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库)标志设置规范(图)

停车场(库)标志设置规范(图)
停车场(库)标志设置规范(图)

停车场(库)标志设置规范(图)

前言

本标准旨在统一本市停车场(库)识别标志,逐步规范停车场(库)内引导、提示和安全标志,以增强停车的便利性和安全性,进而提高停车场(库)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从2010年6 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上海市停车服务业行业协会、上海市中停车设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陈陆亮、施勇、李波、顾其渭、纪元、梁华军、钟榕发、洪建钟、刘波源。

本标准于2010年首次发布。

停车场(库)标志设置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停车场(库)标志的分类、图形符号、制作、设置和检查维护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公共停车场(库)及道路停车场;其它停车场(库)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5566 图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JT/T279公路交通标志板

DB31/T 457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识别标志recognition sign

设立在公共停车场(库)入口处,用以显示停车场(库)类别、名称和规则等服务信息的标志。

3.2

引导标志guide sign

引导车辆进出、车辆停放和人员出入的标志。3.3

提示标志instruction sign

提供停车场(库)内设施、楼层、区域、车位等信息的标志。

3.4

安全标志safety sign

提请人员对环境、设施引起注意或告知不应有行为的标志。包括警告和禁止标志。

注:改写GB 2894-2008,定义3.1。

3.5

公共换乘停车场(库)parking for park and ride

公共换乘停车场(库)是指设置在城市中环线以外,与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方式相衔接,以适当的停车收费价格引导和鼓励驾车人将机动车在此停放后换乘公共交通出行的公共停车场(库)。

4 停车场(库)标志的分类及制作要求

停车场(库)标志分为4类,分别为识别标志、引导标志、提示标志和安全标志。

4.1识别标志

4.1.1 门楣标志

门楣标志包含:出入口共用门楣标志、单入口型门楣标志、单出口型门楣标志,制作要求应符合附录A 的规定。

4.1.2 公告标志

公告标志包含:告知牌、规则牌,制作要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1.3 停车场(库)预告标志

停车场(库)预告标志的制作要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2 引导标志

4.2.1 车辆引导标志

车辆引导标志包含:

a)直行标志、向左(或向右)转弯标志、直行和向

左转弯(或直行和向右转弯)标志、向左和向右转弯标志。示意图见附录C,制作要求应符合

GB5768的规定。

b)车行道边缘线、导向箭头,制作要求应符合GB5768

的规定。

c)车行出口引导标志、停车区域引导标志、停车位

引导标志、停车楼层引导标志、停车楼层指示标志、组合引导标志,制作要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d)楼层标志、楼层及区域提示标志宜与方向标志组

合形成引导标志。

4.2.2 人行引导标志

人行引导标志包含:

a)人行横道标志,示意图见附录C,制作要求应符

合GB5768的规定。

b)紧急出口标志、楼梯标志。示意图见附录C,制

作要求应符合GB/T 10001.1的规定。

c)人行通道、人行横道线、人员位置引导标志、停

车区域标志、区域指向标志,制作要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3 提示标志

4.3.1 区域提示标志

a)楼层标志、楼层及区域提示标志,制作要求应符

合附录A的规定。

b)识别色制作要求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4.3.2 设施提示标志

设施提示标志包含:

a)取卡标志、收费标志、休息室标志、卫生间标志、

无障碍设施标志、电梯标志、楼梯标志,示意图

见附录C,制作要求应符合GB/T 10001.1的规定。

b)车用升降机标志、道路停车场标志牌,制作要求

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3.3 车位提示标志

车位提示标志包含:

a)停车位标线,制作要求应符合GB5768的规定。

b)地面车位编号、车位编号、机械式停车位编号,

制作要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4 安全标志

4.4.1 警告标志

警告标志包含:上陡坡标志、下陡坡标志、左急转弯标志、右急转弯标志、注意行人标志、慢行标志,制作要求应符合GB5768的规定。

4.4.2 禁止标志

禁止标志包含:

a)限制速度标志、限制宽度标志、限制高度标志、

限制质量标志、禁止行人通行标志、禁止驶入标

志、禁止车辆停放标志、禁止鸣喇叭标志、禁止

向左(或向右)转弯标志、禁止直行标志、禁止

向左向右转弯标志、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直行

和向右转弯)标志。示意图见附录C,制作要求

应符合GB5768的规定。

b)禁止烟火标志、禁止携带托运易燃及易爆物品标

志。示意图见附录C,制作要求应符合GB 2894

的规定。

5 停车场(库)标志的设置

5.1 入口标志的设置

5.1.1 设置原则

5.1.1.1 公共停车场(库)入口应设置停车场(库)标

志、门楣标志、告知牌、规则牌、取卡标志、限

制速度标志、限制高度标志、禁止烟火标志、禁

止鸣喇叭标志。

5.1.1.2 公共停车场(库)入口根据其自身特点宜设置

限制宽度标志、限制质量标志、禁止行人通行标

志、禁止车辆停放标志、汽车升降机标志。

5.1.2 停车场(库)预告标志

5.1.2.1 停车场(库)宜设置停车场(库)预告标志。

5.1.2.2 停车场(库)预告标志宜设置在停车场(库)

入口前5~20 m的道路右侧。

5.1.3 门楣标志

5.1.3.1 出入口共用型公共停车场(库)应设置出入口

共用型门楣标志。

5.1.3.2 单入口共用型公共停车场(库)应设置出单入

口门楣标志。

5.1.3.3 门楣标志应设置于进口处上方墙面或龙门架

上,下边与地面的距离应≥2.5 m。

5.1.4 告知牌

5.1.4.1 公共停车场(库)入口应设置告知牌。

5.1.4.2 告知牌应设置于便于司机看到的位置。

5.1.5 规则牌

5.1.5.1 公共停车场(库)入口处应设置规则牌。

5.1.5.2 规则牌应设置于公共停车场(库)入口处醒目

位置的墙面上或安装在支架上,其下边与地面的

距离应≥0.8 m。

5.1.6 取卡标志

5.1.

