督、执行规范的保证措施,扩充了各专业的内容,使其成为综合性的设计法规,规定了设计中基本的低限要求,并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内容,实施后必将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进城市住宅建设健康发展。 1.0.2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和住宅商品化,城市住宅已不再是单一标准的集 合式住宅模式,目前除了大量的中、低档标准的城市普通住宅外,尚有标准较高的住宅,其形式有独立式住宅、并联式住宅等等,按层数分也有从低层到高层不同类型。不同类型的城市住宅,基本功能及安全、卫生要求是一样的,故本规范应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各种类型的住宅设计。 1.0.3住宅层 数的划分与原规范规定基本一致,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 )修订后,高层建筑已 突破100m的限制,故本规范不再作高层住宅上限为三十层的限制。划分的依据主要是垂直交通和防火要求的不同。一至三层的低层住宅住户一般自用楼梯,四至六层住宅住户共用楼梯,七层以上应设电梯, GB50045规定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要求设消防电梯和防火设施,但又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才设消防电梯,故这类住宅十一层以下可像中高层住宅一样设一般的电梯,但其防火设计仍须符合 GB50045的要求。1.0.4国家对住宅建设非常重视,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了城市住宅建设标准,特别是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方针政策和法规与住宅建设关系特别密切,住宅设计时必须严格遵守,如建设部提岀“从1996年起到2000年,新设计的 采暖居住建筑应完成1980 1981年当地通用设计能耗水平基础上节能50% ”的目标,对《民用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已进行了修订,为此要改革墙体,加强住宅建筑的保温隔热性能;我国是土地和水资源缺乏的国家,因此在设计中要采用节地型方案,使用节水型器具等等。 1.0.5本规 范只对住宅单体工程设计作岀规定,但住宅与居住区规划密不可分,住宅的日照、朝向、层数、防火等与规划的布局、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道路系统、竖向设计等都有内在的联系,必须共同形成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困此,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以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当然还包括前条规定的安全、卫生等要求。 1.0.6住宅建筑量大面广,因此, 建筑构配件需要标准化、模数化,应符合建筑模数协调标准,适应工业化生产,建筑设备与建筑主体也需模数协调,有得于商品化生产;目前建筑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层岀不穷,国家正在实行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政策,改变以往设备陈旧、工艺落后、粗放经营的局面,采取集约化规模经营,提出高产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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