6.1 要求在入口处取卡的公共停车场(库)宜在其

入口处设置取卡标志。

5.1.

6.2 取卡标志应设置于入口发卡机或取卡处上方。

5.1.7 汽车升降机标志

5.1.7.1 以汽车升降机代替出入库车道的公共停车场

(库)宜设置汽车升降机标志。

5.1.7.2 汽车升降机标志应设置于汽车升降机出入口

处上方。

5.1.8 其他

5.1.8.1 限制速度标志、限制高度标志、禁止烟火标志、

禁止鸣喇叭标志、限制宽度标志、限制质量标志、禁止行人通行标志、禁止车辆停放标志、禁止携

带托运易燃及易爆物品标志宜与告知牌组合使

用。

5.1.8.2 公共停车场(库)入口应设置限制速度标志、

限制高度标志、禁止烟火标志、禁止鸣喇叭标志。

5.1.8.3 机械式停车场(库)入口宜设置限制速度标志、

限制高度标志、限制宽度标志、限制质量标志、

禁止烟火标志、禁止鸣喇叭标志。

5.1.8.4 公共停车场(库)入口宜设置禁止行人通行标

志、禁止车辆停放标志。

5.2 车行道标志的设置

5.2.1 设置原则

5.2.1.1 公共停车场(库)车行道应设置车行出口引导

标志、停车位引导标志、注意行人标志、车行道

边缘线、导向箭头。

5.2.1.2 公共停车场(库)车行道根据自身特点宜设置

停车区域引导标志、楼层标志、楼层及区域提示

标志、停车楼层引导标志、车辆引导标志、直行

标志、向左(或向右)转弯标志、直行和向左转

弯(或直行和向右转弯)标志、向左和向右转弯

标志、禁止向左(或向右)转弯标志、禁止直行

标志、禁止向左向右转弯标志、禁止直行和向左

转弯(直行和向右转弯)标志、车行道分界线、

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

5.2.2 车行出口引导标志

5.2.2.1 公共停车场(库)车行道应设置车行出口引导

标志。

5.2.2.2 车行出口引导标志应设置于主车道上方,其下

边与地面的距离应≥2.0 m。

5.2.3 停车区域引导标志

5.2.3.1 划分停车区域的公共停车场(库)车行道宜设

置停车区域引导标志。

5.2.3.2 停车区域引导标志宜设置于距离停车区域最

近的车道交叉口的正上方位置

5.2.3.3 停车区域引导标志下边与地面的距离应≥2.0

m。

5.2.4 停车位引导标志

5.2.4.1 公共停车场(库)车行道应设置停车位引导标

志。

5.2.4.2 停车位引导标志宜设置于距离停车区域最近

的车道交叉口的正上方位置。

5.2.4.3 停车位引导标志下边与地面的距离应≥2.0

m。

5.2.5 停车楼层引导标志

5.2.5.1 多层楼层的公共停车场(库)车行道宜设置停

车楼层引导标志。

5.2.5.2 停车楼层引导标志宜设置于连接各停车层的

车道交叉口的正上方位置

5.2.5.3 停车楼层引导标志下边与地面的距离应≥2.0

m。

5.2.6 注意行人标志

5.2.

6.1 公共停车场(库)车行道应设置注意行人标志。

5.2.

6.2 注意行人标志宜设置于停车区域与车行道交

叉路口前5m处,位于车行道的右侧位置。

5.2.7 车行道边缘线

公共停车场(库)车行道应设置车行道边缘线。

5.2.8 楼层标志

5.2.8.1 多层楼层的公共停车场(库)宜设置楼层标志。

5.2.8.2 楼层标志宜设置于上下停车楼层入口处的墙

面或立柱上。

5.2.8.3 楼层标志的上边距地面距离宜为2.1 m。

5.2.9 楼层及区域提示标志

5.2.9.1 多层楼层的公共停车场(库)宜设置楼层及区

域提示标志。

5.2.9.2 单层泊位超过100个的公共停车场(库)宜

设置楼层及区域提示标志。

5.2.9.3 楼层及区域提示标志宜设置于停车区域的墙

面或立柱上。

5.2.9.4 楼层及区域提示标志的上边距地面距离宜为

2.1 m。

5.2.10 停车楼层指示标志

5.2.10.1 多层楼层的公共停车场(库)宜设置停车楼

层指示标志。

5.2.10.2 停车楼层指示标志宜设置于上下楼层的车

行通道内。

5.2.10.3 停车楼层指示标志的中心位置距地面距离

宜为1.5 m。

5.2.11 其他

5.2.11.1 公共停车场(库)车行道应设置导向箭头。

5.2.11.2 公共停车场(库)车行道根据自身特点宜设

置车辆引导标志、直行标志、向左(或向右)转

弯标志、直行和向左转弯(或直行和向右转弯)

标志、向左和向右转弯标志、禁止向左(或向右)转弯标志、禁止直行标志、禁止向左向右转弯标

志、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直行和向右转弯)标

志。

5.2.11.3 公共停车场(库)车行道根据自身特点宜设

置分界线、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

5.3 停车区域标志的设置

5.3.1 设置原则

5.3.1.1 公共停车场(库)停车区域应设置停车位编号、

地面停车位编号、停车位标线、减速慢行标志。

5.3.1.2 公共停车场(库)停车区域根据自身特点宜设

置机械式停车位编号、停车区域标志。

5.3.2 停车位标线

5.3.2.1 公共停车场(库)停车位应设置地面停车位标

线。

5.3.2.2 停车位标线应设置于停车场(库)中单个停车

位的边缘。

5.3.3 停车位编号

5.3.3.1 非露天的公共停车场(库)停车位宜设置停车

位编号。

5.3.3.2 停车位编号应设置于公共停车场(库)中停车

位标线上方或悬挂于停车位上方。

5.3.3.3 停车位编号距离地面高度应≥2.0 m。

5.3.3.4 停车位编号宜根据实际情况在编号前加上停

车楼层号、区域号或其它特殊号组成。

5.3.4 地面停车位编号

5.3.4.1 公共停车场(库)停车位应设置地面停车位编

号。

5.3.4.2 地面停车位编号应设置于停车位标线内。

5.3.4.3 机械式停车场(库)的地面停车位编号宜设置

于车板前侧。

5.3.5 机械式停车位编号

5.3.5.1 机械式停车场(库)停车位应设置机械式停车

位编号。

5.3.5.2 机械式停车位编号应设置于机械停车设备的

前立面。

5.3.6 减速慢行标志

5.3.

6.1 公共停车场(库)停车位应设置减速慢行标志。

5.3.

6.2 减速慢行标志应设置于自车行道进入停车区

域的入口处。

5.3.7 停车区域标志

5.3.7.1 公共停车场(库)宜设置停车区域标志。

5.3.7.2 停车区域应使用英文大写字母编号。

5.3.7.3 单层的公共停车场(库)宜使用数字编号。5.3.7.4 停车区域标志宜设置于公共停车场(库)停车

区域的墙面或立柱上。

5.3.7.5 停车区域标志的中心位置距地面宜为1.5 m。

5.3.7.6 单层停车场库宜采用颜色辅助区分停车区域,

停车区域颜色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5.4 人行通道标志的设置

5.4.1 设置原则

5.4.1.1 公共停车场(库)人行通道应设置人行横道标

志、人行横道线。

5.4.1.2 公共停车场(库)人行通道宜设置区域指向标

志、人员位置引导标志、楼梯标志、电梯、人行

通道专用标志。

5.4.2 人行横道线

5.4.2.1 公共停车场(库)人行通道应设置人行横道线。

5.4.2.2 人行横道线宜设置于穿越车行道的人行横道

上,位于于车行道重叠的部分。

5.4.3 人行横道标志

5.4.3.1 公共停车场(库)人行通道应设置人行横道标

志。

5.4.3.2 人行横道标志宜设置于人行横道线的两侧。5.4.4 区域指向标志

5.4.4.1 公共停车场(库)人行通道宜设置区域指向标

志。

5.4.4.2 区域指向标志宜设置于停车区域交界处的墙

面或立柱上。

5.4.4.3 区域指向标志的中心位置距地面应≥1.5 m。

5.4.5 人员位置引导标志

5.4.5.1 公共停车场(库)人行通道宜设置人员位置引

导标志。

5.4.5.2 人员位置引导标志宜设置于自停车位进入人

行通道的入口处。

5.4.5.3 人员位置引导标志的中心位置距地面应≥1.5

m。

5.4.6 楼梯标志

5.4.

6.1 带有人行楼梯的公共停车场(库)宜设置楼梯

标志。

5.4.

6.2 楼梯标志宜设置于公共停车场(库)的楼梯入

口、出口处位置的墙面上。

5.4.

6.3 楼梯标志宜与方向标志组合使用设置于人行

通道的交叉路口。

5.4.7 电梯标志

5.4.7.1 带有电梯的公共停车场(库)宜设置电梯标志。

5.4.7.2 电梯标志宜设置于公共停车场(库)的电梯出

停车场规划说明书

停车场规划说明书.txt爱情就像脚上的鞋,只有失去的时候才知道赤脚走路是什么滋味骗人有风险,说慌要谨慎。不要爱上年纪小的男人,他会把你当成爱情学校,一旦学徒圆满,便会义无反顾地离开你。 停车场规划说明书 泰兴市停车场规划说明书 一、现状分析 泰兴市区内现有主要道路21条,宽度在9~50米,总长度35.79公里,路网密度为3.9公里/平方公里。目前,我市城市居民出行方式仍以自行车为主。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出租车、摩托车、小汽车作为出行交通工具逐渐增多。据交通流量观测,机动车日流量最高达9241辆,主要集中在江平路、国庆路、大庆路上,非机动车日最高流量达5.25万辆,主要集中在鼓楼北路、车站路、根思路上。城市东西向有大庆路、国庆路、根思路贯通全城区,交通尚属通顺;城市中心区南北向由于缺乏纵贯全城的主次干道,断头路、异形交叉口较多,造成交通不够通畅。以鼓楼商场、泰兴商城为中心的鼓楼中心区集中布置了大量的商业、娱乐设施,原规划没有设置地面停车场,使这一片区成为城市交通最拥挤的地方。城区主要干道交叉口附近缺乏起缓冲作用的停车场,使这些地方成为交通最混乱、交通事故最易发生的地段。目前,随着我市城区旧城改造的深入,在城市鼓楼中心区设置了一定数量的停车场所,如泰兴商城地下层、小商品市场地下层、泰兴大厦门前广场都设置了停车场地,另在泰兴货运站、北门友谊中沟江平路西、国庆新村、江平路与城南路交汇处等几处地方设置了一定数量的停车场。为适应城区交通整治的要求,较好的安排城区日益增多的小三轮、货运车和客运出租车,又在济川广场、物资公司、永固建材等三处设置了临时停车场。这些停车场的设置,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区停车难的问题,对城区交通状况的改善发挥了较大作用,但现状停车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停车面积不足,规划的未能得到及时实施,与停车需求不相适应;(2)相关设施配套不到位,停车位置安排不规范;(3)从城市总体位置看还存在停车场布点不均,以及对交通干道干扰较大等。综上所述停车场的规划设计显得较为迫切。二、形成原因 形成上述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还是与过去采用的规划方法和规划思路不太完善有关,也与过去规划管理控制不到位有关。以往的城市公共停车设施规划思路大致可归纳为以下两大类: (1)综合分析确定城市停车设施供应规模,提出该规模下停车设施布局的明确方案,包括路内、路外各处停车设施的合理规模、位置和型式。 (2)不进行全市性的停车设施规划,而是将停车设施融入城市分区域的详细规划中,最终实现全市性的停车设施建设目标。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时期,城市化水平和机动车拥有量已走向加速增长阶段,城市停车矛盾日趋紧张。上述两种规划布局方法,前者对城市土地开发一直处于连续的动态调整过程中考虑不够,规划很难得以实现或者根本无法实现;后者考虑到规划的可实施性,却忽略了规划的宏观控制功能,缺少系统性与协调性,于城市的旧城改造过程难以适应。两种方法均无法有效地满足停车设施规划的可持续发展。 三、指导思想 采取集控制性与可操作性于一体的规划布局思路,做到宏观与微观结合,刚性和弹性并举。规划方案既要具有必须执行的明确内容,同时又留有弹性。在停车设施规划布局的层面上采用不同弹性程度的方法,分别解决城市建设开发过程中不同的停车问题,并保持动态、滚动的规划调整过程,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在停车场所布点位置安排上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社会、经济、环境可协调发展;贯彻生态观点,设计以人为本,建设生

物业停车场管理办法(完整资料).doc

此文档下载后即可编辑 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 一、目的 1、规范物业服务区域内停车场管理制度,维护停车场车辆进出、行驶与停放秩序,确保车场设施设备运转正常,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规范公司停车场收费管理行为,规范IC卡制卡、发放管理制度,确保停车费规范、及时、全额收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目物业服务中心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 三、停车位服务与租用办理手续 1、停车位使用权限 小区地下停车位仅限拥有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业主使用,非业主车辆及未购买地下停车位或未获得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车辆不得进入地下停车场进行车辆停放;地面停车位仅限租用停车位的业主及临时停放小区的访客使用,其他业主不得占用。 2、停车位服务办理手续 2.1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需凭身份证、车位购置发票、地产地库车位购置协议(机械车位、非机械车位)等有效资料到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部申请办理,客服专员为前来办理的业主填写《停车卡办理流转单》(附件1); 2.2客服专员审核业主资料无误后,与业主签订《车位使用服务协议书》(附件2)、停车位使用管理规定及承诺书(附件4),并按规定收取停车位管理服务费、IC卡制卡手续费(押金);

2.3客服专员将《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及IC提供给秩序管理部授权,再由经办的客服专员将IC卡发放给业主; 2.4工程管理部收到《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后负责带领业主到现场验收车位,对购买机械车位的业主进行机械车位的操作培训,并填写《停车位交接验收单》(附件5); 2.5车位验收结束后,《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停车位交接验收单》移交给客服专员。客服专员及时将车位服务办理手续的相关资料存档。 3、车位租用办理手续 3.1车位出租方案须经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批准后实施; 3.2取得车位租用权的业主,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服务部申请办理,客服专员为前来办理的业主填写《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 3.3客服专员审核业主相关信息(身份信息、租用权)并确认无误后,与业主签订《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附件3),并按规定收取停车位租金、管理服务费以及IC卡制卡或《停车证》(附件6)制作手续费; 3.4秩序管理部收到《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后为IC授权或制作《停车证》,再由经办的客服专员将IC卡或《停车证》发放给业主; 3.5工程管理部收到《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后,负责带领业主到现场验收车位,并填写《停车位交接验收单》; 3.6车位验收结束后,《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停车位交接验收单》移交给客服专员。客服专员及时将车位租用办理手续的相关资料存档。 4、《车位使用服务协议书》、《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必须按公司提供

贵阳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贵阳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停车场(库)的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 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道路客货运输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公安机关是停车场(库)的监督管理部门,其所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停车场(库)的日常工作。 规划、建设、城管、交通、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会同公安、建设、城管、土地等部门编制停车场(库)专项规划,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停车场(库)的专项规划,应当与道路交通发展相协调,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公共停车场(库)。 公共停车场(库)专项规划确定的停车场(库)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第五条鼓励单位或个人根据专项规划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库)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库)。 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库)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六条新建项目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配建停车场(库)。 改建、扩建大中型公共建筑、商业街(区)、住宅区、旅游景点,必须按照规定标准增建或者补建停车场(库)。 配建的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停车场(库)设计方案(含有关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停车场(库)竣工后,应当经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第八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停车诱导系统等公共停车(库)信息系统的建设,并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停车场(库)。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已建成停车场(库)的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须按程序报经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第十条设置临时停车场,设置人应当依法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严格控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确需占用城市道路作为临时停车场的,按照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经公安交通、城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合理设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临时停车场,不得停放大型车辆。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Garage JGJ100-98 主编单位: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8年9月1日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库址和总平面 库址 总平面 4 坡道式汽车库 一般规定 坡道式汽车库设计 5 机械式汽车库 一般规定 机械式汽车库设计 6 建筑设备 一般规定 给水排水 采暖通风 电气 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则 1.0.1 为了适应城市建设发展需要,使汽车库建筑设计符合使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汽车库建筑设计。 汽车库建筑设计应使用方便、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交通现代化管理和符合城市环境保护的要求。

汽车库建筑分类表1.0.4 规模 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停车数(辆) >500 301~500 51~300 <50 注:此分类适用于中、小型车辆的坡道式汽车库及升降机式汽车库,并不适用其他机械式汽车库。 1.0.5汽车库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汽车库(Garage) 停放和储存汽车的建筑物。 汽车最小转弯半径(Minimum turn radius of car) 汽车回转时汽车的前轮外侧循圆曲线行走轨迹的半径。 地下汽车库(Underground garage) 停车间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 坡道式汽车库(Ramp garage) 汽车库停车楼层之间,汽车沿坡道上、下行驶者为坡道式汽车库。坡道可以是直线型、曲线型或两者的组合。 敞开式汽车库(Open garage) 汽车库内停车楼层每层外墙敞开面积超过该层四周墙体总面积25%的汽车库。 缓坡段(Transition slope) 当坡道坡度大时,为了避免汽车在坡道两端擦地面设的缓和线段。

地下停车场设计说明书

《交通设计》 ——地下停车场设计说明书

第一章地下停车场总图设计?2 1、1 总图设计时应考虑得因素 (2) 1、2、功能区划分及面积说明?2 1、3、总得形状、建筑面积说明?3 1、4、防火等级划分、通道数量要求及说明(防火规范) (3) 第二章停车场主题平面设计 (3) 2、1、设计得基本要求 (3) 2、2、停车区得划分及面积估算?4 2、3、车位及行车通道得平面设计 (4) 第三章停车场坡道得设计?9 3、1坡道得形式?9 3、2、坡道得技术参数................................................................................................. 10第四章方案设计. (11) 4、1系统结构?11 4、2系统工作原理 (13) 4、3工作流程图 (14) 4、4 车位引导系统 (15) 4、4、1系统功能介绍 (15) 16 4、4、2系统组成? 4、4、3车位检测器 (17) 4、5区位引导系统.............................................................................................................. 18 附录1、停车场平面图 附录2、车位图 第一章地下停车场总图设计 1、1 总图设计时应考虑得因素 总图设计时应考虑得因素如下: ⑴、场地得建筑布置、形式、道路走向、行车密度及行车方向; ⑵、就是否有其它地下设施,如地下街、地铁等; ⑶、周围环境状况,如绿化、道路宽度等; ⑷、工程与水文地质情况,如地下水位、土质等; ⑸、出入口宜设在宽度大于6m,纵坡小于10%得次干道上; ⑹、出入口宜距立交、地下综合体、桥隧等有一定得距离,距立交应大于50m;

公共停车场管理要求及考核办法

停车场管理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一)停车场位于,。 (二)停车场为公共停车场。建筑面积约5500㎡,内有机动车停车位137个,南侧出入口值班室2间。 二、管理目标 制定并落实停车场管理规范;完善停车场的安全管理,保障车辆停放安全,交通顺畅,出入有序,防止事故发生;收费合理规范;停车场设施设备运转正常,环境整洁。 三、具体要求 (一)资格要求 1、管理人必须按照《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要求,办理登记和备案手续。在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补充备案。 2、收费前向价格主管部门申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按照业主约定的标准收费,使用税务统一发票。 3、执行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公共停车场管理规范。 4、制定停车场管理细则,组织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完善车辆登记资料,规范收费程序,建立收费档案。 (二)人员配备 本停车场实行24小时无间断值班,早7点至晚7点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晚7点至早7点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现场管理人员严格按照管理规范履行岗位职责。 (三)车辆管理 1、本停车场仅供小型汽车停放,大型货车、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公交车不得停放,车辆外形尺寸超出停车位尺寸的,不得停放。 2、严禁装载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有毒化学制品、工业原料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3、管理人员着装统一,佩带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指挥放行。 4、做好进入车辆的检查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车牌号码、停放位置、出入时间。 5、指挥车道的交通秩序,车辆按场内指示行车,车辆时必须在指定的位置停放。不得停放在划定车位界线以外的任何地方,不得妨碍停车场出入口或任何通道。确保车道、出入口周围保持畅通。 6、车主违反规定拒交车位使用费、强行乱停乱放、不听劝告的,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不排除将车辆扣起或拖离车场,相关费用由车主负责。 7、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8、如有车辆拖走,须查明证件,核验车主身份,做好登记后方可放行。 9、加强对停车场现场的巡视查看,当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等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并保护现场。如发生任何可疑人物逗留停车场,应立即规劝或命令其离开。发现停车场里的车辆发生损坏时,应立即通知车主。发生碰撞事故的,不得放行造成事故的车辆,应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及拍照等工作。 10、做好停车场的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发生火情时及时处置。 11、停车场内不得进行车辆修理和清洗。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txt不怕偷儿带工具,就怕偷儿懂科技! 1品味生活,完善人性。存在就是机会,思考才能提高。人需要不断打碎自己,更应该重新组装自己。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2008年07月07日 16时01分 367 主题分类: 建设建筑 “机动车” “停车场”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47号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6月7日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葛红林 二○○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术语含义) 本办法所称的机动车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室内或室外场所。 (一)公共停车场:是指根据停车场规划独立选址的、为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临时占

地等方式设置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经营性场所。 (二)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机动车辆停放的非经营性场所。 (三)临时停车泊位:是指在城市道路内临时设置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泊位。 第四条(管理主体)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全市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实施监督检查。 临时停车泊位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城管、价格、财政、房管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的有关工作。 逐步建立机动车停车业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第五条(管理原则) 机动车停车场的设置和管理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配建为主,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六条(鼓励投资) 政府可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第七条(智能化建设)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应用立体机械式停车设备、停车自动计时收费设备等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和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智能化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公共停车场经营业主应积极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应用智能化手段进行经营管理,并将其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 第八条(规划编制) 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发展需要,会同土地、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编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100-98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适应城市建设发展需要,使汽车库建筑设计符合使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汽车库建筑设计。 第1.0.3条汽车库建筑设计应使用方便、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交通现代化管理和符合城市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1.0.4条汽车库建筑规模宜按汽车类型和容量分为四类并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汽车库建筑分类表1.0.4 规模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停车数(辆) >500 301-500 51-300 <50 注: 此分类适用于中、小型车辆的坡道式汽车库及升降机式汽车库,并不适用其他机械式汽车库。 第1.0.5条汽车库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第2 章术语

第2.0.1条汽车库(Garage) 停放和储存汽车的建筑物。 停放和储存汽车的建筑物。 第2.0.2条汽车最小转弯半径(Minimum Turn Radius of Car) 汽车回转时汽车的前轮外侧循圆曲线行走轨迹的半径。 第2.0.3条地下汽车库 (Underground Garage) 停车间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 第2.0.4条坡道式汽车库 (Ramp Garage) 汽车库停车楼层之间,汽车沿坡道上、下行驶者为坡道式汽车库。坡道可以是直线型、曲线型或两者的组合。 第2.0.5条敞开式汽车库(Opengarage) 汽车库内停车楼层每层外墙敞开面积超过该层四周墙体总面积25%的汽车库。 第2.0.6条缓坡段(Transitionslpoe) 当坡道坡度大时,为了避免汽车在坡道两端擦地面设的缓和线段。 第2.0.7条弯道超高(Rampturnsupperelcvation 为了平衡汽车在弯道上行驶所产生的离心力所设置的弯道横向坡度而形成的高差称弯道超高。第2.0.8条机械式汽车库(Mechanicalgarage) 使用机械设备作为运送或运送且停放汽车的汽车库。 第2.0.9条机械停车设备(Mechanicaleguipmentforparkingauto-mobile) 机械式汽车库中运送和停放汽车设备的总称。 第2.0.10条运送器(Conveyer) 机械停车设备中承托和运送汽车的部件的总称,它包括托架、托板、台车等。

停车场设计说明书1

停车场设计 说 明 书 姓名:* * * 学号:**************

一.基本情况说明 1车场布置形式:敞开式。(敞开式车库简介:把车停放在一个公共的房间里,在库内车道的一边或者两边,每一边可排一列或者两列车辆。本设计为车库两边各停放一列车辆。) 2.车库几何参数:长度49.0m ,宽度24.0m ,大门宽度3256mm ,停放车位后端与墙距离400mm,车位间距500mm(SH760)和700m (GZ643)。 3.停放车辆:广州GZ643型汽车、上海SH760型汽车。 4.设计停车位:15+21个。(15辆GZ643型汽车、21辆SH760型汽车)。 5.车辆停放方式:尽头直角式。(规定车辆移动方式为倒进顺出。) 6.大门数量:2 7.外部交通情况:停车场的场前交通线与停车场内行车通道垂直。 二、相关参数计算 1、GZ643车带有调车场地的行车通道计算: 考虑到该车型的最小停车间隙为700mm,故设行动车辆和停在同列左右两侧相邻车辆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S=300mm,余量Z=400mm。 假定以车辆从队列中驶出并向右回转,则车辆应该首先沿直线行驶一段距离OO’后,在开始右转,这是转向中心位于O’点。 车辆在绕O’点转向时,距离转向中心最近的K’点将与以M 为中心,以S为半径的弧相切,而距离转向中心最远点的A’点将沿着以O’作中心,以 R为半径的圆弧轨迹运动。距离CC’决定了必

需的最小宽度B min,再加上距离Z,即得必须的行车通道宽度B。 根据公式 与 (R min—车辆最小转弯半径,l—车辆轴距,b—车辆宽度, n—车辆后轴轴距,a—车辆长度,e—车辆后悬) 代入数值得 r=6352.832 mm R = 10950.368 mm 得 O‘C = 2163.855 mm 得 Bmin = 8786.514 mm 得行车通道宽度 B = 9186. 513mm 安全性检验: 以O’为圆心,以R e=O’D’为半径画圆,如果画出的圆弧不与左边车辆保护区S相交,则可保证车辆安全驶出。 (具体图形参照带有调车场地的行车通道计算示意图)

停车场管理制度通用版

停车场管理制度通用版 停车场、车库,如果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就不能把车辆管好。健全的管理制度应该包括:门卫管理制度、车辆保管规定等。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住宅区(大厦)、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住宅区(大厦)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一)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库)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交通、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库)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库)、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分别 按小区清洁工作手册中《停车场清洁》、《值班室、岗亭的清洁》进行清洁) (二)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 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9.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或 房管员)批准。 三、门卫管理制度 这里的门卫包括停车场库的门卫和物业区域大门门卫。某些区域,既需保持相对宁静,又需保证行人的安全和环境的整洁,为此,必须控制进入物业区域的车辆,这便是大门门卫的一部分职责。除救护车、消防车、清洁车、小区各业网点送货车等特许车辆外,其他车进入物业区域时,都应限制性规定,经过门卫允许后方能驶入。大门门卫要坚持验证制度,对外来车辆要严格检查,验证放行;对从物业区域内外出的车辆也要严格检查,验证 放行。对可疑车辆要多观察,对车主要细询问,一旦发现问题,大门门卫要拒绝车辆外出,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停车场库门卫一般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定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 管理规定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2010年01月12日 16时59分 157 主题分类: 建设建筑 “机动车” “停车场”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211号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1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张效廉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改善交通状况,保障停车者与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内机动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自用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公众存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场所(含道路停车场和路外停车场)。 自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本居住区车辆停放的场所和私人车辆停放的场所。 第四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停车场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组织实施。 市城市道路管理部门依法负责道路停车场的占道管理和人行道停车场的管理。 建设、规划、土地、工商、价格、财政、税务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停车场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建设 第五条停车场的专项规划,由市规划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道路、土地部门编制,作为城市交通规划的一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停车场的专项规划,应当与道路交通发展相协调。 第六条停车场专项规划确定的停车场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机械式停车库设计规范

1.总则 ,特别制定本规程。 ,其安全和性能均应符合该设备现行的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定。 ,方便高效,并符合城市规划、交通、消防和环保以及停车信息发布等方面的要求。 ,应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 ,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parking garage(lot) 采用机械式停车设备存取停放车辆的停车库(场)。 underground mechanical parking garage 库内地坪面低于库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停车库净高一般的机械式停车库。 independent mechanical parking garage 单独设置的不依附于别的建筑物的机械式停车库。 dependent mechanical parking garage 附建于建筑物或包含在建筑物内的机械式停车库。 mechanical parking system 利用机械方法,将车辆作垂直、横向、纵向搬运,达到存放和取出车辆目的所使用的集机、电、仪一体化的全套设备。 parking place 停车库(停车设备)中车辆最终停放的位置。 turntable 通过回转动作,改变所载车辆纵轴方向的机械设备。 vehicle lift 依靠升降机械,改变车辆停放高度的机械设备。 3一般规定 ,并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以上的停车设备。 4建筑和结构 4.1建筑设计 ,应备置机房、控制室、管理办公室等辅助用房和必要的生活设施。 1 出入口宜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2 出入口门洞的宽度应符合本规程第,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2m。 3 设置在停车设备周围的人行通道,其宽度应大于0.6m,净空高度应大于1.8m。 4 人员安全出口和车辆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 5 人员安全出口和车辆疏散出口处应设置醒目的标志。人员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6 有车道(人)的停车库额每个防火分区内,其人员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

地下停车场(DOC)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与设计》——地下停车场设计说明书 指导教师: 班级: 学生姓名: 设计时间: 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目录前言 第一章地下停车场总图设计 1.总图设计应该考虑的因素 2.功能区划分及面积说明 3.总的形状、建筑面积说明 4.防火等级划分、通道数量要求及说明第二章停车场主体平面设计 1.确定设计的基本设计 2.停车区的划分及面积估算 3.车位及行车通道的平面设计 4.修正停车场的平面柱网建议 第三章停车场坡道的设计 1.坡道的形式 2.坡道的技术参数

前言 性质:“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与设计”课程设计是在学完该课程后进行的,是初步综合性地应用所学专业知识,培养应用理论知识的基本技能训练。从教学要求出发,训练思维、想象能力、空间概念和立体感,为进行毕业设计和今后从事采矿工作打好基础。 目的:根据给定的设计题目,选定最优设计方案,编制设计说明书和绘制设计图纸。 任务:(一) 建立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与布置的概念。 (二) 掌握地下空间规划与设计的原则与方法,提出最有的地下空间布置方案并进行技术比较。 第一章地下停车场总图设计 1. 总图设计时应考虑的因素 总图设计时应考虑的因素如下: ⑴、场地的建筑布置、形式、道路走向、行车密度及行车方向; ⑵、是否有其它地下设施,如地下街、地铁等; ⑶、周围环境状况,如绿化、道路宽度等; ⑷、工程与水文地质情况,如地下水位、土质等; ⑸、出入口宜设在宽度大于6m,纵坡小于10%的次干道上; ⑹、出入口宜距立交、地下综合体、桥隧等有一定的距离,距立 交应大于50m; ⑺、要考虑地面出入口一侧有至少两辆车位置的候车长度; ⑻、停车场应有明显的标志,并按规定设置标线; ⑼、单建式停车场要考虑车库建成后面部分的规划。

地下停车场管理办法

地下停车场管理办法 一.为充分利用和管理好xx.东江府室内停车场,有效地为业户服务,维护车主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停车场对本小区业户实行长期租用服务,对外来办事车辆提供临时服务。 三.本停车场采取非固定车位方式,对本停车场实行封闭式统一管理(车管员24小时值班)。办理月租、的业户需先在物业管理部办理好租用手续,方可使用停车场。否则,按临时停车收费。 四.车辆进出停车场时,车管员认"卡"对车,卡与车辆牌号不符者,禁止出车。所以请车主(司机)认真保管好本车场出入使用的停车卡,要随身携带。"卡"一旦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在第一时间书面报告物业管理部进行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将由车主负责。 五.进入停车场的车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开时要锁好门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六.进入本停车场所有车辆不允许任何原因冲栏。对冲栏行为,管理人员将以破坏和盗车嫌疑坚决扣车进行调查、索赔、处罚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进入本车场的车辆不得鸣喇叭,应按规定车位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的引导,不得越位,更不得停放在通道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通管理部门拖车处罚管理办法》处理。 八.停放车辆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它车辆,否则应主动向值班人员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擅离现场,经发现举报或者其他办法查出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进行罚款或者禁用本停车场等处理。 九.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或者污染物品车辆严禁进入本小区停车场内停放。 十.不得在车位上存放其它物品,车位租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十一.车场巡逻人员对停车场的车辆详细登记,发现车辆有损,及时报告收费人员,详细登记什么位置有损坏并登记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重大事件报告领班,填写《突发紧急事件处理记录表》。 本停车场只提供车位租用手续,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如车主有特殊保管需求,可另行协商拟订收费标准,签署协议。

张家口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张家口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2019年8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停车场的建设与管理,改善公众停车需求,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供机动车停放的室内、外(含地下)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车辆停放的场所。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人员、本居住区业主或者其他特定人群使用的车辆停放场所。临时停车场是指在单位、个人的待建土地、空置场所和为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设置的车辆临时停放场所,以及依法在城市道路上设置的道路停车泊位。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培育和扶持停车服务行业的发展。 第五条市公安机关是全市停车场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使用的监督管理,并参与停车场规划、建设等有关工作,具体负责主城区(桥东区、桥西区和经开区)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其他各县(区)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管理的相关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规划管理;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负责停车场的建设管理。 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改革、财政、行政审批、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人防办、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停车场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政府通过建设停车信息服务平台,推行智能化停车管理模式,向社会提供便捷的泊车信息。 第七条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科学规划、社会参与、方便群众的原则。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停车需求情况,编制停车场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停车场规划应当明确停车场的布局、规模和建设标准等内容,并与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相协调。 第九条停车场建设用地纳入城市规划后,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商业街区、居住区和下列建筑、场所,应当按照停车场规划和城市发展需要配建、增建、扩建停车场,并不得改变用途:(一)火车站、机场和公路客运、货运枢纽; (二)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影(剧)院、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最新版要点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汽车最小转弯半径(Minimumturn radius of car 汽车回转时汽车的前轮外侧循圆曲线行走轨迹的半径。 6.0.2 汽车库、修车库的每个防火分区内,其人员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6.0.3 汽车库、修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建筑高度超过32m 的高层汽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防烟楼梯间,楼梯间和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地下汽车库和高层汽车库以及设在高层建筑裙房内的汽车库,其楼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疏散楼梯的宽度不应小于1.1m 。 6.0.6 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6.0.11停车场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停车数量不超过50辆的停车场可设一个疏散出口。 6.0.12汽车库的车道应满足一次出车的要求,汽车与汽车之间以及汽车与墙、柱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表6.0.12的规定。 注:一次出车系指汽车在启动后不需调头、倒车而直接驶出汽车库。 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系统 1、消防给水水源:市政给水管道、消防水池、天然水源供给 2、车库内设有消火栓、自动喷水、泡沫等灭火系统时,其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开启的灭火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 3、车库应设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计算并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7.1.5.1 Ⅰ、Ⅱ类车库20L/s;

7.1.5.2 Ⅲ类车库15L/s; 7.1.5.3 Ⅳ类车库10L/s。 4、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 ,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 及以内的车库,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 5、高层汽车库和地下汽车库的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30m 。 6、汽车库、修车库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时,室内消防管道应布置成环状,并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管道相连接。 7、四层以上多层汽车库和高层汽车库及地下汽车库,其室内消防给水管网应设水泵接合器。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应按10~15L/s计算。 水泵接合器应有明显的标志,并设在便于消防车停靠使用的地点,其周围 15~40m范围内应设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 8、采用消防水池作为消防水源时,其容量应满足2.00h 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总量的要求,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按火灾延续时间1.00h 计算,泡沫灭火系统可按火灾延续时间0.50h 计算;当室外给水管网能确保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连续补充的水量。 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 ,保护半径不宜大于150m 。 采暖通风和排烟 汽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5.1.9. 燃油、燃气锅炉、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不宜设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当受条件限制时,除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锅炉以外的上述设备,需要布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停车场设施设计说明

通设施施工质量要求 ◆ 标线工程 ·标线见国标GB/T 16311-1996 ◆ 色带涂刷(分布于墙、柱)尺寸:从地面起40厘米-140厘米之间涂色 ·弹线及保护准确有效,不能把涂料飞溅到非工作面。 ·涂面边缘要横平数直 ·涂料面颜色要均匀一致,不能有斑纹。 ·施工后现场要清扫干净。 ◆ 轮廓标安装(在通道和立柱通道处安装)尺寸:从地面起80厘米处为轮廓标下缘。·轮廓标要垂直安装。 ·紧固螺丝拧紧到位。 ·防盗帽要安装齐备、牢固。 ·成型标线粘贴 ·成型标线裁剪要尺寸准确、边缘整齐。 ·地面清扫要彻底(水泥必须用钢丝刷)。 ·涂抹粘结剂要均匀,现型要流畅。 ◆ 黑黄警示带(通道两侧) ·表面清扫干净。 ·尺寸测量精确,涂色均匀。 ◆ 反光道钉安装 ·间距一致,距墙等距。 ·粘结剂涂抹要均匀,安装要平整。 ◆ 减速带安装 ·定位及钻孔准确。 ·色块分布正确。 ◆ 灯箱安装 ·制作时注意各尺寸,下料要准确。 ·螺栓坚固致到位,各线头连接要牢固。 ·安装是要求水平,紧固件要牢固稳定。 ◆ 反光牌安装 ·安装牢固,注意水平。 ·安装完毕,擦洗干净。 ◆ 挡车器安装 ·安装时必须弹线,安装后要在一直线上。 ·安装时螺栓紧固到位。 ·刷漆要均匀。 ◆ 橡胶护角尺寸:距地面高度40厘米处为橡胶护角下缘。 ·紧固螺丝拧紧到位。 ·反光膜粘贴牢固、规则。 停车场设施设计说明 设计工程:大兴区黄村镇老街A、B区

设计原则:依 据GB5768国 标标准,适合 驾驶员快速 识别标识,方 便行车,利于 管理,保证安全,适合理的条件下尽可能增加车位。 设计内容:大兴区黄村镇老街A、B区地下一层为停车场,停车场有出、入口两条通道,均为单向行车;地上停车场及交通设施。 一、地下停车场 1.通道部分 通道门口安装标志牌,标有限高、禁行、限速、禁烟、禁鸣及出入口,提示司机正确行车。标志牌由公路专用2mm标志铝板及进口工程级反光膜制作。考虑到安全行车,通道边缘施划宽0.15m黄色边缘标线,并安装反光道钉,用以区分车道边缘,提示司机正确驶行。道路左侧安装反光导向标志牌,这样司机很容易确认通道的轮廓。通道地面划有箭头,指示行车方向。 2.停车场部分 在停车场内行车由车道上方指示标志牌及路面导向箭头等设施的引导使其到达指定位置。离场时也可依据车道上方指示标牌从出口驶出。 1)停车车位由宽0.15米的白色标线专用漆施划,标准车位为5mx2.5m,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停车的前提下适当调节车位的尺寸。 2)车位后端安装单杠式挡车器,用以停车限位,挡车器一般离车位后端1.2米保证停车时车辆不会发生碰撞,同时又不影响打开车辆后备箱。此挡车器为我公司产品,外型美观,经济实用。 3)停车场内行车道,安装有指示方向和区域的反光标志牌。车辆自入口通道进入停车场,驾驶员可根据车道上方的指示标牌、地面的导向箭头的引导,快捷地找到指定车位并顺利驶出停车场。标志牌由公路专用标志铝板及进口工程级反光膜制作。 4)在车速较快及驾驶员无法正确判明行车前方情况的一些路段安装橡胶反光减速垄(宽度340mm,高度 50mm,黄黑间隔),用以强制车辆减速从而保证行车安全。橡胶减速垄外型美观,经久耐用,而且双面装有反光片,使司机容易确认。 5)在车道两侧立柱及转弯处,面向车道转角部位装橡胶护角(宽80mm、高600mm),表面贴黄色反光膜。这可使驾驶员正确判明车道宽度,同时如车辆万一发生刮碰,最大限度地降低建筑物及车辆的损坏程度。6)每个车位均喷有车位号,避免停错车位,也便于司机找车。 二、地上停车场 西门为入口,安装限速、禁鸣标志牌及停车场指示牌,提示司机正确行车方向。东门为出口,所有道路均为单向行车,减少行车交汇点,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地面划有箭头,指示行车方向。

停车场管理制度

停车场经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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